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信息其實一早已出現在舊約聖經中, 詩篇2正是最早的福音信息.
從一開始的"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 (詩篇2:1~2), 我們可以看見, 這福音信息是給萬國萬民的. 萬國萬民為什麼需要聽福音呢? 因為萬國萬民與 神爭鬧, 並且敵擋 神.
然而萬國萬民與 神爭鬧昰徒然的, 是虛妄的事, 人妄想可以敵擋 神, 卻不知 神公義的審判有一天必然臨到, "那時他要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 (詩篇2:5), 並且 神要興起祂的受膏者, "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詩篇2:6), 作為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 (詩篇2:9). 使徒彼得向外邦人百夫長哥尼流傳福音時也特別強調這一點, "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 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使徒行傳10:42).
"受膏者"在聖經中主要指的是君王, 或更確切的說, 昰猶太人的王. 然而這位 神的受膏者, 不單單是猶太人的王, 更是全地的主, 神對他說, "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 (詩篇2:8) 不但如此, 這位 神的受膏者還是 神的兒子, "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詩篇2:7).
面對 神將來的審判, 萬國萬民當如何回應呢? "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詩篇2:12) "以嘴親子", "投靠"表示臣服於 神的受膏者, 並且作祂的百姓. 世人因犯罪都在 神的震怒之下, 神的受膏者即將施行 神公義的審判, "他的怒氣快要發作", 惟有臣服並投靠 神的受膏者的, 才免於滅亡, 並且是有福的.
主耶穌正是 神的受膏者. 凡臣服於祂, 投靠祂作祂百姓的, 罪就得著赦免, "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馬太福音1:21).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恩是為祂的百姓預備的, 惟有真正臣服, 投靠主耶穌作祂百姓的人才能得著.
而臣服, 投靠主耶穌, 作主耶穌的百姓, 絕不僅僅止於決志禱告時說, "我接受主耶穌作我的救主和主"就夠了. 決志禱告是我們與主耶穌關係的起點, 我們作主耶穌的百姓, 包括往後的每一天我們都願意臣服, 投靠主耶穌, 遵行祂的旨意.
這好比我們進一家公司工作, 我們不但在就職面試時表達我們願意為公司效力的意願, 我們也必須在每一天上班都努力工作, 聽從老闆的話. 若是我們往後常常翹班或遲到早退, 不聽老闆的指示, 這表示我們其實不是真心想在這家公司工作. 同樣地, 若我們雖然在決志禱告中認主耶穌為我們的主, 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卻不遵行祂的話, 這表示我們其實不是真心臣服, 投靠主耶穌作祂的百姓, 正如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詩篇2:12). 凡真心投靠主耶穌作祂百姓的, 都是真正有福的, 因為他們的罪惡必得赦免.
2018年6月27日 星期三
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我們常常會聽到如此的說法: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請原諒我這麼說: 認為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的說法, 可能是我們對 神的愛最大的誤解了. 神的愛是完全的愛, 是無比偉大的愛, 是超越一切的愛, 是永遠的愛, 是無條件的愛, 但 神的愛卻不是不求回報的愛. 從來沒有任何一處聖經經文提到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剛好相反, 神不但愛我們, 祂也期望我們全心全意回應祂的愛,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4~5).
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愛. 神並不是看我們可愛才愛我們, 也不是預期我們會回應祂的愛才愛我們. 神按我們的本相接納我們, "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馬太福音5:45), 並且縱然我們不愛 神, 神依然愛我們, 因為"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4:8), 愛是 神的本性. (請參閱神就是愛一文) 但這並不是說, 神不期待我們回報祂的愛.
認為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的說法, 其實是教會脫離基督信仰的猶太根源和將福音希臘化導致的謬誤. 外邦基督徒套用希臘字 ἀγάπη ("agape", love) 的觀念來解釋聖經中 神的愛. 古代希臘哲學家用 ἀγάπη 來形容"神聖的愛", 是一種超越的愛, 不求回報的愛. 但這"神聖的愛", 並非聖經中所啟示 神的愛, 而是希臘哲學家憑空臆想的 神的愛. 不求回報的愛, 其實是一種虛構的愛, 聽起來很崇高, 卻不真實.
真正的愛是愛得越深, 固然越能體諒, 包容對方, 另一方面卻也越在意所愛的對象, 越期待得著對方愛的回應. 父母的愛是無私的愛, 為人父母的, 愛他們的子女, 就算孩子不孝順, 不懂得感恩, 甚至悖逆父母, 仍然願意為孩子犧牲一切, 但這並不代表, 父母不期待孩子愛他們, 回報他們的愛. 就像主耶穌的浪子比喻一樣, 老父親願意將家產分給悖逆的小兒子, 但他仍然天天盼望小兒子的回轉.
神從萬民中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 祂對以色列說,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耶利米書31:3). 神從沒有對他們說, "你們不用回報我的愛, 因我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相反地, 神期待得著以色列愛的回應. 當以色列離棄 神, 神多次呼叫他們, "背道的以色列阿、回來罷.我必不怒目看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我必不永遠存怒.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12), "背道的兒女阿、回來罷.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 (耶利米書3:14), "你們這背道的兒女阿、回來罷.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 (耶利米書3:22).
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愛我們, 甚至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 但主耶穌從來沒有對門徒說, "你們不用回報我的愛, 因我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相反地, 祂說,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10:37).
真正的愛期待回應. 完全的愛期待完全的回應. 神的愛是完全的愛, 因此祂也期待我們能有完全的愛的回應, 主耶穌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馬太福音22:37~38), 既然是最大的誡命, 就是 神最在意的, 神十分在意我們是否盡心盡性盡意愛祂. 神是我們的天父, 而主耶穌是我們的良人, 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 正如雅歌形容,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雅歌8:6). 主耶穌豈會不在意我們回應祂的愛?
請原諒我這麼說: 認為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的說法, 可能是我們對 神的愛最大的誤解了. 神的愛是完全的愛, 是無比偉大的愛, 是超越一切的愛, 是永遠的愛, 是無條件的愛, 但 神的愛卻不是不求回報的愛. 從來沒有任何一處聖經經文提到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剛好相反, 神不但愛我們, 祂也期望我們全心全意回應祂的愛,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4~5).
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愛. 神並不是看我們可愛才愛我們, 也不是預期我們會回應祂的愛才愛我們. 神按我們的本相接納我們, "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馬太福音5:45), 並且縱然我們不愛 神, 神依然愛我們, 因為"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4:8), 愛是 神的本性. (請參閱神就是愛一文) 但這並不是說, 神不期待我們回報祂的愛.
認為 神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的說法, 其實是教會脫離基督信仰的猶太根源和將福音希臘化導致的謬誤. 外邦基督徒套用希臘字 ἀγάπη ("agape", love) 的觀念來解釋聖經中 神的愛. 古代希臘哲學家用 ἀγάπη 來形容"神聖的愛", 是一種超越的愛, 不求回報的愛. 但這"神聖的愛", 並非聖經中所啟示 神的愛, 而是希臘哲學家憑空臆想的 神的愛. 不求回報的愛, 其實是一種虛構的愛, 聽起來很崇高, 卻不真實.
真正的愛是愛得越深, 固然越能體諒, 包容對方, 另一方面卻也越在意所愛的對象, 越期待得著對方愛的回應. 父母的愛是無私的愛, 為人父母的, 愛他們的子女, 就算孩子不孝順, 不懂得感恩, 甚至悖逆父母, 仍然願意為孩子犧牲一切, 但這並不代表, 父母不期待孩子愛他們, 回報他們的愛. 就像主耶穌的浪子比喻一樣, 老父親願意將家產分給悖逆的小兒子, 但他仍然天天盼望小兒子的回轉.
神從萬民中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 祂對以色列說,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耶利米書31:3). 神從沒有對他們說, "你們不用回報我的愛, 因我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相反地, 神期待得著以色列愛的回應. 當以色列離棄 神, 神多次呼叫他們, "背道的以色列阿、回來罷.我必不怒目看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我必不永遠存怒.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12), "背道的兒女阿、回來罷.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 (耶利米書3:14), "你們這背道的兒女阿、回來罷.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 (耶利米書3:22).
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愛我們, 甚至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 但主耶穌從來沒有對門徒說, "你們不用回報我的愛, 因我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 相反地, 祂說,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10:37).
真正的愛期待回應. 完全的愛期待完全的回應. 神的愛是完全的愛, 因此祂也期待我們能有完全的愛的回應, 主耶穌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馬太福音22:37~38), 既然是最大的誡命, 就是 神最在意的, 神十分在意我們是否盡心盡性盡意愛祂. 神是我們的天父, 而主耶穌是我們的良人, 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 正如雅歌形容,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雅歌8:6). 主耶穌豈會不在意我們回應祂的愛?
2018年6月12日 星期二
神就是愛
使徒約翰教導門徒要彼此相愛,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親愛的弟兄阿、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4:7~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因為"神就是愛". 當我們彼此相愛, 我們就顯出我們"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 這實在昰一個偉大的屬靈真理.
可惜的昰, 不是所有人都完全清楚"神就是愛"的屬靈真理. 很多人解釋"神就是愛", 將"愛"當作 神的本質 (essence), 甚至將 神等同於愛. 然而這完全是希臘式的思維方式, 我們誤解了約翰的意思, 以為他是在定義 神. 其實約翰並不是這個意思. 而將愛視為 神的本質的結果, 也使我們看重 神的愛而看輕 神的公義.
使徒約翰是猶太人. 在猶太式的思維方式中, 本質從來不是討論的重心. 比方說,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希伯來書12:29), 他是在形容 神公義的性情, 而不是定義 神的本質 (相信沒有弟兄姊妹會認為 神的本質是"烈火"). 同樣地, 當約翰說"神就是愛"時, 他的意思是"愛"乃是 神的性情 (character). 就像公義是 神的性情一般, 愛也是 神的性情. 或更確切地說, "愛世人"是 神的性情, 神愛祂所創造的一切受造, 特別是祂以祂的形象樣式所造的世人.
"愛世人"是 神的性情. 若我們是"由 神而生", 是天父的兒女, 就像兒女會像父親, 繼承父親的性情一般, 我們也理當繼承 神"愛世人"的性情 - 我們會彼此相愛.
神"愛世人"的性情如何顯明呢? 使徒約翰說,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翰一書4:9~10).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犧牲的愛顯明了 神"愛世人"的性情.
我們彼此相愛 - 我們"愛世人"的性情要如何顯明呢? 約翰說, "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4:11). 此處"這樣"的希臘原文οὕτως ("houtos", thus/in this way) 的意思是"以如此的方式". 我們彼此相愛, 要顯明在如同主耶穌一般犧牲的愛上. 神愛我們, 絕不是心裡想想, 嘴裡說說而已, 而是有具體的作為, 差遣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同樣地, 我們彼此相愛, 也要有具體愛的作為, 正如約翰所說,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翰一書3:18).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因為"神就是愛". 當我們彼此相愛, 我們就顯出我們"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 這實在昰一個偉大的屬靈真理.
可惜的昰, 不是所有人都完全清楚"神就是愛"的屬靈真理. 很多人解釋"神就是愛", 將"愛"當作 神的本質 (essence), 甚至將 神等同於愛. 然而這完全是希臘式的思維方式, 我們誤解了約翰的意思, 以為他是在定義 神. 其實約翰並不是這個意思. 而將愛視為 神的本質的結果, 也使我們看重 神的愛而看輕 神的公義.
使徒約翰是猶太人. 在猶太式的思維方式中, 本質從來不是討論的重心. 比方說,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希伯來書12:29), 他是在形容 神公義的性情, 而不是定義 神的本質 (相信沒有弟兄姊妹會認為 神的本質是"烈火"). 同樣地, 當約翰說"神就是愛"時, 他的意思是"愛"乃是 神的性情 (character). 就像公義是 神的性情一般, 愛也是 神的性情. 或更確切地說, "愛世人"是 神的性情, 神愛祂所創造的一切受造, 特別是祂以祂的形象樣式所造的世人.
"愛世人"是 神的性情. 若我們是"由 神而生", 是天父的兒女, 就像兒女會像父親, 繼承父親的性情一般, 我們也理當繼承 神"愛世人"的性情 - 我們會彼此相愛.
神"愛世人"的性情如何顯明呢? 使徒約翰說,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翰一書4:9~10).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犧牲的愛顯明了 神"愛世人"的性情.
我們彼此相愛 - 我們"愛世人"的性情要如何顯明呢? 約翰說, "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4:11). 此處"這樣"的希臘原文οὕτως ("houtos", thus/in this way) 的意思是"以如此的方式". 我們彼此相愛, 要顯明在如同主耶穌一般犧牲的愛上. 神愛我們, 絕不是心裡想想, 嘴裡說說而已, 而是有具體的作為, 差遣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同樣地, 我們彼此相愛, 也要有具體愛的作為, 正如約翰所說,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翰一書3:18).
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完全的愛
基督的愛是完全的愛. 使徒約翰教導我們, 我們的愛如何才能完全, 連於基督的愛, 使我們與主耶穌在愛中合一.
約翰首先說, 凡遵守 神誡命的, 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我們若遵守他 (耶穌基督) 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 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翰一書2:3~5).
這裡"誡命"的希臘原文ἐντολὰς ("entolas", commandments) 意思是"眾誡命, 諸多的誡命". 主耶穌的誡命也就是 神的誡命, 因為主耶穌說, "我與父(原)為一" (約翰福音10:30) (註: 希臘原文沒有"原"這個字). 主耶穌說,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約翰福音15:10). 我們若遵守 神的誡命, 正如主耶穌遵守 神的誡命, 我們就常在主耶穌的愛裡. 不但如此, 使徒約翰告訴我們, 我們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翰接著說, 凡彼此相愛的, 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約翰一書4:12).
使徒約翰並不是教導追求完全的愛兩個不同的途徑, 而是完全的愛不可分割的兩面, 正如一個錢幣的正反兩面一樣. 當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 並且彼此切實相愛, 我們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我們要住在 神裡面, 神也要住在我們裡面.
約翰指著完全的愛說,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約翰福音4:17~18). 從上下文來看, 這裡"愛裡沒有懼怕", 指的是不再懼怕刑罰, 而不是指不再敬畏 神. 當我們愛 神的心越完全, 我們越發對未來的審判坦然無懼, 不再懼怕罪的刑罰.
剛信主的時候, 我們認識到所有人將來都要面對 神公義的審判, 為了"逃避將來的忿怒" (馬太福音3:7), 我們選擇信靠主耶穌 - 神所差來的彌賽亞, 接受祂作我們的王, 並因此領受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然而若我們真正認識 神是多麼聖潔公義, 而自己所犯的罪是多麼得罪 神, 我們的心有時難免惴惴不安, 我們的罪果真完全赦免了嗎?
遵守 神的誡命並彼此切實相愛要使我們的愛得以完全, 完全的愛要挪去我們對罪的刑罰的恐懼. 我們與 神的關係將是愛的關係, 我們因著 神的所是而愛祂敬畏祂, 而不再是因著懼怕罪的刑罰而投靠祂. 完全的愛要使我們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與天父和主耶穌就要在愛中合一.
約翰首先說, 凡遵守 神誡命的, 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我們若遵守他 (耶穌基督) 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 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翰一書2:3~5).
這裡"誡命"的希臘原文ἐντολὰς ("entolas", commandments) 意思是"眾誡命, 諸多的誡命". 主耶穌的誡命也就是 神的誡命, 因為主耶穌說, "我與父(原)為一" (約翰福音10:30) (註: 希臘原文沒有"原"這個字). 主耶穌說,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約翰福音15:10). 我們若遵守 神的誡命, 正如主耶穌遵守 神的誡命, 我們就常在主耶穌的愛裡. 不但如此, 使徒約翰告訴我們, 我們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翰接著說, 凡彼此相愛的, 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約翰一書4:12).
使徒約翰並不是教導追求完全的愛兩個不同的途徑, 而是完全的愛不可分割的兩面, 正如一個錢幣的正反兩面一樣. 當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 並且彼此切實相愛, 我們愛 神的心得以完全, 我們要住在 神裡面, 神也要住在我們裡面.
約翰指著完全的愛說,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約翰福音4:17~18). 從上下文來看, 這裡"愛裡沒有懼怕", 指的是不再懼怕刑罰, 而不是指不再敬畏 神. 當我們愛 神的心越完全, 我們越發對未來的審判坦然無懼, 不再懼怕罪的刑罰.
剛信主的時候, 我們認識到所有人將來都要面對 神公義的審判, 為了"逃避將來的忿怒" (馬太福音3:7), 我們選擇信靠主耶穌 - 神所差來的彌賽亞, 接受祂作我們的王, 並因此領受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然而若我們真正認識 神是多麼聖潔公義, 而自己所犯的罪是多麼得罪 神, 我們的心有時難免惴惴不安, 我們的罪果真完全赦免了嗎?
遵守 神的誡命並彼此切實相愛要使我們的愛得以完全, 完全的愛要挪去我們對罪的刑罰的恐懼. 我們與 神的關係將是愛的關係, 我們因著 神的所是而愛祂敬畏祂, 而不再是因著懼怕罪的刑罰而投靠祂. 完全的愛要使我們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與天父和主耶穌就要在愛中合一.
2018年5月30日 星期三
福音其實是關乎 神的國
在新約聖經裡, "福音"一詞的希臘原文為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ngelion", good news), 意思是"好消息". 是什麼好消息呢? 可能很多人都認為是你我靈魂得救的好消息. 因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 凡信靠主耶穌的人罪得赦免, 並且得以進入 神國.
真正信靠主耶穌的人罪必得赦免, 並且必定進入 神國是毫無疑問的. 但這其實不是福音的主要內容. 福音事實上是關乎 神的國,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 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馬可福音1:14~15).
福音不是關於個人得救的好消息, 而是"神的國近了"的好消息. "神的國近了"是什麼意思呢? "神的國近了"指的是"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 (瑪拉基書4:5) 近了. 神將要審判全地, 審判所有死人活人. 死人都要復活, 行善的, 復活得永生, 進入 神的國度, 作惡的, 復活定罪, 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啟示錄21:8).
對 神來說, 福音的確是好消息, 因為這是祂恢復被人類的種種罪惡所敗壞的世界的日子. 神要審判一切罪惡, 潔淨所有罪惡帶來的污穢, 神要在全地掌權作王, "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的.他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 (撒迦利亞書14:9). 然而對人來說, 福音不見得是好消息, 我們發覺我們不能再為所欲為, 繼續偏行己路, 因為我們將來都要在 神面前受公義的審判.
因此人聽到福音 - "神的國近了" ("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近了), 應當有什麼反應呢? 主耶穌說, "你們當悔改" (馬可福音1:15). 施洗約翰解釋什麼是悔改, "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 (行為的) 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馬太福音3:7~8). 真實的悔改包括內在的心思意念和外在的動作行為兩方面, 如同聖經所說的信一般.
(請參閱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一文)
當我們知道"神的國近了", 我們應當從我們原先罪惡的道路上回轉, 不再繼續作得罪 神的事, 並徹底棄絕罪惡. 主耶穌說,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馬太福音5:29~30).
悔改是得救的第一步. 除了悔改之外, 還必須投靠主耶穌, "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詩篇2:12). 投靠或信靠主耶穌, 其實並不是指單單"心裡相信"主耶穌是 神的獨生子, 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孽. 這些都還是次要的, 都只能算是"理性的信". 投靠或信靠主耶穌, 最重要的是將主耶穌基督 - 這位 神所應許的猶太人的王, 當作我們的王.
若我們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祂必按祂的信實接納我們作祂的子民, 我們也必領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然而關鍵是我們必須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單單"口裡承認"是不夠的, 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馬太福音7:21), 而主耶穌也沒有說, "還要加上心裡相信", 主耶穌卻是說,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我們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其實表現在我們是否將聖經視為王的命令, 盡心盡力地遵行. 我們不可能作到無罪的完全, 但是當我們盡心盡力遵行聖經, 真心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來對待, 祂的寶血就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們在 神面前自然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
但若我們不盡力遵行聖經, 將之視為可有可無, 有可能我們其實沒有真心投靠主耶穌, 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來對待,, 而只是以祂作為得救的媒介. 存這樣心態的人, 他們的救恩其實是有問題的. 我們也不能用不明白聖經作為藉口, 若我們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我們豈不會盡心盡力去明白聖經 - 王的命令, 進而謹守遵行?
福音不是關乎我們得救的好消息, 而是"神的國近了" ("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近了) 的好消息. 而我們對福音的反應 - 我們是否悔改並真心投靠主耶穌, 決定了我們是否真正得救.
真正信靠主耶穌的人罪必得赦免, 並且必定進入 神國是毫無疑問的. 但這其實不是福音的主要內容. 福音事實上是關乎 神的國,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 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馬可福音1:14~15).
福音不是關於個人得救的好消息, 而是"神的國近了"的好消息. "神的國近了"是什麼意思呢? "神的國近了"指的是"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 (瑪拉基書4:5) 近了. 神將要審判全地, 審判所有死人活人. 死人都要復活, 行善的, 復活得永生, 進入 神的國度, 作惡的, 復活定罪, 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啟示錄21:8).
對 神來說, 福音的確是好消息, 因為這是祂恢復被人類的種種罪惡所敗壞的世界的日子. 神要審判一切罪惡, 潔淨所有罪惡帶來的污穢, 神要在全地掌權作王, "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的.他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 (撒迦利亞書14:9). 然而對人來說, 福音不見得是好消息, 我們發覺我們不能再為所欲為, 繼續偏行己路, 因為我們將來都要在 神面前受公義的審判.
因此人聽到福音 - "神的國近了" ("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近了), 應當有什麼反應呢? 主耶穌說, "你們當悔改" (馬可福音1:15). 施洗約翰解釋什麼是悔改, "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 (行為的) 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馬太福音3:7~8). 真實的悔改包括內在的心思意念和外在的動作行為兩方面, 如同聖經所說的信一般.
(請參閱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一文)
當我們知道"神的國近了", 我們應當從我們原先罪惡的道路上回轉, 不再繼續作得罪 神的事, 並徹底棄絕罪惡. 主耶穌說,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馬太福音5:29~30).
悔改是得救的第一步. 除了悔改之外, 還必須投靠主耶穌, "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詩篇2:12). 投靠或信靠主耶穌, 其實並不是指單單"心裡相信"主耶穌是 神的獨生子, 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孽. 這些都還是次要的, 都只能算是"理性的信". 投靠或信靠主耶穌, 最重要的是將主耶穌基督 - 這位 神所應許的猶太人的王, 當作我們的王.
若我們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祂必按祂的信實接納我們作祂的子民, 我們也必領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然而關鍵是我們必須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單單"口裡承認"是不夠的, 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馬太福音7:21), 而主耶穌也沒有說, "還要加上心裡相信", 主耶穌卻是說,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我們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其實表現在我們是否將聖經視為王的命令, 盡心盡力地遵行. 我們不可能作到無罪的完全, 但是當我們盡心盡力遵行聖經, 真心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來對待, 祂的寶血就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們在 神面前自然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
但若我們不盡力遵行聖經, 將之視為可有可無, 有可能我們其實沒有真心投靠主耶穌, 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來對待,, 而只是以祂作為得救的媒介. 存這樣心態的人, 他們的救恩其實是有問題的. 我們也不能用不明白聖經作為藉口, 若我們真正將主耶穌當作我們的王, 我們豈不會盡心盡力去明白聖經 - 王的命令, 進而謹守遵行?
福音不是關乎我們得救的好消息, 而是"神的國近了" ("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近了) 的好消息. 而我們對福音的反應 - 我們是否悔改並真心投靠主耶穌, 決定了我們是否真正得救.
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因信稱義與因信心稱義
多年前我曾經接受一種極有果效, 有步驟的佈道法的訓練. 在佈道的初步階段, 佈道者會詢問福音朋友兩個診斷問題:
首先我要聲明的是, 這個佈道法的確是一個傳福音的良好方法, 不過在它的兩個診斷問題中, 卻隱含一個有問題的假設: 一個人得救與否完全在於她 (或他) 內在的心思意念. 第一個問題問的是,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第二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因為我信耶穌基督", 既然 神鑒察人的內心, 知道我們是否真心相信耶穌基督, 凡真心相信祂的人就能進天國.
這兩個診斷問題的立意雖好, 可惜不合聖經. 事實上, 聖經從沒有說, 神審判是看人的內心. 啟示錄描述 神的審判,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20:12~13) 啟示錄並沒有說, 人是照他們的內心受審判, 而是說, "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有人說, 啟示錄所說的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是針對非基督徒的, 不適用在基督徒身上. 然而使徒彼得怎麼對基督徒說呢? 他說,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得前書1:17). 彼得也說 神審判是按"各人行為", 而不是按"各人內心".
有人說, 彼得所說的還是指非基督徒而言, 使徒保羅說的"基督臺前"的審判, 才適用於基督徒. 那麼讓我們聽聽保羅怎麼說,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5:10) 就算是保羅所說"基督臺前"的審判, 依然是按著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怎麼回事? 我們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3:24) 嗎? 為何審判又和行為有關了? 是的, 我們基督徒的確是"因信稱義". 但聖經所說的"信", 不單包括內在心思意念的"信心", 也包括我們外在的行為舉止.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行為不但是得救的信的一部分, 並且是關鍵的一部分, 雅各因此形容行為是信心的靈魂,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書2:26).
另一方面, 使徒保羅也強調行為的重要性, 他說,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以弗所書4:1). 保羅並沒有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他的行為", 而是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3:28). 保羅在羅馬書4章的確提到"行為", 但那指的是遵行律法的行為, 而不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 所以他結論說,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馬書4:13) 保羅指出, 人沒有辦法靠行律法稱義, 而雅各的觀點也和他一致,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我們基督徒乃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行律法稱義". 但"因信稱義"並不等同於"因信心稱義", 因為行為是得救的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並且 神是按著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 因為我們的行為是我們真實的信具體的明證. 有行為的信纔是真實的信. 聖經的確提到 神鑒察人心, 但那多半指的是人心裡的惡念, 主耶穌說,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神也鑒察我們的好行為背後的動機是否純正, 主耶穌說,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馬太福音6:5). 然而並沒有所謂的"隱藏的信心"這回事. 雅各形容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 是"鬼魔的信" (雅各書2:19), 並且挑戰那些聲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說,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書2:18).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願我們都省察自己, 是否真有得救的信? 是否有出於信心的行為, 可以證實我們的信是真實的信? 我們是否"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馬太福音3:8)? 我們當明白, 我們的行為不是作給人看的, 而是 神審判我們是否"因信稱義"的憑據.
- 假如您今天晚上離開世界,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 假如您今天晚上離開世界, 來到 神面前, 祂問您, "為什麼我要讓你進入我的天堂", 您會如何回答?
首先我要聲明的是, 這個佈道法的確是一個傳福音的良好方法, 不過在它的兩個診斷問題中, 卻隱含一個有問題的假設: 一個人得救與否完全在於她 (或他) 內在的心思意念. 第一個問題問的是,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第二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因為我信耶穌基督", 既然 神鑒察人的內心, 知道我們是否真心相信耶穌基督, 凡真心相信祂的人就能進天國.
這兩個診斷問題的立意雖好, 可惜不合聖經. 事實上, 聖經從沒有說, 神審判是看人的內心. 啟示錄描述 神的審判,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20:12~13) 啟示錄並沒有說, 人是照他們的內心受審判, 而是說, "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有人說, 啟示錄所說的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是針對非基督徒的, 不適用在基督徒身上. 然而使徒彼得怎麼對基督徒說呢? 他說,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得前書1:17). 彼得也說 神審判是按"各人行為", 而不是按"各人內心".
有人說, 彼得所說的還是指非基督徒而言, 使徒保羅說的"基督臺前"的審判, 才適用於基督徒. 那麼讓我們聽聽保羅怎麼說,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5:10) 就算是保羅所說"基督臺前"的審判, 依然是按著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怎麼回事? 我們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3:24) 嗎? 為何審判又和行為有關了? 是的, 我們基督徒的確是"因信稱義". 但聖經所說的"信", 不單包括內在心思意念的"信心", 也包括我們外在的行為舉止.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行為不但是得救的信的一部分, 並且是關鍵的一部分, 雅各因此形容行為是信心的靈魂,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書2:26).
另一方面, 使徒保羅也強調行為的重要性, 他說,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以弗所書4:1). 保羅並沒有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他的行為", 而是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3:28). 保羅在羅馬書4章的確提到"行為", 但那指的是遵行律法的行為, 而不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 所以他結論說,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馬書4:13) 保羅指出, 人沒有辦法靠行律法稱義, 而雅各的觀點也和他一致,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我們基督徒乃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行律法稱義". 但"因信稱義"並不等同於"因信心稱義", 因為行為是得救的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並且 神是按著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 因為我們的行為是我們真實的信具體的明證. 有行為的信纔是真實的信. 聖經的確提到 神鑒察人心, 但那多半指的是人心裡的惡念, 主耶穌說,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神也鑒察我們的好行為背後的動機是否純正, 主耶穌說,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馬太福音6:5). 然而並沒有所謂的"隱藏的信心"這回事. 雅各形容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 是"鬼魔的信" (雅各書2:19), 並且挑戰那些聲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說,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書2:18).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願我們都省察自己, 是否真有得救的信? 是否有出於信心的行為, 可以證實我們的信是真實的信? 我們是否"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馬太福音3:8)? 我們當明白, 我們的行為不是作給人看的, 而是 神審判我們是否"因信稱義"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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