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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

食物律的目的 - 學習聖潔, 活出聖潔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喫的、乃是這些..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1~2, 44~45) 

利未記11章是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這並不是聖經惟一的食物律, 也不是最早的食物律. 聖經最早的食物律出現在創世之初, 神吩咐人類始祖說, "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9). 在 神原初的設計中, 人類原本是吃素的.

然而人因犯罪而墮落, 到了一個無可挽回的地步, 神不得不用洪水審判全地. 洪水以後, 神對挪亞一家頒布了新的食物律,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 (創世記9:3~4). 神吩咐洪水以後的人類說,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直到 神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與他們立下西乃之約, 揀選他們作祂的子民, 神這才頒布一套專門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記載於利未記11章. 神為以色列人設立食物律的目的是什麼呢? 目的是為了使他們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正如 神在利未記11章的結尾所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主耶穌是否廢掉了食物律?

到了新約時代, 主耶穌有沒有廢掉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呢? 沒有! 絕不可能! 因為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妥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妥拉)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說得很清楚, 祂並沒有廢掉妥拉, 甚至連妥拉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 並且若有任何人廢掉妥拉當中最小的一條誡命, 即使這人能夠得救,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馬太福音5:19).

既然如此, 主耶穌就不可能廢掉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不然祂就成了 "是而又非的" (哥林多後書1:18).

基督徒常常引用主耶穌對以色列人說的話,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來證明祂廢掉了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這是罔顧馬可福音7章上下文的斷章取義式的解經. 馬可福音7章的重心, 其實是在於飯前要不要洗手, 不洗手會不會導致食物不潔淨. 對於主耶穌和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就不是 "食物".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 既然食物已經是潔淨的, 就不會因著沒洗手而變為不潔淨. 主耶穌壓根沒有說, 不潔淨的動物如今可算為 "食物".

彼得的異象與食物律的關係

此外, 基督徒也常常引用使徒彼得看見異象的例子來證明 神廢掉了祂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彼得在異象中看見從天降下不潔淨的動物, 神吩咐他宰了吃. 彼得拒絕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神回答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如果單看這幾節經文, 我們的確會誤解 神廢掉了食物律. 

但我們要看使徒行傳10章的整個上下文. 彼得後來明白了這異象的意思, 是要他接納外邦人. 他說, "但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既然使徒彼得明白這異象的意思是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而不是 神廢掉食物律. 我們就不要將彼得的異象做過多的解讀.

為何使徒沒有要求外邦門徒遵守食物律?

儘管如此, 必定有基督徒會問說, 為什麼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大會定規外邦門徒只要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而沒有吩咐他們遵守食物律呢? 原因很簡單. 因為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是 神專門給以色列人 (猶太人) 的, 但外邦門徒並不是猶太人.

因為外邦門徒並非猶太人, 所以他們可以不用遵守 神給以色列人的食物律, 但他們仍然應該遵守 神給洪水以後全人類的食物律: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所以使徒如此吩咐他們, "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因此並不是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在新約裡被廢除了, 而是這些食物律是 神給以色列人的, 外邦基督徒可以不用遵守. 畢竟雖然外邦基督徒因信耶穌基督在新約裡有分, 但 神並沒有直接和外邦人立新舊約, 而是和以色列人立下新舊約, 正如 神說,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31:31).

有些回歸希伯來根源的弟兄姊妹主張, 外邦基督徒也必須遵守全妥拉, 包括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在內, 因為妥拉明說了, "不管是寄居的 (外邦人)、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利未記24:22; 民數記9:14),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出埃及記12:49). 但這同樣是罔顧聖經上下文的斷章取義式的解經. 這幾處經文第一處 (利未記24:22) 是說司法要公正, 不可偏袒以色列人或外邦人任何一方, 另二處 (民數記9:14; 出埃及記12:49) 是特指守逾越節的條例, 不管是對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都是一樣, 但並不是說寄居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也必須和以色列人一樣遵守全妥拉. 

就連耶路撒冷大會的使徒和長老也沒有將 "同歸一例" 作過度的解釋與引申, 要求外邦基督徒必須遵守全妥拉. 我們後世的基督徒必須尊重使徒的權威, 因為他們是奉主耶穌差遣的全權代表, 他們代表的是主耶穌的權威. 

外邦基督徒可以選擇遵守食物律嗎?

另一方面, 雖然外邦基督徒可以不用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 而只要遵守挪亞食物律: 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吃, 但不可吃動物的血. 但我們可不可以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呢? 當然可以! 我們若出於愛神, 渴慕聖潔的心志而遵行, 又有何不可呢? 而這正是神設立食物律的目的 - 使 神的子民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正如 神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結語

我們外邦基督徒雖然可以不用遵守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 但若出於對神的愛與順服, 自願遵行, 我們就是在學習聖潔, 進而活出聖潔. 讓我們不只在道德上追求聖潔, 更是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追求聖潔,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


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妥拉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當 神吩咐完摩西五祭的妥拉,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 (原文תּוֹרָה, "妥拉",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 (利未記7:37), 並且亞倫和他兒子行完承接祭司聖職之禮後, 神緊接著吩咐摩西亞倫食物律的妥拉,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喫的、乃是這些...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原文תּוֹרָה, "妥拉",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2, 46~47). 食物律的條例, 原是食物律的妥拉.

(有關五祭的妥拉, 請參閱從五祭的妥拉看與 神親近一文)

五祭的妥拉是 神給祭司的教導與訓誨, 食物律的妥拉則是 神給所有祂的百姓 - 以色列人的教導與訓誨, 要他們在食物上"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7).

食物律的妥拉, 和 神所有其他神聖的教導與訓誨一樣, 目的都是要使 神的百姓像 神一樣, 成為聖潔, 因此 神在食物律妥拉的結尾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聖潔的希伯來字根是קדש, 有"分別出來, 無與倫比"的意思. 神是分別出來, 無與倫比的 神, 祂也要祂的百姓分別出來, 像祂一樣. 食物律的妥拉的精義正是說, 就像唯有 神看為潔淨的動物才適合獻祭給 神一般, 唯有 神看為潔淨的動物才適合 神的百姓入口.

神的聖潔是多方面的, 除了食物律外, 神的聖潔也表現在祂分別出來, 無與倫比的慈愛與公義, 因此祂在所謂"聖潔的篇章" (利未記19~20章) 中教導以色列人要像祂一樣慈愛與公義, 神說,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9:2, 15, 18, 34).

當然, 神不只希望祂的百姓像祂一樣慈愛與公義, 神乃是希望祂的百姓在每一方面都像祂, 這是 神吩咐食物律的妥拉的原因. 此外, 從利未記中, 我們發現 神教導以色列人過聖潔的生活, 開始於食物律的妥拉, 食物律的妥拉乃是緊接在與祭司獻祭有關的五祭的妥拉之後. 從這個意義上說, 食物律的妥拉是 神教導祂的百姓過聖潔生活的妥拉之首.

另一方面, 食物律的妥拉雖然是妥拉之首, 但我們並不能因此說, 食物律是最重要的妥拉誡命, 因為正如主耶穌說, 最大的誡命乃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22:37~39).

那麼食物律的妥拉作為妥拉之首, 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有! 如果我們明白妥拉的意義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並且任何教導與訓誨都必須循循善誘, 循序漸進, 不可揠苗助長, 那麼 神教導妥拉也自然是循循善誘, 循序漸進, 並且由淺入深, 由易入難. 因此食物律的妥拉作為妥拉之首, 乃是妥拉的入門, 是淺顯容易的誡命, 是 神的百姓學習如何過聖潔生活的開端,

儘管如此, 我們斷不能因著食物律的妥拉是妥拉的入門, 是淺顯容易的誡命而輕忽它. 神自己就唯恐祂的百姓因為食物律是容易的誡命而輕忽食物律的妥拉, 因此在"聖潔的篇章" (利未記19~20章) 結尾, 神再次提醒他們說,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利未記20:25~26). 妥拉的每一條誡命都是要緊的, 神的心意正是要我們從最小的誡命開始, 遵行 神的妥拉, 正如主耶穌所說,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加福音16:10).

凡願意聽 神的話, 過聖潔生活的弟兄姊妹, 就讓我們從遵行食物律的妥拉 - 妥拉的入門開始, 學習過聖潔的生活, 將我們自己分別為聖出來歸給 神, 使我們作 神悅納的百姓.

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外邦基督徒與聖經食物律

律法 (妥拉) 沒有廢除, 作為律法的一部分的食物律, 自然也沒有廢除. 我先前已從歷史和解經的觀點, 澄清許多疑似廢除食物律的新約經文, 其實與食物律無關, 如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6),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提摩太前書4:4),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17),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馬書14:14).

既然食物律沒有廢除, 那麼對我們外邦基督徒而言, 是否必須遵守食物律呢? 並不盡然. 從新約聖經 (特別是使徒行傳15章) 和早期基督徒文獻 (特別是十二使徒遺訓) 來看, 既然外邦人不須要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成為基督徒, 外邦基督徒因此不須要像猶太人一樣遵守食物律. 另一方面, 對猶太人來說, 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同樣都須要遵守包括食物律在內的全部律法 (妥拉), 並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這是 神的選民對 神信實守約的表現, 使徒保羅因此說,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加拉太書5:3). 主耶穌, 使徒, 和初代基督徒 (絕大部分是猶太人) 都遵守全律法, 包括食物律.

既然外邦基督徒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那麼食物律是不是和外邦基督徒沒有關係了呢? 也不盡然. 首先, 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大會雖然僅定規外邦基督徒必須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四條起碼的誡命, 但雅各最後也說,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雅各顯然希望外邦基督徒不要只停留在這四條起碼的誡命上, 卻要"每逢安息日"去會堂聽"摩西的書", 更多學習並遵行律法. 其次, 十二使徒遺訓顯示初代教會鼓勵外邦基督徒盡量遵行食物律,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但你務要謹慎自守, 不可喫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敬拜"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6:3). (註: 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的教會手冊, 是重要的早期基督徒文獻, 雖然沒有包括在新約聖經中, 但為多數早期教父引用.)

外邦基督徒雖然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外邦基督徒被鼓勵盡量遵守食物律.

今日很多弟兄姊妹覺得食物是屬肉體的, 因此遵守食物律和我們的屬靈生命無關. 但這並非聖經的教導. 首先, 就像保羅所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所有的誡命都是屬靈的, 包括食物律在內.

食物其實和我們屬靈的生命息息相關. 神給人類最早的誡命有許多與食物有關, "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9),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2:16~17).

而人類犯的第一件罪也正是關乎食物, 喫了 神吩咐不可喫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不但如此, 聖經也記錄了許多人因著食物而絆跌, 如以掃因著一碗紅湯出賣了長子的名分, 以撒因著貪愛以掃的野味而受到雅各的蒙騙, 以色列人在曠野因著沒有肉喫而埋怨 神.

此外, 魔鬼給主耶穌的第一個試探也是與食物有關, "你若是 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馬太福音4:3). 這似乎暗示著, 若我們要在屬靈上得勝, 也要從食物上開始. 主耶穌引用申命記8:3的話回答魔鬼,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馬太福音4:4). 神口裡所出的話, 關乎食物的部分, 正是聖經食物律.

食物律的確不是"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 (馬太福音23:23). 我們萬不可遵行食物律, 反倒不遵行"公義、憐憫、信實"更要緊的誡命. 遵行食物律的弟兄姊妹, 更要有加倍的愛心, 憐憫, 與謙卑的心, 萬不可自以為義, 批評其他的弟兄姊妹.

另一方面, 主耶穌也鼓勵我們遵行甚至是最小的誡命,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 (最小的) 誡命、又教訓 (教導) 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遵行食物律是遵行 神的誡命, 我們不但自己樂意遵行, 也鼓勵弟兄姊妹遵行, 但絕不可用論斷, 責備或強迫的方式.

就像復活的主耶穌對多馬所說, "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翰福音20:29), 同樣地, 神也要稱那些雖然沒有遵行食物律的義務, 但卻因著食物律是 神的話而甘心樂意遵行的外邦基督徒"有福了".

我們遵行食物律, 不是因為被要求, 而是因為我們甘心樂意.

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使徒保羅的話,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提摩太前書4:4), 常常被用來作為食物律已經被廢除的聖經"證據". 就算主耶穌先前沒有廢除食物律, 保羅身為使徒, 他有權柄廢除食物律. 既然使徒保羅已經說了, "凡 神所造的物, 都是好的", 這顯然包括那些聖經先前定規不潔淨的動物, 如豬與蝦蟹, 甚至動物的血, 只要我們基督徒存著感謝的心領受, "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因此保羅廢除了食物律.

如此的解經其實是罔顧聖經上下文的斷章取義的解經, 使徒保羅其實完全沒有廢除食物律的意思. 若我們要明白保羅的意思, 我們必須從經文的上下文去瞭解, 而不能把保羅的一句話單單抽出來作文章.

使徒保羅乃是如此說,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 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提摩太前書4:1~5).

這段經文很清楚的顯示, 保羅是在反駁那些"離棄真道", 去信從"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因而"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的人. 既然使徒保羅稱"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 (提摩太後書3:16), 保羅自然不可能稱聖經中的食物律為"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保羅不是在反對或廢除食物律.

聖經從沒有"禁止嫁娶", 相反地, 嫁娶是 神給人類最早的誡命之一,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記2:24). 類似地, 聖經從沒有"禁戒食物", 神卻是定規哪些是人可喫的食物, "就是 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 (提摩太前書4:3), 並且 神賜飲食給人的目的, 是賜福給人, 讓人在祂面前喫喝快樂,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喫喝快樂" (申命記14:26),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喫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 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 (傳道書8:15).

從第一世紀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 使徒保羅所反駁的對象, 極有可能是源自於希臘哲學 (斯多亞學派) 或諾斯底異端的禁慾主義者. 這些人主張成聖的途徑乃是藉著禁慾來克制肉體的情慾, 因此他們鼓吹獨身 - "禁止嫁娶", 並在飲食上刻苦己身, 甚至禁戒聖經定規可喫的食物 - "禁戒食物". 保羅指著他們所定的規條說,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2:23).

因此保羅所反對的"禁戒食物", 其實是反對禁戒"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食物, 因為這些食物"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 (禱告)、成為聖潔了" (提摩太前書4:5). 這裡"神的道"的希臘原文意思是"神的話", 也就是聖經. 聖經中關於食物的誡命是什麼? 食物律! 保羅的意思是說, 人若存著感謝的心 (謝飯禱告), 領受 神所定規可喫的食物, 那麼這些食物就是聖潔的, "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不單單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 使徒保羅沒有廢除食物律. 事實上, 保羅也沒有這個權柄廢除食物律. 保羅不錯是使徒, 但他身為使徒, 只能傳遞主耶穌的教訓, 而不能修改或違背主耶穌的教訓. 既然主耶穌都已經明明地說了,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保羅身為使徒, 又怎麼可能廢掉食物律的誡命呢?

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章記載百夫長哥尼流一家信主的經過, 他們也是最早信主的外邦人. 當哥尼流差遣的使者將近使徒彼得所住的約帕城時, 彼得在禱告中看見異象, "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喫。彼得卻說、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使徒行傳10:10~16)

許多人引用這段經文作為 神廢除食物律的聖經"證據", 例如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就如此解釋使徒行傳10:15說, "耶穌已經為取消有關潔淨與不潔淨食物的條例奠定了根基 (太15:11; 見提前4:3-5)". 畢竟從字面上來看, 神吩咐彼得說, "彼得、起來、宰了喫" (使徒行傳10:13), 並且從彼得的回答,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我們可以知道當中必然有聖經食物律定為不潔淨的動物. 當 神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神豈不是說祂"潔淨"了所有不潔淨的動物? 如此一來, 神豈不是廢除了食物律?

然而照字面來解釋異象的意義, 不見得是正確的. 從彼得對異象的反應, "彼得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我們知道彼得並不認為他所見的異象可以用字面的意義去理解: 神廢除了食物律. (註: 此外, 從彼得的反應, 我們也可得知主耶穌從未廢除食物律, 請參閱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一文)

使徒彼得所見的異象到底是什麼意義呢? 首先從使徒行傳10章的上下文, 我們知道這與外邦人得救有關, 其次我們其實可以從彼得自己的解釋得知異象的意義,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彼得所見異象的意義, 乃在於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傳福音給他們. 當 神告訴彼得,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神的意思是說, 祂已經"潔淨"了外邦人, 彼得不可再將外邦人當作"俗物" (不潔淨), 因此彼得自己下結論說,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事實上, 彼得所見的異象並不是無跡可尋, 而是與當時的猶太傳統有關. 新約聖經的猶大書所引用的以諾書就有一個以各樣動物代表列國的寓言, 因此彼得異象中"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象徵著列國; 並且異象中的大布有著四角, 而在猶太傳統中, 大地也有四角, 因此大布象徵著全地. 神使用彼得身為猶太人能明白的異象, 啟示祂接納列國的心意, 彼得因此說, "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使徒行傳10:34~35).

縱觀整本使徒行傳, 彼得從來沒有認為他所見的異象與食物律有關, 而是關乎外邦人得救. 既然彼得不認為他的異象是 神廢除了食物律, 我們就不應如此"解經". 難道我們比彼得還更明白他自己所見異象的意義麼? 我們是誰? 難道我們還高過使徒麼?

感謝 神! 聖經啓導本對於這段經文有較為中肯的解釋, "彼得所見異象, 是 神給他的清楚指示:'神所潔淨的, 不可當作俗物', 都可以'宰了吃'. 彼得不肯接受 (10:14), 但 神三次把異象顯給他看, 要他更新想法, 適應新的環境和需要 (10:28). 走獸, 昆蟲, 飛鳥等代表禮儀上不潔淨的外邦人, 和禮儀上潔淨的猶太人一齊放在'大布'上, 從天垂下, 說已經給 神潔淨了 (10:15, 34-35). 這是 神同時呼召外邦人和猶太人的啟示".

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我們全家遵守聖經食物律已經有好幾年的光景了. 平時還好, 但碰到朋友請客或是喜慶筵席時往往會有一些掙扎與挑戰, 面對滿桌子的可口佳餚, 我們卻只能"精挑細選"那些潔淨的食物 (如果有的話), 還得費心委婉解釋, 儘量避免得罪人. 此外, 因著我們明顯的"與眾不同", 也常常引來一些弟兄姊妹的善意指正, 其中最常見的是"主耶穌已經廢掉食物律, 因此如果繼續遵守食物律就是律法主義, 想要靠行為得救".

的確, 認為主耶穌廢掉食物律的說法由來已久, 並且似乎有著明顯的聖經"根據". 在馬可福音7章中, 主耶穌對門徒說, "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麼.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裡。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8~19). 既然主耶穌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祂實質上等同於廢掉了食物律, 不是嗎?

不是.

首先, 主耶穌說這話的對象是祂的猶太門徒, 對猶太人來說, 惟有聖經所定規的潔淨的動物才是食物,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不能算是食物. 因此"各樣(聖經所定規)的食物"自然"都是潔淨的". 但既然對猶太人來說, 各樣聖經所定規的食物都已經是潔淨的, 為什麼還要爭論潔淨與否的問題呢?

當我們回顧馬可福音7章經文的上下文時, 我們會注意到爭論的導火線其實是"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裡聚集。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喫飯。(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喫飯)...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喫飯呢" (馬可福音7:1~5).

按照法利賽人的傳統, 人若沒有行洗手的潔淨之禮就吃飯, 會導致食物變為"不潔淨" (註: 這指的是儀式上的不潔淨, 與衛生無關), 然而這傳統完全超越了聖經食物律的範疇, 與如何具體遵守食物律無關. 在申命記中,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申命記4:1~2). 法利賽人飯前洗手的規矩, 在 神的話上另外"加添"了人的傳統.

主耶穌與法利賽人爭論的焦點, 因此在於 神的誡命與人的傳統 (遺傳) 孰輕孰重的問題,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說, "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己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 神的道.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馬可福音7:9~13).

主耶穌與法利賽人的爭論是關於誡命與傳統的爭論, 其實完全與聖經食物律無關, 而在於能不能不洗手就喫飯. 主耶穌的結論是既然各樣 (聖經所定規) 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並不因著沒有洗的手的接觸而"不潔淨", 因此"不洗手喫飯、那卻不污穢人" (馬太福音15:20).

弟兄姊妹或者會認為, 固然主耶穌和法利賽人爭論的焦點在於誡命與傳統的比較, 但主耶穌會不會利用這個機會廢掉食物律呢?

不會.

如果主耶穌廢掉聖經食物律, 首先, 既然祂自己也廢棄 神的誡命, 祂失去指責法利賽人的立場, 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話, "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 將同樣適用在主耶穌身上. 其次, 退一萬步說, 若主耶穌真的廢掉聖經食物律的話, 使徒彼得必不至於後來在異象中聽見 神要他喫不潔淨的動物 (非聖經定規的食物) 會非常驚訝而向 神抗議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正因為主耶穌從來沒有廢掉食物律, 所以彼得才會"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不然他至少會向 神說, "主啊! 我知道祢已經廢掉食物律, 不過我實在辦不到". 從使徒彼得的反應, 我們可以肯定主耶穌沒有廢掉食物律.

(註: 後來彼得明白那異象的意思是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彼得說,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既然主耶穌沒有廢掉食物律, 基督徒應不應該遵守食物律呢? 首先, 猶太人應該遵守食物律, 即使成為基督徒也不例外, 就像主耶穌和祂的猶太門徒一樣. 其次, 主耶穌的使徒沒有定規外邦基督徒一定要遵守食物律, 只要"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 (使徒行傳15:29). 但另一方面, 初代教會鼓勵外邦門徒遵守食物律,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但你務要謹慎自守, 不可喫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敬拜"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6:3).

因此, 我們外邦基督徒不但可以遵守聖經食物律, 並且這是應當被鼓勵的, 就像當時初代教會的作法一樣. 遵守食物律與得救無關, 卻是我們身為 神的兒女, 學習聆聽並且遵行天父的話.

(有關遵守食物律對外邦基督徒的屬靈意義, 請參閱十二使徒遺訓的屬靈操練 (1)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一文)

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十二使徒遺訓的屬靈操練 (1)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為外邦門徒編寫的基督徒生活指南, 有關"十二使徒遺訓"的介紹, 請參閱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一文)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但你務要謹慎自守, 不可喫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敬拜." (Concerning food, bear what you can, but scrupulously guard yourself from what has been offered to idols, because it is the worship of dead gods.)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6:3)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是"十二使徒遺訓"針對外邦門徒關乎聖經食物律的教導.

按照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大會使徒與長老的決議, "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19~21), "十二使徒遺訓"確認外邦門徒不須要遵守聖經食物律的誡命, 但聖經食物律並非因此就與外邦門徒無關了. 食物律雖然不是外邦門徒必須遵守的誡命, 卻是外邦門徒被鼓勵加以實踐的屬靈操練 -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然而, 遵行食物律對我們外邦門徒來說, 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食物律作為外邦門徒的屬靈操練, 起碼有三方面的屬靈意義. 首先, 食物律分辨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 而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來自於獻祭, 潔淨的食物纔能獻給 神,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 (創世記8:20). 祭司在聖所獻祭, 祭司的食物來自祭物. 祭司所喫的食物, 自然是潔淨的食物. 因此 神吩咐以色列人與祭司一樣喫潔淨的食物, 是因著他們是"祭司的國度", 神對以色列人說,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埃及記19:6). 神把以色列人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歸祂自己, 成為"祭司的國度", 因此 神要求他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歸給 神, 包括他們的飲食在內.

同樣的, 食物律作為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 也是提醒我們外邦門徒身為新約祭司的身分, 如使徒約翰所說, "他 (耶穌基督) 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 神的祭司" (啟示錄1:5~6). 神把我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祂自己, 使我們作"聖潔的祭司" (彼得前書2:5), "有君尊的祭司" (彼得前書2:9), 因此我們喫潔淨的食物, 也象徵著從飲食開始, 我們願意把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歸給 神.

其次, 聖經教導 神的兒女要保守自己的心懷意念,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言4:23), 而保守心懷意念很重要的一點是保守我們的眼目與耳朵, 不看污穢齷齪的人事物, 不聽骯髒下流的話語. 神的兒女遵行食物律, 正是在每次用餐時再度提醒自己 , 既然連入口的食物都要分辨潔淨與否, 我們豈不應更加分辨所看所聽的是否潔淨? 從這個意義上說, 食物律的作用類似於以色列人的衣裳繸子, 是我們外邦門徒屬靈的衣裳繸子, "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 神" (民數記15:38~40).

(關於衣裳繸子的討論, 可參閱你們佩帶這繸子, 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與主耶穌的衣裳繸子二篇文章)

最後, 聖經食物律是 神的話, 外邦門徒遵行食物律, 在每次用餐所作看似小小的犧牲, 也提醒我們自己,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命記8:3). 食物雖然重要, 是我們養生所需, 但吃喝並不是我們人生的目的, 遵行食物律因此也提醒我們, "神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馬書14:17).

聖經食物律作為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 似乎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們可能會問, "真的值得去做嗎?" 食物律的確算是一個入門的屬靈操練, 不需要很多聖經和屬靈知識, 也不需要花額外的時間, 畢竟我們每天都要吃飯. 然而就像其他的屬靈操練一樣, 要持之以恆遵行食物律其實也並不容易, 同樣需要我們對 神的"忠心". 正如主耶穌所說,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加福音16:10), 若我們能學習在遵行食物律這"最小的事上忠心", 能使我們"在大事上也忠心", 不但幫助我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遵行 神的旨意, 也有助於我們進行其他更進深的屬靈操練. 食物律因此相當於我們在屬靈操練的功課上一個好的起點.

當然, 我想還是會有弟兄姊妹對遵行聖經食物律有個別的難處, 然而"十二使徒遺訓"的教導其實適用於所有外邦門徒, "關於食物, 做你能做到的" - 盡力就好.

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對於使徒保羅的話,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歌羅西書2:16~17) 我過去一直認為可能是有些猶太基督徒論斷歌羅西教會的外邦信徒沒有遵守聖經食物律和節期, 甚至傷害到他們的信心, 保羅因此勸勉外邦基督徒, 得救的根基乃在於耶穌基督, 而不在乎遵行律法.

當然, 耶穌基督絕對是我們得救唯一的根基, 但這很可能不是保羅說這段話的用意. 為什麼這麼說呢? 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 保羅在歌羅西書2章中, 提到那些論斷歌羅西教會門徒的是"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歌羅西書2:8), 並勸告歌羅西門徒說,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歌羅西書2:20)

然而保羅不可能稱律法為"世上的小學". 保羅對律法的態度, 從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保羅生平可以明確看出. 使徒行傳中, 保羅雖然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在外邦世界傳揚福音, 然而若是情況許可, 他還是儘可能地遵守聖經節期, "乃因保羅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免得在亞西亞耽延.他急忙前走、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 (使徒行傳20:16); 此外, 保羅按照律法許了拿細耳人的願, "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使徒行傳18:18).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一文) 後來保羅受審時, 他也為自己辯護說, 他從來沒有反對或甘犯律法. (請參閱保羅的受審一文) 保羅本人遵守律法, 也尊重律法.

除此之外, 保羅也明確地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原來體貼肉體、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律法既是聖潔的, 又是從 神而來的, 自然不可能是"世上的小學".

那麼保羅所說"世上的小學"指的是什麼呢? 我覺得最有可能的是當時流行的希臘哲學的禁慾主義, 以斯多亞主義 (Stoicism) 為代表, "還有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門的學士、與他 (保羅) 爭論" (使徒行傳17:18). 事實上, 保羅在歌羅西書2:8所稱"理學"的希臘原文φιλοσοφία ("philosophia", philosophy) 正是"哲學"的意思. 哲學都是由人構思出來的, 自然是"人間的遺傳" (歌羅西書2:8). 斯多亞主義主張禁慾, 正如同保羅所說"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歌羅西書2:20), 而保羅也指出禁慾對生命的改變缺乏果效,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2:22~23).

如果保羅所說"世上的小學"真是指希臘哲學的禁慾主義, 那麼論斷歌羅西教會門徒的人其實是那些禁慾主義者, 而不是猶太基督徒. 如此一來, 我們對保羅的話,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 就必須重新加以解釋. 禁慾主義者會論斷門徒什麼事呢? 無非是歌羅西門徒紀念並遵守聖經的節期, 包括月朔與安息日, 並在節期中吃喝快樂. 而保羅不但鼓勵門徒不要容讓禁慾主義者的論斷, 並且指出聖經節期的先知性意義,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歌羅西書2:17), 當門徒守節時, 他們也同時表達出對主耶穌再來的彌賽亞盼望 (Messianic hope).

因此保羅在這裡所教導的, 乃是門徒在基督徒生活上, 包括飲食與聖經節期在內, 都不要被外人論斷, 而要定睛在主耶穌身上, 在基督裡面生根建造.

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神藉著摩西所吩咐的這條誡命,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12:32), 要求 神的子民對 神的律法 (תּוֹרָה, "Torah", "妥拉", 意思是"教導/訓誨") 要有絕對的尊重, 不可增加任何一條新的誡命, 也不可刪減任何一條既有的誡命.

這條誡命在早期基督徒文獻"十二使徒遺訓" (Διδαχὴ τῶν δώδεκα ἀποστόλων, 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 中再次重申,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Do not forsake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but keep what you have received, neither adding to nor subtracting from it.) (十二使徒遺訓 4.13,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十二使徒遺訓"一書的全名是Διδαχὴ κυρίου διὰ τῶν δώδεκα ἀποστόλων τοῖς ἔθνεσιν (The Teaching of the Lord to the Gentiles through the Twelve Apostles), 意思是"主透過十二使徒對外邦(門徒)的教導". 大多數學者相信"十二使徒遺訓"成書於主後70~120年之間. "十二使徒遺訓"相當於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所編寫的教會手冊.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十二使徒遺訓 4:13) 所指"主的誡命", 其實也就是 神的誡命. "主"的希臘字κύριος ("kurios"), 翻譯自希伯來文אֲדֹנָי ("adonai"), 是猶太人為了避免直接稱呼 神的聖名יהוה ("YHWH", "雅蔚") 而用的代稱, 意思是"主"或"我主". 新約聖經因此稱耶穌基督為"主", 表示耶穌是 神, 因為祂是 神子, 與父神同等. 因此"主的誡命", 指的也就是 神的誡命

而既然"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的教會手冊, 我們由此可知第一世紀的教會教導當時的外邦門徒要遵行 神的誡命,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更不用說廢棄 神的誡命了.

當然, 基督徒遵行誡命並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 初代教會鼓勵外邦門徒遵守律法, 但並不強制要求他們遵守律法, 也沒有教導遵行律法才能得救. 這一點在"十二使徒遺訓"表露無遺. 

"十二使徒遺訓" 6.2 如此說, "如果你能全然背負主的軛, 你就是完全人; 若是不能, 做你所能做的" (If you can bear the whole yoke of the Lord, you will be complete; but if you cannot, then do what you can.) (十二使徒遺訓 6.2,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這裡"全然背負主的軛"正是雅各所說"遵守全律法" (雅各書2:10) 的意思. "軛"是主耶穌時代的猶太拉比用語, 代表"教導/訓誨", 而這正是"律法"的希伯來字תּוֹרָה的原意.

"遵守全律法"誠然是所有基督徒理想的成聖之路; 即或不能, 我們也應盡我們的全力做到最好, 而不是斷章取義地濫用雅各的話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作為我們不守律法的藉口. 雅各書2章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使徒行傳15:28~29) 是使徒定規外邦門徒所必須遵守的律法中基本的誡命, 但對於律法的其他誡命, 雅各說,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 (律法書) 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使徒盼望外邦門徒能在安息日去會堂繼續學習並遵守律法.

關於食物, 雖然耶路撒冷大會僅僅定規"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作為外邦門徒一定要遵守的誡命, 然而初代教會仍然鼓勵外邦門徒遵守聖經食物律. 這一點也反映在"十二使徒遺訓" 中, "關於食物, 做你所能做的, 但要絕對禁戒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鬼魔的崇拜" (Concerning food, bear what you can, but scrupulously guard yourself from what has been offered to idols, because it is the worship of dead gods.) (十二使徒遺訓 6.3,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使徒時代的基督徒, 並不認為律法已經廢除了, 也不認為遵行律法僅僅是猶太基督徒的事. 外邦基督徒同樣被教導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十二使徒遺訓 4.13), 正如 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12:32). 認為律法過時或廢除的說法, 是第二世紀以後外邦教會切斷基督信仰的猶太根源後才開始出現的錯謬言論.

神的律法是永恆的, 不但是舊約, 也是新約的一部分,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利米書31:31,33),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我的僕人大衛 (指彌賽亞)、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以西結書37:24).

神的律法是普世的, 不只是給猶太人, 也是給所有信靠主耶穌的外邦人. 早期基督教文獻 "十二使徒遺訓" 有力地證實了這一點. 願主耶穌快來, 願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早日應驗,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 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 (תּוֹרָה, "妥拉", 通常翻譯為"律法") 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以賽亞書2:3). (註: 這裡中文和合本正確地將תּוֹרָה 翻譯為"訓誨", 而不是"律法".)

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羅馬書14:14

(請參閱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 再談食物律一文)

一直以來, 我總是認為使徒保羅的話,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羅馬書14:14) 是保羅放寬聖經食物律的標準, 允許外邦信徒喫不潔淨的食物. 既然保羅是使徒, 而使徒又是主耶穌在地上的全權代表, 保羅所說的話, 自然具有主耶穌的權威. 這段經文因此是外邦基督徒不需要守食物律最強有力的聖經證據.

我錯了.

經過仔細地分析這段經文的上下文, 歷史背景, 與希臘原文, 我現在可以肯定的說, 這段經文其實是保羅在作聖經食物律 (Biblical Kosher Law) 與拉比食物律 (Rabbinic Kosher Law) 的比較, 而不是關於遵守食物律與否的討論.

聖經食物律指的是以利未記11章為基礎的食物律, 當中 神定規什麼是潔淨可食用的動物, 什麼是不潔淨而不可食用的動物. 此外, 神也禁止喫血. 另一方面, 拉比食物律則是在聖經食物律的基礎上, 再加上從食物的預備一直到入口以前需要遵守的規條.

首先從上下文來看, 保羅稍早說, "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 (羅馬書14:2) 如果這裡真是討論聖經食物律, 那麼問題來了. 利未記11章壓根兒就沒提過蔬菜, 怎麼可能扯上任何關係? 但如果不是關於聖經食物律, 那麼羅馬教會的門徒, 到底是為了什麼緣故只喫蔬菜呢?

這要從當時的歷史背景說起, 原來在拉比食物律裡, 縱然是潔淨的食物, 若是拿來拜過偶像, 依然被"汙穢"了而不可食用. 只有蔬菜不在此限. 當時羅馬教會處在羅馬帝國的中心, 在市場上所賣的食物可能大多數都是拜過偶像的祭物. 這就是為什麼那些遵守拉比食物律的門徒, 選擇只喫蔬菜的緣故. 也就是說, 保羅在這裡稱那些遵守拉比食物律的, 是信心比較軟弱的, "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 而那些遵守聖經食物律的, 是信心剛強的.

就算如此, 我們何嘗知道保羅在羅馬書14:14不是擴大解釋, 推論到食物本身的潔淨與否, 畢竟他說, "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要說明這一點, 我們必須更進一步瞭解拉比食物律. 原來拉比食物律 (כַּשְׁרוּת, "kashrut") 主要並不是定規食物潔淨與否, 而是定規食物是否可食用. 可食用的食物一定是潔淨的食物, 但潔淨的食物不見得可食用.

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 是在聖經食物律, 也就是利未記11章裡定規的, 當中"潔淨"的希伯來文是טָהֹר ("tahor", clean), 希臘文則是καθαρός ("katharos") (註: 參考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不潔淨"的希伯來文是טָמֵא ("tame", unclean), 希臘文是ἀκάθαρτος ("akathartos").

潔淨的食物, 若是到入口以前, 始終遵照拉比食物律的規定處理, 希伯來文稱為כָּשֵׁר ("kosher", fit, "適合的"), 表示"可食用"的意思. 另一方面, 縱然是潔淨的食物, 若是違反了拉比食物律的規定, 則成為"不可食用"的 (unkosher), 好比是沾染了世俗, 成為"一般", 希臘文稱為κοινός ("koinos", common).

而在羅馬書14:14節的希臘原文裡, 一般翻譯為"不潔淨" (unclean) 的正是κοινός ("一般"), 而不是ἀκάθαρτος ("不潔淨"). 也就是說, 保羅在這裡說的"不潔淨", 事實上指的是拉比食物律的"不可食用", 而不是利未記11章的"不潔淨". 因此如果要更準確地翻譯羅馬書14:14, 應該翻為"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 (指潔淨的食物) 本來沒有不可食用的 (一般).惟獨人以為不可食用的 (一般)、在他就不可食用了 (一般)". 保羅在這裡完全不是討論聖經食物律本身的問題.

如此我們也更能明白為何保羅會在羅馬書14:14的開頭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 因為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5章曾教導說"至於不洗手喫飯、那卻不污穢人" (馬太福音15:20) 喫飯前洗手也是當時拉比食物律的規條之一, 避免食物被俗手沾染, 成為"一般". 主耶穌教導只要是 神定為潔淨的食物, 不會因著人為的處理過程變為"一般"而不可食用 (當然這裡撇開衛生因素不談). 換句話說, 主耶穌教導人, 凡潔淨的食物都是可食用的. 保羅是基於主耶穌的這個教導而能確知深信,

因此保羅在羅馬書14:14節所說的, 是拉比食物律與聖經食物律的比較, 並且保羅支持聖經食物律. 然而另一方面, 保羅也在羅馬書14章裡呼籲那些遵守聖經食物律的與遵守拉比食物律的人要彼此包容, 而不要互相論斷. 這與他在哥林多前書8章的教導一致.

如果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4章所寫的是針對羅馬教會的主要問題之一, 我們可以推斷當時的羅馬教會分為二派, 一派遵守聖經食物律, 另一派遵守拉比食物律. 遵守聖經食物律的, 可能大多數是外邦信徒; 而遵守拉比食物律的, 可能以猶太信徒為主. 然而不管他們遵守的是哪一個版本, 遵守食物律似乎是當時羅馬教會的共同信念. 而既然連羅馬教會都如此, 其他的外邦教會很可能也是類似的情形.

耶路撒冷大會的最後, 使徒們為外邦信徒定了最低標準,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但這不是唯一的標準. 雅各接著說,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使徒們期望並鼓勵外邦基督徒能在安息日進猶太會堂聽摩西的書, 進一步學習並遵行律法,

關於食物律, "十二使徒遺訓" (早期教會的文獻, 成書於1世紀末或2世紀初) 也有如下的教導, "關於食物, 承擔你所能做的, 但要小心防備祭偶像之物, 因為那是對假神的事奉." (And concerning the food, bear what you are able; but against that which is sacrificed to idols be exceedingly on your guard; for it is the service of dead gods.) (Didache 6:3) "十二使徒遺訓"也同樣鼓勵基督徒做他們能做到的, 盡量遵守食物律.

主耶穌沒有廢除食物律, 使徒也沒有, 早期教會的基督徒也被教導要盡量遵守食物律. 從羅馬書14章所提供的經文線索, 食物律也是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普遍遵守的. 為什麼 神要祂的兒女喫潔淨的食物呢? 因為 神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利未記11:44) 喫潔淨的食物是 神的兒女願意按 神的心意, 過聖潔生活的象徵. 如果那些早期的基督徒願意遵守食物律, 那麼我們呢?

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 再談食物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大約一年前, 我寫過一篇討論食物律的文章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這篇文章是我這一年來的一些新的體會.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對猶太人來說, 食物律並沒有廢除. 其次對外邦人來說, 喫不潔淨的物,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來看, 似乎是許可的. 使徒保羅對羅馬教會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羅馬書14:14~15) 

從羅馬書的內容來看, 當時的羅馬教會包含外邦人與猶太人二者, 因此這裡所討論的食物, 應該是包括了當時希臘羅馬世界常見的食物, 包括那些在聖經裡定為(儀式上)不潔淨的食物. 然而, 就算 神允許喫不潔淨的物, 未必代表這就是 神對我們的心意.

利未記11章的最後如此總結,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6~47) 這裡翻譯為"條例"的希伯來原文事實上是תּוֹרָה ("Torah", teaching/instruction), 意思是"教導, 訓誨" (中文聖經通常翻譯為"律法"). 這意味著整個食物律的"條例", 實質上是 神這位慈愛的天父"教導"祂的兒女什麼可喫, 什麼不可喫.

而神教導我們如此行, 是要我們學習聖潔, 像祂一樣. 神在利未記11章兩次提到類似的話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45) "聖潔"的希伯來動詞字根是קדשׁ, 意思是"分別出來". 神教導祂的兒女, 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從世界分別出來, 歸 神為聖, 包括我們的思想, 言行, 甚至包括我們所喫的食物.

最近有越來越多的醫學報導指出聖經上定為潔淨的食物對健康的好處, 也有人說, 神定下食物律, 是因為這些潔淨的食物對人體好. 我個人覺得這是倒果為因. 我相信這是 神為了獎勵祂的兒女選擇喫潔淨的食物, 在創造天地時所刻意安排的. 那些選擇喫潔淨食物的人, 因著遵行 神的心意, 就得到 神的特別祝福.

很多基督徒標榜不用遵守食物律是"基督裡的自由", 但是基督裡的自由有兩類. 一類是不受罪惡轄制的自由, 如主耶穌說,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4,36) 另一類是不被律法定罪的自由, 然而保羅指著這樣的自由說,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加拉太書5:13), 又說,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哥林多前書6:12) 

我想做一個比喻: 一位好心的爸爸收養了一群街上的流浪兒. 因著過往的環境, 這些流浪兒都喜歡吃台灣通稱的"七里香"(雞屁股). 這位爸爸知道"七里香"不乾淨, 希望這些孩子們都改吃香菇雞, 像他家裡素常吃的一樣. 有些孩子聽了爸爸的話, 但有些則堅持要繼續吃"七里香". 這位有愛心的爸爸, 並沒有因此而生氣, 而是允許他們吃他們想要吃的. 這些孩子們雖然有"自由", 但是他們得到的, 並不是父親為他們預備的那上好的香菇雞. (註: 事實上, 雞(屁股)是聖經定為潔淨的食物)

撇開健康因素不談, 基督徒的確"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基督徒恐怕"需要"遵守食物律. 為什麼這樣說呢?  試想想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 事, 物引誘我們的心, 隨從世俗遠離 神? 我們雖然知道 神要我們活出聖潔生活, 但我們有多少時候能真正活出來? 神深知我們的軟弱, 因此祂賜給我們食物律. 神的教導是沒有多餘的, 每一個教導對祂的兒女都是重要的, 寶貴的. 每當我們憑著單純的信心遵守食物律, 選擇喫潔淨的食物, 對我們都是一次又一次的提醒, 提醒我們要活在 神的聖潔裡. 食物律本是 神給祂兒女的祝福.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如果您被食物律的事困擾, 願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打開您的心. 如果您對食物律根本不在意, 願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增加對聖經的認識. )

在利未記11章裡, 神曉諭摩西和亞倫關於食物的條例, 也就是通稱的"食物律" (כַּשְׁרוּת, kashrut). 食物律規定了哪些是可吃的, 哪些是不可吃的. 一般通稱的kosher food是希伯來文כָּשֵׁר (kasher)的音譯, כָּשֵׁר 的意思即為"可吃的, 可食用的" (fit for consumption). 

食物律大概是最受到詬病的律法了. 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食物律已經在新約中被廢除了. 然而事實果真是如此嗎? 我盼望我們能從解經而非神學的角度, 重新檢視幾處新約中被認為是食物律被廢除的經文.

首先是馬可福音7:1~23, 法利賽人指責主耶穌的門徒沒有洗手就吃飯, 違反了"古人的遺傳" (也就是口傳律法) 主耶穌指出法利賽的人錯誤在於 "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馬可福音7:8)主耶穌最後對眾人說,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很多基督徒認為這是食物律被廢除的鐵證. 

然而, 馬可福音這裡的爭論焦點, 在於吃飯前是否要行洗手的禮儀. 神早在聖經中已經定規什麼樣的動物是潔淨的, 可作為食物.但是根據第一世紀當時的口傳律法, 人若是不洗手就吃飯, 食物就變為"不潔淨". 那些法利賽人等於是在 神的律法以外, 加入了人的遺傳. 這是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地方. 至於主耶穌說, "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馬可福音7:19) 請注意主耶穌在這裡是說"食物" (希臘文βρώματα, 英文food), 而不是說"動物". 在當時以色列的文化背景下, 只有潔淨的動物才是食物, 不潔淨的動物根本不會被當作食物.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 只要是聖經定規為潔淨的食物, 不會因為人沒有洗手就變為不潔淨. , 馬可福音第七章並不是關於食物律的討論

讓我們再來看看使徒行傳10章, 百夫長哥尼流信主的經過. 使徒彼得在異象中看見從天降下不潔淨的動物, 神吩咐他宰了吃. 彼得拒絕說,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神回答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彼得當時"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彼得後來知道這異象的意義是 神要接納外邦人的證據. 彼得看見的異象並不是 神要廢除食物律. 彼得當時沒有這樣認為, 以後也沒有.

至於使徒行傳15章, 關於耶路撒冷會議的經過. 耶路撒冷會議的重心在於外邦人需不需要行割禮才能得救 (行割禮等同於成為猶太人), 而不是要不要守食物律的問題. 固然使徒和長老只定規外邦基督徒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20), 然而他們也希望這些外邦基督徒能自行決定要如何遵行律法. 這是雅各為什麼說, "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的原因.

(請參閱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一文)

如果食物律沒有廢除, 像其他律法一樣, 如同主耶穌說,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那麼, 我們外邦基督徒須不須要守食物律呢? 首先要澄清的是, 守食物律和守其他的律法一樣, 都不是得救的憑藉.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基督徒遵行律法, 是因為律法是 神對人的心意, 我們願意作順命的兒女.

外邦基督徒須不須要遵行食物律, 其實正如我所參與的彌賽亞信徒會堂的拉比所說, "這是你和 神之間的事". 既然使徒和長老當初希望我們外邦基督徒能從"摩西的書"中決定我們要如何遵行律法, 我們有這個在主裡的自由. 以下是我個人從摩西五經中的領會.

首先, 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 早在創世記中就出現了. 洪水的時候, 神要挪亞帶潔淨的畜類七公七母, 不潔淨的畜類一公一母進入方舟.   "潔淨"的希伯來原文是טָהֹר (tahor), 而"不潔淨"的希伯來原文是טָמֵא (tamei). 在希伯來聖經這裡所談的潔淨與不潔淨, 其實並不是一般意義下的潔淨與否, 而是特指"儀式上的潔淨", 或是"適合獻祭給 神". 這也是洪水結束後, 挪亞用潔淨的牲畜和飛鳥獻祭給 神的原因. 

另一方面,  神也對挪亞說,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創世記9:3) 既然 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 凡是 神所賜的食物本身並沒有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 這也是使徒保羅為什麼說,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 (羅馬書14:14) 潔淨與不潔淨, 是關乎是否適合獻祭給 神的, 而不是食物的本質的好壞. (這裡不討論健康的問題)

利未記11章的食物律是特別為以色列人設立的,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 (利未記11:1~2) 以色列人只能吃那些"潔淨"的動物, 而不能吃其他"不潔淨"的動物. 為什麼呢? 因為以色列是特別歸給 神為"祭司的國度" (出埃及記19:6), 既然身為 神的"祭司", 自然在祭物上有份, 這是聖經中重要的原則. 因此在飲食方面, 惟有那些"潔淨"的, "適合獻祭給 神"的"祭物", 才適合入口, 作為他們的食物. 神將以色列人從列國中分別出來, 並要求他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 食物律對以色列人有重大的屬靈意義.

而既然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是外邦人不需要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 因此外邦基督徒也不須要像猶太人一樣, 遵守他們的食物律. 如創世記所說的, 神已經將一切動物賜給我們作食物, 我們大可存感恩的心領受. 這同樣是律法的一部分. 

然而, 雖然外邦基督徒不須要遵守食物律, 但是外邦基督徒可不可以守食物律呢? 當然可以! 只要我們清楚, 我們並不是靠行律法稱義. 對於一個遵行 神的旨意的人, 誰能定她/他的罪呢? 不但主耶穌和使徒們都遵守食物律, 使徒彼得也稱基督徒是"有君尊的祭司"! 我遵行律法並不就是"死守律法"或"律法主義". 遵行律法是愛 神的表現, 是我們和 神的關係的一部分.

以我的家庭為例, 一方面, 我們在家遵守食物律, 表達我們敬重 神給我們君尊祭司職分的方式, 也是提醒自己要分別為聖. 既然 神的心意是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我們願意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分別為聖給 神, 不管是我們所看的, 所聽的, 所說的話, 心裡所想的, 手上所做的, 所行的路, 甚至是我們的飲食上都歸給祂. 另一方面, 若是我們在別人家裡作客或是在外與其他人用餐, 為了避免讓人難過或不自在, 我們並不介意喫那些"不潔淨"的食物, 我們也一樣存感恩的心領受. 食物律的屬靈原則乃在於"分別", "要把潔淨的, 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7) 守或不守食物律其實不要緊, 真正重要的是要把我們的生活分別為聖歸給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