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以弗所書3:20~21).
~選自 66 Inspirational Verses from Every Book of the Bible. (來自聖經每卷書的66個聖經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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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弗所書前半段(1~3章)的結尾, 使徒保羅為以弗所教會禱告,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求祂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裡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 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以弗所書3:14~19).
而在這禱告的結尾, 保羅向 神發出由衷的頌讚, "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以弗所書3:20~21). 而按照希臘原文來說, 我想一個更貼切的翻譯是"但願那位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換句話說, 在保羅的頌讚中, 他特別將焦點放在 神的大能, 神的全能上, 神是那位"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另外我們也注意到, 保羅不是說, 神"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我們所求所想的", 而是說, 神"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這裡"超過"的希臘原文是 ὑπερεκπερισσοῦ ("huperekperissou", quite beyond all measure), 意思不止是"超過", 卻是"遠遠地超過". 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遠遠地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一方面, 神的大能大力能成就一切我們所求所想的, 另一方面, 神的大能大力還要成就一切遠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對當時以弗所教會的外邦基督徒而言, 甚麼事是遠遠超過他們所求所想的? 保羅指出與他們切身相關無比重要的一件事, 而這件事其實也是與我們切身相關無比重要的一件事, 那就是"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1~13, 19). 什麼? 外邦人也能因著以色列的彌賽亞耶穌基督而蒙恩得救, 成為 神的子民? 這是當時的外邦基督徒原先無法想像, 甚至想也不敢想的事, 因此保羅稱之為"基督的奧秘" (以弗所書3:4),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 (與以色列人) 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5~6).
當然, 因著新約聖經的啟示, 對如今的基督徒而言, "基督的奧秘"不再是遠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卻是"神愛世人" (約翰福音3:16) 的具體明證, 然而 神永遠是那位"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遠遠地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不但對當時的以弗所教會是如此, 對今日的我們也不例外. 而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 甚麼事是"遠遠地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沒有人有答案. 因為我們就算有答案, 我們的答案充其量也不過是"我們所求所想的", 但 神能成就的, 卻是"遠遠地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2019年8月12日 星期一
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erumah "奉獻", 出埃及記 Exodus 25:1~27:19 的讀經心得)
聖所是 神的居所 (מִשְׁכָּן, "mishkkan", dwelling place). 這是一個奇妙, 難以想像的事實. 創造天地的主宰, 無限的 神, 竟然住在平凡, 有限的受造當中. 然而這卻是 神美好的心意, 祂願意和祂的子民同住, 因此他吩咐摩西,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出埃及記25:8).
(請參閱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一文)
在舊約中, 神的子民必須為祂造聖所; 在新約中, 神的子民是祂的聖所.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 "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2). 這裡"神...居住的所在"的希臘原文κατοικητήριον τοῦ θεοῦ ("katoiketerion ton thou", dwelling place of God) 的意思正是"神的居所".
一方面, 我們因著聖靈的內住, 已經是 神的聖所, 如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時說,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哥林多前書6:19) 另一方面, 從保羅的教導 "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2), 這裡"同被建造"的希臘原文συνοικοδομεῖσθε ("sunoikodomeisthe", build up together) 是希臘文的現在被動式, 而希臘文法的現在式表示"持續不斷的過程". 這意味我們每天甚至每時每刻仍然在持續被建造成為聖所的過程當中.
由誰建造呢? 一方面, 是 神建造我們成為祂的居所, 我們"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0~22), "你們是 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哥林多前書3:9), "他 (主耶穌) 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 (希伯來書3:3). 另一方面, 我們是與 神同工, 建造我們自己成為 神的聖所, 如同使徒保羅勉勵我們,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在他裡面生根建造" (歌羅西書2:6~7).
因此, 我們是參與 神偉大的工程, 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當中建造 神的居所. 既然是 神的工程, 主耶穌和使徒保羅都教導門徒要謹慎建造,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馬太福音7:24~27), "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哥林多前書3:10, 12~15)
神的旨意是要建造我們成為祂榮耀的聖所. 若是我們不參與 神建造的工程, 我們就彷彿是建立在沙土上的房子, 又好比是僅僅立了地基的房子, 連草木禾楷的工程都沒有, 這如何顯明 神的榮耀呢?就像舊約時的以色列人一樣, 我們每人也當積極參與建造聖所的工程.
如何參與呢? 就像舊約時的以色列人, 各人拿出自己的珍寶, "就是金、銀、銅、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點燈的油、並作膏油和香的香料..." (出埃及記25:3~6), 作為建造聖所的材料, 我們也當"甘心樂意" (出埃及記25:2) 拿出自己的"珍寶", 包括我們的時間, 金錢, 才能或其他資源, 投注在建造我們自己成為 神榮耀聖所的工程.
材料有了, 還需要什麼呢? 建造房屋最重要的是藍圖, 建造聖所也必須根據藍圖 - 神指示的樣式, 因此 神吩咐摩西, "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要謹慎作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出埃及記25:9,40). 聖經是 神給我們建造生命成為 神的聖所的藍圖,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我們不但學習明白聖經, 更重要地, 是在日常生活中遵行聖經的教導.
建造聖所是每天都在進行的工程. 神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建造我們的生命, 成為祂的聖所. 我們將每一天的生活奉獻給 神, 遵祂旨意, 與祂同行, 我們就是與 神同工, 建造我們自己成為祂的居所. 在舊約時, 會幕完工後,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 (出埃及記40:34) 讓我們也建造自己成為 神榮耀的聖所, 讓神的榮光充滿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中.
(請參閱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一文)
在舊約中, 神的子民必須為祂造聖所; 在新約中, 神的子民是祂的聖所.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 "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2). 這裡"神...居住的所在"的希臘原文κατοικητήριον τοῦ θεοῦ ("katoiketerion ton thou", dwelling place of God) 的意思正是"神的居所".
一方面, 我們因著聖靈的內住, 已經是 神的聖所, 如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時說,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哥林多前書6:19) 另一方面, 從保羅的教導 "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2), 這裡"同被建造"的希臘原文συνοικοδομεῖσθε ("sunoikodomeisthe", build up together) 是希臘文的現在被動式, 而希臘文法的現在式表示"持續不斷的過程". 這意味我們每天甚至每時每刻仍然在持續被建造成為聖所的過程當中.
由誰建造呢? 一方面, 是 神建造我們成為祂的居所, 我們"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0~22), "你們是 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哥林多前書3:9), "他 (主耶穌) 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 (希伯來書3:3). 另一方面, 我們是與 神同工, 建造我們自己成為 神的聖所, 如同使徒保羅勉勵我們,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在他裡面生根建造" (歌羅西書2:6~7).
因此, 我們是參與 神偉大的工程, 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當中建造 神的居所. 既然是 神的工程, 主耶穌和使徒保羅都教導門徒要謹慎建造,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馬太福音7:24~27), "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哥林多前書3:10, 12~15)
神的旨意是要建造我們成為祂榮耀的聖所. 若是我們不參與 神建造的工程, 我們就彷彿是建立在沙土上的房子, 又好比是僅僅立了地基的房子, 連草木禾楷的工程都沒有, 這如何顯明 神的榮耀呢?就像舊約時的以色列人一樣, 我們每人也當積極參與建造聖所的工程.
如何參與呢? 就像舊約時的以色列人, 各人拿出自己的珍寶, "就是金、銀、銅、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點燈的油、並作膏油和香的香料..." (出埃及記25:3~6), 作為建造聖所的材料, 我們也當"甘心樂意" (出埃及記25:2) 拿出自己的"珍寶", 包括我們的時間, 金錢, 才能或其他資源, 投注在建造我們自己成為 神榮耀聖所的工程.
材料有了, 還需要什麼呢? 建造房屋最重要的是藍圖, 建造聖所也必須根據藍圖 - 神指示的樣式, 因此 神吩咐摩西, "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要謹慎作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出埃及記25:9,40). 聖經是 神給我們建造生命成為 神的聖所的藍圖,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我們不但學習明白聖經, 更重要地, 是在日常生活中遵行聖經的教導.
建造聖所是每天都在進行的工程. 神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建造我們的生命, 成為祂的聖所. 我們將每一天的生活奉獻給 神, 遵祂旨意, 與祂同行, 我們就是與 神同工, 建造我們自己成為祂的居所. 在舊約時, 會幕完工後,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 (出埃及記40:34) 讓我們也建造自己成為 神榮耀的聖所, 讓神的榮光充滿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中.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使徒保羅在坐監中寫信給以弗所教會, 要他們"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以弗所書6:19~20)
聖經所說的"奧秘", 希臘原文為μυστήριον ("musterion", mystery), 並不是指什麼神祕而不可理解的事, 而是指"過去隱藏但如今顯明出來的事". ("the content of that which has not been known before but which has been revealed to an in-group or restricted constituency",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如保羅所說,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以弗所書3:5)
但"福音的奧秘"又是什麼呢? 保羅在同一封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說,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3,6) 外邦人是與誰"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呢? 雖然這裡保羅沒有明說, 但從以弗所書整體來看, 很顯然他的意思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猶太人是 神的選民, 神對亞伯拉罕說,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創世記17:7~8)
很多弟兄姊妹都誤解了猶太教 (或更準確的說, 是主耶穌和使徒時代的猶太教), 認為他們教導"靠行為稱義"或"靠行為得救". 其實並不是這樣. 主耶穌同時代的猶太拉比普遍相信, 所有的猶太人將來都會得救, 並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 而是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 當時的猶太拉比著作這樣說, "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在來世 (彌賽亞時代) 裡有份" (米示拿 - 公會篇 Mishnah, Sanhedrin 10:1)
猶太人相信救恩是專屬於他們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那時有些猶太基督徒會堅持外邦信徒必須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完全得救.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大會的召開就是為了處理這個問題,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使徒行傳15:1~2)
很多猶太人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而感到驕傲, 但他們卻忽略了這一切都是出於 神的恩典. 當使徒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猶太會堂傳福音時, 起初猶太人普遍反應良好, 並沒有拒絕福音, "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行了割禮的外邦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 神的恩中。" (使徒行傳13:42~43)
然而到了下個安息日, 當"合城的人 (大多數是外邦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 神的道。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 (使徒行傳13:44~45) 猶太人並不是嫉妒保羅傳福音的果效 (當時的猶太人雖然允許外邦人到會堂聚會, 但他們並不主動對外宣教), 而是"嫉恨"外邦人, 因為保羅和巴拿巴說外邦人藉著信靠主耶穌也能得救 (因此吸引合城的外邦人來聽福音). 對很多猶太人來說, 這等於間接挑戰他們身為 神的選民的獨特地位, 導致他們反而拒絕了保羅所傳的福音信息, 而這正應驗了 神的話, "他們(以色列人)以那不算為神的(偶像)、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外邦人)、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申命記32:21, 參羅馬書10:19)
猶太人並不是因福音而跌倒, 而是因著"福音的奧秘"而跌倒. 這是為什麼保羅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外邦人)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羅馬書11:28) 保羅因著傳"福音的奧秘", 不但被他的猶太同胞棄絕, 誤會他反對律法, 甚至間接導致他後來在耶路撒冷被捕受審, 並且在羅馬坐監,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以弗所書6:20)
儘管如此, 保羅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始終為我們外邦信徒的權益著想, 為我們在主耶穌裡與猶太信徒的同等地位竭力爭辯, 並不因為遭遇他自己同胞的強烈反對與逼迫而有絲毫退縮, 也不因為"福音的奧秘"導致許多猶太人的拒絕福音而改弦更張, 雖然這讓保羅"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馬書9:2~3)
我感謝 神, 賜給我們外邦人, 保羅這樣一位全心全意愛我們的使徒. 因著保羅和其他早期的猶太宣教士, 我們普世的外邦信徒如今"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如果我們真心感謝使徒保羅為我們外邦人所做的一切, 我們必須還原新約聖經中所呈現使徒保羅的歷史真貌. 保羅的確是外邦人的使徒, 然而他也同時一直都還是猶太人, 並且仍然是法利賽的拉比. (關於這兩點,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與保羅的受審兩篇文章) 當我們聲稱保羅信主之後就不再作猶太人, 並且反對律法, 我們事實上是在侮蔑保羅, 因為我們所說的和當初猶太人指控保羅的話並沒有兩樣.
我也禱告求 神興起更多"外邦人的保羅". 就像使徒保羅當初為我們外邦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我們當中也能有更多的人為猶太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為 神對以色列家永遠的愛, 與他們在 神國裡不變的地位竭力爭辯, 如保羅所說,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羅馬書11:26~27)
聖經所說的"奧秘", 希臘原文為μυστήριον ("musterion", mystery), 並不是指什麼神祕而不可理解的事, 而是指"過去隱藏但如今顯明出來的事". ("the content of that which has not been known before but which has been revealed to an in-group or restricted constituency",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如保羅所說, "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以弗所書3:5)
但"福音的奧秘"又是什麼呢? 保羅在同一封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說,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3,6) 外邦人是與誰"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呢? 雖然這裡保羅沒有明說, 但從以弗所書整體來看, 很顯然他的意思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猶太人是 神的選民, 神對亞伯拉罕說,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創世記17:7~8)
很多弟兄姊妹都誤解了猶太教 (或更準確的說, 是主耶穌和使徒時代的猶太教), 認為他們教導"靠行為稱義"或"靠行為得救". 其實並不是這樣. 主耶穌同時代的猶太拉比普遍相信, 所有的猶太人將來都會得救, 並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 而是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 當時的猶太拉比著作這樣說, "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在來世 (彌賽亞時代) 裡有份" (米示拿 - 公會篇 Mishnah, Sanhedrin 10:1)
猶太人相信救恩是專屬於他們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那時有些猶太基督徒會堅持外邦信徒必須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完全得救.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大會的召開就是為了處理這個問題,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使徒行傳15:1~2)
很多猶太人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而感到驕傲, 但他們卻忽略了這一切都是出於 神的恩典. 當使徒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猶太會堂傳福音時, 起初猶太人普遍反應良好, 並沒有拒絕福音, "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行了割禮的外邦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 神的恩中。" (使徒行傳13:42~43)
然而到了下個安息日, 當"合城的人 (大多數是外邦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 神的道。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 (使徒行傳13:44~45) 猶太人並不是嫉妒保羅傳福音的果效 (當時的猶太人雖然允許外邦人到會堂聚會, 但他們並不主動對外宣教), 而是"嫉恨"外邦人, 因為保羅和巴拿巴說外邦人藉著信靠主耶穌也能得救 (因此吸引合城的外邦人來聽福音). 對很多猶太人來說, 這等於間接挑戰他們身為 神的選民的獨特地位, 導致他們反而拒絕了保羅所傳的福音信息, 而這正應驗了 神的話, "他們(以色列人)以那不算為神的(偶像)、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外邦人)、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申命記32:21, 參羅馬書10:19)
猶太人並不是因福音而跌倒, 而是因著"福音的奧秘"而跌倒. 這是為什麼保羅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外邦人)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羅馬書11:28) 保羅因著傳"福音的奧秘", 不但被他的猶太同胞棄絕, 誤會他反對律法, 甚至間接導致他後來在耶路撒冷被捕受審, 並且在羅馬坐監,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以弗所書6:20)
儘管如此, 保羅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始終為我們外邦信徒的權益著想, 為我們在主耶穌裡與猶太信徒的同等地位竭力爭辯, 並不因為遭遇他自己同胞的強烈反對與逼迫而有絲毫退縮, 也不因為"福音的奧秘"導致許多猶太人的拒絕福音而改弦更張, 雖然這讓保羅"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馬書9:2~3)
我感謝 神, 賜給我們外邦人, 保羅這樣一位全心全意愛我們的使徒. 因著保羅和其他早期的猶太宣教士, 我們普世的外邦信徒如今"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如果我們真心感謝使徒保羅為我們外邦人所做的一切, 我們必須還原新約聖經中所呈現使徒保羅的歷史真貌. 保羅的確是外邦人的使徒, 然而他也同時一直都還是猶太人, 並且仍然是法利賽的拉比. (關於這兩點,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與保羅的受審兩篇文章) 當我們聲稱保羅信主之後就不再作猶太人, 並且反對律法, 我們事實上是在侮蔑保羅, 因為我們所說的和當初猶太人指控保羅的話並沒有兩樣.
我也禱告求 神興起更多"外邦人的保羅". 就像使徒保羅當初為我們外邦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我們當中也能有更多的人為猶太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為 神對以色列家永遠的愛, 與他們在 神國裡不變的地位竭力爭辯, 如保羅所說,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羅馬書11:26~27)
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8~9是很多弟兄姊妹們耳熟能詳的經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誠如使徒保羅所說, 我們得救完全在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贖恩典, 而不在於我們的好行為.
另一方面, 保羅接著說,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10) 從中文和合本來看, 前後兩句似乎是獨立的, 並沒有明顯的關係. 然而在希臘文裡, 以弗所書2:10的前面有γάρ (for), 意思是"因為", 表示目的. 也就是說, 以弗所書2:8~9的目的, 在於以弗所書2:10.
因此, 我們得救的目的, 在於"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而這裡"行善"不只是"慈善"而已, 它的希臘文是ἔργοις ἀγαθοῖς (good works), 意思是"好行為". 我們不是憑著好行為而得救, 然而 神使我們得救的目的, 是要得救以後的我們有好行為.
聖經如何定義好行為呢? 誡命 (希伯來文מִצְוָה, commandment) 啟示 神對好行為的標準. 我們常受到錯誤傳統的影響, 認為誡命是捆綁我們的法律條文, 是負面的, 如同律法是法律一般. 然而就如律法其實是教導, 誡命其實也就是在 神的教導當中, 祂希望祂的兒女做與不做的事, 比方說十誡,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守安息日" 等等都是 神的誡命.
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的外邦信徒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只要是基督徒就應該遵守 神的誡命. 這裡"誡命"的希臘原文是ἐντολῶν (commandments) 為複數形, 表示所有 神的誡命, 而不單單是"愛人如己"一條而已.
保羅的確說過諸如"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拉太書5:14), 但保羅並不是將所有其他的誡命都廢除, 只留下"愛人如己"這一條. 從這句話的上文來看,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拉太書5:13), 保羅其實是在強調愛心的重要性. 的確, 愛 神愛人不但是最大的誡命, 也是我們遵行 神一切誡命的動機與態度.
如果我們真的將 神當作我們親愛的天父, 而願意作順服的兒女, 盡心盡力做讓 神喜悅的事. 我們就不應該將遵行誡命當作苦差事, 而應該將遵行誡命視為寶貴的機會, 讓我們能做符合 神心意的事, 以愛與順服的態度, 成就祂拯救我們的目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另一方面, 保羅接著說,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10) 從中文和合本來看, 前後兩句似乎是獨立的, 並沒有明顯的關係. 然而在希臘文裡, 以弗所書2:10的前面有γάρ (for), 意思是"因為", 表示目的. 也就是說, 以弗所書2:8~9的目的, 在於以弗所書2:10.
因此, 我們得救的目的, 在於"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而這裡"行善"不只是"慈善"而已, 它的希臘文是ἔργοις ἀγαθοῖς (good works), 意思是"好行為". 我們不是憑著好行為而得救, 然而 神使我們得救的目的, 是要得救以後的我們有好行為.
聖經如何定義好行為呢? 誡命 (希伯來文מִצְוָה, commandment) 啟示 神對好行為的標準. 我們常受到錯誤傳統的影響, 認為誡命是捆綁我們的法律條文, 是負面的, 如同律法是法律一般. 然而就如律法其實是教導, 誡命其實也就是在 神的教導當中, 祂希望祂的兒女做與不做的事, 比方說十誡,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守安息日" 等等都是 神的誡命.
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的外邦信徒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只要是基督徒就應該遵守 神的誡命. 這裡"誡命"的希臘原文是ἐντολῶν (commandments) 為複數形, 表示所有 神的誡命, 而不單單是"愛人如己"一條而已.
保羅的確說過諸如"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拉太書5:14), 但保羅並不是將所有其他的誡命都廢除, 只留下"愛人如己"這一條. 從這句話的上文來看,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拉太書5:13), 保羅其實是在強調愛心的重要性. 的確, 愛 神愛人不但是最大的誡命, 也是我們遵行 神一切誡命的動機與態度.
如果我們真的將 神當作我們親愛的天父, 而願意作順服的兒女, 盡心盡力做讓 神喜悅的事. 我們就不應該將遵行誡命當作苦差事, 而應該將遵行誡命視為寶貴的機會, 讓我們能做符合 神心意的事, 以愛與順服的態度, 成就祂拯救我們的目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以弗所書2:15
"而且以自己(主耶穌)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以弗所書2:15) 是很多基督徒認為主耶穌廢掉律法的主要"經文證據".
然而, 這樣的解釋與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明確教訓相牴觸,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非但不是要廢掉律法, 祂更是要成全律法. 主耶穌還強調, 律法是永恆不變的. 而那遵行律法又教訓別人如此行的人, "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怎麼回事? 難道使徒保羅傳的昰"別的福音"? 當然不是! 但我們要如何解釋如此的差異呢? 很多基督徒根據他們的神學觀, 嘗試將主耶穌所說的"成全"解釋為"廢掉"或"終止"的意思, 或雖然不是"廢掉", 但實質上等同於"廢掉"的含義. 但這樣的解釋有很大的問題. 首先, 如此解釋還是與馬太福音5:19 相牴觸,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其次, 這樣的解釋事實上是用模糊的聖經經文 (以弗所書2:15) 來解釋明確的經文 (馬太福音5:17~19), 完全不合"以經解經"的原則.
如果主耶穌沒有廢掉律法, 那麼我們要如何來解釋以弗所書2:15? 從"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的希臘文來看, "τὴν ἔχθραν ἐν τῆ σαρκὶ αὐτοῦ τὸν νόμον τῶν ἐντολῶν ἐν δόγμασιν καταργήσας..." (Ephesians 2:14b, 15), 廢掉的昰"冤仇" (ἔχθραν, enmity). 中文和合本和KJV都很清楚地翻譯出來, "Having abolished in his flesh the enmity, even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Ephesians 2:15, KJV)
從2:15的上下文 "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以弗所書2:14 ),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以弗所書2:16) 來看, 這裡的"冤仇" (enmity) 很明顯地指的昰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敵意和隔閡. 使徒保羅的主要論點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廢掉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敵對關係, 成就了和睦, 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主裡合為一體.
但我們要如何解釋"冤仇"和"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的關係呢? 首先我們注意到, "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原文的英文直譯為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KJV) ("那包含在條例中的誡命的律法") 這是一個很不尋常的表示法, 因為照常理說應該是律法包括誡命, 律例, 典章, 因此應該說"律法的誡命" 而不是說 "誡命的律法". 其實, 這裡翻譯為"律法"的希臘字νόμος 也可以翻譯為"原則, 規則, 法規, 傳統..." (rule, principle, norm, custom, decree), 不見得一定要翻譯為"律法". 如果保羅指的昰律法, 為什麼他不乾脆就說"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也就是律法.."就好了? 使徒保羅使用這個表示法, 很可能就是為了避免人誤解他的意思是要"廢掉律法".
我無意在這裡討論到底什麼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 但我想指出保羅的訴求重點是在於"冤仇" (enmity), 並且他在2:14用"中間隔斷的牆" (middle wall of partition)來形容. 當保羅提到"中間隔斷的牆"時, 他可能想到的昰耶路撒冷聖殿裡那分隔外邦人與猶太人的牆. 根據當時的猶太法規, 外邦人只能停留在外圍的"外邦人院", 只有猶太人才允許進入聖殿更裡層的部分. 誠然, 在主耶穌成就祂的救恩以前, 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之間有巨大的鴻溝. 那時外邦人 "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以弗所書2:12) 在這個意義下, 律法的確引起遵守律法的猶太人和不守律法的外邦人之間的"冤仇", 但是律法本身並不是"冤仇". 主耶穌廢掉的昰"冤仇", 而不是律法.
因此, 我的看法是以弗所書2:15可能翻譯為"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了(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所引發的)冤仇.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要更貼切一些. 不管如何, 從上下文來看, 保羅在這裡是闡述主耶穌成就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合一. 他根本無意討論主耶穌是否廢掉律法的問題, 我們不宜對次要的經文作額外的神學性解釋, 作出主耶穌廢掉律法的不當結論.
因著馬丁路德的影響, 很多基督徒都對 神的律法有很負面的看法, 甚至存在一種盲目的敵意. 只要有人提到律法, 就馬上給他扣上"靠行為得救", "走上律法主義的死路"的帽子. 我完全同意律法不能使人得救, 只有主耶穌的救恩才能讓人得救. 然而律法除了使人知罪, 引人歸主外, 律法也是基督徒過聖潔生活的準則. 如果說主耶穌"成全" (fulfill)了律法, 我們蒙恩得救的基督徒, 豈不應該負主的軛, 學習主的樣式, 因著信心而堅固 (uphold) 律法? (參羅馬書3:31)
(請參閱[40個問題] 根據保羅, 律法的目的是什麼?一文)
(有關律法的基本討論, 請參閱律法, 法律和律法主義一文)
然而, 這樣的解釋與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明確教訓相牴觸,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非但不是要廢掉律法, 祂更是要成全律法. 主耶穌還強調, 律法是永恆不變的. 而那遵行律法又教訓別人如此行的人, "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怎麼回事? 難道使徒保羅傳的昰"別的福音"? 當然不是! 但我們要如何解釋如此的差異呢? 很多基督徒根據他們的神學觀, 嘗試將主耶穌所說的"成全"解釋為"廢掉"或"終止"的意思, 或雖然不是"廢掉", 但實質上等同於"廢掉"的含義. 但這樣的解釋有很大的問題. 首先, 如此解釋還是與馬太福音5:19 相牴觸,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其次, 這樣的解釋事實上是用模糊的聖經經文 (以弗所書2:15) 來解釋明確的經文 (馬太福音5:17~19), 完全不合"以經解經"的原則.
如果主耶穌沒有廢掉律法, 那麼我們要如何來解釋以弗所書2:15? 從"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的希臘文來看, "τὴν ἔχθραν ἐν τῆ σαρκὶ αὐτοῦ τὸν νόμον τῶν ἐντολῶν ἐν δόγμασιν καταργήσας..." (Ephesians 2:14b, 15), 廢掉的昰"冤仇" (ἔχθραν, enmity). 中文和合本和KJV都很清楚地翻譯出來, "Having abolished in his flesh the enmity, even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Ephesians 2:15, KJV)
從2:15的上下文 "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以弗所書2:14 ),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以弗所書2:16) 來看, 這裡的"冤仇" (enmity) 很明顯地指的昰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敵意和隔閡. 使徒保羅的主要論點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廢掉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敵對關係, 成就了和睦, 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主裡合為一體.
但我們要如何解釋"冤仇"和"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的關係呢? 首先我們注意到, "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原文的英文直譯為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KJV) ("那包含在條例中的誡命的律法") 這是一個很不尋常的表示法, 因為照常理說應該是律法包括誡命, 律例, 典章, 因此應該說"律法的誡命" 而不是說 "誡命的律法". 其實, 這裡翻譯為"律法"的希臘字νόμος 也可以翻譯為"原則, 規則, 法規, 傳統..." (rule, principle, norm, custom, decree), 不見得一定要翻譯為"律法". 如果保羅指的昰律法, 為什麼他不乾脆就說"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也就是律法.."就好了? 使徒保羅使用這個表示法, 很可能就是為了避免人誤解他的意思是要"廢掉律法".
我無意在這裡討論到底什麼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 但我想指出保羅的訴求重點是在於"冤仇" (enmity), 並且他在2:14用"中間隔斷的牆" (middle wall of partition)來形容. 當保羅提到"中間隔斷的牆"時, 他可能想到的昰耶路撒冷聖殿裡那分隔外邦人與猶太人的牆. 根據當時的猶太法規, 外邦人只能停留在外圍的"外邦人院", 只有猶太人才允許進入聖殿更裡層的部分. 誠然, 在主耶穌成就祂的救恩以前, 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之間有巨大的鴻溝. 那時外邦人 "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以弗所書2:12) 在這個意義下, 律法的確引起遵守律法的猶太人和不守律法的外邦人之間的"冤仇", 但是律法本身並不是"冤仇". 主耶穌廢掉的昰"冤仇", 而不是律法.
因此, 我的看法是以弗所書2:15可能翻譯為"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了(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所引發的)冤仇.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要更貼切一些. 不管如何, 從上下文來看, 保羅在這裡是闡述主耶穌成就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合一. 他根本無意討論主耶穌是否廢掉律法的問題, 我們不宜對次要的經文作額外的神學性解釋, 作出主耶穌廢掉律法的不當結論.
因著馬丁路德的影響, 很多基督徒都對 神的律法有很負面的看法, 甚至存在一種盲目的敵意. 只要有人提到律法, 就馬上給他扣上"靠行為得救", "走上律法主義的死路"的帽子. 我完全同意律法不能使人得救, 只有主耶穌的救恩才能讓人得救. 然而律法除了使人知罪, 引人歸主外, 律法也是基督徒過聖潔生活的準則. 如果說主耶穌"成全" (fulfill)了律法, 我們蒙恩得救的基督徒, 豈不應該負主的軛, 學習主的樣式, 因著信心而堅固 (uphold) 律法? (參羅馬書3:31)
(請參閱[40個問題] 根據保羅, 律法的目的是什麼?一文)
(有關律法的基本討論, 請參閱律法, 法律和律法主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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