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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8日 星期一

66個聖經金句 (44)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使徒行傳2:22).

~選自 66 Inspirational Verses from Every Book of the Bible. (來自聖經每卷書的66個聖經金句)

播客Podcast連結

使徒彼得五旬節的講道, 證明主耶穌實在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基督),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 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 (使徒行傳2:36). 不管是"基督"還是"彌賽亞", 意思都是"受膏者", 指的是 神所立的"以色列的王" (馬可福音15:32) 或"猶太人的王" (馬太福音27:11). 當彼得證明主耶穌是以色列的王, 在場的以色列人 (猶太人) "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使徒行傳2:37), 結果當天悔改受浸的以色列人約有三千人.

以色列眾人之所以能悔改並接受主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王, 除了彼得的講道之外, 我想更重要的, 是那顯明神國權能的神蹟奇事. 首先, 在五旬節當天早上, "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 (門徒) 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使徒行傳2:2~4). 神蹟奇事 - 天上的響聲吸引了以色列眾人到門徒那裏聚集.

再者, 彼得自己的講道也提到,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使徒行傳2:22). 主耶穌所行的"異能奇事神蹟", 其實是 神藉著主耶穌所顯明的 神的作為, 為的是證明主耶穌的確是彌賽亞 (基督). 換句話說, "異能奇事神蹟", 早已將主耶穌證明出來, 彼得的講道, 不過是解釋這些"異能奇事神蹟"的意義. 而"異能", "奇事", 與"神蹟", 並不是指不同的神蹟奇事, 而是指神蹟奇事的三個不同層面.

首先, "異能"的希臘原文是 δύναμις ("dunamis"), 對應到希伯來文的 גְּבוּרָה ("gevurah"), 指的是"大能;大能的作為" (might;mighty deed). 神蹟奇事的本質, 乃是 神的大能, 如大衛王的詩篇 "耶和華阿、願你因自己的能力顯為至高.這樣、我們就唱詩、歌頌你的大能 (גְּבוּרָתֶךָ)" (詩篇21:13).

其次, "奇事"的希臘原文是 τέρας ("teras"), 對應到希伯來文的 נֵס ("nes"), 指的是"奇妙的事; 令人驚奇的事" (wonder;marvel). 神蹟奇事的作用, 乃是令人感到驚奇, 明白一件不尋常的事發生了, 好吸引人前來.

再來, "神蹟"的希臘原文是 σημεῖον ("semeion"), 對應到希伯來文的 אוֹת ("ot"), 指的是"記號" (sign). 神蹟奇事雖然使人感到驚奇, 但神蹟奇事的目的不是為了使人感到驚奇, 卻是一個記號, 這記號指向 神, 把人引到 神面前.

因此, 主耶穌所行的諸般神蹟奇事, 一方面固然令眾人和門徒感到驚訝, 另一方面這些神蹟奇事也顯明 神的大能, 並指向主耶穌祂自己, 證明祂就是 神所差來的彌賽亞. 主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是當時眾所週知的實實在在的事實, 因此彼得纔能如此對以色列眾人說,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使徒行傳2:22). 神蹟奇事實在是主耶穌的記號.

神蹟奇事不但是主耶穌的記號, 也是使徒的記號, 正如路加記載, "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 (使徒行傳2:43). 而使徒保羅也說, "我在你們 (哥林多教會) 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 (哥林多後書12:12).

而我想神蹟奇事不單單是主耶穌和使徒的記號, 也應該是門徒的記號. 主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14:12). 我相信主耶穌所說"我所作的事", 也包括祂所行的神蹟奇事. 正如天父藉著主耶穌施行神蹟奇事, 證明 神的作為, 主耶穌也要藉著我們行神蹟奇事, 以 神的權能證明祂是 神的彌賽亞, 正如保羅所說, "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哥林多前書4:20), 好叫人知道"日期滿了、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馬可福音1:15).

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章記載百夫長哥尼流一家信主的經過, 他們也是最早信主的外邦人. 當哥尼流差遣的使者將近使徒彼得所住的約帕城時, 彼得在禱告中看見異象, "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喫。彼得卻說、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使徒行傳10:10~16)

許多人引用這段經文作為 神廢除食物律的聖經"證據", 例如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就如此解釋使徒行傳10:15說, "耶穌已經為取消有關潔淨與不潔淨食物的條例奠定了根基 (太15:11; 見提前4:3-5)". 畢竟從字面上來看, 神吩咐彼得說, "彼得、起來、宰了喫" (使徒行傳10:13), 並且從彼得的回答, "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 (使徒行傳10:14), 我們可以知道當中必然有聖經食物律定為不潔淨的動物. 當 神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神豈不是說祂"潔淨"了所有不潔淨的動物? 如此一來, 神豈不是廢除了食物律?

然而照字面來解釋異象的意義, 不見得是正確的. 從彼得對異象的反應, "彼得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使徒行傳10:17), 我們知道彼得並不認為他所見的異象可以用字面的意義去理解: 神廢除了食物律. (註: 此外, 從彼得的反應, 我們也可得知主耶穌從未廢除食物律, 請參閱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一文)

使徒彼得所見的異象到底是什麼意義呢? 首先從使徒行傳10章的上下文, 我們知道這與外邦人得救有關, 其次我們其實可以從彼得自己的解釋得知異象的意義,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彼得所見異象的意義, 乃在於 神要他接納外邦人, 傳福音給他們. 當 神告訴彼得,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使徒行傳10:15), 神的意思是說, 祂已經"潔淨"了外邦人, 彼得不可再將外邦人當作"俗物" (不潔淨), 因此彼得自己下結論說, "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使徒行傳10:28).

事實上, 彼得所見的異象並不是無跡可尋, 而是與當時的猶太傳統有關. 新約聖經的猶大書所引用的以諾書就有一個以各樣動物代表列國的寓言, 因此彼得異象中"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象徵著列國; 並且異象中的大布有著四角, 而在猶太傳統中, 大地也有四角, 因此大布象徵著全地. 神使用彼得身為猶太人能明白的異象, 啟示祂接納列國的心意, 彼得因此說, "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使徒行傳10:34~35).

縱觀整本使徒行傳, 彼得從來沒有認為他所見的異象與食物律有關, 而是關乎外邦人得救. 既然彼得不認為他的異象是 神廢除了食物律, 我們就不應如此"解經". 難道我們比彼得還更明白他自己所見異象的意義麼? 我們是誰? 難道我們還高過使徒麼?

感謝 神! 聖經啓導本對於這段經文有較為中肯的解釋, "彼得所見異象, 是 神給他的清楚指示:'神所潔淨的, 不可當作俗物', 都可以'宰了吃'. 彼得不肯接受 (10:14), 但 神三次把異象顯給他看, 要他更新想法, 適應新的環境和需要 (10:28). 走獸, 昆蟲, 飛鳥等代表禮儀上不潔淨的外邦人, 和禮儀上潔淨的猶太人一齊放在'大布'上, 從天垂下, 說已經給 神潔淨了 (10:15, 34-35). 這是 神同時呼召外邦人和猶太人的啟示".

2018年3月28日 星期三

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

最近幾個月在教會教導成人主日學 "詩篇選讀". 為了預備這個課程, 我有機會重溫了許多詩篇, 其中詩篇100:4 "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 這句話, 不知怎地, 常常浮現在腦海中.

就在前幾天, 妻子和我決定今年依然參與以色列之旅, 並擔任翻譯的服事. 我整理了一下去年為以色列之旅所作的預備課程, 想著是否要增加一些內容. 當我看到第一世紀聖殿的圖片, 不禁想起使徒行傳3章的故事.

(圖片來源: http://www.bible-history.com/new-testament/jesus-cleanses-the-temple.html)

"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來、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賙濟。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求他們賙濟。彼得約翰定睛看他.彼得說、你看我們。那人就留意看他們、指望得著甚麼。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 神。" (使徒行傳3:1~8)

"申初禱告的時候", 指的是聖殿晚祭的時刻. 虔誠的猶太人會在此時聚集到聖殿裡的"女院"禱告. (註: "女院"並不是只有猶太婦女才可以進入, 而是她們最大限度容許進入的地方. 猶太男人也同樣可以進入女院. 事實上, 猶太人都必須穿過女院, 才能進到內院 - 以色列院獻祭.) 使徒彼得和約翰, 與其他敬虔的猶太人一樣, 也在晚祭的時刻上聖殿去禱告.

"美門"是聖殿的女院入口 (參看上圖), 是猶太人進入女院必經之處. "美門"不但是女院的入口, 同時也相當於聖殿的門口. 那"生來是瘸腿的"人, 因著缺乏獨立的謀生能力, 天天被人抬到"美門"門口, 求人賙濟.

數十年如一日, 他每天都在聖殿門口乞討, 眼看著人們進進出出, 卻從來不得進聖殿一步, 不是因為他不願意, 而是因為他不能. 他不能的原因, 不是因為他行動不便 (否則讓人抬進去就行了), 而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 根據他們對撒母耳記下5:8 "在那裡有瞎子、瘸子、他不能進屋去"的解釋, 禁止瞎眼的與瘸腿的人進入聖殿. 那"生來是瘸腿的"人天天坐在聖殿門口, 雖然只有咫尺的距離, 卻沒有辦法進入聖殿敬拜, 親近 神.

當使徒彼得對他說, "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 (使徒行傳3:6), 因著"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那"生來是瘸腿的"人立時得著完全的醫治, "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 (使徒行傳3:7~8). 他從此以後不再是殘廢的人, 不再需要乞討, 仰人鼻息, 而是有了獨立的謀生能力, 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可想而知當他的父母家人得知這天大的好消息, 會昰多麼欣喜若狂?

然而這人得醫治後所作的第一件事, 卻不是跑回家告訴他的家人, 而是有生以來第一次, 進入這幾十年來夢寐以求卻不得其門而入的"美門", 他隨同彼得與約翰"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 神" (使徒行傳3:8). 因著"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那"生來是瘸腿的"人不單得了醫治, 他從今以後可以自由進入聖殿敬拜, 親近 神, 而他也實實在在是"稱謝進入祂的門、讚美進入祂的院".

如同那"生來是瘸腿的"人一般, 我們其實也都是因著"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與 神和好, 並得以親近 神,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以弗所書2:13) 如同那"生來是瘸腿的"人一樣, 我們也都"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當感謝祂、稱頌祂的名" (詩篇100:4).

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神藉著摩西所吩咐的這條誡命,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12:32), 要求 神的子民對 神的律法 (תּוֹרָה, "Torah", "妥拉", 意思是"教導/訓誨") 要有絕對的尊重, 不可增加任何一條新的誡命, 也不可刪減任何一條既有的誡命.

這條誡命在早期基督徒文獻"十二使徒遺訓" (Διδαχὴ τῶν δώδεκα ἀποστόλων, 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 中再次重申,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Do not forsake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but keep what you have received, neither adding to nor subtracting from it.) (十二使徒遺訓 4.13,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十二使徒遺訓"一書的全名是Διδαχὴ κυρίου διὰ τῶν δώδεκα ἀποστόλων τοῖς ἔθνεσιν (The Teaching of the Lord to the Gentiles through the Twelve Apostles), 意思是"主透過十二使徒對外邦(門徒)的教導". 大多數學者相信"十二使徒遺訓"成書於主後70~120年之間. "十二使徒遺訓"相當於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所編寫的教會手冊.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十二使徒遺訓 4:13) 所指"主的誡命", 其實也就是 神的誡命. ""的希臘字κύριος ("kurios"), 翻譯自希伯來文אֲדֹנָי ("adonai"), 是猶太人為了避免直接稱呼 神的聖名יהוה ("YHWH", "雅蔚") 而用的代稱, 意思是""或"我主". 新約聖經因此稱耶穌基督為"", 表示耶穌是 神, 因為祂是 神子, 與父神同等. 因此"主的誡命", 指的也就是 神的誡命

而既然"十二使徒遺訓"是初代教會針對外邦門徒的教會手冊, 我們由此可知第一世紀的教會教導當時的外邦門徒要遵行 神的誡命,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 更不用說廢棄 神的誡命了.

當然, 基督徒遵行誡命並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 初代教會鼓勵外邦門徒遵守律法, 但並不強制要求他們遵守律法, 也沒有教導遵行律法才能得救. 這一點在"十二使徒遺訓"表露無遺. 

"十二使徒遺訓" 6.2 如此說, "如果你能全然背負主的軛, 你就是完全人; 若是不能, 做你所能做的" (If you can bear the whole yoke of the Lord, you will be complete; but if you cannot, then do what you can.) (十二使徒遺訓 6.2,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這裡"全然背負主的軛"正是雅各所說"遵守全律法" (雅各書2:10) 的意思. ""是主耶穌時代的猶太拉比用語, 代表"教導/訓誨", 而這正是"律法"的希伯來字תּוֹרָה的原意.

"遵守全律法"誠然是所有基督徒理想的成聖之路; 即或不能, 我們也應盡我們的全力做到最好, 而不是斷章取義地濫用雅各的話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作為我們不守律法的藉口. 雅各書2章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使徒行傳15:28~29) 是使徒定規外邦門徒所必須遵守的律法中基本的誡命, 但對於律法的其他誡命, 雅各說,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 (律法書) 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使徒盼望外邦門徒能在安息日去會堂繼續學習並遵守律法.

關於食物, 雖然耶路撒冷大會僅僅定規"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作為外邦門徒一定要遵守的誡命, 然而初代教會仍然鼓勵外邦門徒遵守聖經食物律. 這一點也反映在"十二使徒遺訓" 中, "關於食物, 做你所能做的, 但要絕對禁戒祭偶像的物, 因為那是對鬼魔的崇拜" (Concerning food, bear what you can, but scrupulously guard yourself from what has been offered to idols, because it is the worship of dead gods.) (十二使徒遺訓 6.3, 中文翻譯出自筆者, 英文翻譯出自The Way of Life, FFOZ).

使徒時代的基督徒, 並不認為律法已經廢除了, 也不認為遵行律法僅僅是猶太基督徒的事. 外邦基督徒同樣被教導 "不可廢棄主的誡命, 卻要遵守你所領受的, 不可加添, 也不可刪減(十二使徒遺訓 4.13), 正如 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12:32). 認為律法過時或廢除的說法, 是第二世紀以後外邦教會切斷基督信仰的猶太根源後才開始出現的錯謬言論.

神的律法是永恆的, 不但是舊約, 也是新約的一部分,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利米書31:31,33),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我的僕人大衛 (指彌賽亞)、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以西結書37:24).

神的律法是普世的, 不只是給猶太人, 也是給所有信靠主耶穌的外邦人. 早期基督教文獻 "十二使徒遺訓" 有力地證實了這一點. 願主耶穌快來, 願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早日應驗,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 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 (תּוֹרָה, "妥拉", 通常翻譯為"律法"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以賽亞書2:3). (註: 這裡中文和合本正確地將תּוֹרָה 翻譯為"訓誨", 而不是"律法".)

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前言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召開的原因, 是為了討論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才能得救, 成為基督徒並加入教會,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使徒行傳15:1) 割禮的儀式本身沒什麼, 重要的是割禮所代表的意義: 捨棄外邦人的身份而改作猶太人. 當時很多猶太基督徒認為外邦人必須行割禮 - 作猶太人, 才能成為基督徒. 畢竟, 主耶穌是猶太彌賽亞 (基督), 是"猶太人的王" (參馬太福音27:11), 很自然地, 只有猶太人才能信奉猶太人的彌賽亞. 如此的想法在第一世紀事實上是很正常的, 你是什麼種族, 決定了你信什麼宗教. 耶路撒冷會議其實是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作猶太人的爭論.

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 - 作猶太人的爭論

然而在討論中, 使徒彼得提到哥尼流一家信主的經過, "諸位弟兄、你們知道 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 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使徒行傳15:7~8) 哥尼流並未行割禮成為猶太人, 但聖靈同樣降臨在他們一家身上 (參使徒行傳10章). 彼得的意思是說, 這是 神接納外邦門徒, 以外邦人的身分成為基督徒的外在印證. 外邦人不須要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得救.

彼得接下來的話常常引起爭論, "現在為甚麼試探 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外邦)門徒的頸項上呢?" (使徒行傳15:10) 什麼是彼得所指"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

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 - 律法?

如果彼得指的是律法, 那麼從耶路撒冷教會對彼得的話並無異議的反應, 他們顯然覺得律法是重擔, 對律法持負面的觀感. 但這卻與雅各後來對保羅說的話, 所流露對律法的正面態度格格不入, "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 (使徒行傳21:20)

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 - 口傳律法?

如果彼得指的是口傳律法 (傳統), 卻又與歷史不符. 第一世紀當時的猶太教分為許多宗派, 雖然宗派之間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傳統, 但每個宗派也都有自己獨特的傳統, 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法利賽人的傳統不同於撒都該人的傳統, 而拿撒勒派 (基督徒) 也形成他們以主耶穌教導為中心的傳統. 如果生為猶太人的基督徒不需要遵守法利賽傳統的話, 那麼很顯然地, 因著行割禮作猶太人的外邦人, 若成為基督徒同樣也不需要遵守法利賽傳統, 而是遵守主耶穌的教導. 但主耶穌的教導怎麼可能會是"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

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 - 律法主義?

有人說彼得指的是律法主義 - 認為遵行律法才能得救的信念. 但彼得的話,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使徒行傳15:11) 顯示, 當時的猶太基督徒並不認為遵行律法才能得救, 而是因"主耶穌的恩", 那麼為什麼外邦人行割禮作猶太人就會產生遵行律法才能得救的想法? 況且從上下文裡也完全找不出任何有關律法主義的蛛絲馬跡.

不管將"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當作律法, 口傳律法, 或是律法主義, 在釋經上都很難合理解釋.

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 - 猶太人的身分

若根據當時歷史背景與耶路撒冷大會爭論的焦點是外邦人是否需要作猶太人來考量, 我的建議是"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指的是"猶太人的身分". 猶太人是 神的選民, 為著遵行律法的緣故, 長久以來飽受列國的欺凌與敵視, 始終是受壓迫的一群, 特別是在當時希臘羅馬多神崇拜的文化中, 被外邦人侮蔑為"無神論者和人類的憎惡者" (atheists and haters of men, cf. Oskar Skarsaune, In the Shadow of the Temple - Jewish Influences on Early Christianity, pp56, IVP Academic). 猶太人的身份是 神選民的榮耀, 卻也成為猶太人"不能負 (難以承擔) 的軛".

因此當彼得說, "現在為甚麼試探 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外邦)門徒的頸項上呢?"  (使徒行傳15:10) 他的意思是說, "現在為甚麼試探 神、要把我們猶太人的身份強加在外邦門徒身上呢? 為什麼要這些外邦人也成為猶太人, 承受我們生為猶太人所承受的一切呢?" 如果是為了得救也還罷了, 但"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使徒行傳15:11) 猶太人得救, 與外邦人得救相同, 都是"因主耶穌的恩", 而不在於是否是猶太人.

因著彼得的話, 接下來"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 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 (使徒行傳15:12)

外邦人不需要行割禮 - 作猶太人的結論

最後是主耶穌的兄弟雅各 - 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作出結論. 他首先引用阿摩司書9:11~12說, "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大衛的帳幕"指的是大衛王朝, 象徵著以色列. "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 指的是以色列的復興. 先知阿摩司預言說, 當以色列復興時, "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也都會尋求主. "稱為我名下"的希伯來文אֲשׁר נִקְרָא שְׁמִי עֲלֵיהֶם 其實是聖經相當特殊的用語, 過去專門用來指以色列人, 聖殿, 和耶路撒冷, 代表它們是 神的產業. 然而先知阿摩司說, 當彌賽亞來臨時, 不但要復興以色列國, 外邦人也會被"稱為我(神)名下", 成為 神的產業. 雅各引用阿摩司的話, 作為 神接納外邦信徒, 以外邦人的身分成為基督徒的聖經印證.

外邦人不需要作猶太人也能得救, 然後呢?

雅各接著說,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19~20) 至於雅各之所以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這四件事的原因, 雖是眾說紛紜, 但它們出自利未記17~18章, 卻是廣為當今基督徒學者公認 (cf. Richard Bauckham, James and the Gentiles (Acts 15.13-21 in "History, Literature, and Society in the Book of Acts", pp17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而雅各之所以沒有明顯引用利未記的原因, 很可能是因為利未記是歷來的猶太人所學習的第一本聖經書卷, 絕大多數的猶太人都對其內容耳熟能詳. 當雅各一說出口, 眾人都明白是出自利未記.

"禁戒偶像的污穢", 源於利未記17:8~9的誡命 "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凡獻祭的, 必須獻給耶和華 神.

"禁戒...姦淫", 源於利未記18:26的誡命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其中"這一切可憎惡的事", 正是利未記18:6~23所列舉種種淫亂的行為.

"禁戒...勒死的牲畜", 源於利未記17:13的誡命,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喫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 勒死的牲畜沒有放血, 因此在禁止之列.

"禁戒...血", 源於利未記17:10的誡命,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喫甚麼血、我必向那喫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我們若仔細觀察這四條誡命, 會發現它們有一個共同的地方: 除了以色列人外, 它們都適用於"寄居在他(你)們中間的外人". 雅各的想法其實很單純, 既然外邦門徒保持外邦人的身分得救並加入教會, 成為他們中間的一員, 他們顯然應當遵守律法中明確定規外邦門徒 ("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 須要遵守的誡命.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 初代的基督教會實在是一個遵守律法, 堅固律法的教會.

因此, 雅各不是隨意定下四條規矩讓外邦門徒遵守, 而是讓外邦門徒從與他們最直接相關的誡命開始, 學習遵行 神的律法怎麼知道雅各不是說外邦門徒只要遵行這四條誡命而其他的誡命都不用管了呢? 這可從雅各最後的話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得知. 雅各顯然希望外邦門徒不要只停留在那四條起碼的誡命上, 卻要每逢安息日去會堂聽"摩西的書" - 律法, 繼續學習明白 神的心意.

結語

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 外邦人固然不需要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得救, 然而律法是 神的話, 對於猶太門徒和外邦門徒都是同等重要. 凡得救的基督徒都需要聆聽, 學習律法的教導, 並在生活當中謹守遵行. 願我們今日都聽從使徒的教導, 回歸原始純正的基督信仰.

(請參閱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話、叫你們照著行一文)


附註

為什麼雅各沒有吩咐外邦門徒遵守其他幾條同樣提到"寄居在他(你)們中間的外人"的誡命 - 利未記16:29, 民數記15:14~16,29, 與民數記19:10? 理由很簡單, 利未記16:29是贖罪日的誡命, 當時的外邦門徒處於希臘羅馬的社會中, 甚至很多是奴隸, 若要求他們這一天禁食完全不工作, 顯然不實際. 另外民數記15:14~16,29是與獻祭有關的條例, 外邦門徒除非受割禮入猶太教, 否則無法獻祭, 因此這些條例無法適用在外邦門徒身上. 至於民數記19:10是關於製作"除污穢的水"的條例, 同樣與獻祭有關, 而不適用於外邦門徒.)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使徒保羅在坐監中寫信給以弗所教會, 要他們"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以弗所書6:19~20)

聖經所說的"奧秘", 希臘原文為μυστήριον ("musterion", mystery), 並不是指什麼神祕而不可理解的事, 而是指"過去隱藏但如今顯明出來的事". ("the content of that which has not been known before but which has been revealed to an in-group or restricted constituency",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如保羅所說, "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以弗所書3:5)

但"福音的奧秘"又是什麼呢? 保羅在同一封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說,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3,6) 外邦人是與"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呢? 雖然這裡保羅沒有明說, 但從以弗所書整體來看, 很顯然他的意思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猶太人是 神的選民, 神對亞伯拉罕說,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創世記17:7~8)

很多弟兄姊妹都誤解了猶太教 (或更準確的說, 是主耶穌和使徒時代的猶太教), 認為他們教導"靠行為稱義"或"靠行為得救". 其實並不是這樣. 主耶穌同時代的猶太拉比普遍相信, 所有的猶太人將來都會得救, 並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 而是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 當時的猶太拉比著作這樣說, "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在來世 (彌賽亞時代) 裡有份" (米示拿 - 公會篇 Mishnah, Sanhedrin 10:1)

猶太人相信救恩是專屬於他們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那時有些猶太基督徒會堅持外邦信徒必須行割禮作猶太人才能完全得救.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大會的召開就是為了處理這個問題,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使徒行傳15:1~2)

很多猶太人因為他們是 神的選民而感到驕傲, 但他們卻忽略了這一切都是出於 神的恩典. 當使徒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猶太會堂傳福音時, 起初猶太人普遍反應良好, 並沒有拒絕福音, "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行了割禮的外邦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 神的恩中。" (使徒行傳13:42~43)

然而到了下個安息日, 當"合城的人 (大多數是外邦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 神的道。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 (使徒行傳13:44~45) 猶太人並不是嫉妒保羅傳福音的果效 (當時的猶太人雖然允許外邦人到會堂聚會, 但他們並不主動對外宣教), 而是"嫉恨"外邦人, 因為保羅和巴拿巴說外邦人藉著信靠主耶穌也能得救 (因此吸引合城的外邦人來聽福音). 對很多猶太人來說, 這等於間接挑戰他們身為 神的選民的獨特地位, 導致他們反而拒絕了保羅所傳的福音信息, 而這正應驗了 神的話, "他們(以色列人)以那不算為神的(偶像)、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外邦人)、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申命記32:21, 參羅馬書10:19)

猶太人並不是因福音而跌倒, 而是因著"福音的奧秘"而跌倒. 這是為什麼保羅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外邦人)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羅馬書11:28) 保羅因著傳"福音的奧秘", 不但被他的猶太同胞棄絕, 誤會他反對律法, 甚至間接導致他後來在耶路撒冷被捕受審, 並且在羅馬坐監,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以弗所書6:20)

儘管如此, 保羅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始終為我們外邦信徒的權益著想, 為我們在主耶穌裡與猶太信徒的同等地位竭力爭辯, 並不因為遭遇他自己同胞的強烈反對與逼迫而有絲毫退縮, 也不因為"福音的奧秘"導致許多猶太人的拒絕福音而改弦更張, 雖然這讓保羅"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馬書9:2~3)

我感謝 神, 賜給我們外邦人, 保羅這樣一位全心全意愛我們的使徒. 因著保羅和其他早期的猶太宣教士, 我們普世的外邦信徒如今"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如果我們真心感謝使徒保羅為我們外邦人所做的一切, 我們必須還原新約聖經中所呈現使徒保羅的歷史真貌. 保羅的確是外邦人的使徒, 然而他也同時一直都還是猶太人, 並且仍然是法利賽的拉比. (關於這兩點,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保羅的受審兩篇文章) 當我們聲稱保羅信主之後就不再作猶太人, 並且反對律法, 我們事實上是在侮蔑保羅, 因為我們所說的和當初猶太人指控保羅的話並沒有兩樣.

我也禱告求 神興起更多"外邦人的保羅". 就像使徒保羅當初為我們外邦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我們當中也能有更多的人為猶太人的信主全然擺上, 為 神對以色列家永遠的愛, 與他們在 神國裡不變的地位竭力爭辯, 如保羅所說,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羅馬書11:26~27)


2016年8月10日 星期三

保羅 - 拿細耳人?


(請參閱保羅的受審一文)

雖然主耶穌不說希臘話, 基督教傳統上解釋新約聖經時仍然偏重希臘文解經, 基督教傳統的繪畫也往往將使徒保羅描繪成一個希臘哲學家的形象, 彷彿使徒保羅不再是猶太人, 而搖身一變為希臘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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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是保羅雖然相信主耶穌, 成為基督徒, 甚至是外邦人的使徒, 他依然是猶太人, 也依然是法利賽人. 保羅是被主耶穌差遣到外邦世界傳福音的猶太拉比.



根據使徒行傳21章, 保羅之所以在耶路撒冷被捕, 是因為他被人誤會帶外邦人進入聖殿. 然而他進聖殿的目的, 是為了還拿細耳人的願.

拿細耳人的條例記載在民數記6章, "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作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和乾葡萄。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喫。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 (民數記6:2~6, 8)

在 神面前許願作拿細耳人, "離俗歸耶和華", 可以是幾天, 幾個星期, 幾個月, 甚至幾年. 在這段期間, 人"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作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和乾葡萄", 意味著遠離一切世俗的享樂, 專心親近 神.

等到日期滿了, "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民數記6:13~18)

拿細耳人還願的時候, 不但要剃頭, 還要獻上包括公羊羔, 母羊羔, 和公綿羊在內的祭牲. 拿細耳人還願的代價是極其昂貴的. 這是為什麼雅各讓保羅替其他四個同樣許了拿細耳人之願的人償付還願的龐大費用, 以證明保羅自己是"遵行律法"的, "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罷、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 (使徒行傳21:23~24).

怎麼知道使徒保羅許了拿細耳人之願呢? 拿細耳人還願的時候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民數記6:18). "離俗頭上的髮"要燒在祭壇上獻給 神. 頭髮的長度象徵拿細耳人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 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記載, 但按照猶太傳統, 人許下拿細耳人之願的當時也會剃頭. 如此拿細耳人還願時的頭髮長度, 就實在代表著他離俗的日子長短. 而路加記載著, "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使徒行傳18:18) 因此我們可以確知保羅的確許了拿細耳人之願.

律法中的拿細耳人之願, 完全是自願的. 保羅許拿細耳人的願, 表明了他並沒有反對律法, 說律法已經廢除了, 反之, 保羅本人依然謹守遵行律法, 而他也教導外邦信徒遵行律法,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保羅反對的不是律法, 而是認為人要靠遵行律法才能得救的說法,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使徒行傳2:8~9).

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保羅的受審

要正確解釋保羅書信, 有兩個先決條件. 第一是我們要明白保羅是主耶穌的使徒, 因此保羅的言論不可能和福音書裡主耶穌的教訓相違背. 比方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既然主耶穌都明說了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 並且若是自己遵行誡命又教導人遵行的, 在天國將為大, 保羅當然不可能教導律法已經廢掉了. 第二是對保羅書信的解釋, 必須和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保羅行事為人一致.

使徒行傳從第9章開始提到保羅, 從13章以後, 保羅更是書中的主要角色. 整個使徒行傳的後半部可以視為保羅的傳記. 而從使徒行傳22章起, 路加記載了保羅的5次受審. 若是不仔細讀聖經, 我們很可能假設保羅傳福音時因為教導律法已經廢除了, 所以不見容於守律法的猶太人. 保羅因福音受逼迫是不錯的, 然而他真的教導律法已經廢除了嗎?

保羅的第一次受審, 是在耶路撒冷聖殿. 猶太人指控他說, "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蹧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他又帶著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 (使徒行傳21:28) 但從使徒行傳的記載, 我們知道保羅其實沒有帶外邦人進入聖殿, 而他進聖殿的目的, 是為了還拿細耳人的願, 照著律法的規矩行潔淨之禮. 保羅實在是遵行律法的. 而保羅也為自己分訴, "(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裡、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 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使徒行傳22:3)

希臘原文裡, 並沒有"原是"的"". 保羅事實上說, "我(現在)是猶太人", 而不是說他過去是猶太人, 但相信主耶穌後就不再是猶太人而成為基督徒. 此外在保羅的分訴中, 他從來沒有貶低律法, 反而以認識並遵行律法為榮, "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 神".

保羅第二次受審是在耶路撒冷的公會, 受審的原因和前一次相同. 保羅分辯, "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使徒行傳23:6) 保羅強調他是法利賽人, 固然是利用公會中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間的矛盾, 然而從加拉太書所反映的保羅的為人, 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保羅在這裡說謊. 根據希臘原文, 保羅說他現在仍然是法利賽人, 而不是過去是法利賽人. 作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 依然是法利賽人, 按著法利賽傳統的教導遵守律法.

保羅第三次受審是在該撒利亞, 羅馬巡撫腓力斯面前. 猶太人控告他說, "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 (使徒行傳24:5~6) 對此保羅基本上分辯說他並沒有鼓動人生亂,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且靠著 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 (使徒行傳24:14~15) 保羅強調福音和律法與先知書一致, 保羅的福音並沒有廢掉律法.

保羅第四次受審同樣是在該撒利亞, 新的羅馬巡撫非斯都面前, 保羅分訴, "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使徒行傳25:8) 若是保羅鼓吹律法已經廢除或過時了, 他怎能說, "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我都沒有干犯"?

而保羅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受審也是在撒迦利亞, 羅馬巡撫非斯都和亞基帕王面前, 保羅在他的分訴中提到, "然而我蒙 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 (使徒行傳26:22) 保羅所傳的, 乃是根基在眾先知和摩西的話, 也就是律法.

保羅在這五次受審中, 雖然為福音竭力爭辯, 但他從來沒有說過任何反對律法的話. 他的敵人誣蔑他, "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蹧踐我們百姓、和律法" (使徒行傳21:28), 若是他真的認為律法已經廢掉的話, 保羅豈不是會說, "我沒有蹧踐猶太人, 不過無知的人哪! 你們豈不知律法已經被耶穌基督廢除了?"

不但如此, 當保羅後來在羅馬會見當地的猶太領袖時, 他說, "弟兄們、我雖沒有作甚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我們祖宗的規條、卻被鎖綁、從耶路撒冷解在羅馬人的手裡。" (使徒行傳28:17) 這裡"規條"的希臘原文是ἔθος, 意思是"習俗, 傳統", 指的是口傳律法. 保羅非但沒有反對律法, 他甚至沒有反對口傳律法, 也就是當時猶太拉比關於律法的教導. 

如果我們相信保羅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 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他在受審時所說的都是實話. 既然如此, 從保羅自己的話就可以證實, 保羅從來沒有反對或廢除律法. 因此, 任何對保羅書信的解釋, 認為律法已經廢除或過時的說法, 實在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律法是 神的訓誨, 啟示 神永恆的旨意, 教導人如何活出聖潔的生活, 使 神的兒女模成基督的樣式. 

(請參閱掃羅? 保羅?一文)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百夫長禱告了什麼

~"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愛的人" (詩篇33:18)~

百夫長哥尼流的故事, 是一個叫人吃驚的故事, "在該撒利亞有一個人、名叫哥尼流、是義大利營的百夫長。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 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 神。有一天、約在申初、他在異象中、明明看見 神的一個使者進去、到他那裡、說、哥尼流。哥尼流定睛看他、驚怕說、主阿、甚麼事呢。天使說、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 神面前已蒙記念了。" (使徒行傳10:1~4)

使徒行傳10章後面的記載, 明顯可以看出百夫長哥尼流是一個外邦人. 當然, 他不是一個尋常的外邦人. 聖經說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 神", 這裡提到的"虔誠人"和"敬畏 神", 除了字面的意思外, 事實上還是猶太人特別的術語, 用來稱呼使徒時代當時很特別的一類外邦人, 希伯來文稱為יִרֵא הַשָּׁמַיִם ("yireh hashamaim", fearer of the heavens), 字面的意思是"敬畏天的人", 其實也就是"敬畏 神的人"的意思. 當保羅和巴拿巴出去傳道, 在安息日進了會堂, "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 神的人、請聽..." (使徒行傳13:16), 這裡保羅就是在對會堂裡的猶太人和所謂"敬畏 神的人"的外邦人說話.

這些外邦人, 他們確實敬畏 神, 也真心相信以色列的 神是獨一真神, 他們在安息日會去猶太會堂聚會, 也查考聖經並遵行 神的誡命, 但他們並沒有行割禮成為猶太人, 因此猶太人給他們一個特別的稱呼 - "敬畏 神的人". 而猶太人對這些"敬畏 神的人", 也抱持歡迎和接納的態度, 並不會因為他們外邦人的身分禁止他們進會堂聽道. 此外, 既然他們並沒有受割禮, 依然保有外邦人的身分, 猶太人也不會要求他們遵行所有的律法, 反而因著他們渴慕 神和願意遵守那怕是僅僅一條誡命而感到歡喜. 儘管如此, 這些"敬畏 神的人"的外邦人仍然"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 (以弗所書2:12)

百夫長哥尼流正是這些"敬畏 神的人"中的一位. 然而有一天當他在禱告時看見異象, 天使對他說, "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 神面前已蒙記念了". 不但他自己吃驚, 我也很吃驚. 叫人吃驚的是, 百夫長哥尼流既不是猶太人, 也不是基督徒 (他尚未接受主耶穌), 然而他的禱告和賙濟, 卻已達到 神面前蒙 神紀念了?

如果我們知道 神永不遺忘, 我們就知道哥尼流, 一個外邦人的禱告, 在 神面前竟成為永遠的紀念! 神不但聽祂子民的禱告, 甚至連那些原本不是祂子民的禱告, 只要是出於內心, 祂都垂聽. 而如果 神尚且聽不屬於祂子民的人的禱告, 更何況是祂自己子民的禱告, 神豈不更加垂聽, 並作為天上永遠的紀念?

以前我讀到這段聖經時, 往往會想, 百夫長哥尼流"常常禱告 神", 他到底在禱告什麼? 為他自己的需要嗎? 不大像, 如此天使應該接著說, "按你的需要, 神給你成就了". 他想作 神的子民嗎? 那麼他大可以入猶太教, 受割禮成為猶太人啊! 很顯然他也沒有如此做. 百夫長到底禱告了什麼, 可以在 神面前蒙永遠的紀念?

坦白說, 對這個問題我到現在還沒有一個讓人滿意的答案. 但是我們可以推想, 百夫長哥尼流對 神的認識大概不會太深入. 他是羅馬的百夫長, 平時相當地忙碌, 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待在軍隊中, 很少有自己的時間. 他對律法的認識和理解, 很可能多半還是從安息日聚會中聽道而來. 我想大部分的弟兄姊妹對 神的認識, 都要遠超過當時的哥尼流. 從這點來看, 百夫長的禱告, 可能聽來不會特別"屬靈".

然而有一點特別的是, 百夫長哥尼流既沒有對 神深入的認識, 也沒有聖靈的光照, 他卻"常常禱告 神". 不但如此, 他可能就知道律法中的幾條重要的誡命而已, 然而他卻認真遵行, 包括"多多賙濟百姓"在內. 我想可以這樣說, 百夫長的恆久禱告, 顯示他對 神的渴慕, 也反映了他對 神的信心, 而他的多方賙濟, 顯示他願意照 神的話去行, 也印證了他信心的真實. 哥尼流的信心, 是有行為的信心, 以致他的禱告和賙濟, 達到 神面前蒙紀念, 甚至他不是猶太人, 甚至他還未重生得救!

歸根結底, 百夫長禱告了什麼, 可能不是太重要的一個問題. 重要的是他"常常禱告 神多多賙濟百姓"所表現出來的信心, 這樣的信心要在 神面前作永遠的紀念.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掃羅? 保羅?

使徒保羅名字的"轉變" (從"掃羅"到"保羅"), 發出在使徒行傳13章. 當安提阿教會"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 (使徒行傳13:2) 接著巴拿巴和掃羅去傳福音, 在帕弗遇見行法術的以呂馬敵擋真道, 於是"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麼。" (使徒行傳13:9~10) 使徒行傳13:9 是"保羅"這個名字首次出現的地方.

"掃羅"是一個希伯來名字שָׁאוּל (Sha'ul/Saul), 意思是"求告而來的" (asked for, prayed for). 而"保羅"則是一個拉丁名字Paulus (希臘文Παῦλος), 有"微小" (small, little) 的意思. 關於保羅名字"轉變"的原因, 基督徒當中有不同的說法.

其中之一是這是保羅謙卑的表現. 之前的掃羅, 是那驕傲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 但認識主耶穌後, 他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2:8~9) 因此他改名為"保羅", 表現他自己的微小.

另一種說法是保羅棄絕原來的希伯來名字, 而改用一個拉丁名字, 以此表明他棄絕了猶太教, 而改信基督教. 保羅從原來的猶太教拉比, 轉變為基督教的偉大使徒.

果真是如此嗎? 其實在使徒時代, 猶太人往往有不止一個名字. 猶太男孩出生後第八天受割禮, 父親同時為他命名. 除了希伯來名字以外, 常常還會有另一個根據當地通用語言(拉丁文或希臘文) 所取的名字, 尤其是在以色列境外更是如此.

保羅屬於便雅憫支派 (參羅馬書11:1), 因此他父親很可能以同屬便雅憫支派的以色列第一個王"掃羅"作為他的希伯來名字. 此外, 使徒保羅一出生就是羅馬人 (參使徒行傳22:28), 這應該是因為他的父親之前已取得羅馬公民身分的緣故 (註: 光是在羅馬城市大數出生並不足以成為羅馬公民). 因此當他父親為他命名時, 他也同時為他取了拉丁名字保羅, 用以報名上冊. 按照當時的羅馬法律, 這是必需的.

使徒保羅的兩個名字, 應該是在出生時就有的.

那麼, 為什麼會有使徒行傳13:9名字的"轉變"呢? 這是因為之前保羅一直是在猶太人的圈子當中, 不管是在以色列境內, 或是在以猶太人為主體的安提阿教會裡. 既然是在猶太人中, 保羅當然是使用他的希伯來名字掃羅. 然而在使徒行傳13章裡, 當保羅奉差遣開始往外邦世界傳福音時, 情形便不一樣了. 因著當時的外邦世界是以希臘文/拉丁文為主體, 他很自然地就改用他的拉丁名字保羅.

使徒保羅從來沒有棄絕猶太教而"改信"基督教. 早期的基督教, 或是原始純正的福音信仰, 其實是第一世紀當時猶太教的分支, 只不過這些基督徒相信主耶穌是那位彌賽亞.

當保羅後來受審時, 他辯解說, "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使徒行傳23:6) 從聖經原文的希臘文法顯示, 保羅並不是說 "我過去是法利賽人", 而是說"我(現在)是法利賽人". 成為外邦人的使徒多年的保羅, 仍然自認為法利賽人, 差別只在於他如今相信, 主耶穌正是聖經所應許彌賽亞盼望的實現.

(請同時參閱彌賽亞信徒? 基督徒?舊約的總結是對彌賽亞的盼望二篇文章)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自從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以色列以後, 文士以斯拉將律法書 - 摩西五經分成54個"部分" (פָּרָשָׁה, portion, 意思是"部分") 每個安息日, 猶太人在會堂裡誦讀或吟唱一至二個部分, 如此他們一年可以讀完摩西五經一遍. 而每一個部分, 又被分為七段"上行" (עֲלִיָּה, going-up) 和最後的"結論" (מַפְטִיר, conclusion, 意思是"結論"). 而之所以稱為"上行", 是表示讀經者要走上講台, 上行至 神的話語所在.

除了律法書的部分外, 猶太人也會誦讀相關的先知書的經文, 特稱為"離別" (הַפְטָרָה, leaving), 象徵讀完 神的話語之後的依依不捨之情. 在路加福音4:16~21, 記錄了主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讀以賽亞書的事. 主耶穌讀的正是"離別"的部分. 除此之外, 今日彌賽亞信仰 (Messianic Judaism) 的猶太人會堂裡, 也會誦讀相關的新約經文.

傳統上, 只有猶太的成年男人才能上講台讀聖經 (今日也包括女人). 一個猶太男孩在12或13歲行成年禮 (בַּר מִצְוָה, son of commandment, 意思是"誡命之子") 後就算是成年人, 有資格上台讀聖經. 而猶太男孩第一次上台讀聖經正是在他的成年禮的時候, 所讀的摩西五經的經文乃是根據他的出生那年的那一個特定的星期來決定, 因此對於一個猶太男孩來說, 他的"成年禮經文"對他有其特殊的意義.

這個星期的律法書的部分是"後代" תּוֹלְדֹת (創世記25:19~28:9). תּוֹלְדֹת (generations, descendants) 的意思是"後代, 世代". 這個名稱出自創世記25: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為什麼我要特別提這些事呢? 因為這個星期的律法書的部分"後代", 正是我的"成年禮經文". 我出生的那年的生日所在的星期, 在安息日所讀的律法書的部分就是"後代". 而我也將在這個安息日, 上台讀律法書的第一段"上行" (創世記25:19~26:5). 雖然我是外邦基督徒, 但是我所參與的這個彌賽亞信徒的會堂, 他們相信在主耶穌裡, 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 都"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因此他們不但允許外邦人, 甚至鼓勵外邦人上台讀律法書.

使徒行傳15:21 "...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誦讀律法書是文士以斯拉流傳下來的古老傳統, 新約時代如此, 直到今日也不例外. 我為了能遵循這個傳統, 上台讀律法書而感謝 神.

同時我也要向 神大大感恩, 為著我所參與的外邦基督教會和彌賽亞信徒的會堂的牧師, 拉比, 和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他們雖然知道我的家庭同時參與兩邊的聚會, 但是他們都還是抱著寬容和鼓勵的態度, 向我們表現主裡的愛. 牧師夫婦甚至還在我第一次上台讀律法的時候到會堂來觀禮. 對於這些, 我和我的家庭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並將一切的榮耀歸與 神.


      我第一次讀律法書的照片        

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因為從古以來, 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 每逢安息日, 在會堂裡誦讀

使徒行傳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是一段不容忽視的聖經經文, 因為這段經文對於瞭解初期教會的重大事件 - 耶路撒冷大會的真正意義, 有著關鍵性的作用.

使徒行傳15:1~33 記錄了整個耶路撒冷大會的始末, 而耶路撒冷大會的結論常被用來作為基督徒 (或至少是外邦基督徒) 不須要遵守律法的聖經根據. 畢竟, 使徒和長老的決議是外邦基督徒只要遵守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 (使徒行傳15:29) 然而, 真的是這樣嗎?

耶路撒冷大會的起因, 其實並不是為了要不要遵守律法的問題, 而是幾位從猶大地來的猶太人基督徒到了安提阿, 為了外邦基督徒是否要受割禮的事, 和保羅與巴拿巴大大地辯論. 爭執不下的結果, 他們最後上耶路撒冷, 讓使徒與長老來裁決. (參使徒行傳15:1~2)

為什麼割禮會是如此嚴重的一件事呢? 首先, 我們要知道, 初代教會的基督徒, 如果不是全部, 起碼絕大部分都是猶太人. 耶穌基督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聖經是猶太教的聖經. 當時基督教事實上就是猶太教的一個分支, 和其他猶太教分支的差別在於他們相信拿撒勒人耶穌就是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 早期的基督徒, 包括使徒在內, 從來沒有認為他們脫離了猶太教而改信另一個宗教 - "基督教". 請聽使徒保羅對亞基帕王說的話: "然而我蒙 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裡復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 (使徒行傳26:22) 保羅所傳的, 是猶太聖經當中 神的應許.

對於當時的很多猶太基督徒來說, 他們很自然地認為, 外邦人必須歸信猶太教才能得救. 而在第一世紀的時候, 外邦人如果要歸信猶太教的話, 根據猶太傳統的規定, 除了要受浸(טְבִילָה ,又稱מִקְוֶה, 希伯來原文直譯為"水的聚集之處")以外, 還必須受割禮(בְּרִית מִילָה). 一方面, 浸禮和割禮同樣有除去污穢, 罪得潔淨的屬靈意義. 另一方面, 浸禮本身強調對罪的悔改與委身給 神, 而割禮則表示實質上身分的轉換. 外邦人受割禮, 等於要放棄他原來的身分, 完全成為猶太人. 而作"猶太人"同時也表示他必須遵守律法.

遵守律法本身不是問題. 然而在當時, 口傳律法(猶太拉比的聖經註釋)已經成為猶太人如何具體遵行律法的標準(הֲלָכָה). (註: 關於律法與口傳律法的分別, 請參考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一文) 對猶太人來說, 已經很難分清哪些是書寫律法, 哪些是口傳律法. 主耶穌說: "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 (馬太福音13:52) 當使徒保羅蒙召以後, 他也需要去亞拉伯三年之久(加拉太書1:17~18). 以後保羅說: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腓利比書3:7) 除此之外, 口傳律法將律法條文化的結果, 一方面過多的條文成為"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使徒行傳15:10), 另一方面它容易引人走上律法主義的歧路, 使人認為可以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保羅回憶他的過去就說: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腓利比書3:6) 充分表現出一個驕傲的法利賽人的態度.

因此, 要求外邦基督徒受割禮等同於除了要他們放棄自己原有的身分以外, 還要求他們去遵守口傳律法, 不但是將難担的重擔放在他們身上, 同時也可能模糊了他們的信仰, 以為除了主耶穌的救恩外, 還要加上遵守律法才能得救.

所以, 耶路撒冷大會使徒與長老的決定基本上就是: 外邦基督徒不需要受割禮. 而雅各所建議的: "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15:19~20) 主要是吩咐外邦基督徒徹底和偶像與異教崇拜切斷關係. 

可是, 雅各接下來的這句話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是什麼意思呢? 原來, 雖然使徒和長老定意不將口傳律法的難担的軛放在外邦基督徒的身上, 然而他們期望外邦基督徒能去會堂聽摩西的書, 好好研究律法, 以他們自己的方式來遵行律法. 使徒們雖然有權柄定下遵行律法的具體規定, 因為主耶穌曾對他們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馬太福音18:18) 然而他們卻表現出謙卑與對 神的信心, 讓外邦基督徒藉著聖靈的引導, 自己定規具體遵行律法的方式. 使徒們從來沒有叫基督徒不用遵行律法.

基督徒雖然不需要遵行律法才能得救, 但得救的基督徒必須要遵行律法. 神的旨意是要祂的百姓遵守祂的律法. 律法不是得救的憑藉, 卻是得救以後生活的指南. 使徒約翰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又說, "凡住在他 (主耶穌) 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約翰一書3:6) 遵行律法才能不犯罪, 才能住在主裡面. 

而要遵行律法, 除了要好好研究律法, 像詩人所說,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詩篇1:2), 也要隨從聖靈的引導, 如使徒約翰所說,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約翰一書2:27) 這也是聖靈在新約主要的職事.

願我們都能好好研究律法, 並靠著聖靈的恩膏, 好好遵行律法, 住在主裡面, "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詩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