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約瑟認得他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Miketz "結尾", 創世記 Genesis 41:1~44:17 的讀經心得)

聖經中的以賽亞書有多處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如9:6~7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 11:1~2, 4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11: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這些經文中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 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必須是大衛王的後代, 另一方面, 彌賽亞將會像大衛王一樣, 是得勝的君王. 猶太人稱這位彌賽亞是בֶּן־דָוִד (Ben-David/Son of David, "大衛之子" 或 "大衛的子孫") 當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 "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 (馬太福音21:9) 群眾是在說, 和散那歸於那位彌賽亞 - 神的受膏者.

然而, 在同一本以賽亞書裡, 其他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卻描繪了另一個彌賽亞的形象. 如 52:13~15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許多人因他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這樣、他必洗淨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 和著名的以賽亞書53章. 在這些經文中, 彌賽亞是 神的受苦的僕人. 猶太人稱這位彌賽亞是בֶּן־יוֹסֵף (Ben-Yoseph/Son of Joseph, "約瑟之子")

既然作為君王的彌賽亞和作為僕人的彌賽亞的形象是如此的不同, 新約時期的猶太人認為可能有兩位彌賽亞. 一位是"大衛之子", 另一位是"約瑟之子". 作為"約瑟之子"的彌賽亞會先於作為"大衛之子"的彌賽亞到來, 並要擔當以色列的罪孽. 在口傳律法裡有如下的記載, "彌賽亞 - 約瑟之子被殺, 如經上記著說, 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 " (Suk. 52a) 作為"約瑟之子"的彌賽亞, 要如同約瑟一樣地受苦.

如今, 根據全本聖經的完整啟示, 我們知道, 並不是有兩位彌賽亞. 而是主耶穌一人要成就彌賽亞的兩種角色. 主耶穌的第一次來到世上, 成全了"約瑟之子"的使命. 主耶穌擔當了世人的罪. 而主耶穌的再來, 將要成全彌賽亞的"大衛之子"的角色, 作為得勝的君王, 在地上建立 神的國度.

而當我們細讀創世記裡面關於約瑟的經歷, 我們會發現約瑟實在是主耶穌 - 神的彌賽亞的清楚的預表. 主耶穌和約瑟一樣, 都是父的愛子, 也同樣被弟兄出賣, 被交在外人的手裡. 而約瑟被囚下監與出監作埃及宰相的經歷, 象徵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

不但如此, 當約瑟作埃及宰相的時候, 因著"耶和華與他同在" (創世記39:2, 21), 全埃及地就因此蒙福. 同樣地, 主耶穌復活以後, 這位"以馬內利" (עִמָּנוּ אֵל, Immanu-El, God with us, "神與我們同在", 以賽亞書7:14)的主, 也讓整個外邦世界首先得著福音的福分. 如今, 絕大部分的猶太人仍然不認識主耶穌就是彌賽亞, 正如約瑟的哥哥們不認得他一樣. 雖然如此, 但正如"約瑟認得他哥哥們" (創世記42:8), 主耶穌仍然認得祂的猶太人弟兄.

如同約瑟的十個哥哥到埃及買糧一般, 外邦人在主耶穌裡的豐滿, 要吸引主耶穌的猶太人弟兄去認識他們的彌賽亞.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猶太人)發憤。" (羅馬書11:11) 而我們外邦人在主耶穌裡蒙福, 同時也是為著猶太人的好處. 正如約瑟對他的哥哥們說, "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 (創世記45:7)

當日子滿足的時候 "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馬書11:25) 那出於錫安的救主, 要重新回到耶路撒冷. 就像約瑟和他的兄弟們相認一般,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祂所有的猶太人弟兄都要認識祂,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11:26)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

約翰福音10:22~23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耶穌在殿裡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裡面提到修殿節. 但是翻遍聖經卻找不著其他關於修殿節的紀錄. 到底修殿節是什麼樣的節日呢?

修殿節的希伯來文是חֲנֻכָּה, 英文音譯為Hanukkah. חֲנֻכָּה的動詞字根為ח.נ.ך, 意思是"奉獻". 順便一提, 我的希伯來名字是חֲנוֹךְ (Enoch, 以諾, 參創世記5:21~24), 出自同樣的字根, 也是"奉獻"的意思. 因此, 修殿節的可能更好的翻譯是"獻殿節".

然而, 獻殿節的由來是什麼呢? 原來這是一段發生在開始於主前167年的猶太歷史. 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以色列地後, 先後經歷波斯和希臘的統治. 在亞歷山大大帝死後, 希臘帝國分裂為四個國家, 而以色列地是在其中一個希臘王國 - 西流古王朝 (Seleucid) 的統治之下. 西流古王安提克四世 (Antiochus IV) 推行"希臘化" (Hellenism) 政策, 強迫所有的人民遵循希臘人的生活方式, 包括敬拜希臘的神祇.

對於信奉獨一真神的猶太人, 安提克四世禁止猶太人守安息日(十誡中的第四誡), 強迫他們吃律法規定不潔淨的動物, 也不准猶太人行割禮. 後來, 安提克四世甚至大軍開進耶路撒冷, 並褻瀆 神的聖殿, 污穢祭壇, 金燈台和一切聖殿內的聖物. 安提克四世又命令在聖殿的祭壇上獻豬肉, 並在聖殿中間立起希臘的主神宙斯(Zeus)的像. 安提克四世甚至還要人稱他為Ἐπιφανής (the glorious, "榮耀者, 神的顯現"), 要人拜他, 將自己等同於神.

安提克四世的希臘軍隊在全以色列地嚴厲推行希臘化政策. 當他們到達猶大的一個小村落時, 他們在那裡設立祭壇並獻豬肉為祭. 希臘軍強迫當時村裡的一個年老的祭司馬他提亞 (Mattathias) 主持獻祭的儀式, 而馬他提亞不但沒有妥協, 他還帶著他的五個兒子起來反抗! 他們殺了希臘軍兵, 並號召各地的猶太人起來反抗希臘人. 馬他提亞不久就死了, 而他的第四個兒子猶大 (Judah) 因為表現出卓越的軍事才能, 成為當時猶太起義軍的領袖. 猶太人給猶大的外號是מַקֶבֶת, 意思是"槌子". 後來整個馬他提亞家族被統稱為מַקַבִּים或מַכַּבִּים (Maccabees, 馬加比, 意思是"槌子").

奇蹟般地, 缺乏裝備與訓練的馬加比的軍隊, 打敗了西流古王朝的希臘正規軍. 在猶太曆的第九個月(כִּסְלֵו, Kislev, 基斯流月, 大約是陽曆的十二月), 猶太人攻佔了聖城耶路撒冷. 在奪回耶路撒冷之後, 猶太人立刻開始潔淨 神的聖殿, 他們迫不急待要恢復在聖殿裡對 神的崇拜.

然而, 有一個問題發生了. 根據律法的要求, 金燈台要持續點著 (參出埃及記27:20) 猶太人找遍各處, 只找著足夠一天的清橄欖油. 怎麼辦呢? 猶太人決定先點著金燈台, 同時繼續尋找並預備點燈用的清橄欖油. 結果是新的橄欖油直到第九日以後才預備妥當. 可是, 就在這八天當中, 金燈台的火卻一直沒有熄. 本來只能用一天的油, 卻奇蹟似的點亮了金燈台八天, 直到他們換上新的油.

為了紀念這個 神蹟, 以後猶太人就定規每年基斯流月的25日開始, 為期八天的獻殿節. 猶太人傳統的紀念方式之一是用一個類似金燈台的燭台, 稱為חַנֻכִּיָּה (Hanukiah). חַנֻכִּיָּה 有九個放蠟燭的座. 比較高的那一個座是是放"僕人之燭". 僕人之燭是用來點燃其他的蠟燭. 其他的八個蠟燭代表八天. 獻殿節的第一天點燃一根蠟燭, 第二天兩根, 一直到第八天八根蠟燭. חַנֻכִּיָּה 的造型很多種,有很傳統類似於金燈台的, 也有很現代的. (我的兒子的חַנֻכִּיָּה 是一台救火車)

獻殿節是發生在所謂的"間約時期" (新舊約之間的時期, 從先知約珥到施洗約翰, 大約400年)的事. 在這段期間, 神沒有興起其他的先知, 因此有人稱為"沉默的四百年". 神為什麼保持沉默呢? 有些不熟悉舊約的人會說, 這是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 其實不然, 神往往越是在以色列人悖逆的時候, 越是差遣先知到祂的民中, 如北國以色列國時期的大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 神差遣先知的目的, 正是要呼召祂的子民悔改.

神之所以保持沉默, 正如同之前 神讓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一樣, 是要使祂的子民心中興起對救主的盼望. 神用這四百年的時間預備人心, 使他們的心回轉, 等候 神所應許的彌賽亞的來臨.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後, 神興起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奴役. 照樣, 在"沉默"了四百年之後, 神差遣祂的獨生子主耶穌為彌賽亞, 要拯救所有祂的子民脫離罪惡的奴役.

"間約時期"當中, 雖然 神似乎掩面不見, 但是神依舊與祂的子民同在. 馬加比的奇蹟般的勝利, 和獻殿節的神蹟, 都是 神看顧祂的子民的最好的例子. 神是那"看顧人的 神" (創世記16:13) 主耶穌說,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伸冤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 (路加福音18:7~8)

(主後2013年獻殿節的第八天, 我們在家裡慶祝獻殿節)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人不是萬物的尺度, 神才是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eshev "他居住", 創世記 Genesis 37:1~40:23 的讀經心得)

在創世記裡, 有一個獨特的希伯來字תוֹלְדוֹת, 總共出現了十次. תוֹלְדוֹת可能的意思有"家族故事, 家譜, 世代, 後代". 整個創世記, 可以說是由十個"家族故事"所組成. 創世記37:2 "雅各的記略如下..." 是創世記的最後一個"家族故事", 也是雅各的家族故事 (中文和合本這裡將תוֹלְדוֹת翻譯為"記略") 而雅各的家族故事, 卻主要是發生在他的兒子約瑟身上的事.

約瑟被他的弟兄賣到埃及的故事, 是弟兄姊妹們耳熟能詳的. 約瑟在埃及的時候, 不管是在波提乏的家, 或是被下在監牢裡, "耶和華與他(約瑟)同在" (創世記39:2, 21), 約瑟就凡事順利. 我想這也是大家都很羨慕的.

為什麼 神與約瑟同在呢? 一方面固然是出於 神的恩典, 另一方面, 則是約瑟過著一個以 神為中心的生活. 而這一點從約瑟所說的話, 可以清楚的看見. 例如約瑟在拒絕波提乏的妻子的引誘時說, "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 神呢。" (創世記39:9) 約瑟為酒政和膳長解夢時說, "解夢不是出於 神麼、請你們將夢告訴我。" (創世記40:8) 約瑟為法老解夢時說, "這不在乎我、 神必將平安的話回答法老。" (創世記41:16) 約瑟為長子取名瑪拿西說, "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 (創世記41:51) 約瑟為次子取名以法蓮說, "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 (創世記41:52) 約瑟和他的弟兄相認時說, "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 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 (創世記45:5) 在約瑟的一切說話中, 他總是提到 神.

約瑟並不是把"神", "讚美主", "感謝主"或是"哈利路亞"當成口頭禪掛在嘴上, 而是在一切的情形下, 他總是以 神的角度來看事情, 把 神放在中心的位置. 當約瑟面對引誘的時候, 他擔心的是得罪 神. 為人解夢的時候, 他歸功於 神. 約瑟把他在埃及的受苦與昌盛, 甚至被弟兄賣到埃及, 也都歸諸於 神. 對約瑟而言, 神是他衡量一切事情的尺度.

約瑟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 創世記37章裡所描繪的約瑟, 似乎是一個不成熟, 缺乏智慧的少年, 不但向父親打小報告, 又將他的兩個哥哥們向他下拜的夢一五一十, 迫不急待地告訴嫉妒他的哥哥們, 以致他的哥哥們後來要加害於他, 最後將他賣到埃及. 約瑟的處境, 就從本來被父親寵愛的天之驕子, 急轉直下, 變成埃及人家裡的奴僕, 甚至淪為階下囚. 但也正是在這樣無可倚靠的環境下, 約瑟學習到倚靠他的父親雅各的耶和華 神. 外在環境的試煉, 常常是 神給我們的屬靈的教室. 以賽亞書30:20 "主雖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 在患難中, 約瑟將原先頭腦裡對 神的認識, 轉化為生命中對 神真實的經歷.

我們信主耶穌以後, 不管是讀經, 禱告, 或是聽別人的見證, 這一切都是好的, 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這一切, 都不過是要預備我們, 裝備我們. 神要預備我們什麼事呢? 祂要預備我們, 使用我們的生命, 寫下我們自己的"家族故事", 我們的תוֹלְדוֹת. 我們要述說的, 不再是別人的故事, 而是 神在我們身上的所作所為, 屬於我們的獨一無二的故事. 而這個故事, 是一個以 神為中心的故事, 也是一個 神與我們同在的故事. 在故事中, 神永遠是一切萬物的尺度.



後記: 前幾天收到公司上層的通知, 我所在的部門因為公司合併的緣故要被裁撤, 而我就工作到今年年底為止. 面臨解雇, 我的內心還是有些許的焦慮, 與一點點的失望. 然而我同時卻也經歷到 神所賜的平安. (我知道這有些矛盾, 但事實就是如此) 我感謝 神, 因為祂給我這個機會來活出我的信仰. 現在正是我學習在困難中仰望 神並全然信靠祂的時候. 願我和我的家庭, 能為著祂的國和祂的名的緣故, 作美好的見證.

   

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登山寶訓解析 (5) 彌賽亞對婚姻的誡命的解釋


在重新解釋一切誡命的總綱 - 十誡之後, 主耶穌緊接著解釋關於婚姻的誡命, 說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31~32) 可想而知, 婚姻在 神的眼中的重要性. 這裡我們同樣注意到主耶穌說, "又有話說..." 而不是說, "經上記著說..." 表明主耶穌並不是廢棄 神的律法, 而是針對口傳律法的傳統, 提出祂自己的權威的解釋.

摩西五經裡關於婚姻的誡命, 主要記載於申命記24:1~2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而口傳律法的解釋 "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基本上是好的, 是對於婦女的保護. 在當時的社會, 婦女很難有獨立謀生的能力. 丈夫若不喜悅妻子, 將她趕出家門, 她將無處容身. 若是她有休書在手, 起碼她可以改嫁給別人. 休書是對於被休的妻子的保障.

但正如主耶穌回答法利賽人的話,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太福音19:8) 律法裡關於婚姻的誡命, 是 神對祂的子民最起碼的要求. 而口傳律法並沒有真正顯明律法的精義.

例如在口傳律法裡, 不同的拉比對於什麼是申命記24:1所提到"不合理的事" (希伯來原文עֶרְוַת דָּבָר, 直譯為 "赤裸的事"), 即什麼事構成離婚的條件, 提出不同的看法. 希列 (הִלֵל, Hillel, 西元一世紀前後的猶太拉比, 當時的公會會長) 認為, 只要妻子故意把飯煮壞, 丈夫就可以離婚. 阿其瓦 (עֲקִיבָא, Akiva, 西元第二世紀最重要的猶太拉比) 認為, 如果丈夫找到更漂亮的女人, 他就可以離婚. 沙賣 (שָׁמְּאַי, Shammai, 西元一世紀前後的猶太拉比, 當時的公會副會長) 則認為, 除非是妻子犯淫亂, 丈夫才可以離婚.

(註: 不同的猶太拉比對婚姻的誡命的解釋, 很大一部分是基於當時的社會需要和屬靈光景. 例如在第二世紀的時候, 如果不允許離婚, 可能很多人就乾脆惡意拋棄妻子而不給休書了. 所以拉比阿其瓦才有如此的解釋, 他本人是深愛他的妻子的. 但無論如何, 口傳律法畢竟沒有顯明關於婚姻的律法的精義.)

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除了和沙賣持同樣的看法外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主耶穌還進一步解釋了律法的精義, "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 (馬太福音5:32) 為什麼除了妻子犯淫亂的情形以外, 休妻是叫妻子作淫婦呢? 首先, 若是妻子犯淫亂, 那麼她已經實質上毀壞了婚姻的關係, 在這樣的情形下, 離婚只是顯明這個事實而已. 這也是在 神的眼中惟一認可的離婚. (若是丈夫犯淫亂也是如此)

婚姻是 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最神聖的關係, 是 神所配合的. 主耶穌說: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5~6) 申命記24:1也暗示夫妻二人是一體的屬靈事實. 經文中"休書"的希伯來原文是סֵפֶר כְּרִיתֻת, 直譯為"切割的文件". 離婚被形容為好像是切除身體的一部分一般.

既然婚姻是 神所配合的, 人就沒有權利任意分開. 除了淫亂以外的原因而休妻, 神根本不承認. 在 神的眼中, 婚姻關係還是有效的. 而在主耶穌當時的社會背景下, 婦女很難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當丈夫任意休妻, 妻子勢必被迫改嫁. 因此主耶穌說, "是叫他(妻子)作淫婦了" (馬太福音5:32) 這也是為什麼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32) 而丈夫若休妻另娶, 也同樣是犯姦淫.

那麼, 是不是丈夫休妻但不另娶, 就沒有罪了? 聖經告訴我們不是這樣. 主耶穌說,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 (路加福音17:1~2) 丈夫任意休妻, 導致妻子改嫁, 以致她在 神的眼中犯淫亂. 這使妻子陷在淫亂的罪的丈夫, 要受更重的審判.

主耶穌對婚姻的誡命所作的解釋, 顯明了 神對婚姻的心意. 婚姻是 神為人設立的最早的制度, 是神聖的盟約. 夫妻二人的結合, 如使徒保羅所說,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以弗所書5:32) 是象徵基督與教會的連合. 因此, 夫妻雙方, 不僅須要忠於彼此, 向對方信實, 更應盡力維繫並增進婚姻裡的關係. 一個美好的婚姻, 不但榮耀 神, 並要將天上的福氣帶到地上, 使家庭蒙福.

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神阿, 求你鑒察我 (靈修分享)


"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 (詩篇139:23前半) 

"心思" 在希伯來原文是לֵבָב, 意思就是"心". 大衛在禱告的時候, 不但省察自己, 還惟恐反省不夠徹底, 他求 神鑒察他, 知道他的心, 光照他, 顯明他心中的隱情. 同樣地, 我們也需要讓 神鑒察我們, 光照我們的心, 顯明我們隱而未現的罪.

"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詩篇139:23後半) 

"意念" 在希伯來原文是שַׂרְעַפִּים, 意思是"不安, 焦慮". 大衛求 神試煉他, 知道他心中的隱藏的不安. 我們也需要經歷 神加給我們的試煉, 才能知道我們心中是否還隱藏著不安與焦慮的念頭, 是不是已經將一切都交託給 神.

"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詩篇139:24) 

"惡行"在希伯來原文是דֶּרֶךְ־עֹצֶב, 其中דֶּרֶךְ是"道路", עֹצֶב則是"偶像", 整個意思是"偶像的道路". 如以賽亞書48:5 "所以我從古時將這事給你說明、在未成以先指示你、免得你說、這些事是我的偶像所行的". 這兩處經文的"偶像"是同一個希伯來字. 偶像是空虛的, 不能帶來真正的滿足, 只會使人痛苦, 如詩篇16: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這裏的"愁苦"和"偶像"也是同一個希伯來字.  

而"永生"在希伯來原文是עוֹלָם, 意思是"永恆". 除了一般意義的"偶像"以外, 若是在我們的生命當中, 我們重視任何的人, 事, 物, 過於 神, 這些就成了我們的偶像. 而當我們任憑它們轄制我們, 我們無形中就走在偶像的道路上. 我們需要 神引領我們, 離開偶像的道路, 而走在通往永恆的道路上.

因此在禱告的時候, 我們總要省察自己. 不但如此, 我們更要將自己放在 神的光照裏面, 求 神知道我們的心, 顯明我們內在的焦慮與不安, 試驗我們, 看是否還有任何隱藏的偶像在我們心中. 神的光照讓我們知罪. 接著我們在 神面前認罪, 承認我們的軟弱. 然後我們便要得著赦罪的平安. 

保羅也勸我們要常常省察自己,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 (哥林多後書13:5) 我們省察自己的時候, 需要省察 主耶穌基督是否在我們的心裏. 而要知道耶穌基督是否在我們心裏, 我們可以反省, 是否我們常以主耶穌為念, 常想到關於主耶穌和 神國的事, 並且常和祂有甜蜜團契. 試想, 如果今天有一個客人在家裏作客, 我們豈不是要招待他, 與他交談, 避免冷落了客人? 如果我們對客人尚且如此, 那我們對坐在我們心中為王的主耶穌, 又該會是怎樣的態度呢?

我們或多或少都問過自己: 我怎麼能確信 (或確知, 確保) 已經得救了? 我想更好的問題是: 主耶穌是否在我的心裡? 若是我們常以主耶穌為念, 我們就確實知道, 祂住在我們心裏. 主耶穌若住在我們心裏, 照著使徒約翰所說, "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翰一書5:12) 我們就知道我們有永生, 我們走在通往永恆的道路上.

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我面對面見了 神, 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yishlach "他差遣", 創世記 Genesis 32:4~36:43 的讀經心得)

當雅各離開巴旦亞蘭, 要回到迦南地的時候, 雅各所走的路線, 與他當初從迦南地前往巴旦亞蘭的路線 (別示巴 -> 伯特利 -> 巴旦亞蘭) 完全不同. 雅各並沒有直接進入迦南地, 反而是"面向基列山行去" (創世記31:21) 雅各接著繼續沿著約旦河東邊往南行, 遇見 神的軍兵, 因此將那地方命名為瑪哈念 (希伯來原文是מַחֲנָיִם, 意思是兩個軍營 two camps). 雅各為什麼要走不一樣的路線呢? 創世記32:3 "雅各打發人先往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 提供了答案: 雅各定意要在回迦南以前, 先去和他的哥哥以掃和好. (註: 西珥山位於鹽海的東南方. 關於上面提到的地方, 請參考以下的地圖)



二十年的時間, 神使用詭詐的拉班來"管教"雅各. 我們看見雅各此時生命的轉變. 從拉班學到的教訓, 雅各對於他自己過去以欺騙的手段奪取以掃長子的名分與祝福感到後悔, 他要主動與以掃和好. 雅各所作的, 正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 與十誡的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有關的教導,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4) 律法的精義 - 彌賽亞對十誡的解釋一文)

然而, 當雅各聽到 "我們到了你哥哥以掃那裡、他帶著四百人、正迎著你來。" (創世記32:6) 雅各害怕了. 既然以掃帶了如此多的人, 顯然是來復仇的. 雅各一方面求告 神 (創世記32:9~12), 一方面預備豐厚的禮物送給以掃, 希望能平息他的怒氣. (創世記32:13~21)

緊接著, 雅各在夜間打發他的家人和所有的牲畜過了雅博渡口, 他一個人卻留在後頭. 為什麼他要一個人留在後頭呢? 我覺得雅各這時候恐懼到了極點, 到了一個地步, 甚至想要撇下家人趁黑逃跑. 因此, 神差派天使來阻止雅各, "有一個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 (創世記32:24)

雅各正想要逃走的時候, 卻遇到天使來與他摔跤, 阻止他離開. 因為逃命可是性命攸關的大事, 雅各施展渾身解數和天使摔跤, 甚至不輸給天使. 天使最後觸摸了雅各的大腿窩, 他的大腿就瘸了. 直到此時, 雅各才知道和他摔跤的竟然是天使, 是 神的使者. 雅各也知道, 神讓他的腿瘸了, 使他不能逃走, 就是要他去面對以掃. 然而, 他怎麼有辦法面對以掃呢? 雅各這時候惟一能走的路, 就是倚靠 神了. 雅各先前已經求告過 神, 現在更是要緊緊"抓住" 神了. 既然這是 神的旨意, 雅各要求 神負起完全的責任, 雅各要 神給他祝福. 雅各說, "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創世記32:26)

神透過天使給了雅各一個新的名字: 以色列. "雅各"的希伯來文יַעֲקֹב, 是從עָקֵב衍生的, 意思是"腳跟" (heel) 而"以色列"的希伯來文יִשְׂרָאֵל則是兩個希伯來字שׂרה "較力; 掙扎" (struggle)與אֵל "神" (God) 形成的複合字, 意思是"與 神較力". 這個名字提醒雅各, 雖然一直以來他和人(拉班, 以掃) 在較力, 然而事實上是 神在和他較力. 而神也透過這個名字給雅各得勝的應許. (創世記32:28)

在他人生的關鍵時刻, 雅各遇見了 神. 在這一次與 神的相遇中, 神觸摸雅各, 使他腿瘸. 神對雅各的觸摸, 事實上是 神對雅各的擊打. 神管教祂的兒女, 有時須要擊打他們. 我們的天父知道什麼才是對祂的兒女是最好的. 神擊打雅各, 卻也應許雅各得勝, 並祝福雅各. 為了記念這一次的與 神相遇, 雅各將那地命名為毘努伊勒. 毘努伊勒是希伯來文פְּנִיאֵל的中文音譯, פְּנִיאֵל是兩個希伯來文字פְּנֵי "臉" 和 אֵל "神"的複合字, 意思是 "神的面". 雅各說"因為我面對面見了 神, 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創世記32:30) (註: 中文和合本的"意思說", 在希伯來原文裡是כִּי"因為")

最後, 在雅各和以掃相會的時候, 從以掃的態度 "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 (創世記33:4) 可以看出, 他早就原諒了雅各, 不再記較雅各先前向他所行的惡. 以掃帶領四百人去迎接雅各, 大概是他一貫的作風.  我們可以想像, 當雅各得到以掃的接納與原諒時, 他的內心是多麼的釋放! 雅各照著 神的心意去面對以掃, 在面對以掃的時候, 他彷彿又見到了 神. 雅各說, "因為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 神的面、並且你容納了我。" (創世記33:10) 神照著雅各先前的話 "我面對面見了 神, 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給他成就了. 雅各見了以掃, 他的性命仍得保全.

神對雅各說, "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 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 (創世記32:28) 當雅各照著 神的心意而行, 神的確使他得勝了. 然而雅各勝過的既不是 神也不是人. 雅各勝過的, 其實是他自己, 是他的老我. 同樣地, 在我們人生的關鍵時刻, 神要遇見我們, 觸摸我們的生命. 神也要與我們較力, 使我們在生命中能作真正的得勝者.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登山寶訓解析 (4) 律法的精義 - 彌賽亞對十誡的解釋

(請參閱登山寶訓解析 (3) 律法的成全 - 彌賽亞的職事一文)

馬太福音5:21~30 是主耶穌對於十誡的第六和第七條誡命的解釋. 雖然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只明確提到這兩條誡命, 然而根據猶太拉比的解經原則 - "部分代表全體", 主耶穌實質上解釋了整個十誡. 主耶穌在這裡所啟示的屬靈的原則, 可以用來解釋十誡的其他誡命.

十誡是 神在西乃山向以色列全會眾所說的話 (出埃及記20:1~17), 是 神一切誡命的基礎. "十誡" (出埃及記34:28) 在希伯來原文是עֲשֶׂרֶת הַדְּבָרִים, 意思是"十句話". 十誡其實是 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十句話.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不同於後來外邦基督徒的分類), 神的第一句話 (第一條"誡命") 是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埃及記20:2). 這句話又是十誡其他誡命的基礎. 神的子民要遵守 神的誡命, 是因為耶和華 神是他們的 神, 同時也因為 神關懷祂的子民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 以及 神的大能的拯救 (將以色列人從為奴之家領出來). 而"耶和華是祂的子民的 神", 同樣也是最大的誡命的前提.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6:4~5)

針對十誡的第六誡 "不可殺人" (希伯來文לֹא תִּרְצָח直譯 "不可謀殺", 出埃及記20:13), 主耶穌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1) 請注意主耶穌並不是說"經上記著說", 而是"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 這是一個微小但重要的區別. 每當主耶穌說"經上記著說", 主耶穌指的昰律法 (摩西五經); 而當主耶穌說"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 或 "你們聽見有話說" 或是 "又有話說", 主耶穌指的是口傳律法 (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 因此,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不是要修改律法, 而是要針對口傳律法對於律法的解釋, 提出祂身為彌賽亞的權威的解釋 "只是我告訴你們..." (馬太福音5:22)

主耶穌解釋"不可殺人"的誡命的精義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5:22) (註: "懷怒"更符合希臘原文ὀργιζόμενος的意思), 僅僅不去殺人是不夠的, 主耶穌要我們不向人懷怒, 不去憎恨人. 這條誡命要求的不只是外在的行為而已, 更包括了我們內在的心思意念.主耶穌要我們從心裡消弭殺人的最初的動機. 我們會預謀殺人, 常常是我們對人心懷怒氣, 心中充滿憎恨的結果. 就算我們沒有真的動手殺人, 只要我們心中有憎恨人的惡念, 在 神的眼中我們就已經算是殺人了.

主耶穌接著繼續描述向人懷怒的人,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馬太福音5:22) "拉加"是亞蘭文רֵיקָה 的中文音譯, 意思是"一無是處", "魔利"是希臘文μωρέ的中文音譯, 意思是"笨蛋". 辱罵人往往是心中懷怒的外在表現.

由於向人懷怒在 神眼中是如此嚴重, 是與殺人同等的罪, 主耶穌也同時要求那些得罪人的人, 要盡力與被得罪的人和好.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馬太福音5:23~24) 得罪人以至人懷怒, 事實上比懷怒的罪還嚴重. 主耶穌說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 (馬可福音9:42) 主耶穌的教導是平衡而全面的.

而針對十誡的第七誡 "不可姦淫" (出埃及記20:14), 主耶穌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5:27~28) 主耶穌同樣指出, "不可姦淫"的誡命的精義, 不單指外在的行為, 也同時包括人的內在的心思.

因此, 主耶穌身為彌賽亞, 在這裡對於十誡的第六條和第七條誡命所作出的權威性的解釋, 讓我們看見整個十誡, 乃至律法的精義, 是包括了外面的行為和內在的心靈兩個層面. 外面的行為是最起碼的要求, 內在的心思意念更是 神所看重的. 從這個意義來說, 律法乃是屬靈的. 而律法的標準, 是行為與心思意念的善良純全.

一方面, 我們遵守誡命, 需要發自內心的遵守, 而不是只有外面的順服. 另一方面, 就像主耶穌所說,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馬可福音7:21~23) 我們沒有辦法達到律法的標準 - 內心完全的純全善良, 所以我們也不可能靠遵行律法進入 神國. 誠如使徒保羅所說,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3:20)

在登山寶訓裡, 主耶穌先是宣告了天國 (神國) 的來臨的好消息, 以及祂就是彌賽亞, 是天國的主. 接著卻讓人看見律法的崇高的標準, 粉碎了任何人想要靠自己的努力進入天國的妄想. 因而, 任何人想要進天國, 惟一的指望就是倚靠主耶穌. 使徒彼得說: "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約翰福音6:68)

誠然, 我們是完全靠著主耶穌的恩典才能進入 神國. 但這並不是說, 律法只有叫人知罪, 引領人向基督的作用而已. 對於信主的人, 律法不再有定罪的作用, 然而律法依然是 神給祂的子民的神聖的教導, 是我們過聖潔生活的指南.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最後, 勉勵我們遵行律法,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馬太福音7:24~25) 當我們遵行律法, 我們就要像使徒約翰所說,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一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