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日 星期一

聖潔的操練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Acharei Mot/Kedoshim "死後/聖潔", 利未記 Leviticus 16:1~20:27 的讀經心得)

利未記19章被稱作"聖潔的篇章", 從一開始"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 (利未記19:1~2), 接下來整章都是 神教導以色列人如何過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19章還有一個不尋常的地方. 通常 神吩咐摩西, 都是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 (利未記1:2; 4:2; 12:2; 18: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 (利未記11:2; 15:2),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 (利未記20:2), 惟有在利未記19章 神對摩西說,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 (利未記19:2) "會眾"的希伯來原文是עֵדָה ("edah", assembly/congregation/community), 有"會眾/聚會/集會/團體"的意思. 神在這裡特別強調以色列人的群體, 而不是個別的以色列人. 為什麼呢? "聖潔"的希伯來文קָדוֹשׁ ("kadosh", holy) 的原意豈不是"分別出來"的意思嗎?

當我們仔細看利未記19章關乎聖潔生活的教導時, 我們會發現聖潔往往體現在我們的群體生活, 而不是我們獨處的時候. 聖潔其實存在於我們一切的人際關係當中, 比方說"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 (利未記19:3) 是我們與父母的關係,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9:9~10) 是我們與窮乏人的關係,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 (利未記19:13, 16) 是我們與鄰舍的關係, "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 (利未記19:13) 是我們與雇工的關係,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 (利未記19:14) 是我們與殘障人士的關係,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 (利未記19:32) 是我們與年長者的關係,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 (利未記19:36) 是我們與商業夥伴與顧客的關係,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卻要愛人如己" (利未記19:11, 18) 是我們與所有人的關係.

既然聖潔存在於我們一切的人際關係裡, 我們要操練聖潔, 必須在我們的群體生活當中進行操練. 我們乃是在家庭生活, 教會生活, 上班上學, 商業活動, 休閒娛樂, 社區生活, 社會活動, 以及一切所有與他人的互動當中學習聖潔, 操練聖潔, 這是為什麼 神吩咐摩西說,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你們要聖潔..." (利未記19:2)

(請參閱你們要聖潔, 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一文)

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

祭司要察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azria/Metzora "她懷孕/痲瘋病人", 利未記 Leviticus 12:1~15:33 的讀經心得)

利未記13章大痲瘋的條例中, 神吩咐祭司要仔細地, 再三地, 不厭其煩地察看是否為大痲瘋. "祭司要察看"的希伯來原文 וְרָאָה הַכֹּהֵן ("And the priest shall see") 總共出現了20次之多! 祭司為何要詳細察看是否為大痲瘋呢? 因為得了大痲瘋的人是"不潔淨" (希伯來文טָמֵא, "tamei", unclean), 而"不潔淨"的人不能進入聖所 (會幕/聖殿) 親近 神, 以免他們玷污了聖所, 就如 神吩咐摩西亞倫說, "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利未記15:31). 因此 神吩咐"祭司要察看...", 最終目的是為了捍衛聖所的聖潔.

在過去, 身為亞倫子孫的祭司要詳細察看, 避免不潔淨的人進入聖所, 玷污了聖所的聖潔. 這對於今日的基督徒有什麼屬靈意義呢? 首先, 亞倫子孫是西乃之約的祭司, 而我們是新約的祭司, 如使徒彼得所說,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 (彼得前書2:5),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書2:9). 正如亞倫子孫的祭司要詳細察看, 身為新約祭司的我們也要詳細察看, 避免不潔淨進入聖所, 玷污了聖所的聖潔.

對我們來說, "聖所"指的是什麼呢? 我們基督徒正是新約的"聖所"! 除了使徒保羅所說, "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 若有人毀壞 神的殿、 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 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哥林多前書3:16~17),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 (哥林多後書6:16), 使徒彼得也說,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 (彼得前書2:5).

因此, 如同亞倫子孫的祭司一般, 身為新約祭司的我們, 也有一個神聖的責任, 要捍衛新約的聖所 - 我們自己的聖潔. 我們要詳細察看, 避免一切不潔淨的人事物, 進入我們的心思意念, 而玷污了我們自己. 我們要為自己眼睛所見的, 耳朵所聽的把關, 不看不當看的, 不聽不當聽的. 不管是什麼樣的事, 只要是使我們的心偏離 神的, 我們都當拒絕讓它們進入新約的聖所 - 我們的內心, 而這正是雅各所教導我們的, "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雅各書1:27).

正如舊約的祭司要察看, 新約的祭司也要察看. "祭司要察看"!

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因信稱義與因信心稱義

多年前我曾經接受一種極有果效, 有步驟的佈道法的訓練. 在佈道的初步階段, 佈道者會詢問福音朋友兩個診斷問題:
  • 假如您今天晚上離開世界,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 假如您今天晚上離開世界, 來到 神面前, 祂問您, "為什麼我要讓你進入我的天堂", 您會如何回答?
除非福音朋友對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因為我信耶穌基督" (原來她 (或他) 是基督徒!), 佈道者接下來就會開始講述福音的內容, "讓我告訴您一個好消息, 怎樣才能真正進天堂..."

首先我要聲明的是, 這個佈道法的確是一個傳福音的良好方法, 不過在它的兩個診斷問題中, 卻隱含一個有問題的假設: 一個人得救與否完全在於她 (或他) 內在的心思意念. 第一個問題問的是,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第二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因為我信耶穌基督", 既然 神鑒察人的內心, 知道我們是否真心相信耶穌基督, 凡真心相信祂的人就能進天國.

這兩個診斷問題的立意雖好, 可惜不合聖經. 事實上, 聖經從沒有說, 神審判是看人的內心. 啟示錄描述 神的審判,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的受審判。" (啟示錄20:12~13) 啟示錄並沒有說, 人是照他們的內心受審判, 而是說, "照他們所的受審判".

有人說, 啟示錄所說的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是針對非基督徒的, 不適用在基督徒身上. 然而使徒彼得怎麼對基督徒說呢? 他說,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得前書1:17). 彼得也說 神審判是按"各人行為", 而不是按"各人內心".

有人說, 彼得所說的還是指非基督徒而言, 使徒保羅說的"基督臺前"的審判, 才適用於基督徒. 那麼讓我們聽聽保羅怎麼說,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5:10) 就算是保羅所說"基督臺前"的審判, 依然是按著各人"的、或善或惡受報".

怎麼回事? 我們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3:24) 嗎? 為何審判又和行為有關了? 是的, 我們基督徒的確是"因信稱義". 但聖經所說的"", 不單包括內在心思意念的"信心", 也包括我們外在的行為舉止.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行為不但是得救的信的一部分, 並且是關鍵的一部分, 雅各因此形容行為是信心的靈魂,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書2:26).

另一方面, 使徒保羅也強調行為的重要性, 他說,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以弗所書4:1). 保羅並沒有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他的行為", 而是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3:28). 保羅在羅馬書4章的確提到"行為", 但那指的是遵行律法的行為, 而不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 所以他結論說,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馬書4:13) 保羅指出, 人沒有辦法靠行律法稱義, 而雅各的觀點也和他一致,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我們基督徒乃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行律法稱義". 但"因信稱義"並不等同於"因信心稱義", 因為行為是得救的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並且 神是按著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 因為我們的行為是我們真實的信具體的明證. 有行為的信纔是真實的信. 聖經的確提到 神鑒察人心, 但那多半指的是人心裡的惡念, 主耶穌說,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神也鑒察我們的好行為背後的動機是否純正, 主耶穌說,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馬太福音6:5). 然而並沒有所謂的"隱藏的信心"這回事. 雅各形容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 是"鬼魔的信" (雅各書2:19), 並且挑戰那些聲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說,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書2:18).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願我們都省察自己, 是否真有得救的信? 是否有出於信心的行為, 可以證實我們的信是真實的信? 我們是否"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馬太福音3:8)? 我們當明白, 我們的行為不是作給人看的, 而是 神審判我們是否"因信稱義"的憑據.

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他們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他們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路加福音23:56) 大概是新約聖經裡, 最明確地描述當時的人守安息日的經文了. "他們"不但是在安息日安息, 並且是為了遵守安息日的"誡命"而安息. 這些守安息日的人昰誰呢? 昰法利賽人嗎? 昰文士嗎? 昰撒都該人嗎?

都不是! 這些守安息日的人昰"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 (路加福音23:55). 這些婦女包括哪些人呢? 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 (路加福音24:10).

這些婦女昰從加利利起, 就一直跟隨主耶穌的女門徒, 包括那位特別愛主的"抹大拉的馬利亞", "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馬可福音16:9). 主耶穌復活以後, 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當主耶穌呼喚馬利亞的名字時, 馬利亞認出主耶穌的聲音, "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約翰福音20:16) 既然馬利亞稱主耶穌為"夫子", 顯而易見她是主耶穌的門徒.

這些對主耶穌忠心耿耿的女門徒守安息日, "他們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路加福音23:56). 並且這裡的"安息日"還不是尋常的安息日, 而是主耶穌受難的那個安息日! 安息日以前, 為了膏主耶穌的身體, 她們"豫備了香料香膏" (路加福音23:56), 等到"七日的第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路加福音24:1). 使徒約翰甚至指出那時天還未亮,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 (約翰福音20:1). 從她們天還黑的時候就來到主耶穌的墳墓, 可想而知她們昰多麼迫切地想要膏她們親愛的夫子 - 主耶穌的身體, 然而她們"豫備了香料香膏" (路加福音23:56), 卻沒有馬上去膏主耶穌的身體, 而是"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路加福音23:56).

如果主耶穌在世時已經廢掉安息日的誡命, 或是有一絲一毫貶低安息日的意思, 這些女門徒不可能等到安息日結束以後, 才來膏主耶穌的身體. 從"他們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路加福音23:56) 的舉動, 我們可以得知主耶穌必定重視安息日, 並且教導門徒按照安息日的誡命守安息日, 因此這些忠心的女門徒才會等到安息日結束以後, 纔去膏主耶穌的身體.

如果說主耶穌復活以後, 祂廢掉安息日的誡命, 將守安息日改為守"七日的第一日", 這麼重大的事情, 為什麼整本新約聖經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提及? 如果使徒們早已經教導門徒安息日被廢掉, 為什麼第二世紀的外邦教父伊格那修斯 (Ignatius of Antioch) 還要呼籲當時的外邦門徒, "別再為安息日而活, 要為主日而活"? 惟一合理的解釋, 就是主耶穌和使徒事實上從來沒有廢掉安息日, 因此新約聖經才沒有提到安息日被廢掉, 因為壓根沒有這樣的事. 安息日被廢掉的主張, 其實昰從第二世紀以後外邦教會切斷基督信仰的猶太根源才出現的.

主耶穌和使徒守安息日. 第一世紀的早期基督徒也守安息日, 包括那些愛主耶穌, 忠心耿耿跟隨祂的加利利婦女, "他們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路加福音23:56). 願如今所有愛主耶穌, 並忠心耿耿跟隨祂的弟兄姊妹, 也願意同樣"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附註: 

既然提到抹大拉的馬利亞, 不能不提到她的故鄉 - 抹大拉. 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邊, 是第一世紀時加利利地區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2009年考古學家在這裡挖掘出第一世紀的猶太會堂. 從使徒馬太的描述, "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 (馬太福音4:23), 我們幾乎可以完全肯定, 主耶穌當初曾在這個抹大拉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 (說不定馬利亞就是在這裡被主耶穌醫治的?) 以色列所有其他的基督教會, 都是主後好幾世紀才建立的, 只有這個抹大拉的會堂是主耶穌當時就存在的. 對我個人來說, 這個會堂簡直就是"聖地中的聖地" - 我們的主耶穌曾經佇足過的地方.

抹大拉第一世紀猶太會堂, 周圍是階梯型的座位, 分為上下兩排.
抹大拉會堂的"講臺" (也有人認為是"講臺"的基座) 的複製品,
上面的雕刻象徵著耶路撒冷聖殿


2018年4月9日 星期一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當亞倫頭一次行使祭司的職分, 為以色列百姓獻祭贖罪後, 此時"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3~24)

緊接著"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1~2)

前後兩次"(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希伯來文完全相同, 都是וַתֵּצֵא אֵשׁ מִלִּפְנֵי יְהוָה ("vatetze esh miliphnei adonai", "and fire went out from before YHWH"), 然而兩次的結果卻截然不同. 第一次, 神悅納祭司 (亞倫) 按照妥拉的規定獻祭, 耶和華的火燒盡獻在壇上的燔祭與脂油; 第二次, 神不悅納祭司 (拿答和亞比戶) 沒有按照妥拉的規定獻祭, 耶和華的火燒滅獻祭的祭司.

當我們讀這段經文時, 往往將重心放在拿答和亞比戶獻的是怎樣的"凡火", 並由此討論他們是如何地違背 神, 褻瀆 神, 以致罪有應得. 但事實上 神從來沒有明確吩咐"不可獻上凡火", 而拿答和亞比戶也不大可能有絲毫褻瀆 神的心思. 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的舉動, 其實是他們自發性的敬拜 神 - "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什麼? 難道 神不喜悅人自發性的敬拜 神? 大衛王豈不是我們自發性敬拜 神的典範, 他在迎接 神的約櫃時, "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 (撒母耳記下6:14), 並且將約櫃"安放在所豫備的地方、就是在大衛所搭的帳幕裡" (撒母耳記下6:17), 而大衛的帳幕多半不是按照會幕的樣式所建. 大衛甚至越俎代庖, 作了只有亞倫後代的祭司才能作的, "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 (撒母耳記下6:17). 神豈不是仍舊悅納大衛, 就如大衛對米甲所說, "這是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君、所以我必在耶和華面前跳舞。" (撒母耳記下6:21)

昰的, 神悅納大衛. 但與其說 神悅納大衛自發性的敬拜 神, 不如說 神悅納大衛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大衛自發性的敬拜 神, 昰他真心實意敬拜 神的外在表現. 這不成問題, 但我們很容易會作出以下的錯誤結論: 大衛真心實意地愛 神, 敬拜 神, 因此與 神特別地親近, 所以 神赦免他不遵守妥拉的地方 (將約櫃安置在自己搭的帳幕, 獻燔祭和平安祭), 因為 神看內心, 不看外表.

昰的, 神赦免大衛不遵守妥拉的地方. 然而 神赦免大衛的原因, 一方面固然是因為大衛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對比於烏西雅王心高氣傲, 不聽祭司的勸阻強行獻祭, 結果長大痲瘋, 參歷代志下26章), 另一方面其實是因為大衛和 神不夠親近 (起碼在那個時候). 從撒母耳記下6-7章來看, 大衛要明白 神的心思, 仍然需要透過先知與祭司, 神並不親自向他說話, 而大衛在烏撒扶約櫃被擊殺後, "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 (撒母耳記下6:9). 大衛和 神之間還是有著一段相當的距離.

當我們明白這一點, 我們就能瞭解為什麼拿答和亞比戶會被耶和華的火燒滅. 我相信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 不是要褻瀆 神, 而同樣是他們自發性敬拜 神的舉動, 因為他們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然而因著他們與 神親近到了一個程度, 當他們進到 神面前, 沒有按照 神的吩咐 - 神定規的方式敬拜 神, 卻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時, 反而冒犯了 神的神聖與榮耀, 這是為什麼摩西會說, "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利未記10:3). 拿答和亞比戶被 神擊殺, 其實是因著他們親近 神. 神不會因人親近祂而給與特別的優惠待遇, 反而對親近祂的人有更高的要求, 更多的管教, 就像摩西擊打磐石兩次而不得進迦南地 (參民數記20章), "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希伯來書12:29).

自發性的敬拜 神昰敬拜的方式之一, 但方式本身其實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但這還不是敬拜 神的全部. 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固然能使我們接近 神, 但如果我們想要與 神更加地親近, 我們還必須按照 神定規的方式敬拜 神, 正如主耶穌對撒馬利亞婦人所說, "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誠實拜祂" (約翰福音4:23). "心靈"指的是我們的真心實意, 而"誠實" (希臘原文ἀλήθεια, "aletheia", truth) 應翻譯為"真理", 指的是神定規的方式, 也就是妥拉 (律法).

當我們願意按照主耶穌的吩咐, 用"心靈"和"誠實(真理)"敬拜 神, 也就是我們打從內心真心實意, 並且按照 神定規的方式 (妥拉) 敬拜 神, 神要使我們與祂更加親近.

2018年4月2日 星期一

神的選民與選 神的民

以色列人是 神的選民, 神在西乃山對他們說,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埃及記19:5~6), 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進迦南地前, 摩西再次提醒他們,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 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命記7:6). 並且因著 神是永遠不改變的 神, 神的揀選也是永遠的, 不改變的, 所以使徒保羅指著以色列的蒙 神揀選說,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羅馬書11:29). 因此基督徒從來沒有, 也永遠不會取代以色列人成為 神的選民.

這並不是說, 基督徒不是 神的子民, 神的兒女, 也不是說, 基督徒是 神國的次等公民. 我的意思是, 就著所有 神的子民而言, 以色列人是 神的選民, 基督徒則是選 神的民. 我們基督徒都是因著以色列的見證 (直接或間接透過初代猶太使徒與門徒), 相信以色列的 神 - 耶和華 神是獨一真 神, 是昔在, 今在, 以後永在的永活全能的 神, 並且相信拿撒勒人耶穌不但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基督), 更是全人類的和平君王, 是 神的獨生子, 因此我們選擇投靠耶和華 神, 並信靠主耶穌作我們的主與救主, 正如使徒保羅說, "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 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 神、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帖撒羅尼迦前書1:9~10)

當然, 我並不是否定或貶低 神揀選的恩典. 終極來說, 一切都是在 神的旨意下. 我們選擇投靠 神, 也是因為"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以弗所書1:4~5). 所以廣義來說, 所有 神的子民也都是 神的選民, 如同保羅所說, "所以你們既是 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歌羅西書3:12)

所有 神的子民最終都是 神所揀選的, 只是相對於 神明明地揀選以色列人而言, 我們基督徒更像是路得, 選擇投靠以色列的 神, "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路得記1:16). 路得選擇投靠耶和華 神, 並沒有因此成為以色列人, 聖經仍然稱她為"摩押女子路得" (路得記4:10), 但沒有人敢說路得不是 神的兒女, 路得甚至成為大衛王以及主耶穌的先祖. 基督徒如同路得一樣, 是選 神的民.

神的選民與選 神的民, 哪一個的地位比較優越? 這個問題當初困擾著早期外邦教會, 因此他們後來說, 基督徒取代以色列人, 成了新的 神的選民 (取代神學). 這個問題現在也困擾著目前的彌賽亞信仰和希伯來根源運動, 當外邦門徒願意承認猶太人 神的選民地位時, 不禁覺得自己矮了一截. 如果他們是選民, 那我們算什麼? 有些人因此羨慕猶太人, 甚至主張自己也是以色列人, 是北國十個失落支派的後裔 (以法蓮運動). 不可諱言, 少數猶太彌賽亞信徒也的確因著自己是 神的選民而產生優越感.

然而如果 神會因著揀選或不揀選而有差別待遇的話, 祂就不是使徒彼得所說, 那位"不偏待人的 神"了, "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使徒行傳10:34~35), "知道人心的 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使徒行傳15:8~9) 如果認為 神因著以色列人昰祂的選民而偏待他們的話, 其實是否定 神的公平與公義.

神當初揀選以色列人, "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出埃及記19:5), 並不是說 神因此棄絕萬民, 只要以色列人作祂的百姓就好了. 神不但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 更使以色列人歸祂作"祭司的國度" (出埃及記19:6), 為的是"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 (詩篇67:2). 神最終的心意, 就如使徒保羅引用何西阿書的話, 是要使萬民作祂的子民, "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 神的兒子。" (羅馬書9:25~26)

選 神的民的地位, 其實一點也不在 神的選民之下. 容我說一句狂話: 相對於以色列人被動地蒙 神揀選, 基督徒主動地選擇 神, 哪一個會更蒙 神悅納呢? 當然, 我也不是說, 基督徒的地位在以色列人之上. 我只是想說, 神給以色列人與基督徒不同的命定, 但不管是以色列人或基督徒, 都是 神的子民, 神的兒女, "神是不偏待人" (使徒行傳10:34).

若是還懷疑自己是 神國次等公民, 弟兄姊妹請聽 神親口說的話,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祂民中分別出來" (以賽亞書56:3),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以賽亞書56:4, 6~7)

神不會將 神的選民與 選神的民分開, 而是將他們合為一體, 同為 神的子民, 神的兒女, "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 (以色列人) 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 (外邦人) 歸併他們" (以賽亞書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