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 再談食物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大約一年前, 我寫過一篇討論食物律的文章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這篇文章是我這一年來的一些新的體會.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對猶太人來說, 食物律並沒有廢除. 其次對外邦人來說, 喫不潔淨的物,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來看, 似乎是許可的. 使徒保羅對羅馬教會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羅馬書14:14~15) 

從羅馬書的內容來看, 當時的羅馬教會包含外邦人與猶太人二者, 因此這裡所討論的食物, 應該是包括了當時希臘羅馬世界常見的食物, 包括那些在聖經裡定為(儀式上)不潔淨的食物. 然而, 就算 神允許喫不潔淨的物, 未必代表這就是 神對我們的心意.

利未記11章的最後如此總結,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6~47) 這裡翻譯為"條例"的希伯來原文事實上是תּוֹרָה ("Torah", teaching/instruction), 意思是"教導, 訓誨" (中文聖經通常翻譯為"律法"). 這意味著整個食物律的"條例", 實質上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教導"祂的兒女什麼可, 什麼不可喫.

而神教導我們如此行, 是要我們學習聖潔, 像祂一樣. 神在利未記11章兩次提到類似的話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聖潔"的希伯來動詞字根是קדשׁ, 意思是"分別出來". 神教導祂的兒女, 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從世界分別出來, 歸 神為聖, 包括我們的思想, 言行, 甚至包括我們所喫的食物.

最近有越來越多的醫學報導指出聖經上定為潔淨的食物對健康的好處, 也有人說, 神定下食物律, 是因為這些潔淨的食物對人體好. 我個人覺得這是倒果為因. 我相信這是 神為了獎勵祂的兒女選擇喫潔淨的食物, 在創造天地時所刻意安排的. 那些選擇喫潔淨食物的人, 因著遵行 神的心意, 就得到 神的特別祝福.

很多基督徒標榜不用遵守食物律是"基督裡的自由", 但是基督裡的自由有兩類. 一類是不受罪惡轄制的自由, 如主耶穌說,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4,36) 另一類是不被律法定罪的自由, 然而保羅指著這樣的自由說,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拉太書5:13), 又說,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哥林多前書6:12) 

我想做一個比喻: 一位好心的爸爸收養了一群街上的流浪兒. 因著過往的環境, 這些流浪兒都喜歡吃台灣通稱的"七里香"(雞屁股). 這位爸爸知道"七里香"不乾淨, 希望這些孩子們都改吃香菇雞, 像他家裡素常吃的一樣. 有些孩子聽了爸爸的話, 但有些則堅持要繼續吃"七里香". 這位有愛心的爸爸, 並沒有因此而生氣, 而是允許他們吃他們想要吃的. 這些孩子們雖然有"自由", 但是他們得到的, 並不是父親為他們預備的那上好的香菇雞. (註: 事實上, 雞(屁股)是聖經定為潔淨的食物)

撇開健康因素不談, 基督徒的確"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基督徒恐怕"需要"遵守食物律. 為什麼這樣說呢?  試想想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 事, 物引誘我們的心, 隨從世俗遠離 神? 我們雖然知道 神要我們活出聖潔生活, 但我們有多少時候能真正活出來? 神深知我們的軟弱, 因此祂賜給我們食物律. 神的教導是沒有多餘的, 每一個教導對祂的兒女都是重要的, 寶貴的. 每當我們憑著單純的信心遵守食物律, 選擇喫潔淨的食物, 對我們都是一次又一次的提醒, 提醒我們要活在 神的聖潔裡. 食物律本是 神給祂兒女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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