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彌賽亞信徒釋疑] 口傳律法不是律法, 也不是洪水猛獸

彌賽亞信仰是回歸希伯來根源的基督教信仰運動, 其中的一個主要訴求是回歸到正確的律法觀. 律法 (תּוֹרָה , “Torah”, “妥拉”) 不再被誤解為過時已廢除的法律條文, 而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教導祂的兒女如何過聖潔生活的神聖訓誨. 基督徒不是靠遵行律法得救, 或是維持得救的地位, 但得救的基督徒理應遵行律法, 照天父的心意過聖潔的生活.

律法, 又稱書寫律法” (Written Torah), 包括全部的摩西五經在內. 除了律法 (書寫律法) 以外, 還有所謂的口傳律法 (Oral Torah). 口傳律法不是律法本身, 而是歷代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可以算是猶太聖經註釋.

口傳律法的成形大約開始於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期. 猶太人違背律法, 犯罪悖逆 . 神雖然屢次興起先知, 呼籲百姓悔改歸向 , 但他們卻硬著心不肯回轉. 因此 神最後讓猶大國滅亡, 並且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

然而猶太人被擄之後, 終於開始悔改轉向 , 並回歸到 神的律法, 因而燃起一股研究並教導律法的熱情. 猶太人回歸以色列地後, 這股熱情不但沒有減退, 反而因著看到 神的恩典與信實而更加蓬勃發展. 文士以斯拉就是其中一個代表人物, “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 他是敏捷的文士, 通達耶和華以色列 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 王允准他一切所求, 是因耶和華他 神的手幫助他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 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以斯拉記7:6, 10)

口傳律法正是在這股熱情下, 歷代猶太拉比研究律法的集體成果. 口傳律法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口耳相傳, 直到主後3~5世紀才結集成書, 稱為塔木德” (תַּלְמּוּד, “Talmud”, 意思是研究”). 因為編撰地點的不同, 塔木德有兩個版本, 分別是巴比倫塔木德” (Babylonian Talmud) 耶路撒冷塔木德” (Jerusalem Talmud). 塔木德分為兩個主要的部分: 米示拿 (Mishnah) 是對於律法的解釋, 格馬拉 (Gemarah) 則是對於米示拿的解釋.

新約聖經成形於主後一世紀, 正是在深受口傳律法影響的猶太社會背景之下. 口傳律法提供當時的猶太人如何遵行律法的具體規範, 對猶太人日常生活的每一層面都有十分重大的影響. 然而口傳律法仍然僅是人對聖經的解釋, 既然是人的解釋, 就有錯誤的可能. 同時口傳律法是猶太拉比針對他們當時的社會需要所定的, 隨著時代的變遷, 須要因時制宜. 此外, 口傳律法不是 神的啟示, 不具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 也不是對聖經唯一的權威性解釋.

主耶穌曾經針對口傳律法的種種問題, 一一加以指正. 在登山寶訓中 (馬太福音5:21~48), 每當主耶穌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 你們聽見有話說, 主耶穌正是對口傳律法的解釋錯誤或不足之處, 提出祂身為彌賽亞對律法的權威性解釋, “只是我告訴你們”.

主耶穌也曾嚴厲地責備文士, 過度高舉口傳律法, 反而在實質上離棄了律法的精意. 祂說, “你們誠然是離棄 神的誡命, 要守自己的遺傳. 摩西說, 當孝敬父母, 又說, 咒罵父母的, 必治死他, 你們倒說, 人若對父母說, 我所當奉給你的, 已經作了各耳板 (供獻),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 廢了 神的道, 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馬可福音7:9~13)

主耶穌不只一次教導猶太人不要拘泥在口傳律法的條文上, 而要回到律法的精意. 比方說, 針對安息日不可作工的誡命, 口傳律法定規了種種安息日不可做的事, 甚至包括治病在內. 但這些規條反而常常成了人的綑綁, 使人得不著安息. 主耶穌多次在安息日治病, 透過醫治病人, 使他們從病痛中得釋放, 主耶穌教導 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在於使人得安息, 而不可作工的誡命正是為此一目的.

因著主耶穌和使徒保羅在新約聖經中對口傳律法的諸多批判, 不少彌賽亞信徒 (包括我在內) 因此將口傳律法視為洪水猛獸, 是律法主義的人為傳統. 但這樣的看法不完全正確.

儘管口傳律法有錯誤與不足之處, 然而一般來說, 主耶穌還是相當肯定口傳律法的正面價值, 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 文士和法利賽人, 坐在摩西的位上,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 你們都要謹守, 遵行, 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 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馬太福音23:1~3) 主耶穌嚴厲譴責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但要門徒遵守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教導的口傳律法. 當然主耶穌不是要門徒盲目地遵守, 而是要在回歸律法精意的前提下, 謹守遵行口傳律法的教導. 主耶穌也教導門徒, "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馬太福音16:12), 就是要他們謹慎地加以分辨.

此外,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 外邦信徒不需要行割禮 (意味成為猶太人, 並遵行一切口傳律法) 才能得救, 然而主耶穌的弟弟雅各補充說, “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摩西的書是律法書, 是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的. 然而當猶太人傳講律法時, 他們對律法的解釋正是口傳律法. 使徒和長老鼓勵外邦信徒, 在安息日進會堂聆聽律法和口傳律法的教導, 期望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 學習如何謹守遵行 神的一切誡命.

口傳律法不是律法, 而是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相當於猶太人的聖經註釋. 如同基督教的聖經註釋一般, 不管再好的聖經註釋, 都不是 神的默示, 不具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 也不能看作是對聖經唯一權威性的解釋. 另一方面, 正確地看待與使用聖經註釋可以幫助我們對聖經的理解. 既然我們不會把基督教聖經註釋看作洪水猛獸, 我們也不用將口傳律法視為洪水猛獸.


口傳律法成形的時期涵蓋新約聖經成書前後的時間, 因此口傳律法相當於新約聖經的背景. 研究口傳律法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理解新約聖經. 很多好的猶太傳統, 包括逾越節晚餐在內, 也都是口傳律法的一部分. 用正面而開放的態度來面對口傳律法, 會是對彌賽亞信徒一個極大的祝福.

(請繼續參閱[彌賽亞信徒釋疑] 遵行律法不等同於遵行口傳律法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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