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 星期四

你不可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你總要給他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聖經的許多誡命是反面的, 神禁止我們做祂不喜悅的事, 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 (出埃及記20:13~15) 另一方面, 聖經也有許多正面的誡命, 神吩咐我們做祂喜悅的事, 如"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孝敬父母..." (出埃及記20:8,12)

然而在聖經中, 有沒有什麼誡命既是正面又是反面的呢? 施捨的誡命就是其中之一,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那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申命記15:7~8, 10)

在 神的眼中, "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是一件惡事. 神禁止我們行惡, 因此祂說, "不可...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另一方面, 幫助, 給予窮乏的弟兄是 神所喜悅的美事, 所以祂吩咐我們去做, "總要給他". 在同一條誡命中, 神同時禁止我們不做並吩咐我們要做, 可見施捨這件事在 神眼中的重要性. 

猶太拉比因此稱施捨為צְדָקָה ("tzedakah", righteousness), 意思是"公義". 施捨不單是善行而已, 根據聖經, 它也是每一個 神的子民的義務. 根據猶太傳統, 所多瑪與俄摩拉被毀滅, 除了淫亂(同性戀)以外, 最主要還是因為他們不施捨幫助窮人.

此外, 就像主耶穌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解釋最大的誡命"愛鄰舍如同自己" (利未記19:18, 中文和合本譯為"愛人如己") 的精義為"愛人如己"一樣, 雖然施捨的誡命提到的是"弟兄", 然而它的對象絕不僅限於我們的家人朋友或是基督徒弟兄姊妹而已, 而是任何有需要的人, 甚至是我們素不認識的陌生人, 包括我們在街頭上遇到的那些無家可歸的人. 神說, 我們不可不幫補我們所遇到的任何窮乏人, 總要給他們, 補他們的不足.

(關於主耶穌對"愛鄰舍如同自己"誡命的解釋, 請參閱誰是我的鄰舍呢?一文)

施捨, 幫補, 周濟有需要的人是最大的誡命"愛人如己"的具體表現. 若說我們遵守"愛人如己"的誡命, 卻沒有施捨幫助人, 我們的"愛人如己"就是虛假的, 如雅各所說,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煖喫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雅各書2:15~16) 另一方面, 若是我們真的"愛人如己", 或是我們真誠想要遵守"愛人如己"的誡命, 我們自然會樂意施捨幫助人.

主耶穌重述施捨的誡命,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馬太福音5:42) 既然是 神的誡命, 就不只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也不是可有可無, 而是 神兒女應當遵守的. 願我們都能從心裡謹守遵行主耶穌的教訓, 在給予, 施捨這件事上學習"愛人如己"的功課.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9) 談施捨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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