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主耶穌是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kra "他呼叫", 利未記 Leviticus 1:1~6:7 的讀經心得)

贖罪祭和贖愆祭是利未記所提到五種祭物的後兩種. 與其他祭物不同的是, 贖罪祭和贖愆祭是 神要求祂的子民必需獻上的祭, 以恢復因犯罪而破壞的神人關係.

利未記第四章記載贖罪祭的條例, "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未記4:2~3) 贖罪祭的希伯來原文חַטָּאת ("chatat", sin/sin offering), 意思可以是""或"贖罪祭". חַטָּאת的動詞字根為ח.ט.א, 原是射箭用語, 意思是"沒有命中靶心" (miss the mark). 

值得一提的是, 律法的希伯來原文תּוֹרָה ("Torah", "妥拉", teaching/instruction, 意思是"教導, 訓誨") 的動詞字根是י.ר.ה, 意思正是"射箭". 神的律法好比是箭靶的靶心, 沒有命中靶心即是罪. 換句話說, 罪就是沒有達到律法的要求.

使徒保羅說得不錯,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既然律法是 神公義的標準, 墮落以後的人, 因著罪性的軟弱, 沒有辦法完全達到律法的要求, 如雅各所說,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利未記第四章贖罪祭的條例, 正預表主耶穌那最終的, 完美的贖罪祭, 正如使徒保羅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羅馬書8:3) 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希伯來書10:12)

此外, 利未記第四章裡, 提到若是受膏的祭司 (大祭司) 或以色列全會眾犯罪, 要將贖罪祭牲的血, "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利未記4:6,17) 在聖經裡, ""或"" (sprinkle) 的動作常包含有"潔淨"的意義, 如大痲瘋病人的潔淨之禮, "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 (利未記14:6~7) 另外為大痲瘋病人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 (利未記14:15~16)

因此, 贖罪祭有罪得潔淨的屬靈意義, 意味著潔淨因犯罪而導致的污穢. 使徒彼得因此稱基督徒為"又蒙他 (主耶穌) 血所灑的人" (彼得前書1:2) 此外希伯來書也提到,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 (希伯來書10:22)

若是贖罪祭象徵罪得潔淨, 那麼利未記5:1~6:7所記載的贖愆祭又象徵什麼呢? 首先, 贖愆祭的希伯來原文是אָשָׁם ("asham", guilt/guilt offering/compensation), 有"罪行"與"犯罪"的意思, 但也有"賠償"的含義. 其次, 在贖愆祭的條例中, 提到若是人干犯聖物或搶奪欺壓鄰舍, 就要如數歸還並加上五分之一. 因此贖愆祭關聯到償還罪債, 也就是承擔我們犯罪的後果.

然而, 正如使徒保羅說,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 犯罪不但是得罪人, 更是得罪 神. 我們在全然公義的 神面前, 好比主耶穌的比喻中納欠了一千萬銀子的僕人一樣 (參馬太福音18:21~35), 完全沒有辦法還清我們的罪債. 

主耶穌是 神所設立的贖愆祭, 擔當我們的罪孽. 先知以賽亞關於彌賽亞受苦的預言,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0) 這裡的"贖罪祭"其實在希伯來文裡是אָשָׁם, 也就是贖愆祭的意思. 英文譯本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正確地譯為guilt offering. 主耶穌在十架上最後的其中一句話是"成了" (約翰福音19:30) "成了"在新約希臘文裡是τετέλεσται ("tetelestai", it is completed), 在當時有"全數償還" (paid in full) 的意思. 主耶穌償還了我們一切的罪債.

神是聖潔的, 因罪惡而沾染污穢的人不能進到祂面前. 神是公義的, 祂要求人承擔他們犯罪的後果. 然而慈悲的 神設立主耶穌為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 藉著祂在十架上成就的救贖大工, 我們的罪孽得以洗淨, 我們的罪債得以還清, 我們因此能與 神和好, 並進到 神面前, 成為 神的兒女. 如使徒彼得所說,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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