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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律法以下" 究竟是什麼意思?

 


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常常提到 "律法以下", 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是在加拉太書: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拉太書4:4~5)

保羅所說 "律法以下" 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相信很多弟兄姊妹打從一開始信主就被教導說, "律法以下" 就是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因此既然主耶穌把 "律法以下" 的人贖出來, 意味著基督徒從此就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既然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我們自然不用遵行律法, 更不用遵行律法的誡命. 這種解經導致律法已經廢除的觀點的誕生.

然而這樣的解經與新約其他經文有著極為嚴重的衝突. 就拿保羅自己來說, 他說,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保羅一再強調因信稱義, 但他明確地說, 律法並沒有因此廢除. 保羅又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如果保羅主張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那麼他為什麼還要教導基督徒遵守律法的誡命呢?

此外, 使徒約翰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約翰一書2:1). 約翰要我們基督徒 "不犯罪", 而 "不犯罪" 意味著不能違背律法, 因為 "違背律法就是罪". 但怎樣才能不違背律法呢? 自然就是遵行律法. 如果我們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那麼約翰為什麼還要教導我們遵行律法呢?

就連主耶穌也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明確地說, 律法沒有廢除. 所以如果有人廢掉律法當中最小的一條誡命, 就算他能進天國,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人若是遵行律法的誡命, 甚至連最小的一條誡命都謹守遵行, "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既然律法沒有廢除, 並且基督徒仍然應當遵行律法的誡命, 那麼基督徒理所當然仍然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但如果律法沒有廢除, 我們基督徒仍然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仍然應當遵行律法, 守 神的誡命, 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保羅所說 "律法以下" 的意思呢? 其實當保羅說 "律法以下", 他的意思應該是在律法的定罪以下, 這是為什麼他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8:1). 主耶穌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 把我們從律法的定罪以下贖出來, 使我們得著 神兒女的名分, 從此我們 "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如今我們蒙恩得救的基督徒, 自然不在律法的定罪以下, 但我們卻是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律法其實是 神的 "家規". 既然我們成了 神的兒女, 自然要遵守 神的 "家規", 正如福音派神學家巴刻 (J. I. Packer) 所說:

我們若謹記,作為基督徒,我們已被 神稱為義,有 神兒女的身份,我們服事 神不是為了生命,而是出於生命,那麼,我們就不會掉進那些師傅所懼怕的律法主義中;反之,我們會把律法當作是 “家規”,欣然嘗試遵行它,以取悅那位愛我們、拯救我們的天父。

(巴刻,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2020年8月12日 星期三

進入 神國, 更加要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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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督徒往往被錯誤地教導, 舊約中以色列人靠著行律法 (妥拉) 得救, 然而如此的說法其實並不合乎聖經. 神乃是先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 然後才在西乃山與以色列立約: 神要作以色列的 神, 以色列要作 神的百姓. 並且神在西乃山賜下十誡 - 律法 (妥拉) 的根基, 然後在往後的四十年裡, 不斷地教導以色列人律法 (妥拉) 的誡命, 律例, 典章. 因此以色列人是先得救, 然後才遵行律法 (妥拉), 而不是因遵行律法 (妥拉) 而得救.

不但以色列人得救不是因為他們遵行律法 (妥拉), 就連他們進迦南得地為業, 也不是因為他們遵行律法 (妥拉), 靠著律法 (妥拉) 稱義的緣故, 正如摩西所說,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 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 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申命記9:6~7).

相反地, 儘管以色列人有了律法 (妥拉), 但他們在曠野的四十年間並沒有謹守遵行. 摩西在曠野指著以色列人如此說,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在曠野"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正如士師時代以色列人不守律法 (妥拉) 而恣意犯罪,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記21:25).

因此就像 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出於 神的恩典, 神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同樣也是出於 神的恩典, 而不是因為以色列人遵行律法 (妥拉). 而既然以色列人是因著 神的恩典進迦南, 那他們是不是可以繼續"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呢? 摩西說, "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進迦南後, 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那麼他們當如何行呢? 摩西說, "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但什麼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呢? 律法 (妥拉) 正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也就是摩西在申命記一再苦口婆心地教導以色列人的,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11:25), 更是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須要謹守遵行的,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申命記12:1).

而就像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 不但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反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同樣地, 我們基督徒進入 神國, 不但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我們卻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也就是遵行律法 (妥拉), 正如主耶穌教導我們說,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19~20). 我們基督徒進入 神國, 更加要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謹守遵行律法 (妥拉).


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

不增不減地遵守妥拉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etchanan "我懇求", 申命記 Deuteronomy 3:23~7:11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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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命記中, 摩西並不是單純地重述妥拉 (又稱律法,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 卻是在重述妥拉的同時, 教導並闡明妥拉的精義. 而當摩西開始教導並闡明妥拉的精義時, 他首先說, "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申命記4:1~2).

在這段話中, 摩西教導兩件事: 首先, 我們對 神的話必須"要聽從遵行". 其次, 我們若要忠實地遵守 神的話, 必須對 神的話"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可惜的是, 神的百姓往往不是加添了 神的話, 就是刪減了 神的話.

就著刪減 神的話來說, 很多基督徒宣稱妥拉已經廢除了, 或是妥拉中除了愛 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以外, 其他所有的誡命都廢除了, 我們只要遵守愛 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就好了. 愛 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的確很重要, 因為它們正如主耶穌所說, 是"最大"的誡命 (參馬太福音22:37~40), 然而主耶穌卻也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妥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妥拉)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不但沒有廢掉妥拉, 祂甚至鼓勵我們遵守"誡命中最小的一條".

儘管主耶穌沒有廢掉妥拉, 我們基督徒卻因著教會傳統的教導而廢掉妥拉. 當然, 這並不是說教會傳統都是不好的, 或是所有的基督徒都違反妥拉, 肆意犯罪, 畢竟新約聖經包括了許多妥拉教導. 當敬虔的基督徒忠實地按照新約聖經的教導生活時, 他們不知不覺當中遵守了許多妥拉的誡命. 但新約聖經畢竟不是妥拉本身, 當我們廢掉妥拉, 刪減了 神的話時, 其實受虧損的還是我們自己.

另一方面, 就著加添 神的話而言, 從主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起, 到後來的拉比猶太教, 一直到現代的正統猶太教, 他們在妥拉以上, 又加添了許多人的規條, 稱之為"口傳妥拉", 並宣稱"口傳妥拉"與妥拉有同等的神聖地位, 同樣是 神在西乃山的神聖啟示. 當然, 我不是說猶太傳統都是不好的, 而是當猶太人過度高舉人的傳統, 認為與 神的話有同等的地位, 甚至凌駕在 神的話以上, 這就等同於加添了 神的話. 加添 神的話與刪減 神的話雖然看起來是截然不同的舉動, 卻同樣是不遵守 神的話的表現, 無怪乎主耶穌會憤怒地責備法利賽人說, "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馬可福音7:8)! 猶太傳統有它的價值, 但我們要分清楚傳統是傳統, 妥拉是妥拉, 妥拉不是傳統, 傳統也不是妥拉, 唯有妥拉才是 神的話.

妥拉是 神給我們的教導與訓誨. 當我們願意忠實地遵守妥拉時, 就讓我們不增不減地遵守妥拉, 對妥拉"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申命記4:1~2).


(註: 筆者認為基督徒遵行妥拉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 所以我們願意遵守 神的教導與訓誨而生活. 筆者也認為並不是妥拉中的每一條誡命都適用在今日的基督徒身上, 比方說, 割禮就只適用於猶太男子. 但既然主耶穌說妥拉沒有廢除, 我想我們應該仔細思索妥拉中每一條誡命的意義, 並嘗試應用在我們的生活當中, 而不是對妥拉 - 神的教導與訓誨視若無睹.)


2020年7月22日 星期三

摩西講律法...摩西承擔起闡明律法的職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Devarim "話",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3:22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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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色列人四十年曠野漂流的尾聲, 此時他們的上一代除了約書亞與迦勒以外已盡數倒斃於曠野, 而帶領他們出埃及走曠野路的領袖摩西也即將離世. 新一代的以色列人面對眼前將要來臨的全新挑戰 - 進迦南得地為業, 不但沒有父親一代的呵護與關心, 更沒有向來領導他們的領袖摩西在前面引領. 以色列人未來何去何從? 就在這樣的光景下,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都曉諭他們..." (申命記1:3), "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 (申命記1:5). 摩西知道以色列人最需要的, 還是 神的話.

對 神的百姓而言, 神的話究竟代表什麼呢?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 申命記1:5所說的"律法", 希伯來原文是 תּוֹרָה ("Torah", "妥拉", teaching/instruction), 意思是"教導/訓誨", 而不是律法或法律. 當然, 神的教導與訓誨中包括法律, 作為以色列人的社會規範. 然而 神的話本質上是 神對祂百姓的教導與訓誨, 教導我們如何過敬虔的生活, 活出聖潔的生命, 行在 神的心意當中.

聖經一再強調一點, 當 神的百姓遵行 神的教導與訓誨, 過著敬虔的生活, 活出聖潔的生命, 行在 神的心意當中, 就要蒙 神大大賜福, 凡事順利, 正如 神對約書亞說, "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 (תּוֹרָה, "妥拉", 教導/訓誨).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那裡去、都可以順利。這律法 (תּוֹרָה, "妥拉", 教導/訓誨) 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 (約書亞記1:7~8), 又如詩篇1的作者說,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 (תּוֹרָה, "妥拉", 教導/訓誨)、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詩篇1:2~3).

因著 神的教導與訓誨對 神的百姓是如此重要, 以致於摩西在離世前, "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 (תּוֹרָה, "妥拉", 教導/訓誨)..." (申命記1:5). 並且摩西並不是單純地"律法", 這裡"律法"的""的希伯來原文其實是兩個字 הוֹאִיל בֵּאֵר. 第一個字 הוֹאִיל 的意思是"承擔" (undertake), 第二個字 בֵּאֵר 的意思是"闡明; 解明" (elucidate, make clear). 摩西在他離世前"律法", 承擔闡明律法 (תּוֹרָה, "妥拉", 教導/訓誨) 的職事, 將 神的話向以色列人解明.

真正明白律法 (תּוֹרָה, "妥拉"), 並清楚知道律法 (תּוֹרָה, "妥拉") 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的人, 瞭解律法對 神的百姓的重要, 因此他們都致力於承擔起闡明律法 (תּוֹרָה, "妥拉") 的職事, 將 神的教導與訓誨向 神的百姓解明. 不但摩西如此, 文士以斯拉也不例外,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 (תּוֹרָה, "妥拉", 教導/訓誨)、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以斯拉記7:10), 而我們的主耶穌更是如此,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 (馬太福音5:1~2, 27~28). 整篇登山寶訓正是主耶穌向 神的兒女闡明律法 (תּוֹרָה, "妥拉"), 也就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的精義.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從律例到典章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Acharei Mot/Kedoshim "死後/聖潔", 利未記 Leviticus 16:1~20:2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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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沒有在利未記的一開頭, 卻是到了利未記18章, 才鄭重其事對祂的百姓說,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8:4). 這是為什麼呢?

要明白這一點, 首先我們注意到"律例"的希伯來原文是 חֻקָּה ("chuqah"), 指的是儀式性的誡命 (與愛 神有關的誡命), 比方說守安息日, 守聖經食物律等; 而"典章"的希伯來原文則是 מִשְׁפָּט ("mishpat"), 指的是道德性的誡命 (與愛人有關的誡命), 比方說要孝敬父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等.

從利未記1~17章, 我們發現 神教導的都是"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 諸如獻祭的條例 (利未記1~7章), 聖經食物律 (利未記11章), 潔淨的條例 (利未記12~15章), 贖罪日 (利未記16章) 等. 然而到了利未記18章以後, 神開始將教導的重心轉移到"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8:6).

而就在 神將祂的教導從"律例"轉移到"典章", 從儀式性的誡命轉移到道德性的誡命時, 神在此時提醒祂的百姓說,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8:4). 這是為什麼呢?

從某方面看, "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似乎要比"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困難". 我們不假思索就知道應該要孝敬父母, 並且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但我們會質疑為什麼要守安息日而不守其他任何一日, 為什麼不能吃豬肉, 蝦, 和螃蟹而只能吃牛羊. 我們很容易就知道為什麼要守"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 但我們卻不明白, 甚至質疑為什麼要守"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 就著知道 神的誡命的角度來說, "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要比"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來得困難.

然而從遵行 神的誡命的角度來說, "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卻要比"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困難得多. 我們若願意順服 神, 其實我們很容易就能守安息日, 遵行聖經食物律喫潔淨食物; 然而就算我們有順服的心, 因著我們的罪性, 我們往往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 犯下殺人, 姦淫, 偷盜, 說謊等種種罪行, 就像合 神心意的大衛王仍舊犯下與拔士巴通姦, 謀殺烏利亞的大罪.

神在意我們遵行祂的誡命, 更甚於我們知道祂的誡命, 因此從"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 進到"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 乃是從容易的誡命, 進到困難的誡命. 這也正合乎妥拉的精神. 妥拉的希伯來原文是 תּוֹרָה ("Torah"), 意思是"教導, 訓誨" 而不是 "律法". 妥拉是 神對祂百姓的教導與訓誨, 並且 神教導妥拉乃是循序漸進, 按部就班, 由淺入深, 由易而難, 一步一步地引導祂的百姓遵行祂的旨意. 因此 神的教導才從"律例"到"典章", 從簡單的誡命到困難的誡命.

我想這是為什麼 神在要開始教導祂的百姓困難的誡命, 也就是"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時, 祂會說"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8:4). 神是在鼓勵他們不但要謹守"律例" - 那些容易的誡命, 更要遵行"典章" - 那些困難的誡命, 既然他們已經在"律例" - 容易的誡命上學習了順服, 就更要在"典章" - 困難的誡命上學習順服, 因為不管是"律例"還是"典章", 是容易的誡命還是困難的誡命, 都是 神對祂子民的心意. 違背任何一條誡命, 其實都是違背 神的心意.

神對我們的心意是好的. 過去因著種種原因, "妥拉" (希伯來文 תּוֹרָה, "Torah", "教導, 訓誨") 被錯誤地翻譯為"律法" (Law), 是轄制我們的. 但 神豈會用妥拉轄制我們? 使徒保羅的意思其實是說, 是藉著妥拉轄制我們, 但妥拉的本質是"聖潔的" (羅馬書7:12), 是"屬乎靈的" (羅馬書7:14). 既然我們因著主耶穌的恩典, 脫離了罪的咒詛, 罪豈能仍然藉著妥拉轄制我們? 就像在主耶穌裡 神與我們和好一般, 妥拉與我們的關係, 豈不是同樣要和好? 對所有 神的兒女而言, 妥拉已經不再是咒詛, 卻是"聖潔的", "屬乎靈的" 神的教導.



2019年8月15日 星期四

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etchanan "我懇求", 申命記 Deuteronomy 3:23~7:11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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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顧過去40年曠野飄流的歷史後 (申命記1~3章), 摩西接著對以色列全會眾說,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申命記4:1).

摩西教訓以色列人的, 不是別的, 正是 神的妥拉, 包括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妥拉的目的不是為了轄制人, 卻是使人得生命, 因此摩西說, "好叫你們存活 (得生命)". 換句話說, 妥拉乃是"生命之道". 不但妥拉是"生命之道", 主耶穌也是"生命之道", 正如使徒約翰論到主耶穌說,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約翰一書1:1). 主耶穌是"生命之道", 不但因為祂完全地遵行妥拉, 完美地活出妥拉, 更是因為祂本身就是妥拉. 彌賽亞信徒因此稱呼主耶穌為"活的妥拉" (The Living Torah).

請原諒我再次不厭其煩地強調, 妥拉 (תּוֹרָה) 是"教導/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而不是"律法" (law). 當摩西說,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 這裡"教訓"的希伯來文 מְלַמֵּד ("melamed", teach) 的意思正是"教導". 摩西乃是教導妥拉, 而不是頒布律法.

摩西不止自己教導妥拉, 他也吩咐以色列人要教導妥拉給他們的子子孫孫,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命記6:6~8).

這裡"殷勤教訓"的希伯來文 וְשִׁנַּנְתָּם 有"不厭其煩地反覆述說"的意思. 父母有責任不厭其煩地反覆將妥拉 - 神的教導述說給他們的兒女聽, 而且要隨處述說, 隨時述說, "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指晚上)、起來(指白天)、都要談論". 並且父母不但要用言教教導妥拉, 更要用身教教導妥拉, 這是為什麼摩西說,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命記6:8). 將妥拉"繫在手上為記號", 象徵在行為 (手所作的一切工) 上遵行妥拉; 將妥拉"戴在額上為經文", 象徵在頭腦裡常常思想妥拉, 以遵守妥拉為念. 當父母常常以妥拉為念, 並且實際行出妥拉, 活出妥拉, 就是孩子最好的學習榜樣.

為什麼父母有責任"殷勤教訓"兒女妥拉呢? 因為妥拉乃是 神給祂兒女的家規. 妥拉是 神的家規這一點, 早在亞伯拉罕身上就已經體現出來. 神說,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創世記18:18~19).

神眷顧亞伯拉罕, 是因為祂知道亞伯拉罕會對祂信實, 將妥拉忠實地教導, 傳遞給他後代的子子孫孫, "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 (神) 的道、秉公行義". 而亞伯拉罕教導妥拉的方式, 正是藉著他自己力行妥拉, 因此 神對以撒如此說,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創世記26:4~5).

今日, 既然我們已經因信靠主耶穌基督蒙恩得救, 成了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 並加入 神國這個大家庭, 我們豈不應效法我們的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榜樣, 不但自己力行妥拉, 並將妥拉 - 神的家規殷勤教導我們的兒女?

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

66個聖經金句 (40)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馬太福音11:28~30).

~選自 66 Inspirational Verses from Every Book of the Bible. (來自聖經每卷書的66個聖經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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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呼籲說,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馬太福音11:28). 誰是"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呢? 有人說是守舊約律法重擔, 被律法綑綁的人. 然而從馬太福音11章的上下文中, 完全看不出這樣的意思. 事實上, 主耶穌當時的猶太人, 從來不認為妥拉 (律法) 是重擔, 遵守妥拉是受綑綁. 而主耶穌說這話之前, 正在責備那些哥拉汛, 伯賽大與迦百農見了主耶穌所行神蹟奇事卻仍不肯從罪惡中悔改的人. 因此,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 更多指的是陷在世界的勞苦與罪惡的重擔下的人. 我想, 這包括我們所有的人. 當我們認識主耶穌以前, 我們全都是"勞苦擔重擔的人", 也就是陷在世界的勞苦與罪惡的重擔下的人.

主耶穌應許說,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馬太福音11:29). 甚麼是主耶穌的""呢? 有人說, 是主耶穌"心裡柔和謙卑"的樣式. 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 這是有可能的. 但若我們瞭解主耶穌當時的猶太傳統, 我們會知道""通常指的是教導與訓誨. 因此主耶穌的"", 更多指的是主耶穌的教導與訓誨, 或更確切地說, 是主耶穌的妥拉教導與訓誨.

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主耶穌的""指的是主耶穌的教導而不是祂柔和謙卑的樣式呢? 其實主耶穌在這裡引用了先知耶利米的話,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那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 (耶利米書6:16). (註: 請注意馬太福音11:29耶利米書6:16的最後一句完全相同) 神透過先知耶利米呼籲以色列民悔改離棄罪惡, 歸向祂和祂的妥拉 - "古道", "善道". 主耶穌的""乃是"古道", 是"善道", 是回歸妥拉精義的妥拉教導.

當人回歸妥拉精義時, 他們的心會變得"柔和謙卑", 正像主耶穌"心裡柔和謙卑"一樣. 另一方面, 主耶穌是"心裡柔和謙卑"的拉比, 祂不會像法利賽人一樣"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 (馬太福音23:4).

我們從考古學和歷史研究的成果得知, 主耶穌當時的猶太傳統過度重視個人保持禮儀上的潔淨 (ritually pure), 反而忽略了妥拉的其他誡命 (特別是道德性的誡命). 法利賽人甚至將對聖殿祭司的嚴格潔淨要求套用在一般平民百姓身上, 比方說, "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喫飯.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喫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馬可福音7:3~4). 難怪主耶穌一方面責備法利賽人"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 (馬太福音23:4), 另一方面責備他們"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 (馬太福音23:23).

然而主耶穌的"" - 回歸妥拉精義的妥拉教導, 從來不是難守的, 而是容易輕省的, 正如主耶穌所說,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馬太福音11:30). 並且主耶穌的""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 (希伯來書4:12), 當我們願意負主耶穌的"", 學主耶穌的樣式, 祂應許我們"就必得享安息" (馬太福音11:29), 我們將要從世界的勞苦與罪惡的重擔下得著釋放.

2019年1月11日 星期五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Bo "來", 出埃及記 Exodus 10:1~13:16 的讀經心得)

神囑咐摩西與亞倫守逾越節的條例, "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喫這羊羔...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纔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喫這羊羔。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出埃及記12:47~49).

神最後說的話是"本地人 (以色列人) 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出埃及記12:49). 這裡"同歸一例"中""的希伯來原文是 תּוֹרָה ("Torah", teaching/instruction, "妥拉", 或譯"律法", 實際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 這是"妥拉"一詞在摩西五經裡, 也是全本聖經中首次出現的地方.

從聖經的上下文看,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同歸一例", 是在守逾越節的事上. 若外邦人想要向 神守逾越節, 他們必須受割禮, 然後才可以遵守. 另一方面, 只要外邦人受了割禮, 他們完全可以按照以色列人的方式守逾越節. 在守逾越節的條例上,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同歸一例".

另一方面, 雖然聖經僅僅說在守逾越節上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同歸一例", 在猶太彌賽亞信徒與希伯來根源運動中, 有一種看法擴大解釋這節經文, 認為外邦基督徒與猶太人在遵行妥拉上也要"同歸一例", 像猶太人一樣, 外邦基督徒也須要 (are required) 妥拉.

外邦基督徒是否像猶太人一樣須要守全妥拉呢? 主耶穌的使徒們並不這麼認為. 當法利賽背景的猶太基督徒大力提倡"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使徒行傳15:5), 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 結果卻是否定的, 外邦人不須要行割禮 (作猶太人), 像猶太人一樣遵守全妥拉, "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19~20).

值得一提的是, 使徒定規外邦基督徒"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不是隨意定的, 乃是妥拉中明文規定外邦人須要遵行的誡命. (請參閱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一文) 這顯示使徒認為妥拉不但是給猶太人的, 也是給外邦人的, 外邦基督徒起碼須要遵守妥拉中規定外邦人須要遵守的誡命, 只是不像猶太人一樣須要遵守妥拉.

另一方面, 雖然外邦基督徒並不須要遵守全妥拉, 但他們可以不可以遵守全妥拉呢? 除了割禮的誡命是例外, 外邦基督徒不應該行割禮作猶太人外, 外邦基督徒當然可以遵守除了割禮以外的全妥拉. 其實初代教會是非常期望並且鼓勵外邦門徒儘量遵守妥拉的, 畢竟妥拉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所有 神的兒女, 包括外邦基督徒, 應該 (should) 遵守妥拉, 如主耶穌的兄弟雅各說, "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19, 21) 雅各這話的意思, 很顯然是盼望外邦門徒能自發地在安息日去猶太會堂聽摩西的書學習妥拉, 進而謹守遵行妥拉. 此外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的教會手冊"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也教導說, "如果你能全然背負主的軛, 你就是完全人; 若是不能, 做你所能做的" (十二使徒遺訓6:2), 這裡"全然背負主的軛"正是雅各說的"遵守全律法 (妥拉)" (雅各書2:10). 外邦基督徒因著守全妥拉 (除了割禮以外) 得以完全.

按照使徒的教訓, 我們外邦基督徒不須要守全妥拉, 但使徒鼓勵我們守全妥拉, 作完全人, 即或不然, 我們也應該儘量遵守我們能做到的.

因此針對認為外邦基督徒和猶太人一樣須要守全妥拉的看法, 我坦承我無法同意. 既然使徒教導外邦門徒不須要守全妥拉, 我們必須順服. 當我們主張外邦基督徒和猶太人一樣須要守全妥拉時, 我們等於否定了使徒教訓. 然而我們應當尊重使徒的權威, 畢竟他們是親身跟隨過主耶穌的, 直接繼承主耶穌的教訓, 並且奉主耶穌的差遣, 代表主耶穌. 否認使徒權威實質上等同於否認新約聖經的權威. 我們不能否定或貶低使徒在新約聖經的教導, 說他們可能犯錯或是他們的教導是暫時的或過渡性的, 當初外邦教父廢掉安息日改守主日正是基於如此的心態, 儘管使徒從來沒有廢掉安息日.

我相信外邦基督徒和猶太人"同歸一例 (妥拉)", 但不是在須不須要的問題上糾結, 而是我們同歸於一個妥拉. 整個妥拉不但適用在猶太人身上, 也適用在外邦基督徒身上. 神的教導與訓誨, 乃是為著祂所有的兒女. 但相對於 神命定猶太人須要遵行妥拉, 神更希望我們外邦基督徒不是出於勉強, 卻是被妥拉的光吸引而自發地遵行妥拉. 這並不是說, 我們比猶太人強, 而是因為這是新約的應許,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 (妥拉) 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利米書31:31, 33), "我必將我的、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當內住的聖靈將妥拉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我們就會打從心裡歡喜快樂地謹守遵行妥拉. 我相信聖靈正在我們心裡動工.

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外邦基督徒與聖經食物律

律法 (妥拉) 沒有廢除, 作為律法的一部分的食物律, 自然也沒有廢除. 我先前已從歷史和解經的觀點, 澄清許多疑似廢除食物律的新約經文, 其實與食物律無關, 如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6),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提摩太前書4:4),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17),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馬書14:14).

既然食物律沒有廢除, 那麼對我們外邦基督徒而言, 是否必須遵守食物律呢? 並不盡然. 從新約聖經 (特別是使徒行傳15章) 和早期基督徒文獻 (特別是十二使徒遺訓) 來看, 既然外邦人不須要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成為基督徒, 外邦基督徒因此不須要像猶太人一樣遵守食物律. 另一方面, 對猶太人來說, 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同樣都須要遵守包括食物律在內的全部律法 (妥拉), 並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這是 神的選民對 神信實守約的表現, 使徒保羅因此說,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加拉太書5:3). 主耶穌, 使徒, 和初代基督徒 (絕大部分是猶太人) 都遵守全律法, 包括食物律.

既然外邦基督徒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那麼食物律是不是和外邦基督徒沒有關係了呢? 也不盡然. 首先, 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大會雖然僅定規外邦基督徒必須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四條起碼的誡命, 但雅各最後也說,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雅各顯然希望外邦基督徒不要只停留在這四條起碼的誡命上, 卻要"每逢安息日"去會堂聽"摩西的書", 更多學習並遵行律法. 其次, 十二使徒遺訓顯示初代教會鼓勵外邦基督徒盡量遵行食物律,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但你務要謹慎自守, 不可喫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敬拜"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6:3). (註: 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的教會手冊, 是重要的早期基督徒文獻, 雖然沒有包括在新約聖經中, 但為多數早期教父引用.)

外邦基督徒雖然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外邦基督徒被鼓勵盡量遵守食物律.

今日很多弟兄姊妹覺得食物是屬肉體的, 因此遵守食物律和我們的屬靈生命無關. 但這並非聖經的教導. 首先, 就像保羅所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所有的誡命都是屬靈的, 包括食物律在內.

食物其實和我們屬靈的生命息息相關. 神給人類最早的誡命有許多與食物有關, "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9),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2:16~17).

而人類犯的第一件罪也正是關乎食物, 喫了 神吩咐不可喫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不但如此, 聖經也記錄了許多人因著食物而絆跌, 如以掃因著一碗紅湯出賣了長子的名分, 以撒因著貪愛以掃的野味而受到雅各的蒙騙, 以色列人在曠野因著沒有肉喫而埋怨 神.

此外, 魔鬼給主耶穌的第一個試探也是與食物有關, "你若是 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馬太福音4:3). 這似乎暗示著, 若我們要在屬靈上得勝, 也要從食物上開始. 主耶穌引用申命記8:3的話回答魔鬼,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馬太福音4:4). 神口裡所出的話, 關乎食物的部分, 正是聖經食物律.

食物律的確不是"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 (馬太福音23:23). 我們萬不可遵行食物律, 反倒不遵行"公義、憐憫、信實"更要緊的誡命. 遵行食物律的弟兄姊妹, 更要有加倍的愛心, 憐憫, 與謙卑的心, 萬不可自以為義, 批評其他的弟兄姊妹.

另一方面, 主耶穌也鼓勵我們遵行甚至是最小的誡命,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 (最小的) 誡命、又教訓 (教導) 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遵行食物律是遵行 神的誡命, 我們不但自己樂意遵行, 也鼓勵弟兄姊妹遵行, 但絕不可用論斷, 責備或強迫的方式.

就像復活的主耶穌對多馬所說, "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翰福音20:29), 同樣地, 神也要稱那些雖然沒有遵行食物律的義務, 但卻因著食物律是 神的話而甘心樂意遵行的外邦基督徒"有福了".

我們遵行食物律, 不是因為被要求, 而是因為我們甘心樂意.

2018年8月16日 星期四

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古代的近東世界 (Ancient Near East) 是一個王權至上的世界, 君王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統治者, 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可以恣意而行. 如埃及的法老王, 耗費難以想像的龐大人力物力, 只為了自己修建死後的墳墓 - 埃及金字塔.

以色列人處身在古代的近東世界中, 難免受到周遭列國的影響, 希望有一個王治理他們. 神允許以色列人立王, 但以色列王必須是 神所揀選的, "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 (申命記17:14~15).

不但如此, 神也給以色列王一條特別的誡命,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 (申命記17:18~19). 神吩咐每一位以色列王都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並平生誦讀, 目的是為了"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9).

當以色列王誦讀律法書時, 他不但會明白如何按 神的心意治理百姓, 也會明白 神給他 - 以色列王特別的誡命,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6~17). 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多立妃嬪, 多積金銀,

大衛王是否為自己抄寫律法書並平生誦讀? 聖經沒有明說. 但聖經指著大衛王說,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列王紀上15:5), 我想大衛王很有可能抄寫了律法書, 並且平生誦讀, 以致他對於 神的律法發出如此的讚嘆,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詩篇19:7~10).

大衛王不但為自己抄寫律法書並平生誦讀, 並且他"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9). 但我們如何知道這一點呢?

首先是聖經對大衛王的評價,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列王紀上15:5). 其次, "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往大河去、要奪回他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撒母耳記下8:3~4). 戰車馬兵是古代的戰爭利器, 大衛王擒獲了一千七百輛戰車馬兵, 卻只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反而將絕大多數戰馬的蹄筋砍斷. 這在當時的人眼中看來, 其實是一件愚昧至極到不可思議的事! 大衛王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他謹守遵行 神的誡命,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申命記17:16). 除此以外, 大衛王遵行"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6~17) 的誡命, 累積的財富都是為了建造 神的聖殿, 如他自己所說, "我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豫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我也豫備了木頭、石頭..." (歷代志上22:13).

大衛王抄寫誦讀律法, 也遵行律法. 大衛王對 神信實, 神也對他信實, 堅立他的國位直到永遠, 神的彌賽亞 (基督) 將會是"大衛的子孫". 所羅門王則不然. 按照聖經記載所羅門王早期的表現, 他很有可能也為自己抄寫並誦讀律法書, 但所羅門王卻沒有遵行律法. 我們如何知道呢?

神吩咐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申命記17:16). 但"所羅門聚集戰車馬兵、有戰車一千四百輛、馬兵一萬二千名、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著定價、買來的" (列王紀上10:26, 28), 所羅門王不但為自己加添馬匹, 並且使百姓回埃及去, 為要加添他的馬匹.

神吩咐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 (申命記17:17), 但"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因為他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 (列王紀上11:1~4).

神吩咐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7), 但所羅門王卻為自己多積金銀, "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 (列王紀上10:14), "王在耶路撒冷使銀子多如石頭。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樹" (列王紀上10:27), "所羅門王的財寶...勝過天下的列王" (列王紀上10:23).

所羅門王雖然抄寫也誦讀律法書, 但卻沒有遵行律法, 以至他年老的時候, 不但他的心偏邪去隨從別神, 並且死的時候, 王國也分裂為二.

今日我們多半不須要抄寫律法書, 但我們仍然須要誦讀律法書, 並且我們誦讀學習律法的目的, 是為了遵行律法, "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9), 正如雅各所說,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各書1:22~25).

2018年8月9日 星期四

...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摩西描述以色列民曠野飄流四十年的硬心與不信說,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當時的光景, 與士師時期的屬靈混亂相同,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記17:6; 21:25) 士師記中"各人任意而行"的希伯來原文正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摩西警戒以色列人說, 他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 "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那麼以色列人當如何行呢? 摩西說,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28). 神的子民不應當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而當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但 神的子民當如何知道何為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呢? 我們惟有從 神的話得知, 或更確切地說, 我們乃是從 神的律法 (妥拉, 神的教導與訓誨) 學習何為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正因如此, 神吩咐約書亞要晝夜思想, 謹守遵行律法, "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那裡去、都可以順利。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 (約書亞記1:7~8), 而摩西也吩咐將來的以色列王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 平生誦讀並謹守遵行,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8~19). 當以色列王謹守遵行律法書上的話, 他們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而聖經從 神的觀點評價以色列諸王是否合乎 神的心意, 正是根據他們是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如大衛王 -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列王紀上15:5), 亞撒王 - "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列王紀上15:11), 希西家王 - "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 (列王紀下18:3), 約西亞王 - "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 (列王紀下22:2).

當一個敬畏 神的以色列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以色列百姓當如何行呢? 他們可以說, "因為我們的王已經替我們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所以我們可以任意而行"嗎? 當然不能! 以色列百姓應當效法以色列王的榜樣, 同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可惜的是, 很多以色列人並沒有跟隨王, 反而仍然"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列王紀上22:43; 列王紀下12:3; 14:4; 15:4; 15:35). 以色列百姓依然任意而行.

今日, 當我們基督徒追隨那最後最大的"以色列的王" (約翰福音1:49) - 主耶穌基督時, 我們可以像當時的以色列百姓"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還是我們應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律法 (妥拉) 是 神永恆的心意, 啟示我們何為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主耶穌親口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主耶穌自己遵行律法, 教導律法, 也成全律法. 既然如此, 讓我們也跟隨我們的王主耶穌的腳蹤而行, 謹守遵行律法,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讓新約的預言應驗在我們這個世代當中, "我的僕人大衛 (指彌賽亞)、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以西結書37:24).

(有關主耶穌遵行律法與成全律法, 請參閱主耶穌遵行律法, 也吩咐人遵行律法主耶穌成全律法, 但祂沒有替我們成全律法兩篇文章)

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章記載百夫長哥尼流一家信主的經過, 他們也是最早信主的外邦人. 當哥尼流差遣的使者將近使徒彼得所住的約帕城時, 彼得在禱告中看見異象, "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喫。彼得卻說、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使徒行傳10:10~16)

許多人引用這段經文作為 神廢除食物律的聖經"證據", 例如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就如此解釋使徒行傳10:15說, "耶穌已經為取消有關潔淨與不潔淨食物的條例奠定了根基 (太15:11; 見提前4:3-5)". 畢竟從字面上來看, 神吩咐彼得說, "彼得、起來、宰了喫" (使徒行傳10:13), 並且從彼得的回答,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我們可以知道當中必然有聖經食物律定為不潔淨的動物. 當 神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神豈不是說祂"潔淨"了所有不潔淨的動物? 如此一來, 神豈不是廢除了食物律?

然而照字面來解釋異象的意義, 不見得是正確的. 從彼得對異象的反應, "彼得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我們知道彼得並不認為他所見的異象可以用字面的意義去理解: 神廢除了食物律. (註: 此外, 從彼得的反應, 我們也可得知主耶穌從未廢除食物律, 請參閱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一文)

使徒彼得所見的異象到底是什麼意義呢? 首先從使徒行傳10章的上下文, 我們知道這與外邦人得救有關, 其次我們其實可以從彼得自己的解釋得知異象的意義,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彼得所見異象的意義, 乃在於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傳福音給他們. 當 神告訴彼得,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神的意思是說, 祂已經"潔淨"了外邦人, 彼得不可再將外邦人當作"俗物" (不潔淨), 因此彼得自己下結論說,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事實上, 彼得所見的異象並不是無跡可尋, 而是與當時的猶太傳統有關. 新約聖經的猶大書所引用的以諾書就有一個以各樣動物代表列國的寓言, 因此彼得異象中"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象徵著列國; 並且異象中的大布有著四角, 而在猶太傳統中, 大地也有四角, 因此大布象徵著全地. 神使用彼得身為猶太人能明白的異象, 啟示祂接納列國的心意, 彼得因此說, "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使徒行傳10:34~35).

縱觀整本使徒行傳, 彼得從來沒有認為他所見的異象與食物律有關, 而是關乎外邦人得救. 既然彼得不認為他的異象是 神廢除了食物律, 我們就不應如此"解經". 難道我們比彼得還更明白他自己所見異象的意義麼? 我們是誰? 難道我們還高過使徒麼?

感謝 神! 聖經啓導本對於這段經文有較為中肯的解釋, "彼得所見異象, 是 神給他的清楚指示:'神所潔淨的, 不可當作俗物', 都可以'宰了吃'. 彼得不肯接受 (10:14), 但 神三次把異象顯給他看, 要他更新想法, 適應新的環境和需要 (10:28). 走獸, 昆蟲, 飛鳥等代表禮儀上不潔淨的外邦人, 和禮儀上潔淨的猶太人一齊放在'大布'上, 從天垂下, 說已經給 神潔淨了 (10:15, 34-35). 這是 神同時呼召外邦人和猶太人的啟示".

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我們全家遵守聖經食物律已經有好幾年的光景了. 平時還好, 但碰到朋友請客或是喜慶筵席時往往會有一些掙扎與挑戰, 面對滿桌子的可口佳餚, 我們卻只能"精挑細選"那些潔淨的食物 (如果有的話), 還得費心委婉解釋, 儘量避免得罪人. 此外, 因著我們明顯的"與眾不同", 也常常引來一些弟兄姊妹的善意指正, 其中最常見的是"主耶穌已經廢掉食物律, 因此如果繼續遵守食物律就是律法主義, 想要靠行為得救".

的確, 認為主耶穌廢掉食物律的說法由來已久, 並且似乎有著明顯的聖經"根據". 在馬可福音7章中, 主耶穌對門徒說, "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麼.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裡。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8~19). 既然主耶穌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祂實質上等同於廢掉了食物律, 不是嗎?

不是.

首先, 主耶穌說這話的對象是祂的猶太門徒, 對猶太人來說, 惟有聖經所定規的潔淨的動物才是食物,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不能算是食物. 因此"各樣(聖經所定規)的食物"自然"都是潔淨的". 但既然對猶太人來說, 各樣聖經所定規的食物都已經是潔淨的, 為什麼還要爭論潔淨與否的問題呢?

當我們回顧馬可福音7章經文的上下文時, 我們會注意到爭論的導火線其實是"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裡聚集。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喫飯。(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喫飯)...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喫飯呢" (馬可福音7:1~5).

按照法利賽人的傳統, 人若沒有行洗手的潔淨之禮就吃飯, 會導致食物變為"不潔淨" (註: 這指的是儀式上的不潔淨, 與衛生無關), 然而這傳統完全超越了聖經食物律的範疇, 與如何具體遵守食物律無關. 在申命記中,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申命記4:1~2). 法利賽人飯前洗手的規矩, 在 神的話上另外"加添"了人的傳統.

主耶穌與法利賽人爭論的焦點, 因此在於 神的誡命與人的傳統 (遺傳) 孰輕孰重的問題,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說, "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己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 神的道.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馬可福音7:9~13).

主耶穌與法利賽人的爭論是關於誡命與傳統的爭論, 其實完全與聖經食物律無關, 而在於能不能不洗手就喫飯. 主耶穌的結論是既然各樣 (聖經所定規) 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並不因著沒有洗的手的接觸而"不潔淨", 因此"不洗手喫飯、那卻不污穢人" (馬太福音15:20).

弟兄姊妹或者會認為, 固然主耶穌和法利賽人爭論的焦點在於誡命與傳統的比較, 但主耶穌會不會利用這個機會廢掉食物律呢?

不會.

如果主耶穌廢掉聖經食物律, 首先, 既然祂自己也廢棄 神的誡命, 祂失去指責法利賽人的立場, 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話, "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 將同樣適用在主耶穌身上. 其次, 退一萬步說, 若主耶穌真的廢掉聖經食物律的話, 使徒彼得必不至於後來在異象中聽見 神要他喫不潔淨的動物 (非聖經定規的食物) 會非常驚訝而向 神抗議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正因為主耶穌從來沒有廢掉食物律, 所以彼得才會"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不然他至少會向 神說, "主啊! 我知道祢已經廢掉食物律, 不過我實在辦不到". 從使徒彼得的反應, 我們可以肯定主耶穌沒有廢掉食物律.

(註: 後來彼得明白那異象的意思是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彼得說,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既然主耶穌沒有廢掉食物律, 基督徒應不應該遵守食物律呢? 首先, 猶太人應該遵守食物律, 即使成為基督徒也不例外, 就像主耶穌和祂的猶太門徒一樣. 其次, 主耶穌的使徒沒有定規外邦基督徒一定要遵守食物律, 只要"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 (使徒行傳15:29). 但另一方面, 初代教會鼓勵外邦門徒遵守食物律,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但你務要謹慎自守, 不可喫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敬拜"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6:3).

因此, 我們外邦基督徒不但可以遵守聖經食物律, 並且這是應當被鼓勵的, 就像當時初代教會的作法一樣. 遵守食物律與得救無關, 卻是我們身為 神的兒女, 學習聆聽並且遵行天父的話.

(有關遵守食物律對外邦基督徒的屬靈意義, 請參閱十二使徒遺訓的屬靈操練 (1)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一文)

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

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Ki Tisa "當你抬起", 出埃及記 Exodus 30:11~34:35 的讀經心得)

摩西在西乃山上四十天, 晝夜不斷領受 神的啟示. 然而山下的以色列百姓並不曉得這一切. 他們所知道的, 就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摩西, 上山後就沒有再下來了. 神會不會不喜悅摩西而擊殺了他呢? 而他們在西乃曠野中, 既沒有領袖, 也不知道往哪裡去, 更不知道眼前該做什麼. 不確定, 不安, 與恐懼的情緒彌漫在以色列全會眾當中. 在這樣的光景下, 他們想要一個可見的記號, 讓他們感覺 神仍在他們中間, 因此他們要求亞倫, "起來、為我們作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 (出埃及記32:1) 亞倫為以色列百姓造了金牛犢.

其實亞倫和以色列人並沒有選擇離棄拯救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 神, 轉而去拜另一個金牛犢神, 卻是把金牛犢作為耶和華 神的神像, 這是為什麼亞倫指著金牛犢說, "以色列阿、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埃及記32:4~5).

因此 神並沒有說, "他們快快離棄了我", 而是說"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他下拜獻祭、說、以色列阿、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 (出埃及記32:8) 以色列人所偏離的 神所吩咐的道, 正是十誡的第二條誡命,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出埃及記20:4~5). 以色列人雖然沒有離棄 神, 但他們偏離了 神的誡命, 神的律法.

以色列人以為, 只要他們愛 神, 他們可以選擇用自己的方式敬拜 神, 事奉 神,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 (出埃及記32:6), 以色列百姓一大早就起來向金牛犢 - 耶和華 神的神像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然而偏離了 神的律法的敬拜與事奉, 在 神眼中不算為對祂的敬拜與事奉, 反而是犯罪, 這正是先知撒母耳責備掃羅王的話,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撒母耳記上15:22~23) 不但偏離 神的律法本身就是犯罪, 並且一旦偏離了律法, 因著藐視律法的結果, 只會帶來更大的犯罪, "(以色列人) 就坐下喫喝、起來玩耍" (出埃及記32:6), 以色列人陷入淫亂的狂歡當中.

以色列人以為可以不按照 神所定規的方式, 而用他們自己的方式親近 神, 然而他們這樣做的結果卻是遠離 神. 從出埃及記一開始, 神始終稱以色列人為祂的百姓,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 (出埃及記3:7),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 (出埃及記5:1; 8:1; 8:20; 9:1; 9:13), 然而當以色列人偏離律法, 去拜金牛犢後, 神對摩西說, "下去罷、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 (出埃及記32:7) 神不肯再將以色列人視為祂的百姓. 一直到後來經過摩西的懇切代求, 神才赦免了以色列人的罪, 並與他們重新立約.

很多時候我們也陷入和以色列人相同的網羅, 以為只要我們愛 神愛人, 就可以不用遵守 神的律法和誡命, 不用按照 神的方式, 而是照我們自己的方式, 殊不知我們這樣做的結果, 在 神看來其實是"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 (出埃及記32:8).

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十二使徒遺訓的屬靈操練 (1)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為外邦門徒編寫的基督徒生活指南, 有關"十二使徒遺訓"的介紹, 請參閱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一文)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但你務要謹慎自守, 不可喫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敬拜." (Concerning food, bear what you can, but scrupulously guard yourself from what has been offered to idols, because it is the worship of dead gods.)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6:3)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是"十二使徒遺訓"針對外邦門徒關乎聖經食物律的教導.

按照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大會使徒與長老的決議, "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19~21), "十二使徒遺訓"確認外邦門徒不須要遵守聖經食物律的誡命, 但聖經食物律並非因此就與外邦門徒無關了. 食物律雖然不是外邦門徒必須遵守的誡命, 卻是外邦門徒被鼓勵加以實踐的屬靈操練 -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然而, 遵行食物律對我們外邦門徒來說, 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食物律作為外邦門徒的屬靈操練, 起碼有三方面的屬靈意義. 首先, 食物律分辨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 而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來自於獻祭, 潔淨的食物纔能獻給 神,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在壇上為燔" (創世記8:20). 祭司在聖所獻祭, 祭司的食物來自祭物. 祭司所喫的食物, 自然是潔淨的食物. 因此 神吩咐以色列人與祭司一樣喫潔淨的食物, 是因著他們是"祭司的國度", 神對以色列人說,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埃及記19:6). 神把以色列人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歸祂自己, 成為"祭司的國度", 因此 神要求他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歸給 神, 包括他們的飲食在內.

同樣的, 食物律作為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 也是提醒我們外邦門徒身為新約祭司的身分, 如使徒約翰所說, "他 (耶穌基督) 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 神的祭司" (啟示錄1:5~6). 神把我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祂自己, 使我們作"聖潔的祭司" (彼得前書2:5), "有君尊的祭司" (彼得前書2:9), 因此我們喫潔淨的食物, 也象徵著從飲食開始, 我們願意把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歸給 神.

其次, 聖經教導 神的兒女要保守自己的心懷意念,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言4:23), 而保守心懷意念很重要的一點是保守我們的眼目與耳朵, 不看污穢齷齪的人事物, 不聽骯髒下流的話語. 神的兒女遵行食物律, 正是在每次用餐時再度提醒自己 , 既然連入口的食物都要分辨潔淨與否, 我們豈不應更加分辨所看所聽的是否潔淨? 從這個意義上說, 食物律的作用類似於以色列人的衣裳繸子, 是我們外邦門徒屬靈的衣裳繸子, "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 神" (民數記15:38~40).

(關於衣裳繸子的討論, 可參閱你們佩帶這繸子, 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主耶穌的衣裳繸子二篇文章)

最後, 聖經食物律是 神的話, 外邦門徒遵行食物律, 在每次用餐所作看似小小的犧牲, 也提醒我們自己,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命記8:3). 食物雖然重要, 是我們養生所需, 但吃喝並不是我們人生的目的, 遵行食物律因此也提醒我們, "神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馬書14:17).

聖經食物律作為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 似乎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們可能會問, "真的值得去做嗎?" 食物律的確算是一個入門的屬靈操練, 不需要很多聖經和屬靈知識, 也不需要花額外的時間, 畢竟我們每天都要吃飯. 然而就像其他的屬靈操練一樣, 要持之以恆遵行食物律其實也並不容易, 同樣需要我們對 神的"忠心". 正如主耶穌所說,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加福音16:10), 若我們能學習在遵行食物律這"最小的事上忠心", 能使我們"在大事上也忠心", 不但幫助我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遵行 神的旨意, 也有助於我們進行其他更進深的屬靈操練. 食物律因此相當於我們在屬靈操練的功課上一個好的起點.

當然, 我想還是會有弟兄姊妹對遵行聖經食物律有個別的難處, 然而"十二使徒遺訓"的教導其實適用於所有外邦門徒,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 盡力就好.

2018年2月2日 星期五

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上...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Yitro "葉忒羅", 出埃及記 Exodus 18:1~20:26 的讀經心得)

出埃及記19章記載 神降臨在西乃山頂的經過, "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上." (出埃及記19:16, 18, 20)

創造並掌管宇宙萬有的主宰, 竟然降臨在一座山上! 當我們想到 神所創造的宇宙是何等的廣闊無限, 再想想"比萬有都大" (約翰福音10:29) 的 神, 竟會為了以色列人的緣故, 降臨在藐小微不足道的地球的一座山上? 這是 神給人何等的恩寵與尊榮! 難怪大衛要說, "人算甚麼? 你竟顧念他! 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 (詩篇8:4)

(關於眷顧一詞的解釋, 請參閱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一文)

接下來在出埃及記20章, 神向以色列全會眾說話,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出埃及記20:2..17) 神吩咐以色列人的話, 正是"十誡", 也就是律法 (妥拉) 最基本的十條誡命.

以色列人害怕聽 神的聲音, "於是百姓遠遠的站立" (出埃及記20:21), 而由摩西上山去接近  神, 聽 神說話, 接著"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出埃及記20:22)

等等!! 神不是降臨在西乃山上嗎? 為什麼祂說, "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而不是說, "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山上和你們說話了"? 弟兄姊妹不用擔心, 這裡和合本並沒有翻譯錯誤, 希伯來聖經原文הַשָׁמַיִם ("hashamaim", the heavens) 正是"天上"的意思. 神一方面降臨在西乃山上, 另一方面祂從天上和以色列人說話.

神如何能降臨在山上, 卻又從天上說話呢? 坦白說我想不通, 神的奧秘實在不是我們可以參透的, 我們充其量只能說, 神是無所不在的. 然而我卻聯想到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過的一句令人費解的話,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約翰福音3:13). 一方面主耶穌是"從天降下"的人子, 但另一方面主耶穌卻"仍舊在天".

就像我們不明白 神如何能降臨在西乃山上, 卻又從天上和以色列人說話一樣, 我們也不能明白主耶穌如何能"從天降下", 卻又"仍舊在天". 但重要的是, 這兩段平行經文似乎啟示我們, 那降臨在西乃山頂上, 卻又從天上說話的 神, 正是道成肉身前的主耶穌! 祂"從天降下", 降臨在西乃山頂上, 卻又"仍舊在天", 從天上和以色列人說話. 使徒約翰稱主耶穌為 神的"". "太初有與 神同在、就是 神" (約翰福音1:1) 中""的希臘原文λόγος ("logos", word) 的意思正是"". 既然如此, 神的""在西乃山顯現, 並對以色列人說話, 豈不恰當?

如果我們願意領受那向以色列人說話, 頒布"十誡"的真是道成肉身前的主耶穌, 我們將發覺原來"十誡" (與十誡所代表的律法) 不單單是天父的心意, 也同樣是主耶穌的心意, 因為"十誡"正是主耶穌自己說的. 如果我們相信主耶穌的話, "我與父原為一" (約翰福音10:30), 那麼既然主耶穌和天父原為一, 祂們的心意當然也是完全一致, 父神的心意就是主耶穌的心意, 主耶穌的心意就是父神的心意, 而父神的律法自然也是主耶穌的律法.

當初道成肉身以前的主耶穌在西乃山上向以色列人顯現並頒布"十誡" (律法的基本), 後來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向以色列門徒解釋律法的精義, 也就是"登山寶訓",. 就像主耶穌說的,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主耶穌當然不可能廢掉律法, 祂來乃是要成全祂自己的心意, 而祂的心意也正是天父的心意.

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這兒女就是那守 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

啟示錄12章預言末後的日子會有極大的屬靈爭戰,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 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 (啟示錄12:17).

使徒約翰清楚表明""象徵魔鬼撒但, "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啟示錄12:9).

至於"婦人", 教會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都認為是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 因為"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他的孩子被提到 神寶座那裡去了" (啟示錄12:5), 主耶穌很顯然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 並且馬利亞生下主耶穌, 所以很自然地馬利亞就是那"婦人" (如今天主教依然如此認為).

然而如此的說法卻沒法解釋"婦人"遭遇的逼迫, "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 (啟示錄12:14), 因此有人猜測說"婦人"象徵教會, 但這與聖經的教導不合. 聖經描述教會昰基督的新婦, 是基督的身體, 卻從未說教會昰基督的母親.

其實最直接最自然的解釋, 昰"婦人"象徵以色列. 主耶穌是猶太人, 昰以色列的彌賽亞 (基督), 使徒保羅論到以色列人說, "...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阿們" (羅馬書9:4~5).

"婦人"遭遇逼迫, 而以色列歷世歷代以來所遭遇的苦難, 正是來自魔鬼撒但的逼迫, 但很奇妙地, 在如此多的迫害與大屠殺中, 神卻保守以色列不致滅亡, 正如啟示錄所描寫的, "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他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他在那裡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沖去。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 (啟示錄12:14~16).

那麼如果"婦人"象徵以色列, 誰又是與"" - 魔鬼撒但爭戰的婦人"其餘的兒女"呢? 使徒約翰說, "這兒女就是那守 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 (啟示錄12:17). 既然這兒女昰"為耶穌作見證的", 很顯然指的昰基督徒. 基督徒昰"婦人" - 以色列的 "其餘的兒女",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這樣、你們 (外邦人) 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 (猶太人) 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不但如此, 這兒女不單是基督徒, 並且昰"守 神誡命"的基督徒, 也就是遵行律法的基督徒. 我感覺 神在這末世要興起一班基督徒, 不但回歸基督信仰的根源, 並且願意盡心盡力遵行 神的律法. 這班基督徒要成為基督的精兵, 與魔鬼撒但爭戰.

爭戰需要兵器, 而律法正是屬靈爭戰的兵器, 使徒保羅稱律法為"聖靈的寶劍、就是 神的道" (以弗所書6:17). 聖經中關於屬靈爭戰最生動的描述是魔鬼三次試探主耶穌 (參馬太福音4:1~11), 而主耶穌每次都用律法 (申命記8:3, 6:16, 6:13) 抵擋撒但. 如果連主耶穌都用律法作為爭戰的兵器, 我想我們自然更加需要律法作為我們屬靈爭戰的兵器.

當然, 律法作為屬靈爭戰的兵器, 並不是頭腦知道就好, 而是必須"實在行出來" (雅各書1:25). 萬一主耶穌雖然熟讀律法書, 明白"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命記8:3), 但卻耐不住饑餓而吩咐石頭變作餅, 那麼祂連撒但的第一個試探都過不去. 感謝 神, 主耶穌不但明白律法, 並且也遵行律法, 因此祂能在與魔鬼撒但的屬靈爭戰中得勝.

約翰描述在末世的屬靈爭戰中, 那些忍耐到底而得勝的基督徒,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 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啟示錄14:12). 遵行律法的基督徒, 將要在末世的屬靈爭戰中, 與我們的主耶穌一同得勝.

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

律法的時代性與永恆性

聖經是 神永恆的話, 而記載於聖經前五卷書 - 摩西五經的律法, 更是 神永恆的教導. 中英文聖經翻譯為"律法" (Law) 一詞的希伯來原文תּוֹרָה ("Torah", "妥拉") 正是"教導" (teaching) 的意思. 主耶穌指著律法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律法不是法律, 但律法中包含法律. 律法作為神的教導, 乃是永恆不變的. 但律法中的法律條文, 卻是針對古時以色列人的時空背景而定, 有其特定的時代性. 當我們研讀律法時, 必須注意它的時代性與永恆性.

舉例來說,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利未記25:44~45) 是常常引起爭議的一段經文. 不信 神的人往往引用這一段經文, 作為攻擊基督教的依據 - 公義的 神竟然允許奴隸制度的存在! 基督徒往往引用這一段經文, 作為律法已經廢除的證據 - 如此不合時宜的法律當然不可能適用於今日, 這恰好證明律法已經過時或廢除了. 當然也有些基督徒不以為然, 兩百年前美國南方的白人基督徒就以此為 神支持奴隸制度的聖經根據, 來合理化他們蓄養黑奴的行為.

眾說紛紜之下, 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看待這段經文呢?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 古代的中東世界視奴隸制度乃是天經地義, 理所當然的, 奴隸的來源除了戰俘以外, 就是來自於廣大的人口販賣市場. 只要你有錢, 買什麼樣的奴隸都沒問題. 以色列一方面是 神的選民, 另一方面卻也是中東世界的一員, 無法與週遭的世界完全隔絕. 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 神賜下的律法, 必須是當時的以色列人有能力遵行的, 而 神就像一個慈愛的父親一步步引導孩子一般, 並沒有將過重的擔子加在祂子民的身上.

因此神允許以色列人從外邦人中購買奴僕,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利未記25:44~45). 然而這是律法中的法律, 雖然適用於以色列人當時的時代, 卻不見得能適用在往後其他的時代. 這裡我們看到律法的時代性.

另一方面, 既然律法是 神的教導, 律法中的法律自然也是教導的一部分, 神的兒女可以從這段經文學到什麼呢? 其實, 上述經文只是 神所定規關於奴隸的法律的一部分, 完整的經文為"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他要在你那裡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 神。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利未記25:39~45).

我們看到整段經文的重心, 其實在於神嚴嚴禁止以色列人將其他以色列人當作奴僕. 就算有以色列人賣身為奴, 他們也不能被當作奴隸對待, 而是被視為有雇用期限的工人. 而 神允許以色列人購買外邦奴隸, 只是 神因應當時中東背景不得已的讓步, 就像 神允許以色列人休妻一樣, 主耶穌說,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太福音19:8). 同樣地, 神因為以色列人的心硬, 所以允許他們購買外邦人為奴.

儘管當時中東奴隸制度風行, , 但 神卻在律法中加以限制, 不但禁止以色列人將其他以色列人作奴僕, 並且嚴禁販賣人口, "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出埃及記21:16), 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了奴隸制度的發展. 從此我們可以看出, 神對於奴隸制度的態度是否定的. 而如果在奴隸制度盛行的古代, 神都要對祂的選民以色列人作出限制, 更何況是後來的世代呢? 神豈不是要祂的兒女完全棄絕奴隸制度?

奴隸制度是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極致, 而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 卻是與律法中最大的誡命"愛人如己"背道而馳的. 不僅奴隸制度不合 神的心意, 就連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 同樣不合 神的心意. 神的心意是要我們"愛人如己", 要我們彼此平等對待, 更不可將人當作奴僕, 而 神就從教導以色列人不可將同胞當作奴僕開始. 這是隱藏在這段經文中, 神永恆的心意. 這裡我們看到律法的永恆性.

神將律法賜給摩西那一世代的以色列人, 作為整個社會的規範, 因此律法會反映出當時的時代性; 然而律法作為 神的教導, 不只為了摩西的那個世代, 也是為了往後所有人類的世世代代, 因此律法也同時反映出超越時代的永恆性. 我們研讀律法時, 切不可將律法當作一成不變的法律條文, 而必須根據當時的時空背景, 思考律法字句背後所隱藏的精義 - 那是 神永遠的旨意.

2018年1月2日 星期二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在最後的晚餐中,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 並對他們說,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約翰福音13:15~17) 當然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 主耶穌吩咐門徒要效法祂謙卑事奉的榜樣, 然而我們何嘗不是應該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效法主耶穌? 若我們不效法主耶穌所行的, 就好比是一個自高的僕人, 認為自己大於主人, 所以不用按照主人的吩咐去作.

主耶穌來到世上, "成全"了律法 - 祂不但教導門徒律法的精義, 並且按照律法的精義, 完全地遵行了律法, 就像祂所說的,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約翰福音13:15). 我們若願意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效法主耶穌, 豈不應效法主耶穌遵行律法? 若我們不效法主耶穌遵行律法, 豈不是認為我們比主耶穌還大?

(請參閱主耶穌成全律法, 但祂沒有替我們成全律法主耶穌遵行律法, 也吩咐人遵行律法二篇文章)

然而認為基督徒不用遵行律法的想法長久以來深植人心, 甚至有些基督徒會振振有詞地說, "我守的昰靈意, 而不是字句", 彷彿只要知道律法的精義是愛, 明白一切誡命的總綱昰愛神愛人就足夠了, 只要心裡面 (其實是頭腦) 愛神愛人, 用不著實際遵行誡命, 並堂而皇之地引用使徒保羅的話為證,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 精意是叫人活" (哥林多後書3:6).  (註: 如此理解保羅的話是斷章取義式的錯誤解經, 請參閱哥林多後書3:6一文的解釋)

其實, 認為不用實際遵行誡命, 只要知道律法的精義就足夠的思想, 可能不是基督徒的發明. 根據猶太傳統, 所羅門王就有類似的想法. 列王紀記載"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 (列王紀上11:1, 3), 所羅門王所行的, 明顯違反 神對以色列王的誡命,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6~17).

但為什麼智慧的所羅門王會作如此愚昧的事, 違背 神的誡命? 猶太拉比聖經註釋 Exodus Rabbah 如此解釋, 所羅門王憑著他的智慧, 明白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的誡命的精義是為了保守王的心不致"偏邪" - 偏離 神. 因此所羅門王想, 既然 神與我同在, 只要我遵行誡命的精義, 保守我的心不偏離 神, 我就不用遵行"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的誡命. 當然我們都知道所羅門王不遵行 神的誡命最後的下場,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的順服耶和華他的 神" (列王紀上11:4). 所羅門王認為憑藉他的智慧可以凌駕 神的律法之上, 然而他的故事正告訴我們, 想要遵守誡命的精義而不實際遵行誡命是不可能的.

我們若像所羅門王一樣, 認為明白誡命的精義就好, 而不用實際遵行誡命, 我們就如同所羅門王一般, 將自己的智慧變為愚拙, 也如同那自認大於主人的僕人. 神的誡命不是頭腦知道就好, 而是必須切實行出來, 並且是按著誡命的精義, 打從心底甘心樂意謹守遵行. 如此遵行律法不是虛假, 也不是表面工夫, 更不是律法主義, 而是裡外一致地遵行 神的話, 正如雅各所說,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各書1:25).


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對於使徒保羅的話,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歌羅西書2:16~17) 我過去一直認為可能是有些猶太基督徒論斷歌羅西教會的外邦信徒沒有遵守聖經食物律和節期, 甚至傷害到他們的信心, 保羅因此勸勉外邦基督徒, 得救的根基乃在於耶穌基督, 而不在乎遵行律法.

當然, 耶穌基督絕對是我們得救唯一的根基, 但這很可能不是保羅說這段話的用意. 為什麼這麼說呢? 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 保羅在歌羅西書2章中, 提到那些論斷歌羅西教會門徒的是"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歌羅西書2:8), 並勸告歌羅西門徒說,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歌羅西書2:20)

然而保羅不可能稱律法為"世上的小學". 保羅對律法的態度, 從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保羅生平可以明確看出. 使徒行傳中, 保羅雖然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在外邦世界傳揚福音, 然而若是情況許可, 他還是儘可能地遵守聖經節期, "乃因保羅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免得在亞西亞耽延.他急忙前走、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 (使徒行傳20:16); 此外, 保羅按照律法許了拿細耳人的願, "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使徒行傳18:18).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一文) 後來保羅受審時, 他也為自己辯護說, 他從來沒有反對或甘犯律法. (請參閱保羅的受審一文) 保羅本人遵守律法, 也尊重律法.

除此之外, 保羅也明確地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原來體貼肉體、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律法既是聖潔的, 又是從 神而來的, 自然不可能是"世上的小學".

那麼保羅所說"世上的小學"指的是什麼呢? 我覺得最有可能的是當時流行的希臘哲學的禁慾主義, 以斯多亞主義 (Stoicism) 為代表, "還有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門的學士、與他 (保羅) 爭論" (使徒行傳17:18). 事實上, 保羅在歌羅西書2:8所稱"理學"的希臘原文φιλοσοφία ("philosophia", philosophy) 正是"哲學"的意思. 哲學都是由人構思出來的, 自然是"人間的遺傳" (歌羅西書2:8). 斯多亞主義主張禁慾, 正如同保羅所說"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歌羅西書2:20), 而保羅也指出禁慾對生命的改變缺乏果效,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2:22~23).

如果保羅所說"世上的小學"真是指希臘哲學的禁慾主義, 那麼論斷歌羅西教會門徒的人其實是那些禁慾主義者, 而不是猶太基督徒. 如此一來, 我們對保羅的話,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 就必須重新加以解釋. 禁慾主義者會論斷門徒什麼事呢? 無非是歌羅西門徒紀念並遵守聖經的節期, 包括月朔與安息日, 並在節期中吃喝快樂. 而保羅不但鼓勵門徒不要容讓禁慾主義者的論斷, 並且指出聖經節期的先知性意義,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歌羅西書2:17), 當門徒守節時, 他們也同時表達出對主耶穌再來的彌賽亞盼望 (Messianic hope).

因此保羅在這裡所教導的, 乃是門徒在基督徒生活上, 包括飲食與聖經節期在內, 都不要被外人論斷, 而要定睛在主耶穌身上, 在基督裡面生根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