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1日 星期日

新約是更美之約 (下)

(請參閱新約是更美之約 (上)一文)

如上文提到, 如今新約的應許並沒有完全實現, 我們顯然並沒有從內心"順從 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聖靈雖然已經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還是會犯罪, 得罪 神, 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我們如今仍然處在新約的開端, 聖靈已將遵行律法的渴望放在我們心裡, 然而祂尚未將律法完全放在我們裡面. 我們現在是處於新舊約交替的時期, 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到,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希伯來書8:13) 我們注意到這裡聖經不是說舊約已經歸於無有了, 而是"快歸無有了".

使徒保羅在得救以前, 是敬虔的法利賽人, 他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腓利比書3:6) 按照人的標準來看, 他那時必定覺得自己很棒. 可是當他信主之後, 他竟然"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馬書7:23~24) 這裡的希臘文動詞都是現在式, 表示這是使徒保羅寫羅馬書時的光景, 並且是一直持續著的光景.

怎麼會這樣呢? 原來我們在得救以前, 我們是體貼肉體, 與世界為友的. 然而得救之後, 一方面我們與 神和好, 如保羅所說,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羅馬書5:1), 另一方面, 因著聖靈重生了我們, 不但給我們新的靈, 也將 神的心意, 和順服 神的渴望放在我們心裡, 從此我們裡面的"新人"與原來的"舊人"開始交戰, 我們處在抵擋罪惡的掙扎當中,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羅馬書8:23).

聖靈將 神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 是一個過程, 也需要人的配合. 保羅說,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加拉太書5:16) 當我們持續受聖靈的引導, 與祂配合, 讓祂將 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我們就越有能力勝過罪惡, 遵行 神的律法. 我們如何與聖靈配合, 讓祂將律法寫在我們心裏呢? 很簡單, 我們需要認識並明白律法, 從心裡認同並接納這是 神對我們的旨意, 並在日常生活中立志謹守遵行. 這是我們成聖的過程.

成聖的過程是需要努力並付出代價的, 主耶穌說,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馬太福音11:12), 而使徒保羅也說,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腓利比書3:13~14)

儘管如此, 新約的豐滿, 要等到主耶穌的再來才會完全實現. 保羅說,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羅馬書7:25)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要救我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馬書7:24), 我們得著 神兒子的名分, 並且身體得贖. 那時"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耶利米書31:34), 並且人要完全"順從 神的律例、謹守遵行 神的典章".

然而, 從新約的開端一直到最後的豐滿, 我們還是在與肉體的持續交戰中, 還是經常犯罪, 不順服 神, 而新約和舊約一樣, 要求人的順服. 怎麼辦呢? 新約另一個更美的應許, 正是"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耶利米書31:34)

而新約赦罪的應許, 便應驗在彌賽亞 - 主耶穌十架犧牲所成就的救恩. 先知以賽亞說,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0~11)

不僅如此, 雖然新約是 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 然而就像當初敬畏 神的外邦人憑信心獻上逾越節的羊羔, 因而保全長子的性命一般, 凡是信靠主耶穌的人, 不拘是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 都被接納為 神的兒女, 一同在新約裡有分. 這也是使徒保羅所說新約的奧秘, "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6)

(請參閱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一文)

我們外邦人在新約裡和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當我們信靠主耶穌進入新約, 我們的命運就和猶太人緊緊地綁在一起, 因為主耶穌"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 (猶太人和外邦人) 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以弗所書2:16)

並且新約的豐滿, 以及主耶穌的再來, 與以色列全家得救息息相關. 以色列人若不得救, 無法成就新約的豐滿, 因為以色列人是 神直接立約的對象,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以色列人一日不得救, 新約這 神與人所立的完美之約就無法完全. 當然, 神為了祂自己名的緣故, 必成就這事. 而且以色列最後全家得救, 也彰顯了 神永恆的慈愛, "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耶利米書31:3)

妻子的一個比喻說得很好, 一個父親的獨生子離家出走. 這位父親一方面思念孩子, 另一方面又陸陸續續收養了九個孩子, 並且待他們如親生兒子一般, 沒有任何分別. 但若是他確信兒子有朝一日必定浪子回頭, 豈不一直等到他回來才分家產?

神說, "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埃及記4:22), 而我們外邦人"所受的乃是兒子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羅馬書8:15) 這裡"兒子心"的希臘原文是πνεῦμα υἱοθεσίας, 意思是"領養的靈" (spirit of adoption) 以色列好比是我們的長兄, 而我們都是 神的兒女. 我們外邦信徒是應該對長兄的回歸漠不關心, 甚至否認長兄的名分, 還是體貼天父的心, 盡我們的力幫助以色列人, 為他們代禱, 向他們傳福音?

或許有人會想, 既然以色列是長子, 神會不會多愛他們一些? 不是這樣的. 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後為門徒的禱告,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約翰福音17:20~23) 主耶穌的門徒, 不拘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 天父都以愛主耶穌一般的愛來愛他們. 而既然天父全心全意愛主耶穌, 祂也是全心全意地愛每一個屬於祂的兒女, 並沒有分別. 神的愛是完全的, 沒有保留的, 若是有差別的話, 愛就不完全了.

在新約裡, 神的救恩要臨到所有相信的人, 不拘是猶太人或外邦人. 新約的應許不但是我們的罪得赦免, 並且 神要將祂的靈賜給我們, 將祂的話寫在我們裡面, 使我們能從心裡順服 神. 到那時, 神與人之間不再有隔閡, 人要面對面認識 神, 並且"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以賽亞書11:9) 而在新天新地裡,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示錄21:4)

新約的確是更美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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