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 星期三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使徒保羅說,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10:4) 中文和合本翻譯得相當好, 甚至要比很多英文譯本更好.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這段經文的關鍵字是"總結", 而和合本將它正確地翻譯出來.

"總結"的聖經希臘原文為τέλος ("telos", end/goal), 可能的意思有"終點", "終結", "目標", "總結"等. 大部分主要的英譯本包括 KJV, ESV, NASB, NRSV都翻為"end" ("終點", "終結", "結束"), 只有最新版的NIV翻為"culmination" ("頂點", "總結") 以及NASB的註釋提到"goal" ("目標") 是另一個可能的翻譯. 因此, 大多數的英文譯本等同於將這段話翻譯為"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英文譯本的翻譯事實上反映了教會長久以來的傳統看法, 認為主耶穌已經廢除或終結了律法, 如今是恩典的時代而不是律法的時代. 但這樣的看法其實並非出於聖經, 而是從主後第二世紀的一位基督教神學家馬吉安 (Marcion) 開始的. 馬吉安認為新舊約聖經根本就是抵觸的, 律法和恩典完全不相容, 主耶穌帶來恩典並廢除律法, 如今是恩典的時代而不是律法的時代, 基督徒應該讀新約聖經而拋棄舊約聖經. 雖然馬吉安被當時的其他教父定為異端, 但馬吉安的神學思想依然對日後的基督教有深遠的影響.

主耶穌沒有廢除律法, 也沒有終結律法, 祂自己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使徒保羅不可能違背主耶穌的教訓. 既然主耶穌沒有終結律法, 保羅不可能說"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 如果保羅真的認為律法已經被終結了, 他就不會同樣在羅馬書中說,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也不會教導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因此, 使徒保羅其實是說,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而不是"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 根據羅馬書10章的上下文, 我們可以明瞭保羅在這裡仍然是闡釋因信稱義的真理, 強調信耶穌而得的義 (神的義) 要優於行律法而得的義 (人的義), "(猶太人)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 (人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 (羅馬書10:3),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他 (出於信心的義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馬書10:5,8~9)

公義是羅馬書最重要的神學主題. 仔細讀羅馬書就可以發現, 大部分的章節 (1-10,14) 都提到公義. 保羅是在公義這個主題下, 探討因信稱義的真理. 在羅馬書10章使徒保羅教導, 行律法和信基督都是達到公義的途徑, 但是唯有信靠耶穌基督才能真正滿足 神公義的要求, 使人得救, 而僅僅遵行律法並不能使人得救. 從這個角度來說, 信基督因此成就了行律法的目的, 因此"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但保羅在這裡並不是將律法與基督看作是對立的, 而是作"好"(律法) 與"更好"(基督)的比較.

那麼, 既然信耶穌就得著了"神的義", 基督徒是不是不用遵行律法了呢? 首先, 我想有必要再次重申保羅的話,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律法啟示 神的心意, 教導 神的兒女如何行義. 基督徒既然已經因信稱義, 更應該按照律法行出公義, 這樣才與得救的恩相稱.

此外, 保羅教導提摩太說,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保羅說這話的時候, 還沒有新約聖經. 因此保羅指的"聖經", 完全是希伯來聖經, 也就是舊約聖經, 而律法是舊約聖經的核心. 因此, 保羅乃是教導蒙恩得救的基督徒, 要學習聖經(律法)並加以遵行, "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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