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讀經隨筆: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


列王紀上18~19, 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上勝過巴力的先知後, 以色列經歷一場短暫的屬靈的復興. 他們承認耶和華是 神, 並擊殺了巴力的眾先知. 然而, 當王后耶洗別威脅要殺以利亞的時候, 亞哈王和以色列眾人對於 神的先知要被殺害這件事, 似乎毫不在意, 都成了旁觀者. 以色列人好像又回到復興之前的屬靈光景.

於是, 列王紀上19:3 記載, "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 後來 神在何烈山上向以利亞顯現, 並指派他膏抹以利沙作先知接續他. 最後, 神告訴以利亞,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列王紀上19:18)

根據和合本聖經, 這段經文似乎是指 神已經在以色列人中留下七千人的餘民, 只是以利亞不知情而已. 因為以利亞的灰心與抱怨, 所以 神讓以利沙接替他的工作. 然而如此解經, 不大容易解釋為何 神後來用火車火馬迎接以利亞昇天.

其實, 列王紀上19:18的希伯來原文...וְהִשְׁאַרְתִּי בְיִשְׂרָאֵל שִׁבְעַת אֲלָפִים כָּל־הַבִּרְכַּיִם 的最前面的連接詞ו (Vav) 從上下文看, 比較可能是"翻轉" (reversing) Vav. 它的作用是將動詞的過去式轉變成未來式, 或是將未來式轉變成過去式. 如此一來, 這句另一個可能的翻譯是 "將要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列王紀上19:18) 英文譯本中, ESV, NASB, CJV (Complete Jewish Bible) 都支持這樣的翻譯. (NIV"部分"支持如此翻譯)

從這個角度來看, 神在這裡事實上是在安慰, 鼓勵祂的先知. 神彷彿在對以利亞說, 你以為你為我作的工沒有作用嗎? 我告訴你, 剛好相反, 我要使用你的工作, 在以色列人中為我存留足夠的餘民 (7000是7的倍數, 代表數目的滿足). 以色列能存留餘民下來, 正是以利亞工作的果效. 神差遣先知以利亞主要的職事, 其實在迦密山上已經完成了. 神後來在何烈山上所吩咐以利亞的, 不過是讓他完成屬靈的傳承, 將先知的棒子交給以利沙. 最後, 神用火車火馬迎接以利亞昇天. 這是極大的榮耀.

為 神作工, 不見得會有立即的, 顯著的果效. 在先知以利亞是如此,  我想這也是很多 神的工人所經歷的. 然而, 神絕不會虧待祂的僕人. 當我們擺上一切為主作工時, 神要親自安慰我們, 擦乾我們的眼淚. 並且我們要從 神那裡得著永恆的基業. 當我們效法先知以利亞, 為 神國的事大發熱心, 我們就要像先知以利沙稱呼以利亞所說的, "我父阿、我父阿、以色列的戰車馬兵阿。" (列王紀下2:12), 成為這個時代 神國的"戰車馬兵".

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gash "他靠近", 創世記 Genesis 44:18~47:27 的讀經心得)

當雅各要離開迦南地, 下埃及去見他的兒子約瑟的時候. 夜間 神在異象中對他說, "我是 神、就是你父親的 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 (創世記46:3) 雅各兩次要離開迦南 - 應許之地的時候, 神都向他顯現, 並且安慰他, 給他應許. 神真的是一位安慰人的 神.

然而, 為什麼 神在這裡特別安慰雅各"不要害怕"呢? 首先, 我們可以想像雅各第一次離開迦南的時候, 在巴旦亞蘭20年的日子, 他在拉班的手下 "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 (創世記31:40) 對雅各來說, 第一次離開迦南漂流在外的那段時間是一場痛苦的經驗, 是他用欺騙的手段取得長子的祝福所付的代價.

其次, 在以撒的日子, 當迦南地發生饑荒的時候, 神向以撒顯現, 說 "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創世記26:2) 既然 神要他的父親以撒不要離開應許之地, 我們可以想像雅各會擔心離開迦南地是否會違背 神的心意. 

而另外一個可能讓雅各害怕的原因, 出自 神對亞伯拉罕說的話, "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創世記15:13) 當亞伯拉罕和以撒將 神的道教導他們的子孫時, 必定也將 神的話都告訴了他們. 在雅各帶著他的全家下埃及時, 雅各很可能想到, 這是 神要應驗祂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 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將要在外邦寄居, 過被人苦待的日子. 而當 神對雅各說, "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時, 神同時也暗示了這件事是出於祂, 是 神計劃的一部分. 以色列人將要在埃及受奴役, 然而這也將是以色列立國的開始.

神往往透過祂的選民的歷史, 來啟示祂的心意. 神讓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 然後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來預表主耶穌對世人的拯救. 就像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奴役, 主耶穌也要拯救祂的子民脫離罪惡的奴役. 主耶穌原本的希伯來名字יֵשׁוּעַ (希臘文音譯Ἰησοῦς, 英文直接音譯為Yeshua, 或常見但很不準確的Jesus), 意思等同於"救恩" (יְשׁוּעָה, salvation).

如此我們看到, 神在古時讓祂的選民以色列人受苦, 是為了我們外邦人的好處. 如今以色列人也為了我們暫時"被丟棄、天下就得與 神和好" (羅馬書11:15) 為著福音能傳遍外邦, 以色列人成了 神的"仇敵". (參羅馬書11:28) 然而, 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人, 也不會讓祂的選民白白受苦, 等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11:26) 

願我們都聽從使徒保羅對外邦基督徒的提醒, "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羅馬書11:20), 不要以為 神已經棄絕了以色列, 或是所謂的"教會"已經取代了以色列. 當主耶穌昇天之前, 門徒問祂說, "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使徒行傳1:6) 主耶穌並沒有說, "無知的人哪, 豈不知教會已經取代了以色列嗎?" 或是"你們這不體貼 神的心意的人哪, 豈不知以色列將要被取代了嗎?" 相反地, 主耶穌肯定了門徒的問題. 祂說, "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使徒行傳1:7) 以色列的復興與全家得救, 雖然 神所定的時間不是人所能知道的, 但都是在 神的命定之中, 不管在人來看是如何遲延, 卻是必定要成就的.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彌賽亞信徒? 基督徒?

自從開始在部落格上寫文章, 已經有幾個月的時間. 我想談談我為什麼將這個部落格命名為"彌賽亞信徒", 以及開始這個部落格的目的. 首先, "彌賽亞"一詞的希伯來原文是מָשִׁיחַ, 英文直接音譯為Mashiach, 或更常見(但較不準確)的Messiah. 中文音譯為"彌賽亞". מָשִׁיחַ的意思是"受膏者", 也就是接受膏抹的人. 膏抹代表分別為聖歸給 神. 在聖經裡, 只有三種職分的人會接受油(橄欖油)的膏抹: 祭司, 先知與君王.

關於祭司受膏的經文, 可參考出埃及記28:41 "要把這些給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和利未記8:12 "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而先知受到膏抹的例子, 可參考列王紀上19:16裡 神對先知以利亞的吩咐, "又膏寧示的孫子耶戶作以色列王.並膏亞伯米何拉人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作先知接續你。" 至於君王受膏的經文, 可見撒母耳記上10:1 "撒母耳拿瓶膏油倒在掃羅的頭上、與他親嘴、說、這不是耶和華膏你作他產業的君麼。" 和撒母耳記上16:13 "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

"受膏者"一詞, 在聖經中出現了多次. 若單指受膏者, 通常是代表君王, 如撒母耳記上2:10 "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和撒母耳記上26:9 "大衛對亞比篩說、不可害死他.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掃羅王)而無罪呢。"

神藉著祂的選民 - 以色列人的歷史, 也就是這個民族從被 神揀選以後所經歷的一切, 包括從被擄, 分散到列國, 受逼迫, 被欺壓, 受到奴役, 將對於彌賽亞 (受膏者 - 君王) 的盼望放在以色列民族的心裡. 神在聖經中賜下關於那位將來的受膏者, 那位拯救以色列民的君王的應許, 如著名的彌賽亞詩篇 - 詩篇2.

而這位 神所應許的受膏者, 似乎有多重的職分. 在另一個著名的彌賽亞詩篇 - 詩篇110: 1~2, 4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這位受膏者不但是君王, 並且是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 此外,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這位受膏者也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如申命記18:18~19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 (摩西)、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

因此, 神在聖經裡所應許的彌賽亞 - 受膏者, 不但是榮耀的君王, 同時也是聖潔的祭司, 和神聖的先知. 主耶穌正是這位彌賽亞, 祂是大衛的後裔, 要坐在大衛王的寶座上永遠為王, 又是按著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 並且也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受膏者"在希臘文裡翻譯為 Χριστός, 英文直接音譯為 Christos, 或更為常見(但不大準確) 的 Christ. 中文的音譯則為基督. 然而"受膏者"一詞, 在新約時期, 也就是第一世紀當時的希臘羅馬文化的外邦世界, 其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當時的羅馬皇帝加冕的時候, 是戴上桂冠, 而不是被膏抹. (羅馬皇帝自認是神, 無需分別為聖) 後來羅馬帝國立基督教為國教之一(基督教並非惟一的國教, 只是合法化)以後, 羅馬皇帝加冕時也會受膏, 但這是後來的事了.

當福音傳到外邦世界的安提阿的時候, 由於門徒們常常提到主耶穌是受膏者, 其他不信主的外邦人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這些人老是提到一個把油澆在頭上的人呢? 外邦人就給這些門徒取了一個綽號: Χριστιανός (參使徒行傳11:26), 英文直接音譯是Christianos, 或更為常見 (但不大準確) 的 Christian, 中文翻譯為"基督徒". 意思大概是"一個把油澆在頭上的人的門徒" 因此, "基督徒"其實是一個有諷刺意味的稱號, 但這些門徒覺得是他們為著主耶穌的名受辱, 因此他們反而很高興地接受這樣的稱呼, 也自稱是"基督徒".

按照 神的定旨先見, 福音要出於猶太人, 主耶穌, 這位 神的彌賽亞 - 受膏者是猶太人的王, 初代教會事實上也全是猶太人, 然而因著大多數猶太人的拒絕, 福音要因此傳於外邦, 使外邦人也蒙恩得救. 雖然如此, 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人. 使徒保羅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羅馬書11:28~29)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 外邦教會和猶太人是敵對的. 在歷史上, 外邦基督徒常常迫害猶太人, 猶太人因此反而更無法接受主耶穌是他們的彌賽亞. 然而, 神的工作是奇妙的. 伴隨著以色列在主後1948年奇蹟似地復國後, 猶太人當中信主耶穌的人突然開始出現了. 相信主耶穌就是彌賽亞的猶太人不但越來越多, 而且逐漸形成一個前所未見的信仰運動: Messianic Judaism. 但為什麼這些信主耶穌的猶太人不說他們是基督徒呢? 原因很簡單, 就像我不會跟其他中國人說我的名字是Chan-Hua Liu一樣, 因為Χριστιανός 或 Christian 或 "基督徒" 都不過是其他語言的譯名而已, 這些信耶穌的猶太人寧願用他們自己的希伯來文音譯來表達他們自己, 因此他們稱自己是"彌賽亞信徒".

因此, 彌賽亞信徒或是基督徒, 基本上是一樣的意思, 都是相信並接受主耶穌就是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 - 受膏者的人. 神帶領我和我的家庭, 從三年前開始接觸一個彌賽亞信徒的猶太人會堂, 從他們那裏我們得到極大的祝福, 學習到很多關於基督教信仰的猶太根源的事, 都是在基督教的神學院和聖經註釋學不到的東西. 開始這個部落格的目的, 是希望拋磚引玉, 藉由歷史-文法解經法 (Historical-Grammatical method), 結合聖經原文和當代歷史背景的角度來解釋聖經, 讓我們可以更加看清楚福音信仰原本的面貌. 好比看一本當代中國人的著作, 我們可以很容易了解作者想表達的意思. 但如果我們去讀一本中國古代周朝的著作, 我們就需要先去了解當時的歷史文化背景, 以及當時的語言. 我相信, 除非我們先了解聖經到底在說什麼, 我們才能真正"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摩太後書2:15), 也才能更適切地將聖經應用到我們當代的需要.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約瑟認得他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Miketz "結尾", 創世記 Genesis 41:1~44:17 的讀經心得)

聖經中的以賽亞書有多處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如9:6~7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 11:1~2, 4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11: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這些經文中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 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必須是大衛王的後代, 另一方面, 彌賽亞將會像大衛王一樣, 是得勝的君王. 猶太人稱這位彌賽亞是בֶּן־דָוִד (Ben-David/Son of David, "大衛之子" 或 "大衛的子孫") 當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 "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 (馬太福音21:9) 群眾是在說, 和散那歸於那位彌賽亞 - 神的受膏者.

然而, 在同一本以賽亞書裡, 其他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卻描繪了另一個彌賽亞的形象. 如 52:13~15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許多人因他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這樣、他必洗淨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 和著名的以賽亞書53章. 在這些經文中, 彌賽亞是 神的受苦的僕人. 猶太人稱這位彌賽亞是בֶּן־יוֹסֵף (Ben-Yoseph/Son of Joseph, "約瑟之子")

既然作為君王的彌賽亞和作為僕人的彌賽亞的形象是如此的不同, 新約時期的猶太人認為可能有兩位彌賽亞. 一位是"大衛之子", 另一位是"約瑟之子". 作為"約瑟之子"的彌賽亞會先於作為"大衛之子"的彌賽亞到來, 並要擔當以色列的罪孽. 在口傳律法裡有如下的記載, "彌賽亞 - 約瑟之子被殺, 如經上記著說, 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 " (Suk. 52a) 作為"約瑟之子"的彌賽亞, 要如同約瑟一樣地受苦.

如今, 根據全本聖經的完整啟示, 我們知道, 並不是有兩位彌賽亞. 而是主耶穌一人要成就彌賽亞的兩種角色. 主耶穌的第一次來到世上, 成全了"約瑟之子"的使命. 主耶穌擔當了世人的罪. 而主耶穌的再來, 將要成全彌賽亞的"大衛之子"的角色, 作為得勝的君王, 在地上建立 神的國度.

而當我們細讀創世記裡面關於約瑟的經歷, 我們會發現約瑟實在是主耶穌 - 神的彌賽亞的清楚的預表. 主耶穌和約瑟一樣, 都是父的愛子, 也同樣被弟兄出賣, 被交在外人的手裡. 而約瑟被囚下監與出監作埃及宰相的經歷, 象徵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

不但如此, 當約瑟作埃及宰相的時候, 因著"耶和華與他同在" (創世記39:2, 21), 全埃及地就因此蒙福. 同樣地, 主耶穌復活以後, 這位"以馬內利" (עִמָּנוּ אֵל, Immanu-El, God with us, "神與我們同在", 以賽亞書7:14)的主, 也讓整個外邦世界首先得著福音的福分. 如今, 絕大部分的猶太人仍然不認識主耶穌就是彌賽亞, 正如約瑟的哥哥們不認得他一樣. 雖然如此, 但正如"約瑟認得他哥哥們" (創世記42:8), 主耶穌仍然認得祂的猶太人弟兄.

如同約瑟的十個哥哥到埃及買糧一般, 外邦人在主耶穌裡的豐滿, 要吸引主耶穌的猶太人弟兄去認識他們的彌賽亞.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猶太人)發憤。" (羅馬書11:11) 而我們外邦人在主耶穌裡蒙福, 同時也是為著猶太人的好處. 正如約瑟對他的哥哥們說, "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 (創世記45:7)

當日子滿足的時候 "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馬書11:25) 那出於錫安的救主, 要重新回到耶路撒冷. 就像約瑟和他的兄弟們相認一般,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祂所有的猶太人弟兄都要認識祂,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11:26)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

約翰福音10:22~23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耶穌在殿裡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裡面提到修殿節. 但是翻遍聖經卻找不著其他關於修殿節的紀錄. 到底修殿節是什麼樣的節日呢?

修殿節的希伯來文是חֲנֻכָּה, 英文音譯為Hanukkah. חֲנֻכָּה的動詞字根為ח.נ.ך, 意思是"奉獻". 順便一提, 我的希伯來名字是חֲנוֹךְ (Enoch, 以諾, 參創世記5:21~24), 出自同樣的字根, 也是"奉獻"的意思. 因此, 修殿節的可能更好的翻譯是"獻殿節".

然而, 獻殿節的由來是什麼呢? 原來這是一段發生在開始於主前167年的猶太歷史. 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以色列地後, 先後經歷波斯和希臘的統治. 在亞歷山大大帝死後, 希臘帝國分裂為四個國家, 而以色列地是在其中一個希臘王國 - 西流古王朝 (Seleucid) 的統治之下. 西流古王安提克四世 (Antiochus IV) 推行"希臘化" (Hellenism) 政策, 強迫所有的人民遵循希臘人的生活方式, 包括敬拜希臘的神祇.

對於信奉獨一真神的猶太人, 安提克四世禁止猶太人守安息日(十誡中的第四誡), 強迫他們吃律法規定不潔淨的動物, 也不准猶太人行割禮. 後來, 安提克四世甚至大軍開進耶路撒冷, 並褻瀆 神的聖殿, 污穢祭壇, 金燈台和一切聖殿內的聖物. 安提克四世又命令在聖殿的祭壇上獻豬肉, 並在聖殿中間立起希臘的主神宙斯(Zeus)的像. 安提克四世甚至還要人稱他為Ἐπιφανής (the glorious, "榮耀者, 神的顯現"), 要人拜他, 將自己等同於神.

安提克四世的希臘軍隊在全以色列地嚴厲推行希臘化政策. 當他們到達猶大的一個小村落時, 他們在那裡設立祭壇並獻豬肉為祭. 希臘軍強迫當時村裡的一個年老的祭司馬他提亞 (Mattathias) 主持獻祭的儀式, 而馬他提亞不但沒有妥協, 他還帶著他的五個兒子起來反抗! 他們殺了希臘軍兵, 並號召各地的猶太人起來反抗希臘人. 馬他提亞不久就死了, 而他的第四個兒子猶大 (Judah) 因為表現出卓越的軍事才能, 成為當時猶太起義軍的領袖. 猶太人給猶大的外號是מַקֶבֶת, 意思是"槌子". 後來整個馬他提亞家族被統稱為מַקַבִּים或מַכַּבִּים (Maccabees, 馬加比, 意思是"槌子").

奇蹟般地, 缺乏裝備與訓練的馬加比的軍隊, 打敗了西流古王朝的希臘正規軍. 在猶太曆的第九個月(כִּסְלֵו, Kislev, 基斯流月, 大約是陽曆的十二月), 猶太人攻佔了聖城耶路撒冷. 在奪回耶路撒冷之後, 猶太人立刻開始潔淨 神的聖殿, 他們迫不急待要恢復在聖殿裡對 神的崇拜.

然而, 有一個問題發生了. 根據律法的要求, 金燈台要持續點著 (參出埃及記27:20) 猶太人找遍各處, 只找著足夠一天的清橄欖油. 怎麼辦呢? 猶太人決定先點著金燈台, 同時繼續尋找並預備點燈用的清橄欖油. 結果是新的橄欖油直到第九日以後才預備妥當. 可是, 就在這八天當中, 金燈台的火卻一直沒有熄. 本來只能用一天的油, 卻奇蹟似的點亮了金燈台八天, 直到他們換上新的油.

為了紀念這個 神蹟, 以後猶太人就定規每年基斯流月的25日開始, 為期八天的獻殿節. 猶太人傳統的紀念方式之一是用一個類似金燈台的燭台, 稱為חַנֻכִּיָּה (Hanukiah). חַנֻכִּיָּה 有九個放蠟燭的座. 比較高的那一個座是是放"僕人之燭". 僕人之燭是用來點燃其他的蠟燭. 其他的八個蠟燭代表八天. 獻殿節的第一天點燃一根蠟燭, 第二天兩根, 一直到第八天八根蠟燭. חַנֻכִּיָּה 的造型很多種,有很傳統類似於金燈台的, 也有很現代的. (我的兒子的חַנֻכִּיָּה 是一台救火車)

獻殿節是發生在所謂的"間約時期" (新舊約之間的時期, 從先知約珥到施洗約翰, 大約400年)的事. 在這段期間, 神沒有興起其他的先知, 因此有人稱為"沉默的四百年". 神為什麼保持沉默呢? 有些不熟悉舊約的人會說, 這是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 其實不然, 神往往越是在以色列人悖逆的時候, 越是差遣先知到祂的民中, 如北國以色列國時期的大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 神差遣先知的目的, 正是要呼召祂的子民悔改.

神之所以保持沉默, 正如同之前 神讓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一樣, 是要使祂的子民心中興起對救主的盼望. 神用這四百年的時間預備人心, 使他們的心回轉, 等候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的來臨.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後, 神興起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奴役. 照樣, 在"沉默"了四百年之後, 神差遣祂的獨生子主耶穌為彌賽亞, 要拯救所有祂的子民脫離罪惡的奴役.

"間約時期"當中, 雖然 神似乎掩面不見, 但是神依舊與祂的子民同在. 馬加比的奇蹟般的勝利, 和獻殿節的神蹟, 都是 神看顧祂的子民的最好的例子. 神是那"看顧人的 神" (創世記16:13) 主耶穌說,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伸冤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 (路加福音18:7~8)

(主後2013年獻殿節的第八天, 我們在家裡慶祝獻殿節)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人不是萬物的尺度, 神才是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shev "他居住", 創世記 Genesis 37:1~40:23 的讀經心得)

在創世記裡, 有一個獨特的希伯來字תוֹלְדוֹת, 總共出現了十次. תוֹלְדוֹת可能的意思有"家族故事, 家譜, 世代, 後代". 整個創世記, 可以說是由十個"家族故事"所組成. 創世記37:2 "雅各的記略如下..." 是創世記的最後一個"家族故事", 也是雅各的家族故事 (中文和合本這裡將תוֹלְדוֹת翻譯為"記略") 而雅各的家族故事, 卻主要是發生在他的兒子約瑟身上的事.

約瑟被他的弟兄賣到埃及的故事, 是弟兄姊妹們耳熟能詳的. 約瑟在埃及的時候, 不管是在波提乏的家, 或是被下在監牢裡, "耶和華與他(約瑟)同在" (創世記39:2, 21), 約瑟就凡事順利. 我想這也是大家都很羨慕的.

為什麼 神與約瑟同在呢? 一方面固然是出於 神的恩典, 另一方面, 則是約瑟過著一個以 神為中心的生活. 而這一點從約瑟所說的話, 可以清楚的看見. 例如約瑟在拒絕波提乏的妻子的引誘時說, "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 神呢。" (創世記39:9) 約瑟為酒政和膳長解夢時說, "解夢不是出於 神麼、請你們將夢告訴我。" (創世記40:8) 約瑟為法老解夢時說, "這不在乎我、 神必將平安的話回答法老。" (創世記41:16) 約瑟為長子取名瑪拿西說, "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 (創世記41:51) 約瑟為次子取名以法蓮說, "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 (創世記41:52) 約瑟和他的弟兄相認時說, "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 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 (創世記45:5) 在約瑟的一切說話中, 他總是提到 神.

約瑟並不是把"神", "讚美主", "感謝主"或是"哈利路亞"當成口頭禪掛在嘴上, 而是在一切的情形下, 他總是以 神的角度來看事情, 把 神放在中心的位置. 當約瑟面對引誘的時候, 他擔心的是得罪 神. 為人解夢的時候, 他歸功於 神. 約瑟把他在埃及的受苦與昌盛, 甚至被弟兄賣到埃及, 也都歸諸於 神. 對約瑟而言, 神是他衡量一切事情的尺度.

約瑟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 創世記37章裡所描繪的約瑟, 似乎是一個不成熟, 缺乏智慧的少年, 不但向父親打小報告, 又將他的兩個哥哥們向他下拜的夢一五一十, 迫不急待地告訴嫉妒他的哥哥們, 以致他的哥哥們後來要加害於他, 最後將他賣到埃及. 約瑟的處境, 就從本來被父親寵愛的天之驕子, 急轉直下, 變成埃及人家裡的奴僕, 甚至淪為階下囚. 但也正是在這樣無可倚靠的環境下, 約瑟學習到倚靠他的父親雅各的耶和華 神. 外在環境的試煉, 常常是 神給我們的屬靈的教室. 以賽亞書30:20 "主雖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 在患難中, 約瑟將原先頭腦裡對 神的認識, 轉化為生命中對 神真實的經歷.

我們信主耶穌以後, 不管是讀經, 禱告, 或是聽別人的見證, 這一切都是好的, 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這一切, 都不過是要預備我們, 裝備我們. 神要預備我們什麼事呢? 祂要預備我們, 使用我們的生命, 寫下我們自己的"家族故事", 我們的תוֹלְדוֹת. 我們要述說的, 不再是別人的故事, 而是 神在我們身上的所作所為, 屬於我們的獨一無二的故事. 而這個故事, 是一個以 神為中心的故事, 也是一個 神與我們同在的故事. 在故事中, 神永遠是一切萬物的尺度.



後記: 前幾天收到公司上層的通知, 我所在的部門因為公司合併的緣故要被裁撤, 而我就工作到今年年底為止. 面臨解雇, 我的內心還是有些許的焦慮, 與一點點的失望. 然而我同時卻也經歷到 神所賜的平安. (我知道這有些矛盾, 但事實就是如此) 我感謝 神, 因為祂給我這個機會來活出我的信仰. 現在正是我學習在困難中仰望 神並全然信靠祂的時候. 願我和我的家庭, 能為著祂的國和祂的名的緣故, 作美好的見證.

   

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登山寶訓解析 (5) 彌賽亞對婚姻的誡命的解釋


在重新解釋一切誡命的總綱 - 十誡之後, 主耶穌緊接著解釋關於婚姻的誡命, 說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31~32) 可想而知, 婚姻在 神的眼中的重要性. 這裡我們同樣注意到主耶穌說, "又有話說..." 而不是說, "經上記著說..." 表明主耶穌並不是廢棄 神的律法, 而是針對口傳律法的傳統, 提出祂自己的權威的解釋.

摩西五經裡關於婚姻的誡命, 主要記載於申命記24:1~2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而口傳律法的解釋 "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基本上是好的, 是對於婦女的保護. 在當時的社會, 婦女很難有獨立謀生的能力. 丈夫若不喜悅妻子, 將她趕出家門, 她將無處容身. 若是她有休書在手, 起碼她可以改嫁給別人. 休書是對於被休的妻子的保障.

但正如主耶穌回答法利賽人的話,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太福音19:8) 律法裡關於婚姻的誡命, 是 神對祂的子民最起碼的要求. 而口傳律法並沒有真正顯明律法的精義.

例如在口傳律法裡, 不同的拉比對於什麼是申命記24:1所提到"不合理的事" (希伯來原文עֶרְוַת דָּבָר, 直譯為 "赤裸的事"), 即什麼事構成離婚的條件, 提出不同的看法. 希列 (הִלֵל, Hillel, 西元一世紀前後的猶太拉比, 當時的公會會長) 認為, 只要妻子故意把飯煮壞, 丈夫就可以離婚. 阿其瓦 (עֲקִיבָא, Akiva, 西元第二世紀最重要的猶太拉比) 認為, 如果丈夫找到更漂亮的女人, 他就可以離婚. 沙賣 (שָׁמְּאַי, Shammai, 西元一世紀前後的猶太拉比, 當時的公會副會長) 則認為, 除非是妻子犯淫亂, 丈夫才可以離婚.

(註: 不同的猶太拉比對婚姻的誡命的解釋, 很大一部分是基於當時的社會需要和屬靈光景. 例如在第二世紀的時候, 如果不允許離婚, 可能很多人就乾脆惡意拋棄妻子而不給休書了. 所以拉比阿其瓦才有如此的解釋, 他本人是深愛他的妻子的. 但無論如何, 口傳律法畢竟沒有顯明關於婚姻的律法的精義.)

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除了和沙賣持同樣的看法外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主耶穌還進一步解釋了律法的精義, "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 (馬太福音5:32) 為什麼除了妻子犯淫亂的情形以外, 休妻是叫妻子作淫婦呢? 首先, 若是妻子犯淫亂, 那麼她已經實質上毀壞了婚姻的關係, 在這樣的情形下, 離婚只是顯明這個事實而已. 這也是在 神的眼中惟一認可的離婚. (若是丈夫犯淫亂也是如此)

婚姻是 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最神聖的關係, 是 神所配合的. 主耶穌說: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5~6) 申命記24:1也暗示夫妻二人是一體的屬靈事實. 經文中"休書"的希伯來原文是סֵפֶר כְּרִיתֻת, 直譯為"切割的文件". 離婚被形容為好像是切除身體的一部分一般.

既然婚姻是 神所配合的, 人就沒有權利任意分開. 除了淫亂以外的原因而休妻, 神根本不承認. 在 神的眼中, 婚姻關係還是有效的. 而在主耶穌當時的社會背景下, 婦女很難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當丈夫任意休妻, 妻子勢必被迫改嫁. 因此主耶穌說, "是叫他(妻子)作淫婦了" (馬太福音5:32) 這也是為什麼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32) 而丈夫若休妻另娶, 也同樣是犯姦淫.

那麼, 是不是丈夫休妻但不另娶, 就沒有罪了? 聖經告訴我們不是這樣. 主耶穌說,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 (路加福音17:1~2) 丈夫任意休妻, 導致妻子改嫁, 以致她在 神的眼中犯淫亂. 這使妻子陷在淫亂的罪的丈夫, 要受更重的審判.

主耶穌對婚姻的誡命所作的解釋, 顯明了 神對婚姻的心意. 婚姻是 神為人設立的最早的制度, 是神聖的盟約. 夫妻二人的結合, 如使徒保羅所說,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以弗所書5:32) 是象徵基督與教會的連合. 因此, 夫妻雙方, 不僅須要忠於彼此, 向對方信實, 更應盡力維繫並增進婚姻裡的關係. 一個美好的婚姻, 不但榮耀 神, 並要將天上的福氣帶到地上, 使家庭蒙福.

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神阿, 求你鑒察我 (靈修分享)


"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 (詩篇139:23前半) 

"心思" 在希伯來原文是לֵבָב, 意思就是"心". 大衛在禱告的時候, 不但省察自己, 還惟恐反省不夠徹底, 他求 神鑒察他, 知道他的心, 光照他, 顯明他心中的隱情. 同樣地, 我們也需要讓 神鑒察我們, 光照我們的心, 顯明我們隱而未現的罪.

"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詩篇139:23後半) 

"意念" 在希伯來原文是שַׂרְעַפִּים, 意思是"不安, 焦慮". 大衛求 神試煉他, 知道他心中的隱藏的不安. 我們也需要經歷 神加給我們的試煉, 才能知道我們心中是否還隱藏著不安與焦慮的念頭, 是不是已經將一切都交託給 神.

"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詩篇139:24) 

"惡行"在希伯來原文是דֶּרֶךְ־עֹצֶב, 其中דֶּרֶךְ是"道路", עֹצֶב則是"偶像", 整個意思是"偶像的道路". 如以賽亞書48:5 "所以我從古時將這事給你說明、在未成以先指示你、免得你說、這些事是我的偶像所行的". 這兩處經文的"偶像"是同一個希伯來字. 偶像是空虛的, 不能帶來真正的滿足, 只會使人痛苦, 如詩篇16: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這裏的"愁苦"和"偶像"也是同一個希伯來字.  

而"永生"在希伯來原文是עוֹלָם, 意思是"永恆". 除了一般意義的"偶像"以外, 若是在我們的生命當中, 我們重視任何的人, 事, 物, 過於 神, 這些就成了我們的偶像. 而當我們任憑它們轄制我們, 我們無形中就走在偶像的道路上. 我們需要 神引領我們, 離開偶像的道路, 而走在通往永恆的道路上.

因此在禱告的時候, 我們總要省察自己. 不但如此, 我們更要將自己放在 神的光照裏面, 求 神知道我們的心, 顯明我們內在的焦慮與不安, 試驗我們, 看是否還有任何隱藏的偶像在我們心中. 神的光照讓我們知罪. 接著我們在 神面前認罪, 承認我們的軟弱. 然後我們便要得著赦罪的平安. 

保羅也勸我們要常常省察自己,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 (哥林多後書13:5) 我們省察自己的時候, 需要省察 主耶穌基督是否在我們的心裏. 而要知道耶穌基督是否在我們心裏, 我們可以反省, 是否我們常以主耶穌為念, 常想到關於主耶穌和 神國的事, 並且常和祂有甜蜜團契. 試想, 如果今天有一個客人在家裏作客, 我們豈不是要招待他, 與他交談, 避免冷落了客人? 如果我們對客人尚且如此, 那我們對坐在我們心中為王的主耶穌, 又該會是怎樣的態度呢?

我們或多或少都問過自己: 我怎麼能確信 (或確知, 確保) 已經得救了? 我想更好的問題是: 主耶穌是否在我的心裡? 若是我們常以主耶穌為念, 我們就確實知道, 祂住在我們心裏. 主耶穌若住在我們心裏, 照著使徒約翰所說, "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翰一書5:12) 我們就知道我們有永生, 我們走在通往永恆的道路上.

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我面對面見了 神, 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shlach "他差遣", 創世記 Genesis 32:4~36:43 的讀經心得)

當雅各離開巴旦亞蘭, 要回到迦南地的時候, 雅各所走的路線, 與他當初從迦南地前往巴旦亞蘭的路線 (別示巴 -> 伯特利 -> 巴旦亞蘭) 完全不同. 雅各並沒有直接進入迦南地, 反而是"面向基列山行去" (創世記31:21) 雅各接著繼續沿著約旦河東邊往南行, 遇見 神的軍兵, 因此將那地方命名為瑪哈念 (希伯來原文是מַחֲנָיִם, 意思是兩個軍營 two camps). 雅各為什麼要走不一樣的路線呢? 創世記32:3 "雅各打發人先往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 提供了答案: 雅各定意要在回迦南以前, 先去和他的哥哥以掃和好. (註: 西珥山位於鹽海的東南方. 關於上面提到的地方, 請參考以下的地圖)



二十年的時間, 神使用詭詐的拉班來"管教"雅各. 我們看見雅各此時生命的轉變. 從拉班學到的教訓, 雅各對於他自己過去以欺騙的手段奪取以掃長子的名分與祝福感到後悔, 他要主動與以掃和好. 雅各所作的, 正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 與十誡的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有關的教導,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4) 律法的精義 - 彌賽亞對十誡的解釋一文)

然而, 當雅各聽到 "我們到了你哥哥以掃那裡、他帶著四百人、正迎著你來。" (創世記32:6) 雅各害怕了. 既然以掃帶了如此多的人, 顯然是來復仇的. 雅各一方面求告 神 (創世記32:9~12), 一方面預備豐厚的禮物送給以掃, 希望能平息他的怒氣. (創世記32:13~21)

緊接著, 雅各在夜間打發他的家人和所有的牲畜過了雅博渡口, 他一個人卻留在後頭. 為什麼他要一個人留在後頭呢? 我覺得雅各這時候恐懼到了極點, 到了一個地步, 甚至想要撇下家人趁黑逃跑. 因此, 神差派天使來阻止雅各, "有一個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 (創世記32:24)

雅各正想要逃走的時候, 卻遇到天使來與他摔跤, 阻止他離開. 因為逃命可是性命攸關的大事, 雅各施展渾身解數和天使摔跤, 甚至不輸給天使. 天使最後觸摸了雅各的大腿窩, 他的大腿就瘸了. 直到此時, 雅各才知道和他摔跤的竟然是天使, 是 神的使者. 雅各也知道, 神讓他的腿瘸了, 使他不能逃走, 就是要他去面對以掃. 然而, 他怎麼有辦法面對以掃呢? 雅各這時候惟一能走的路, 就是倚靠 神了. 雅各先前已經求告過 神, 現在更是要緊緊"抓住" 神了. 既然這是 神的旨意, 雅各要求 神負起完全的責任, 雅各要 神給他祝福. 雅各說, "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創世記32:26)

神透過天使給了雅各一個新的名字: 以色列. "雅各"的希伯來文יַעֲקֹב, 是從עָקֵב衍生的, 意思是"腳跟" (heel) 而"以色列"的希伯來文יִשְׂרָאֵל則是兩個希伯來字שׂרה "較力; 掙扎" (struggle)與אֵל "神" (God) 形成的複合字, 意思是"與 神較力". 這個名字提醒雅各, 雖然一直以來他和人(拉班, 以掃) 在較力, 然而事實上是 神在和他較力. 而神也透過這個名字給雅各得勝的應許. (創世記32:28)

在他人生的關鍵時刻, 雅各遇見了 神. 在這一次與 神的相遇中, 神觸摸雅各, 使他腿瘸. 神對雅各的觸摸, 事實上是 神對雅各的擊打. 神管教祂的兒女, 有時須要擊打他們. 我們的天父知道什麼才是對祂的兒女是最好的. 神擊打雅各, 卻也應許雅各得勝, 並祝福雅各. 為了記念這一次的與 神相遇, 雅各將那地命名為毘努伊勒. 毘努伊勒是希伯來文פְּנִיאֵל的中文音譯, פְּנִיאֵל是兩個希伯來文字פְּנֵי "臉" 和 אֵל "神"的複合字, 意思是 "神的面". 雅各說"因為我面對面見了 神, 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創世記32:30) (註: 中文和合本的"意思說", 在希伯來原文裡是כִּי"因為")

最後, 在雅各和以掃相會的時候, 從以掃的態度 "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 (創世記33:4) 可以看出, 他早就原諒了雅各, 不再記較雅各先前向他所行的惡. 以掃帶領四百人去迎接雅各, 大概是他一貫的作風.  我們可以想像, 當雅各得到以掃的接納與原諒時, 他的內心是多麼的釋放! 雅各照著 神的心意去面對以掃, 在面對以掃的時候, 他彷彿又見到了 神. 雅各說, "因為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 神的面、並且你容納了我。" (創世記33:10) 神照著雅各先前的話 "我面對面見了 神, 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給他成就了. 雅各見了以掃, 他的性命仍得保全.

神對雅各說, "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 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 (創世記32:28) 當雅各照著 神的心意而行, 神的確使他得勝了. 然而雅各勝過的既不是 神也不是人. 雅各勝過的, 其實是他自己, 是他的老我. 同樣地, 在我們人生的關鍵時刻, 神要遇見我們, 觸摸我們的生命. 神也要與我們較力, 使我們在生命中能作真正的得勝者.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登山寶訓解析 (4) 律法的精義 - 彌賽亞對十誡的解釋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3) 律法的成全 - 彌賽亞的職事一文)

馬太福音5:21~30 是主耶穌對於十誡的第六和第七條誡命的解釋. 雖然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只明確提到這兩條誡命, 然而根據猶太拉比的解經原則 - "部分代表全體", 主耶穌實質上解釋了整個十誡. 主耶穌在這裡所啟示的屬靈的原則, 可以用來解釋十誡的其他誡命.

十誡是 神在西乃山向以色列全會眾所說的話 (出埃及記20:1~17), 是 神一切誡命的基礎. "十誡" (出埃及記34:28) 在希伯來原文是עֲשֶׂרֶת הַדְּבָרִים, 意思是"十句話". 十誡其實是 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十句話.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不同於後來外邦基督徒的分類), 神的第一句話 (第一條"誡命") 是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埃及記20:2). 這句話又是十誡其他誡命的基礎. 神的子民要遵守 神的誡命, 是因為耶和華 神是他們的 神, 同時也因為 神關懷祂的子民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 以及 神的大能的拯救 (將以色列人從為奴之家領出來). 而"耶和華是祂的子民的 神", 同樣也是最大的誡命的前提.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4~5)

針對十誡的第六誡 "不可殺人" (希伯來文לֹא תִּרְצָח直譯 "不可謀殺", 出埃及記20:13), 主耶穌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1) 請注意主耶穌並不是說"經上記著說", 而是"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 這是一個微小但重要的區別. 每當主耶穌說"經上記著說", 主耶穌指的昰律法 (摩西五經); 而當主耶穌說"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 或 "你們聽見有話說" 或是 "又有話說", 主耶穌指的是口傳律法 (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因此,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不是要修改律法, 而是要針對口傳律法對於律法的解釋, 提出祂身為彌賽亞的權威的解釋 "只是我告訴你們..." (馬太福音5:22)

主耶穌解釋"不可殺人"的誡命的精義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註: "懷怒"更符合希臘原文ὀργιζόμενος的意思), 僅僅不去殺人是不夠的, 主耶穌要我們不向人懷怒, 不去憎恨人. 這條誡命要求的不只是外在的行為而已, 更包括了我們內在的心思意念.主耶穌要我們從心裡消弭殺人的最初的動機. 我們會預謀殺人, 常常是我們對人心懷怒氣, 心中充滿憎恨的結果. 就算我們沒有真的動手殺人, 只要我們心中有憎恨人的惡念, 在 神的眼中我們就已經算是殺人了.

主耶穌接著繼續描述向人懷怒的人,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馬太福音5:22) "拉加"是亞蘭文רֵיקָה 的中文音譯, 意思是"一無是處", "魔利"是希臘文μωρέ的中文音譯, 意思是"笨蛋". 辱罵人往往是心中懷怒的外在表現.

由於向人懷怒在 神眼中是如此嚴重, 是與殺人同等的罪, 主耶穌也同時要求那些得罪人的人, 要盡力與被得罪的人和好.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得罪人以至人懷怒, 事實上比懷怒的罪還嚴重. 主耶穌說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 (馬可福音9:42) 主耶穌的教導是平衡而全面的.

而針對十誡的第七誡 "不可姦淫" (出埃及記20:14), 主耶穌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5:27~28) 主耶穌同樣指出, "不可姦淫"的誡命的精義, 不單指外在的行為, 也同時包括人的內在的心思.

因此, 主耶穌身為彌賽亞, 在這裡對於十誡的第六條和第七條誡命所作出的權威性的解釋, 讓我們看見整個十誡, 乃至律法的精義, 是包括了外面的行為和內在的心靈兩個層面. 外面的行為是最起碼的要求, 內在的心思意念更是 神所看重的. 從這個意義來說, 律法乃是屬靈的. 而律法的標準, 是行為與心思意念的善良純全.

一方面, 我們遵守誡命, 需要發自內心的遵守, 而不是只有外面的順服. 另一方面, 就像主耶穌所說,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馬可福音7:21~23) 我們沒有辦法達到律法的標準 - 內心完全的純全善良, 所以我們也不可能靠遵行律法進入 神國. 誠如使徒保羅所說,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3:20)

在登山寶訓裡, 主耶穌先是宣告了天國 (神國) 的來臨的好消息, 以及祂就是彌賽亞, 是天國的主. 接著卻讓人看見律法的崇高的標準, 粉碎了任何人想要靠自己的努力進入天國的妄想. 因而, 任何人想要進天國, 惟一的指望就是倚靠主耶穌. 使徒彼得說: "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約翰福音6:68)

誠然, 我們是完全靠著主耶穌的恩典才能進入 神國. 但這並不是說, 律法只有叫人知罪, 引領人向基督的作用而已. 對於信主的人, 律法不再有定罪的作用, 然而律法依然是 神給祂的子民的神聖的教導, 是我們過聖潔生活的指南.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最後, 勉勵我們遵行律法,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馬太福音7:24~25) 當我們遵行律法, 我們就要像使徒約翰所說,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一書1:7)


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這地方何等可畏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tzei "他出去", 創世記 Genesis 28:10~32:3 的讀經心得)

創世記28:10~22記錄雅各為了逃避他的哥哥以掃, 從別是巴往哈蘭的路上, 夜間在伯特利作的夢. 夢中 神向他顯現, 神應許雅各要將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 並且他的後裔必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同時 神應許與他同在, 並保守他平安回到迦南地.

但雅各的反應是什麼呢? 是不是因著 神的又大又寶貴的應許, 感到非常的喜樂與平安? 聖經告訴我們不是這樣. 雅各感到懼怕. 他說, "這地方何等可畏!" (創世記28:17) 因此他將那地命名為伯特利. 伯特利是希伯來文בֵּית־אֵל 的中文音譯. בֵּית的意思是"家, 房子", 而אֵל的意思是"神". 這兩個字合起來, 意思就是"神的家". (中文和合本譯作"神的殿") 對雅各而言, 神的家其實是一個極其可畏的地方.

為什麼 神的家是一個可畏的地方呢? 因為 神的家乃是 神所在的地方, 而 神是大而可畏的 神. 當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 神和 神的榮光時, 他說, "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以賽亞書6:5) 當西門彼得看見主耶穌行的神蹟, 顯出 神的榮耀, 他"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路加福音5:8) 凡有血氣的, 沒有一人能在 神面前站立得住. 敬畏 神, 是當我們真正遇見 神的時候, 自然而然會有的反應, 也是我們向 神應有的態度, 如箴言1:7所說,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

從前, 雅各只是從他父親以撒那裡聽說關於 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 作為次子的雅各, 渴望得到這樣的福分, 到了一個地步, 他甚至用欺騙的手段奪取了以掃長子的名分和祝福. 雖然雅各一直渴望得著 神的賜福, 但是等到他真的遇見 神, 雅各感到非常的懼怕. 對 神感到敬畏, 是雅各當時的心態.

在這樣的背景下, 創世記28:20~21的經文 "雅各許願、說、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 神", 就顯得有些令人難解了. 雅各似乎在這裡說, 如果 神真的實現了祂的應許, 他才將 神作為他的 神. 說這樣話的雅各, 不太像是對 神心存敬畏的樣子. 難道除了耶和華以外, 雅各還有其他的神祇可以選擇嗎?

其實, 在"我就以耶和華為我的 神"這句背後的希伯來原文וְהָיָה יְהוָה לִי לֵאלֹהִים, 有另一個同樣可能的翻譯: "而且 耶和華作我的 神". 如此一來, 創世記28:20~22可翻譯為"雅各許願、說、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而且 耶和華(願意)作我的 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就必作 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 (註: 加上"願意"是為了中文翻譯的通順, 讓意思更加清楚) 就希伯來文的文法而言, 兩種翻譯都是可行的. 但是後者的翻譯似乎更合理些, 更為合乎聖經的上下文. (可惜大多數的聖經英譯本與中譯本, 都是採用前者的翻譯. 只有Complete Jewish Bible (不是David Stern的版本) 是使用這樣的翻譯 "And if I return in peace to my father's house, and the Lord will be my God; Then this stone, which I have placed as a monument, shall be a house of God, and everything that You give me, I will surely tithe to You." (創世記28:21~22, CJB)

雅各在這裡, 並不是自高自大, 認為可以用"將耶和華作為他的 神"這件事當成籌碼, 來換取 神的應許. 剛好相反, 當雅各說"而且 耶和華(願意)作我的 神"時, 這是他向 神許願的一部分. 雅各前面的許願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 基本上是重複 神在雅各的夢中向他作的應許. 請求 神作他的 神, 是雅各額外的許願.

不像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 祂對亞伯拉罕說, "要作和你後裔的 神" (創世記17:7), 當 神向雅各顯現的時候, 神說 "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 神、也是以撒的 神" (創世記28:13) 雖然 神基本上對雅各重複了祂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福, 但 神並沒有明說, 祂要作雅各的 神.

雅各之前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得到長子的名分與祝福, 但當他在夢中遇見 神時, 他意識到 神是如此的大而可畏, 而他自己又是如何的卑微不堪. 雅各對 神的敬畏, 使他意識到與 神有一個個人的關係, 其實勝過 神所有的祝福. 他也注意到 神自稱是亞伯拉罕的 神, 是以撒的 神. 因此, 雅各把"而且 耶和華(願意)作我的 神", 放在許願的最後頭. "耶和華作我的 神"是雅各自覺不配, 他的卑微的請求.

敬畏 神, 一方面使人遠離惡事 (約伯記1:1), 同時也將人放在一個對的地位上. 對 神的敬畏, 使人不至於用錯誤的態度來到 神面前, 只是為自己求取福分 (不管是物質的或是屬靈的). 對 神真實的敬畏, 並不會讓人遠離 神, 反而讓人更加被 神吸引, 要得著這位賜福的 神. 不是因著 神的賜福, 而是 神祂自己. 神是無比慈愛的, 當我們以這樣的態度來到 神面前, 神絕不會不接納我們. 請聽 神後來是如何回應雅各的請求. 神對摩西說: "我是你父親的 神、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出埃及記3:6)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天國? 神國?

首先, 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你認為福音是什麼呢? 是不是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三日後復活, 而所有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 死後可以進天國 (或天堂) 和 神永遠在一起? 當然, 這樣的答案是不錯的. 福音對我們來說, 的確是一個大好的消息, 我們藉著 神的恩典可以得著永生.

然而, 聖經裏面所啟示的福音, 有更豐富的意義. 我們來看看福音書裡兩處提到"福音"的經文. 馬可福音1:14~15,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 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馬太福音4:17,23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

在這兩處經文裡, 馬可福音提到"神(的)國". 而馬太福音提到的則是"天國". 天國和神國代表一樣的意思嗎? 還是它們有不一樣的意義? 要解答這個問題, 我們首先得了解福音書作者在寫作時所針對的特定對象. (當然福音書和聖經的其他書卷一樣, 還是具有普世性的) 馬太福音的直接讀者是猶太人, 這一點從馬太福音特別著重聖經預言的應驗可以看出. 而馬可福音的直接讀者則比較可能是外邦人.

按照猶太人的傳統, 他們對 神的敬畏常常表現在他們不直接稱 神的名. 在出埃及記3:15, 神啟示祂的聖名為יהוה (中文和合本翻為"耶和華) 而猶太人為了表示對 神的尊敬, 每當他們讀經時遇到 神的聖名יהוה時, 他們會改稱 אֲדֹנָי (意思是"主"或"我主", 英文音譯為Adonai, 中文音譯為"阿都乃") 類似地, 當猶太人提到"神國"時, 他們往往改稱為"天國", 以表示對 神的敬畏. 用"天"來代表"神"的例子, 可參考但以理書4:26 "守望者既吩咐存留樹墩、等你知道諸天掌權、以後你的國必定歸你." 這裡的"諸天掌權"即意味著"神掌權". 既然馬太福音是為猶太讀者而寫, 使徒馬太按照猶太人的習慣用"天國"來代表"神國". 因此, "天國"事實上就是"神國"的意思.

那麼, 什麼是"神國"呢? 聖經所說的 神國, 代表 神完全的掌權, 包括時間和空間兩方面. 從時間上來說, 當主耶穌說: "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 (馬可福音1:15) 代表 神完全掌權的時候要來臨了. 如今, 神國已經開始了, 神國成形在 神的子民心裡. 主耶穌說 "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路加福音17:21) 然而 神國的完全實現, 要等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保羅說: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羅馬書8:22~23)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以弗所書1:10)

從空間上說, 神國並不是指一個特定的地方, 神國實在是指 神的同在, 是一個屬靈的國度. 主耶穌說: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約翰福音18:36) 要進入 神國 - 這個屬靈的國度, 不管是馬可福音或是馬太福音, 都告訴我們要"悔改". "悔改"在希伯來文裡是תְשׁוּבָה. 它的動詞字根是שׁוב, 有"轉向, 回轉"的意思. 悔改一方面是離棄罪惡, 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轉向 神. 主耶穌的希伯來名字是יֵשׁוּעַ, 意思是"救恩" (salvation). 當我們悔改認罪轉向 神, 我們就得著耶穌, 我們就得著救恩. 神要照著祂所應許的,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歌羅西書1:13)

因此, 聖經所說的福音是什麼呢? 福音就是 神完全掌權的日子近了, 神要在天上地上完完全全地掌權. 魔鬼撒但將會受到審判. 整個受造將重新恢復為 神永遠的國度. 同時, 神呼召人類悔改, 並藉著 祂的愛子主耶穌基督與 神和好. 雖然福音對我們來說, 也的確是"人"的福音 - 關乎萬民的大好的信息, 但福音實在是" 神的福音" (馬可福音1:14), 是 神對整個受造的完全的恢復. 盼望我們在思想福音, 傳講福音的時候, 能將焦點轉向 神, 並歸榮耀給 神.

啟示錄19:16~17描述 神的完全掌權的日子, "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 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 哈利路亞是中文的音譯, 在希伯來原文是兩個字הַלְלוּ־יָהּ. 其中הַלְלוּ "哈利路"的意思是"你們要讚美", יָהּ "亞"是 神的聖名יהוה的前半, 也是聖經中 神的名字之一 (中文和合本同樣翻作"耶和華") 所以"哈利路亞"就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 讓我們讚美耶和華, 將榮耀歸給祂, 因為 祂要作王, 直到永永遠遠.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自從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以色列以後, 文士以斯拉將律法書 - 摩西五經分成54個"部分" (פָּרָשָׁה, portion, 意思是"部分") 每個安息日, 猶太人在會堂裡誦讀或吟唱一至二個部分, 如此他們一年可以讀完摩西五經一遍. 而每一個部分, 又被分為七段"上行" (עֲלִיָּה, going-up) 和最後的"結論" (מַפְטִיר, conclusion, 意思是"結論"). 而之所以稱為"上行", 是表示讀經者要走上講台, 上行至 神的話語所在.

除了律法書的部分外, 猶太人也會誦讀相關的先知書的經文, 特稱為"離別" (הַפְטָרָה, leaving), 象徵讀完 神的話語之後的依依不捨之情. 在路加福音4:16~21, 記錄了主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讀以賽亞書的事. 主耶穌讀的正是"離別"的部分. 除此之外, 今日彌賽亞信仰 (Messianic Judaism) 的猶太人會堂裡, 也會誦讀相關的新約經文.

傳統上, 只有猶太的成年男人才能上講台讀聖經 (今日也包括女人). 一個猶太男孩在12或13歲行成年禮 (בַּר מִצְוָה, son of commandment, 意思是"誡命之子") 後就算是成年人, 有資格上台讀聖經. 而猶太男孩第一次上台讀聖經正是在他的成年禮的時候, 所讀的摩西五經的經文乃是根據他的出生那年的那一個特定的星期來決定, 因此對於一個猶太男孩來說, 他的"成年禮經文"對他有其特殊的意義.

這個星期的律法書的部分是"後代" תּוֹלְדֹת (創世記25:19~28:9). תּוֹלְדֹת (generations, descendants) 的意思是"後代, 世代". 這個名稱出自創世記25: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為什麼我要特別提這些事呢? 因為這個星期的律法書的部分"後代", 正是我的"成年禮經文". 我出生的那年的生日所在的星期, 在安息日所讀的律法書的部分就是"後代". 而我也將在這個安息日, 上台讀律法書的第一段"上行" (創世記25:19~26:5). 雖然我是外邦基督徒, 但是我所參與的這個彌賽亞信徒的會堂, 他們相信在主耶穌裡, 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 都"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因此他們不但允許外邦人, 甚至鼓勵外邦人上台讀律法書.

使徒行傳15:21 "...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誦讀律法書是文士以斯拉流傳下來的古老傳統, 新約時代如此, 直到今日也不例外. 我為了能遵循這個傳統, 上台讀律法書而感謝 神.

同時我也要向 神大大感恩, 為著我所參與的外邦基督教會和彌賽亞信徒的會堂的牧師, 拉比, 和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他們雖然知道我的家庭同時參與兩邊的聚會, 但是他們都還是抱著寬容和鼓勵的態度, 向我們表現主裡的愛. 牧師夫婦甚至還在我第一次上台讀律法的時候到會堂來觀禮. 對於這些, 我和我的家庭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並將一切的榮耀歸與 神.


      我第一次讀律法書的照片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律法, 法律和律法主義

在這篇文章中, 我想要討論一下什麼是律法, 律法和現代法律的差別, 以及遵守律法是否等同於律法主義等問題. 坦白說, 我感覺自己還是一個聖經的初學者, 不大有資格談論這樣的問題. 我所能分享的, 僅僅是從我接觸彌賽亞信仰 (Messianic Judaism) 並開始尋求基督信仰的根源以來, 這三年當中的一些體會.

首先, 什麼是律法呢? 律法指的是聖經的前五本書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 申命記) ,通稱為摩西五經, 又稱為律法書, 或簡稱律法. (註:拉比猶太教稱摩西五經為"書寫律法", 有別於"口傳律法" - 歷代拉比對聖經的註釋. 拉比猶太教統稱"書寫律法"和"口傳律法"為"律法".本文的討論將律法視為摩西五經)

"律法"一詞的希伯來文是תּוֹרָה, 意思是"教導, 指示, 訓誨". 在希伯來文裡, תּוֹרָה其實沒有"律法"或"法律"的意思. תּוֹרָה 是從動詞字根ירה衍生出來的. ירה 表示"射箭, 投擲"的意思. 當射箭的時候, 我們需要"瞄準, 指向"目標, 引申有"指示"的含意. 因此, "律法"實質上指的是 神對人的教導, 指示和訓誨. 對基督徒而言, "律法"是天父對祂的兒女的教導.

另一方面, "罪"的希伯來文是חַטָּאת. 而חַטָּאת的動詞字根是חטא, 意思是"沒射中目標", 引申為"犯罪"的意思. 當人沒有按照 神的教導, 指示, 和訓誨來生活時, 人就犯了罪. 犯罪意味著人沒有達到 神的要求.

那麼為什麼תּוֹרָה後來會被稱作"律法"呢? 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七十士譯本 (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 將תּוֹרָה翻譯為νόμος (法律, 原則), 而不是διδαχή (教導). 而新約聖經也沿用相同的希臘文字彙. 當然我不是說七十士譯本或新約聖經的作者錯了(God forbid if I say so.), 而是從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 很難找到完美的相應的詞彙.

在希臘人的觀念裡, 違反教導可能算不了什麼, 但是違反法律可是一件大事. 另一方面, תּוֹרָה 既然是 神的教導, 而 神又是天地的主, 神的教導自然有神聖的權威, 因此νόμος 是在希臘文裡最能表達 תּוֹרָה 所隱含神聖性與權威性的字彙 (雖然兩者還是有很大的差別), 導致以後תּוֹרָה 被翻譯為"律法". (註: 為了方便討論, 本文以後還是稱תּוֹרָה 為律法)

然而, 律法 (תּוֹרָה) 和我們所認知的法律有本質上的不同. 首先, 法律基本上是條文式的, 窮舉性的. 我們翻開任何一本法律, 我們看見的是一條一條的法律條文. 法官在審判的時候, 只能在法律條文規範的範圍內判決. 若法律有漏洞, 就算犯人十惡不赦, 法官也愛莫能助.

律法不是法律. 當我們打開律法書 - 摩西五經時, 我們看到的大部分是敘事, 只有一小部分是法律條文的形式. 神是使用整個摩西五經來教導祂的百姓, 而不僅僅是定下一些法律條文而已. 律法書的敘事加上"法律條文", 才構成完整的 神的教導. 而就算是律法裡的"法律條文", 也與我們今日所認知的法律條文大大不同.

律法書裡的"法律條文", 希伯來文是מִצְוָה, 意思是誡命 (commandment). 神的誡命是 神對人的明確的旨意. 誡命可大致區分為מִשְׁפָּט (典章 judgment) 與 חֻקָּה(律例 statue). 典章是那些有明顯的屬靈的或道德性理由的誡命, 如不可殺人. 律例則是那些沒有明顯理由的誡命, 如製作除污穢的水的條例. 根據猶太拉比的整理, 摩西五經包含613條誡命.

誡命是有階層的. 若用金字塔來表示 (原諒我用這個比喻), 金字塔越上層的誡命越是一般性的, 原則性的, 而越下層的誡命則是越特殊的, 例舉性的. 金字塔最上層的誡命就是所謂的"最大的誡命". 主耶穌告訴我們什麼是最大的誡命,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37~40)

在愛 神和愛人兩條誡命以下, 神在西乃山所頒布的十誡 (出埃及記20:1~17) 也是屬於一般性的誡命. 十誡的前四條誡命包括在盡心盡力愛 神這條誡命之下, 而十誡的後六條誡命則是包括在愛人如己的誡命裡.

在十誡以下, 其餘的601條誡命則是 神針對以色列當時的需要所特別給予的具體的指示. 這些誡命一方面是例舉性的. 當士師審判的時候, 就算律法沒有明文規定, 他們仍然可以根據已有的誡命的精神加以延伸, 來處理不同的案件. 而這也是為什麼區區613條誡命就足以應付以色列的一切需要. 另一方面, 這些誡命是時代性的. 當時代變了, 環境變了, 有些誡命可能需要因時制宜, 因地制宜. 當然, 誡命的更動還是必須符合誡命本身的精神. (更確切的說, 是如何具體遵行誡命的方式會改變, 但誡命和律法是不變的) 例如,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 利未人負責會幕和聖物的搬運. 當以色列人進迦南後, 利未人不再需要常常搬運會幕. 鑒於利未人的職責是幫助祭司事奉 神, 大衛王後來重新分派利未人在聖所的服事. (歷代志上23)

關於誡命的時代性, 塔木德(Talmud, 口傳律法的結集成書)裡有一個有趣的故事. 在天堂裡, 摩西有一天向 神請求, 讓他下到地上去聽拉比阿齊瓦 (רבי עקיבא, Rabbi Akiva, 第二世紀猶太教的偉大拉比) 的講課. 神答應了摩西. 摩西坐在教室的最後面, 聽拉比阿齊瓦講解一條"應該是"基於摩西五經的律法, 但是摩西一點也聽不明白. 摩西的心涼了一大半. 當拉比阿齊瓦講課完畢, 他的學生們質問他: "你的根據是什麼?" 拉比阿齊瓦回答: "這是摩西在西乃山上口傳下來的律法" 摩西聽了就放心了. (b.Menah. 29b)

摩西怎麼可能放心呢? 拉比阿齊瓦的所謂的"摩西的口傳律法"不可能是真的, 因為摩西甚至聽不懂他到底在說什麼. 摩西會放心是因為他明白到拉比阿齊瓦是應用律法的原則到阿齊瓦的那個世代所面臨的問題. 律法或誡命的精神還是一致的. 不管其他具體的誡命, 或是具體遵行誡命的方式如何演變, 原則性的誡命, 諸如愛 神愛人總是不變的. 神的誡命是活的, 有生命的.

當然, 這也不是說具體遵行誡命的方式就可以常常改來改去的. 猶太人尊重並盡力遵行 神的誡命. 當外在環境改變, 使他們無法遵行時, 他們才會考慮如何加以變通, 而仍能保持誡命原有的精神. 相對於猶太人, 外邦基督徒的態度卻往往是將焦點放在那些在今日窒礙難行的誡命上, 然後宣稱所有的律法都是過時的, 或是說既然有些誡命無法遵守, 其他的誡命也都用不著守了, 反正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說這話的人昰誤解了雅各.

除了有階層性外, 誡命還有輕重之分.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訓門徒說,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另一次,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福音23:23) 在這兩次的說話中, 主耶穌一方面強調要著重遵行那些更重要的誡命, 另一方面他也勉勵不要忽略那些似乎微不足道的誡命.

如果說誡命是 神對人的直接明顯的旨意, 那麼律法書裡的占了大部分的敘事, 則是間接地表達了 神對人的心意. 敘事有時提供了誡命的背景, 有時提供了遵行或違反誡命的實例. 敘事和誡命互相補充, 形成完整的律法. 律法是 神對人的教導, 律法啟示了 神對人的心意.

然而, 遵守律法或誡命的目的是什麼呢? 遵行律法的目的是讓我們能更親近 神. 如果將律法本身當成目的, 就形成了律法主義. 律法主義者的特徵往往是把律法過度條文化, 然後因著自己能遵守這些條文而沾沾自喜. 將律法條文化本身不見得是一件壞事, 只要我們不要自滿, 並常常自我提醒回溯到律法背後 神的心意. 條文化的律法, 讓人能更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具體遵行律法. 另一方面, 律法條文化的確有讓人陷入律法主義的危險.

關於律法和律法主義, 請聽一個猶太拉比的比喻 (midrash). 有一天 神想要知道哪些祂的僕人是出於懼怕來服事祂, 哪些祂的僕人是出於愛來服事祂. 神想了一個辦法. 他把這些僕人安置在一個鎖著的房間裡, 門上有一個小孔可以看到外面. 那些出於懼怕服事 神的僕人說, 如果 神要我們出去, 祂就不會造這樣一個房間還把我們安置在這裡. 但那些出於愛服事 神的僕人說, 我們要出去與我們的主相會. 因此那些愛 神的僕人就拼命減肥, 以致他們能從那門上的小孔出去. (Tana Debi Eliyahu, Ish-Shalom Edition p.82) 在這個比喻中, 房間代表律法. 比喻的目的是要說明愛 神本身要遠比遵行律法重要得多. 的確, 盡心盡力愛 神本身就是最大的誡命.

另一方面, 遵行律法並不等同於律法主義. 使徒行傳有一段描述耶路撒冷教會興旺的景象, "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 神、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 (使徒行傳21:20) 這裡的耶路撒冷教會, 是包括使徒和長老在內的初代教會. 我們總不成說主耶穌的使徒是律法主義者吧. 再看看他們要澄清耶路撒冷眾人對保羅的誤會, 勸保羅的話, "...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 (使徒行傳21:24) 如果使徒保羅本人都遵行律法, 難道保羅也是律法主義者? 那些初代教會的基督徒, 他們信主之後, 反而越發覺律法的美麗, 而甘心樂意遵行律法, 活出"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馬太福音5:20)

律法是 神給人的禮物, 是 神對人的神聖教導. 律法的目的是把人帶到 神面前 (叫人認識 神, 並叫人知罪). 遵行律法也幫助我們持續與 神同行. 律法本身不是目的, 若是將律法視為目的, 想要靠遵行律法的功勞到 神面前, 就成了律法主義. 但另一個極端則是廢棄律法. 請聽使徒約翰的責備,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但願我們都能學習初代教會的基督徒, 重新發掘律法 - 天父對祂的兒女的教導的美麗, 就像詩人所說,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 (詩篇1:2) 誠心遵守律法, 天天與主同行.


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 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Chayei Sarah "撒拉的生命", 創世記 Genesis 23:1~25:18 的讀經心得)

創世記23章記錄了撒拉的死與埋葬. 當亞伯拉罕摯愛的妻子撒拉死在希伯崙時, "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創世記23:2) 撒拉的原名是撒萊, 希伯來文是שָׂרַי, 意思是"我的公主". 這個名字大概是他拉為他可愛的女兒特別取的名字. 但是 神將撒萊改名為撒拉. 撒拉的希伯來文是שָׂרָה, 意思是"公主". 撒拉不再只是一個父親的"公主". 神應許撒拉要成為真正的公主, 撒拉要作"多國之母" (創世記17:16)

然而, 當"多國之母" - 撒拉死時, 神的應許卻還是遙遙無期. 亞伯拉罕並沒有得著應許之地. 當時亞伯拉罕在迦南連一塊地也沒有. 亞伯拉罕的後裔也並沒有多如"海邊的沙". 惟一的後裔就是以撒一人而已. 想想看當時的人會如何看待亞伯拉罕呢? 是將他看作信心的偉人, 還是一個傻子, 或瘋子呢? 亞伯拉罕要如何安排撒拉的埋葬呢?

對於希伯來人來說, 給死人一個合適的埋葬是至關重要的. 不僅是對親人如此, 甚至對外人也不例外. 在今日的以色列, 如果有外來的旅客不幸死在耶路撒冷, 有專門的機構免費負責一切安葬事宜, 他們甚至會將旅客安葬在橄欖山上 (很多猶太人和基督徒都希望被葬在橄欖山, 因為那是聖經預言彌賽亞降臨的地方). 對猶太人來說, 能給人一個合適的埋葬是一個榮譽. 猶太人不發死人財.

對於亞伯拉罕來說, 給撒拉一個合適的埋葬也是至關重要的. 而從人之常情來看, 最合理的選擇就是將撒拉的遺體帶回哈蘭, 他們的親族那裡. 撒拉可以和其他的家人葬在一處. 最起碼, 亞伯拉罕可以確保撒拉有一塊合適的墓地.

可是, 亞伯拉罕如何選擇呢? 他選擇將撒拉安葬在迦南地. 亞伯拉罕相信, 既然 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 將來有一天他的後裔必定會真正得著這地為業. 而如果迦南地將是他們的產業, 將撒拉葬在迦南地, 對亞伯拉罕來說就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問題來了. 亞伯拉罕在迦南地並沒有任何產業, 如果將撒拉安葬在迦南人的墳地, 亞伯拉罕無法確保以後撒拉的墳墓不會被人破壞. 怎麼辦呢? 亞伯拉罕只有設法向他們買地.

因著古代近東文化研究的成果, 我們現在更加瞭解亞伯拉罕向赫人買地的經過. 首先, 赫人可能並不真的將亞伯拉罕視為"一位尊大的王子" (創世記23:6) 當時的商業交易, 基本上都是在一個表面上極度客氣的環境下進行, 交易過程中, 雙方需要知道對方的話裡的弦外之音. 以下是對於亞伯拉罕向赫人買地的對話的"還原":

赫人: "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 (創世記23:6) 赫人事實上表示他們不想賣地給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 "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他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創世記23:8~9) 亞伯拉罕表達希望購買以弗崙的麥比拉洞的意願. 亞伯拉罕大概認識以弗崙, 知道他是少數有可能賣地給他的人.

以弗崙: "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 (創世記23:11) 以弗崙事實上表示亞伯拉罕如果想買麥比拉洞的話, 他必須連他的田也一起購買. 以弗崙可能想大賺一筆.

亞伯拉罕: "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 (創世記23:13) 亞伯拉罕同意購買麥比拉洞和田地.

以弗崙: "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罷。" (創世記23:15) 以弗崙開價四百舍客勒銀子.

四百舍客勒銀子在當時應該是一個高到不合理的數字. 當大衛王向亞勞拿購買他的禾場時, 禾場的價值也不過是五十舍客勒銀子而已. (撒母耳記下24:24) 而亞勞拿的禾場是很大的, 是以後所羅門王建造聖殿的地方. 以弗崙可能預期亞伯拉罕會討價還價, 所以一開始就先開一個天價. 但是亞伯拉罕並沒有還價. 他照著以弗崙所開的足價給他. 一方面亞伯拉罕愛撒拉, 他不願意在撒拉的墳地上計較. 另一方面, 亞伯拉罕要確保他能夠在沒有任何爭議的情況下為撒拉得著一塊墳地.

於是, 希伯崙的麥比拉洞, 就成了亞伯拉罕安葬撒拉的墳地. 而不只是撒拉, 連亞伯拉罕他自己, 和以後的以撒, 利百加, 雅各和利亞也都埋葬在那裡. 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的第一塊產業, 是用他自己的錢買的一塊墳地. 亞伯拉罕買地的舉動, 是他對 神的信心的宣告. 希伯來書說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豫備了一座城。" (希伯來書11:13~14, 16)

很奇妙地, 雖然以色列地歷經多次的戰亂, 希伯崙的麥比拉洞卻被完整地保存了下來. 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的信心的見證, 直到如今仍然對世人說話. 麥比拉洞是埋葬死人的地方, 但是亞伯拉罕所相信的 神, 是使無變有, 使死人復活的 神. 就像當日 神對先知以西結說: "所以你要發豫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 (以西結書37:12) 亡國兩千年後, 以色列在1948年奇蹟似的復國, 是 神正在逐步實現祂的應許. 而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祂要帶來以色列全然的復興. (使徒行傳1:6~7) 那時"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11:26)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登山寶訓解析 (3) 律法的成全 - 彌賽亞的職事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2) 鹽與光 - 天國子民的呼召一文)

在登山寶訓的開頭, 主耶穌宣告了祂的彌賽亞的身分 (馬太福音5:11~12), 主耶穌在這裡接著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17~20)

新約時代 (第一世紀) 前後的猶太人普遍相信, 當彌賽亞來臨的時候, 祂會帶來律法的真義. 當時的猶太人用"來世的律法"來比喻律法的真義. 拉比文獻裡有這樣一段記載,  "拉比希西家, 根據西弗地之子, 拉比西門的名如此說, 你在今世所學的律法, 若和來世的律法相比, 就像是虛空一般. 因為在今世, 人學了律法會忘記. 但是在來世, 人卻不會忘記, 如經上記著說,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 寫在他們心上" (Eccles. Rabba 11.1)

猶太人相信, 唯有彌賽亞才有解釋律法的最終權威. 而這也是撒瑪利亞婦人說: "知道彌賽亞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 (約翰福音4:25) 這裡的"一切的事", 代表 神一切所吩咐彌賽亞的, 包括律法的真義. 而登山寶訓的主要部分, 正是主耶穌對於律法的權威性的解釋.

然而, 在開始解釋律法以前, 主耶穌特別強調: "莫想我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 主耶穌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成全律法, 這是彌賽亞的職事之一.

主耶穌在這裡明明的說, 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 主耶穌接著補充: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主耶穌不只沒有廢掉律法, 祂甚至還強調律法的一絲一毫都不能更動, 都要成全. 所有認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恩已經廢掉律法的解釋都是錯誤的 (廢掉的其實是律法的咒詛). 這些錯誤往往源自因為錯誤的神學觀導致對於保羅書信的曲解. 可是, 使徒保羅怎樣說呢? 他說,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任何對保羅書信的解釋都不能和主耶穌的登山寶訓這裡明確的教導矛盾, 不然就是有問題的.

當主耶穌說祂來是要成全律法時, "成全"這字的希臘文原文的動詞原型是πληρόω. 根據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Christian Literature (BDAG), πληρόω 大致上可解釋為 (1) 充滿 (make full; fill) (2) 完成, 結束 (complete, finish) (3) 成全, 實現 (fulfill).

另一方面,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對於πληρόω 有更為符合聖經的猶太背景的解釋: "to give the true or complete meaning to something" (對於一項事物給予其真實的/完整的意義). 的確, 主耶穌來為要成全律法, 祂來是要給我們律法的真義.

一種錯誤的解釋是將 πληρόω"成全"翻譯作"結束", 認為主耶穌"結束"或"終結"了律法. 這樣的解釋和聖經的上下文不合. 主耶穌不可能一方面說祂不是廢除律法, 一方面又說祂"結束"了律法 (實質上等同於廢除了律法).

"成全" fulfill 是比較合理的解釋, 而這也是中文和合本和一些比較好的英文譯本如KJV, NIV, ESV, NASB所採納的翻譯. 主耶穌"成全, 實現"了律法. 主耶穌身為彌賽亞, 祂不但帶來律法的真義, 祂自己也完全遵行律法, 成全了律法公義的要求.

然而, 另一種錯誤的觀點認為, 既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受死, 我們因此就不必死. 同樣地, 既然主耶穌成全了律法, 我們就用不著遵行律法. 這樣的論點是說不通的. (照這樣的邏輯, 主耶穌既然替我們復活了, 那我們也就不用復活了)

請看以下這個比喻: 一位慈愛的父親和他的獨生兒子住在一個富裕的家庭裡. 父親愛兒子, 將所有的產業都交給他. 父親也非常地敬虔, 他定下家規並教導兒子遵守. 兒子愛父親, 並且完全遵守父親所定下的家規. 另一方面, 父親也非常地慷慨. 他歡迎所有人住進他們的家, 與他們共享他們的一切豐富, 條件是要遵守他們家裡的家規. 然而, 在他們所住的城裡, 人們都是地痞流氓, 沒有人有資格住進他們家.

有一天, 這個兒子出去, 看見街上的人, 他就憐憫他們, 帶他們回家. 兒子向父親請求, 讓這些人住在家裡, 並給他們兒子的名分. 他們所有違反家規的地方, 兒子都願意一力承擔. 父親因為愛兒子, 答應了兒子的請求. 請問, 這些因著兒子的憐憫住進家裡的人, 是否也應該學習兒子的樣式, 盡力遵守家規, (縱然他們還是有時候會違反家規), 還是可以為所欲為, 反正這位父親的兒子會承擔一切的後果? 什麼樣的人是父親所喜悅的呢?

主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 (約翰福音14:12) 主耶穌教導我們律法的真義, 不僅僅是要我們明白而已, 明白以後還要去遵行. 主耶穌既然成全了律法, 我們也要照著主耶穌所啟示的律法的真義, 盡心盡力遵守律法, 活出 神的兒女應有的樣式.

(附記: 寫這篇文章的目的, 主要在於喚醒大家對於律法的重視. 律法並沒有被廢除, 也絕不是過時的. 我會再寫一些文章澄清律法到底是什麼, 以及我們要如何明白律法, 遵行律法的問題)



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

登山寶訓解析 (2) 鹽與光 - 天國子民的呼召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1) 八福 - 天國的宣言一文)

在宣告天國的來臨和祂就是彌賽亞之後, 主耶穌接著說: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13~16)

這裡的"你們"指的是誰呢? 理所當然是主耶穌說話的對象, 也就是祂的猶太人門徒. 馬太福音5:1~2: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登山寶訓的背景, 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當然主耶穌也是全人類的彌賽亞) 在以色列地的山上對著祂的猶太人門徒的講道.

為什麼要特別強調這一點呢? 因為這是正確解釋本段經文的關鍵. 首先, 中文和合本"世上的鹽"裡的"世上"不是一個很準確的翻譯. (大多數英文譯本也都有類似的問題). 在希臘文原文裡, γῆ可以翻譯為"地或全地" (earth) 或"地土" (land). 希伯來文裡, 相對應的字分別為אֲדָמָה和אֶרֶץ. 從上下文的關係以及門徒的猶太背景來看, 主耶穌在這裡說的應該是אֶרֶץ "地土"而非אֲדָמָה "全地".

中文和合本採用的大致上比較接近第一個意思, "世上的鹽"相當於"全地的鹽". 然而, "地土" אֶרֶץ 才是比較正確的翻譯. "世上的鹽" 其實是"地土的鹽". 翻譯為"世上的鹽"是忽略門徒的猶太背景的結果. 而這裡的地土, 並不是一般的地土. 當聖經裡面提到"地土"時, 通常指的是一塊特別的地土, 也就是應許之地 - 以色列. 那麼, "地土的鹽"是什麼意思呢? 

在聖經裡面, 鹽常是立約的記號, 代表永遠的約. 如民數記18: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即是不廢壞的意思〕。" 以及歷代志下13:5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曾立鹽約、〔鹽即是不廢壞的意思〕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麼。"

當主耶穌對祂的猶太人門徒說他們是מֶלַח הָאָרֶץ (意思是"地土的鹽", 主耶穌應該不會對祂的猶太門徒說希臘文)時, 那些猶太人門徒按照他們的聖經背景會是這樣去理解 "地土的鹽". 地土是指著以色列地. 鹽代表 神和以色列的約. 固然主耶穌的登山寶訓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 然而主耶穌直接說話的對象是祂的猶太人門徒. 當我們按著聖經當時的歷史背景和原文的上下文來解經, 才能真正"按照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摩太後書2:15), 然後我們才能將真理的道應用在我們當代的基督徒身上.

"地土的鹽", 就是 神和以色列立約的記號, 象徵以色列人"忠信的餘民". 當亞哈王的時候, 先知以利亞向 神抱怨, 但 神回答他說: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列王紀上19:18) 守約施慈愛的 神, 揀選那少數忠信的餘民, 作為祂和以色列家所立永約的記號. 只要還有忠信的餘民, 神和以色列所立的約就永不會斷絕. 同樣地, 主耶穌的猶太人門徒, 也是 神所揀選的忠信的餘民. 神永遠不會忘記, 也不會離棄祂的百姓.

"世上的光", 則是 神對以色列一貫的旨意, 要以色列成為外邦人的光, 宣揚 神的救恩. 以賽亞書49:6 提到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註: 以賽亞書49章一方面是彌賽亞的預言, 另一方面彌賽亞也是整個以色列的代表. 參以賽亞書49:3 "對我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榮耀。") 同樣地, 主耶穌要祂的猶太人門徒成為外邦人的光, 宣揚天國的福音. 如使徒行傳13:47 保羅說 "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 使徒保羅正是蒙召作"外邦人的使徒" (羅馬書11:13)

因此, 在登山寶訓裡, 主耶穌在宣告天國來臨之後, 接著告訴祂的猶太人門徒說, 他們作為天國的子民, 應該扮演的角色. 對於以色列來說, 他們是"地土的鹽", 是忠信的餘民, 是 神和以色列立約的記號. 對於外邦人而言, 他們是"世上的光", 是將天國的福音傳揚給外邦人的福音使者. "光"與"鹽", 是主耶穌對於那些猶太人門徒作為天國子民的呼召.

而不管是"光"或"鹽", 最重要的是要發揮應有的作用. "鹽若失了味" (馬太福音5:13), 就不能算是鹽了. 同樣地, "人點燈, 不放在斗底下" (馬太福音5:15) 放在斗底下的燈, 沒有任何作用, 也算不得是燈了. 而什麼是應有的作用呢? 從上下文來看, 這裡主耶穌指的是"好行為". 主耶穌說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16) 單單聽道或相信是沒有用的, 惟有行道, 才是真正將榮耀歸給 神. 主耶穌在開始解釋律法以前, 先提醒祂的門徒光是明白律法是不夠的, 更重要的是遵行律法.

最後, 我想分享一下我個人覺得這段經文對我們外邦基督徒的意義. 雖然我們不是"地土的鹽", 但是我們依然可以作"世上的光", 繼續將天國的福音傳揚給普世的人. 而傳揚福音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有好行為, 要持續發光在世人面前. 我們的好行為見證了我們真是主耶穌的門徒. 也才是真正榮耀 神. 這也正是主耶穌的大使命.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馬太福音28:19~20) 

(有關大使命, 請參考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一文)

普世的人, 包括了外邦人和猶太人. 不幸的是, 今天大多數的外邦教會, 不是對猶太人有敵意, 對他們諸多批評與嘲弄, 就是對猶太人漠不關心, 認為反正 神最終會讓以色列全家得救.然而, 就算猶太人真的有很多令人非議的地方, 難道當時使徒保羅他們所面對的外邦世界不是如此? 如果當時主耶穌的猶太人門徒對外邦人的態度都像目前的外邦教會對猶太人的態度的話, 福音還能傳到外邦嗎? 今天外邦基督徒的人數可能要大大減少了. 可能你我都沒有得救了.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使猶太人和外邦人 "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以弗所書2:14) 我們外邦基督徒卻又把牆築起來了.

我們外邦人得救, 固然是因為 神愛世人, 祂願意萬人得救, 而不願意一個人沉淪. 但我們蒙恩得救的外邦基督徒, 神有一個特別的託付, 就是要將天國的福音, 傳回給猶太人. 使徒保羅說,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麼.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羅馬書11:11) 神要使用我們, 讓猶太人蒙恩得救. 當日主耶穌要祂的猶太門徒作"外邦人的光", 今日主耶穌也要我們外邦基督徒作猶太人的光. 惟願我們外邦基督徒回轉, 藉著愛與關懷, 向猶太人多多伸出友誼的手, 來"激動他們發憤", 讓他們看見主耶穌真是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 以致他們能說: "奉主名來的, 是應當稱頌的" (馬太福音23:39) 而那也是主耶穌再來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