2016年1月28日 星期四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Yitro "葉忒羅", 出埃及記 Exodus 18:1~20:26 的讀經心得)

出埃及記19~24章描述 神與以色列人立西乃之約的經過. 如同 神先前所應許的,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 神" (出埃及記6:7), 神透過摩西向以色列人發出立約的邀請,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埃及記19:5~6) 當摩西轉達 神的話, 以色列人"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出埃及記19:8)

西乃之約是 神這位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與祂所揀選的子民 - 以色列人所立下的宗主之約 (Suzerainty Covenant). 西乃之約是 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恩典之約, 而不是律法主義之約.

(有關西乃之約是宗主之約的討論, 請參閱申命記是 神的信實之約一文)
(有關西乃之約是恩典之約的討論, 請參閱[40個問題] 西乃之約是律法主義之約?一文)

根據西乃之約的應許, 以色列人因著 神的恩典成為祂的子民. 同時, 神也要求以色列人的順服,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 對這一點, 以色列人的回應是"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以色列人願意遵守 神的一切吩咐.

律法 (又稱妥拉, 希伯來文תּוֹרָה, 原意是"教導, 訓誨", ) 正是 神對以色列人的一切吩咐. 律法有雙重性. 一方面, 律法的本質是 神這位天父對祂兒女的教導與訓誨, 啟示 神公義的標準, 教導人過聖潔討 神喜悅的生活. 另一方面, 律法也是西乃之約的約書 (covenant document). 當以色列人順服 神遵行律法, 他們要按約的應許蒙受極大的祝福, 然而當他們悖逆 神時, 也要受到約的咒詛, 不但有各樣的災難, 甚至最後被逐出應許地, 分散到萬國之中. 

然而約的咒詛雖然嚴厲, 卻依然是天父對祂兒女愛的管教, 當以色列人悔改, 神應許他們,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那時、耶和華你的 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 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 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申命記30:2~4) 以色列人在近2000年的亡國後, 又在應許之地 - 以色列重新復國, 正是 神守約施慈愛的表現.

作為西乃之約的約書, 律法記載約的條款, 包括立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律法和西乃之約有密切的關係, 但律法並不是西乃之約本身. 西乃之約是 神要作以色列的 神, 以色列人要成為 神的子民, 並聽從 神的話,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西乃之約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延伸, 是 神和亞伯拉罕的子孫所立的約. 亞伯拉罕之約是西乃之約的基礎. 亞伯拉罕之約並不只是 神單方面的應許而已, 它也包括亞伯拉罕信心的回應與順服, "亞伯蘭 (亞伯拉罕) 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15:6),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創世記26:5)

新約是西乃之約的延伸, 也是 神所應許諸約的總結. 新約不是西乃之約的更新 (renewal)而已, 新約是"更美之約" (希伯來書8:6), 正如先知耶利米所傳達 神的話,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耶利米書31:31~32) 另一方面, 在新約裡一樣要求順服 神, 聽從 神的話, 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律法是 神永恆的旨意, 正如主耶穌所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8~19) 凡是遵行律法又教訓人如此行的, 主耶穌應許"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雖然西乃之約是"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希伯來書8:13), 因此在新約的恩典下, 律法作為西乃之約的約書, 不再定人的罪, 如使徒保羅所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 (羅馬書8:1) 然而律法永遠是天父對祂兒女的神聖教導與訓誨, 並且因著彌賽亞 - 主耶穌的降臨, 啟示律法的精義, 以及聖靈在信徒心中運行的大能大力, 至終要叫我們從心裡愛慕 神的律法, 並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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