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往摩利亞地去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ra "他顯現", 創世記 Genesis 18:1~22:24 的讀經心得)

創世記22章是 神對亞伯拉罕信心的試驗,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 (創世記22:1). 如何試驗呢? 神吩咐亞伯拉罕說, "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創世記22:2).

神說 "往摩利亞地" 的 "" 字的希伯來原文是 לֶךְ לְךָ ("lech lecha", go for yourself), 意思是"你自己去". 這是 神第二次對亞伯拉罕說 "去!" (לֶךְ לְךָ). 神第一次對亞伯拉罕說 "去!" (לֶךְ לְךָ) 是在 神一開始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לֶךְ לְךָ)" (創世記12:1).

神兩次對亞伯拉罕說 "去!" (לֶךְ לְךָ), 分別是在祂呼召亞伯拉罕以及祂試驗亞伯拉罕信心的時候. 神呼召亞伯拉罕, 是亞伯拉罕信心旅程的出發點, 而 神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則標幟著亞伯拉罕信心旅程的終點線.

無疑地, 神對亞伯拉罕信心的試驗是一個極端艱巨的考驗. 首先, 亞伯拉罕獨生的兒子以撒是亞伯拉罕最最寶貴的. 當初 神對亞伯拉罕說, "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創世記15:1), 亞伯拉罕回答說, "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 (創世記15:2) 對亞伯拉罕來說, 神所有其他的賞賜都遠遠比不上有一個兒子. 更何況, 以撒不但是 亞伯拉罕年老所生的兒子, 並且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還要藉著以撒傳承下去, 神說, "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世記17:19). 如今 神竟然要亞伯拉罕將以撒獻為燔祭! 這豈不是要亞伯拉罕的命嗎? 並且以撒若死了, 亞伯拉罕之約也就等於無效了, 難道 神想毀約嗎?

很稀奇地, 亞伯拉罕既沒有悍然拒絕, 也沒有抗議, 甚至沒有質問 神, 卻是"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創世記22:3). 對於 神的吩咐, 亞伯拉罕沒有任何異議, 而是二話不說地立刻去做了.

但以撒可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啊! 難道亞伯拉罕的個性如此懦弱, 連兒子的性命都不顧了? 然而同樣一位亞伯拉罕, 當他聽見 神說,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創世記18:20~21), 亞伯拉罕因著顧念姪子羅得而回應 神說, "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 (創世記18:23~25) 亞伯拉罕成了聖經中第一個敢和 神討價還價的人 (並且還贏了!) 如果亞伯拉罕為了姪子羅得, 都敢與 神討價還價, 他豈不更要為了親愛的兒子以撒和 神力爭到底?

但亞伯拉罕並沒有如此做! 為什麼?? 坦白說, 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 然而聖經清楚地讓我們看見一件事: 亞伯拉罕信心的特質在於他的順服. 當 神吩咐亞伯拉罕,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世記12:1), 亞伯拉罕"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 (創世記12:4). 當 神吩咐亞伯拉罕,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創世記17:10), 亞伯拉罕當天就"遵著 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 (創世記17:23). 最後當 神吩咐亞伯拉罕"往摩利亞地...把他 (以撒) 獻為燔祭", 亞伯拉罕也同樣地"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對於 神的一切吩咐, 亞伯拉罕從來沒有任何異議或是質疑, 只有順服. (另一方面, 神並沒有吩咐亞伯拉罕去滅了所多瑪, 所以關於羅得的事並不存在順服與否的問題.)

當然, 神吩咐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為燔祭, 與祂先前的吩咐有一個很大的不同. 神先前的吩咐往往都是帶著應許的,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創世記12:2),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創世記17:6). 但 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 不但沒有任何應許, 並且似乎 神要將祂之前的應許都收回!

因此 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 實在是對他一個極大的信心考驗.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是否在沒有任何應許下, 甚至是在 神似乎要收回祂之前所有應許的情況下, 仍然願意順服 神. 而亞伯拉罕的回應證實了他對 神是完全的順服, 並且亞伯拉罕的完全順服顯示了他對 神的信心是完全的信心.

亞伯拉罕的順服, 清楚顯示了聖經所說的信心, 不只是頭腦的相信, 也不只是心裡的信靠, 除了相信, 信靠, 還要加上順服的行動, 才是真實的信心, 也才是得救的信心, 正如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亞伯拉罕的順服, 同時是我們遵行妥拉 (律法) 的典範. 妥拉不僅啟示 神的心意, 也透過亞伯拉罕的例子, 教導我們遵行妥拉應有的心態. 就像亞伯拉罕順服 神, 並不先問 神原因理由, 也不計較利害關係, 而單單因著是 神的吩咐就謹守遵行, 同樣地我們順服 神, 遵行妥拉, 也不應計較利害得失 (是否影響得救) 或一定要先弄清楚原因理由才願意遵行, 而是如同亞伯拉罕一般, 只要是 神的心意, 我們就謹守遵行. 使徒保羅說, "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 (屬靈) 的子孫" (加拉太書3:7), 既然我們基督徒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 就讓我們照著亞伯拉罕信心的腳蹤而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