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和平的律法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律法的頒布是在 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後, 從西乃山上頒布十誡開始, 一直到以色列人預備進迦南地的四十年當中的時間. 當時的整個近東世界 (Near East), 包括從兩河流域直到埃及的大大小小國家, 都是由君王治理他們. 以色列人處身其中, 難免會受到影響, 想要立他們自己的王, 而 神也允許他們立王, "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申命記17:14~15).

當時近東地區的王, 往往大興土木, 積攢金銀, 例如埃及的法老王動用龐大的人力物力為自己建造金字塔, 但 神卻說, 以色列的王 "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命記17:17); 當時近東地區的王, 往往娶妻無數, 後宮佳麗如雲, 例如亞哈隨魯王"派官在國中的各省招聚美貌的處女到書珊城的女院" (以斯帖記2:3), 但 神卻說, 以色列的王 "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 (申命記17:17).

但最特別的是, 當時近東地區的王, 往往窮兵黷武, 積極擴充軍隊, 並向外擴張領土, 例如亞述和巴比倫諸王. 一個貪財好色的王, 可能為人民所厭惡, 但一個開疆拓土的君王, 卻很可能受到人民的愛戴與擁護, 認為是英明的君主, 特別是古代的戰爭往往為國家帶來巨量的財富. 但 神卻說, 以色列的王 "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 (申命記17:16). 馬匹是當時戰爭的利器. 神限制以色列的王大規模擴充軍備.

不但如此, 當以色列與別國爭戰時, 神吩咐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申命記20:5~8). 神定規凡是新建房屋或葡萄園, 或是定親尚未迎娶, 甚至是內心膽怯的人, 都可以不用上戰場. 如此一來, 以色列軍隊的人數還多得起來嗎? 相對於近東其他國家的軍隊都是多多益善, 神卻大幅限制以色列軍隊的數量.

雖然在當時的近東背景下, 神沒有完全禁止以色列對外發動戰事,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 (申命記20:10), 但 神卻避免不必要的流血, "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申命記20:10). 神允許以色列人讓投降者作他們的奴僕,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申命記20:11) (但與其他國家不同, 神禁止以色列人任意掠奪投降者的財物).

律法的頒布是 神對古時近東環境的以色列人, 啟示祂永恆的心意. 律法的字句是針對當時的特殊需要, 讓以色列人不至於窒礙難行, 但字句背後隱藏的卻是律法永恆的精義. 如何明白律法的精義呢? 我們可以藉由聖經的漸進啟示.

如果在古代近東這樣一個血腥野蠻, 武力至上的世界, 神仍命令處身其中的以色列不要積極擴充軍備, 也不要維持大量的軍隊, 對外作戰時也不可任意對待投降者的話, 我們看見戰爭不是 神的心意, 和平才是 神的心意, 而這一點在後來的聖經啟示中得到印證, "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極.他折弓、斷槍、把戰車焚燒在火中" (詩篇46:9), "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彌迦書4:3), "我必除滅以法蓮的戰車、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必除滅.他必向列國講和平.他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管到地極" (撒迦利亞書9:10).

神的律法乃是和平的律法, 而主耶穌 - 神的彌賽亞是"和平的君" (以賽亞書9:6), 祂不但要成就 神和平的心意, 使列國彼此和睦, 不再有戰事, 並且祂要使萬有都與 神和好,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歌羅西書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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