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贖罪祭的省思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kra "他呼叫", 利未記 Leviticus 1:1~6:7 的讀經心得)

從贖罪祭可以看到許許多多事情. 首先是聖經對罪的定義. 從 神的眼光來看, 罪是什麼呢? 一方面, 罪是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就當為他所犯的.. 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未記4:1~3). 當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就要為他所犯的罪, 獻贖罪祭給 神. 就算人犯罪是無心之過, "犯了一件", 這仍然是罪, 必須獻上贖罪祭. 因此當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這就是罪了.

另一方面, 罪是人沒有做 神吩咐做的事. 妥拉用了三個實際的例子來說明這也是罪. 第一, "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利未記5:1). 當人親眼目睹犯罪的過程, 卻因怕惹麻煩上身, 而不敢或不願出面上法庭作見證, 這也是罪. 第二,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 (利未記5:2~3). 當以色列人接觸到污穢不潔, 沒有按 神所吩咐的, 在日落以前行潔淨的浸禮, 這也是罪. 第三, "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 (利未記5:4). 當人起了誓卻沒有履行, 這也是罪. 從這三個例子我們得知, 當人沒有做 神吩咐做的事, 這同樣是罪, 正如雅各所說,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雅各書4:17).

罪就是人做了 神吩咐不可做的事, 或是人沒有做 神吩咐做的事. 換句話說, 罪是人違背了 神的誡命, 不管是正面的誡命還是反面的誡命. 簡而言之, 罪就是人違背了妥拉, 正如使徒約翰所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 (妥拉).違背律法 (妥拉) 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贖罪祭的誡命定規當人犯了罪, 就必須獻上贖罪祭給 神, "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利未記5:5~6).

當人犯了罪, 必須獻上贖罪祭給 神. 而認罪悔改是獻贖罪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獻贖罪祭的人會將贖罪祭牲牽到會幕門口, 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象徵與祭牲的聯合, 讓贖罪祭牲成為獻祭者的代表. 同時獻贖罪祭的人在 神面前作認罪悔改 (וִידּוּי, "vidui", confession) 的禱告, 說 "我犯了罪, 在 神面前我是該死的, 然而因著 神的恩典, 祂允許我以這無辜生命的死代替我的死". 

當人犯了罪, 就必須在 神面前認罪悔改. 但光是認罪悔改還是不夠的, 除了認罪悔改以外, 還應當獻上贖罪祭. 神定規以色列人都要按自己的經濟能力獻贖罪祭. 富人要獻上母綿羊或母山羊為贖罪祭, 沒有能力奉獻母羊為贖罪祭的窮人可以獻斑鳩或是雛鴿為贖罪祭, 窮到沒有能力奉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的人可以獻無酵細麵為贖罪祭. 但有能力獻母羊的富人不能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 有能力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的人不能獻無酵細麵為贖罪祭. 贖罪祭的誡命讓我們明白只要是犯罪, 都必須付上沉重的代價.

犯罪的代價其實是沉重無比的,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 只要人犯了罪就是該死的, 並且所有世人都是該死的,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3:23). 然而 神出於祂的憐憫, 允許人獻上贖罪祭來贖罪, 用贖罪祭牲的死來代替獻祭者的死. 然而事實上, 妥拉所有的贖罪祭本身並不能除罪, 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10:4). 妥拉的贖罪祭之所以能贖罪, 是因為它們都指向那最大最終永遠的贖罪祭 - 主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是 神為所有世人預備的贖罪祭, 正如施浸約翰指著主耶穌說, "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翰福音1:29), 使徒保羅也說, "律法 (妥拉) 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 (羅馬書8:3).

舊約的以色列人仍然必須為自己預備贖罪祭, 但 神出於祂無比的慷慨與恩慈已經為所有世人預備好了贖罪祭, 並且是最大最終永遠的贖罪祭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如今我們沒有任何藉口犯了罪可以不認罪悔改, 並且藉著主耶穌基督獻上當獻的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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