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 星期四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妥拉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azria "她懷孕", 利未記 Leviticus 12:1~13:59 的讀經心得)

利未記13章的內容, 正如結尾所說的, 乃是大麻瘋災病的妥拉"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 (原文תּוֹרָה, "妥拉",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 (利未記13:59). 大麻瘋災病的妥拉, 是 神指示祭司如何察看大麻瘋災病的教導與訓誨.

聖經所說的大麻瘋, 希伯來原文 צָרַעַת ("tzara`at"), 指的似乎是一種或一類皮膚病, 而不是現代通稱的痲瘋病(又稱韓森氏症, Hansen's Disease). 然而儘管大麻瘋不是韓森氏症, 但它似乎也不是尋常的皮膚病, 不然主耶穌也不會說, "先知以利沙的時候、以色列中有許多長大痲瘋的.但內中除了敘利亞國的乃縵、沒有一個得潔淨的" (路加福音4:27), 而主耶穌醫治大麻瘋的神蹟, 也不會顯得那麼特別了.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利未記13:45~46). 人有了大麻瘋, 就不潔淨, 不但不能進入聖所親近 神, 甚至為了避免他的不潔淨傳遞給其他人, 他要在別人靠近時大聲喊叫說, "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並且他要"獨居營外", 與人隔絕. 大麻瘋使人與 神與人隔絕. 大麻瘋的後果極其嚴重.

既然大麻瘋不是尋常的皮膚病, 並且後果極其嚴重, 猶太拉比因此根據米利暗毀謗摩西得大麻瘋一事, 認為大麻瘋是 神對祂的百姓口出惡言的嚴厲管教: 口出惡言傷害人, 使人蒙羞, 神就讓口出惡言的人長大麻瘋, 讓他們也嘗嘗受傷害蒙羞辱的滋味. 

猶太拉比稱口出惡言為 לָשׁוֹן הָרָע ("lashon hara", evil tongue, "邪惡的舌"), 涵蓋了一切不好, 惡毒, 欺騙, 虛謊, 污穢, 毀謗, 論斷人, 傷害人, 不恰當的話, 正如雅各所說,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雅各書3:6, 8).

(請參閱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二篇文章)

當然, 在大麻瘋災病的妥拉經文本身, 我們完全看不出大麻瘋和口出惡言有任何關聯. 並且大麻瘋災病的妥拉是給祭司而不是給一般平民百姓的. 那麼, 大麻瘋災病的妥拉是不是和我們就沒有關係了呢? 並不盡然.

一方面, 大麻瘋災病的妥拉的確是給祭司的, 但另一方面, 神也藉著大麻瘋災病的妥拉教導祂的百姓不要論斷人. 神吩咐說,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利未記13:9), 一旦人有了疑似大麻瘋的徵狀, 不論多麼明顯, 任何人都不能遽下判斷說這人鐵定是得了大麻瘋, 而必須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惟有祭司才有資格決定人是否得了大麻瘋. 此外, 雖然祭司有資格決定人是否得大麻瘋, 但他仍然必須遵守大麻瘋災病的妥拉再三仔細地反覆檢查與確認, 而不能遽下結論說, 這人一定是得了大麻瘋. 再者, 縱然祭司有權柄決定人是否得大麻瘋, 他不能像警察一樣, 到處主動尋找長大麻瘋的人, 而必須被動地等候可能得大麻瘋的人到他面前讓他察看.

大麻瘋災病的妥拉, 因此教導我們不要論斷人的功課, 正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妥拉教導,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太福音7:1~2). 論斷人的必照樣被論斷. 被誰論斷呢? 乃是被 神論斷, 因為惟有 神纔能判斷人, 正如雅各所說,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雅各書4:12). 當我們論斷人, 我們實際上僭越了 神的地位, 神要照著我們論斷他人的來論斷我們. 從這個意義上說, 大麻瘋好比是 神對那些論斷人的論斷.

就像大麻瘋是一件嚴重的事, 論斷人也是一件嚴重的事. 更進一步說, 所有的口出惡言其實都是嚴重的事. 雅各說,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雅各書3:2). 當我們從大麻瘋災病的妥拉學習不要論斷人, 我們正是學習言語上聖潔, 完全, 沒有瑕疵. 妥拉中的每一條誡命, 原是幫助我們活出聖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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