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四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 無論是雀鳥的血, 是野獸的血, 你們都不可喫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zav "命令", 利未記 Leviticus 6:8~8:36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喫。無論是誰喫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7:22~23, 26~27)

"不可喫血"的誡命, 在申命記中一再重複, "只是不可喫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申命記12:16),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喫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喫。不可喫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不可喫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申命記12:23~25) 神看重"不可喫血"的誡命.

並且"不可喫血"的誡命, 不但適用在以色列百姓身上, 也同樣適用在外邦人身上,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喫甚麼血、我必向那喫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喫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喫血" (利未記17:10, 12)

很多基督徒學者認為這是為什麼使徒吩咐外邦基督徒"不可喫血"的原因,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使徒行傳15:28~29) "不可喫血"是使徒對外邦基督徒最起碼的要求.

然而"不可喫血"的誡命, 對不少華人基督徒卻是一大難題, 畢竟有不少的傳統菜餚裡面都有血, 譬如豬血糕, 豬血湯, 五更腸旺, 以及火鍋裡的鴨血. 有些人因此主張"不可喫血"的誡命其實與古時外邦世界偶像崇拜的背景有關, 如今只要基督徒不拜偶像, 還是可以喫血.

但聖經卻不是如此說的. "不可喫血"的誡命, 其實遠早於 神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給以色列人. 在創世記裡, 當 神審判世界的洪水過後, 劫後餘生的挪亞一家出了方舟,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 (創世記9:1, 3~4) "不可喫血"是 神給所有人的誡命.

當 神起初造人,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9) 按 神起初的心意, 人應當是素食的. 一直到挪亞洪水過後, 神才允許人喫肉. 而 神允許人喫肉的原因, 是因應人犯罪墮落的光景所作的"讓步", 套用主耶穌的話說, "...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太福音19:8)

儘管如此, 神說,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 (創世記9:4) 血代表生命, 雖然 神允許人喫肉, 但 神禁止人喫血, 是因為所有生命, 不管是人或動物, 都是寶貴的, 是 神所賜的, 一個生命不該吞噬另一個生命. 因此"不可喫血"的誡命, 乃是教導我們要尊重 神所賜的生命. 當我們遵行"不可喫血"的誡命時, 我們表達了對生命起碼的尊重. "不可喫血"的誡命, 因此是 神永恆的心意 - 尊重生命, 不拘是對猶太人還是基督徒.

"不可喫血"的誡命, 在猶太人心目中是如此根深蒂固, 以致當主耶穌說,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約翰福音6:55), 有些門徒說, "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約翰福音6:60) 並因而退去, 不再跟隨耶穌. 當然, 主耶穌不是要門徒真的喝祂的血, 而是因為血代表生命, 主耶穌實際上是呼召我們信從祂, 領受祂不朽壞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 使我們的生命與主耶穌的生命合一, 主耶穌因此說,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約翰福音6:56)

2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这解释我觉得有点过了,虽然还不至于耶和华见证人对血的理解,但还是觉得太侷限于字面了。

劉展華 提到...

按照字面解釋"不可喫血"的誡命其實是從第一世紀到第五世紀早期基督徒解釋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使徒行傳15:28~29)的方式, 縱然他們已經開始用靈意解經的方式理解舊約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