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 星期五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

約翰福音2:1~11記載主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 以水變酒. 主耶穌行這神蹟的場合是猶太人的婚筵, 而祂行這神蹟的原因是"酒用盡了" (約翰福音2:3)

約翰福音2章的開頭說,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約翰福音2:1~2). 有些人嘗試用靈意解經, 認為約翰在這裡是特意提到"第三日", 象徵主耶穌從死裡復活, 因為其他福音書中常提到主耶穌在"第三日"復活, 如"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馬太福音16:21),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路加福音24:7).

問題是, 約翰福音中偏偏沒提到主耶穌在"第三日"復活. 事實上, 約翰惟一一次說到"第三日"就是在約翰福音2章而已. 因此福音派學者認為如此的說法是過度濫用靈意解經, 使徒約翰很可能只是單純陳述事實而已, "第三日"在這裡表示不同事件的先後關係.

不過大多數的基督徒可能不知道, 這裡"第三日"其實很可能指的是星期二, 使徒約翰提到"第三日", 是特意點明婚禮是在星期二舉行.

從約翰福音是用希臘文書寫以及當中著重聖經節期如逾越節和住棚節的事實來看, 約翰福音的原始讀者很可能是離散各地的猶太人, 他們雖然仍保持猶太傳統, 但卻是說希臘話的猶太人. 而猶太人不像外邦人一般, 將一個星期當中的日子稱為星期日, 星期一, 星期二..., 而是按照創世記1~2:3 神創造天地的過程, 將之稱為"第一日" (星期日), "第二日" (星期一), "第三日" (星期二)..., "第六日" (星期五), "第七日"或"安息日" (星期六), 直到如今依然如此.

"第三日"很可能指的是星期二, 除了這是猶太人對星期二的稱呼外, 從古到今的猶太人也經常選擇在星期二舉行婚禮 (註: 猶太人除了包括安息日在內的節期外, 其他日子都可以舉行婚禮), 理由正是因為這是"第三日".

在 神六日創造的過程中, 惟獨在"第三日", 聖經兩次提到"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10,12), 因此"第三日"被認為代表雙倍的祝福. 所以迦拿的婚筵, 極有可能是在星期二, 也就是"第三日"舉行, 而這正是使徒約翰要特意點明的: 他們選擇在一個雙倍蒙福的日子舉行婚禮.

然而在這婚禮當中, 酒卻用盡了. 酒在聖經中象徵祝福, 以撒為雅各祝福說, "願 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 (創世記27:28), 雅各為猶大祝福也說, "猶大把小驢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拴在美好的葡萄樹上、他在葡萄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紅潤、他的牙齒必因奶白亮" (創世記49:11~12), 而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說,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 (翻為葡萄酒較正確)、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馬太福音26:29). 既然酒象徵祝福, 猶太人的婚禮是離不開酒的.

"酒用盡了", 不單單是婚禮的主人招待不周而已. 一個"酒用盡了"的婚禮, 對於一生結婚一次的新人來說, 簡直就是無法想像的"災難". 在往後的日子中, 新娘每當想起在婚禮中"酒用盡了", 可能會常常抱怨新郎, "你怎麼可以讓這樣的事在我們的婚禮中發生?" 而新郎肯定也會自責, "怎麼會讓這樣的事發生?" "酒用盡了"象徵失去了 神的祝福, 特別是在"第三日" - 一個理應雙倍蒙福的日子所舉行的婚禮"酒用盡了", 更是象徵婚姻本身得不到 神的祝福.

因此, 主耶穌在"第三日"這一天行了以水變酒的神蹟, 不單單表示祂是創造的主, 有操控自然界的權柄, 更重要的, 是這神蹟顯明了祂是那位賜福的主, 萬福的源頭. 主耶穌要恢復人因犯罪所失去的福分, 祂要在沒有祝福的地方帶下祝福, 並且是超過雙倍的祝福 (六口大石缸滿滿的酒), 是超過人一切所求所想的祝福. 就像管筵席的人指著耶穌所變的酒指責新郎說, "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纔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約翰福音2:10), 主耶穌的祝福是遠超過"好酒"的上好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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