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什" (דְּרַשׁ, "Derash") 與 "佩夏" (פְּשָׁט, "Peshat") 是兩種最常見也最重要的拉比式解經方式. 另外兩種拉比式解經方式是 "瑞梅茲" (רֶמֶז, "Remez") - 寓意式解經 和 "索德" (סוֹד, "Sod") - 搜尋經文的神秘意義. 這四種解經方式合起來縮寫為 PaRDeS ("Peshat", "Remez", "Derash", "Sod"), 代表猶太拉比的解經方式.
"佩夏" (פְּשָׁט, "Peshat") 是找出經文的直觀意義. 經文的直觀意義通常是字面意義, 但不一定是字面意義. 比方說, "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希伯來書12:29) 的字面意義是 神是烈火, 但經文的直觀意義卻是 神像烈火一樣是輕慢不得的, 因此引申出我們對 神要有敬畏的心. "佩夏" (פְּשָׁט,
"Peshat") 解經相當於基督教神學院的釋經學課程所教導的 "歷史-文法釋經法" (historical-grammatical
method), 藉由經文本身的字面意義 (以原文為準) 和上下文以及歷史背景, 進而找出作者原意 (authorial
intention).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是藉著與其他經文的關聯與類比, 藉以找出經文額外的象徵意義. 猶太拉比認為聖經的每一部分都是彼此相關的,
因此聖經不同書卷的經文可以用來互相解釋. 猶太拉比為著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的解經方式定義了一系列的解經原則.
因著選擇不同的經文作關聯與類比,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的解經方式針對同一段經文可以衍生出無數的可能性解釋, 但如何選擇適當的經文, 作出合理而創新的洞見, 則考驗解經者的聖經功底和神學洞察力. 從這個意義上說,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的解經方式是一門藝術.
運用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產生的經文的象徵性意義, 並沒有取代經文原有的直觀意義, 而是對經文原本直觀意義的補充與延伸, 使經文的意義更加豐富. 因此運用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要注意所找出的象徵意義不可以和經文的直觀意義相衝突, 而必須是相容的, 不然就是錯誤的解經. 經文直觀意義的有效性永遠高於經文象徵意義的有效性.
既然經文原本的直觀意義是所有其他拉比式解經所找出的象徵意義的試金石, 因此 "佩夏" (פְּשָׁט, "Peshat") 解經其實是拉比式解經的基本功, 唯有先用 "佩夏" (פְּשָׁט, "Peshat") 找出經文的直觀意義, 纔能運用包括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在內的其他拉比式解經方式找出經文的象徵意義.
最後想要說明的是, 在塔木德中最常見的拉比式解經是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這不是因為拉比不重視 "佩夏" (פְּשָׁט, "Peshat"), 而是因為塔木德是拉比之間的討論, 而塔木德時期的拉比對聖經都是熟得不能再熟, 他們假設彼此都已經透過 "佩夏" (פְּשָׁט, "Peshat") 了解經文的直觀意義, 無需在討論中提及, 因而專注於用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找出經文的象徵意義. 後世有些猶太人不明白這一點, 濫用 "德拉什" (דְּרַשׁ, "Derash") , 漸漸傾向於無節制的靈意解經. 拉旭 (Rashi) 在他的註釋中大量運用 "佩夏" (פְּשָׁט, "Peshat") 解經, 讓大家重新看到經文直觀意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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