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 星期五

以色列阿、你要聽!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etchanan "我懇求", 申命記 Deuteronomy 3:23~7:11 的讀經心得)

一個文士問主耶穌關於律法 (妥拉) 的問題, "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馬可福音12:28), 主耶穌回答說, "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馬可福音12:29~30).

主耶穌對文士指出, 申命記6:4~5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乃是律法中"第一要緊"的誡命.

這"第一要緊"的誡命, 開頭是"以色列阿、你要聽!" (שְׁמַע יִשְׂרָאֵל). ""的希伯來原文 שְׁמַע ("shema") 的意思其實不止是一般意義下的"" (hear), 也不止是"傾聽, 仔細聽" (listen), 更是有進一步的"聽從, 順從, 遵行" (obey, do) 的意思. 以色列不止是要聽, 傾聽, 更是要聽從遵行這"第一要緊"的誡命 - "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因此)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4~5).

事實上, 除了"第一要緊"的誡命外, "以色列阿、你要聽!" (שְׁמַע יִשְׂרָאֵל) 還多次出現在申命記當中, 並且多半與 神的誡命有關, "以色列人哪 (יִשְׂרָאֵל)、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 (שְׁמַע)、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申命記4:1), "...以色列人哪 (יִשְׂרָאֵל)、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 (שְׁמַע)、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申命記5:1),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以色列阿、你要聽 (וְשָׁמַעְתָּ יִשְׂרָאֵל)、要謹守遵行..." (申命記6:1, 3).

因此, 以色列人除了聽從遵行"第一要緊"的誡命外, 還要聽從遵行一切的誡命, 律例, 典章. 以色列人除了"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還要因著愛 神的緣故, 遵行 神的誡命. 既然律法中所有的誡命, 律例, 典章都是出於 神, 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所以沒有一條誡命是可以廢掉的, 正如主耶穌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8~19).

先知撒母耳責備掃羅王說,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 (שְׁמַע) 他的話呢.聽命 (שְׁמַע) 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撒母耳記上15:22). "燔祭和平安祭"同樣是 神的誡命, 掃羅王其實並沒有全然違背 神的話, 但卻是選擇性的聽從. 然而在 神的眼中, 選擇性的聽從實質上等同於頑梗悖逆, 厭棄 神的命令, 如撒母耳所說, "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撒母耳記上15:23).

神的子民不該選擇性的聽從 神的話. 我們除了聽從遵行"第一要緊"的誡命 -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外, 還要因著愛 神的緣故, 聽從遵行 神一切的誡命, 律例, 典章, 正如主耶穌的兄弟雅各所教導我們的,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纔是好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8, 10).

(註: 我們對 神一切的誡命應有一顆渴望聽從遵行的心, 不能憑我們自己的喜好選擇性地遵守一部分的誡命卻忽略其他的誡命. 當然, 我不是說所有的誡命全都適用在外邦基督徒身上, 的確有一小部分的誡命只適用在猶太人身上, 例如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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