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馬太福音15:1~20 記載從耶路撒冷來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向主耶穌抱怨祂的門徒喫飯前沒有洗手的事. 當然, 這裡的洗手並不是為了衛生的緣故, 而是"潔淨"的禮儀. 法利賽人認為, 若是用"不潔"的手 (沒有洗過的手) 接觸食物, 會讓原本潔淨的食物"不潔", 因而不可食用. 人若喫了這些食物, 也會導致他們不潔. 如此的說法缺乏聖經根據, 在利未記11章, 神只定規了什麼動物是潔淨可食用的, 以及什麼是不潔淨而不可吃的.

主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 "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 神的誡命呢...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豫言、是不錯的..." (馬太福音15:3, 7) 的確, 欠缺聖經依據的"敬虔"行為常是作在人的面前, 而不是在 神的面前, 因此主耶穌譴責他們"假冒為善".

然而在這段經文中, 主耶穌對我們有更重要的教訓. 祂對眾人說, "你們要聽、也要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馬太福音15:10~11) 接著主耶穌進一步解釋, "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 (馬太福音15:18~20)

在聖經的觀念裡, 惟有犯罪, 違背 神的誡命才會污穢人, 使人不聖潔. 這裡主耶穌提到"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指的是口出惡言的罪, 或是"汙穢的言語", 猶太人稱之為לָשׁוֹן הָרָע ("lashon hara", evil tongue), 直譯是"邪惡的舌頭". 這也是為什麼主耶穌的兄弟雅各提到口出惡言的罪時, 說,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 (雅各書3:6)

聖經教導我們不可口出惡言. 使徒保羅說,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以弗所書4:25, 29) 彼得引用詩篇34篇說, "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彼得前書3:10)

在聖經與猶太傳統裡, 口出惡言是非常嚴重的罪, 口出惡言是大大得罪了 神. 然而口出惡言包括哪些方面呢?

口出惡言包括了毀謗, 破壞他人的名譽, 猶太人稱之為מוֹצִיא שֵׁם רַע ("motzi shem ra", bring out a bad name), 直譯為"帶出不好的名". 當主耶穌對門徒說, "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路加福音6:22) 這裡"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 (帶出惡名), 也就是毀謗的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 這裡所說的毀謗, 不單指那些無中生有的謠言, 同時也包括了實話. 任何言辭, 不管是真是假, 只要會破壞別人的名譽, 就是毀謗. 也許有弟兄姊妹會說, 既然是實話, 為什麼不能說? 因為主耶穌說, "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馬太福音7:12) 我們每個人都會犯錯, 而我們也都不想別人拿我們的錯誤大作文章, 搞得眾所周知. 既然如此, 我們也不應"宣傳"別人的問題, 傷害他們的名譽. 主耶穌要我們維護別人的名譽, 甚至是得罪我們的人,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馬太福音18:15)

口出惡言也包括了辱罵, 羞辱, 傷害他人的尊嚴, 猶太人稱之為הַלְבָּנַת פָּנִים ("halbanat panim", whitening the face), 直譯是"使臉色蒼白", 生動地表達了一個尊嚴受到傷害的人的形象. 主耶穌提到辱罵人的嚴重性,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馬太福音5:22)

口出惡言還包括了所有謊言, 虛假, 詭詐, 隱瞞, 與不真實的話, 猶太人稱之為גְנֵיבַת דַעַת ("geneivat daat", stealing knowledge), 直譯為"偷竊知識". 的確, 任何欺騙, 隱瞞和不盡真實的話, 都是避免讓別人知道完整的真相, 相當於"偷竊"了對方的知識. 主耶穌在這方面教導我們,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馬太福音5:37)

清潔的話語在 神面前是非常要緊的. 雅各教導我們, "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雅各書3:2) 願 神幫助我們, 加添給我們力量, 使我們能勒住舌頭, 話語上沒有過失, 在 神面前作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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