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9日 星期五

非尼哈的忌邪之心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Pinchas "非尼哈", 民數記 Numbers 25:10~29:40 的讀經心得)

民數記25章記載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亂並祭拜他們的偶像, 因而神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 瘟疫在以色列人中蔓延,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民數記25:9) 

"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裡去。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裡拿著槍.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裡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民數記25:6~8)

當時亞倫已死, 以利亞撒接替他作了大祭司, 而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 不但是祭司, 同時也是未來大祭司的熱門人選. 我們似乎很難想像一個祭司會"手裡拿著槍", 將犯罪的人刺死. 

當然非尼哈殺死的不是尋常以色列人, 而是西緬支派的一個首領, 名叫心利. 之前 神透過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官長, "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毘珥 (摩押的偶像) 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 (民數記25:5) 然而心利本身雖是官長, 卻帶頭犯罪! 這很可能是非尼哈必須採取非常手段的原因.

神對摩西說,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 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民數記25:11~13)

過去 神已經與亞倫立下祭司之約,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民數記18:8,19)

因此, 神與非尼哈立下"平安的約", 主要是堅立祂與亞倫和亞倫子孫的祭司之約, 直到永永遠遠. 藉著先知以西結對彌賽亞時代的預言, 我們可以知道,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祂不但要重建聖殿, 並且要恢復亞倫子孫祭司的事奉, 神說,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44:15) 只不過, 既然主耶穌已為我們作了永遠的贖罪祭, 在彌賽亞時代的獻祭, 似乎更多為的是紀念 神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 

神與非尼哈立平安的約, 是因為非尼哈"為 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然而"忌邪"是什麼意思呢? "忌邪"的希伯來原文其實是קנא, 是"羨慕, 嫉妒" (envy, jealous)的意思. 在中文聖經中說到 神的קנא或是為著 神有קנא時, 常常翻譯為"忌邪的心""熱心" (zealous), 如先知以利亞說, "我為耶和華萬軍之 神大發熱心" (列王紀上19:10) 

קנא或是嫉妒, 一般說來分為兩種. 一種是貪戀別人擁有自己所沒有的, 而這是 神不喜悅的, 神說,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出埃及記20:17, 十誡的第十條誡命) 另一種是擔心失去自己所擁有的, 如丈夫看見自己的妻子與別人打情罵俏而生氣. 如此的嫉妒不見得是不好的, 相反地, 這反映丈夫對婚姻的信實以及對妻子的珍視程度.

神是創造的主, 自然不需要貪戀任何不屬於祂的東西, 因為萬有都是屬於祂的. 因此說到"為 神有忌邪的心"或是"為 神大發熱心", 指的是站在 神的立場上, 為 神擔心祂失去祂所擁有的, 特別說到為著 神的緣故, 擔心 神的子民離棄 神或遠離 神. 因為, 不管是舊約或是新約, 實際上都是 神與人所立的"婚約". 神對祂子民的愛, 好比一個忠實的丈夫對他妻子全然的愛, 不容許任何第三者的存在.  (請參閱新約, 婚約一文) 神是"忌邪的 神" (出埃及記20:5), 神不能容忍祂的子民對祂三心二意.

因此, "為 神有忌邪的心"或是"為 神大發熱心", 並不是說要替 神伸張正義或是為 神做多少事, 而是體貼 神的心意, 關懷並維護 神的子民和 神的關係, 如同保羅所說,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 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哥林多後書11:2), 並且竭力尋找或挽回那些迷失的羊, 不管這些羊是在教會內或在教會以外. 我想這不單單是祭司非尼哈或先知以利亞或使徒保羅之心, 也應該是牧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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