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 星期五

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Emor "說", 利未記 Leviticus 21:1~24:23 的讀經心得)

利未記23章專門記載"耶和華的節期" (利未記23:2). "節期"的希伯來文 מוֹעֲדִים ("moadim", "appointed times"), 意思是"指定的時間" 或 "約會". "耶和華的節期"是 神所指定的時間, 是 神與人的約會. "耶和華的節期"是聖經的節期, 是 神定的節期而不是人定的節期. 節期是 神給人的誡命, 但也是 神給人的禮物, 讓人在節期時與 神約會, 親近 神.

節期的誡命是特別的誡命, 然而在利未記23章中, 我感覺最特別的不是節期的誡命, 而是以下這一條誡命,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23:22)

這一條誡命事實上已經在"聖潔"的篇章 - 利未記19章出現,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9:9~10)


既然如此, 為什麼神在頒布節期的誡命時, 還要再次強調這條誡命呢? 首先, 這條誡命是緊接在五旬節的誡命之後, 而五旬節是收割的節期, 因此 神提醒以色列人, 在收割時不可忘記他們中間的窮乏人,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未記23:22)

其次, 節期是人在 神面前歡樂的日子, 而 神希望祂所有的子民在祂面前一同歡樂. 因此 神要祂的百姓, 特別在節期當中要顧念他們貧乏的弟兄, 供應他們的需要, 使他們也能在耶和華的節期中歡樂.

因著這條誡命在聖經中重複了兩次, 代表 神看重這條誡命. 而 神所看重的, 猶太人也同樣看重. 直到今日, 在以色列的很多猶太人仍然忠實地遵行這條誡命, 專門保留了他們田地或果園的"角落", 希伯來文稱為פֵּאָה ("pe'a", corner), 留給窮乏有需要的人 (事實上, 除了主人以外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享用, 他們歡迎任何人進入, 而不會調查你的身份)



既然這條誡命是關於收割, 是不是與我們沒有關係呢? 不是的. 誡命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 而是神聖的教導, 啟示我們天父的心意. 雖然我們當中大多數人都不是農夫, 沒有田地也沒有葡萄園, 但這條誡命的基本精神 - 施捨, 幫助有需要的人, 卻是適用在每一個人身上. 不管我們從事的是什麼職業, 我們的工作就是我們的田地, 而我們的收入就是我們的莊稼. 神說, 我們莊稼 (收入) 的一部分, 要歸給我們周圍的窮乏人 - "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這條誡命的最後一句是"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當我們照著誡命而行, 我們是以行動表明耶和華是我們的 神, 遵行誡命不是死守律法也不是律法主義, 卻是信心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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