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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1日 星期日

新約是更美之約 (下)

(請參閱新約是更美之約 (上)一文)

如上文提到, 如今新約的應許並沒有完全實現, 我們顯然並沒有從內心"順從 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聖靈雖然已經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還是會犯罪, 得罪 神, 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我們如今仍然處在新約的開端, 聖靈已將遵行律法的渴望放在我們心裡, 然而祂尚未將律法完全放在我們裡面. 我們現在是處於新舊約交替的時期, 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到,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希伯來書8:13) 我們注意到這裡聖經不是說舊約已經歸於無有了, 而是"快歸無有了".

使徒保羅在得救以前, 是敬虔的法利賽人, 他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腓利比書3:6) 按照人的標準來看, 他那時必定覺得自己很棒. 可是當他信主之後, 他竟然"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馬書7:23~24) 這裡的希臘文動詞都是現在式, 表示這是使徒保羅寫羅馬書時的光景, 並且是一直持續著的光景.

怎麼會這樣呢? 原來我們在得救以前, 我們是體貼肉體, 與世界為友的. 然而得救之後, 一方面我們與 神和好, 如保羅所說,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羅馬書5:1), 另一方面, 因著聖靈重生了我們, 不但給我們新的靈, 也將 神的心意, 和順服 神的渴望放在我們心裡, 從此我們裡面的"新人"與原來的"舊人"開始交戰, 我們處在抵擋罪惡的掙扎當中,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羅馬書8:23).

聖靈將 神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 是一個過程, 也需要人的配合. 保羅說,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加拉太書5:16) 當我們持續受聖靈的引導, 與祂配合, 讓祂將 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我們就越有能力勝過罪惡, 遵行 神的律法. 我們如何與聖靈配合, 讓祂將律法寫在我們心裏呢? 很簡單, 我們需要認識並明白律法, 從心裡認同並接納這是 神對我們的旨意, 並在日常生活中立志謹守遵行. 這是我們成聖的過程.

成聖的過程是需要努力並付出代價的, 主耶穌說,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馬太福音11:12), 而使徒保羅也說,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腓利比書3:13~14)

儘管如此, 新約的豐滿, 要等到主耶穌的再來才會完全實現. 保羅說,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羅馬書7:25)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要救我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馬書7:24), 我們得著 神兒子的名分, 並且身體得贖. 那時"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耶利米書31:34), 並且人要完全"順從 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然而, 從新約的開端一直到最後的豐滿, 我們還是在與肉體的持續交戰中, 還是經常犯罪, 不順服 神, 而新約和舊約一樣, 要求人的順服. 怎麼辦呢? 新約另一個更美的應許, 正是"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耶利米書31:34)

而新約赦罪的應許, 便應驗在彌賽亞 - 主耶穌十架犧牲所成就的救恩. 先知以賽亞說,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0~11)

不僅如此, 雖然新約是 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 然而就像當初敬畏 神的外邦人憑信心獻上逾越節的羊羔, 因而保全長子的性命一般, 凡是信靠主耶穌的人, 不拘是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 都被接納為 神的兒女, 一同在新約裡有分. 這也是使徒保羅所說新約的奧秘, "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6)

(請參閱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一文)

我們外邦人在新約裡和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當我們信靠主耶穌進入新約, 我們的命運就和猶太人緊緊地綁在一起, 因為主耶穌"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 (猶太人和外邦人) 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以弗所書2:16)

並且新約的豐滿, 以及主耶穌的再來, 與以色列全家得救息息相關. 以色列人若不得救, 無法成就新約的豐滿, 因為以色列人是 神直接立約的對象,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以色列人一日不得救, 新約這 神與人所立的完美之約就無法完全. 當然, 神為了祂自己名的緣故, 必成就這事. 而且以色列最後全家得救, 也彰顯了 神永恆的慈愛, "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耶利米書31:3)

妻子的一個比喻說得很好, 一個父親的獨生子離家出走. 這位父親一方面思念孩子, 另一方面又陸陸續續收養了九個孩子, 並且待他們如親生兒子一般, 沒有任何分別. 但若是他確信兒子有朝一日必定浪子回頭, 豈不一直等到他回來才分家產?

神說, "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埃及記4:22), 而我們外邦人"所受的乃是兒子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羅馬書8:15) 這裡"兒子心"的希臘原文是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意思是"領養的靈" (spirit of adoption) 以色列好比是我們的長兄, 而我們都是 神的兒女. 我們外邦信徒是應該對長兄的回歸漠不關心, 甚至否認長兄的名分, 還是體貼天父的心, 盡我們的力幫助以色列人, 為他們代禱, 向他們傳福音?

或許有人會想, 既然以色列是長子, 神會不會多愛他們一些? 不是這樣的. 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後為門徒的禱告,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約翰福音17:20~23) 主耶穌的門徒, 不拘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 天父都以愛主耶穌一般的愛來愛他們. 而既然天父全心全意愛主耶穌, 祂也是全心全意地愛每一個屬於祂的兒女, 並沒有分別. 神的愛是完全的, 沒有保留的, 若是有差別的話, 愛就不完全了.

在新約裡, 神的救恩要臨到所有相信的人, 不拘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新約的應許不但是我們的罪得赦免, 並且 神要將祂的靈賜給我們, 將祂的話寫在我們裡面, 使我們能從心裡順服 神. 到那時, 神與人之間不再有隔閡, 人要面對面認識 神, 並且"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以賽亞書11:9) 而在新天新地裡,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示錄21:4)

新約的確是更美之約.

2016年1月28日 星期四

新約是更美之約 (上)

希伯來書形容新約是那"更美之約",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希伯來書8:6) 但是, 什麼是新約呢?

聖經本身提供了答案,"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1:31~34)

與舊約 (西乃之約) 相同, 新約是 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 因為神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新約與舊約有相同的目的, 就是 神要作以色列的 神, 以色列人要作祂的子民, 神如此說, "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耶利米書31:33)

與舊約相同, 新約也要求順服 神, 遵守 神的律法. 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這裡主耶穌說的"成全", 不可解釋為"終結", 我們也不能說, 因為主耶穌已經"完全"了律法, 所以我們就不用遵行律法了. 如此的解釋與主耶穌接下來的話相衝突,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主耶穌強調在新約裡順服 神的重要性,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既然新約與舊約一樣, 都是 神與以色列人立約, 要作他們的 神, 並且同樣要求遵行律法, 那麼新約與舊約有什麼分別呢? 為什麼 神指著新約說,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舊約)." (耶利米書31:32) 而為什麼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那前約若沒有瑕疪、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希伯來書8:7) 舊約又有什麼瑕疵呢?

舊約的瑕疵不在於律法, 因為"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舊約的瑕疵其實在於人,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以色列人雖然同心合意地承諾,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出埃及記19:8), 然而就像使徒保羅所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羅馬書8:3) 因著罪性, 人無法順服 神, 人對遵行 神的律法無能為力.

既然人對遵行律法無能為力, 那麼, 神是不是在新約裡就廢除了律法, 或是將律法改得容易一些, 好讓我們有能力遵行呢? 不是的, 在新約裡 神並沒有廢除或改變律法, 神要改變的是舊約的瑕疵, 也就是人.

如同希伯來書所提到, 新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希伯來書8:6) 什麼是新約更美的應許呢? 原來在新約裡, 神要親自解決人的不順服的問題,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利米書31:33) 新約一個更美的應許, 是 神要改變人, 將祂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 讓人能從內心遵行祂的話.

神要如何成就祂的應許呢? 乃是藉著 神的靈. 神透過先知以西結說,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6~27) 在新約裡, 人要被聖靈重生, 並且聖靈要內住, 使人能"順從我 (神) 的律例、謹守遵行我 (神) 的典章".

但很顯然, 如今新約的應許並沒有完全實現, 我們並沒有從內心"順從 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這是怎麼回事呢? 我們如今不是在新約時代嗎? 另一方面, 如果新約是 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 那我們外邦人怎麼辦? 限於篇幅, 留待下次討論.

(有關舊約的討論, 請參閱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一文)

(請繼續參閱新約是更美之約 (下)一文)

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舊約的總結是對彌賽亞的盼望

舊約聖經包括了許許多多不同文體的書卷, 由多位作者於不同的時代所寫下. 一直以來, 不斷有人嘗試從舊約的經文中來總結整本舊約聖經. 但我覺得, 要找出舊約的總結, 或是舊約主要傳達的信息, 最好是從舊約聖經對猶太人的集體影響來看, 特別是對於新約時代或第一世紀的猶太人.

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中, 說, "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 (約翰福音4:22) 的確, 猶太人身為 神的選民, "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 (羅馬書9:4~5)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 從他們漫長的歷史中, 領受了完整的舊約聖經. 猶太人世世代代所讀的是舊約聖經, 呼吸的是舊約聖經的空氣, 生活在舊約聖經的啟示裡. 可以說, 神透過舊約聖經塑造了猶太人整體民族的意識. 

而在新約聖經裡, 我們可以找出舊約聖經對於第一世紀猶太人的集體影響, 或是說舊約聖經的總結到底是什麼. 當施洗約翰在約旦河外行悔改的洗禮時, "百姓指望基督來的時候、人都心裡猜疑、或者約翰是基督" (路加福音3:15) "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 (約翰福音1:19~20) 雖然施洗約翰並沒有行任何神蹟, 猶太人還是希望他就是那位彌賽亞, 因此特別派人去問他.

安得烈是聽見施洗約翰為主耶穌所作見證, 轉而跟從耶穌的兩個門徒之一, "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繙出來、就是基督)" (約翰福音1:41) 彌賽亞是希伯來文מָשִׁיחַ ("mashiach") 的中文音譯, 意思是"受膏者". "受膏者"在舊約聖經裡通常是"君王"的代稱, 如哈拿的禱告,"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撒母耳記上2:10), 又如大衛提到掃羅王, 大衛"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 (撒母耳記上24:6) 不管"彌賽亞", "基督"或是"受膏者", 指的都是"君王"的意思.

此外, 在舊約聖經的多處經文裡, 預言一位將來的君王, 如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 (以賽亞書9:6~7),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以賽亞書11:3~4) 這位 神應許的君王不但要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復興以色列國, 還要以公義和平統治世上的萬國萬邦.

因此, 當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提到"彌賽亞"時, 他們指的是聖經所預言的這位君王, 正如腓力對拿但業所說, "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約翰福音1:45) 而拿但業後來對主耶穌的回應, "拉比、你是 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約翰福音1:49)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是如此熱切地等候這位彌賽亞君王. 當西面"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 (路加福音2:26), 並且在聖殿裡親眼見到主耶穌時, 不禁稱頌 神說, "主阿、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豫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路加福音2:29~32)

不只是西面而已, 當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 "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馬太福音21:9) 他們其實是引用詩篇118:25~26, "耶和華阿、求你拯救... 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和散那"是希伯來文הוֹשִׁיעָה נָּא "hoshiana"的中文音譯, 意思是"求你拯救"). 詩篇118是著名的彌賽亞詩篇之一, 當他們引用詩篇118在主耶穌的身上時, 眾人事實上是在宣告主耶穌就是這位所預言的彌賽亞君王.

不只是第一世紀的猶太人, 甚至連鄰近的撒瑪利亞人(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混血) 也存著對彌賽亞的盼望. 在約翰福音4章裡, 那位撒瑪利亞婦人說, "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 (約翰福音4:25)

對彌賽亞的盼望是第一世紀猶太人的共同信念, 是 神藉由祂的話 - 舊約聖經, 深植在以色列民心中的深切渴望. 舊約聖經的總結, 或是舊約聖經的主要信息, 絕不是"靠行為得救", 也不是"順服的人蒙福, 悖逆的人受咒詛" (不然就不需要救主了), 而是對於彌賽亞的盼望. 而新約聖經的總結, 則是這個彌賽亞盼望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