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贖罪祭和燔祭的省思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Metzora "痲瘋病人", 利未記 Leviticus 14:1~15:33 的讀經心得)

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利未記15:13~15)

不管是男人患漏症或是女人患血漏, 都為儀式上的不潔淨 (希伯來文 טָמֵא, "tamei"). 任何人只要是在儀式上的不潔淨期間, 都不能進入聖所親近 神. 當人患漏症或血漏痊愈了, 還必須等待七天以後行浸禮, 才能恢復儀式上的潔淨 (希伯來文 טָהֹר , "tahor"). 然而就算恢復了儀式上的潔淨, 卻還是不能親近 神, 而必須在第八天獻上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和燔祭, 才能與 神恢復關係.

當以色列人有一段時間沒有辦法親近 神, 他們與 神的關係不免疏離. 而當他們想要與 神恢復關係, 必須獻上贖罪祭燔祭, 才能與 神恢復關係. 

雖然儀式上的不潔淨不算犯罪, 然而當人因儀式上的不潔淨與 神疏離一段時間時, 他們首先必須獻上象徵罪得潔淨的贖罪祭, 儘管他們沒有犯任何明顯的罪. 有趣的是, 就連亞倫子孫就任祭司, 也首先必須獻上贖罪祭. 這顯明了 神是全然聖潔的 神. 既然 神是全然聖潔的 神, 因此當人想要與 神建立或恢復關係時, 首先必須獻上贖罪祭, 使罪得潔淨, 才能到 神面前親近祂. 其實當我們信主耶穌蒙恩得救, 成為 神的兒女, 我們也是以主耶穌為我們的贖罪祭,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羅馬書8:3).

僅僅獻上贖罪祭仍是不夠, 以色列人還要獻上象徵全人奉獻的燔祭, 才能真正與 神建立或恢復關係. 就連亞倫子孫就任祭司, 也必須在獻上贖罪祭之後獻上燔祭.  我們與 神的關係是一個雙向的關係: 不但我們全然信靠 神, 神也將祂的事交託給我們; 不但 神對我們全然信實, 我們也要對 神信實到底, 將全人奉獻給 神, 聽從並且遵行 神一切的話, 正如主耶穌在大使命所說,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馬太福音28:20). 

贖罪祭是我們與 神建立或恢復關係的第一步. 獻上贖罪祭後, 我們還要在生活中持續獻上全人奉獻的燔祭, 持續地委身給 神,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12:1).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