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

當有聖會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Emor "說", 利未記 Leviticus 21:1~24:23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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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透過先知以賽亞對祂的百姓說,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以賽亞書58:13~14).

這裡 神稱安息日為"我(的)聖日", "耶和華的聖日". 神要祂的百姓在祂的安息日掉轉日常生活的腳步, 不以日常操作為喜樂, 反而以安息日為"可喜樂的", 也就是說, 要樂在安息日. 因為以安息日為樂的, "你就以耶和華為樂".

但如何才能放下一切日常生活與操作的重擔, 心中的思慮煩擾, 而樂在安息日呢? 神說, 要以安息日為"可尊重的", 也就是"尊敬"安息日. 但人要如何去"尊敬"一個日子呢? 神說, "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 然而 神的百姓不辦私事, 不隨私意, 不說私話, 又該如何行呢? 神說, "當有聖會" (利未記23:3).

利未記23章裡, 當 神教導祂的百姓如何過安息日時, 祂說, "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利未記23:3). 神的百姓"甚麼工都不可作", 卻"當有聖會". "聖會"是 神的百姓在祂的聖日唯一能做並且應該做的事. "聖會"表達了 神的百姓對 神的聖日的尊重, 同時也是對 神的尊重.

"聖會"的希伯來原文是 מִקְרָא־קֹדֶשׁ ("miqra' qodesh", assembly of holiness). 我們與其理解"聖會"為神聖的聚會, 不如理解"聖會"為眾聖者的聚會: "聖會"是耶和華 神 - "以色列的聖者" (以賽亞書10:20), 與祂的聖民以色列民的聚會. 神期待在祂的聖日, 與祂的聖民一同聚會, 神在祂的聖民當中, 接受他們的敬拜, 享受他們的同在.

這有些像是一家公司的總裁, 在一大清早就來到公司的大會議室預備好了, 等候全體員工來開會一樣, 神也在祂的聖日這天預備好了, 等候我們到祂面前來開"聖會". 就像員工準時開會是尊重總裁的表現, 我們在 神的聖日按 神的心意開"聖會"也是對 神的尊重.

而不只安息日是 神的聖日, "當有聖會". "當有聖會"的聖日還包括了無酵節的第一日和第七日,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利未記23:6~8), 五旬節,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利未記23:16, 21), 吹角節, "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利未記23:24), 贖罪日,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 (利未記23:27), 以及住棚節的第一日和第八日, "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第八日當守聖會...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利未記23:34~36).

"聖會"是 神的百姓慶祝 神的聖日的具體方式, 表達了我們對 神的愛與尊重. 因為我們愛 神, 尊重 神, 所以我們尊重 神所定下的聖日, 在這一天我們同心合意到 神面前舉行"聖會", 與我們的 神以及眾聖徒一同聚會.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從律例到典章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Acharei Mot/Kedoshim "死後/聖潔", 利未記 Leviticus 16:1~20:2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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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沒有在利未記的一開頭, 卻是到了利未記18章, 才鄭重其事對祂的百姓說,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8:4). 這是為什麼呢?

要明白這一點, 首先我們注意到"律例"的希伯來原文是 חֻקָּה ("chuqah"), 指的是儀式性的誡命 (與愛 神有關的誡命), 比方說守安息日, 守聖經食物律等; 而"典章"的希伯來原文則是 מִשְׁפָּט ("mishpat"), 指的是道德性的誡命 (與愛人有關的誡命), 比方說要孝敬父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等.

從利未記1~17章, 我們發現 神教導的都是"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 諸如獻祭的條例 (利未記1~7章), 聖經食物律 (利未記11章), 潔淨的條例 (利未記12~15章), 贖罪日 (利未記16章) 等. 然而到了利未記18章以後, 神開始將教導的重心轉移到"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8:6).

而就在 神將祂的教導從"律例"轉移到"典章", 從儀式性的誡命轉移到道德性的誡命時, 神在此時提醒祂的百姓說,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8:4). 這是為什麼呢?

從某方面看, "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似乎要比"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困難". 我們不假思索就知道應該要孝敬父母, 並且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但我們會質疑為什麼要守安息日而不守其他任何一日, 為什麼不能吃豬肉, 蝦, 和螃蟹而只能吃牛羊. 我們很容易就知道為什麼要守"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 但我們卻不明白, 甚至質疑為什麼要守"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 就著知道 神的誡命的角度來說, "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要比"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來得困難.

然而從遵行 神的誡命的角度來說, "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卻要比"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困難得多. 我們若願意順服 神, 其實我們很容易就能守安息日, 遵行聖經食物律喫潔淨食物; 然而就算我們有順服的心, 因著我們的罪性, 我們往往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 犯下殺人, 姦淫, 偷盜, 說謊等種種罪行, 就像合 神心意的大衛王仍舊犯下與拔士巴通姦, 謀殺烏利亞的大罪.

神在意我們遵行祂的誡命, 更甚於我們知道祂的誡命, 因此從"律例" - 儀式性的誡命, 進到"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 乃是從容易的誡命, 進到困難的誡命. 這也正合乎妥拉的精神. 妥拉的希伯來原文是 תּוֹרָה ("Torah"), 意思是"教導, 訓誨" 而不是 "律法". 妥拉是 神對祂百姓的教導與訓誨, 並且 神教導妥拉乃是循序漸進, 按部就班, 由淺入深, 由易而難, 一步一步地引導祂的百姓遵行祂的旨意. 因此 神的教導才從"律例"到"典章", 從簡單的誡命到困難的誡命.

我想這是為什麼 神在要開始教導祂的百姓困難的誡命, 也就是"典章" - 道德性的誡命時, 祂會說"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未記18:4). 神是在鼓勵他們不但要謹守"律例" - 那些容易的誡命, 更要遵行"典章" - 那些困難的誡命, 既然他們已經在"律例" - 容易的誡命上學習了順服, 就更要在"典章" - 困難的誡命上學習順服, 因為不管是"律例"還是"典章", 是容易的誡命還是困難的誡命, 都是 神對祂子民的心意. 違背任何一條誡命, 其實都是違背 神的心意.

神對我們的心意是好的. 過去因著種種原因, "妥拉" (希伯來文 תּוֹרָה, "Torah", "教導, 訓誨") 被錯誤地翻譯為"律法" (Law), 是轄制我們的. 但 神豈會用妥拉轄制我們? 使徒保羅的意思其實是說, 是藉著妥拉轄制我們, 但妥拉的本質是"聖潔的" (羅馬書7:12), 是"屬乎靈的" (羅馬書7:14). 既然我們因著主耶穌的恩典, 脫離了罪的咒詛, 罪豈能仍然藉著妥拉轄制我們? 就像在主耶穌裡 神與我們和好一般, 妥拉與我們的關係, 豈不是同樣要和好? 對所有 神的兒女而言, 妥拉已經不再是咒詛, 卻是"聖潔的", "屬乎靈的" 神的教導.



2020年4月23日 星期四

從分別到順服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azria/Metzora "她懷孕/痲瘋病人", 利未記 Leviticus 12:1~15:33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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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聖經食物律 (利未記11章), 大痲瘋的條例 (利未記13~14章), 還是漏症的條例 (利未記15章), 它們的共同目的首先都是教導 神的百姓學習分別, 或更確切地說, 學習分別潔淨與不潔淨. 就著食物律說,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11:47). 就著大痲瘋的條例說, 祭司要察看, 分別是否有大痲瘋, 以此定為潔淨或不潔淨, "祭司要察看...長大痲瘋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 (利未記13:3, 44). 就著漏症的條例說, 儘管別人看不出來, 但患漏症的人要自我省察, 分別潔淨與不潔淨, "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 (利未記15:3).

然而教導 神的百姓學習分別, 不過是食物律, 大痲瘋的條例, 以及漏症的條例的第一步, 更重要的, 是它們教導 神的百姓有了分別以後, 不管面臨怎樣的後果, 神的百姓都須要學習順服. 就著食物律說, 神的百姓只能喫潔淨的動物, 不能喫不潔淨的動物. 就著大痲瘋的條例說, 當祭司察看以後,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利未記13:45~46). 就著漏症的條例說, 患漏症的人與長大痲瘋和因死屍不潔的人一樣, 都要與人隔離, "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 (民數記5:2).

妥拉教導 神的百姓從分別進到順服, 目的正是要翻轉始祖犯罪帶來的咒詛, 回到人類犯罪以前的光景. 當初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 不順服 神所說 "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 (創世記2:17) 的吩咐, 喫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他們是從不順服進到分別. 然而妥拉卻是要教導 神的百姓從分別回到順服, 就從分別潔淨與不潔淨開始.

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是外表的, 妥拉從教導 神的百姓分別外表的潔淨與不潔淨開始, 進一步要教導 神的百姓分別聖潔與世俗 (內心的潔淨與不潔淨). 當然, 潔淨與不潔淨並不等同於聖潔與世俗, 但潔淨與不潔淨的區別卻類似於聖潔與世俗的區別, 這一點反映在大痲瘋病人得痊癒的潔淨之禮,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利未記14:14), 類似於祭司就職的成聖之禮, "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利未記8:23). 正如大痲瘋病人從不潔淨到潔淨需要羔羊的血的塗抹, 祭司從世俗到分別為聖也同樣需要羔羊的血的塗抹.

而就像食物律, 大痲瘋的條例, 以及漏症的條例教導 神的百姓分別潔淨與不潔淨只是第一步, 神的百姓還須要學習順服一般, 當妥拉進一步教導 神的百姓分別聖潔與世俗也只是第一步, 神的百姓更須要學習順服, 追求聖潔而不隨從世俗, 正如 神說,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 (利未記19:2).

在新約裡,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說,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12:2), 雅各也說, "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雅各書1:27). 願所有 神的兒女都能學習分別並進而順服, 追求聖潔而不隨從世俗.



2020年4月15日 星期三

聖俗之別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imini "第八", 利未記 Leviticus 9:1~11:4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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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倫和他兒子們正式任職祭司的第一天, 當亞倫首次獻祭後,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利未記9:24). 神降火顯應, 悅納亞倫的祭物, 證實亞倫祭司的職分. 以色列民從此有了祭司作為他們與 神之間的中保, 豈不歡欣?

然而就在眾民歡欣鼓舞之際,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1~2).

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未記10:1), 因而被 神的火燒滅. 這裡"凡火"的""的希伯來文 זָרָה ("zarah", illegitimate/forbidden) 的意思是"不合法的;被禁止的". 這意味著拿答和亞比戶所做的是不合法的, 被禁止的, 是在 神所吩咐的範圍以外, "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拿答和亞比戶沒有分別, 做出了不符 神所吩咐的事.

隨後,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利未記10:8), 這是聖經中 神第二次單獨對亞倫說話 (第一次是 神差遣亞倫去見摩西, 參出埃及記4:27). 此時亞倫已經是大祭司, 神的話因此是對祭司的吩咐, 神說,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利未記10:9~11).

有人因著 神吩咐亞倫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 (利未記10:9), 而推斷說拿答和亞比戶八成喝了不少酒, 酩酊大醉下犯了大錯, 因此 神才定下祭司進會幕供職永不可喝酒的定例. 但拿答和亞比戶到底有沒有喝酒呢? 既然聖經沒有明說, 誰也無法完全肯定.

然而我想 神吩咐的重點其實在於"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利未記10:10). 祭司必須能夠分別什麼是聖潔的, 什麼是世俗的, 什麼是潔淨的, 什麼是不潔淨的. 拿答和亞比戶正因為沒有分別, 獻上 神沒有吩咐的凡火, 才被從 神的火燒滅. 而祭司一旦喝酒, 有可能會影響他們清楚分別的能力, 因此 神才曉諭亞倫祭司不可喝酒的定例.

為什麼祭司必須能夠分別什麼是聖潔的, 什麼是世俗的, 什麼是潔淨的, 什麼是不潔淨的呢? 因為祭司除了獻祭之外, 另一個重要的職任是教導百姓 神的妥拉,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利未記10:11). 妥拉的目的是使 神的百姓成聖, 而成聖的第一步是學會分別聖潔和世俗, 潔淨和不潔淨.

而不只是舊約的祭司必須學習分別, 身為新約祭司的我們也必須學習分別聖潔和世俗, 就如我們不能因為大眾公認離婚, 墮胎, 與同性戀是社會常態而加以妥協甚至隨波逐流, 卻要堅定站穩聖經的立場, 這是為什麼使徒保羅如此說,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12:2). 世俗或世界的事, 正如使徒約翰所說,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約翰一書2:16), 我們不但不要效法世界, 卻要察驗並遵行"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2020年4月9日 星期四

主的身體, 主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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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在迦百農的猶太會堂教訓人時, 說了一段令人費解的話,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約翰福音6:53~55).

這段話不但一般人費解,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喫呢" (約翰福音6:52), 連門徒也費解, 所以門徒彼此議論說, "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約翰福音6:60), 並且"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同行" (約翰福音6:66). 其實就連十二使徒也不明白主耶穌的話, 但因著他們相信主耶穌"是 神的聖者" (約翰福音6:69), 並且"有永生之道" (約翰福音6:68), 因此他們沒有撇下耶穌, 依然跟從祂.

在最後的晚餐中, 主耶穌再次要門徒喫祂的肉 (身體), 喝祂的血, "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26:26~28). 主耶穌為什麼要一再用喫祂的身體, 喝祂的血, 這聽來有些可怕的說法呢?

主耶穌要門徒喫祂的身體, 喝祂的血, 縱然他們起初不明白, 然而我想他們在最後的晚餐時必定明白了主耶穌的話. 既然最後的晚餐是逾越節筵席, 主耶穌的意思其實是說, 祂就是那逾越節羔羊. 因此主耶穌要門徒喫祂的身體, 喝祂的血, 是要他們喫 (領受) 神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 主耶穌祂自己. 事實上, 當我們讀主耶穌在迦百農會堂教訓人的這一段經文時, 使徒約翰早已給了我們線索,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約翰福音6:4).

喫逾越節羔羊的人, 乃是獻逾越節羔羊為祭的人. 當 神降下十災的最後一災 - 滅長子之災時, 以色列人不但獻逾越節羔羊為祭, 用逾越節羔羊的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 並且喫逾越節羔羊的肉. 可以說, 他們完完全全領受了逾越節羔羊, 並且靠著逾越節羔羊免去 神的忿怒.

主耶穌是 神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正如使徒保羅說,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哥林多前書5:7), 並且 神預備主耶穌作為那最終的逾越節羔羊, 是要除去世人的的罪孽, 正如施洗約翰所說, "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翰福音1:29).

因此, 當主耶穌要門徒喫祂的身體, 喝祂的血, 其實是要我們領受祂自己 - 神為我們所預備最終的逾越節羔羊, 並且靠著祂免去 神的審判. 我們如何領受主耶穌這最終的逾越節羔羊呢? 我們乃是獻上耶穌基督為我們的贖罪祭, 將耶穌基督的寶血塗在我們心裡的門框和門楣上, 並且領受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 當我們完完全全領受主耶穌 - 神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那麼正如主耶穌所應許的,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翰福音6:54).

2020年3月31日 星期二

希伯來書是新約的利未記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zav "命令", 利未記 Leviticus 6:8~8:36 的讀經心得)
獻祭是利未記的重要主題. 本週與上週的妥拉經文都是有關獻祭的條例. 正如獻祭與祭物的希伯來原文 יַקְרִיב 與 קָרְבָּן 的字根 קרב 的意思是"親近/靠近" (draw near/ approach), 獻祭的目的是為了親近 神. 儘管如今沒有會幕也沒有聖殿, 神的百姓沒有辦法按照利未記的條例獻祭, 然而 神的話語是永遠的, 今天 神的兒女仍能從妥拉的教導中學習與 神親近的秘訣. (請參閱從五祭看與 神親近從五祭的妥拉看與 神親近二篇文章)

另一方面, 從遵行誡命的角度來說, 既然會幕/聖殿不復存在, 神的百姓當如何繼續遵行獻祭給 神的誡命呢? 我想這正是希伯來書之所以寫下的目的之一. 從這個角度來看, 希伯來書可說是新約的利未記.

首先, 當耶路撒冷聖殿在主後70年被毀之後, 亞倫子孫的祭司也隨之不復存在. 沒有了祭司, 誰能替 神的百姓贖罪呢? 但不要緊, 神的百姓雖然失去了地上的祭司, 卻有了天上的祭司, 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 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希伯來書4:14~16).

並且這位天上的大祭司,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得著的是永遠的祭司職分, 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 "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希伯來書5:6). 主耶穌永遠為祭司是什麼意思呢? 這表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永遠的,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希伯來書10:12).

既是永遠的, 就是超越時間的. 主耶穌救恩的果效遍及過去, 現在, 與未來. 雖然主耶穌上十字架是發生在歷史上的某個時間點, 但祂所成就的救恩不但是為了將來 神的百姓, 同時也是為了過去 神的百姓. 當舊約的以色列人遵照妥拉獻祭給 神, 縱然"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10:4), 然而他們憑著信心所獻的祭, 卻仍指向將來主耶穌的贖罪祭 (儘管他們不清楚), 神就因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赦免他們的罪. 這是為什麼先知以賽亞可以對他當代的以色列人如此說,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以賽亞書53:6). 將來的那位 神的彌賽亞, 祂要擔當歷世歷代以來所有 神百姓的罪孽.

其次, 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 (妥拉) 也必須更改" (希伯來書7:12). 當然, 並不是整個妥拉都必須更改, 而是有關獻祭的妥拉. 妥拉是永遠的,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但妥拉的具體條文可以更改, 以因應新的時代. 更改妥拉在聖經中其實有先例可循.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時, 利未人負責搬運會幕和聖物, 然而當以色列人進迦南, 特別是在耶路撒冷聖殿建成以後, 利未人就成了聖殿的詩班與看門的. 早在主耶穌對撒馬利亞婦人說話時, 祂已預言獻祭妥拉的更改, "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約翰福音4:21, 23).

獻祭的妥拉如何更改呢? 乃是由地上的獻祭, 更改為天上的獻祭. 既然主耶穌是天上的大祭司, 祂為 神百姓所獻的贖罪祭, 自然也是在天上的聖所裡, "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希伯來書9:12). 並且主耶穌不但是大祭司, 祂自己就是贖罪祭, "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 (希伯來書10:10). 因此, 贖罪祭不是廢除了, 而是從地上的贖罪祭, 轉變為天上 (一次而永遠) 的贖罪祭. 我們不再需要獻地上的贖罪祭,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希伯來書10:18), 然而當我們奉主耶穌的名向 神認罪悔改, 我們就是靠著主耶穌獻上天上的贖罪祭. 不只贖罪祭如此, 其他的祭也是一樣, 我們靠著主耶穌獻上天上的祭. 既然獻祭的目的是為了親近 神, 我們因此靠著主耶穌獻上天上的祭親近父 神, 正如使徒彼得所說, "藉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 (彼得前書2:5).

希伯來書作為新約的利未記, 除了將舊約地上的獻祭更改為天上的獻祭外, 希伯來書的作者又說,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 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 神所喜悅的" (希伯來書13:15~16). 頌讚, 行善 (好行為), 與捐輸 (慈善) 乃是新約的祭. 願今日所有 神的兒女都能常常向 神獻上新約的祭: 頌讚 神, 藉著好行為榮耀 神, 並且周濟有需要的人.

2020年3月25日 星期三

誤犯的罪與故意犯的罪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kra "他呼叫", 利未記 Leviticus 1:1~6: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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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有一句俗話說, "不知者無罪", 然而這只是人的標準, 而不是 神的標準, 不然使徒保羅也不會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當然, 就像主耶穌所說的, "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路加福音12:48), 明知故犯的, 罪加一等, 但不知或無心而犯的罪, 依然是罪, 只是"不知者少罪"罷了.

在 神的眼中, 不知或無心而犯的罪依然是罪, 這一點很清楚地反映在贖罪祭的條例, "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犯了一件...就當為他所犯的罪...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未記4:2~3). 這裡""的希伯來原文是 שְׁגָגָה ("shegagah", inadvertent sin/unintentional mistake), 意思正是在不知或無心之下所犯的罪與過犯. 比方說, 收割時忘了留下田角的作物給窮人和寄居的, 忘記在一天結束時付給雇工當得的工價, 或是不小心喫了聖經定規不潔淨的動物等等. 但凡誤犯任何一件"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事", 都得獻上贖罪祭.

我們可能會想, 既然是不知或無心之下所犯的罪與過犯, 下次多加小心注意一些也就是了. 忘了留下田角的作物給窮人和寄居的, 大不了將已收割的作物多分出一些給窮人和寄居的; 忘記在一天結束時付給雇工當得的工價, 大不了在第二天再多給一點, 何必要因此獻贖罪祭呢? 神是不是太小題大作了?

其實不然. 當人在不知或無心之下犯了罪, 事實上反映出這個人沒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 神, 因為這個人輕忽了 神的話, 沒有警醒地照著妥拉的吩咐去行. 妥拉是 神的話, 神的百姓若真心把 神當作 神來對待, 理應花工夫好好明白妥拉並謹守遵行妥拉. 因此人獻贖罪祭, 與其說是為著他誤犯的罪, 毋寧說是為著他輕慢 神的心. 贖罪祭因此提醒獻祭的人不可輕慢 神, 卻要時時警醒, 照著 神的話去行, 正如使徒保羅說, "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 (加拉太書6:7).

除此以外, 既然贖罪祭是為著人誤犯的罪, 那麼若是人故意犯罪, 怎麼辦呢? 一方面, 如果連無心所犯的罪都要獻上贖罪祭, 那麼更何況是故意犯的罪呢? 豈不更要獻上贖罪祭? 另一方面, 既然贖罪祭是為著人誤犯罪而設立的, 那麼人故意犯罪, 單單獻上贖罪祭顯然是不夠的.

獻祭並不能贖人故意犯的罪. 神說, "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但那擅敢行事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民數記15:27, 30~31). 當以色列人一方面恣意犯罪, 一方面卻又獻祭給 神時, 神說,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彀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以賽亞書1:11, 15). 以色列人故意犯罪, 以為只要獻祭就可得赦免, 卻不知他們的獻祭在 神眼中完全不算數.

而就像以色列人故意犯罪, 以為只要獻祭就可得赦免, 但他們的獻祭在 神眼中完全不算數一般, 我們基督徒若故意犯罪, 以為只要向 神認罪就可得赦免, 同樣地我們的認罪在 神眼中也完全不算數. 因為我們其實沒有真的把 神當作 神來對待, 所以纔會故意犯罪, 我們的認罪因此也不會是真誠的. 不是出於真誠的認罪怎能得著 神的赦免, 主耶穌寶血的潔淨呢?

大衛王(故意)犯罪以後向 神禱告說,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篇51:16~17). 人故意犯的罪, 光是獻祭或認罪都是不夠的, 當人故意犯罪後, 神要看的是人裡面是否有"憂傷痛悔的心", 是否真心悔改, 並從行為上回轉, 改邪歸正. 當以色列人真誠悔改, 神必要赦免他們, 並要接納他們的獻祭, 正如大衛王說, "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 (詩篇51:19). 同樣地, 當我們故意犯罪後, 唯有真誠地悔改, 我們在 神面前的認罪纔會被 神悅納,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一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