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從婦人生產看原罪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azria "她懷孕", 利未記 Leviticus 12:1~13:59 的讀經心得)

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他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的血源就潔淨了.

(利未記12:2, 4~7) 

妥拉教導說, 當婦人懷孕生子, 不論男孩女孩, 她就 "不潔淨" 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生男孩不潔淨40天, 生女孩不潔淨80天). 當然, 妥拉所說的 "不潔淨", 希伯來原文是 טָמֵא ("tamei"), 並不是一般意義下的骯髒污穢, 而指的是不能進入聖所 (會幕/聖殿) 敬拜 神, 也不能吃平安祭的肉與 神同樂. 換句話說, "不潔淨" 的人不能親近 神.

"不潔淨" 並不是犯罪, 而往往是生活的一部分, 無法完全避免, 例如婦女生產與月經, 或夫妻同房等都會導致 "不潔淨". 一個人可能為人良善公義, 在生活中與 神同行, 卻還是 "不潔淨".

儘管 "不潔淨" 不是罪, 但 "不潔淨" 卻也象徵罪, 因為 "不潔淨" 和罪同樣都使人與 神隔絕. 因此就像人犯罪要獻上贖罪祭與 神和好, 婦人生產要恢復潔淨也要獻上 "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 當然, 婦人生產絕不是犯罪, 不然就必須按照利未記4章贖罪祭的條例獻母山羊或母綿羊為贖罪祭, 而不是獻上小小的雛鴿或斑鳩為贖罪祭.

然而婦人生產要恢復潔淨, 畢竟還是需要獻上贖罪祭, 這似乎意味著婦人生產與罪有關. 什麼罪呢? 人的原罪. 當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受魔鬼化身的蛇引誘, 吃了 神吩咐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犯下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宗罪, 神 "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創世記3:16). 從此以後, 每當婦人懷孕生子, 她們就多受苦楚, 承擔原罪的苦果. 因此婦人生產不是罪, 但婦人生產指向原罪. 

另外, 當人類始祖犯下原罪以後, 從此罪就代代相傳, 每個人從一出生就有罪性, 正如使徒保羅說,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5:12), 又如大衛王所說,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篇51:5). 婦人生產帶來一個新生命固然可喜可賀, 也是出自 神的恩典, 但這同時意味著世上從此又多了一個罪人.

我想, 這或許是婦人生產恢復潔淨需要獻上贖罪祭的原因吧. 我們每一個人生下來都在罪中, 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基督救贖的恩典.

2024年4月5日 星期五

真實的敬拜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3~24)

當祭司完成就職之禮後, 以色列全會眾聚集到會幕門前一同敬拜 神, "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9:5).  結果當亞倫和他兒子們按照 神的吩咐獻上贖罪祭, 燔祭, 和平安祭後, "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 (利未記9:23~24). 不但 神的榮光顯現, 並且 神降火顯應, 燒盡了壇上的祭物, 表明祂悅納了祭物和以色列全會眾的敬拜.

真實的敬拜與虛假的敬拜的區別, 其實取決於敬拜的目的. 如果我們敬拜 神的主要目的是要從 神得著什麼, 領受什麼, 那麼我們的敬拜可能不是那麼真實. 就像拜偶像的人之所以拜偶像, 是因為他們想要從偶像得著什麼, 他們的焦點是放在自己身上; 同樣地如果我們敬拜 神主要是想要從 神得著什麼, 那麼我們與拜偶像的人其實沒有太多區別, 我們的焦點同樣是放在自己身上.

對於真實敬拜 神的人來說, 敬拜的目的是給 神, 而不是從 神領受. 就像以色列人在祭司完成就職之禮後的第一次敬拜, 他們純粹是給 神 - 他們獻禮物給 神, 包括贖罪祭, 燔祭, 平安祭, 而不是要從 神領受什麼; 同樣地我們若要真實地敬拜 神, 我們敬拜的目的應該是要給 神 - 我們向 神獻上我們的愛, 我們發自內心由衷地讚美 神, 歌頌 神, 我們將一切的榮耀, 一切的頌讚都歸給 神, 我們的焦點完全集中在 神身上, 我們並不是要從 神領受什麼.

真實的敬拜追求的是給 神, 而不是從 神領受, 然而從 神領受卻是真實敬拜的結果. 就像以色列人對 神真心誠意的敬拜, 結果他們領受到 神榮光的顯現, 以及 神的降火顯應; 同樣地當我們真實地敬拜 神, 神必要悅納我們的敬拜, 使我們從祂有所領受. 神不可能不回應凡真實敬拜祂的人.


2024年3月27日 星期三

每天早晚清心禱告, 維持聖靈的火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zav "命令", 利未記 Leviticus 6:8~8:36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

(利未記6:8~9, 12~13) 

神曉諭摩西要吩咐亞倫和亞倫子孫關乎 "燔祭的條例".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在於 神說, "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這裡的燔祭不是一般以色列人所獻的燔祭, 而是祭司每天早晚 "常獻的燔祭", 正如 神說, "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 (出埃及記29:38~39, 42).

"常獻的燔祭"是每天早晚由祭司所獻的燔祭. 早晨的燔祭是一天開始的頭一個祭, 黃昏的燔祭則是一天結束的最後一個祭. 每一天的獻祭由燔祭開始, 也由燔祭結束. 我們可以把 "常獻的燔祭" 應用到我們每天的屬靈生活上.

首先, 燔祭的特點是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1:9). 燔祭的 "一切全燒在壇上", 不作其他任何用途, 象徵著我們不帶其他任何目的, 只帶著一顆單純的心來到 神面前親近祂, 就像兒女親近父親一般. 而燔祭的祭物可以是公牛, 公羊, 甚至是小小的斑鳩, 這象徵著我們按照各人信心大小, 每天奉獻一段時間給 神. 在這段時間中, 我們在 神面前清心禱告, 神是我們整個心思意念的全部, 我們的焦點完全對準 神. 就像 "燔祭" 的希伯來文 עֹלָה ("olah", burnt offering) 的意思是 "上昇", 我們的一切禱告就像燔祭的馨香之氣一樣上昇到 神面前.

其次, 就像每天早晚 "常獻的燔祭" 標誌著一天獻祭的開始與結束, 同樣地我們每天早晚也以單純的心到 神面前親近 神, 在 神面前清心禱告, 來標誌著我們一天生活的開始與結束.

當初 神以會幕為祂的居所, 但如今 神以我們為祂的居所,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哥林多前書6:19). 因此會幕祭壇的火就好比是住在我們裏頭聖靈的火 - 聖靈在我們生命裡面的工作.

就像祭司每天早晚獻上 "常獻的燔祭", 來維持祭壇的火 "常常燒著", 不致熄滅. 同樣地我們每天早晚在 神面前清心禱告, 來維持我們裡頭聖靈的火 "常常燒著", 不致熄滅, 讓聖靈的大能大力能持續在我們生命當中運行, 不斷改變並模塑我們, 使我們越來越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律法以下" 究竟是什麼意思?

 


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常常提到 "律法以下", 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是在加拉太書: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拉太書4:4~5)

保羅所說 "律法以下" 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相信很多弟兄姊妹打從一開始信主就被教導說, "律法以下" 就是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因此既然主耶穌把 "律法以下" 的人贖出來, 意味著基督徒從此就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既然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我們自然不用遵行律法, 更不用遵行律法的誡命. 這種解經導致律法已經廢除的觀點的誕生.

然而這樣的解經與新約其他經文有著極為嚴重的衝突. 就拿保羅自己來說, 他說,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保羅一再強調因信稱義, 但他明確地說, 律法並沒有因此廢除. 保羅又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如果保羅主張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那麼他為什麼還要教導基督徒遵守律法的誡命呢?

此外, 使徒約翰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約翰一書2:1). 約翰要我們基督徒 "不犯罪", 而 "不犯罪" 意味著不能違背律法, 因為 "違背律法就是罪". 但怎樣才能不違背律法呢? 自然就是遵行律法. 如果我們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那麼約翰為什麼還要教導我們遵行律法呢?

就連主耶穌也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明確地說, 律法沒有廢除. 所以如果有人廢掉律法當中最小的一條誡命, 就算他能進天國,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人若是遵行律法的誡命, 甚至連最小的一條誡命都謹守遵行, "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既然律法沒有廢除, 並且基督徒仍然應當遵行律法的誡命, 那麼基督徒理所當然仍然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但如果律法沒有廢除, 我們基督徒仍然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仍然應當遵行律法, 守 神的誡命, 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保羅所說 "律法以下" 的意思呢? 其實當保羅說 "律法以下", 他的意思應該是在律法的定罪以下, 這是為什麼他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8:1). 主耶穌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 把我們從律法的定罪以下贖出來, 使我們得著 神兒女的名分, 從此我們 "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如今我們蒙恩得救的基督徒, 自然不在律法的定罪以下, 但我們卻是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律法其實是 神的 "家規". 既然我們成了 神的兒女, 自然要遵守 神的 "家規", 正如福音派神學家巴刻 (J. I. Packer) 所說:

我們若謹記,作為基督徒,我們已被 神稱為義,有 神兒女的身份,我們服事 神不是為了生命,而是出於生命,那麼,我們就不會掉進那些師傅所懼怕的律法主義中;反之,我們會把律法當作是 “家規”,欣然嘗試遵行它,以取悅那位愛我們、拯救我們的天父。

(巴刻,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贖罪祭的省思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kra "他呼叫", 利未記 Leviticus 1:1~6:7 的讀經心得)

從贖罪祭可以看到許許多多事情. 首先是聖經對罪的定義. 從 神的眼光來看, 罪是什麼呢? 一方面, 罪是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就當為他所犯的.. 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未記4:1~3). 當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就要為他所犯的罪, 獻贖罪祭給 神. 就算人犯罪是無心之過, "犯了一件", 這仍然是罪, 必須獻上贖罪祭. 因此當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這就是罪了.

另一方面, 罪是人沒有做 神吩咐做的事. 妥拉用了三個實際的例子來說明這也是罪. 第一, "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利未記5:1). 當人親眼目睹犯罪的過程, 卻因怕惹麻煩上身, 而不敢或不願出面上法庭作見證, 這也是罪. 第二,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 (利未記5:2~3). 當以色列人接觸到污穢不潔, 沒有按 神所吩咐的, 在日落以前行潔淨的浸禮, 這也是罪. 第三, "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 (利未記5:4). 當人起了誓卻沒有履行, 這也是罪. 從這三個例子我們得知, 當人沒有做 神吩咐做的事, 這同樣是罪, 正如雅各所說,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雅各書4:17).

罪就是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或是人沒有做 神吩咐做的事. 換句話說, 罪是人違背了 神的誡命, 不管是正面的誡命還是反面的誡命. 簡而言之, 罪就是人違背了妥拉, 正如使徒約翰所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 (妥拉).違背律法 (妥拉) 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贖罪祭的誡命定規當人犯了罪, 就必須獻上贖罪祭給 神, "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利未記5:5~6).

當人犯了罪, 必須獻上贖罪祭給 神. 而認罪悔改是獻贖罪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獻贖罪祭的人會將贖罪祭牲牽到會幕門口, 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象徵與祭牲的聯合, 讓贖罪祭牲成為獻祭者的代表. 同時獻贖罪祭的人在 神面前作認罪悔改 (וִידּוּי, "vidui", confession) 的禱告, 說 "我犯了罪, 在 神面前我是該死的, 然而因著 神的恩典, 祂允許我以這無辜生命的死代替我的死". 

當人犯了罪, 就必須在 神面前認罪悔改. 但光是認罪悔改還是不夠的, 除了認罪悔改以外, 還應當獻上贖罪祭. 神定規以色列人都要按自己的經濟能力獻贖罪祭. 富人要獻上母綿羊或母山羊為贖罪祭, 沒有能力奉獻母羊為贖罪祭的窮人可以獻斑鳩或是雛鴿為贖罪祭, 窮到沒有能力奉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的人可以獻無酵細麵為贖罪祭. 但有能力獻母羊的富人不能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 有能力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的人不能獻無酵細麵為贖罪祭. 贖罪祭的誡命讓我們明白只要是犯罪, 都必須付上沉重的代價.

犯罪的代價其實是沉重無比的,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 只要人犯了罪就是該死的, 並且所有世人都是該死的,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3:23). 然而 神出於祂的憐憫, 允許人獻上贖罪祭來贖罪, 用贖罪祭牲的死來代替獻祭者的死. 然而事實上, 妥拉所有的贖罪祭本身並不能除罪, 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10:4). 妥拉的贖罪祭之所以能贖罪, 是因為它們都指向那最大最終永遠的贖罪祭 - 主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是 神為所有世人預備的贖罪祭, 正如施浸約翰指著主耶穌說, "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翰福音1:29), 使徒保羅也說, "律法 (妥拉) 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 (羅馬書8:3).

舊約的以色列人仍然必須為自己預備贖罪祭, 但 神出於祂無比的慷慨與恩慈已經為所有世人預備好了贖罪祭, 並且是最大最終永遠的贖罪祭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如今我們沒有任何藉口犯了罪可以不認罪悔改, 並且藉著主耶穌基督獻上當獻的贖罪祭.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遵行誡命的結局是生命, 不是死亡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Pekudei "記錄", 出埃及記 Exodus 38:21~40:38 的讀經心得)

比撒列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作精緻的衣服、在聖所用以供職、又為亞倫作聖衣.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1)

除了在華人教會聚會與服事外, 我們全家也參與一間彌賽亞信徒會堂 (Messianic Jewish synagogue) 的聚會與服事. 本週剛好輪到我吟唱妥拉, 我吟唱的妥拉經文是出埃及記38:21~39:1. 出埃及記39:1 的最後幾個希伯來字特別吸引了我的注意, כַּאֲשֶׁר צִוָּה יְהוָה אֶת מֹשֶׁה ("ka'asher tzivah Adonai et Moshe"),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我發現很有趣的一點, כַּאֲשֶׁר צִוָּה יְהוָה אֶת מֹשֶׁה ("ka'asher tzivah Adonai et Moshe"),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這句話在本週妥拉總共出現了2個7次! 

頭一個7次出現在出埃及記39章, 描述比撒列如何照 神的吩咐製作聖衣, "比撒列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作精緻的衣服、在聖所用以供職、又為亞倫作聖衣.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1), "其上巧工織的帶子、和以弗得一樣的作法、用以束上、與以弗得接連一塊、是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作的.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5), "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7), "用一條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和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21), "一個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周圍底邊上、用以供職.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26), "又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以繡花的手工作腰帶.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29), "又用一條藍細帶子、將牌繫在冠冕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埃及記39:31).

第二個7次出現在出埃及記40章, 描述摩西如何照 神的吩咐立起會幕, "在帳幕以上搭罩棚、把罩棚的頂蓋、蓋在其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19), "把櫃抬進帳幕、挂上遮掩櫃的幔子、把法櫃遮掩了.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21), "在桌子上將餅陳設在耶和華面前.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23), "在耶和華面前點燈.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25), " 在壇上燒了馨香料作的香.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27), " 在會幕的帳幕門前、安設燔祭壇、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其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29), "他們進會幕、或就近壇的時候、便都洗濯.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埃及記40:32).

(註: 雖然在出埃及記40章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為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但希伯來原文其實仍然是  כַּאֲשֶׁר צִוָּה יְהוָה אֶת מֹשֶׁה ("ka'asher tzivah Adonai et Moshe"),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本週妥拉的尾聲是 神的同在降臨在會幕,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埃及記40:34~35). 這裡 "榮光" 的希伯來原文是 כָּבוֹד ("kavod"), 猶太傳統解釋這榮光乃是 שְׁכִינָה ("shechinah") - 神榮耀的同在.

7在聖經中是完全數. 本週妥拉特別用雙重的7個 כַּאֲשֶׁר צִוָּה יְהוָה אֶת מֹשֶׁה ("ka'asher tzivah Adonai et Moshe"),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來教導我們一件事: 當 神的子民完完全全順服 神, 遵行 神的誡命時, 神的同在就要降臨

常常聽到有人說, 遵行誡命的結局就是死亡. 其實遵行誡命的結局不是死亡, 不遵行誡命的結局才是死亡. 當然, 如果我們想要純粹靠著遵行誡命得生命的話, 我們的結局的確是死亡. 但這並不是因為我們遵行誡命的結果, 而是我們因著肉體軟弱無法遵行誡命的結果.

如今, 我們基督徒的確是因著信靠主耶穌十字架的救恩而蒙恩得救, 但這與我們對 神信實, 遵行 神的誡命, 活出聖潔的生活並不衝突, 而是相輔相成. 當我們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 遵行 神的誡命過聖潔的生活, 結局就是生命, 是 神的同在. 遵行誡命的道路乃是生命的道路. 遵行誡命的結局乃是生命, 而不是死亡.


2024年3月3日 星期日

神的建造與人的甘心樂意

Ruk7,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akhel "他招聚", 出埃及記 Exodus 35:1~38:20 的讀經心得)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耶和華已經題他的名召他、又以 神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作各樣的工.

(出埃及記35:30~31) 

神呼召比撒列負責建造會幕的重責大任. 儘管比撒列有著其他幫手, 然而從聖經的描述來看, 彷彿是比撒列一人建造了整個會幕,  "這幔子是比撒列用撚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製造的、並用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 (出埃及記36:8), "他 (比撒列) 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作為帳幕以上的罩棚" (出埃及記36:14), "他 (比撒列) 用皂莢木作帳幕的豎板" (出埃及記36:20), "比撒列用皂莢木作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埃及記37:1), "他 (比撒列) 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埃及記37:10), "他 (比撒列) 用精金作一個燈臺、這燈臺的座、和榦、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 (出埃及記37:17), "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都是猶大支派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作的" (出埃及記38:22).

但比撒列之所以能夠建造會幕, 根本原因還是出於 神, 因為 "耶和華..以 神的靈充滿了他" (出埃及記35:30~31). 這裡 "神的靈" 的希伯來原文是 רוּחַ אֱלֹהִים ("Ruach Elohim", Spirit of God), 其實也就是聖靈. 換句話說, 要不是 神以聖靈充滿了比撒列, 使他有了從 神而來的智慧, 聰明, 知識, 比撒列就根本無法勝任建造會幕的重責大任. 因此與其說是比撒列建造了會幕, 不如說實際上是聖靈建造了會幕.

會幕是舊約的聖所. 聖靈不但是舊約聖所的建造者, 同時也是新約聖所的建造者. 在新約裡, 神以我們為聖所 - 神的居所. 神如何以我們為祂的居所呢? 透過聖靈的內住, 我們得以成為 神的居所 - 新約的聖所,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哥林多前書6:19). 既然因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才得以成為新約的聖所, 因此我們可以說, 是聖靈建造了我們成為新約的聖所.

另一方面, 儘管 神 (聖靈) 是聖所實際上的建造者, 但 神要求祂的百姓甘心樂意的配搭, 一同來建造聖所. 在建造舊約的聖所 - 會幕時, 神吩咐摩西說, "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出埃及記25:2, 8), 於是 "以色列全會眾..凡心裡受感、和甘心樂意的、都拿耶和華的禮物來、用以作會幕和其中一切的使用" (出埃及記35:20~21).

就像 神建造舊約的聖所需要以色列人甘心樂意地配搭, 同樣地 神建造我們成為新約的聖所也需要我們甘心樂意地配搭. 我們如何甘心樂意地與 神配搭, 讓 神建造我們成為新約的聖所呢? 很簡單, 我們在凡事上都 "當順著聖靈而行" (加拉太書5:16), 讓聖靈在我們身上自由地運行, 做成祂聖所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