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 星期四

新約是更美之約 (上)

希伯來書形容新約是那"更美之約",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希伯來書8:6) 但是, 什麼是新約呢?

聖經本身提供了答案,"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1:31~34)

與舊約 (西乃之約) 相同, 新約是 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 因為神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新約與舊約有相同的目的, 就是 神要作以色列的 神, 以色列人要作祂的子民, 神如此說, "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耶利米書31:33)

與舊約相同, 新約也要求順服 神, 遵守 神的律法. 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這裡主耶穌說的"成全", 不可解釋為"終結", 我們也不能說, 因為主耶穌已經"完全"了律法, 所以我們就不用遵行律法了. 如此的解釋與主耶穌接下來的話相衝突,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主耶穌強調在新約裡順服 神的重要性,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既然新約與舊約一樣, 都是 神與以色列人立約, 要作他們的 神, 並且同樣要求遵行律法, 那麼新約與舊約有什麼分別呢? 為什麼 神指著新約說,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舊約)." (耶利米書31:32) 而為什麼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那前約若沒有瑕疪、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希伯來書8:7) 舊約又有什麼瑕疵呢?

舊約的瑕疵不在於律法, 因為"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舊約的瑕疵其實在於人,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以色列人雖然同心合意地承諾,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出埃及記19:8), 然而就像使徒保羅所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羅馬書8:3) 因著罪性, 人無法順服 神, 人對遵行 神的律法無能為力.

既然人對遵行律法無能為力, 那麼, 神是不是在新約裡就廢除了律法, 或是將律法改得容易一些, 好讓我們有能力遵行呢? 不是的, 在新約裡 神並沒有廢除或改變律法, 神要改變的是舊約的瑕疵, 也就是人.

如同希伯來書所提到, 新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希伯來書8:6) 什麼是新約更美的應許呢? 原來在新約裡, 神要親自解決人的不順服的問題,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利米書31:33) 新約一個更美的應許, 是 神要改變人, 將祂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 讓人能從內心遵行祂的話.

神要如何成就祂的應許呢? 乃是藉著 神的靈. 神透過先知以西結說,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6~27) 在新約裡, 人要被聖靈重生, 並且聖靈要內住, 使人能"順從我 (神) 的律例、謹守遵行我 (神) 的典章".

但很顯然, 如今新約的應許並沒有完全實現, 我們並沒有從內心"順從 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這是怎麼回事呢? 我們如今不是在新約時代嗎? 另一方面, 如果新約是 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 那我們外邦人怎麼辦? 限於篇幅, 留待下次討論.

(有關舊約的討論, 請參閱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一文)

(請繼續參閱新約是更美之約 (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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