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

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azria/Metzora "她懷孕/痲瘋病人", 利未記 Leviticus 12:1~15:33 的讀經心得)

潔淨是利未記很重要的一個主題. 除了食物有潔淨 / 不潔淨 (可喫 / 不可喫) 的分別外, 更重要的是生活中的很多因素會影響人是否潔淨.

當然, 聖經所說的潔淨 (希伯來文טָהֹר , "tahor", clean) 與不潔淨 (希伯來文טָמֵא, "tamei", unclean) 與現代意義下的清潔 / 污穢無關, 而是關係到以色列人是否能進入聖所 (會幕/聖殿) 敬拜 神. 人在不潔淨時, 不能進入聖所, "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利未記12:4), 也不能喫平安祭的肉,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喫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7:20). 在當時敬拜 神以聖所為中心的情形下, 這等同於不能親近 神, 不能和 神交通.

因此, 保持潔淨, 就成為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件事. 當然, 要做到時時保持潔淨是不可能的. 很多時候不潔淨是生活的一部分, 根本就無法避免, 例如婦女生產與月經, 或夫妻同房等都會導致不潔淨.

不潔淨並不是犯罪, 但卻會攔阻人與 神的關係. 既然無法完全避免, 如何從不潔淨下恢復潔淨, 就成為很重要的課題. 所以律法 (希伯來文תּוֹרָה, "Torah", "妥拉", 實質意義為"教導") 一方面教導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 另一方面更是著重教導以色列人如何恢復潔淨.

若是日常生活常態的不潔淨, 如婦女月經或夫妻同房, 或是因碰觸不潔淨的人或事物而沾染的不潔淨, 通常只要行浸禮 - 潔淨之禮, 一天後即可恢復潔淨, "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未記15:6) (註: 聖經曆法是以晚上作為一天的開始)

特別的是, 若是因著生產或疾病導致的不潔淨, 除了要行浸禮恢復潔淨之外, 還需要到聖所獻上贖罪祭與燔祭. 不潔淨的人不能進入聖所親近 神, 因此人行了浸禮恢復初步的潔淨 (能夠進入聖所) 後, 回到聖所獻上贖罪祭與燔祭, "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利未記12:8), 不單單得著完全的潔淨, 同時也象徵修復因不潔淨而受損的神人關係, 並與 神和好, 例如"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利未記15:13~15) 但若不按照律法規定獻祭, 就算滿了潔淨的日子, 依然算為不潔淨.

不潔淨不是犯罪, 因此恢復潔淨所獻的贖罪祭, 並不是利未記4章贖罪祭的條例所定規的牛羊, 而僅僅是"斑鳩"或"雛鴿" (註: 關於生產所獻的贖罪祭, 同樣是"斑鳩"或"雛鴿", 參利未記12:6~8). 但為了恢復潔淨而獻的贖罪祭, 卻也意味著不潔淨象徵罪. 就像罪破壞人與神的關係一樣, 不潔淨也阻礙人與 神之間的關係. 神因此藉著潔淨的條例教導以色列人在生活中維持人與 神關係的重要性.

就像不潔淨的人需要行潔淨之禮 (浸禮) 恢復潔淨一般, 人犯了罪也需要悔改 (浸禮的象徵意義). 就像行了潔淨之禮後, 仍然需要獻上贖罪祭與燔祭一般, 人犯了罪不但需要悔改, 還需要在 神面前認罪,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一書1:9) 就像贖罪祭與燔祭是由 神人之間的中保 - 祭司所獻一般, 人犯罪以後, 同樣還需要另一位 神人之間的中保 - 主耶穌基督來挽回人與 神的關係,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翰一書2:1~2) 就像不潔淨的人若不照律法規定獻祭, 仍然算為不潔淨一般, 人若犯罪而沒有藉著主耶穌在 神面前悔改認罪, 罪惡仍然不得赦免, 人與 神之間的關係仍然得不著恢復.

因此, 聖經中潔淨的要求, 藉著教導 神的子民在生活中分別潔淨與不潔淨, 並注重保持(與恢復)潔淨以親近 神, 最終的目的乃是指向 神的兒女與天父之間不因罪而攔阻的親密關係, "你們親近 神、 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雅各書4:8),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 神、得以成聖。" (哥林多後書7:1) 願我們都能常常保持潔淨, 親近 神.

2017年4月22日 星期六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在住棚節的最後一天當中, 主耶穌在耶路撒冷聖殿裡作了兩個偉大的宣告, 一是"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約翰福音7:37~38), 另一是"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8:12) 前一個宣告是信主耶穌的人要領受聖靈的應許 (參約翰福音7:39), 後一個"世界的光"的宣告更是明白昭示祂彌賽亞 (基督) 的身分.

在聖經中, 光代表 神, 如"耶和華是我的亮、是我的拯救" (詩篇27:1), "在祢的中、我們必得見" (詩篇36:9); 光也代表 神的話 (道), 如"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 (詩篇119:105); 光又代表那將要來的彌賽亞, 如"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以賽亞書49:6). 主耶穌是 神的道, 是 神的彌賽亞.

對於主耶穌的宣告, 雖然猶太人當中多有不信的, 但也有許多人因此相信祂就是彌賽亞,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祂。" (約翰福音8:30) 使徒約翰接著記載,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約翰福音8:31).

這裡"常常遵守"的希臘原文為μείνητε (μένω), 意思是"保持, 居住"(remain, abide), 與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對門徒所說"你們要常在我裡面" (約翰福音15:4) 的"常在"是相同的動詞. 因此約翰福音8:31的直譯是"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住在我的道裡面、就真是我的門徒".

然而中文聖經翻譯為"常常遵守我的道"其實是很貼切的. 在聖經的思想中, 神的話不只是用來默想, 更是須要在生活中具體遵行, 並且是打從心裡謹守遵行. 若是直譯為"常住在", 容易讓人誤會僅是"沉浸默想"主耶穌的話而已 (雖然這也是很重要). 當然, 如果能翻譯為"持續遵守我的道"會更能表達原文的意思, "常常"的語氣稍弱了些.

主耶穌對相信祂是彌賽亞(基督)的猶太人所說的這句話, "你們若持續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表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屬靈真理: 僅僅頭腦相信主耶穌是彌賽亞是不夠的, 還不能算是主的門徒. 除此以外, 還要持續遵守主耶穌的道(教導). 主耶穌說, 這樣的人才真是祂的門徒, 也才是真基督徒. (註: 在聖經中, 基督徒與門徒為同義詞,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 (使徒行傳11:26), 聖經並不區分門徒與信徒.)

主耶穌的"" (希臘原文λόγος, 意思是"") 指的又是什麼呢? 從聖經前後文來看, 無非是主耶穌住棚節期間在聖殿裡的教導, "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裡去教訓人..." (約翰福音7:14) 而主耶穌所教導的不是別的, 乃是律法的精義.

(請參閱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一文)

因此, 主耶穌告訴信祂的猶太人, 相信祂是 神的彌賽亞, 並且持續按照祂的教訓遵行律法的人, 才真是祂的門徒 (基督徒). 而我相信主耶穌這話不只是對當時的猶太人, 也同樣是對今天每一個 神的兒女說的.

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

回歸基督信仰根源, 從恢復聖經原貌開始

時間要從主後第二世紀說起...

基督教原為猶太教的分支, 兩者關係十分密切. 但自從第二世紀開始, 由於猶太使徒凋零, 外邦信徒激增, 外邦人逐漸形成教會的主體, 反猶太的思潮也開始在教會中醞釀. 第二世紀中葉發生的馬吉安運動 (Marcionite Movement) 更是當中的代表.

馬吉安 (Marcion of Sinope, 85~160 AD) 是富有的船主, 在羅馬教會中極為活躍, 並對慈善事工格外熱心. 可惜他受到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 的影響, 信仰上產生了嚴重的偏差. 馬吉安認為基督教和猶太教根本是截然不同的宗教, 而希伯來聖經 (舊約) 裡的耶和華 神與主耶穌所啟示的天父是兩位不同的 神, 並且彼此對立. 耶和華 神是嚴厲且暴戾的創造神, 但主耶穌的天父卻是全然良善與慈愛的救贖神. 主耶穌並非舊約所稱的彌賽亞 (基督), 祂未曾道成肉身, 祂的身體只是幻影, 實質上卻是拯救的靈. 只有使徒保羅才是真使徒, 其他猶太使徒都受到猶太教的影響而敗壞了福音. 馬吉安並且認為律法和恩典絕不相容, 就像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絕不相容一般.

馬吉安因此極力主張摒棄舊約聖經, 並自行編纂他所認定的聖經正典, 僅僅包括他修改過的路加福音, 再加上以加拉太書為首的十封保羅書信. 馬吉安被視為異端並被逐出教會後, 開始建立自己的教會, 並取得極大的成功. 主後160~170年間, 馬吉安教會的人數大約占當時基督徒總數的4成, 甚至有可能一度超過正統教會的人數. 馬吉安教會是第二世紀的主流教會之一, 馬吉安的思想對後世基督教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直到如今. 現在仍然有相當多的基督徒注重新約而蔑視舊約, 認為只要讀新約聖經就夠了. 也有很多人認為舊約裡 神是公義但嚴厲的, 但新約裡 神是全然慈愛 (其實從舊約到新約 神自始至終都是不改變的, 祂聖潔而公義, 慈愛而良善). 馬吉安的思想仍然在影響今日的教會.

當時正統教會對於馬吉安異端的回應, 除了一方面由教父特土良 (Tertullian) 和愛任紐 (Irenaeus) 等嚴正駁斥馬吉安的思想外, 另一方面正統教會也開始編纂聖經正典手抄本 (canon-codex), 包括了完整的新舊約聖經, 而不是如馬吉安主張的, 僅有新約聖經而已. 如今所存留較完整的聖經手抄本諸如西乃抄本 (Sinaiticus) 和梵諦岡抄本 (Vaticanus), 大約可追溯到主後第4~5世紀. 而根據歷史記錄推斷, 最早的聖經正典手抄本可能出現於第三世紀初. 這是聖經正典成形的開端.

這些教會最早的聖經正典手抄本有幾項特色. 第一, 它們並不像今日的聖經一樣, 明顯區分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 而是直接將使徒著作 (Apostolic Writings) 附加在原來希伯來聖經 (希臘文譯本) 的後面, 作為聖經的延伸. 將聖經分為舊約與新約的作法, 並且認為新約聖經取代舊約聖經的思想, 實在是馬吉安異端的餘毒.

第二, 最早的聖經正典手抄本, 關於使徒著作的編排, 緊接在一開始的馬太, 馬可, 路加, 約翰四福音與使徒行傳之後的不是保羅書信, 而是由耶路撒冷教會使徒與長老所寫的一般書信 (雅各書, 彼得前後書, 約翰一二三書, 猶大書), 再來是保羅寫給七間教會的書信 (羅馬書, 哥林多前後書, 加拉太書, 以弗所書, 腓立比書, 歌羅西書,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然後才是希伯來書和保羅的個人書信 (提摩太前後書, 提多書, 腓利門書) 與最後的啟示錄. 而這也是主後第四世紀教父亞他那修 (Athanasius of Alexandria, 296~373 AD) 所肯定的新約聖經編排方式. (請參考文章最後的列表)

使徒與長老的一般書信, 被放在保羅書信的前面, 反映了早期基督徒尊重耶路撒冷教會的領導地位, 畢竟使徒彼得和約翰乃是主耶穌十二使徒的核心使徒, 被視為教會的"柱石" (參加拉太書2:9), 而保羅是十二使徒之外的"外邦人的使徒" (參羅馬書11:13). 並且一般書信是寫給所有教會的信, 而不僅是針對個別教會而已, 其適用性理應超過保羅寫給個別教會的書信及個人書信. 此外, 這樣的安排也駁斥馬吉安異端認為只有保羅才是真使徒, 而將保羅置於其他使徒之上的作法.

第三, 最早的聖經正典手抄本, 雖然在舊約聖經的編排上並不一致, 但或多或少反映出猶太傳統將希伯來聖經分為律法, 先知, 與著作三個部分的編排方式, 如"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 (著作的第一部分, 常被用來代稱著作) 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路加福音24:44) 可惜的是, 此時的外邦基督徒已經與猶太人漸行漸遠, 因此並不清楚希伯來聖經的詳細編排方式.

按照希伯來聖經的編排方式 (請參考文章最後的列表), 先知書緊接在律法書後面, 除了包括我們今日所認為的以賽亞書, 耶利米書, 以西結書 (但不包括耶利米哀歌和但以理書, 這兩卷書屬於著作) 以及十二小先知書外, 還包括了約書亞記, 士師記, 撒母耳記與列王紀. 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合稱為前先知書, 有別於從以賽亞書到十二小先知書的後先知書. 約書亞記, 士師記, 撒母耳記與列王紀等歷史書被列為先知書的原因是它們的作者為先知或先知的門徒, 乃是以 神的眼光來記錄歷史.

今日的聖經, 雖然內容並無改變, 但編排方式卻和當初最早的聖經手抄本大相逕庭. 不同的編排方式, 呈現不同的聖經面貌, 也形成了不同的聖經觀. 首先, 將聖經二分為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作法, 往往造成將兩者視為對立的, 並且新的取代舊的看法, 而不是將聖經視為一本完整的, 連貫的書.

其次, 就新約聖經而言, 今日的聖經將保羅書信放在新約聖經的中心地位, 過度高舉保羅, 而忽略早期教會的歷史因素. 這似乎也是受到馬吉安思想的影響, 認為只有保羅才是真使徒或將保羅視為首要的使徒. 結果是我們往往將新約神學建立在保羅書信上, 而新約聖經的其他部分都被視為是次要的, 必須與保羅神學配合. 而這也造成基督徒過度強調恩典而摒棄律法, 甚至忽略或扭曲主耶穌與使徒明確吩咐要遵行律法的教訓,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約翰一書3:4, 2:1)

但影響最大的, 可能還是今日舊約聖經的編排: 律法-歷史書-詩歌智慧書-先知書. 先知書從原來的中間地位, 被移到舊約聖經的最後面, 而新約聖經緊接在先知書之後. 如此容易給人造成一種印象: 先知預言的應驗, 僅僅和主耶穌與教會有關. 以色列的歷史則早在歷史書的最後一卷以斯帖記就已經終結了. 今日舊約聖經的編排方式, 就算不是取代神學的產物, 似乎也成為取代神學的幫兇.

然而希伯來聖經原來的編排方式卻不是如此, 除了前後先知書的並列顯示先知與以色列的歷史息息相關外, 希伯來聖經的最後二卷書乃是以斯拉-尼希米記 (原本是同一卷書) 與歷代志. 歷代志的最後記載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終於可以回歸以色列, 而以斯拉-尼希米記則記載以色列人的實際回歸與重建聖殿, 象徵以色列復興的開端, 與門徒對主耶穌說的話互相呼應, "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使徒行傳1:6), 而主耶穌也給了肯定的答案, "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使徒行傳1:7) 以色列的復興雖然遲延, 但必定實現. 新約的故事是舊約故事的延續.

目前不只是猶太彌賽亞信徒, 越來越多的基督教學者也注意到聖經不同的編排方式造成的影響. 有名的舊約教授Paul House甚至鼓勵學生按照希伯來聖經的編排方式研讀舊約, 認為這樣才能真正理解舊約聖經, 他撰寫的舊約神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VP Academic) 也是採納希伯來聖經的編排方式寫成.

我個人覺得, 要回歸基督信仰的根源, 或者我們可以考慮按照聖經原來的編排方式來研讀聖經. 雖然只是小小的一步, 但卻可能帶來深遠的影響. 以下列出希伯來聖經/早期基督教聖經手抄本的編排順序供弟兄姊妹參考.

希伯來聖經:

律法書
先知書
著作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
申命記
前先知書
§         約書亞記
§         士師記
§         撒母耳記上下
§         列王紀上下
後先知書
§         以賽亞書
§         耶利米書
§         以西結書
§         何西阿書
§         約珥書
§         阿摩司書
§         俄巴底亞書
§         約拿書
§         彌迦書
§         那鴻書
§         哈巴谷書
§         西番雅書
§         哈該書
§         撒迦利亞書
§         瑪拉基書
詩歌
§         詩篇
§         箴言
§         約伯記
五卷軸
§         雅歌
§         路得記
§         耶利米哀歌
§         傳道書
§         以斯帖記
但以理書
以斯拉記
尼希米記
歷代志上下

使徒著作:

福音與歷史書
一般書信
保羅教會書信
其他書信
預言
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約翰福音
使徒行傳
雅各書
彼得前後書
約翰一二三書
猶大書
羅馬書
哥林多前後書
加拉太書
以弗所書
腓立比書
歌羅西書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希伯來書
提摩太前後書
提多書
腓利門書
啟示錄

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約翰福音7章記載住棚節時, 主耶穌"上 (耶路撒冷聖) 殿裡去教訓人" (約翰福音7:14). 首先要澄清的是, 主耶穌"教訓"人, 並沒有責備的含意在內. 這裡"教訓"的希臘原文ἐδίδασκεν (διδάσκω) 意思是"教導" (teach). 主耶穌是在聖殿裡教導人. 正如法利賽人尼哥底母 (參約翰福音3:1~2) 稱主耶穌是"拉比" (希伯來文רָבִּי, "rabbi", 意思是"老師"). 主耶穌是猶太拉比, 是猶太人的老師.

對於主耶穌的教導, 猶太人的反應是, "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約翰福音7:15) 在主耶穌的時代, 一個人往往需要拜在另一個猶太拉比的門下學習數年之久, 才能成為拉比. 但主耶穌從沒跟任何一位拉比學過, 猶太人感到希奇, 並因此質疑祂的教導.

主耶穌回應猶太人的質疑說, "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 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約翰福音7:16~17) 主耶穌這話等同是說, 祂是從 神來的先知 (因此不需要從其他拉比學習), 並且祂要祂的聽眾把注意力放在祂的教導, 而不是祂的背景.

主耶穌教導什麼呢? 很顯然不會是"信我者得永生" - 神國的福音. 如果主耶穌如此說, 猶太人雖然也會覺得很希奇, 但不會回應說, "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約翰福音7:15)

神國的福音是主耶穌傳揚的信息. 悔改認罪並接受主耶穌為主, 是人對於福音信息的正面回應. 當人如此行了, 就蒙 神白白的恩典進入神國, 得著永遠的生命. 神國的福音很寶貴, 但福音是主耶穌的信息, 而不是祂的教導.

主耶穌的教導顯然也不是"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 律法已經廢除了, 如今是恩典的時代". 如果主耶穌如此說, 猶太人的反應很可能是拿石頭打祂, 而不會希奇說, "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約翰福音7:15)

主耶穌的教導也不大可能是說最大的誡命是愛神與愛人 (雖然祂的確如此認為), 因為這是當時猶太人的普遍信念, 就連試探主耶穌的律法師也曉得,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路加福音10:25~28) 如果主耶穌的教導是如此, 猶太人雖然會認可, 但大概不會覺得有多希奇.

主耶穌到底教導什麼呢? 使徒約翰並沒有記錄具體的內容, 但可以肯定的是, 主耶穌教導的是聖經 (舊約希伯來聖經)! 因為當時的猶太拉比事實上也就是聖經教師. 不但如此, 主耶穌所教導的, 正是聖經中的律法 (摩西五經), 因為律法是舊約聖經的核心, 也是當時猶太拉比的主要教導內容. "律法"的希伯來原文תּוֹרָה ("Torah", "妥拉"), 意思其實是"教導, 訓誨" (teaching, instruction). 律法不是法律, 而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因此大衛王說,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詩篇19:7),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詩篇119:18,34)

更準確的說, 主耶穌教導的是律法的精義, 而猶太人聽出祂話語中蘊含的真理, 是他們未曾聽過, 未曾想過的, 以致他們覺得希奇, "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約翰福音7:15). 主耶穌為何要教導律法的精義呢? 因為這是主耶穌身為"像摩西的先知"的職事, 正如 神對摩西說,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命記18:18), 這也是撒瑪利亞婦人所說, "我知道彌賽亞、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 (約翰福音4:25) 主耶穌教導律法的精義, 讓 神的子民能按照精義來遵行律法.

福音是主耶穌的信息, 律法是主耶穌的教導. 福音和律法不但不衝突, 反而是相輔相成. 我們接受福音進入神國, 並且我們遵行律法過神國子民的生活. 基督徒不能單單接受主耶穌的信息 (福音), 卻不遵守主耶穌的教導 (律法). 不然的話, 我們如何顯明耶穌是我們的主, 而我們是主的門徒 (基督徒) 呢? 願我們今日都聽從主耶穌的警戒,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馬太福音7:21~23), "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路加福音6:46)

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出埃及記40章, 當摩西立起會幕時,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埃及記40:34~35)

當初 神吩咐以色列人造會幕, 為的是與他們同住. 神說,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出埃及記25:8) 當會幕立起後, 神的同在從西乃山頂轉移到會幕, 神的榮光充滿了會幕. 然而因著 神的全然聖潔, 人依然無法接近 神, 甚至連立起會幕的摩西也不能.

接著利未記的開頭寫道,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未記1:1) 摩西依然不能進會幕. 神接下來對摩西說話時, 摩西始終站在會幕之外.

摩西何時才能再次進入會幕呢? 聖經經文顯示, 一直要到亞倫和他兒子完成了7日的承接聖職之禮, "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院子)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 (利未記8:33), 並且在第8日, 當亞倫頭一次盡祭司的職分, 為他自己和以色列百姓獻上贖罪祭, 燔祭, 和平安祭後, 接著"摩西亞倫進入會幕..." (利未記9:23)

為什麼摩西(和亞倫)現在可以進會幕了呢? 這是因為 神和以色列人中間有了祭司, 並且祭司行使了他的職分, 按著 神的吩咐為以色列百姓獻祭贖罪, 消除了人與 神之間的隔閡. 不但如此, 當摩西亞倫"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3~24) 有了祭司, 神的榮光不再是全然不可接近的, 而是人人可以瞻仰, 可以親近的.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 人和全然聖潔的 神之間必須要有中保. 亞倫等次的祭司是舊約的中保. 以色列人固然已經有了律法 (תּוֹרָה, "Torah", "妥拉"), 教導他們聖潔生活的準則. 然而以色列人無法靠著遵行律法滿足 神公義的標準, 他們仍然需要祭司才得以親近 神, 就連神人摩西也不例外.

主耶穌基督是更美之約 - 新約的中保,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希伯來書9:15) 

在新約之下, 神的子民仍然(或更)應該遵行律法, 就如使徒約翰所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約翰一書2:1a)

然而主耶穌是我們和天父之間永遠的中保,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翰一書2:1b) 因此憑著 神的信實, 只要我們真心認罪悔改, 隨時可以再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座前, "得憐恤、蒙恩惠, 作隨時的幫助" (希伯來書4:16)

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

主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 是在四福音都有記載的神蹟. 而使徒約翰特別記載了這件神蹟的意義與後續影響 (參約翰福音6章).

五餅二魚的神蹟, 不在於人數多寡; 不管是五千人或五萬人, 或是五千男丁加上婦人孩子, 主耶穌總能在人的缺乏當中, 供應我們的一切需要. 五餅二魚的神蹟, 也不在於那五個餅兩條魚; 主耶穌是能使無變有, 使死人復活的 神, 但祂樂意使用我們擺上的一切, 讓我們能在祂的事工上有分. 五餅二魚神蹟的意義, 在於主耶穌對祂自己的啟示,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約翰福音6:35), 主耶穌不但能供應我們一切需要, 更重要的, 是祂能將(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 如主耶穌所說,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翰福音6:40).

主耶穌行五餅二魚神蹟的時間, 從世俗的眼光來看, 乃是祂傳道生涯的高峰. 想想看喫餅得飽的人, 婦女孩童不計, 光是男丁就有大約五千人. 而這些人除了一般的群眾以外, 還有許許多多的門徒. 就算不是門徒, 從他們願意一路跟隨耶穌到曠野這一點來看, 這些人都可算是主耶穌的跟隨者.

當主耶穌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後,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約翰福音6:14~15) 眾人根據五餅二魚的神蹟, 相信主耶穌就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參申命記18:18~19), 也就是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 因此他們想要擁護 (強逼) 祂作王. 需要附帶說明的是, 彌賽亞(基督)是"受膏者"的音譯, 指的正是"君王" (而不是"救世主"). 因此群眾的反應看起來似乎很正常. 反而問題是主耶穌既然是彌賽亞, 為何祂要拒絕眾人的擁護?

並且當群眾再次找著主耶穌時, 祂對他們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 (約翰福音6:26). 主耶穌的話, 乍聽之下很容易讓人誤會, 以為這些人不過是想要以後可以不工作就"喫餅得飽", 但這卻不符合接下來主耶穌與眾人的對話, "(主耶穌說)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眾人說) 我們當行甚麼、纔算作 神的工呢?" (約翰福音6:27~28) 眾人並不是不想工作. 另一個常見的解釋為眾人只注重肉體的需要而不重視屬靈的需要, 但果真如此的話, 這又與主耶穌拒絕眾人擁護作王有什麼關係? 祂大可作王以後教導眾人說, "我吩咐你們, 不可只注重肉體的需要, 更要注重屬靈的需要...".

當主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 (約翰福音6:26) 主耶穌責備的其實不是眾人專注肉體而忽略屬靈的需要, 而是眾人對於"神蹟"的反應.

"神蹟"其實不是完全正確的翻譯, 這裡希臘原文σημεῖον ("semeion") 對應到一個很重要的希伯來字נֵס ("nes"), 意思是"記號, 標誌" (sign, signal, standard). 約翰福音所提到的"神蹟", 並不單單是奇蹟, 而是一個記號. 因此主耶穌的話或可譯為"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記號、乃是因喫餅得飽". (註: 英文譯本如 NIV, ESV, NASB 都正確地翻譯為sign "記號", 只有KJV翻譯為miracle "神蹟")

一個記號或標誌的本身算不得什麼, 重要的是記號或標誌所指向的對象; 同樣地, 神蹟本身其實也算不得什麼, 重要的是神蹟作為一個記號, 所指向的那位行神蹟的 神. 主耶穌對眾人的責備是, 他們雖然經歷了"喫餅得飽"的神蹟, 卻沒有"見了記號"應有的反應, 因此祂說,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記號、乃是因喫餅得飽(指經歷神蹟本身)".

什麼是"見了記號"應有的反應呢? 首先要說明的是眾人並不是無知, 他們正確評估五餅二魚的神蹟印證了主耶穌是彌賽亞, 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然而如果他們真的承認主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他們對祂應當抱持怎樣的態度呢? 神說, "你們要聽從他...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5,19). 但這些經歷五餅二魚神蹟的群眾, 他們的反應卻是要"強逼"主耶穌作王, 帶領他們和羅馬爭戰. 眾人不但沒有聽從主耶穌, 反而想要主耶穌聽從他們, 配合他們的計畫.

其次, 眾人雖然"見了記號", 也知道主耶穌是一位能行大神蹟的先知, 然而他們並沒有把目光轉向主耶穌這位先知身上, 而是停留在神蹟本身, 因此他們雖然見了五餅二魚的神蹟, 還繼續挑戰主耶穌, "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甚麼事呢?" (約翰福音6:30)

因此主耶穌責備眾人的是, 他們雖然經歷了五餅二魚的神蹟, 卻不是真心信靠並聽從祂, 而是想要利用祂達到他們自己的目的. 我相信這也是為什麼主耶穌會對他們用一些特別晦澀難懂的比喻的原因,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約翰福音6:53~55). 主耶穌在這裡似乎在進行"分別"的工作.

惟有真心相信並跟隨主耶穌的門徒才能不因主耶穌這話而跌倒,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約翰福音6:66), 但彼得代表使徒回應主耶穌, "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 (約翰福音6:68~69) 主耶穌的跟隨者, 從原來的超過五千人, 行了五餅二魚神蹟後, 只剩下12使徒 (還要扣掉賣主的猶大). 人數雖少, 但他們卻是真心誠意地跟隨主, 並成為教會的根基.

最後, 我想我們很可以從五餅二魚的神蹟學習到許多屬靈的功課. 除了神蹟的本身顯明主耶穌是"生命的糧", 凡信祂的人都得永生. 其次是我們對神蹟奇事的態度. 我們一方面渴望經歷神蹟奇事, 看見天國權能的彰顯. 但若是神蹟奇事不能引我們到 神面前, 更加敬畏祂, 愛祂, 遵從祂, 反而一味沉迷在神蹟奇事的追求, 或是因著特別的經歷而沾沾自喜, 淪入屬靈的驕傲, 那還不如沒有神蹟奇事. 另外真實的信心必然包括順服在內, 並以 神的計畫為我們的計畫, 而不是要 神配合我們的計畫, 如使徒保羅所說,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 (歌羅西書2:6).

主耶穌是我們的王, 讓我們真的將祂當作王來對待祂.

2017年4月5日 星期三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不是出於我們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zav "命令", 利未記 Leviticus 6:8~8:36 的讀經心得)

為個人獻贖罪祭時, 負責獻祭的祭司得祭肉為他當得的分, "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喫" (利未記6:25~26) 不只是贖罪祭, 贖愆祭也是如此,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利未記7:7). 平安祭是獻祭者與親朋好友在 神面前共享的祭, 但祭物的胸和右腿要歸給祭司, 神說,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利未記7:34).

祭司要在聖所的院子煮贖罪祭 (也包括贖愆祭) 的祭肉, 並且"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 (利未記6:28). 為何要打碎煮祭物的瓦器呢? 因為祭物是聖潔的, 並且"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 (利未記6:27), 所以煮祭物的瓦器也因接觸祭物而成為聖. 而為了絕對避免已經分別為聖的瓦器, 後來被誤用在世俗的用途上, 神因此吩咐將它們打碎.

值得一提的是, 雖然 神僅針對贖罪祭明文規定"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 (利未記6:28), 然而敬虔的以色列人將這條誡命應用到平安祭上, 將凡煮過平安祭祭物的瓦器打碎. 

示羅是當初會幕的所在. 當我們去以色列時, 也曾到過示羅. 在當初會幕舊址周遭區域, 看到滿地的瓦器碎片! 這些碎片乃是歷年以色列人上到示羅, 獻平安祭給 神, 用來煮祭物的瓦器碎片. 成千上萬的瓦器碎片至今仍然見證這裡當初是會幕的所在, 也見證當時以色列人對 神的敬畏, 並象徵聖潔與世俗的絕對分別與不能妥協, 如保羅所說,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哥林多後書6:14)

示羅 - 會幕遺址

同樣在哥林多後書裡, 保羅提到,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不是出於我們" (哥林多後書4:7) 這裡顯然"瓦器"指的是我們, 但到底什麼是保羅所說的"寶貝", 卻是眾說紛紜. 有人說是聖靈 (流行的說法, 但缺乏上下文的支持), 也有人說是"福音信息"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Bake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或是"傳福音的職分"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Holm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然而若從保羅是猶太彌賽亞信徒拉比的身分來看, 當他提到"瓦器"時, 保羅的腦海裡會不會掠過"煮(贖罪)祭物的瓦器"的影像, 而"寶貝"則指的是最終的贖罪祭 - 耶穌基督? 我想很可能是, 因為保羅在稍後也說, "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哥林多後書4:10).

因此, 若我們是有主耶穌內住的"瓦器", 就像舊約的贖罪祭物使尋常的瓦器成聖一般, 主耶穌這最終的贖罪祭豈不更要使我們分別為聖? 而就像成聖的瓦器, 寧可破碎也不能用於世俗的用途, 我們這被主耶穌分別為聖的"瓦器", 豈不更應"自潔、脫離卑賤的事...作貴重的器皿" (提摩太後書2:21)?

2017年4月3日 星期一

再談畢士大池的神蹟

約翰福音5章記載主耶穌醫治一個病了38年癱子的神蹟. 這個神蹟發生在畢士大池, "在耶路撒泠、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 (約翰福音5:2) 畢士大池的遺跡在十九世紀發現, 位於主耶穌當時的耶路撒冷城外東北方. 畢士大池由南北兩個水池組成, 兩個池子中間的迴廊與外圍的四個迴廊形成約翰所說的"五個廊子". 北方的水池作為蓄水池, 而南方的水池則供人浸泡之用. 主後一世紀中葉, 希律亞基帕王擴建耶路撒冷城牆, 將畢士大池也包括在城內. 但在主耶穌時代, 畢士大池仍是在耶路撒冷城外.


畢士大池的還原圖.
上方是安東尼堡, 左方是聖殿山的北城牆,
下方是希律亞基帕王擴建的城牆, 右方是朝北的方位

畢士大池的作用到底是什麼呢? 有人說是猶太人行潔淨之禮的浸池. 然而因著它緊挨著希臘神祇阿斯克勒庇俄斯 (Asclepius) 的神廟 (Asclepion), 而阿斯克勒庇俄斯為醫治之神, 因此大部分的學者相信畢士大池是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廟附屬的療癒用的水池, 這是為什麼"裡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 (約翰福音5:3). "畢士大"的意思可能為"恩典的家" (House of Mercy) 或"雙泉的家" (House of Two Springs). 若為"恩典的家", 那麼這些來到畢士大池的病人乃是尋求阿斯克勒庇俄斯的恩典. 學者相信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廟是主前一世紀希律大帝所建, 之所以建在耶路撒冷城外是為了避免觸怒猶太人.

此外, 中文和合本特別標註的經文 "有古卷在此有等候水動, 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 水動之後誰先下去, 無論害甚麼病就痊愈了〕" (約翰福音5:3b~4) 並沒有出現在較早較可靠的手抄本中, 因此很可能是後來的文士抄寫聖經時根據傳說加上去的. 現代的英文譯本諸如NIV, ESV, NRSV都刪去這段經文. 主耶穌當時的實際情形很可能是阿斯克勒庇俄斯的祭司接通南北兩池換水時引起的攪動, 而新鮮的水總是被認為比較有療效.

明白了畢士大池其實是主耶穌當時的希臘神廟後, 我對畢士大池的神蹟有了更深一層的省思. 首先, 就著主耶穌醫治的癱子而言, 雖然也是猶太人 (不然就不能進聖殿了), 但他並沒有求告耶和華, 反而常年待在畢士大池, 尋求外邦神祇的恩典. 其次, 從主耶穌對他說的話, "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約翰福音5:14) 可知這個癱子是個罪人, 所犯的罪相當嚴重, 甚至與他常年癱瘓有關. 再者, 從他告發主耶穌的行為來看, 他聽了主耶穌的話不但不悔改, 反而恩將仇報!

問題是, 主耶穌為何要去一般敬虔的猶太人不會涉足的外邦神廟 (基督徒也不會去), 去醫治一個離棄耶和華 神, 犯罪累累又不肯悔改的罪人呢? 我想, 畢士大池的神蹟讓我們看見, 神的恩典的確是無條件的! 這個癱子的每一方面都不配得恩典, 甚至在領受主耶穌醫治的恩典之後, 不但缺乏感恩的心, 又不肯悔改, 並且還惱羞成怒, 恩將仇報, 簡直無藥可救! 然而主耶穌明明知道, 卻還是施恩給他. 主耶穌的愛, 的確是無條件並且不求回報. 並且主耶穌不是偶然遇見他 (因為主耶穌不會無緣無故跑到希臘神廟), 而是主動去到廟裡尋找這個癱子.

因此這個神蹟讓我們看見, 如果主耶穌甚至願意為了一個無可救藥的罪人, 特意去到一個偶像崇拜的廟  , 就為了單單施恩給他. 我們就知道, 主耶穌是何等願意, 何等渴望施恩給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 另一方面, 我們作為主耶穌的門徒, 神的兒女, 豈不應體貼主的心腸, 以基督的心為心, 將 神的愛與恩典帶給那些"坐在黑暗裡的百姓...坐在死蔭之地的人" (馬太福音4:16), 因為主耶穌愛他們正如同祂愛那個癱子一般?

主耶穌說, "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約翰福音12:47~48) 主耶穌第一次降臨, 不是為了審判, 而是為了帶來 神永恆的救恩. 當主耶穌在畢士大池找著癱子, 祂並沒有譴責他, 反而愛他, 醫治他. 治好癱子後, 主耶穌教導他真理, 要他不要再犯罪. 讓我們也以愛心代替責備, 並用一顆溫柔的心傳揚真理.

畢士大池的遺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