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的啟示來看, 神和祂子民的關係總是豐富, 多方面的. 神是我們的主, 也是我們的父. 最後的晚餐中, 主耶穌用逾越節晚餐傳統的第三杯酒 - 救贖之杯與門徒立下新約, 象徵祂將要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贖大工. 主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 (哥林多前書5:7), 是"神的羔羊, 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翰福音1:29) 然而最後的晚餐不只是逾越節晚餐而已, 最後的晚餐也是"訂婚"的筵席, 是 神和人的訂婚.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結婚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稱為שִׁדּוּכִין (shiddukhin), 意思是"安排" (arrangement). 這個階段通常是雙方的父親在孩子還小的時候, 彼此同意未來的婚事. שִׁדּוּכִין 不是強制性的, 也不具法律效力. 若一方反悔的話, 頂多補償另一方金錢方面的損失.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結婚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稱為שִׁדּוּכִין (shiddukhin), 意思是"安排" (arrangement). 這個階段通常是雙方的父親在孩子還小的時候, 彼此同意未來的婚事. שִׁדּוּכִין 不是強制性的, 也不具法律效力. 若一方反悔的話, 頂多補償另一方金錢方面的損失.
猶太人結婚的第二階段稱為אֵרוּסִין (erusin), 也就是訂婚(betrothal, engagement). 然而, 猶太傳統的訂婚和我們所了解的訂婚大不相同. 第一世紀猶太人的訂婚已經相當於今天正式的婚禮,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當一男一女訂婚以後, 縱然還沒有住在一起, 在法律上他們已經是夫妻了. 這也是為什麼馬太福音的記載,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 (馬太福音1:18~19) 馬利亞許配給約瑟, 表示他們已經訂婚, 在法律上約瑟和馬利亞已經是夫妻了, 因此約瑟在得知馬利亞懷孕後, 以為她不貞, 想要和她離婚.
猶太男女訂婚之後, 雖然他們在法律上已經是夫妻了, 然而他們暫時還不能住在一起. 結婚的第二階段相當於一段預備時期. 新郎會在這段期間預備他們未來的新家, 而新娘也要預備自己, 學習作為人婦的一切事情, 並準備衣服和嫁妝.
猶太人結婚的第三階段也是最後一個階段稱為נִשׂוּאִים(nisuin), 意思是"迎娶, 成婚" (marriage). 迎娶大約是發生在訂婚一年以後. 然而迎娶確切的日子, 是由新郎的父親來決定, 而且只有他自己知道, 其他人並不知道. 因此新娘必須先預備好了, 等候那一天的到來. 直到迎娶的那一天, 新郎的父親才會通知新郎. 新郎吹響號角(שׁוֹפָר, shofar), 到新娘家中迎娶新娘. 然後新娘被抬到婚禮現場. 而新人會在篷子(חוּפָּה, huppah, "canopy") 下舉行結婚典禮, 堅定他們的婚姻的誓約. 在為期七天的婚宴後, 新人正式結合, 住在新郎事先所預備的房子裡.
如同逾越節的晚餐一樣, 在猶太人結婚的第二和第三階段, 總共要喝四杯葡萄酒. 其中前三杯是在訂婚的筵席上喝的. 第一杯 - 成聖之杯 (Cup of Sanctification), 又稱為"僕人之杯" (Cup of Servanthood), 表明男女雙方進入彼此服事的委身關係. 第二杯 - 奉獻之杯 (Cup of Dedication), 又稱為"朋友之杯" (Cup of Friendship), 表明男女雙方進入彼此相知的親密的友誼關係.
在訂婚筵席的最後, 新郎與新娘會喝第三杯 - 買贖之杯 (Cup of Redemption), 又稱為"兒女之杯" (Cup of Sonship). 既然兒女是家中的一份子, 這杯表明男女雙方彼此擁有對方, 並得以繼承產業. 和前兩杯酒不同的是, 這第三杯是由新人單獨喝的, 並且是由新郎倒給新娘, 表達正式的求婚, 當新娘接受了這杯酒後, 他們的夫妻關係就正式成立, 不再有反悔的餘地.
而第四杯 - 讚美之杯 (Cup of Praise), 又稱為"新婦之杯" (Cup of Brideship), 則是在迎娶的婚宴時, 由夫妻二人喝的. 這杯表明男女雙方進入完全的婚姻關係裡面, "二人成為一體".
在最後的晚餐裡,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 如同謙卑的僕人一般, 相當於"僕人之杯"的意義. 主耶穌也對祂的門徒說,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約翰福音15:15) 表達了"朋友之杯"的意思.
而主耶穌在飯後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馬太福音26:27) 逾越節晚餐的傳統, 都是各人喝自己的杯, 當主耶穌將第三杯 - 救贖之杯遞給門徒, 就像新郎倒酒給新娘一般, 要門徒分著喝的時候, 主耶穌是以 神的地位, 向祂的新婦求婚. 而門徒是作為 神的新婦, 也就是所有 神所揀選, 信靠主耶穌的人的代表, 接受 神的求婚.
既然這是 神與人的訂婚, 所以主沒有喝那逾越節傳統的第四杯 - 接納之杯, 而是說, "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馬太福音26:29) 主耶穌是以這第四杯為羔羊迎娶新婦的杯, 是在天國的婚宴裡喝的.
此外, 在最後的晚餐中, 主耶穌對門徒說,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約翰福音14:2~3) 就像訂婚後新郎要為新娘預備新家一樣, 主耶穌也是去為我們預備地方.
而主耶穌先前也提到祂的再來,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馬太福音24:36) 就像新郎迎娶的日子只有新郎的父親知道一般, 主耶穌再來的日子只有父 神知道.
在最後的晚餐中, 充滿了猶太人訂婚筵席的畫面. 主耶穌的猶太人門徒, 如主耶穌所說, "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約翰福音13:7) 就算當時沒有完全清楚主耶穌所作的, 他們以後還是明白了最後的晚餐原來是 神和人的訂婚, 是基督與教會締結婚約, 是 神與人的神聖結合.
正因如此, 使徒約翰稱教會為"蒙揀選的太太" (約翰二書1:1), 又說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 (啟示錄19:7) 使徒保羅也說,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以弗所書5:31~32) 又說,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 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哥林多後書11:2)
新約是婚約, 主耶穌救贖我們的目的, 不單單是讓我們罪得赦免, 與 神和好, 得著永生而已. 更重要的是, 我們都是主耶穌用重價買贖回來歸祂自己, 是已經"許配"給基督的. 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 乃是屬於主的. 既然如此, 我們就應預備好了, 穿上"光明潔白的細麻衣", 儆醒等候主耶穌的再來, 作 神聖潔的新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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