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主耶穌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有關"妥拉"一詞的定義, 請參考文章最後的解釋)

使徒彼得稱主耶穌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主也必差遣所豫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 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摩西曾說、『主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使徒行傳3:20~23)

摩西是"妥拉"的給予者, 神藉著摩西賜下"妥拉"給祂的子民,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申命記34:10) 除了那位像摩西的先知以外, 眾先知沒有一位能與摩西相比的.

摩西是"妥拉"的給予者, 而彌賽亞(基督) - 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則是"妥拉"最終而權威的解釋者. 主耶穌是彌賽亞, 祂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妥拉)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 主耶穌來要"成全"妥拉, 也就是要教導我們"妥拉"的真義.

(有關"成全"一詞意義的討論,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3) 律法的成全 - 彌賽亞的職事一文)

主耶穌當代的猶太拉比對"妥拉"的解釋, 稱為"口傳妥拉" (Oral Torah). 猶太拉比將"妥拉"視為一棟房子, 而在房子周圍築起一道牆, 也就是"口傳妥拉", 用意是保護人不越過牆, 以免違反"妥拉". "米示拿" (Mishnah, 主後三世紀的"口傳妥拉"結集) 有如下的記載, "大公會的人常常提到三件重要的事: 維護公義, 造就許多門徒, 在妥拉周圍築起圍牆" (The men of the Great Assembly used to say three things: Be patient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rear many disciples, and make a fence around the Torah.) (米示拿 列祖 Mishnah Avot 1:1)

目前在彌賽亞信徒圈子當中, 有一種流行的說法, 將主耶穌視為與祂同時代的猶太拉比之一, 並將主耶穌的教導也當作與其他拉比相同 - 在"妥拉"外圍築起一道圍牆, 避免人干犯"妥拉". 比方說, 主耶穌論"不可殺人"的誡命,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若是人能提醒自己, 不可向兄弟動怒, 在發怒時懸崖勒馬, 自然就不會懷恨殺人; 同樣地, 主耶穌論"不可姦淫"的誡命,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若是人能提醒自己動淫念是錯的, 及時省悟而不要繼續沉浸在邪惡的念頭裡, 自然就不會犯下姦淫的行為了.

這樣的說法也對也不對. 主耶穌道成肉身, 生在第一世紀的以色列, 的確是當時的猶太拉比之一, 而主耶穌的教導和解經方式也完全是拉比式的, 要不然周圍的人如何能理解祂的教導? 主耶穌的教導也的確有"圍牆"的功效. 但是, 主耶穌絕不只是猶太拉比, 而祂的教導也絕不只是"圍牆", 像祂同時期的猶太拉比教導一樣.

主耶穌的教導不是"妥拉"的圍牆, 而是"妥拉"的核心. "妥拉"的核心是 神對人起初的心意, 也是 神對人永恆的心意. 主耶穌來到世上, 要敗壞罪和掌死權的魔鬼, 恢復 神一切的受造, 回到 神起初完美的創造, 並且榮上加榮, 神的國度要降臨在人間, 神要與人同住.

因此主耶穌的教導, 同樣是要回到"妥拉"原本的意思, 而這原本的意思是 神起初造人就有的心意, 是在人犯罪墮落以前就有的. 摩西在西乃山所領受的"妥拉", 其實已經是 神因應人墮落以後的光景, 並配合當時中東的特定歷史文化的產物.

"妥拉"的許多誡命有其特殊的時代性與地域性, 如"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利未記23:22) 是 神針對當時以色列人的農業社會而定, 但若是對那些從事其他行業的人該怎麼辦? 是不是完全不用理會? 若是將"妥拉"視為法律, 而將誡命視為法律條文, 自然不用理會, 因為不適用嘛! 但"妥拉"不是法律, 而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誡命也不是法律條文, 而是 神心意的具體彰顯 . 利未記23:22 這條誡命的精神很顯然是要將收入的一部分留起來, 用以幫助窮人. 猶太人相當明白"妥拉"是教導不是法律 (早期猶太基督徒也明白這一點), 因此他們歸納出"賙濟窮人", 作為具體遵行誡命的方式. 新約聖經中主耶穌和使徒也都賙濟窮人, 使徒保羅自述他與彼得以及約翰的會面經過,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加拉太書2:10)

"妥拉"的很多誡命也是因應人墮落後的光景, 神不得不"妥協"的產物. 若是 神一開始就啟示祂完全的心意, 將遠遠超出當時以色列人的能力範圍.  例如 神允許人離婚,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申命記24:1) 然而主耶穌解釋這不是 神起初的心意, 而是"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太福音19:8) 另一方面, "妥拉"的字句雖然有其時代性與局限性, 但 神仍然將祂的心意隱藏在妥拉裡面, 主耶穌同樣用"妥拉"的經文解釋 神對人婚姻起初的心意,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4~6)

因此主耶穌對"妥拉"的教導, 非但不是在"妥拉"周圍築起一道圍牆, 反而是打開"妥拉"這棟房子的大門, 讓我們可以清楚看見房子的內室 - "妥拉"的真義, 讓我們回到 神起初的心意. 再以"不可殺人"的誡命為例, 主耶穌的話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教導我們, 誡命原本的精神, 是 神希望我們不要對別人產生諸如動怒等等任何負面的心思意念, 而是要去愛人,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卻要愛人如己" (利未記19:17~18). 然而人因著墮落的緣故, 很難做到這一點, 因此 神設立"不可殺人"的誡命, 作為 神的子民應該遵行的最低標準.

若是按字句來遵行"妥拉", 雖然還是很困難, 還是會有人可以作到. 使徒保羅提到他得救以前的光景說,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腓立比書3:6) 但若是要按"妥拉"的真義來遵行"妥拉", 就沒有任何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作到了. 然而主耶穌來到世上, 不但以祂自己的死立下新約, 赦免我們的罪, 使我們成為 神的兒女, 也教導我們"妥拉"的真義, 作為新約兒女得救以後聖潔生活的規範, 又賜給我們聖靈, 將"妥拉"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使我們因順從聖靈, 能打從內心謹守遵行"妥拉", 不是照著"字句", 乃是照著"精意".

按著"精意"來遵行"妥拉", 其實不是不用按照"字句", 而是超過"字句"的要求, 直指"字句"背後所隱藏的真義. 主耶穌說,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20)

主耶穌的確是第一世紀的猶太拉比, 但祂並不是一般的拉比, 祂是彌賽亞, 是那位像摩西的先知, 神說, "你們要聽從他...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5,19) 願我們都聽從主耶穌對"妥拉"的教訓, 活在 神永恆的心意中.


註: 什麼是"妥拉"?
"妥拉"是希伯來文תּוֹרָה (Torah) 的音譯, 字面意思是"教導, 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用來指摩西五經所啟示 神的教導與訓誨, 包括 神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也包括摩西五經中的敘事和詩歌. "妥拉" (תּוֹרָה) 通常被翻譯為"律法" (Law), 因而讓人聯想到法律, 特別是"妥拉"當中的誡命, 律例和典章. 但"妥拉"並不是法律, 而"妥拉"中的一切誡命, 律例, 典章, 與其理解為法律條文, 其實更正確的理解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對祂兒女所定的"家規". "妥拉"啟示 神的恩典與真理, 兩者共存並不衝突, 真理當中包含恩典, 恩典當中包含真理, 請參閱最小的誡命其實並不小一文.

"我们若谨记,作为 基督徒,我们已被神称为义,有神儿女的身份,我们服事神不是为了生命,而是出于生命,那么,我们就不会掉进那些师傅所惧怕 的律法主义中;反之,我们会把律法当作是“家法”,欣然尝试遵行它,以取悦那位爱我们、拯救我们的天父。 "
(巴刻 J.I.Packer,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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