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 星期二

遵行誡命是對神信實的表現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Nitzavim "站立", 申命記 Deuteronomy 29:10~30:20 的讀經心得)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 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申命記30:15~16)

當摩西在摩押地讓以色列人與神再次立約後, 他吩咐以色列人要愛神, 並對神信實守約, 如此他們不但可以存活, 並且蒙神賜福. 以色列人如何對神信實守約呢? 他們要 "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 換言之, 他們要遵行神的誡命.

乍聽之下, 遵行神的誡命似乎是律法主義的表現. 的確, 如果一個人認為他可以靠著遵行全妥拉而稱義, 那麼遵行誡命對他來說就成了律法主義; 但如果一個人清楚他是因信稱義, 而聖經所說的信心包括了信靠與信實, 因此他除了全心信靠神外, 也盡力對神信實, 那麼遵行誡命對他來說就成了對神信實的表現.

從舊約到新約, 得救的信心始終包括了信靠與信實兩個面向, 而遵行神的誡命也始終是對神信實的表現. 在新約裡, 妥拉沒有廢除 (參馬太福音5:17~18), 誡命也沒有廢除, 這是為什麼使徒保羅會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如果在新約裡誡命被廢除了, 保羅就不會如此強調遵行誡命. 

不管是舊約還是新約, 遵行誡命都是對神信實的表現.

(註: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行相同的誡命. 有些誡命只適用於猶太人, 如割禮. 有些誡命猶太人必須遵守, 而外邦人可以選擇遵守或不遵守, 如聖經節期和食物律. 有些誡命是普世性的, 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必須遵守, 如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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