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1): 不可殺人

(請先參閱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一文)

馬太福音5:21~48是主耶穌以彌賽亞(基督)的身分與權柄, 對妥拉裡的6個極具關鍵性的誡命, 作出的權威性的解釋, 藉以舉例說明門徒的義 (好行為) 如何"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馬太福音5:20), 活出真實的信心生活.

在這六個例子中, 主耶穌開頭總是說,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 或是"又有話說", 而不是說, "經上記著說" (參馬太福音4:4~6). 凡"吩咐古人的話"或"有話說", 指的是當時猶太拉比對妥拉的解釋, 也就是所謂的"口傳妥拉" (Oral Torah), 而"經上記著說"則指的是妥拉本身. 因此當主耶穌接著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 顯明主耶穌教導的目的之一, 是要修正猶太拉比的妥拉教導 "口傳妥拉" 當中錯誤或不足之處.

其次, 主耶穌對妥拉的解釋, 不僅僅是糾正 "口傳妥拉" 的錯誤而已, 更重要的, 是祂的教導顯明了隱藏在妥拉經文裡的精義, 讓我們認識 神對人起初的心意, 而這也是 神對人永恆的心意. 當主耶穌 - 天國的主來到世上, 除了藉著祂的死與復活, 將凡信祂的人帶進天國, 使他們得救外, 祂也要教導他們妥拉的精義, 讓這些天國的子民, 靠著聖靈的大能, 藉以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

主耶穌解釋的第一條誡命是"不可殺人", 祂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馬太福音5:21~26)

"不可殺人"是十誡的第六條誡命 (參出埃及記20:13), 而十誡是 神在西乃山顯現時對以色列全會眾所頒布的, 是妥拉一切誡命的基礎. 雖然這裡"口傳妥拉"並沒有對"不可殺人"作出額外的解釋, 但當主耶穌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 祂並沒有廢掉"不可殺人"的誡命, 像有些基督教學者所宣稱的. 主耶穌並沒有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 可以殺人". "不可殺人"的誡命依然有效, 基督徒不可殺人.

主耶穌之所以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 不是廢掉誡命本身, 而是教導我們隱藏在"不可殺人"這條誡命後面 神的心意. "不可殺人"的誡命, 其實只是 神最起碼的要求. 神當初頒布"不可殺人"的誡命, 是在人犯罪墮落的光景下不得已的"讓步", 但 神最終的心意, 是不要我們對別人興起任何諸如惱恨, 怨毒, 憎惡等惡念, 這是為什麼主耶穌說,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主耶穌乃是藉著"動怒"的具體例子, 教導我們要杜絕一切的惡念. 殺人不過是人的惡念發展到極致的表現, 但就算沒有表現出來, 人心裡的惡念已經使人污穢, 如主耶穌所說, "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馬太福音15:18~19).

另一方面, 主耶穌又說, "凡罵弟兄是拉加(一無是處)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笨蛋)的、難免地獄的火。" (馬太福音5:22) 辱罵人不見得是在人動怒的情形下發生, 但被辱罵的人多半會動怒並憎恨辱罵他們的人. 人興起惡念固然是罪, 但導致人興起惡念是更大的罪, 如主耶穌說,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馬太福音18:7). 正因為如此, 得罪人導致人產生惡念的人, 有義務要主動和解, 先尋求人的原諒, 然後才尋求 神的赦免,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主耶穌解釋"不可殺人"誡命背後的精義, 是要我們除去心中一切的惡念, 特別是最終會導致兇殺的惡念. 不但我們自己不應當有惡念, 也不應使別人產生惡念. 惡念會污穢人心, 但天國的子民要行在光中, 除去心中一切的污穢. 當我們按照主耶穌解釋的精義來遵守"不可殺人"的誡命, 我們不是不用遵照字句, 也不是拘泥在字句上, 而是要超越字句, 回到 神起初的心意, 在 神面前存一顆清潔的心. 遵守誡命並不是為了能進天國 (得救), 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 成為天國的子民, 所以應當遵守主耶穌所教導天國的法則而生活.

當然, 縱然我們已經得救, 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仍然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但 神已賜下聖靈給我們, 照著 神的應許,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聖靈運行在人心中的大能大力, 要幫助 神的兒女按照妥拉的精義遵行 神的心意, 活出天國子民的生命.

(請繼續參閱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2): 不可姦淫一文)

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

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Miketz "結尾", 創世記 Genesis 41:1~44:17 的讀經心得)

讀創世記時, 我們發現實在很難用"正直"來形容雅各的眾子. 長子流便犯淫亂, "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 (創世記35:22). 西緬和利未為了報妹妹底拿受辱的仇, "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示劍)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創世記34:25). 雅各其他的兒子們雖然沒有直接參與西緬和利未殺人的惡行, 然而"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創世記34:13),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創世記34:27~29) 相形之下, 拉麥"只"報復七十七倍而已(參創世記4), 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雅各眾子的惡行, 也凸顯在他們圖謀殺害約瑟的事上. 如同該隱出於嫉妒, 殺害了亞伯. 雅各的兒子們也因為嫉妒約瑟得到父親的寵愛, "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彼此說、你看、那作夢的來了。來罷、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就說有惡獸把他喫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 (創世記37:18~20) 雖然最後因著猶大的阻止, 約瑟被賣到埃及, 但雅各以為他死了, "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 (創世記37:34~35)

雅各的兒子們心懷詭詐, 犯下淫亂, 殺人擄掠,謀害親兄弟等種種罪行, 簡直就是無惡不作. 並且他們犯罪不以為恥. 當雅各指責西緬和利未時, 他們還振振有辭地說, "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麼" (創世記34:31)

當我們讀到這裡, 不禁要問一連串的問題: 神不是揀選了雅各嗎? 神不是應許要賜福給雅各嗎? 為什麼雅各家會落入如此的光景? 神的作為在哪裡? 神到底在哪裡?

神其實一直都在雅各家, 神一直都與雅各和他的兒子們同在. 不只是約瑟下埃及時, "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 (創世記39:2) 就是在雅各為約瑟的"死"天天傷痛的時候, 神還是與雅各同在, 只是 神並沒有像過去一般, 在雅各的夢中向他顯現, 並安慰他說, "約瑟其實並沒有死, 你們有一天還要相見". 神反而任憑雅各被兒子們欺騙, 為什麼呢? 這是因為祂要藉著雅各的哀傷, 在他兒子們的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當雅各的兒子們天天看到父親為約瑟的"死"哀哭, 並口口聲聲說"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 他們"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 但他們卻又不敢告訴父親實話, 雅各兒子們心裡的煎熬可想而知. 他們曾經出於嫉妒甚至想要殺害約瑟, 因為雅各"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 (創世記37:2), 而雅各的眾子都愛雅各, 渴望得著父親的愛, 如今他們卻看到摯愛的父親因著他們的罪行受到深深的傷害, 他們豈不天天內疚? 更何況約瑟畢竟還是他們的親弟弟? 因此, 當雅各的兒子們下埃及糴糧, 遇到"埃及的宰相"嚴厲的對待時, 他們馬上就想到從前對約瑟的罪行, "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 (創世記42:21)

雅各的眾子因著對出賣約瑟的懊悔, 使他們整個生命有了轉變. 從前他們任意犯罪, 不以為忤, 但如今他們卻說, "我們都是一個人的兒子、是誠實人" (創世記42:11) 這裡"誠實"的希伯來原文是כֵּן ("ken"), 有"誠實, 正直"的意思. 雅各的兒子們不再以犯罪為樂, 而崇尚誠實與正直, 以作"誠實人"為榮. 而從他們在創世記42~44章的表現來看, 他們也的確如他們所說的是"誠實人". 當雅各的兒子們在回迦南的路上發現糴糧的銀子竟然歸還了, 他們沒有慶幸"賺到了!", 而是"提心吊膽、戰戰兢兢的彼此說、這是 神向我們作甚麼呢?" (創世記42:28)

雅各的兒子們生命上最明顯的轉變, 表現在他們對弟弟便雅憫的態度上. 雅各自從約瑟"死"後, 對拉結所生的另一個兒子便雅憫, 更是加倍的愛護, 這從雅各的兒子們下埃及糴糧一事可以看出, "但約瑟的兄弟便雅憫、雅各沒有打發他和哥哥們同去、因為雅各說、恐怕他遭害" (創世記42:4) 後來"埃及的首相"要見便雅憫, 但雅各說, "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 (創世記42:38) 

便雅憫是雅各的兒子, 難道他其他的兒子就不是兒子了? 然而雅各的兒子們因著對父親的愛, 以及對出賣約瑟的後悔, 使他們得以克服心中的嫉妒, 而學會以愛與接納來對待便雅憫. 便雅憫受父親的寵愛, 就讓他受寵愛吧. 便雅憫得到更多的好處, 就讓他得更多的好處吧. 雅各的兒子們學會了不嫉妒, 這一點表現在約瑟與眾弟兄的筵席中, "約瑟使眾弟兄在他面前排列坐席、都按著長幼的次序.眾弟兄就彼此詫異。約瑟把他面前的食物分出來、送給他們.但便雅憫所得的、比別人多五倍 (約瑟故意試驗弟兄).他們就飲酒、和約瑟一同宴樂。" (創世記43:33~34) 雅各的兒子們會對坐席"都按著長幼的次序"感到驚異, 卻對便雅憫多得五倍的食物無動於衷! 可能他們早已習慣了便雅憫多得好處?

雅各的兒子們不但以愛與包容接納便雅憫, 他們更是愛護這位弟弟. 既然父親疼愛這位弟弟, 他們作哥哥的, 豈不應該同樣疼愛他? 當"埃及宰相"的銀杯在便雅憫的口袋裡搜出來, "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 (創世記44:13) 他們顯然都以為是便雅憫偷了銀杯, 如猶大所說, "我們對我主說甚麼呢.還有甚麼話可說呢.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 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 (創世記44:16) 然而他們對便雅憫沒有責怪, 也沒有埋怨, 更沒有像他們先前所說, "你僕人中、無論在誰那裡搜出來、就叫他死" (創世記44:9) 其他人或許可以死, 便雅憫可死不得. 相反地, 他們願意與便雅憫患難與共, "我們與那在他手中搜出杯來的都是我主的奴僕" (創世記44:16) 至此我們看到雅各兒子們的生命有了徹底的翻轉.

雅各兒子們生命的轉變, 因此可以說是創世記最大的神蹟. 神沒有用超自然的力量改變雅各眾子的內心, 也沒有挪去雅各的苦難, 卻藉著雅各的受苦, 讓雅各的兒子們因著對父親的愛, 學會棄惡從善, 也學會作正直的人. 神其實一直與雅各家同在, 雖然沒有明顯外在的作為, 卻總是在關鍵的時刻介入(如保守約瑟不受害), 讓這個被罪惡綑綁的家庭, 能因著愛掙脫罪惡的綑綁. 而這也是 神要藉著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 讓整個被罪惡所綑綁的世界, 最終能因著(神的)愛脫離罪惡的轄制, "得享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羅馬書8:21).

在主耶穌再來以前, 神的兒女總要記得一件事,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彼得前書4:8)



2016年12月22日 星期四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shev "他居住", 創世記 Genesis 37:1~40:23 的讀經心得)

猶大是"雅各的記略" (創世記37:2) 除了約瑟另一個主要的人物. "記略"的希伯來原文תוֹלְדוֹת ("toldot")的意思是"家族故事". 雅各的家族故事主要集中在約瑟與猶大身上.

約瑟的哥哥們本來要殺約瑟, 猶大為了保全約瑟的性命勸他們說, "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甚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 (創世記37:26~27) 眾弟兄聽了猶大的話, 把約瑟賣到埃及, 並將約瑟的外衣染血送到雅各那裡, 欺騙他們的父親. 雅各以為約瑟已死, "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 (創世記37:34~35)

接著, "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他為妻、與他同房..." (創世記38:1~2) 為什麼猶大要離開弟兄, 去到迦南人那裏? 他不但與他們同住, 娶了迦南女子, 也為他的兒子娶迦南女子, 似乎要與迦南人完全同化?

有些猶太傳統認為, 猶大之所以離開, 是因為眾弟兄排斥他. 原先猶大雖然是因為要保全約瑟, 才建議將他賣到埃及, 但當雅各的眾子看到父親失去約瑟是如此地傷痛, 又不敢告訴他實話, 結果反而遷怒猶大, 將所有過錯都推到他身上, 導致後來猶大的離開. 我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解釋. 不但如此, 猶大看到雅各如此為約瑟悲哀, 他可能也很自責, 既然他在弟兄中是最有影響力的, 如果當初能加一把兒勁, 說不定就能說服弟兄, 而將約瑟平平安安地帶回去.

不管如何, 猶大離開了雅各家, 並且在迦南人中間成家立業, 又娶妻生子, 有了三個兒子珥, 俄南和示拉. 但好景不常,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作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創世記38:7~10)

對離開父家的猶大來說, 兒子等於是他全部的產業. 詩篇也說,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詩篇127:3) 如今猶大的三個兒子死了兩個, 若是再失去小兒子示拉, 他就要一無所有了. 猶大害怕了, "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 (創世記38:11)

按照當時的習俗 (也包括後來的妥拉), 若是哥哥死了, 弟弟有義務娶嫂嫂, 為哥哥生子立後. 而作父親的猶大, 有責任讓示拉娶他瑪為妻, 然而猶大非但沒有這樣做, 他反而敷衍他瑪說, "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 (創世記38:11) 猶大這麼說, 等於不讓他瑪再嫁猶大家以外的人, 但他又不肯讓示拉娶他瑪. 猶大的做法是相當不負責任的表現. 猶大對不起他瑪.

對他瑪當時的女子來說, 能夠出嫁, 並為丈夫生兒育女, 是至關重要的事. 不能生育是女人最大的羞恥. 這是為什麼拉結不能生育, 會向雅各哭求說, "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 (創世記30:1) 他瑪雖然先後嫁給珥和俄南, 但還來不及生孩子, 珥和俄南就死了. 如今猶大一方面禁止她再嫁他人, 卻又不讓示拉娶她, 等於絕了他瑪一切的指望.

在這樣絕望的光景下, 他瑪聽說猶大上亭拿去剪羊毛, "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創世記38:14) 他瑪假裝是妓女等著猶大. 而"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著臉。猶大就轉到他那裡去說、來罷、讓我與你同寢." (創世記38:15~16) 於是他瑪與猶大同寢, "就從猶大懷了孕。" (創世記38:18) 他瑪這麼做, 就是要作公公的猶大為她負責任. 雖然她欺騙猶大與她亂倫, 然而這是她在絕望中不得已的舉動, 盼望能為夫家生子立後.

猶大聽說他瑪懷孕, 以為她作妓女行淫. 因為他瑪名義上仍然是猶大家的人, 這事讓猶大家蒙羞, 因此他要將她活活燒死, "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創世記38:25)

猶大認出他自己的印, 帶子和杖, 知道那和他兒媳婦他瑪"行淫"的正是他自己. 而和兒媳婦亂倫, 顯然是比他瑪"行淫"更加羞恥的事. 這時猶大有兩個選擇, 一是假裝不知道那印, 帶子, 和杖是誰的, 而活活將他瑪燒死. 如此一來, 雖然維持了外表的名譽, 但卻犧牲了無辜的他瑪母子的性命, 更何況他瑪肚子裡的孩子還是他的親骨肉. 另一個選擇是承認他和他瑪的亂倫, 雖然保全了他瑪和孩子, 但卻聲名掃地, 無顏見人. 在當時將名聲看得甚至比生命還重要的情形下, 猶大面臨一個極其困難的抉擇.

猶大選擇了後者, 他承認那是他的印, 帶子, 與杖, 承認和他瑪"行淫"的是他, 並且承認是他對不起他瑪,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 (創世記38:26) 猶大不但認罪, 並且悔改, "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 (創世記38:26)

在關鍵的時刻, 猶大選擇承擔所有的責任, 他勇於承認所犯下的罪, 並不隱藏. 認罪悔改, 永遠是回到 神面前的第一步. 主耶穌傳福音也說,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馬太福音4:17) 因著猶大的回轉, 不但他瑪的雙生子法勒斯和謝拉的生命得以保全, 日後主耶穌彌賽亞更是從法勒斯的後代而出.

對猶大本身而言, 他在這件事上的認罪悔改, 似乎也成了他生命中的轉捩點. 日後他不但回到弟兄中間, 也回復了他領袖的地位, 在雅各眾子去埃及糴糧的事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而他在約瑟面前情辭懇切地祈求, 並願意以自己代替便雅憫為奴, 更是讓約瑟終於情不自禁與弟兄相認的關鍵.

猶大承認了他的印, 帶子, 與, 並且取回了他的, 後來雅各預言猶大支派說, "圭必不離猶大、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 (創世記49:10) 而主耶穌 - 那位"賜平安者", 正如雅各所預言的, 是"猶大支派中的獅子" (啟示錄5:5)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本篇文章是接下來一系列關於馬太福音5:21~48的解經性文章的引言, 包括主耶穌解釋妥拉精義的6個例子. 我會儘量從解經(Exegesis)的角度出發, 而不是用神學的預設立場來解釋聖經. 我也盼望弟兄姊妹能用包容的態度耐心讀完. 若是您覺得我的解經有什麼問題, 非常歡迎批評指教, 但請不要用神學的眼光來批判)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一句話, 值得我們深思與警惕. 祂對門徒說道,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20)

主耶穌指出一件事, 關係到我們是否能"進天國". 但"進天國"是什麼意思呢? 馬太福音19章記載一個少年財主詢問主耶穌如何得永生, 因為他割捨不下財富, 後來憂憂愁愁地走了,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馬太福音19:23~25) 從主耶穌與門徒的對話可以看出, 天國也就是 神國, 而"進天國"等同於"得救". 因此主耶穌論到的這件事, 是關乎我們是否能得救的大事.

是怎樣的大事呢? 主耶穌說,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得救)". 換句話說, 我們是否能得救, 在於我們的義是否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文士和法利賽人是主耶穌當時的猶太拉比(聖經教師), 教導人如何遵行妥拉 (參以下的註釋). 因此"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乃是根據猶太拉比的妥拉教導所行出來的義, 為當時猶太人最高的行為與道德標準.

主耶穌要求門徒的義要超過當時的最高標準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否則不能得救. 但門徒的""是什麼意思呢? 傳統上有人解釋為"因信稱義"所得的"", 如使徒保羅所說,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馬書3:22) 而"神的義"自然勝於人所行出來的義. 如此的解釋, 乍聽之下很有道理, 然而它卻是罔顧聖經上下文的錯誤的"以經解經".

從馬太福音的上下文來看, 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的前一句話是"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強調遵行妥拉的重要性, 連最小的誡命都不可忽略. 而主耶穌在說完這句話後接著舉例解釋如何遵行妥拉,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1~22)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 主耶穌在這裡所說的"", 並不是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的"", 而是與遵行妥拉有關, 特別是指門徒因為遵照主耶穌的教導遵行妥拉而表現出的"好行為", 如主耶穌同樣在登山寶訓所說的,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16) 也就是說, 主耶穌告訴門徒, 要有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好行為", 否則不能得救. (附帶一提, 登山寶訓提到的行為是"廣義"的行為, 包括外在的行動舉止與內在的心思意念)

怎麼回事? 我們不是"因信稱義"嗎? 使徒保羅不是說,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3:28) 為什麼主耶穌說要有好行為才能得救呢? 難道主耶穌和保羅傳的是不同的福音?

主耶穌和保羅傳的是同一個福音, 但因著他們教導的對象不同, 所以才產生如此的"差異".

保羅傳福音的對象, 是希臘羅馬世界的外邦人. 他們把信心與行為截然分開, 將信心視為純粹的內心活動, 而將行為看作個人外在的努力. 而當時希臘羅馬的異教崇拜的信仰相信, 人只要人按照規定做了某些特定的行為 (獻祭, 宗教儀式), 神明就會給他們好處. 他們不用特別去"信靠"神明. 因此, 當保羅傳福音給這些外邦人時, 必須特別強調他們不能靠行為得救, 而必須有信靠 神的信心.

而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導的對象是祂的猶太門徒. 對熟悉聖經的猶太人來說, 他們知道行為與信心不但不是對立的, 反之, 行為與信心是一體的兩面, 而"好行為"是真實的信心必然有的外在表現, 如主耶穌的弟兄雅各所說,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書2:26) 因此, 當主耶穌要求門徒要有"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好行為)", 其實也就是要求他們要活出真實的信心生活, 而這真實的信心正是得救的信心.

因此, 主耶穌與保羅所說的, 其實並不衝突. 而主耶穌的話,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特別強調我們需要活出證實我們真實信心的"好行為". 因為我們若沒有如此的"好行為", 恰好反證我們可能缺乏真實的信心, 我們是否真正得救成了問題.

並且, 從登山寶訓來看, 這"好行為"並不是以我們自己的標準 - 做好事, 去教會聚會, 熱心傳福音來衡量. 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馬太福音7:21~23) 主耶穌所要求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好行為", 必須以 神的標準, 特別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教導的妥拉精義來衡量.

很可惜地, 主耶穌這麼重要的教導, 在許多教會中並不是很受重視. 大部分教會一味教導"因信稱義"的真理, 卻沒有清楚教導什麼是"真實的信心", 以及主耶穌所要求的, 證明我們有真實信心的"好行為" - 遵行主耶穌登山寶訓所啟示的妥拉精義的信心生活.

主耶穌說,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馬太福音7:24~27) 主耶穌並不是要求我們完美無瑕, 但祂希望我們打從內心願意謹守遵行祂的教導, 並且努力照著去做. 願我們的信心都是建立在"磐石"上的信心, 活出有"好行為"的真實信心生活, 有"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請繼續參閱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1): 不可殺人一文)

註: 什麼是"妥拉"?
"妥拉"是希伯來文תּוֹרָה (Torah) 的音譯, 字面意思是"教導, 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用來指摩西五經所啟示 神的教導與訓誨, 包括 神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也包括摩西五經中的敘事和詩歌. "妥拉" (תּוֹרָה) 通常被翻譯為"律法" (Law), 因而讓人聯想到法律, 特別是"妥拉"當中的誡命, 律例和典章. 但"妥拉"並不是法律, 而"妥拉"中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與其理解為法律條文, 其實更正確的理解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對祂兒女所定的"家規". "妥拉"啟示 神的恩典與真理, 兩者共存並不衝突, 真理當中包含恩典, 恩典當中包含真理, 請參閱最小的誡命其實並不小一文.

"我们若谨记,作为 基督徒,我们已被神称为义,有神儿女的身份,我们服事神不是为了生命,而是出于生命,那么,我们就不会掉进那些师傅所惧怕 的律法主义中;反之,我们会把律法当作是“家法”,欣然尝试遵行它,以取悦那位爱我们、拯救我们的天父。 "
(巴刻 J.I.Packer,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主耶穌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有關"妥拉"一詞的定義, 請參考文章最後的解釋)

使徒彼得稱主耶穌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主也必差遣所豫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 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摩西曾說、『主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使徒行傳3:20~23)

摩西是"妥拉"的給予者, 神藉著摩西賜下"妥拉"給祂的子民,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申命記34:10) 除了那位像摩西的先知以外, 眾先知沒有一位能與摩西相比的.

摩西是"妥拉"的給予者, 而彌賽亞(基督) - 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則是"妥拉"最終而權威的解釋者. 主耶穌是彌賽亞, 祂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妥拉)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 主耶穌來要"成全"妥拉, 也就是要教導我們"妥拉"的真義.

(有關"成全"一詞意義的討論,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3) 律法的成全 - 彌賽亞的職事一文)

主耶穌當代的猶太拉比對"妥拉"的解釋, 稱為"口傳妥拉" (Oral Torah). 猶太拉比將"妥拉"視為一棟房子, 而在房子周圍築起一道牆, 也就是"口傳妥拉", 用意是保護人不越過牆, 以免違反"妥拉". "米示拿" (Mishnah, 主後三世紀的"口傳妥拉"結集) 有如下的記載, "大公會的人常常提到三件重要的事: 維護公義, 造就許多門徒, 在妥拉周圍築起圍牆" (The men of the Great Assembly used to say three things: Be patient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rear many disciples, and make a fence around the Torah.) (米示拿 列祖 Mishnah Avot 1:1)

目前在彌賽亞信徒圈子當中, 有一種流行的說法, 將主耶穌視為與祂同時代的猶太拉比之一, 並將主耶穌的教導也當作與其他拉比相同 - 在"妥拉"外圍築起一道圍牆, 避免人干犯"妥拉". 比方說, 主耶穌論"不可殺人"的誡命,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若是人能提醒自己, 不可向兄弟動怒, 在發怒時懸崖勒馬, 自然就不會懷恨殺人; 同樣地, 主耶穌論"不可姦淫"的誡命,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若是人能提醒自己動淫念是錯的, 及時省悟而不要繼續沉浸在邪惡的念頭裡, 自然就不會犯下姦淫的行為了.

這樣的說法也對也不對. 主耶穌道成肉身, 生在第一世紀的以色列, 的確是當時的猶太拉比之一, 而主耶穌的教導和解經方式也完全是拉比式的, 要不然周圍的人如何能理解祂的教導? 主耶穌的教導也的確有"圍牆"的功效. 但是, 主耶穌絕不只是猶太拉比, 而祂的教導也絕不只是"圍牆", 像祂同時期的猶太拉比教導一樣.

主耶穌的教導不是"妥拉"的圍牆, 而是"妥拉"的核心. "妥拉"的核心是 神對人起初的心意, 也是 神對人永恆的心意. 主耶穌來到世上, 要敗壞罪和掌死權的魔鬼, 恢復 神一切的受造, 回到 神起初完美的創造, 並且榮上加榮, 神的國度要降臨在人間, 神要與人同住.

因此主耶穌的教導, 同樣是要回到"妥拉"原本的意思, 而這原本的意思是 神起初造人就有的心意, 是在人犯罪墮落以前就有的. 摩西在西乃山所領受的"妥拉", 其實已經是 神因應人墮落以後的光景, 並配合當時中東的特定歷史文化的產物.

"妥拉"的許多誡命有其特殊的時代性與地域性, 如"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利未記23:22) 是 神針對當時以色列人的農業社會而定, 但若是對那些從事其他行業的人該怎麼辦? 是不是完全不用理會? 若是將"妥拉"視為法律, 而將誡命視為法律條文, 自然不用理會, 因為不適用嘛! 但"妥拉"不是法律, 而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誡命也不是法律條文, 而是 神心意的具體彰顯 . 利未記23:22 這條誡命的精神很顯然是要將收入的一部分留起來, 用以幫助窮人. 猶太人相當明白"妥拉"是教導不是法律 (早期猶太基督徒也明白這一點), 因此他們歸納出"賙濟窮人", 作為具體遵行誡命的方式. 新約聖經中主耶穌和使徒也都賙濟窮人, 使徒保羅自述他與彼得以及約翰的會面經過,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加拉太書2:10)

"妥拉"的很多誡命也是因應人墮落後的光景, 神不得不"妥協"的產物. 若是 神一開始就啟示祂完全的心意, 將遠遠超出當時以色列人的能力範圍.  例如 神允許人離婚,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申命記24:1) 然而主耶穌解釋這不是 神起初的心意, 而是"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太福音19:8) 另一方面, "妥拉"的字句雖然有其時代性與局限性, 但 神仍然將祂的心意隱藏在妥拉裡面, 主耶穌同樣用"妥拉"的經文解釋 神對人婚姻起初的心意,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4~6)

因此主耶穌對"妥拉"的教導, 非但不是在"妥拉"周圍築起一道圍牆, 反而是打開"妥拉"這棟房子的大門, 讓我們可以清楚看見房子的內室 - "妥拉"的真義, 讓我們回到 神起初的心意. 再以"不可殺人"的誡命為例, 主耶穌的話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教導我們, 誡命原本的精神, 是 神希望我們不要對別人產生諸如動怒等等任何負面的心思意念, 而是要去愛人,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卻要愛人如己" (利未記19:17~18). 然而人因著墮落的緣故, 很難做到這一點, 因此 神設立"不可殺人"的誡命, 作為 神的子民應該遵行的最低標準.

若是按字句來遵行"妥拉", 雖然還是很困難, 還是會有人可以作到. 使徒保羅提到他得救以前的光景說,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腓立比書3:6) 但若是要按"妥拉"的真義來遵行"妥拉", 就沒有任何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作到了. 然而主耶穌來到世上, 不但以祂自己的死立下新約, 赦免我們的罪, 使我們成為 神的兒女, 也教導我們"妥拉"的真義, 作為新約兒女得救以後聖潔生活的規範, 又賜給我們聖靈, 將"妥拉"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使我們因順從聖靈, 能打從內心謹守遵行"妥拉", 不是照著"字句", 乃是照著"精意".

按著"精意"來遵行"妥拉", 其實不是不用按照"字句", 而是超過"字句"的要求, 直指"字句"背後所隱藏的真義. 主耶穌說,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20)

主耶穌的確是第一世紀的猶太拉比, 但祂並不是一般的拉比, 祂是彌賽亞, 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神說, "你們要聽從他...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5,19) 願我們都聽從主耶穌對"妥拉"的教訓, 活在 神永恆的心意中.


註: 什麼是"妥拉"?
"妥拉"是希伯來文תּוֹרָה (Torah) 的音譯, 字面意思是"教導, 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用來指摩西五經所啟示 神的教導與訓誨, 包括 神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也包括摩西五經中的敘事和詩歌. "妥拉" (תּוֹרָה) 通常被翻譯為"律法" (Law), 因而讓人聯想到法律, 特別是"妥拉"當中的誡命, 律例和典章. 但"妥拉"並不是法律, 而"妥拉"中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與其理解為法律條文, 其實更正確的理解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對祂兒女所定的"家規". "妥拉"啟示 神的恩典與真理, 兩者共存並不衝突, 真理當中包含恩典, 恩典當中包含真理, 請參閱最小的誡命其實並不小一文.

"我们若谨记,作为 基督徒,我们已被神称为义,有神儿女的身份,我们服事神不是为了生命,而是出于生命,那么,我们就不会掉进那些师傅所惧怕 的律法主义中;反之,我们会把律法当作是“家法”,欣然尝试遵行它,以取悦那位爱我们、拯救我们的天父。 "
(巴刻 J.I.Packer,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雅各打發人先往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shlach "他差遣", 創世記 Genesis 32:4~36:43 的讀經心得)

(註: 我自己以往讀這段經文的時候, 常常被過去的一些神學觀念左右, 例如雅各一定是好的而以掃是壞的, 因為羅馬書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但聖經中提到"愛...惡...", 常常是比較或是揀選的用語, 而不是說喜愛與憎惡, 例如主耶穌說,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 (路加福音14:26) 的原文直譯為"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 主耶穌並不是要我們憎惡父母, 而是說我們對主耶穌的愛要超過一切.

而羅馬書9:11~13這段經文其實是在說明 神的揀選不在於人的行為,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 (羅馬書9:11) 我們過去的神學觀念, 不一定是正確的. 因此當我們評價雅各與以掃時, 應儘量從聖經的字句本身來推敲, 除非有其他的經文佐證或是聖經背景資料, 最好避免假設以掃或雅各背後有什麼特別的隱藏動機, 是他們的行為反映不出來的, 而用我們所認為的"隱藏動機"來取代經文的直接解釋.)

當 神在夢中向雅各顯現, 並對他說, "我是伯特利的 神.你在那裡用油澆過柱子、向我許過願.現今你起來離開這地(巴旦亞蘭)、回你本地(迦南地)去罷" (創世記31:13), 雅各隨即起行, 但他並沒有馬上前往迦南地, 而是"面向基列山行去" (創世記31:21) 基列山位於約但河東, 而迦南地是在約旦河西邊, 雖然往西過了約但河就能回家, 但雅各卻繼續往南, 向以東地的方向行, 並且"打發人先往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 (創世記32:3). 雅各希望能夠在回家前, 先去同以掃和好, 得到他的原諒.

雅各先前兩次欺騙以掃, 第一次用一碗紅湯從以掃那裏騙取長子的名分, 第二次冒充以掃從以撒那裏騙取長子的祝福. 或許有人說, 以掃用長子的名分換紅湯是他自己願意的, 不能說是雅各欺騙. 然而用紅湯交換長子的名分, 說什麼也不能算是一個公道的交易, 因為兩者的價值相差太大了. 妥拉的教導是交易要公平公道,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利未記19:36) 雅各利用以掃餓得昏頭的時機, 要求用紅湯換長子的名分這件事本身已經是欺騙了, 與以掃是否同意無關, 不會因為以掃同意就不算欺騙.

雅各要與以掃和好, 一方面是因為以掃恐怕遲早會找上門來, 還不如採取主動, 先去求得對方的原諒. 另一方面, 雅各在過去二十年中飽受拉班的欺騙, 十次改了雅各的工價. 每一次拉班更改雅各的工價, 可能都有著冠冕堂皇的理由, 就像他當初偷偷用利亞取代拉結, 許配給雅各一樣, "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亞、就對拉班說、你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麼.你為甚麼欺哄我呢。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 (創世記29:25~26). 每當雅各的工價又被拉班用不同的名義更改, 我相信雅各都會想起當初他欺騙哥哥以掃的事, 而心懷愧疚與悔恨.

因此當 神吩咐雅各回到迦南地時, 雅各要做的第一件事, 不是直接回家, 而是先去找他的哥哥以掃, 要同他和好. 儘管經過這二十年, 雅各不確定以掃是否已放下仇恨, 因此當他聽到以掃帶四百人前來時, 雅各心中的懼怕可想而知. 但雅各真心要向以掃道歉認錯, 不但送上極為豐厚的禮物, 並且見到以掃來了, "一連七次俯伏在地、纔就近他哥哥。" (創世記33:3) 而以掃其實早已原諒了雅各, 這從以掃對弟弟真情流露的表現可以看出, "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 (創世記33:4)

以掃不但原諒雅各, 並且接納了他, 當他想要婉拒雅各的賠禮時說, "兄弟阿、我的已經彀了、你的仍歸你罷。" (創世記33:9) 這裡"兄弟"的希伯來文為אָחִי ("akhi", my brother), 意思是"我的弟兄". 以掃仍然接納雅各是他的弟兄. 

以掃甚至沒有要取回長子的名分. 當初雅各用一碗紅湯騙取以掃長子的名分, 以掃此時大可用十倍的代價要求買回長子的名分. 我相信只要不是傷害他和家人性命的前提下, 雅各此時不會拒絕以掃任何的請求. 然而以掃對此事卻隻字不提. 以掃可能想, 既然弟弟這麼在意長子的名分, 乾脆長子的名分就讓給他好了.

雅各與以掃兄弟和好, 因此是妥拉中一個極美的故事, 教導我們悔改與饒恕的真理. 不管他們的後代如何, 這兩兄弟當時的確和好了. 雅各行出主耶穌關於妥拉的教導,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主耶穌說, 若是得罪了弟兄, 先尋求弟兄的諒解, 再到 神面前尋求 神的赦免. 雅各主動先去尋找以掃與他和好, 再回到 神所應許的迦南地. 而以掃也同樣照主耶穌的教導而行,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路加福音17:4) 主耶穌的意思是, 若是弟兄得罪了我們, 不管多少次 (或是多麼嚴重), 只要他真心悔改了, 我們總要饒恕他. 雅各的確大大得罪以掃, 但雅各真心認錯了, 以掃不但原諒他, 也重新接納了這個弟弟.

註: 什麼是"妥拉"?
"妥拉"是希伯來文תּוֹרָה的音譯, 字面意思是"教導, 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用來指摩西五經所啟示 神的教導與訓誨, 包括 神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也包括摩西五經中的敘事和詩歌. "妥拉" (תּוֹרָה) 通常被翻譯為"律法" (Law), 因而讓人聯想到法律, 特別是"妥拉"當中的誡命, 律例和典章. 但"妥拉"並不是法律, 而"妥拉"中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與其理解為法律條文, 其實更正確的理解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對祂兒女所定的"家規". "妥拉"啟示 神的恩典與真理, 兩者共存並不衝突, 真理當中包含恩典, 恩典當中包含真理, 請參閱最小的誡命其實並不小一文.

"我们若谨记,作为 基督徒,我们已被神称为义,有神儿女的身份,我们服事神不是为了生命,而是出于生命,那么,我们就不会掉进那些师傅所惧怕 的律法主义中;反之,我们会把律法当作是“家法”,欣然尝试遵行它,以取悦那位爱我们、拯救我们的天父。 "
(巴刻 J.I.Packer,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我是好牧人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tzei "他出去", 創世記 Genesis 28:10~32:3 的讀經心得)

聖經中有許多人物都預表 (anticipate) 主耶穌. 比方說, 主耶穌不但是如同大衛一般得勝的君王, 祂也是像所羅門一般平安的君王, 主耶穌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主耶穌是按照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 主耶穌如同約書亞一般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主耶穌如同以撒一般是順服的兒子, 主耶穌是像約瑟一般受苦的僕人, 主耶穌如同比撒列一般是 神的家 (會幕) 的建造者.

不止如此, 甚至連以色列的先祖雅各, 也預表著主耶穌. 弟兄姊妹或許會問: 什麼? 那狡詐的雅各會預表主耶穌? 聖經人物往往在某些方面預表主耶穌, 但這並不是說, 他們像主耶穌一樣完全, 畢竟除了主耶穌外, 人都是有罪的.

然而雅各在哪一方面預表主耶穌呢? 主耶穌曾宣告說,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翰福音10:11) 主耶穌是如同雅各一般的好牧人.

說到好牧人, 大家可能會想到大衛年輕時作過牧羊人, 為了保護羊群, 他曾赤手空拳打死獅子和熊. 但聖經中哪些地方提到雅各是好牧人呢? 雖然聖經沒有明說雅各是好牧人, 但我們若細心研讀聖經, 還是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出來.

在創世記中, 當雅各到了巴旦亞蘭, 與當地的牧羊人交談時, 建議他們說, "日頭還高、不是羊群聚集的時候、你們不如飲羊再去放一放" (創世記29:7) 當然這裡並不是說, 雅各比這些牧羊人還要專業, 而是顯示雅各關切羊群的心, 甚至對那些不是他自己的羊群, 他也關心牠們是否已經吃夠了草.

在巴旦亞蘭時, 雅各先後為利亞, 拉結和拉班的羊群服事舅舅拉班20年. 雅各是好牧人這一點, 可以從拉班與雅各的兩次對話看出來, "拉班對他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仍與我同住、因為我已算定、耶和華賜福與我、是為你的緣故.雅各對他說、我怎樣服事你、你的牲畜在我手裡怎樣、是你知道的。我未來之先、你所有的很少、現今卻發大眾多、耶和華隨我的腳步賜福與你." (創世記30:27,29,30), "我 (雅各) 在你 (拉班) 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 (創世記31:38) 雅各在牧羊的工作上蒙 神賜福, 我相信這也包括 神給他恩賜, 讓雅各作一個好牧人, 以致他所牧養的羊群"發大眾多", 甚至沒有掉胎的.

連雅各與拉班鬥智, "拿楊樹、杏樹、楓樹的嫩枝、將皮剝成白紋、使枝子露出白的來.將剝了皮的枝子、對著羊群插在飲羊的水溝裡、和水槽裡、羊來喝的時候牝牡配合。羊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點的、有斑的來...於是雅各極其發大、得了許多的羊群、僕婢、駱駝、和驢。" (創世記30:37~39, 43) 這裡也顯示雅各是"好牧人", 具有對羊群的"專業知識".

雅各與以掃和好以後, 以掃建議兩人同行, 但雅各說, "我主知道孩子們年幼嬌嫩、牛羊也正在乳養的時候、若是催趕一天、群畜都必死了。求我主在僕人前頭走.我要量著在我面前群畜和孩子的力量慢慢的前行、直走到西珥我主那裡" (創世記33:13~14) 雖然雅各如此說, 有懼怕以掃的成分在內, 另一方面也因為雅各的確有體恤羊群的心, 以掃知道這一點, 所以接受了他的理由. 好牧人體恤每一隻羊的需要.

在雅各要面對以掃前, 他似乎因為害怕想要一走了之, 雅各在夜間打發家人和牲畜過了雅博渡口, 自己卻一人留在後頭. 但與天使的摔跤改變了雅各. 後來雅各真正面對以掃時, 為了怕以掃擊殺家人與牲畜, 雅各反而將他們留在後頭, "他自己在他們前頭過去" (創世記33:3) 雅各是"好牧人", 為了保護羊群, 願意為羊捨命.

如同以色列 (雅各) 是好牧人一般, "以色列的王" (約翰福音1:49) - 主耶穌更是好牧人, 是我們靈魂的大牧者, 祂為我們捨命.

2016年12月4日 星期日

主耶穌的安息日教導 (2) - "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福音書中有許多主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的故事. 馬太福音12:9~14是其中之一,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很多基督徒讀到這個故事的時候, 往往假設律法規定在安息日是不可治病的, 而主耶穌在安息日治病, 藉著祂故意"干犯"安息日的舉動, 彰顯祂廢除安息日的事實, 因此嚴守律法的法利賽人才會如此忿怒, "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馬太福音12:14)

然而事實是律法並沒有定規安息日不可治病, 而主耶穌既沒有干犯安息日, 也沒有廢除安息日. 安息日的誡命提到不可作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出埃及記20:10) 這裡""的希伯來文מְלָאכָה ("mela'khah", work) 指的是"日常的工作", 有別於另一個希伯來字מַעֲשֶׂה ("ma`aseh", deed/work), 泛指"一切的工作". 安息日的誡命並不是說任何"事"都不可作, 而是要歇了一切"日常的工".

為何 神要人在安息日歇了一切日常的工作呢? 先知以賽亞將 神的心意說得很清楚,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 (以賽亞書58:13~14) 神希望人尊重祂的"聖日", 在安息日時掉轉平時的腳步, 歇了一切日常的操作, 並且樂在安息日, 神應許如此行的人將要以 神為樂. 神希望人能專心享受安息日, 沉浸在 神的同在當中, 因此祂要人歇下一切日常的工.

但什麼樣的工算是"日常的工"呢? 歷代的猶太拉比為了避免每個人遵守律法都靠自由心證, 以致任意而行, 因而規定了許多如何遵行律法的具體規範, 稱為"口傳律法" (Oral Torah).

說到這裡, 我想很多讀者都會猜測是"口傳律法"裡面規定安息日不可治病. 如此的猜測也對也不對. 主後3世紀口傳律法的結集"米示拿" (Mishnah) 規定了39類安息日不可做的工, 但治病並沒有包括在內. "米示拿"所定安息日不可做的工, 惟一能和治病扯上一些關係的是"研磨", 比方說製作藥品時可能需要將藥材磨成粉末. 而"米示拿"定規不可"研磨"的原因是因為"研磨"是農業活動的一部分 (將穀物外層的糠秠磨掉), 而農業活動顯然是日常的操作之一.

然而在馬太福音12:9~14的故事當中, 主耶穌只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馬太福音12:13) 很顯然主耶穌沒有研磨任何藥材, 因此祂並沒有違反"米示拿"所記載的口傳律法.

既然主耶穌沒有違反口傳律法, 為什麼法利賽人還會滿心大怒, "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呢? 因為口傳律法在主耶穌的時代還在演進中, 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有各自的口傳律法, 甚至法利賽人當中也有不同的派別. 主耶穌遭遇的這些法利賽人, 很顯然是近似沙賣 (Shammai) 一派的嚴苛法利賽人, 認為安息日不可治病.

主耶穌對他們的回答是"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馬太福音12:11~12) 主耶穌在這裡再次教導人的需要是安息日的首要考量. (請參閱主耶穌的安息日教導 (1) -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一文)

此外, 主耶穌的回答也應用了拉比式的釋經原則קַל וַחוֹמֵר ("Qal Vachomer", "light and heavy", "輕與重") - "一個屬靈原則或屬靈真理若在小事上都成立, 那麼更何況是大事?" 主耶穌的許多其他教導也都用了 קַל וַחוֹמֵר ("輕與重") 的拉比釋經原則, 例如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 (馬太福音6:26)

主耶穌訴諸於人之常情, 如果人有一隻羊掉在坑裡, 不管是不是安息日, 人很自然的反應是救助那隻羊, 將牠拉上來, 保護羊不受傷害. 如果對羊都是如此了, 更何況是對其他人? 主耶穌對安息日治病的立場其實與當時的大拉比希列 (Hillel)的立場近似. 那麼為什麼這些法利賽人想要除滅耶穌, 卻沒有聽過他們想要除滅希列 (起碼沒有任何猶太文獻顯示這一點)?

很有可能, 主耶穌遭遇的這批法利賽人, 是當時極端嚴苛的一群, 他們的口傳律法類似於死海古卷中"撒都該文獻" (Zadokite Document, CD) 所記載的, 包括禁止在安息日"將牲畜從坑裡救出來" (CD 11:13-14) 和"將人從無水的蓄水池救出來" (CD 11:16-17)!

然而, 如果主耶穌知道他們禁止在安息日將任何牲畜從坑裡救出來, 為什麼祂還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 (馬太福音12:11) 主耶穌故意這樣說, 因為祂知道這些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 (馬太福音23:3). 他們說是這樣說, 但當他們的羊果真在安息日掉在坑裡了, 他們恐怕還是會馬上將羊拉起來. 因此主耶穌的話, 一方面是安息日的教導, 另一方面卻也是責備這些法利賽人假冒為善, "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馬太福音23:4). 這些法利賽人雖然被主耶穌說的啞口無言, 但也因此惱羞成怒, 所以他們"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馬太福音12:14)

因此這些法利賽人要除滅耶穌, 不是像很多基督徒所認為的 - "因為主耶穌違反律法", 甚至不是因為主耶穌違反"口傳律法". 當時口傳律法根本還沒有形成一致的標準, 如果這些法利賽人要除滅任何不贊同他們意見的人, 那他們要除滅的對象恐怕要占猶太人的絕大多數! 他們要除滅主耶穌, 是因為主耶穌在教導當中間接指出他們假冒為善!

福音書中還記載了許多主耶穌的安息日教導, 這顯示了主耶穌和福音書的作者都非常看重安息日. 對主耶穌來說, 教導人安息日的真義, 讓人能照著律法的精義守安息日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若是主耶穌果真廢掉安息日, 祂不大可能要花這麼大力氣來闡明安息日的意義, 而福音書的作者也不需要花這麼多篇幅來記載.

新約聖經中沒有任何一處說到主耶穌廢除安息日, 或用主日取代安息日的事. 安息日的誡命是如此重要 (十誡的第四條誡命), 若是主耶穌真的廢除安息日的話, 有可能竟然沒有任何新約經文提到嗎?

保羅書信當中的確沒有提到要基督徒守安息日的事, 只有和歌羅西教會的外邦信徒說,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 但我們要知道保羅書信的寫作對象是當時的外邦教會, 而這些信主不久的外邦信徒就像是剛出生的嬰兒一樣. 使徒保羅的最大考量是讓他們徹底明白因信稱義的真理, 以後再慢慢學習基督徒生活的其他方面, 更何況當時的外邦社會讓很多外邦信徒守安息日有實質的困難.

然而安息日非但沒有廢掉, 甚至當主耶穌再來, 在全地作王掌權的時候, 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會守安息日,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 (外邦人) 歸併他們。" (以賽亞書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