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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 星期三

因信稱義 vs 靠行為稱義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etchanan "我懇求", 申命記 Deuteronomy 3:23~7:11 的讀經心得)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申命記6:25)

在基督教傳統的教導中, 常有人將聖經分為兩個時代: 舊約是律法時代, 新約是恩典時代. 舊約的以色列人是靠行為稱義, 新約的基督徒則是因信稱義. 本週的妥拉經文中, 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說,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申命記6:25), 這節經文常被視為以色列人靠行為稱義的證據. 畢竟, 若是靠著謹守遵行神的誡命才算為義, 這不就是靠行為稱義嗎?

然而, 舊約中還有另一個看似矛盾的經文, "亞伯蘭 (亞伯拉罕) 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15:6). 這是怎麼回事呢? 難道神會改變祂的救贖方式: 先因信稱義 (亞伯拉罕), 後改為靠行為稱義 (以色列人), 又因行不通而改回因信稱義 (基督徒) 嗎?

事實上, 無論舊約還是新約, 聖經始終是一貫的: 人都是因信稱義. 之所以會產生舊約靠行為稱義的誤解, 關鍵在於我們對信心的理解深受希臘思想影響, 與聖經原本的意思並不相同.

對希臘人來說, 信心是一種內在心理活動: 思想上的認同與情感上的信靠. 因此深受希臘文化影響的外邦基督徒往往將信心視為觀念性的信: 只要我心裡真心相信神, 全心信靠祂, 就是對神有信心.

但聖經所說的信心, 不只是內心的相信或信靠, 而是一種關係性的信心. 更準確地說, 是盟約中的信心, 正如聖經字典《Lexham Bible Dictionary》所指出:

The biblical language of faith concerns a relationship of faithfulness and cooperation (Leclerc, “Faith in Action,” 184–95). The concept of the covenant, which is especially explicit in the Old Testament, informs the biblical writers’ use of the language of faith. To have faith in God or Jesus is to be faithful to a covenantal bond, which is initiated by God and bound according to appropriate promises and expectations on both sides. The command for Christians to have faith is not merely a cerebral exercise or eager wish, but a command with the expectation of fidelity and trust. 

我將其翻譯為中文:
聖經中有關 "信心" 的語言, 指的是一種信實與合作的關係 (意即盟約關係). "盟約" 的概念, 尤其在舊約中表達得最為清楚, 深深影響了聖經作者使用 "信心" 一詞的方式. 對神或耶穌有信心, 就是在由神主動發起的盟約關係中, 對祂保持信實信靠, 並在彼此的應許與期待下互相約束. 對基督徒而言, "要有信心" 的命令並不只是頭腦的信念或熱切盼望, 而是一個包含信實信靠的命令.

換言之, 聖經所說的信心, 是在神與人的盟約關係中, 人對神的信靠與信實.

那麼, 人如何對神信實呢? 很明顯, 若人真以神為神, 就必聽從祂的話. 因此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正是信實的具體表現.  當以色列人這樣行, 他們就是因信稱義, 因他們的順服來自於信實, 而非靠行為本身稱義.

這也解釋了因信稱義與靠行為稱義的區別:

  • 靠行為稱義要求完美無缺,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若舊約真是靠行為稱義, 那麼亞伯拉罕與大衛都不能得救了. 亞伯拉罕曾說謊, 大衛更犯了姦淫與謀殺!
  • 因信稱義則要求人盡心盡力: 全心信靠神, 竭力對祂信實. 神知道我們是否盡心盡力. 這不代表永不失敗, 而是即便軟弱跌倒, 也不沉溺罪中, 而是回轉歸向神.

因此, 不論新約或舊約, 救恩的原則始終一致: 因信稱義, 正如新舊約聖經都說了, "義人必因信得生" (哈巴谷書2:4; 希伯來書10:38). 

2021年1月5日 星期二

作主耶穌的門徒: 起步於擁抱 神最基礎的誡命

                                 Photo by Jens Johnsson on Unsplash

理解最基礎的誡命是做主耶穌的門徒首先也是首要的一步。跟隨耶穌的猶太彌賽亞信徒和與之聯合的外邦人,也就是我們這群對遵行 神的誡命沒有模稜兩可態度的人已經蓄勢待發,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是一個忠心順服的群體!

我們明白主耶穌對 『作祂的門徒』 真實的定義就是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 耶穌不僅要祂的門徒遵守祂的教導,並吩咐他們也要這樣教導其他的門徒 (馬太福音 28:19-20).  主耶穌教導我們, 要將當初藉著摩西傳下來的誡命以及新約聖經的教導都活畫並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 換句話說, 聖經中所有的誡命都是應當被嚴肅認真地對待與應用, 並且必須按照它們的精義來應用在每個門徒的生命與生活中, 這是不是有些高不可攀呢? 萬丈高樓該從哪裡開始呢? 

兩大誡命

主耶穌在馬可福音12:30-31說出了妥拉裡最大的兩個誡命,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也就是盡己所能地去『愛神』和『愛人』. 這實在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只要能掌握這兩個大方向, 至終我們也可以漸漸地將其他的誡命活出來. 想想, 所有的誡命其實都是『自己』與『神』,與『人』的關係緊密地交織在一起, 這實在是令人驚嘆!

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 遇難的猶太人是這撒瑪利亞人的 『鄰舍』. 現實的生活中, 丈夫和妻子是同屋同床的『鄰舍』. 如果我們從家開始成就這種愛,  其他的教導就會隨之雲合影從了. 在約翰福音14章, 主耶穌的教導是: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

愛主耶穌的就會自然地去擁抱祂的命令. 但這種卓越的愛是怎麼擁有的呢?

啟動式誡命

幾個誡命是啟動這『愛神』與『愛人』的引擎.  其中第一個就是要接受浸禮的誡命. 讓水漫淹過全身的浸禮象徵門徒是要全身全心全人地歸向主耶穌, 全然信實地成為祂的跟隨者, 也就是要全然委身於主耶穌的教導上, 神對要歸屬於祂的人要求獻呈這信實的承諾. 但很不幸地,眾多基督徒們常常忽略了神這極為看重的要求- 要對祂信實. 對正要進入神家的人, 我們應當要非常清楚的告訴他受浸的誡命就是, 當他全身埋入水裡時, 除了在主耶穌的死與復活與主聯合外, 更是要從今以後完全委身於主耶穌的教導, 信實地遵守祂的一切誡命.

這樣的教導將會幫助我們更全面地去了解受浸歸入主耶穌名下的深刻含意.  受浸是非常嚴肅的一個允諾, 就是信實地將自己的老我埋葬, 然後信實地活在彌賽亞的同在與同住的大能裡. 當我們建造門徒時, 有一個重責大任, 就是去幫助新信主的弟兄姊妹知道如何信實地將主耶穌的誡命應用在我們的為人處事中. 這是在受浸前就需要幫助他們去明白並領受的.  我們總是要對自己, 對屬靈同伴, 或晚輩彼此扶持相互勸勉, 信實地照主耶穌的誡命不斷地修剪自己.

第二, 要常連結在主耶穌這葡萄樹上, 因祂是本枝(就是新生命的源頭). 新的信徒很快地就會發現他無法信實地照著神誡命的標準去行, 去愛, 去活. 他們無法信實地做到 『愛他們的鄰舍』. 能解決這個難題就是要連結於主耶穌, 也就是全心全意地信靠祂.  約翰福音14-16章是一段重量級的教導, 在此耶穌闡明了要如何在祂的同在中信靠祂, 信靠祂也正是建立信心的途徑. 因為信靠主耶穌, 所以花時間在祂的話語上, 所以沉思在祂的所是, 所以向祂傾心吐意, 所以安靜下來傾聽祂的微聲, 並從祂得著靈裡的力量,得著更新, 越來越多保持在祂的同在中, 與祂相交!  缺了與主耶穌的連結與相交, 要靠自己的力量做到愛人與愛神的誡命, 只會很快地讓人陷入沮喪和失敗的光景裡. 沒有耶穌, 人所能做到的只不過是一種外表的工夫. 進一步地說, 『作耶穌的門徒』就是為結出生命的果子而操練敬虔. 這跟我們是否能真確地理解 神的話, 並合宜地應用在我們生活的種種層面上很有關係, 所以新信徒在讀經時需要被教導, 在疑惑與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好好地提問, 多多地慎思明辨! 

我們愛 神, 因為 祂先愛了我們. 所以, 我們應該坦然地打開自己, 讓我們去探索去擁抱 神藉著主耶穌的生命所彰顯的愛. 保羅在羅馬書與加拉太書2:20中提到我們應當信實地『 與 基 督 同 釘 十 字 架 』所以是『 基 督 在 我 裡 面 活 著 』因而不斷地被更新, 直到我們可以像主耶穌活出『捨己』並『愛眾人』的樣式!  啊, 我們信仰的中心就是信靠主耶穌.

其餘的誡命將隨之水到渠成

當一個人真的是如此在追求 神的時候, 他就走在通往成熟豐滿的屬靈路徑上了.   當然這樣的過程是需要有先行者(屬靈的導師)不斷地鼓勵與幫助, 同時他也需要參與在對主有誠信並專心信靠主的小組中.

可以如此地愛神與愛人, 自然也會結出原諒他人的果子. 比如, 當一個人常常在對付自己的罪時, 就常領受到 神無條件的原諒, 自己漸漸地就能活出原諒他人的生命, 甚至也開始原諒那些偶爾沒有真心悔改或沒向他認錯的人, 就像主耶穌說『父阿, 赦免他們. 因為他們所做的, 他們不知道』 (路加23:34) 

這並不表示公義感因此就消失於我們的心中了; 我們是真心希望對方或許因此也燃起悔意, 因而得著神的祝福. 我們的心不再是滿了復仇, 而是期待著復興. 人與人之間的問題多數是因以自我為中心並缺乏原諒的力量而積累出來的. 

另外, 當信徒們在這兩大誡命成長茁壯以後, 他們也會開始學習嘞住自己的舌頭, 弟兄姊妹間的閒言閒語因此漸漸消失. 又因著愛的緣故, 他們自然會開始相互勸勉, 彼此激勵.

當人開始愛神(對神信實並倚靠祂)時, 對罪就產生恨惡.  接著, 對自己, (甚至對下一代)都期待能活出信實與聖潔.  孩子們就會被帶上要信靠與敬畏 神的道路. 即或孩子到了青春期也會被激勵要信實地逃避私慾並倚靠 神活出更多的榮美.

要作耶穌的門徒似是萬丈高樓, 而最關鍵的起步在於是否 『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以弗所 2:20) 就是深深地 『信靠主耶穌』並『信實地活出聖經的教導』!  我深切的禱告是讓我們真正成為時時靠主,並步步行在主耶穌與祂門徒教導中的一個群體. 


譯自 Discipleship: Embracing The Most Foundational Commandments by Dan Juster 

https://tikkun.tv/discipleship-embracing-the-most-foundational-commandments-2/

~~譯者為語句的通順, 採意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