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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 星期五

律法上更重的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申命記16:20)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追求公義. 他特別強調說,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這句話的希伯來原文是 צֶדֶק צֶדֶק תִּרְדֹף, 直譯是 "公義! 公義! 你要追求!". "公義" 不但被重複了兩次, 並且被放在句首. 摩西用最強烈的語氣, 來表達公義的無比重要性. 難怪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為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摩西要以色列人全心全力追求公義.

摩西接著說, 追求公義的益處, "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摩西的意思其實並不是要以色列人藉著追求公義來換得神的祝福, 而是因為人追求公義會帶下神的同在. 既然有神的同在, 人自然就蒙福, 正如大衛在詩篇所說, "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 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詩篇15:1~2).

為什麼人追求公義會帶下神的同在呢? 因為神不但是愛 (參約翰一書4:8, 16), 祂也是公義. 公義乃是神的名字之一, 正如神說,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 (彌賽亞) 長起來.祂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祂 (彌賽亞) 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耶利米書33:15~16). 因此追求公義的, 就是在追求神, 自然會帶下神的同在.

主耶穌也教導說, 公義是 "律法 (妥拉) 上更重的事". 祂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馬太福音23:23~24).

主耶穌的意思是, 儘管妥拉的儀式性誡命, 比方說 "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但妥拉的道德性誡命, 諸如公義, 憐憫, 信實, 乃是 "律法 (妥拉) 上更重的事", 更是人應當謹守遵行的, "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 

我們基督徒不但是因信稱義, 並且也要行出公義, 遵行 "律法 (妥拉) 上更重的事". 

主耶穌的教導同時也提醒我們凡立志教導妥拉的人, 不但要教導人遵行儀式性誡命, 諸如守安息日和聖經節期, 吃潔淨食物, 更是要殷勤教導人謹守遵行妥拉的道德性誡命, 因為道德性誡命乃是"律法 (妥拉) 上更重的事".

2024年9月4日 星期三

與基督同作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6~19)

神允許以色列人立王, 但以色列的王不可像外邦人的王一樣為所欲為. 以色列的王有 "一要三不可". "三不可" 包括 "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一要" 是 "要將..律法書..抄錄一本..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三不可" 中,  "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是限制以色列王過度擴張個人權勢; "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是限制以色列王過度沉迷美色; "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是限制以色列王過度累積個人財富. 美色, 財富, 和權勢正好對應到使徒約翰所說的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他說: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約翰一書2:15~17)

以色列的王不可愛世界, 沉迷於世界上的事, 特別是關於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的事.

然而以色列的王要做什麼事呢? 以色列的王要平生誦讀學習妥拉, 並且謹守遵行妥拉的一切話.

使徒保羅勉勵我們基督徒說,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一同作王" (提摩太後書2:11~12). 我們基督徒將來是要與基督一同作王的, 但關鍵是我們在今生要學習作王的功課. 

我們如何學習與基督同作王呢? 我們要像以色列的王一樣有 "一要三不可". 就像以色列的王不可愛世界, 不可沉迷於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我們也同樣不可愛世界, 不可沉迷在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的事上. 就像以色列的王要平生誦讀學習妥拉, 並且謹守遵行妥拉的一切話, 我們也要天天誦讀學習包括妥拉在內的全本聖經, 並且謹守遵行 神所吩咐的一切話.

2023年8月12日 星期六

妥拉之門: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申命記16:18~21:9 審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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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過去十多年所發生的大小事件讓許多人對於公義能否伸張感到懷疑. 我們的法律體系似乎並不關心審判結果是否公義, 而是為只有少數特權階級才知道如何進行的遊戲提供一套複雜的規則. 經濟實力似乎比公義更能決定審判結果. 因此當我們聽到妥拉當中最慷慨激昂的一句話是關於公義時, 我們可能會感到驚訝. 摩西在指示建立合宜的法律系統時, 向以色列人呼喊說, צֶדֶק צֶדֶק תִּרְדֹּף ("tzedek tzedek tirdof", "公義! 你們應當追求公義!" 申命記16:20 原文直譯) (註: 中文和合本翻譯為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צֶדֶק ("tzedek", "公義") 指的是人所行恰當合宜的行為, 反映出 神的公義. 妥拉吩咐古代以色列的審判官要在 神的百姓中間建立和維護公義, 從而使 神得到尊榮. 為了強調和凸顯公義, 摩西重複了צֶדֶק ("tzedek", "公義") 這個詞兩次, 他說, צֶדֶק צֶדֶק תִּרְדֹּף ("tzedek tzedek tirdof", "公義! 你們應當追求公義!" 申命記16:20 原文直譯). 

既然妥拉是 神的話語, 妥拉的每一個字都有其分量和意義, 沒有一個字是多餘的. 因此如果妥拉在這裡重複使用 צֶדֶק ("tzedek", "公義") 這個字, 似乎是為了強調公義的兩個不同方面. 古代拉比認為, 在這情況下重複 צֶדֶק ("tzedek", "公義") 這個字是為了表明, 若要追求公義, 就必須建立公義的法庭.

我們還可以加上另一種解釋: 我們不但自己要秉行公義, 還要追求從 神而來的義, 好比 "亞伯蘭 (亞伯拉罕) 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15:6). 亞伯拉罕因著信, 從 神那裡領受了公義的禮物, 而不是他自己掙來的公義. 同樣地, 在申命記稍早, 神吩咐以色列人要行心的割禮 (申命記10:16), 除去心中的罪與不信, 進而秉行公義; 然而在申命記的結尾 (申命記30:6), 神應許祂自己會給以色列人行心的割禮, 將公義賜給他們為禮物.

先知們也說到公義是 神的禮物. 先知以賽亞預言彌賽亞 - 受苦的僕人將帶來這份禮物: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以賽亞書53:11)

我們要相信 神是仁慈寬恕的主宰, 從而追求從 神而來公義的禮物. 但與此同時, 我們自己也要追求秉行公義. 彌賽亞信徒有時候會覺得, 既然他們已經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得到了 神的公義的禮物, 那麼他們的所作所為, 無論是好是壞, 都無關緊要了. 有些人甚至認為, 任何為秉行公義所做出的努力都會在某種程度上削弱 神的公義的禮物. 然而聖經明明指出, 我們必須兩者兼顧, 既要藉著信靠 神領受 神的公義的禮物, 又要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秉行公義.

צֶדֶק צֶדֶק תִּרְדֹּף ("tzedek tzedek tirdof", "公義! 你們應當追求公義!" 申命記16:20 原文直譯), 這句話的希伯來原文的第三個字是 תִּרְדֹּף "追求". 在西方世界, 公義常常被描繪為一個蒙著眼睛, 一手拿著天平的女人. 她被動地等待那些向她申訴的人, 按照法律條文來公正客觀地裁決他們的案件. 然而根據此一定義, 有人可能故意誤導公眾和隱瞞真相, 但仍然可以根據法律的條文而聲稱自己是公義沒有犯罪的.

猶太人對公義的認知超越了法律上的無罪, 而是一種對於是非對錯的深刻體認. 猶太人不僅宣告什麼是公義的, 並且追求公義. 有一次, 一個窮人來到他的拉比面前, 詢問是否可以用一杯牛奶代替葡萄酒來守安息日. 結果拉比從口袋裡掏出兩百塊錢給他, 讓他去買安息日所需的一切. 當拉比的門徒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時, 他說, "那個人沒有錢買酒, 所以他才問牛奶的事". 門徒們說, "是的, 但為什麼要給他這麼多錢呢?" 拉比回答說, "如果他打算在安息日喝牛奶, 那麼他八成也沒錢買肉. 我給他足夠的錢讓他和家人可以好好慶祝安息日". 這位拉比並沒有像一個超然的法官那樣, 就法律上的技術性問題作出裁決, 而是在追求公義.

我們也要同樣追求公義. 在希伯來語中,  תִּרְדֹּף "追求" 是一個強烈而積極的詞語, 意味著我們不僅要避免犯罪行惡, 還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積極行善. 摩西如此教導我們: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申命記22:1-4)

公義意味著我們對彼此負責; 我們互相照顧, 盡我們所能提供幫助. 我們努力做到公平, 但我們的行為並不局限於公平. 如果我們在家裡, 在會堂裡, 甚至在大街小巷看到那些受苦受難, 背負沉重負擔, 迷失方向或尋找失物的人, 我們就要伸出援手, "不可佯為不見".

彌賽亞主耶穌就是追求公義的最好榜樣. 一方面祂是義僕, 使許多人因認識祂得稱為義, 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 祂來到我們中間, "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5~6, 11). 另一方面, 祂又是偉大的導師, 但他並沒有僅僅說, "如果你們有興趣的話, 可以到我這裡來, 我就教你們如何過聖潔生活". 相反地, 祂看到我們的需要, 祂沒有 "佯為不見", 而是降世為人來提拔我們, 讓我們回到天父面前.

(文章摘譯自彌賽亞拉比羅素·雷斯尼克 Russell Resnik 的妥拉註釋, 妥拉之門 - 加入猶太拉比針對每週妥拉的古老對話 Gateways to Torah - Joining the Ancient Conversation on the Weekly Portion)  

2022年8月29日 星期一

彌賽亞拉比讀妥拉: 像摩西的先知 (申命記16:18~21:9 審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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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比猶太教和基督教之間有一個古老的爭議: 人需要一個 神人之間的中保嗎? 基督教說是, 但拉比猶太教卻否認這一點. 拉比文獻通常聲稱以色列不需要 神人之間的中保, 所有以色列人都可以直接親近 神. 著名的中世紀拉比斯佛諾 (Sforno) 正是如此解釋十誡的第一條誡命,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 (出埃及記20:2), 他認為 神的意思是說:

我確認你已經接受我對你完全的主權, 要作你的 神. 我們之間不需要中保. 因此你應該直接向我禱告, 並且單單事奉我而不經由任何中保.

類似地, 另一位著名的中世紀拉比邁蒙尼德 (Maimonides) 說, 十誡的第一條誡命不是 神單單對摩西說的, 而是對以色列全會眾說的. 以色列全會眾在西乃山直接領受 神的啟示, 並沒有透過任何中保.

然而另一方面, 拉比猶太教內部不乏 神人之間需要中保的看法. 這個看似矛盾的情況起源於聖經本身啟示了 神人之間需要有一個中保. 比方說, 神固然在西乃山直接顯現給所有以色列人, 但摩西在整個過程當中絕大部分扮演了 神人之間中保的角色. 除非我們刻意忽略這個部分, 不然我們沒辦法說以色列不需要 神人之間的中保.

就連邁蒙尼德 (Maimonides) 也承認說, 神並沒有將所有的事都告訴以色列人, 而是 神首先吩咐摩西, 摩西再吩咐以色列人, 正如妥拉所記載的,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 (申命記5:5).

以色列的確在西乃山與 神 "面對面", 正如申命記5:4所記載, "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然而同時摩西站在 神人之間傳遞 神的話,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 (申命記5:5). 這顯示了摩西的獨特地位: 唯獨他從頭到尾與 神面對面說話, 並將 神的話傳給以色列百姓. 而摩西之所以從頭到尾與 神面對面說話, 是因為以色列百姓懼怕聽 神的聲音而哀求摩西說,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申命記5:27).

而摩西從此以後就作了 神和以色列之間的中保. 在本週妥拉中, 摩西回顧他作 神和以色列之間中保的生涯. 是否只有出埃及的那一世代以色列人需要 神人之間的中保? 是否以色列人從此以後可以與 神面對面而不需要中保? 答案是否定的. 摩西說,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 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耶和華就對我說..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5~19).

這位像摩西的先知將會是 神人之間的中保, 正如摩西是 神人之間的中保. 他要像摩西一樣聽 神的聲音, 並將 神的話傳給 神的百姓. 神要透過他對百姓說話, 並且 神警告說,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9).

妥拉的結尾描述這位像摩西的先知仍未出現,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申命記34:10). 然而我們猶太彌賽亞信徒知道這位像摩西的先知正是拿撒勒人耶穌, 正如使徒彼得告訴耶路撒冷的猶太人, "但 神曾藉眾先知的口、豫言基督將要受害、就這樣應驗了。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主也必差遣所豫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摩西曾說、『主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使徒行傳3:18~22)

不同於拉比猶太教, 古代猶太教與基督教一樣, 承認人需要 神人之間的中保. 並且我們知道這位 神人之間的中保正是主耶穌. 但我們不能忽略另一個問題: 為什麼我們需要 神人之間的中保? 所有以色列人豈不是在西乃山都站在 神面前? 所有以色列人豈不是都領受了妥拉?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羅馬書9:4).

為什麼我們需要 神人之間的中保? 聖經告訴我們, 一方面是我們的罪使我們與 神隔絕, 但更重要的是 神是那位全然聖潔的 神. 神以祂的恩慈就近我們, 然而 神本身仍然是無比的聖潔, 而 神的聖潔使我們無法親近 神. 在聖潔的 神與以色列人乃至全人類之間有著巨大無法逾越的鴻溝. 但感謝 神, 祂差遣了那位像摩西的先知作為 神人之間的中保來銜接這鴻溝, 使我們透過祂可以親近 神.

(文章摘譯自彌賽亞拉比羅素·雷斯尼克 Russell Resnik 的妥拉註釋, 從創造到完滿 - 妥拉是人生旅程的指南 Creation to Completion - A Guide to Life's Journey from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2021年8月9日 星期一

申命記16:18~21:9 "審判官" 妥拉焦點: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妥拉焦點系列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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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Elena Mozhvilo on Unsplash

本週妥拉經文開始於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申命記16:18~20).

追求公義是妥拉乃至整個猶太信仰的終極關懷之一. 在妥拉中, 神吩咐以色列人在商業交易上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 (利未記19:36), 並且在審判上 “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利未記19:15),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 (申命記16:19). 綜觀妥拉, 神諄諄囑咐以色列人要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 不管是在社會, 政治, 經濟, 甚至在國與國的關係上都要追求公義. 

先知阿摩司奉 神的名宣告說,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先知以賽亞也奉 神的名吩咐以色列人說,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以賽亞書1:17). 大衛求問 神說, “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詩篇15:1), 接著他被聖靈感動而說出, “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 (詩篇15:2~3). 利慕伊勒王的母親教導他說, “你當為啞吧〔或作不能自辨的〕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箴言31:8~9).

聖經不斷強調追求公義, 深深地影響了歷代猶太拉比. 主後第一世紀的大拉比西門·本·迦瑪列 (Simeon ben Gamaliel) 說, “不要對行公義一事心存藐視, 因為這是奠定世界的基石. 整個世界立定在三件事上: 公義, 真理, 和平”.

古代拉比根據箴言書的話, “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箴言21:3), 宣稱伸張公義遠比聖殿獻祭重要得多. 拉比們肯定獻祭的價值, 但他們強調公義的價值尤在獻祭之上.

猶太人對公義的強調與看重清楚地反映在猶太法庭裡. 主後第三世紀的大拉比猶大·哈拿西 (Judah Ha-Nasi) 在米示拿 (Mishnah) 裡詳細描述古代的猶太法庭: 以色列的每個城鎮都設有由至少3位法官所組成的地方法庭 (希伯來文 בֵּית דִין, House of Judgement), 其中兩位法官必須是利未人. 在耶路撒冷有著由23位法官所組成的小公會 (Small Sanhedrin), 以及由71位成員組成的猶太人最高司法機關的大公會 (Great Sanhedrin). 每個猶太法庭有著各自的角色: 地方法庭審理一般民事糾紛, 而小公會審理刑事和地方法庭無法裁定的案件, 至於大公會則是負責審理連小公會都無法裁定的重大案件. 猶太人對於如何選拔法官, 檢驗見證人的證詞, 以及法庭程序的進行, 都有著詳盡的規定. 公正審判是猶太法庭的核心價值, 務必盡量確保公平公正, 避免冤假錯案的情形發生. 特別是在死刑案件的審理上, 寧可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而不願錯殺任何一人.

針對本週妥拉經文, 猶太拉比討論摩西為什麼要說, “公義, 公義, 你要追求 (希伯來原文 צֶדֶק צֶדֶק תִּרְדֹּף, 中文和合本譯為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申命記16:20). 他為什麼不直接說, “你要追求公義” 或是 “公義你要追求” 就好了?

最直接的解釋是摩西說 “公義” 說了兩次, 是要特別強調並凸顯公義的重要性. 然而也有好些拉比說, 摩西重複說了兩次 “公義”, 是要教導以色列人, 追求公義不單單是政府的責任, 同時也是每一個遵守妥拉的人的義務. 人不能說, “讓法庭憂慮公義對錯的事就好了. 我只需要保持沉默”. 每一個人不僅自己要行公義, 也要追求公義, 為公義發聲.

眾先知和歷世歷代猶太拉比都認為, 追求社會公義有著無比的重要性, 而消弭罪惡則是達成社會公義首要之事. 而摩西說 “公義, 公義” 似乎正在呼喚著以色列百姓, “不要眼睜睜看著罪惡不法的事發生, 要站起來發出抗議的怒吼”.

(以上摘譯自哈維·菲爾茲 Harvey J. Fields, 當代的妥拉註釋: 卷三 民數記和申命記 Torah Commentary for Our Times: Volume Three: Numbers and Deuteronomy)

補充說明: 

如今基督徒似乎過度注重恩典而輕忽了公義, 然而主耶穌身為猶太彌賽亞, 教導妥拉精義, 祂卻是十分看重公義, 並因而責備那些忽略行公義的法利賽人說,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愛 神的事、反倒不行了” (路加福音11:42).

使徒秉承主耶穌的教導, 也教導我們基督徒要行公義並追求公義, “但你這屬 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提摩太前書6:11),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提摩太後書2:22),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約翰一書2:29), “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馬書14:17).

其實不管是主耶穌還是使徒, 都非常看重公義, 把公義放在第一位, 主耶穌說, “公義愛 神的事”, 把公義放在愛 神之前, 使徒保羅也教導基督徒首要追求公義, “但你這屬 神的人、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保羅也把公義視為 神國中首要之事, “因為 神的國..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既然如此, 我想我們基督徒也應該看重公義, 把公義放在第一位.



 

2020年8月19日 星期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 神公義的審判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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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教導門徒不要報復, 祂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馬太福音5:38~39). 不明白舊約聖經的弟兄姊妹, 往往因此認為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是舊約聖經沒有恩慈, 不願饒恕的表現, 並且認為在新約裡, 主耶穌廢除了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要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主耶穌的確要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卻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然而祂並沒有廢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怎麼說呢? 讓我們仔細來看舊約聖經當中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在妥拉中,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總共出現了三次, 包括本週的妥拉經文,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申命記19:16~21), 以及出埃及記21章,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埃及記21:22~24), 以及利未記24章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利未記24:20, 22).

如果我們仔細留意這三處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誡命的上下文, 我們會發現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其實是 神給審判官的誡命, 要他們按公義的原則審判, 正如 神指著審判官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申命記16:18). 當審判官"按公義的審判", 他們就因此彰顯了 神的公義.

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其實並不是要廢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卻是要糾正當時的猶太人對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誡命的濫用. 當猶太人將原本 神給審判官的誡命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誤用在個人報復上, 他們等於是把自己當作審判官, 並且將自己的報復合理化. 然而關於個人報復, 妥拉到底是如何教導呢? 妥拉教導人不要報復,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8). 因此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正是解釋了利未記19:18 這一條誡命的精義.

主耶穌並沒有廢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每當審判官願意按照公義的原則審判時, 他們就因此彰顯了 神的公義. 神自己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就如主耶穌說,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神) 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太福音7:2). 因為 神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所以我們可以不用自己作審判官, 就如使徒保羅說,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羅馬書12:19), 也因為 神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按我們所做的報應我們, 所以無論何事, 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 我們也要怎樣待人 (參馬太福音7:12).

2019年9月5日 星期四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播客Podcast連結

摩西曉諭以色列百姓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申命記18:13). 這裡"完全"或"完全人"的希伯來原文為 תָּמִים ("tamim", complete/blameless/free of blemish), 意思是"完全/無可指摘/沒有瑕疵".  תָּמִים ("完全/完全人") 在聖經中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字.

同一個希伯來字 תָּמִים ("完全/完全人") 最早是用來形容挪亞, "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 (תָּמִים).挪亞與 神同行" (創世記6:9).  當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 神對他說, "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תָּמִים)" (創世記17:1). 我們知道 神先後與挪亞和亞伯拉罕立了挪亞之約和亞伯拉罕之約, 儘管當時妥拉 (或完整的妥拉) 還沒有賜下, 但 神依然要求他們作完全人 (תָּמִים).

而當 神與以色列人立西乃之約並賜下妥拉以後, 摩西曉諭以色列百姓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תָּמִים)" (申命記18:13).

不但如此, 主耶穌對門徒說,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5:48). 這裡"完全"的希臘原文是 τέλειοι ("teleioi"), 正是希伯來文תָּמִים (完全/完全人) 的希臘文翻譯. (註: 有關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對照, 可比對希伯來聖經與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

由此我們可以看見, 在 神與人所立的諸約中, 不管是挪亞之約, 亞伯拉罕之約, 西乃之約, 還是新約, 在 神面前作完全人(תָּמִים) 其實是 神對祂的百姓一貫不變的要求.

當然, 因著 神的啟示是循序漸進的, 神對各世代百姓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 然而每個世代的 神的百姓, 理當按照當時他們所明白 神的標準, 努力作完全人(תָּמִים), 就像挪亞"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 (תָּמִים)" (創世記6:9), 而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תָּמִים)" (申命記18:13) 的上下文是他們要忠於 神, 不要效法迦南人的惡行,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命記18:12).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會對門徒說,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20). 姑且不提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其實代表 神在西乃之約下的標準, 而"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則代表 神在新約之下的標準.

在新約之下作完全人(תָּמִים), 需要照 神在新約的標準, 行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但怎樣的義纔是"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呢? 在新約中, 神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馬書5:5). 當我們以 神的愛, 本著愛  神愛人的心遵行 神的妥拉 (律法), 我們就要行出"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羅馬書13:8~10).

願我們都在新約之下作完全人(תָּמִים).


2018年8月16日 星期四

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古代的近東世界 (Ancient Near East) 是一個王權至上的世界, 君王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統治者, 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可以恣意而行. 如埃及的法老王, 耗費難以想像的龐大人力物力, 只為了自己修建死後的墳墓 - 埃及金字塔.

以色列人處身在古代的近東世界中, 難免受到周遭列國的影響, 希望有一個王治理他們. 神允許以色列人立王, 但以色列王必須是 神所揀選的, "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 (申命記17:14~15).

不但如此, 神也給以色列王一條特別的誡命,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 (申命記17:18~19). 神吩咐每一位以色列王都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並平生誦讀, 目的是為了"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9).

當以色列王誦讀律法書時, 他不但會明白如何按 神的心意治理百姓, 也會明白 神給他 - 以色列王特別的誡命,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6~17). 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多立妃嬪, 多積金銀,

大衛王是否為自己抄寫律法書並平生誦讀? 聖經沒有明說. 但聖經指著大衛王說,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列王紀上15:5), 我想大衛王很有可能抄寫了律法書, 並且平生誦讀, 以致他對於 神的律法發出如此的讚嘆,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詩篇19:7~10).

大衛王不但為自己抄寫律法書並平生誦讀, 並且他"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9). 但我們如何知道這一點呢?

首先是聖經對大衛王的評價,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列王紀上15:5). 其次, "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往大河去、要奪回他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撒母耳記下8:3~4). 戰車馬兵是古代的戰爭利器, 大衛王擒獲了一千七百輛戰車馬兵, 卻只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反而將絕大多數戰馬的蹄筋砍斷. 這在當時的人眼中看來, 其實是一件愚昧至極到不可思議的事! 大衛王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他謹守遵行 神的誡命,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申命記17:16). 除此以外, 大衛王遵行"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6~17) 的誡命, 累積的財富都是為了建造 神的聖殿, 如他自己所說, "我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豫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我也豫備了木頭、石頭..." (歷代志上22:13).

大衛王抄寫誦讀律法, 也遵行律法. 大衛王對 神信實, 神也對他信實, 堅立他的國位直到永遠, 神的彌賽亞 (基督) 將會是"大衛的子孫". 所羅門王則不然. 按照聖經記載所羅門王早期的表現, 他很有可能也為自己抄寫並誦讀律法書, 但所羅門王卻沒有遵行律法. 我們如何知道呢?

神吩咐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申命記17:16). 但"所羅門聚集戰車馬兵、有戰車一千四百輛、馬兵一萬二千名、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著定價、買來的" (列王紀上10:26, 28), 所羅門王不但為自己加添馬匹, 並且使百姓回埃及去, 為要加添他的馬匹.

神吩咐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 (申命記17:17), 但"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往來相通.因為他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 (列王紀上11:1~4).

神吩咐以色列王"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7), 但所羅門王卻為自己多積金銀, "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 (列王紀上10:14), "王在耶路撒冷使銀子多如石頭。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樹" (列王紀上10:27), "所羅門王的財寶...勝過天下的列王" (列王紀上10:23).

所羅門王雖然抄寫也誦讀律法書, 但卻沒有遵行律法, 以至他年老的時候, 不但他的心偏邪去隨從別神, 並且死的時候, 王國也分裂為二.

今日我們多半不須要抄寫律法書, 但我們仍然須要誦讀律法書, 並且我們誦讀學習律法的目的, 是為了遵行律法, "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命記17:19), 正如雅各所說,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各書1:22~25).

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和平的律法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律法的頒布是在 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後, 從西乃山上頒布十誡開始, 一直到以色列人預備進迦南地的四十年當中的時間. 當時的整個近東世界 (Near East), 包括從兩河流域直到埃及的大大小小國家, 都是由君王治理他們. 以色列人處身其中, 難免會受到影響, 想要立他們自己的王, 而 神也允許他們立王, "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申命記17:14~15).

當時近東地區的王, 往往大興土木, 積攢金銀, 例如埃及的法老王動用龐大的人力物力為自己建造金字塔, 但 神卻說, 以色列的王 "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7); 當時近東地區的王, 往往娶妻無數, 後宮佳麗如雲, 例如亞哈隨魯王"派官在國中的各省招聚美貌的處女到書珊城的女院" (以斯帖記2:3), 但 神卻說, 以色列的王 "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 (申命記17:17).

但最特別的是, 當時近東地區的王, 往往窮兵黷武, 積極擴充軍隊, 並向外擴張領土, 例如亞述和巴比倫諸王. 一個貪財好色的王, 可能為人民所厭惡, 但一個開疆拓土的君王, 卻很可能受到人民的愛戴與擁護, 認為是英明的君主, 特別是古代的戰爭往往為國家帶來巨量的財富. 但 神卻說, 以色列的王 "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 (申命記17:16). 馬匹是當時戰爭的利器. 神限制以色列的王大規模擴充軍備.

不但如此, 當以色列與別國爭戰時, 神吩咐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申命記20:5~8). 神定規凡是新建房屋或葡萄園, 或是定親尚未迎娶, 甚至是內心膽怯的人, 都可以不用上戰場. 如此一來, 以色列軍隊的人數還多得起來嗎? 相對於近東其他國家的軍隊都是多多益善, 神卻大幅限制以色列軍隊的數量.

雖然在當時的近東背景下, 神沒有完全禁止以色列對外發動戰事,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 (申命記20:10), 但 神卻避免不必要的流血, "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申命記20:10). 神允許以色列人讓投降者作他們的奴僕,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申命記20:11) (但與其他國家不同, 神禁止以色列人任意掠奪投降者的財物).

律法的頒布是 神對古時近東環境的以色列人, 啟示祂永恆的心意. 律法的字句是針對當時的特殊需要, 讓以色列人不至於窒礙難行, 但字句背後隱藏的卻是律法永恆的精義. 如何明白律法的精義呢? 我們可以藉由聖經的漸進啟示.

如果在古代近東這樣一個血腥野蠻, 武力至上的世界, 神仍命令處身其中的以色列不要積極擴充軍備, 也不要維持大量的軍隊, 對外作戰時也不可任意對待投降者的話, 我們看見戰爭不是 神的心意, 和平才是 神的心意, 而這一點在後來的聖經啟示中得到印證, "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極.他折弓、斷槍、把戰車焚燒在火中" (詩篇46:9), "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彌迦書4:3), "我必除滅以法蓮的戰車、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必除滅.他必向列國講和平.他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管到地極" (撒迦利亞書9:10).

神的律法乃是和平的律法, 而主耶穌 - 神的彌賽亞是"和平的君" (以賽亞書9:6), 祂不但要成就 神和平的心意, 使列國彼此和睦, 不再有戰事, 並且祂要使萬有都與 神和好,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歌羅西書1:20).

2016年9月6日 星期二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摩西五經是舊約聖經的核心, 是 神與摩西"面對面"的直接啟示, 也是 神給祂子民的教導與訓誨. 雖然摩西五經又被稱為"律法書", 也的確記載很多 神的誡命, 律例與典章, 然而摩西五經並不是一部像是"六法全書"的法律大全. 在摩西五經中, 神透過祂的誡命教導祂的百姓, 神的子民藉著遵行誡命學習誡命背後的屬靈精義. 

既然摩西五經並不是法律大全, 神並沒有在摩西五經中定規很多誡命的具體遵行方式, 例如如何守安息日. 此外, 在日常生活中, 以色列人也很可能會遇到摩西五經中並沒有定規的情形. 那麼以色列人該怎麼辦呢? 是不是"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21:25)呢? 當然不是. 

神說,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申命記17:8~13)

神曉諭以色列人說, 若是他們對律法有疑問的話, 應該去求問祭司利未人, 以及審判官, 並且要照著他們對律法的解釋謹守遵行. 祭司利未人與審判官的解釋涵蓋了澄清律法中的疑問, 遵行誡命的具體方式, 以及根據既有誡命的精神所定規新誡命, 以適用在新的環境底下. 神基本上賦予以色列人解釋律法的責任與權力, 但不是所有人, 而是"祭司利未人與審判官". 祭司利未人與審判官解釋律法的權力, 也不是毫無限制的. 他們所定規的條例, 不能與聖經中所記載 神的誡命相牴觸. 

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回歸後, 歷代猶太拉比對律法的集體解釋, 也就是所謂的"口傳律法" (תּוֹרָה שֶׁבְּעַל פֶּה, Oral Torah), 正是承襲祭司利未人與審判官解釋律法的傳統. 主耶穌雖然譴責他們當中一些人的假冒為善, 但祂事實上認可他們的教導,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馬太福音23:2~3)

主耶穌身為彌賽亞, 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如同摩西是律法的"頒布者", 主耶穌有最終解釋律法的權威, 正如 神對摩西說,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8~19)

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不能高過律法本身, 主耶穌因此責備法利賽人在某些方面過度高舉口傳律法, 甚至違犯了律法原本的精神, "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 神的誡命呢?" (馬太福音15:3) 主耶穌也提醒門徒不能全盤毫無保留地接受口傳律法, 而必須有屬靈的分辨,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門徒這纔曉得他說的、不是叫他們防備餅的酵、乃是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馬太福音16:6,12)

雖然如此, 主耶穌對口傳律法的態度, 基本上還是相當正面的, "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 (馬太福音23:2) 主耶穌身為猶太人的彌賽亞, 祂不但遵行律法, 也遵行口傳律法, 例如祂也配戴經文盒和在衣服邊上綴著繸子, 並不因為這些是人為的規條而藐視它們, 突顯出主耶穌的謙卑與對傳統的尊重. 口傳律法作為猶太人集體的心血結晶, 努力將聖經的誡命落實到生活的每一層面. 他們這種立志跟隨 神, 遵行 神旨意的心態是值得效法的.

口傳律法作為猶太人集體的信仰表達方式, 他們從一出生就開始接觸並生活在口傳律法的氛圍中, 口傳律法和猶太人的生活是分不開的. 在主耶穌和使徒時代, 當外邦人受了割禮, 代表的不僅僅是成為猶太人而已, 還包括了他願意遵行一切的口傳律法.

然而天國的福音乃是單單靠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大工, 而不在於作猶太人或遵行口傳律法, 甚至是律法. 因此當有人教訓外邦信徒說, "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使徒行傳15:1), 這意味他們不但要行割禮作猶太人, 還要遵行猶太人的口傳律法, 因此保羅和巴拿巴與他們竭力爭辯, 並導致耶路撒冷大會的召開, 最後使徒和長老的結論是外邦人得救不須要行割禮成為猶太人, 也不用遵行口傳律法,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 (使徒行傳15:28)

另一方面, 外邦信徒得救, 固然不須要行割禮或遵行口傳律法, 但這並不是說律法(注意不是口傳律法)和他們沒有關係了, 不然雅各也不會說, "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19~21)

(請參閱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一文)

使徒保羅也教導外邦信徒說, "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遵行律法對外邦信徒一樣是要緊的. 律法主義是認為人可以靠行為得救, 但遵行律法或誡命, 是信心與順服的表現, 絕不是律法主義, 更不會攔阻我們與 神的關係. 

事實上, 遵行律法使我們得以靠近 神, 並住在祂裡面. 使徒約翰說,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 (約翰一書3:24) 雖然在前面約翰特別強調彼此相愛的誡命,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3:23), 但在3:24的"命令"的希臘原文是複數, 與3:23的單數的"命令"不同, 代表 神所有的誡命, 也就是律法. 約翰實質是說, 遵行律法的, "就住在 神裡面".

律法雖然不能使我們得救, 而是叫我們"知罪", 但另一方面, 律法卻能使我們成聖並與 神親近. 當我們以愛與順服的心來遵行律法, 過聖潔的生活, 我們就行在光明中, "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一書1:7)

2015年8月19日 星期三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一個小小的見證: 

時間要從去年冬天說起... 連日豪雨, 當我們正在為著加州旱象減輕感謝 神. 突然, 妻子發現餐廳的天花板有水滴下來. 抬頭一看, 天花板溼了一大片. 更糟的是, 天花板的壁紙因為受潮再加上水的重量而剝落. 我們放了幾個水桶接水, 同時將濕透的壁紙剪掉, 免得影響其他部分. 長話短說, 感謝 神, 一位姊妹的父親百忙中幫我們修理屋頂, 使我們平安度過了那個冬天.

之後我們沒再操心過天花板的問題. 然而, 上個月妻子看到年底加州因為聖嬰現象會有豪雨的氣象預測後, 就擔心起來, 開始聯絡修理屋頂的公司. 沒想到他們都已經忙得不可開交. 

直到上星期四的中午, 妻子接到一家建設公司的電話, 詢問我們是否有任何需要, 並且有20%的折扣. 妻子大喜過望, 馬上提到我們屋頂的問題. 當天傍晚, 來了一個壯碩的大漢. 他進門以後, 並沒有第一時間察看我們的屋頂, 而是問起我們在大門門框旁的經文盒(מְזוּזָה, mezuzah),  詢問我們是不是猶太人. 我告訴他, 我們不是猶太人, 但我們是基督徒, 我們和猶太人相信的是同一位 神, 並且我們相信主耶穌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原來這位Ofer先生是從以色列來的猶太人. 雖然我們向他談到福音的時候, 他有些不自在. 但他還是很高興遇到熱心支持以色列的人. 特別是當他看到我在猶太彌賽亞會堂用希伯來文吟唱妥拉 (Torah) 的錄影後, 更是開心的不得了. 結果我們一聊就是一兩個小時, 還欲罷不能. 

在Ofer察看過我們的屋頂和室內的天花板後, 他的評估是我們的天花板狀況很糟, 不值得修理. 就算補強了也不能保證不漏雨, 萬一遇到冬天的豪雨可就麻煩了. 他建議我們把整個屋頂換掉, 並使用隔熱屋瓦, 不但耐久, 而且夏天還可以隔熱, 保持室內的涼爽. 妻子和我想到今年夏天的酷暑, 全家經常得去圖書館或麥當勞吹冷氣避暑, 不由怦然心動. 但是隔熱屋瓦的屋頂價格挺高的. 這對於目前沒有半分收入的我們, 實在無法接受.

正當我們打算拒絕時, Ofer提到目前政府對於使用隔熱屋瓦的家戶有特別的補助, 更換屋頂的分期付款可以扣抵比平常高的房屋稅. 雖然還是很貴, 但是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形下, 我們最後還是忍痛簽約.

第二天, 妻子還是不安心, 打了很多電話, 聯絡一位專門檢查房屋的先生來勘察屋頂. 結果他的評估是我們的屋頂大概還有8到10年的壽命, 可以找人來做屋頂保養, 花費要比更換屋頂少得多. 我和妻子商量, 決定還是改做屋頂保養, 於是我們通知Ofer取消合約 (通常合約在簽約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可以取消而不用賠償)

Ofer不是輕易放棄的人, 星期一一大早又來了. 我和他上了屋頂, 他向我一一指出屋頂各種各樣的問題, 說明為什麼屋頂保養沒有辦法保證不漏水. 而若是全面大翻修, 還不如換新的屋頂. 他很誠懇的說, 他是基於朋友的立場給我們建議.

我們向Ofer解釋, 神已經呼召我們全時間事奉祂, 並感動我們對以色列和猶太人有特別的負擔目前我們在等候 神帶領走下一步, 實在沒有多餘的錢. Ofer聽了之後深受感動, 他說, You are serving my God. I feel jealous "你所事奉的是我的 神. 我很嫉妒你們". 他願意再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折扣, 並且是用現金的方式支付. 這樣我們一方面還是可以享受原來的分期付款扣抵房屋稅的好處, 而且馬上又多了一筆現金可用. 這對目前經濟越來越拮据的我們是不小的幫助. 我們最後接受了Ofer的好意.

然而當天下午, 我按照進度讀這個星期的妥拉(摩西五經), 讀到申命記16:20的時候, 神用這段經文對我說話. 申命記16:20的前面是צֶדֶק צֶדֶק תִּרְדּף, "Justice, (and only) justice, you shall pursue..." (NASB). 中文和合本的翻譯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強調 神對於公義的重視.

聖靈感動我的心, 若我要事奉 神, 我必須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要追求公義. 聖靈提醒我, 現金折扣的方式, 實質上是在欺騙政府, 明明沒有貸款那麼多錢, 卻享受到更多抵稅的好處. 這是不對的. 聖靈又提醒我, 我當初因為等候 神的緣故, 願意信靠順服, 放棄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的要求是要主動找工作), 難道我現在不願繼續信靠 祂嗎?

聖靈的責備使我坐立不安, 我告訴妻子 神對我說的話, 她也覺得我們這樣做是不對的. 於是我們打電話給Ofer. 我劈頭就告訴他, 我們不要現金折扣了, 我覺得我們這樣拿現金折扣, 欺騙政府是不對的. 我進一步解釋, 當我讀妥拉時, 神用妥拉裡面的話 "Justice and only justice, you shall pursue"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責備我. 我們決心要遵守 神的話.

Ofer 沉默了一陣子, 然後他說, 他願意按照實際的金額來修改合約 (其實他大可不用如此, 反正是我們主動放棄的), 並且他會通知貸款公司修正貸款的金額. 我們謝謝Ofer, 同時也對造成他額外的麻煩感到抱歉. Ofer 回應說, 一點也不麻煩, 並且他尊敬我們, 願意做對的事.

妻子後來和我分享, 她覺得這整件事是一件極美的事. 神愛Ofer這個年輕的猶太人, 將他帶來我們家, 讓他實際看到外邦基督徒不但敬畏他們的 神, 並且遵行 神的律法, 或者能因此"激動他們發憤" (羅馬書11:11), 使他能認識主耶穌. 神也愛我們, 將Ofer帶來我們家, 為我們解決屋頂的問題, 也使我們有機會向猶太人見證福音. 我很阿們妻子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