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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主耶穌是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kra "他呼叫", 利未記 Leviticus 1:1~6:7 的讀經心得)

贖罪祭和贖愆祭是利未記所提到五種祭物的後兩種. 與其他祭物不同的是, 贖罪祭和贖愆祭是 神要求祂的子民必需獻上的祭, 以恢復因犯罪而破壞的神人關係.

利未記第四章記載贖罪祭的條例, "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未記4:2~3) 贖罪祭的希伯來原文חַטָּאת ("chatat", sin/sin offering), 意思可以是""或"贖罪祭". חַטָּאת的動詞字根為ח.ט.א, 原是射箭用語, 意思是"沒有命中靶心" (miss the mark). 

值得一提的是, 律法的希伯來原文תּוֹרָה ("Torah", "妥拉", teaching/instruction, 意思是"教導, 訓誨") 的動詞字根是י.ר.ה, 意思正是"射箭". 神的律法好比是箭靶的靶心, 沒有命中靶心即是罪. 換句話說, 罪就是沒有達到律法的要求.

使徒保羅說得不錯,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既然律法是 神公義的標準, 墮落以後的人, 因著罪性的軟弱, 沒有辦法完全達到律法的要求, 如雅各所說,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利未記第四章贖罪祭的條例, 正預表主耶穌那最終的, 完美的贖罪祭, 正如使徒保羅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羅馬書8:3) 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希伯來書10:12)

此外, 利未記第四章裡, 提到若是受膏的祭司 (大祭司) 或以色列全會眾犯罪, 要將贖罪祭牲的血, "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利未記4:6,17) 在聖經裡, ""或"" (sprinkle) 的動作常包含有"潔淨"的意義, 如大痲瘋病人的潔淨之禮, "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 (利未記14:6~7) 另外為大痲瘋病人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 (利未記14:15~16)

因此, 贖罪祭有罪得潔淨的屬靈意義, 意味著潔淨因犯罪而導致的污穢. 使徒彼得因此稱基督徒為"又蒙他 (主耶穌) 血所灑的人" (彼得前書1:2) 此外希伯來書也提到,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 (希伯來書10:22)

若是贖罪祭象徵罪得潔淨, 那麼利未記5:1~6:7所記載的贖愆祭又象徵什麼呢? 首先, 贖愆祭的希伯來原文是אָשָׁם ("asham", guilt/guilt offering/compensation), 有"罪行"與"犯罪"的意思, 但也有"賠償"的含義. 其次, 在贖愆祭的條例中, 提到若是人干犯聖物或搶奪欺壓鄰舍, 就要如數歸還並加上五分之一. 因此贖愆祭關聯到償還罪債, 也就是承擔我們犯罪的後果.

然而, 正如使徒保羅說,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 犯罪不但是得罪人, 更是得罪 神. 我們在全然公義的 神面前, 好比主耶穌的比喻中納欠了一千萬銀子的僕人一樣 (參馬太福音18:21~35), 完全沒有辦法還清我們的罪債. 

主耶穌是 神所設立的贖愆祭, 擔當我們的罪孽. 先知以賽亞關於彌賽亞受苦的預言,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0) 這裡的"贖罪祭"其實在希伯來文裡是אָשָׁם, 也就是贖愆祭的意思. 英文譯本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正確地譯為guilt offering. 主耶穌在十架上最後的其中一句話是"成了" (約翰福音19:30) "成了"在新約希臘文裡是τετέλεσται ("tetelestai", it is completed), 在當時有"全數償還" (paid in full) 的意思. 主耶穌償還了我們一切的罪債.

神是聖潔的, 因罪惡而沾染污穢的人不能進到祂面前. 神是公義的, 祂要求人承擔他們犯罪的後果. 然而慈悲的 神設立主耶穌為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 藉著祂在十架上成就的救贖大工, 我們的罪孽得以洗淨, 我們的罪債得以還清, 我們因此能與 神和好, 並進到 神面前, 成為 神的兒女. 如使徒彼得所說,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12)

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燔祭與贖罪祭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Pinchas "非尼哈", 民數記 Numbers 25:10~29:40 的讀經心得)

民數記28~29章裡, 神曉諭摩西關於平日和節期裡祭司獻祭的條例. 就平日而言, "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民數記28:3~4) 每一天的開始與結束, 神要祂的子民獻上燔祭.

而在每一個星期的結束, "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 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民數記28:9~10) 安息日的時侯, 除了每日常獻的燔祭以外, 還要額外獻上兩隻公羊羔為燔祭.

此外, 在所有 神所定的節期裡, 神定規要獻上額外的燔祭. 例如月朔(每月初一)的時候, "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數記28:11) 如除酵節的時候, "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數記28:19) 而在五旬節時, "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數記28:27) 吹角節的時候, "你們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數記29:2) 贖罪日的時候, "只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數記29:8) 而在住棚節的時候, 更是要將雙倍以上的燔祭獻上, 如住棚節的第一日, "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公綿羊兩隻、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 (民數記29:13)

燔祭是將祭牲切成塊子, 完全燒在壇上. 燔祭的屬靈意義, 在於對 神的毫無保留地全然委身, 如使徒保羅所說,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12:1)

神命令以色列人要在每日, 每週, 每月, 以及每年的節期當中獻上燔祭. 每週的燔祭是在每日的燔祭以外. 每月的燔祭是在每日和每週的燔祭以外. 每年節期的燔祭是在每日, 每週, 和每月的燔祭以外. 燔祭不但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祭, 同時也啟示了 神對祂的子民的心意. "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4:8) 神全心全意愛祂的兒女, 因此祂也要求祂的兒女全心全意地愛祂, 來回應 神的愛,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4~5) 對 神的全然委身, 是 神的兒女對 神的愛的回應. 

此外, 既然燔祭是一年從頭到尾不間斷地獻上, 神的兒女對 神的委身也應該是持續地, 不間斷的. 委身給 神的生活是聖潔的生活, 如使徒保羅說,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羅馬書6:13) 委身給 神的生活, 是將全人分別為聖歸給 神, 包括我們的言語與行為, 如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 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 神所喜悅的" (希伯來書13:15~16) 頌讚的祭, 行善和捐輸的祭, 都包括在"燔祭" - 我們對 神的全然委身當中.

另一方面, 節期所獻的燔祭, 包括了公牛犢, 公綿羊, 和公羊羔等各種各樣的祭牲. 不同的祭牲象徵 神家裡各種各樣的人. 燔祭的呼召, 也就是對 神全然委身的呼召, 也是給所有 神的兒女的, 而不是只針對某些特別屬靈的人. 神希望祂所有的兒女, 都能對祂全然地委身, 用全部的愛來回應 神. 這是 神對我們的心意.

奇妙的是, 雖然燔祭的祭牲種類不同, 數量也不相同, 然而同獻的贖罪祭卻永遠只有一隻公山羊! (民數記28:15,22,30; 29:5,11,16,19,22,25,28,31,34,38) 這隻公山羊, 預表了主耶穌基督那獨一無二的, 最終的贖罪祭, 如保羅所說,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羅馬書8:3) 當我們如大衛王一般,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篇51:17) 我們為自己的罪惡憂傷痛悔, 並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主, 等同於我們在 神面前獻上主耶穌那"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希伯來書10:12), 我們就在基督裡得稱為義.

贖罪祭 - 主耶穌基督是 神為所有人預備的, 彰顯了 神無比的慈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3:16) 燔祭 - 對 神的愛的委身則是 神對所有祂的兒女的呼召, 這呼召是 神的美意, 要把我們帶進三一真神的愛的關係裡面, 主耶穌說, "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14:21)
  

(有關燔祭的討論, 請參閱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