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oldot "後代", 創世記 Genesis 25:19~28:9 的讀經心得)

本週妥拉經文的標題為"後代", 是從"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創世記25:19) 而來. 這裡翻譯為"後代"的希伯來原文תּוֹלְדֹת ("toldot"), 除了"後代", "世代", "家譜"的意思以外, 還包含有"家族記錄", "家族故事"的意義在內. 在創世記中, תּוֹלְדֹת 總共出現了十次, 代表十個家族故事. 除了創世記開頭1:1~2:3 神創造世界的經過以外, 整個創世記其餘的部分都是由這十個家族故事串接而成.

而從創世記25: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 (家族故事)、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開始一直到35:29 "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 為止, 正是創世記中的第七個家族故事 - 以撒的家族故事.

以撒不像他父親亞伯拉罕一生轟轟烈烈, 千里迢迢從迦勒底的吾珥到了哈蘭, 又從哈蘭到了迦南地, 在大饑荒中下到埃及, 在四王與五王的爭戰中殺敗四王, 勇救姪兒羅得. 以撒也不像他的兒子雅各多經患難, 為了躲避以掃, 遠赴巴旦亞蘭, 為了利亞拉結服事舅舅拉班十四年, 並與狡詐的拉班鬥智, 回到迦南地後兒子西緬和利未因著妹子底拿的緣故屠殺示劍全城, 為了約瑟的死訊悲哀多年, 後來又因大饑荒的緣故下到埃及.

相對於亞伯拉罕和雅各, 以撒的一生相當的平淡. 他從來沒有離開過迦南地, 甚至是在饑荒的時候. 套句今天的話說, 就是他從沒出過國. 不像亞伯拉罕和雅各, 以撒從來沒有動刀動槍, 甚至在備受非利士人欺負的狀況下. 從這個角度來看, 以撒似乎也是我們當中很多人的寫照, 大部分時候都是平平淡淡的生活.

神也不大向以撒說話, 像他多次對亞伯拉罕和雅各說話一般. 聖經記載二次 神向以撒說話, 第一次是在迦南地大饑荒的時候,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創世記26:2~5)

神賜福給以撒, 是"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創世記26:5) 亞伯拉罕一生聽從 神的話, 遵守 神的"命令、律例、法度". 不但如此, 亞伯拉罕也將 神的話教導他的子孫遵守, 神說, "我眷顧他 (亞伯拉罕)、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創世記18:19) "律法" (תּוֹרָה, "Torah") - 神的教導和訓誨, 作為亞伯拉罕的家規, 亞伯拉罕吩咐他的子子孫孫, 世世代代都要謹守遵行, 以後再藉由摩西的手, 寫下完整的律法書 - 摩西五經, 成為聖經的一部分. 可以說, 以撒雖繼承了亞伯拉罕龐大的家業, 但其中最重要的, 乃是屬靈的產業, 也就是"律法".

以撒所做過的事曲指可數, 其中最有名的大概是挖井了. 水源在迦南地是特別寶貴的資源. 非利士人嫉妒以撒,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創世記26:15, 18)

以撒重視父親亞伯拉罕所遺留的產業, 雖然那些亞伯拉罕所挖的井被非利士人塞滿了土, 但以撒不厭其煩, 將它們重新挖出來, 並且"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以撒費盡心力, 將他父親遺留給他但被毀壞的產業, 完全回復到原先的面貌. 而如果以撒對物質的產業尚且如此重視, 更何況是屬靈的產業?

我們的生活可能如同以撒一般, 真的很平淡, 沒有什麼起起伏伏. 我們也可能如同以撒一般, 面臨一些家庭問題, 諸如兄弟相爭, 父母偏心等等. 我們可能也很渴望與 神親近, 卻像以撒一般, 不常聽到 神的聲音. 然而我們若能像以撒一般, 珍視並持守 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產業, 遵行 神的話, 走在祂的道路上, 我們就要像以撒一樣蒙 神賜福.

另一方面, 彌賽亞信仰運動, 好比以撒挖井一般, 正是要回復我們被毀壞的信仰遺產, 找回我們基督徒失落的信仰根源, 使福音回到最初原本的面貌. "律法"正如同那被非利士人塞住的井一般, 需要我們重新挖掘出來, 並回復到它的原貌 - 神的教導與訓誨. "律法"是亞伯拉罕的家規, 而我們基督徒既然身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 "律法"自然也是我們的家規, 同樣是我們所繼承的屬靈產業.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主耶穌對婚姻的教導 - 再談彌賽亞對婚姻的誡命的解釋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5) 彌賽亞對婚姻的誡命的解釋一文)

很多保守的基督教會完全禁止離婚與再婚, 也有很多"開明"的教會以"愛與包容"的名義無條件接納離婚與再婚. 不同的教會持不同的立場. 然而婚姻作為基督徒生活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我們應該接受的是聖經教導而不是教會立場, 作為婚姻關係的準則.

在聖經裡主耶穌對婚姻的教導又是如何呢? 我們可以來看馬太福音19章記載的一件事,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19:3~9)

法利賽人的問題, 反映主耶穌的時代某些猶太拉比對離婚的誡命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申命記24:1) 的看法. 當他們問, "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 法利賽人基本上將摩西所說"不合理的事"解釋為任何事, "無論甚麼緣故", 只要丈夫覺得不合理就行.

對此主耶穌的回答是,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主耶穌實質上等同是說, "人無論甚麼緣故、都不可以休妻". 我想保守的教會禁止離婚的立場可能正是源自於此.

但主耶穌的話並不止於此. 要明白耶穌對婚姻的完整教導, 我們必須傾聽祂說的每一句話並細細推敲. 首先, 在主耶穌下結論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前, 祂從 神是創造主的角度教導我們兩件事: 一是"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暗示 神同時造男造女有祂的目的. 二是祂引用創世記2: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指出 神造男造女的目的, 是因為祂要設立婚姻, 讓一男一女在神聖的婚姻關係中成為"一體",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因此婚姻關係在 神的心意裡應該是恆久長存的.

那麼為什麼律法中會有離婚的誡命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申命記24:1) 出現呢? 主耶穌說,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在 神起初的創造中, 一切都是完美的,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創世記1:31), 包括婚姻在內, 然而當人犯罪墮落以後, 所有的關係都受到破壞, 不再是完美的. 婚姻關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因此 神允許離婚, 實在是因著人犯罪墮落後, 人心變得剛硬的光景下不得不如此.

然而 神雖然允許離婚, 卻也不是無條件的, 像法利賽人所認為, "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 這裡主耶穌的話非常重要,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 除了夫妻某一方犯淫亂而導致離婚外, 任何為著其他原因的離婚在 神眼中其實都是不算數的. 既然離婚不算數, 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在 神眼中依然還是有效的. 這是為什麼主耶穌說, 離婚後再娶再嫁, "若不為淫亂的緣故", 都是"犯姦淫". "淫亂"是 神所允許惟一合理的離婚理由.

為什麼 神允許人在另一方犯淫亂的狀況下可以離婚呢? 因為當夫妻某一方犯淫亂時, 他/她實質上已經毀壞了整個婚姻的關係, 所以 神保護無辜的另一方, 避免他們持續受害, 讓他們可以選擇離婚. 另外從主耶穌的話中, 可以推論出來, 既然在這樣的情形下的離婚是 神所承認的, 因此在這個情形下的再婚 (針對受害的那一方而言) 不算是"犯姦淫", 而是 神所允許的.

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 神允許人在另一方犯淫亂的情形下選擇離婚, 但 神沒有定規人在這樣的情形下一定要離婚. 若是淫亂的那一方真心悔改了, 另一方可以選擇原諒, 夫妻雙方同心修補重建原來破碎的婚姻關係. 我相信這在 神的眼中是極美的一件事.

此外, 若是我們從 神允許人在另一方犯淫亂的狀況下可以離婚, 是因為他們實質的夫妻關係已經被毀壞的原因來看, 我們可以進一步推論, 任何因著另一方已經實質毀壞整個夫妻關係的前提下的離婚與再婚, 比方說持續的婚姻暴力, 或是惡意遺棄等, 應該也都是 神允許的. 神要保護, 體恤無辜的一方, 不因另一方的過犯而持續受苦.

那麼若是原先犯錯的一方, 離婚後是否可以再婚呢? 聖經沒有明說. 我個人的看法是不管是否再婚, 若是知道錯了, 首先他/她要在 神面前徹底悔改, 並要與另一方和解, 盡力補償對方, 彌補之前對另一方的傷害, 並獲得對方的原諒. 若是對方尚未再婚的話, 應積極尋求復婚的可能性.

如果對方已經結婚, 或是明確表達復婚的不可能, 而犯錯的一方想要再婚的話, 除了要積極尋求 神的心意以外, 得到先前另一方的原諒與赦免是先決條件. 主耶穌說,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若是獻祭前都須要先和之前被得罪的弟兄和好, 更何況是要再次步入神聖的婚姻關係之前, 豈不更應和之前受傷害的配偶和好? 在沒有獲得先前配偶的寬宥前, 我覺得實在是不合適步入下一個婚姻的關係裡.

婚姻是神聖的, 我們須要盡一切努力來維繫婚姻. 但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事情也不是我們自己能完全掌握的, 主耶穌的教導顯明了 神對婚姻的心意與對人的體恤, 讓人在不幸的婚姻中能有出路. 願 神賜福給大家, 在神聖的婚姻關係裡大大蒙福, 並藉著美好的婚姻來榮耀 神.

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並要以恩慈相待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Chayei Sarah "撒拉的生命", 創世記 Genesis 23:1~25:18 的讀經心得)

使徒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的基督徒, "並要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以弗所書4:32) 以恩慈待人, 一方面是使徒的教訓, 是我們應當如此行的. 另一方面, 當我們出於愛心的動機, 用恩慈待人時, 聖靈就要在我們的生命中動工, 結出聖靈的果子來,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加拉太書5:22~23)

以恩慈待人, 與接待客旅一樣, 都是源自於摩西律法的聖經傳統. "恩慈"的希伯來原文為חֶסֶד ("chesed", lovingkindness). 在聖經中, "恩慈"常表現為複數形 חֲסָדִים ("chasadim", lovingkindnesses), 代表"諸般, 眾多的恩慈". 因此, "以恩慈待人"的希伯來文為 גְמִילוּת חֲסָדִים ("gemilut chasadim"), 意思是"給予許多的恩慈". 以恩慈待人的方式很多, 任何我們能想到的, 只要能造福他人, 造就他人, 安慰人, 鼓勵人, 幫助人的需要, 都是"恩慈"的一部分. 事實上, 接待客旅正是以恩慈待人的具體方式之一. 

(有關接待客旅的討論, 請參閱客要一味的款待一文)

律法 (תּוֹרָה, "Torah", 神的教導與訓誨) 中雖然沒有以恩慈待人的直接誡命, 卻有許多誡命與恩慈密切相關, 諸如"愛人如己" (利未記19:18),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出埃及記23: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申命記22:4)

此外, 律法也包括許多以恩慈待人的實際例子, 創世記中亞伯拉罕的僕人為以撒娶妻的故事正是其中之一. 當僕人到了哈蘭, 他向 神禱告說, "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阿、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創世記24:12~14)

亞伯拉罕的僕人並不是隨意要給 神出難題, 而是向 神求一位大有恩慈的女子給以撒為妻. 有恩慈的人不單單給予別人所要求的, 而是會去觀察別人的需要是什麼, 而主動付出, 真正滿足他人的需要. 若是女子把水給僕人喝, 她只是單單回應了僕人的要求而已. 但她若是觀察到僕人旁邊那十頭口渴難耐的駱駝, 甚至願意打水給駱駝喝, 那麼她的恩慈就不是一般的了.

利百加出來了, 她不但把水給僕人喝, 並且說, "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創世記24:19) 據說一頭幾天不喝水的駱駝可以一口氣喝上25加侖的水, 十頭駱駝就是250加侖, 利百加需要打多少次的水, 才夠駱駝們喝足? 結果利百加說到做到, "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駱駝喝足了" (創世記24:20,22) 利百加實在是大有恩慈.

神垂聽了亞伯拉罕僕人的禱告, 為以撒預備了一位滿有恩慈的女子利百加為妻. 聖經說利百加"容貌極其俊美" (創世記24:16), 然而利百加的恩慈更勝於她的美貌. 因著她的恩慈, 利百加不但成了以撒的妻子, 日後更生下雅各, 成為以色列的母親. 神正是藉由利百加的例子教導 神的兒女們要以恩慈待人.

神自我宣告說, "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 (或翻作恩慈) 和誠實。" (出埃及記34:6) 恩慈是 神的屬性之一, 我們的 神是滿有恩慈的 神, 當我們活出滿有恩慈的生活, 我們也就更像我們慈愛的天父和主耶穌基督.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使徒保羅在坐監中寫信給以弗所教會, 要他們"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以弗所書6:19~20)

聖經所說的"奧秘", 希臘原文為μυστήριον ("musterion", mystery), 並不是指什麼神祕而不可理解的事, 而是指"過去隱藏但如今顯明出來的事". ("the content of that which has not been known before but which has been revealed to an in-group or restricted constituency",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如保羅所說, "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以弗所書3:5)

但"福音的奧秘"又是什麼呢? 保羅在同一封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說,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3,6) 外邦人是與"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呢? 雖然這裡保羅沒有明說, 但從以弗所書整體來看, 很顯然他的意思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猶太人是 神的選民, 神對亞伯拉罕說,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創世記17:7~8)

很多弟兄姊妹都誤解了猶太教 (或更準確的說, 是主耶穌和使徒時代的猶太教), 認為他們教導"靠行為稱義"或"靠行為得救". 其實並不是這樣. 主耶穌同時代的猶太拉比普遍相信, 所有的猶太人將來都會得救, 並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 而是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 當時的猶太拉比著作這樣說, "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在來世 (彌賽亞時代) 裡有份" (米示拿 - 公會篇 Mishnah, Sanhedrin 10:1)

猶太人相信救恩是專屬於他們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那時有些猶太基督徒會堅持外邦信徒必須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完全得救.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大會的召開就是為了處理這個問題,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使徒行傳15:1~2)

很多猶太人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而感到驕傲, 但他們卻忽略了這一切都是出於 神的恩典. 當使徒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猶太會堂傳福音時, 起初猶太人普遍反應良好, 並沒有拒絕福音, "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行了割禮的外邦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 神的恩中。" (使徒行傳13:42~43)

然而到了下個安息日, 當"合城的人 (大多數是外邦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 神的道。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 (使徒行傳13:44~45) 猶太人並不是嫉妒保羅傳福音的果效 (當時的猶太人雖然允許外邦人到會堂聚會, 但他們並不主動對外宣教), 而是"嫉恨"外邦人, 因為保羅和巴拿巴說外邦人藉著信靠主耶穌也能得救 (因此吸引合城的外邦人來聽福音). 對很多猶太人來說, 這等於間接挑戰他們身為 神的選民的獨特地位, 導致他們反而拒絕了保羅所傳的福音信息, 而這正應驗了 神的話, "他們(以色列人)以那不算為神的(偶像)、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外邦人)、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申命記32:21, 參羅馬書10:19)

猶太人並不是因福音而跌倒, 而是因著"福音的奧秘"而跌倒. 這是為什麼保羅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外邦人)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羅馬書11:28) 保羅因著傳"福音的奧秘", 不但被他的猶太同胞棄絕, 誤會他反對律法, 甚至間接導致他後來在耶路撒冷被捕受審, 並且在羅馬坐監,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以弗所書6:20)

儘管如此, 保羅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始終為我們外邦信徒的權益著想, 為我們在主耶穌裡與猶太信徒的同等地位竭力爭辯, 並不因為遭遇他自己同胞的強烈反對與逼迫而有絲毫退縮, 也不因為"福音的奧秘"導致許多猶太人的拒絕福音而改弦更張, 雖然這讓保羅"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馬書9:2~3)

我感謝 神, 賜給我們外邦人, 保羅這樣一位全心全意愛我們的使徒. 因著保羅和其他早期的猶太宣教士, 我們普世的外邦信徒如今"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如果我們真心感謝使徒保羅為我們外邦人所做的一切, 我們必須還原新約聖經中所呈現使徒保羅的歷史真貌. 保羅的確是外邦人的使徒, 然而他也同時一直都還是猶太人, 並且仍然是法利賽的拉比. (關於這兩點,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保羅的受審兩篇文章) 當我們聲稱保羅信主之後就不再作猶太人, 並且反對律法, 我們事實上是在侮蔑保羅, 因為我們所說的和當初猶太人指控保羅的話並沒有兩樣.

我也禱告求 神興起更多"外邦人的保羅". 就像使徒保羅當初為我們外邦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我們當中也能有更多的人為猶太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為 神對以色列家永遠的愛, 與他們在 神國裡不變的地位竭力爭辯, 如保羅所說,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羅馬書11:26~27)


2016年11月16日 星期三

客要一味的款待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ra "他顯現", 創世記 Genesis 18:1~22:24 的讀經心得)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羅馬書12:13),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要顧及他人的需要, 並盡心接待客旅, 作為基督徒愛心的具體表現, "愛人不可虛假..." (羅馬書12:9). 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特別強調要用愛心接待客旅,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希伯來書13:2)

接待客旅是新約聖經關於基督徒生活的具體教導. 有些基督徒學者猜測這是源於當時基督徒旅行的實際需要, 特別是像保羅這一類的旅行佈道家, 在客店極其缺乏的情況下, 由本地的基督徒開放家庭接待遠道而來的弟兄 (或陌生人), 就顯得格外重要.

然而新約聖經的作者在教導基督徒生活時, 其實不僅是因應當時的實際需要, 而往往是有舊約聖經的根據. 接待客旅正是源自於舊約聖經, 特別是律法的聖經傳統, 希伯來文稱之為הַכְנַסַת אוֹרְחִים ("hachnasat orchim", bringing-in guests), 正是"接待客旅"的意思. 至今猶太人仍然將"接待客旅"作為遵行律法的具體方式 (הֲלָכָה, "halacha", walking) 之一. 當然, 這裡的"接待客旅", 並不止於朋友彼此之間的交際, 也包括幫助有需要的陌生人 (更重要).

或許有弟兄姊妹會問, 舊約聖經哪裡說要接待客旅了? 的確, 律法當中並沒有接待客旅這一條誡命. 然而律法 (תּוֹרָה, "Torah", teaching/instruction) 作為 神的教導與訓誨, 不但有明確的誡命, 也有著生動的敘事, 以不同的方式來教導 神的兒女. 律法當中雖然沒有接待客旅的明確誡命, 卻有用愛心接待客旅的實際例子, 讓我們能從中加以學習.

律法裡面接待客旅最有名的例子, 正是希伯來書所說"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也就是在創世記中亞伯拉罕接待三位陌生人(天使)的故事, "...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作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豫備好了。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豫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 (創世記18:1~8)

亞伯拉罕"跑去"迎接客旅, 顯示他殷勤的態度. 亞伯拉罕非常客氣地""客旅留下來, 不讓他們難堪. 亞伯拉罕雖然準備了豐盛的筵席, 卻只說"我再拿一點餅來", 讓客旅不會覺得有心理壓力. 亞伯拉罕的故事, 因此是以愛心接待客旅的一個極好的例子. 而 神用亞伯拉罕的例子, 藉著看圖說故事的方式教導祂的兒女,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愛人如己"的誡命.

(註: 亞伯拉罕預備的是極為豐盛的筵席, 除了牛犢, 奶油和奶外, 三細亞細麵的餅足可以餵飽上百人! 請參閱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裡、直等全團都發起來一文)

我們全家最近有機會去日本的一個華人教會服事三個星期, 不但受到許多弟兄姊妹的愛心關懷, 讓我們一家受寵若驚, 感到賓至如歸, 更有當中的一位姊妹, 從我們到東京的第一天起直到我們離開的那一天為止, 如同亞伯拉罕一般殷勤接待我們. 我相信這位姊妹的愛心服事, 在阿爸天父的眼中是一件極美的事. 也盼望我們都能把握任何接待客旅的機會, 以愛心來遵行 神的律法.

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Lech-Lecha "你自己去", 創世記 Genesis 12:1~17:27 的讀經心得)

亞伯拉罕蒙 神呼召, 憑信心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 住在 神應許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的迦南地. 雖然 神應許他要成為"大國", 然而亞伯拉罕卻一直沒有後代. 神進一步又應許亞伯拉罕, 他的後裔要如天上的星辰那樣眾多, "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創世記15:5)

接下來聖經告訴我們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15:6) (註: 亞伯蘭是亞伯拉罕的本名) 這一節經文是使徒保羅論述因信稱義真理的重要經文依據: 亞伯拉罕單單信 神, 神就他的信為義.

為著因信稱義是如此重要的一個屬靈真理, 我們有必要深入思想這節經文. 首先, ""的希伯來原文是הֶאֱמִן, 有"信靠, 倚靠, 將盼望寄託在..."的含義, 而不是單單"相信"而已. 亞伯拉罕不是單純相信耶和華是 神, 而是將耶和華當作他的 神, 並信靠, 倚靠耶和華, 且將一切的盼望都寄託在耶和華 神身上. 雖然他沒有兒女, 但既然 神應許他的後裔要如天上的星星那樣繁多, 他就信靠 神會實現祂的應許.

其次, 亞伯拉罕信 神, 其實是從他順服 神的呼召, 離開本地本族父家時就開始的. 接著亞伯拉罕又經歷了一連串信心的考驗, 諸如因著饑荒下到埃及, 與姪兒羅得分開, 從四王手中營救羅得, 拒絕接受所多瑪王的財富等. 這當中雖然亞伯拉罕也有軟弱的時候, 但他始終持續信靠耶和華 神. 因此亞伯拉罕信 神, 不是一次兩次的, 而是長久的, 持續的信心, 並且反映在他的生活當中.

聖經告訴我們,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 神以亞伯拉罕對祂長久持續信靠的信心為亞伯拉罕的義. 然而信心是否等同於義呢? 其實是不然的. 這裡""的希伯來原文為וַיַּחְשְׁבֶהָ, 意思是"算為, 算作" (reckon), 如保羅引用這段話說, "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4:3)

這要怎麼理解呢? 比方說一個老師給學生們考試, 有一個學生非常用功, 但是他的程度不好, 不管再怎麼努力, 幾次補考下來都還是遠低於及格的標準, 眼看就要被開除了. 但這個老師很有恩典, 他因著學生認真學習的態度, 決定給他及格的分數 - 老師將他的成績算為及格, 如同其他及格的學生一般, 讓他可以繼續待在學校學習. 當然老師還是希望這個學生的成績可以持續進步, 往後可以真正考試及格, 而不是一直要靠老師的"恩典".

類似地, 亞伯拉罕不是義人 (意味他沒有達到 神公義的標準), 然而因著他持續信靠 神, 神出於恩典, 將他的信靠"算為"他的義 - 神看亞伯拉罕如同義人一般, 因此亞伯拉罕能繼續活在 神面前, 與 神親近. 然而 神也同時期望亞伯拉罕能遵守 神的道, 不斷成長, 成為實質的義人,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創世記18:19)

因此因信稱義, 是說雖然我們不是義人, 沒有達到 神公義的要求, 然而 神出於祂的恩典, 因著我們對主耶穌的信靠, 將我們算為義人, 使我們能與 神和好, 活在祂面前並與祂相交. 因信稱義實在是我們與 神的關係的起點, 而我們與 神的關係是我們信心的旅程, 也是我們成聖的過程.

一次性的信心恐怕不是真正的信心, 神大概不會稱如此的信心為義. 我們不應拘泥在諸如"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的神學討論當中, 而淡化自己沒有持續信靠 神的嚴重性, 反而應該牢記主耶穌的教訓, "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馬太福音13:20~21) 將福音當作進天國門票的人, 如同"撒在石頭地上的", 他們的信心會被 神稱義嗎?

另一方面, 我們因信稱義得救以後, 不會馬上成為義人, 因為成聖是一個不斷持續的過程, 是我們一生都要學習的功課. 但主耶穌賜給我們作 神兒女的權柄, 與父 神和主耶穌相交, 我們藉著內住的聖靈, 謹守遵行律法 (天父的教導), 活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生命,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腓立比書2:12) 

因信稱義而得救是 神白白的恩典, 但我們須要持續"作成得救的工夫", 而"得救的工夫"也是我們真實信心的具體表現. 我們雖達不到完全的地步, 但這真實的信心正是被 神稱義的信.

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因信稱義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所教導最重要的真理之一,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3:28), 然而保羅也同時強調, 基督徒不能因信稱義就丟棄, 廢除 神的律法,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然而"堅固律法"是什麼意思呢? 保羅沒有進一步解釋, 但我們似乎可以從新約聖經中主耶穌關於律法的教訓看出來.

中英文聖經常翻譯為"律法" (Law) 的希伯來文是תּוֹרָה ("Torah", "妥拉"), 其實正確的意思是"教導, 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律法"是 神 - 這位慈愛的天父對祂兒女神聖的教導與訓誨, 教訓 神的子民如何活出聖潔合 神心意的生活, "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成全"律法", 祂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這裡"成全" (希伯來文קִייֵם, 希臘文πληρόω) 是主耶穌當時的猶太拉比用語, 有"正確地解釋"的意思.

比方說在當時的猶太文獻"米示拿"中說, "你要殷勤前往研究律法(妥拉)的地方, 不要認為那地方會自動到你這裡來. 因為你的研經同伴們會成全 (正確解釋) 律法. 你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 (Mishnah, Pirke Avot 4:14) 主耶穌身為彌賽亞, 而彌賽亞的職事之一正是正確地解釋律法的精義, 好讓 神的子民能按精義遵行律法.

因著主耶穌的救恩, 使凡相信祂的人都能進天國. 但主耶穌告訴門徒遵行律法的重要性,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若是廢掉最小的一條誡命, 就算能進天國, 也要被稱為最小的.

當基督徒蒙恩得救以後, 我們都領受了真理的聖靈, 這聖靈是 神所應許的,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神賜下聖靈的目的是要幫助我們順從 神的律例, 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我們有了聖靈, 又有主耶穌和使徒在新約聖經所解釋律法的精義, 我們理應更能活出遵行律法的聖潔生活 (Torah Observant Life), 不單單是在外表的行為上, 更是反映在我們內在的一切心思意念, 而這也是主耶穌對我們的要求,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20)

教會史上第一位殉道的基督徒司提反, 在公會受審的時候, 其實並不是因為相信主耶穌被指控, 而是被誣告"他說謗讟摩西、和 神的話...這個人說話、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 (使徒行傳6:11,13) 若是主耶穌已廢除律法, 司提反大可說"你們這些無知的人哪! 豈不知主耶穌已從死裡復活, 律法已經廢除, 如今是恩典的時代了!" 然而他事實上說, "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 (使徒行傳7:53)

司提反責備公會的人 (當時的宗教領袖) 假冒為善, 沒有謹守遵行律法. 公會的人因此惱羞成怒, "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使徒行傳7:54) 我相信司提反信主之後, 謹守遵行律法, 活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聖潔生活, 因此他有這個資格指責他們不遵守律法.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 "堅固律法"是什麼意思. 堅固律法就是基督徒因信稱義得救以後, 如同司提反一般, 藉著聖靈的引導與幫助, 以及新舊約聖經所啟示的律法精義, 表裏一致地從內心開始謹守遵行 神的律法, 活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展現榮耀 神的生活與生命. 這是保羅的教導, 也是主耶穌對我們的心意.

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8~9是很多弟兄姊妹們耳熟能詳的經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誠如使徒保羅所說, 我們得救完全在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贖恩典, 而不在於我們的好行為.

另一方面, 保羅接著說,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10) 從中文和合本來看, 前後兩句似乎是獨立的, 並沒有明顯的關係. 然而在希臘文裡, 以弗所書2:10的前面有γάρ (for), 意思是"因為", 表示目的. 也就是說, 以弗所書2:8~9的目的, 在於以弗所書2:10.

因此, 我們得救的目的, 在於"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而這裡"行善"不只是"慈善"而已, 它的希臘文是ἔργοις ἀγαθοῖς (good works), 意思是"好行為". 我們不是憑著好行為而得救, 然而 神使我們得救的目的, 是要得救以後的我們有好行為.

聖經如何定義好行為呢? 誡命 (希伯來文מִצְוָה, commandment) 啟示 神對好行為的標準. 我們常受到錯誤傳統的影響, 認為誡命是捆綁我們的法律條文, 是負面的, 如同律法是法律一般. 然而就如律法其實是教導, 誡命其實也就是在 神的教導當中, 祂希望祂的兒女做與不做的事, 比方說十誡,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守安息日" 等等都是 神的誡命.

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的外邦信徒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只要是基督徒就應該遵守 神的誡命. 這裡"誡命"的希臘原文是ἐντολῶν (commandments) 為複數形, 表示所有 神的誡命, 而不單單是"愛人如己"一條而已.

保羅的確說過諸如"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拉太書5:14), 但保羅並不是將所有其他的誡命都廢除, 只留下"愛人如己"這一條. 從這句話的上文來看,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拉太書5:13), 保羅其實是在強調愛心的重要性. 的確, 愛 神愛人不但是最大的誡命, 也是我們遵行 神一切誡命的動機與態度.

如果我們真的將 神當作我們親愛的天父, 而願意作順服的兒女, 盡心盡力做讓 神喜悅的事. 我們就不應該將遵行誡命當作苦差事, 而應該將遵行誡命視為寶貴的機會, 讓我們能做符合 神心意的事, 以愛與順服的態度, 成就祂拯救我們的目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Noach"挪亞", 創世記 Genesis 6:9~11:32 的讀經心得)

洪水過後,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創世記8:20~22) 神又對挪亞說,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創世記9:11~13) 這就是挪亞之約, 又稱為彩虹之約.

洪水是 神對人罪惡的審判, 也是 神因著人罪惡的緣故對全地的咒詛, 包括滅絕各種的活物. 常常聽到福音朋友問, "如果 神是公義又是全能的, 為什麼祂對遍地的罪惡視而不見? 難道祂不審判罪惡嗎?" 創世記6-8章記錄的洪水證明了 神的確能夠並且曾經以普世性的大災難審判了全地. 洪水代表了 神公義的一面.

另一方面, 神雖然以洪水審判全地, 然而 神並不是冰冷無情的法官, 冷漠地審判罪惡. 聖經告訴我們,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創世記6:5~6) 這裡"心中憂傷"的希伯來原文是וַיִּתְעַצֵב אֶל־לִבּוֹ, 意思是"傷透了心". 而"後悔造人在地上"則是情緒性的表達法, 形容 神是何等地"傷透了心", 就像我們在小說或戲劇中常看到的情節, 一個受傷害到了極處的父親對大逆不道的兒子說, "我真恨不得沒有生你這個不肖子!". 人是 神按著祂自己的形像所造的, 如同"亞當是 神的兒子" (路加福音3:38), 神將所有的人都當作祂的兒女. 因此, 當"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以致 神必須用洪水審判罪惡時, 神的內心是極度痛苦的, "傷透了心".

因著 神的恩典, 挪亞一家在洪水之下保留了下來. 然而人是不是記取洪水的教訓, 從此以後不再犯罪了呢? 不是, 聖經說, "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 (創世記8:21) 神知道洪水過後, 人還是會回到洪水之前的光景, "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創世記6:5) 這樣, 為什麼 神要說, "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創世記8:21) 並與挪亞立約?

挪亞之約是恩典之約, 代表了 神慈愛的一面. 神藉著挪亞之約來約束祂自己, 不再因著祂公義的忿怒滅絕全地. 挪亞之約也預告了 神要用另一種方式來解決罪惡的問題, 也就是主耶穌的救贖, 挪亞方舟本身預表了主耶穌祂自己.

然而挪亞之約並不是 神單純的選擇的問題. 神立下挪亞之約是要付上極大代價的, 不僅祂要賜下祂自己的獨生子為世人捨命, 承擔所有人的罪惡. 事實上, 從遠古的挪亞洪水直到如今, 神始終"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神一直都還是"傷透了心". 直到今日, 神仍˙然持續被我們的罪惡傷害, 然而 神還是對我們萬般的忍耐與寬容,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彼得後書3:9) 

慈愛的天父對我們的愛, 其實在創世記一開始就已經向我們顯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