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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

食物律的目的 - 學習聖潔, 活出聖潔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喫的、乃是這些..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1~2, 44~45) 

利未記11章是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這並不是聖經惟一的食物律, 也不是最早的食物律. 聖經最早的食物律出現在創世之初, 神吩咐人類始祖說, "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9). 在 神原初的設計中, 人類原本是吃素的.

然而人因犯罪而墮落, 到了一個無可挽回的地步, 神不得不用洪水審判全地. 洪水以後, 神對挪亞一家頒布了新的食物律,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 (創世記9:3~4). 神吩咐洪水以後的人類說,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直到 神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與他們立下西乃之約, 揀選他們作祂的子民, 神這才頒布一套專門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記載於利未記11章. 神為以色列人設立食物律的目的是什麼呢? 目的是為了使他們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正如 神在利未記11章的結尾所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主耶穌是否廢掉了食物律?

到了新約時代, 主耶穌有沒有廢掉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呢? 沒有! 絕不可能! 因為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妥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妥拉)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說得很清楚, 祂並沒有廢掉妥拉, 甚至連妥拉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 並且若有任何人廢掉妥拉當中最小的一條誡命, 即使這人能夠得救,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馬太福音5:19).

既然如此, 主耶穌就不可能廢掉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不然祂就成了 "是而又非的" (哥林多後書1:18).

基督徒常常引用主耶穌對以色列人說的話,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來證明祂廢掉了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這是罔顧馬可福音7章上下文的斷章取義式的解經. 馬可福音7章的重心, 其實是在於飯前要不要洗手, 不洗手會不會導致食物不潔淨. 對於主耶穌和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就不是 "食物".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 既然食物已經是潔淨的, 就不會因著沒洗手而變為不潔淨. 主耶穌壓根沒有說, 不潔淨的動物如今可算為 "食物".

彼得的異象與食物律的關係

此外, 基督徒也常常引用使徒彼得看見異象的例子來證明 神廢掉了祂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彼得在異象中看見從天降下不潔淨的動物, 神吩咐他宰了吃. 彼得拒絕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神回答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如果單看這幾節經文, 我們的確會誤解 神廢掉了食物律. 

但我們要看使徒行傳10章的整個上下文. 彼得後來明白了這異象的意思, 是要他接納外邦人. 他說, "但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既然使徒彼得明白這異象的意思是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而不是 神廢掉食物律. 我們就不要將彼得的異象做過多的解讀.

為何使徒沒有要求外邦門徒遵守食物律?

儘管如此, 必定有基督徒會問說, 為什麼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大會定規外邦門徒只要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而沒有吩咐他們遵守食物律呢? 原因很簡單. 因為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是 神專門給以色列人 (猶太人) 的, 但外邦門徒並不是猶太人.

因為外邦門徒並非猶太人, 所以他們可以不用遵守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他們仍然應該遵守 神給洪水以後全人類的食物律: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所以使徒如此吩咐他們, "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因此並不是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在新約裡被廢除了, 而是這些食物律是 神給以色列人的, 外邦基督徒可以不用遵守. 畢竟雖然外邦基督徒因信耶穌基督在新約裡有分, 但 神並沒有直接和外邦人立新舊約, 而是和以色列人立下新舊約, 正如 神說,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有些回歸希伯來根源的弟兄姊妹主張, 外邦基督徒也必須遵守全妥拉, 包括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在內, 因為妥拉明說了, "不管是寄居的 (外邦人)、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利未記24:22; 民數記9:14),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出埃及記12:49). 但這同樣是罔顧聖經上下文的斷章取義式的解經. 這幾處經文第一處 (利未記24:22) 是說司法要公正, 不可偏袒以色列人或外邦人任何一方, 另二處 (民數記9:14; 出埃及記12:49) 是特指守逾越節的條例, 不管是對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都是一樣, 但並不是說寄居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也必須和以色列人一樣遵守全妥拉. 

就連耶路撒冷大會的使徒和長老也沒有將 "同歸一例" 作過度的解釋與引申, 要求外邦基督徒必須遵守全妥拉. 我們後世的基督徒必須尊重使徒的權威, 因為他們是奉主耶穌差遣的全權代表, 他們代表的是主耶穌的權威. 

外邦基督徒可以選擇遵守食物律嗎?

另一方面, 雖然外邦基督徒可以不用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 而只要遵守挪亞食物律: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但我們可不可以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呢? 當然可以! 我們若出於愛神, 渴慕聖潔的心志而遵行, 又有何不可呢? 而這正是神設立食物律的目的 - 使 神的子民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正如 神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結語

我們外邦基督徒雖然可以不用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 但若出於對神的愛與順服, 自願遵行, 我們就是在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讓我們不只在道德上追求聖潔, 更是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追求聖潔,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


2024年4月5日 星期五

真實的敬拜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3~24)

當祭司完成就職之禮後, 以色列全會眾聚集到會幕門前一同敬拜 神, "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9:5).  結果當亞倫和他兒子們按照 神的吩咐獻上贖罪祭, 燔祭, 和平安祭後, "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 (利未記9:23~24). 不但 神的榮光顯現, 並且 神降火顯應, 燒盡了壇上的祭物, 表明祂悅納了祭物和以色列全會眾的敬拜.

真實的敬拜與虛假的敬拜的區別, 其實取決於敬拜的目的. 如果我們敬拜 神的主要目的是要從 神得著什麼, 領受什麼, 那麼我們的敬拜可能不是那麼真實. 就像拜偶像的人之所以拜偶像, 是因為他們想要從偶像得著什麼, 他們的焦點是放在自己身上; 同樣地如果我們敬拜 神主要是想要從 神得著什麼, 那麼我們與拜偶像的人其實沒有太多區別, 我們的焦點同樣是放在自己身上.

對於真實敬拜 神的人來說, 敬拜的目的是給 神, 而不是從 神領受. 就像以色列人在祭司完成就職之禮後的第一次敬拜, 他們純粹是給 神 - 他們獻禮物給 神, 包括贖罪祭, 燔祭, 平安祭, 而不是要從 神領受什麼; 同樣地我們若要真實地敬拜 神, 我們敬拜的目的應該是要給 神 - 我們向 神獻上我們的愛, 我們發自內心由衷地讚美 神, 歌頌 神, 我們將一切的榮耀, 一切的頌讚都歸給 神, 我們的焦點完全集中在 神身上, 我們並不是要從 神領受什麼.

真實的敬拜追求的是給 神, 而不是從 神領受, 然而從 神領受卻是真實敬拜的結果. 就像以色列人對 神真心誠意的敬拜, 結果他們領受到 神榮光的顯現, 以及 神的降火顯應; 同樣地當我們真實地敬拜 神, 神必要悅納我們的敬拜, 使我們從祂有所領受. 神不可能不回應凡真實敬拜祂的人.


2023年4月10日 星期一

妥拉之門: 凡火, 奇怪的火 (利未記9:1~11:47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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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答和亞比戶犯了什麼罪?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 (希伯來字 אֵשׁ זָרָה, "esh zarah", "奇怪的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1~2). 神對兄弟倆的懲罰是如此嚴厲, 但妥拉對他們罪行的描述又是如此簡短, 以至於歷世歷代的拉比們不斷在討論這兩個問題: 拿答和亞比戶到底犯了什麼罪? 什麼又是 "凡火" 或 "奇怪的火" (strange fire)?

有些拉比認為拿答和亞比戶所犯的罪主要是他們喝醉了. 他們注意到就在妥拉講述了拿答和亞比戶的罪行和懲罰之後, 神立即指示亞倫和他倖存的兒子們進會幕時要禁戒喝酒,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10:8~9). 古代拉比聖經註釋利未記大註釋書 (Leviticus Rabbah) 寫道:

這可以比作有一個忠實隨從的國王的情況. 當國王發現他的隨從站在酒館門口時, 國王砍掉了隨從的頭而沒有透露任何原因, 同時指定另一個隨從代替他. 我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把第一個人處死, 但他這樣叮囑第二個人: "你不能進入酒館的門口"; 因此我們知道, 基於這樣的原因, 他把第一個人處死了. 所以如果不是 神曉諭亞倫: "清酒、濃酒、都不可喝", 我們就無從知道為什麼拿答和亞比戶會死. (利未記大註釋書 Leviticus Rabbah 12:1)

著名的中世紀拉比納賀曼尼德 (Nachmanides) 反對這種解釋. 他指出, 如果 神因為拿答和亞比戶違反了祂尚未頒布的進會幕不可喝酒的誡命而對他們進行如此嚴厲的懲罰, 那是不公義的. 相反地, 納賀曼尼德 (Nachmanides) 認為我們必須從凡火 (奇怪的火) 本身尋找拿答和亞比戶受懲罰的原因, 因為妥拉正是為此譴責他們. 納賀曼尼德 (Nachmanides) 同意這兩兄弟是在喝酒, 並且由於他們的醉酒, 他們在 神面前獻上凡火 (奇怪的火). 然而凡火 (奇怪的火) 才是問題所在, 而不是醉酒本身. 神禁止祭司進會幕喝酒, 以避免他們陷入拿答和亞比戶所犯同樣的罪.

譯為 "凡" 或 "奇怪" 的希伯來字是 זָרָה ("zarah"), 它也可以指外國人或異教徒所拜的外邦神祇. 箴言用這個字來形容淫婦或妓女. 火是 "凡火", 因為從妥拉當中我們可以得知, 這火並不是出於 神,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加上香" (利未記10:1). 火是 "奇怪的火", 因為它本是凡火, 卻被帶進聖所. 這在某種程度上與敬拜真神格格不入.

由於火在拿答和亞比戶的罪中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 所以 神的懲罰也與火有關,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2). 同樣的措辭出現在稍早的經文裡. 當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被膏立為祭司後, 摩西和亞倫從會幕出來, 為以色列百姓祝福, 接著 "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 (利未記9:24).

火是神的同在和能力的記號. 神曾透過摩西告訴祭司們說, 祂和祂的榮光將在那天向他們顯現, "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利未記9:4), "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 (利未記9:6), 然後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4).

凡火 (奇怪的火) 可能給人神聖的印象, 但事實上它是來自於人的, 這是 "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 的火 (利未記10:1). 祭司們被設立為 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他們在以色列的敬拜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 神使祭司們就近祂, 但他們仍然不能干犯 神, 逾越 神人之間的界限. 那些最親近神的人須要清楚 神人之間的這種界限. 這正是摩西告訴亞倫的, "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利未記10:3). 

神的火從 神而來, 不是人自以為是的 "凡火" 或 "奇怪的火". 在許多人輕率地宣稱他們奉 神的名說話的今天, 這是一個多麼令人警醒的教訓. 因此主耶穌的弟弟雅各在他的信中寫道,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雅各書3:1).

摩西自己也在米利巴水學到了同樣的教訓 (民數記20:9~13). 以色列人因為沒有水而抱怨. 神告訴摩西直接吩咐磐石出水. 然而摩西卻沒有按照 神的吩咐, 不但責備以色列人, 還兩次擊打磐石. 結果水還是從磐石出來了, 但 神對摩西說, "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 (民數記20:12). 這正如摩西在亞倫兒子們死後向亞倫解釋的那樣, 神 "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利未記10:3).

神是全然聖潔的 神, 是輕慢不得的.

(文章摘譯自彌賽亞拉比羅素·雷斯尼克 Russell Resnik 的妥拉註釋, 妥拉之門 - 加入猶太拉比針對每週妥拉的古老對話 Gateways to Torah - Joining the Ancient Conversation on the Weekly Portion


2022年3月21日 星期一

彌賽亞拉比讀妥拉: 扭曲 神的形象的罪 (利未記9:1~11:47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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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利未記10:1~3).

拿答和亞比戶必定犯了很嚴重的罪, 才招致 神嚴厲的懲罰. 然而, 妥拉並沒有詳細解釋他們到底犯的是怎樣的罪, 只說他們獻上 神沒有吩咐的 "凡火". 但拿答和亞比戶身為祭司, 是 神人之間的中保. 不管他們犯的是怎樣的罪, 很明顯的一點是他們在以色列百姓面前扭曲了 神的形象, 以致 神說, "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 (利未記10:3). 扭曲 神的形象顯然是很嚴重的罪.

摩西在米利巴水學到同樣的功課. 以色列百姓抱怨沒有水喝, 神指示摩西吩咐磐石出水. 摩西卻斥責百姓, 並用杖擊打磐石. 最後水還是從磐石出來了, 但 神告訴摩西, "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 (民數記20:12).

正如摩西對亞倫所說, 神在親近祂的人中要顯為聖, 在眾民面前要得榮耀. 然而在米利巴水, 摩西就像他的侄兒一樣, 在以色列百姓面前扭曲了 神的形象, 因此同樣招致 神嚴厲的懲罰.

本週妥拉讀經 (利未記9:1~11:47) 通常是在每年接近大屠殺紀念日的時候. 要深入了解納粹大屠殺以及大屠殺中猶太人的慘痛經歷很重要的一本書是埃利·維瑟爾 (Elie Wiesel) 所寫的 <<夜>> (Night). <<夜>> 的序文是由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著名的法國作家弗朗索瓦·莫里亞克 (Francois Mauriac) 所寫. 弗朗索瓦·莫里亞克在序文中回憶他第一次與年輕的埃利·維瑟爾會面的情形. 埃利·維瑟爾告訴弗朗索瓦·莫里亞克說, 他對 神的信仰已經死在奧斯威辛集中營 (Auschwitz concentration camp) 的人間煉獄裡, 弗朗索瓦·莫里亞克寫道:

我能對這位年輕人說什麼? 我能對他說, 他的一個猶太弟兄, 雖然被釘十字架, 但如今十字架已經戰勝世界? 我能對他說, 對他來說是信仰的絆腳石的, 對我來說卻是信仰的房角石? ... 我能對他說, 錫安要從墳墓與灰燼中興起, 正因為納粹大屠殺才導致以色列復國? ...不! 我只能流著淚默默擁抱著他.

弗朗索瓦·莫里亞克做得很對. 他沒有說不該說的話扭曲基督的形象. 可惜的是, 許許多多理應彰顯基督馨香之氣的基督徒卻嚴重扭曲了基督的形象. 固然希特勒不是基督徒, 但彌漫歐洲一千多年的基督教反猶太主義卻是孕育納粹大屠殺的溫床, 並且當時絕大部分歐洲教會對猶太人的處境毫不在意, 任憑他們死於納粹手中. 我們永遠感謝那些在大屠殺中對猶太人伸出援手的見義勇為的基督徒, 但我們也很難忘懷絕大部分的歐洲基督徒對納粹大屠殺視而不見, 無動於衷.

比方說, 納粹與荷蘭教會達成協議, 只要他們不反對將猶太人驅逐出境, 納粹就會放過那些已經成為基督徒的極少數猶太人, 荷蘭教會因此任憑境內絕大多數猶太人被驅逐出境, 集體送往納粹的死亡集中營. 立陶宛的首席拉比原本與一位天主教的主教交好. 當納粹逼近立陶宛時, 拉比請求主教讓猶太孩童躲在修道院裡. 主教拒絕了, 說修道院要維持政治中立, 並且修士與神父 "並不擅長愛與恩慈". 1943年納粹佔領羅馬, 滿城搜捕猶太人, 梵諦岡教廷對此保持緘默, 並沒有任何隻字片語. 希特勒與納粹固然是大屠殺的元兇, 但歐洲教會也有罪了, 他們拒絕在猶太人面臨滅族的大災難時對猶太人伸出援手, 以致扭曲了基督的形象. 他們沒有在這歷史性的悲劇時刻顯出基督的聖潔. 相反地, 他們卻成為 "失了味的鹽", "放在斗底下的燈" (馬太福音5:13, 15).

直到將近60年後,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John Paul II) 才在2000年首次拜訪以色列, 他也是第1位拜訪以色列的教宗. 在耶路撒冷期間, 若望保祿二世造訪了大屠殺紀念館, 也去了西牆禱告, 他塞在西牆牆縫的禱告文如下:

我們祖先的 神, 祢揀選了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將祢的名傳遍萬國. 我們對於那些在歷史當中迫害猶太人, 導致祢的百姓受苦的基督徒的行為感到深深哀傷. 我們祈求祢的赦免, 並且立志從今以後要與祢的約民建立真實的兄弟關係.

今日, 猶太彌賽亞信徒常常遭遇廣大猶太社群的反對與拒絕. 有些反對來自於人的罪性, 有些反對卻是起因於基督的形象被大大扭曲, 以致猶太人根本無從認識他們的彌賽亞. 許多猶太人拒絕接受主耶穌是因為祂的形象被扭曲得如此嚴重, 他們無法想像拿撒勒人耶穌竟會是猶太彌賽亞!

但如果我們猶太彌賽亞信徒因著被猶太社群拒絕而疏遠他們, 與他們保持距離, 我們同樣也扭曲了基督的形象. 全然信實的 神豈會棄絕祂的百姓呢? 相反地, 我們有這個機會可以效法主耶穌, 向我們的同胞彰顯基督的形象.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基督是為著 神的真實作了受割禮人的僕人、要證實 神給列祖的應許" (羅馬書15:8 直譯), 同樣我們猶太彌賽亞信徒也為著 神的真實作我們猶太弟兄姊妹的僕人, 要證實 神給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的應許.

拿答和亞比戶作為祭司, 是 神人之間的中保, 但他們卻做錯事, 扭曲了 神的形象. 他們的故事告訴我們扭曲 神的形象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納粹大屠殺更進一步教導我們, 扭曲 神的形象不僅發生在做錯的事上, 同時也會發生在不做對的事上.

願 神使用我們猶太彌賽亞信徒和外邦基督徒的弟兄姊妹, 成為 "世上的鹽" 與 "世上的光", 使彌賽亞的光透過我們照在人前, 讓人因著看見我們的好行為, 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14~16).

(文章摘譯自彌賽亞拉比羅素·雷斯尼克 Russell Resnik 的妥拉註釋, 從創造到完滿 - 妥拉是人生旅程的指南 Creation to Completion - A Guide to Life's Journey from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2021年4月5日 星期一

利未記9:1~11:47 "第八" 妥拉焦點: 拿答和亞比戶哪裡做錯了?

妥拉焦點系列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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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妥拉經文告訴我們,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1~2). 拿答和亞比戶哪裡做錯了, 招致 神如此嚴厲的懲罰? 難道他們 “獻上凡火” 就該死嗎? 拿答和亞比戶的故事引發了歷世歷代猶太拉比不斷的討論與反思.

古代拉比認為, 拿答和亞比戶招致 神的懲罰其實不是因為 “獻上凡火”, 而是因為他們心中的惡念. 根據拉比的說法, 拿答和亞比戶兩兄弟不但野心勃勃, 並且冷酷無情. 古代拉比想像拿答和和亞比戶彼此說, “看看這兩個糟老頭子 (摩西和亞倫)! 他們很快就要離開人世, 那時以色列全會眾的領袖就是我們”, 神警告拿答和亞比戶, “到底誰要埋葬誰呢? 是你們要埋葬你們的父親? 還是他要埋葬你們?”, 最後 神告訴他們說, “你們的父親將要埋葬你們, 並且他要繼續帶領我的百姓”. (“西弗拉” Sifra 10:1, 利未記大註釋書 Leviticus Rabbah 20:10)

根據古代拉比的觀點, 拿答和亞比戶招致 神的懲罰是因為他們圖謀以色列的領導地位, 妄想在摩西和亞倫離世以前就能成為以色列的領袖. 他們 “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 (利未記10:1), 是為了在以色列會眾面前高抬自己, 好取得他們的支持與擁戴, 進而取代摩西和亞倫. 結果, 拿答和亞比戶就因著他們對權力的野心和欲望而自取滅亡.

不過也有古代拉比持不同的觀點. 主後三世紀的拉比利未 (Rabbi Levi) 認為, 拿答和亞比戶招致懲罰不是因為他們的野心, 而是因為他們的傲慢自大. 拉比利未想像拿答和亞比戶狂妄自大到了目中無人的地步, 甚至公開宣稱說, “我們父親的兄弟 (摩西) 是王, 我們的父親是大祭司, 而我們自己是未來的大祭司人選. 有什麼以色列女人配得上我們, 配作我們的妻子?” 正因著他們的驕傲自大與藐視眾人, 拿答和亞比戶招致 神的懲罰. (利未記大註釋書 Leviticus Rabbah 20:10)

中世紀法國拉比拉旭 (Rashi) 同樣認為拿答和亞比戶招致懲罰是因為他們的驕傲. 拉旭 (Rashi) 指出, 拿答和亞比戶不肯謹守遵行摩西關於獻祭的指示, 卻想要自行決定如何獻祭和何時獻祭. 正因著他們蔑視獻祭的指示, 又不肯事先詢問摩西和亞倫 “獻上凡火” 是否恰當, 拿答和亞比戶因此招致 神的懲罰. 拉旭 (Rashi) 說, 拿答和亞比戶狂妄自大到了一個程度, 認為他們不用向任何人負責.

拉旭 (Rashi) 的孫子拉旭巴姆 (Rashbam) 根據妥拉經文 “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未記10:1), 來解釋拿答和亞比戶所犯的錯誤. 拉旭巴姆 (Rashbam) 解釋說, 拿答和亞比戶獻上 神未曾吩咐的火, 這是為什麼妥拉經文稱之為 אֵשׁ זָרָה (“esh zarah”, illegitimate fire), 意思是 “不合法的火”. 換句話說, 拿答和亞比戶妄自尊大, 認為無需摩西告訴他們該怎麼做, 他們自己就可以制定妥拉.  

拉旭巴姆 (Rashbam) 進一步解釋說, 拿答和亞比戶看見 “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 (亞倫獻的) 燔祭、和脂油” (利未記9:23~24), 心裡羨慕極了. 拿答和亞比戶假設如果他們獻上 “”,  “耶和華的榮光” 就要再次顯現, 如此一來以色列全會眾就會將他們與摩西亞倫相提並論. 因此他們才會 “獻上凡火”, 希冀能與摩西和亞倫並駕齊驅.

拿答和亞比戶到底哪裡做錯了? 是他們的野心與欲望? 還是他們的驕傲自大? 又或者是他們沒有謹守遵行妥拉? 有沒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 正如我們所見, 歷代猶太拉比看待拿答和亞比戶的悲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妥拉道德教訓, 教導我們要免於野心與欲望, 除去心中的驕傲自大, 並且要謹守遵行妥拉.

(以上摘譯自哈維·菲爾茲 Harvey J. Fields, 當代的妥拉註釋: 卷二 出埃及記和利未記 Torah Commentary for Our Times: Volume Two: Exodus and Leviticus)

補充說明:

我相信就算拿答和亞比戶 “獻上凡火” , 不是出於野心勃勃, 也不是出於驕傲自大, 而是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他們仍然會因 “獻上凡火” 被 神擊殺. 當拿答和亞比戶進到 神面前, 沒有按照 神的吩咐 - 神定規的方式敬拜 神, 卻非要按照自己的方式不可時, 結果不是彰顯 神的榮耀, 卻是冒犯了 神的神聖與榮耀, 這是為什麼摩西會說, “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利未記10:3). 拿答和亞比戶被 神擊殺, 正是因著他們身為祭司, 在地位上格外親近 神的緣故. 神不會因人親近祂而給與特別的優惠待遇, 反而對親近祂的人有更高的要求, 更多的管教.

Contributed by Marian van der Kruijt

 

 

2020年4月15日 星期三

聖俗之別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播客Podcast連結

在亞倫和他兒子們正式任職祭司的第一天, 當亞倫首次獻祭後,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4). 神降火顯應, 悅納亞倫的祭物, 證實亞倫祭司的職分. 以色列民從此有了祭司作為他們與 神之間的中保, 豈不歡欣?

然而就在眾民歡欣鼓舞之際,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1~2).

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未記10:1), 因而被 神的火燒滅. 這裡"凡火"的""的希伯來文 זָרָה ("zarah", illegitimate/forbidden) 的意思是"不合法的;被禁止的". 這意味著拿答和亞比戶所做的是不合法的, 被禁止的, 是在 神所吩咐的範圍以外, "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拿答和亞比戶沒有分別, 做出了不符 神所吩咐的事.

隨後,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利未記10:8), 這是聖經中 神第二次單獨對亞倫說話 (第一次是 神差遣亞倫去見摩西, 參出埃及記4:27). 此時亞倫已經是大祭司, 神的話因此是對祭司的吩咐, 神說,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利未記10:9~11).

有人因著 神吩咐亞倫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 (利未記10:9), 而推斷說拿答和亞比戶八成喝了不少酒, 酩酊大醉下犯了大錯, 因此 神才定下祭司進會幕供職永不可喝酒的定例. 但拿答和亞比戶到底有沒有喝酒呢? 既然聖經沒有明說, 誰也無法完全肯定.

然而我想 神吩咐的重點其實在於"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利未記10:10). 祭司必須能夠分別什麼是聖潔的, 什麼是世俗的, 什麼是潔淨的, 什麼是不潔淨的. 拿答和亞比戶正因為沒有分別, 獻上 神沒有吩咐的凡火, 才被從 神的火燒滅. 而祭司一旦喝酒, 有可能會影響他們清楚分別的能力, 因此 神才曉諭亞倫祭司不可喝酒的定例.

為什麼祭司必須能夠分別什麼是聖潔的, 什麼是世俗的, 什麼是潔淨的, 什麼是不潔淨的呢? 因為祭司除了獻祭之外, 另一個重要的職任是教導百姓 神的妥拉,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利未記10:11). 妥拉的目的是使 神的百姓成聖, 而成聖的第一步是學會分別聖潔和世俗, 潔淨和不潔淨.

而不只是舊約的祭司必須學習分別, 身為新約祭司的我們也必須學習分別聖潔和世俗, 就如我們不能因為大眾公認離婚, 墮胎, 與同性戀是社會常態而加以妥協甚至隨波逐流, 卻要堅定站穩聖經的立場, 這是為什麼使徒保羅如此說,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12:2). 世俗或世界的事, 正如使徒約翰所說,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約翰一書2:16), 我們不但不要效法世界, 卻要察驗並遵行"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妥拉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當 神吩咐完摩西五祭的妥拉,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 (原文תּוֹרָה, "妥拉",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 (利未記7:37), 並且亞倫和他兒子行完承接祭司聖職之禮後, 神緊接著吩咐摩西亞倫食物律的妥拉,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喫的、乃是這些...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原文תּוֹרָה, "妥拉",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2, 46~47). 食物律的條例, 原是食物律的妥拉.

(有關五祭的妥拉, 請參閱從五祭的妥拉看與 神親近一文)

五祭的妥拉是 神給祭司的教導與訓誨, 食物律的妥拉則是 神給所有祂的百姓 - 以色列人的教導與訓誨, 要他們在食物上"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7).

食物律的妥拉, 和 神所有其他神聖的教導與訓誨一樣, 目的都是要使 神的百姓像 神一樣, 成為聖潔, 因此 神在食物律妥拉的結尾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聖潔的希伯來字根是קדש, 有"分別出來, 無與倫比"的意思. 神是分別出來, 無與倫比的 神, 祂也要祂的百姓分別出來, 像祂一樣. 食物律的妥拉的精義正是說, 就像唯有 神看為潔淨的動物才適合獻祭給 神一般, 唯有 神看為潔淨的動物才適合 神的百姓入口.

神的聖潔是多方面的, 除了食物律外, 神的聖潔也表現在祂分別出來, 無與倫比的慈愛與公義, 因此祂在所謂"聖潔的篇章" (利未記19~20章) 中教導以色列人要像祂一樣慈愛與公義, 神說,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9:2, 15, 18, 34).

當然, 神不只希望祂的百姓像祂一樣慈愛與公義, 神乃是希望祂的百姓在每一方面都像祂, 這是 神吩咐食物律的妥拉的原因. 此外, 從利未記中, 我們發現 神教導以色列人過聖潔的生活, 開始於食物律的妥拉食物律的妥拉乃是緊接在與祭司獻祭有關的五祭的妥拉之後. 從這個意義上說, 食物律的妥拉是 神教導祂的百姓過聖潔生活的妥拉之首.

另一方面, 食物律的妥拉雖然是妥拉之首, 但我們並不能因此說, 食物律是最重要的妥拉誡命, 因為正如主耶穌說, 最大的誡命乃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22:37~39).

那麼食物律的妥拉作為妥拉之首, 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有! 如果我們明白妥拉的意義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並且任何教導與訓誨都必須循循善誘, 循序漸進, 不可揠苗助長, 那麼 神教導妥拉也自然是循循善誘, 循序漸進, 並且由淺入深, 由易入難. 因此食物律的妥拉作為妥拉之首, 乃是妥拉的入門, 是淺顯容易的誡命, 是 神的百姓學習如何過聖潔生活的開端,

儘管如此, 我們斷不能因著食物律的妥拉妥拉的入門, 是淺顯容易的誡命而輕忽它. 神自己就唯恐祂的百姓因為食物律是容易的誡命而輕忽食物律的妥拉, 因此在"聖潔的篇章" (利未記19~20章) 結尾, 神再次提醒他們說,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利未記20:25~26). 妥拉的每一條誡命都是要緊的, 神的心意正是要我們從最小的誡命開始, 遵行 神的妥拉, 正如主耶穌所說,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加福音16:10).

凡願意聽 神的話, 過聖潔生活的弟兄姊妹, 就讓我們從遵行食物律的妥拉 - 妥拉的入門開始, 學習過聖潔的生活, 將我們自己分別為聖出來歸給 神, 使我們作 神悅納的百姓.

2018年4月9日 星期一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當亞倫頭一次行使祭司的職分, 為以色列百姓獻祭贖罪後, 此時"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3~24)

緊接著"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1~2)

前後兩次"(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希伯來文完全相同, 都是וַתֵּצֵא אֵשׁ מִלִּפְנֵי יְהוָה ("vatetze esh miliphnei adonai", "and fire went out from before YHWH"), 然而兩次的結果卻截然不同. 第一次, 神悅納祭司 (亞倫) 按照妥拉的規定獻祭, 耶和華的火燒盡獻在壇上的燔祭與脂油; 第二次, 神不悅納祭司 (拿答和亞比戶) 沒有按照妥拉的規定獻祭, 耶和華的火燒滅獻祭的祭司.

當我們讀這段經文時, 往往將重心放在拿答和亞比戶獻的是怎樣的"凡火", 並由此討論他們是如何地違背 神, 褻瀆 神, 以致罪有應得. 但事實上 神從來沒有明確吩咐"不可獻上凡火", 而拿答和亞比戶也不大可能有絲毫褻瀆 神的心思. 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的舉動, 其實是他們自發性的敬拜 神 - "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什麼? 難道 神不喜悅人自發性的敬拜 神? 大衛王豈不是我們自發性敬拜 神的典範, 他在迎接 神的約櫃時, "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 (撒母耳記下6:14), 並且將約櫃"安放在所豫備的地方、就是在大衛所搭的帳幕裡" (撒母耳記下6:17), 而大衛的帳幕多半不是按照會幕的樣式所建. 大衛甚至越俎代庖, 作了只有亞倫後代的祭司才能作的, "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 (撒母耳記下6:17). 神豈不是仍舊悅納大衛, 就如大衛對米甲所說, "這是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君、所以我必在耶和華面前跳舞。" (撒母耳記下6:21)

昰的, 神悅納大衛. 但與其說 神悅納大衛自發性的敬拜 神, 不如說 神悅納大衛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大衛自發性的敬拜 神, 昰他真心實意敬拜 神的外在表現. 這不成問題, 但我們很容易會作出以下的錯誤結論: 大衛真心實意地愛 神, 敬拜 神, 因此與 神特別地親近, 所以 神赦免他不遵守妥拉的地方 (將約櫃安置在自己搭的帳幕, 獻燔祭和平安祭), 因為 神看內心, 不看外表.

昰的, 神赦免大衛不遵守妥拉的地方. 然而 神赦免大衛的原因, 一方面固然是因為大衛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對比於烏西雅王心高氣傲, 不聽祭司的勸阻強行獻祭, 結果長大痲瘋, 參歷代志下26章), 另一方面其實是因為大衛和 神不夠親近 (起碼在那個時候). 從撒母耳記下6-7章來看, 大衛要明白 神的心思, 仍然需要透過先知與祭司, 神並不親自向他說話, 而大衛在烏撒扶約櫃被擊殺後, "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 (撒母耳記下6:9). 大衛和 神之間還是有著一段相當的距離.

當我們明白這一點, 我們就能瞭解為什麼拿答和亞比戶會被耶和華的火燒滅. 我相信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 不是要褻瀆 神, 而同樣是他們自發性敬拜 神的舉動, 因為他們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然而因著他們與 神親近到了一個程度, 當他們進到 神面前, 沒有按照 神的吩咐 - 神定規的方式敬拜 神, 卻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時, 反而冒犯了 神的神聖與榮耀, 這是為什麼摩西會說, "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利未記10:3). 拿答和亞比戶被 神擊殺, 其實是因著他們親近 神. 神不會因人親近祂而給與特別的優惠待遇, 反而對親近祂的人有更高的要求, 更多的管教, 就像摩西擊打磐石兩次而不得進迦南地 (參民數記20章), "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希伯來書12:29).

自發性的敬拜 神昰敬拜的方式之一, 但方式本身其實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打從內心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 但這還不是敬拜 神的全部. 真心實意地敬拜 神固然能使我們接近 神, 但如果我們想要與 神更加地親近, 我們還必須按照 神定規的方式敬拜 神, 正如主耶穌對撒馬利亞婦人所說, "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誠實拜祂" (約翰福音4:23). "心靈"指的是我們的真心實意, 而"誠實" (希臘原文ἀλήθεια, "aletheia", truth) 應翻譯為"真理", 指的是神定規的方式, 也就是妥拉 (律法).

當我們願意按照主耶穌的吩咐, 用"心靈"和"誠實(真理)"敬拜 神, 也就是我們打從內心真心實意, 並且按照 神定規的方式 (妥拉) 敬拜 神, 神要使我們與祂更加親近.

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出埃及記40章, 當摩西立起會幕時,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埃及記40:34~35)

當初 神吩咐以色列人造會幕, 為的是與他們同住. 神說,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出埃及記25:8) 當會幕立起後, 神的同在從西乃山頂轉移到會幕, 神的榮光充滿了會幕. 然而因著 神的全然聖潔, 人依然無法接近 神, 甚至連立起會幕的摩西也不能.

接著利未記的開頭寫道,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未記1:1) 摩西依然不能進會幕. 神接下來對摩西說話時, 摩西始終站在會幕之外.

摩西何時才能再次進入會幕呢? 聖經經文顯示, 一直要到亞倫和他兒子完成了7日的承接聖職之禮, "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院子)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 (利未記8:33), 並且在第8日, 當亞倫頭一次盡祭司的職分, 為他自己和以色列百姓獻上贖罪祭, 燔祭, 和平安祭後, 接著"摩西亞倫進入會幕..." (利未記9:23)

為什麼摩西(和亞倫)現在可以進會幕了呢? 這是因為 神和以色列人中間有了祭司, 並且祭司行使了他的職分, 按著 神的吩咐為以色列百姓獻祭贖罪, 消除了人與 神之間的隔閡. 不但如此, 當摩西亞倫"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3~24) 有了祭司, 神的榮光不再是全然不可接近的, 而是人人可以瞻仰, 可以親近的.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 人和全然聖潔的 神之間必須要有中保. 亞倫等次的祭司是舊約的中保. 以色列人固然已經有了律法 (תּוֹרָה, "Torah", "妥拉"), 教導他們聖潔生活的準則. 然而以色列人無法靠著遵行律法滿足 神公義的標準, 他們仍然需要祭司才得以親近 神, 就連神人摩西也不例外.

主耶穌基督是更美之約 - 新約的中保,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希伯來書9:15) 

在新約之下, 神的子民仍然(或更)應該遵行律法, 就如使徒約翰所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約翰一書2:1a)

然而主耶穌是我們和天父之間永遠的中保,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翰一書2:1b) 因此憑著 神的信實, 只要我們真心認罪悔改, 隨時可以再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座前, "得憐恤、蒙恩惠, 作隨時的幫助" (希伯來書4:16)

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 再談食物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大約一年前, 我寫過一篇討論食物律的文章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這篇文章是我這一年來的一些新的體會.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對猶太人來說, 食物律並沒有廢除. 其次對外邦人來說, 喫不潔淨的物,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來看, 似乎是許可的. 使徒保羅對羅馬教會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羅馬書14:14~15) 

從羅馬書的內容來看, 當時的羅馬教會包含外邦人與猶太人二者, 因此這裡所討論的食物, 應該是包括了當時希臘羅馬世界常見的食物, 包括那些在聖經裡定為(儀式上)不潔淨的食物. 然而, 就算 神允許喫不潔淨的物, 未必代表這就是 神對我們的心意.

利未記11章的最後如此總結,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6~47) 這裡翻譯為"條例"的希伯來原文事實上是תּוֹרָה ("Torah", teaching/instruction), 意思是"教導, 訓誨" (中文聖經通常翻譯為"律法"). 這意味著整個食物律的"條例", 實質上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教導"祂的兒女什麼可, 什麼不可喫.

而神教導我們如此行, 是要我們學習聖潔, 像祂一樣. 神在利未記11章兩次提到類似的話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聖潔"的希伯來動詞字根是קדשׁ, 意思是"分別出來". 神教導祂的兒女, 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從世界分別出來, 歸 神為聖, 包括我們的思想, 言行, 甚至包括我們所喫的食物.

最近有越來越多的醫學報導指出聖經上定為潔淨的食物對健康的好處, 也有人說, 神定下食物律, 是因為這些潔淨的食物對人體好. 我個人覺得這是倒果為因. 我相信這是 神為了獎勵祂的兒女選擇喫潔淨的食物, 在創造天地時所刻意安排的. 那些選擇喫潔淨食物的人, 因著遵行 神的心意, 就得到 神的特別祝福.

很多基督徒標榜不用遵守食物律是"基督裡的自由", 但是基督裡的自由有兩類. 一類是不受罪惡轄制的自由, 如主耶穌說,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4,36) 另一類是不被律法定罪的自由, 然而保羅指著這樣的自由說,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拉太書5:13), 又說,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哥林多前書6:12) 

我想做一個比喻: 一位好心的爸爸收養了一群街上的流浪兒. 因著過往的環境, 這些流浪兒都喜歡吃台灣通稱的"七里香"(雞屁股). 這位爸爸知道"七里香"不乾淨, 希望這些孩子們都改吃香菇雞, 像他家裡素常吃的一樣. 有些孩子聽了爸爸的話, 但有些則堅持要繼續吃"七里香". 這位有愛心的爸爸, 並沒有因此而生氣, 而是允許他們吃他們想要吃的. 這些孩子們雖然有"自由", 但是他們得到的, 並不是父親為他們預備的那上好的香菇雞. (註: 事實上, 雞(屁股)是聖經定為潔淨的食物)

撇開健康因素不談, 基督徒的確"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基督徒恐怕"需要"遵守食物律. 為什麼這樣說呢?  試想想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 事, 物引誘我們的心, 隨從世俗遠離 神? 我們雖然知道 神要我們活出聖潔生活, 但我們有多少時候能真正活出來? 神深知我們的軟弱, 因此祂賜給我們食物律. 神的教導是沒有多餘的, 每一個教導對祂的兒女都是重要的, 寶貴的. 每當我們憑著單純的信心遵守食物律, 選擇喫潔淨的食物, 對我們都是一次又一次的提醒, 提醒我們要活在 神的聖潔裡. 食物律本是 神給祂兒女的祝福.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如果您被食物律的事困擾, 願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打開您的心. 如果您對食物律根本不在意, 願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增加對聖經的認識. )

利未記11章裡, 神曉諭摩西和亞倫關於食物的條例, 也就是通稱的"食物律" (כַּשְׁרוּת, kashrut). 食物律規定了哪些是可吃的, 哪些是不可吃的. 一般通稱的kosher food是希伯來文כָּשֵׁר (kasher)的音譯, כָּשֵׁר 的意思即為"可吃的, 可食用的" (fit for consumption). 

食物律大概是最受到詬病的律法了. 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食物律已經在新約中被廢除了. 然而事實果真是如此嗎? 我盼望我們能從解經而非神學的角度, 重新檢視幾處新約中被認為是食物律被廢除的經文.

首先是馬可福音7:1~23, 法利賽人指責主耶穌的門徒沒有洗手就吃飯, 違反了"古人的遺傳" (也就是口傳律法) 主耶穌指出法利賽的人錯誤在於 "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馬可福音7:8)主耶穌最後對眾人說,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很多基督徒認為這是食物律被廢除的鐵證. 

然而, 馬可福音這裡的爭論焦點, 在於吃飯前是否要行洗手的禮儀. 神早在聖經中已經定規什麼樣的動物是潔淨的, 可作為食物.但是根據第一世紀當時的口傳律法, 人若是不洗手就吃飯, 食物就變為"不潔淨". 那些法利賽人等於是在 神的律法以外, 加入了人的遺傳. 這是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地方. 至於主耶穌說,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請注意主耶穌在這裡是說"食物" (希臘文βρώματα, 英文food), 而不是說"動物". 在當時以色列的文化背景下, 只有潔淨的動物才是食物,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不會被當作食物.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 只要是聖經定規為潔淨的食物, 不會因為人沒有洗手就變為不潔淨. , 馬可福音第七章並不是關於食物律的討論

讓我們再來看看使徒行傳10章, 百夫長哥尼流信主的經過. 使徒彼得在異象中看見從天降下不潔淨的動物, 神吩咐他宰了吃. 彼得拒絕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神回答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彼得當時"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彼得後來知道這異象的意義是 神要接納外邦人的證據. 彼得看見的異象並不是 神要廢除食物律. 彼得當時沒有這樣認為, 以後也沒有.

至於使徒行傳15章, 關於耶路撒冷會議的經過. 耶路撒冷會議的重心在於外邦人需不需要行割禮才能得救 (行割禮等同於成為猶太人), 而不是要不要守食物律的問題. 固然使徒和長老只定規外邦基督徒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然而他們也希望這些外邦基督徒能自行決定要如何遵行律法. 這是雅各為什麼說, "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的原因.

(請參閱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一文)

如果食物律沒有廢除, 像其他律法一樣, 如同主耶穌說,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那麼, 我們外邦基督徒須不須要守食物律呢? 首先要澄清的是, 守食物律和守其他的律法一樣, 都不是得救的憑藉.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基督徒遵行律法, 是因為律法是 神對人的心意, 我們願意作順命的兒女.

外邦基督徒須不須要遵行食物律, 其實正如我所參與的彌賽亞信徒會堂的拉比所說, "這是你和 神之間的事". 既然使徒和長老當初希望我們外邦基督徒能從"摩西的書"中決定我們要如何遵行律法, 我們有這個在主裡的自由. 以下是我個人從摩西五經中的領會.

首先, 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 早在創世記中就出現了. 洪水的時候, 神要挪亞帶潔淨的畜類七公七母, 不潔淨的畜類一公一母進入方舟.   "潔淨"的希伯來原文是טָהֹר (tahor), 而"不潔淨"的希伯來原文是טָמֵא (tamei). 在希伯來聖經這裡所談的潔淨與不潔淨, 其實並不是一般意義下的潔淨與否, 而是特指"儀式上的潔淨", 或是"適合獻祭給 神". 這也是洪水結束後, 挪亞用潔淨的牲畜和飛鳥獻祭給 神的原因. 

另一方面,  神也對挪亞說,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創世記9:3) 既然 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 凡是 神所賜的食物本身並沒有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 這也是使徒保羅為什麼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 (羅馬書14:14) 潔淨與不潔淨, 是關乎是否適合獻祭給 神的, 而不是食物的本質的好壞. (這裡不討論健康的問題)

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是特別為以色列人設立的,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 (利未記11:1~2) 以色列人只能吃那些"潔淨"的動物, 而不能吃其他"不潔淨"的動物. 為什麼呢? 因為以色列是特別歸給 神為"祭司的國度" (出埃及記19:6), 既然身為 神的"祭司", 自然在祭物上有份, 這是聖經中重要的原則. 因此在飲食方面, 惟有那些"潔淨"的, "適合獻祭給 神"的"祭物", 才適合入口, 作為他們的食物. 神將以色列人從列國中分別出來, 並要求他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 食物律對以色列人有重大的屬靈意義.

而既然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是外邦人不需要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 因此外邦基督徒也不須要像猶太人一樣, 遵守他們的食物律. 如創世記所說的, 神已經將一切動物賜給我們作食物, 我們大可存感恩的心領受. 這同樣是律法的一部分. 

然而, 雖然外邦基督徒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外邦基督徒可不可以守食物律呢? 當然可以! 只要我們清楚, 我們並不是靠行律法稱義. 對於一個遵行 神的旨意的人, 誰能定她/他的罪呢? 不但主耶穌和使徒們都遵守食物律, 使徒彼得也稱基督徒是"有君尊的祭司"! 我遵行律法並不就是"死守律法"或"律法主義". 遵行律法是愛 神的表現, 是我們和 神的關係的一部分.

以我的家庭為例, 一方面, 我們在家遵守食物律, 表達我們敬重 神給我們君尊祭司職分的方式, 也是提醒自己要分別為聖. 既然 神的心意是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我們願意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給 神, 不管是我們所看的, 所聽的, 所說的話, 心裡所想的, 手上所做的, 所行的路, 甚至是我們的飲食上都歸給祂. 另一方面, 若是我們在別人家裡作客或是在外與其他人用餐, 為了避免讓人難過或不自在, 我們並不介意喫那些"不潔淨"的食物, 我們也一樣存感恩的心領受. 食物律的屬靈原則乃在於"分別", "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7) 守或不守食物律其實不要緊, 真正重要的是要把我們的生活分別為聖歸給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