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關於饒恕, 有一次使徒彼得問主耶穌說, "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 " (馬太福音18:21), 主耶穌回答, "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馬太福音18:22)

彼得的問題並不是他自己突發奇想. 當時的猶太拉比的確有討論到應該原諒人多少次. 巴比倫塔木德裏有這樣一段記載, "拉比耶西 - 猶大的兒子, 說, 若一個人犯罪, 前三次應該被原諒, 第四次就不用原諒, 如經上所記,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阿摩司書2:6)" (巴比倫塔木德 "日子" (贖罪日) Babylonian Talmud Yoma 86b) 拉比耶西說, 一個人只需要原諒別人三次.

彼得很可能覺得他能原諒人7次, 應該算是很不錯了吧. 然而主耶穌說, 要到"七十個七次". (註: "七十個七次"原文的另一個可能的翻譯是"七十七次", 英文譯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和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都如此翻譯.)

基督徒對"七十個七次" (或"七十七次") 普遍理解為象徵性的說法, 主耶穌教導門徒要無限次地原諒人. 當別人得罪我們時, 不管他們得罪我們多少次, 只要他們道歉, 我們總要原諒, 饒恕他們. 這當然是對的.

然而主耶穌的意思不只如此. 就像其他的猶太拉比一樣, 主耶穌教導門徒時, 常常會用一兩個字或詞語影射 (allude) 到相關的聖經經文, 而這些聖經經文, 往往對整個教導有畫龍點睛的效果. 如此的猶太拉比釋經方式稱為רֶמֶז ("remez", hint), 意思是"暗示".

在馬太福音裏, "七十個七次" (或"七十七次") 的希臘原文是ἑβδομηκοντάκις ἑπτά. 而聖經中唯一另外一次出現這個詞語的地方, 是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創世記4:24的"七十七倍". 因此當主耶穌說到"七十個七次", 祂其實是在影射或暗示創世記的這一段經文,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創世記4:23~24)

拉麥是該隱的子孫. 該隱因為嫉妒, 殺了他的親弟弟亞伯. 但拉麥比該隱更可怕, 只要別人敢惹他, 他就把對方殺了. "七"在聖經中代表"完全"的數目, "七倍"的報復已經是完全, 徹底的報復了, 但拉麥還不甘心, 他要對凡得罪他的人作出遠超過完全的報復. 拉麥強烈的報復心可見一斑.

相對於拉麥"七十七倍"的報復, 主耶穌告訴門徒要原諒人"七十個七次" (或"七十七次"). 因此"七十個七次"除了表示無限次數的原諒外, 還暗示我們原諒別人應有的心態. 就像拉麥渴望報復一般, 我們應該渴望原諒別人. 雖然我們是被傷害的一方, 然而我們不是被動地等候別人來向我們道歉, 而是積極尋求與對方和解.

渴望饒恕人, 這也正是天父的心腸. 雖然我們犯罪得罪 神, 然而 神卻主動要與人和好, 甚至差遣祂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 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 讓凡相信祂的人都能與 神和好.

主耶穌說, "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5:48) 盼望我們都能立定心志效法我們慈愛的天父, 藉著聖靈運行在我們心中的大能大力, 渴望饒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 主動積極尋求與人和好.

(有關另一個主耶穌在教導中運用רֶמֶז"暗示"的例子, 請參閱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一文)

1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渴望饒恕人! 真是一個要學的功課! 求神加添力量!
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