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Behar/Bechukotai "在山上/在我的律例中", 利未記 Leviticus 25:1~27:34 的讀經心得)
安息年的誡命是關於地土的誡命, "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 (利未記25:4~5) 不只是人, 大地也是 神的創造的一部分. 當 神進入祂的安息時, 祂希望祂的一切創造都同享安息. 神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作" (利未記23:3), 而這顯然包括耕種在內. 因此以色列的地土不但因著安息日, 每七天有一天的安息, 更因著安息年, 每七年有一整年的安息.
神吩咐以色列人,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 (利未記25:6) 平時 神已經吩咐以色列人要保留田角的莊稼, "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利未記23:22) (請參閱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一文), 然而到了安息年, 神更是"拆毀中間隔斷的牆". 田地之間的圍牆或許還在, 但它們實質的作用卻沒有了, 任何人都可自由出入. 所有的人, 包括地主, 僕人, 婢女, 雇工, 以及寄居的人, 都有平等的權利, 享受地裡的一切出產.
不只如此, 神還吩咐以色列人, "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利未記25:7) 神愛護祂的一切創造, 不單是人, 牲畜和走獸也同樣是 神的創造, 因此它們也和人享有同等的權利, 享受地裡所出 神一切豐富的供應.
安息年的誡命提醒人, 神才是終極的擁有者, 而我們是 神的產業的管家. 或者換另一個角度說, 神才是真正的地主, 而我們在祂的地土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 但因著 神的恩慈, 祂允許我們享受祂地裡的一切出產. 既然如此, 我們豈不應向他人同樣顯出恩慈, 與人共享 神豐富的供應? 這正是安息年的誡命所要教導 神的子民的事.
有趣的是, 在希伯來文裡不存在"有" (have) 這個動詞. 不像中文可以說, "我有一棟房子", 或是英文 "I have a house.", 希伯來文只能說, "יש לי בית" ("There is a house for me.", "有一棟房子是為了我"). 這似乎是說, 一切都是屬於 神的, 包括"我的房子"在內, 只是這房子目前是 神"為了我"的需要, 讓我有權利能夠使用.
我們常常覺得我們努力工作, 有權利享受與自由支配我們辛苦賺來的一切財富. 但是是誰讓我們具有好的先天條件, 包括我們的聰明才智與健全身體, 以及好的後天環境, 讓我們能努力工作呢? 歸根究柢, 這一切豈不都是出於 神? 使徒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的話, 對今天的我們也同樣適用,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 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 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哥林多前書4: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