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 星期一
遵行妥拉是容易還是困難?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Nitzavim/Veyelech "站立/他去", 申命記 Deuteronomy 29:10~31:30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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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弟兄姊妹都曾被教導, 妥拉是窒礙難行的, 遵行妥拉是困難以至於不可能的, 然而這顯然和摩西的話有衝突,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申命記30:11~14).
摩西基本是說, 妥拉不是深奧難懂的, "不是離你遠的...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 也不是窒礙難行的,"不是你難行的". 既然妥拉不是深奧難懂也不是窒礙難行的, 那麼妥拉自然是淺顯易懂並且容易遵行的, "使你可以遵行".
但如果妥拉是容易遵行的, 為什麼使徒保羅會說, "律法 (妥拉) 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羅馬書8:3)? 其實根據希臘原文, 這句話最好更清楚地翻譯為"因著肉體軟弱, 律法 (妥拉) 有所不能行的", 免得人誤會保羅的話為"因肉體軟弱, 人有所不能行妥拉". 換句話說, 保羅並沒有說妥拉是容易的還是困難的, 而是說因著人的軟弱, 單單妥拉本身沒有辦法成就它的目的 - 使人成聖.
既然"律法 (妥拉) 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主耶穌為我們作了贖罪祭, 目的是"使律法 (妥拉) 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8:4).
我們必須注意到, 保羅並不是說, "使律法 (妥拉) 的義、成就在我們基督徒身上", 卻是強調說, "使律法 (妥拉) 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8:4). 有人或許會問, 這有什麼區別? 區別可大了. 保羅接著說,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原來體貼肉體、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 (妥拉)、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5, 7).
就算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如果仍然體貼肉體的話, 就還是"不服 神的律法 (妥拉)、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正如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 保羅對他們說,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喫、就是如今還是不能。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 (哥林多前書3:1~3).
如果說, 體貼肉體的"不服 神的律法 (妥拉)、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那麼體貼聖靈的呢? 雖然保羅沒有明說, 但我想答案顯而易見, 體貼聖靈的服 神的妥拉, 也是能服. (註: 澄清一下, 這裡的"服"是順服的意思). 既然體貼聖靈的順服 神的妥拉, 謹守遵行妥拉, 那麼理所當然 "律法 (妥拉) 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8:4).
換句話說, 保羅的意思是, 對於體貼肉體的人, 遵行妥拉是困難的, "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 (妥拉)、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然而對於體貼聖靈的人, 遵行妥拉卻是容易的, 因此 "律法 (妥拉) 的義、成就在...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羅馬書8:4). 但為什麼對於體貼聖靈的人來說, 遵行妥拉是容易的呢? 因為 神澆灌聖靈在祂的兒女身上, 正是要加添他們力量, 使他們能夠謹守遵行祂的妥拉, 正如 神藉著先知以西結所應許,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從摩西的話,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申命記30:11, 14), 我們可以得知, 客觀上來講, 妥拉本身是淺顯易懂而容易遵行的. 然而對於體貼肉體的人來說, 遵行妥拉之所以困難, 是"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 (妥拉)、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再怎麼簡單容易的事, 如果我們不願意去做, 那麼這些事對我們來說都是困難重重的, 我們也總能找出種種的理由來"證明"它們是不可能做到的.
遵行妥拉是容易還是困難? 我們的答案其實在乎我們的內心.
2020年9月1日 星期二
信實與信靠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Ki Tavo "當你來", 申命記 Deuteronomy 26:1~29: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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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重申完了一切 (重要的) 誡命, 他說, "耶和華你的 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應許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祂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 (申命記26:16~19).
以色列人"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 須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 神一切的"律例、誡命、典章". 不明白聖經所說"信心"的意義的人, 往往解釋這段聖經為舊約是律法主義的宗教的明證, 以色列人需要靠著行為, 也就是遵行律法, 纔能作 神的百姓. 但新約和舊約不同, 舊約是靠行為稱義, 新約是靠信心稱義. 然而, 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理解", 其實是因為我們不明白聖經所說的"信心"到底是什麼意思.
一般基督徒對"信心"的理解, 是我們對 神全心全意的信靠. 聖經所說的"信心", 的確包括對 神全心全意的信靠, 但信靠並不是聖經所說的"信心"的全部. 正如"信心"的希伯來字 אֱמוּנָה ("emunah") 的意思是 "信實, 信靠" (faithfulness, trust), 聖經所說的"信心", 除了對 神全心全意的信靠外, 更包括全心全意地對 神信實.
就像一枚硬幣有正反兩面一樣, 信實與信靠是聖經所說"信心"的一體的兩面, 缺一不可. 只有信實而沒有信靠, 有淪為律法主義的危險,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我可以證明他們 (猶太人) 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 (羅馬書10:2~3). 保羅當時的猶太人對 神信實, "向 神有熱心", 卻沒有信靠 神, "想要立自己的義", 因而落入律法主義的陷阱. 另一方面, 只有信靠而沒有信實, 卻有淪為偶像崇拜的危險, 將 神當成偶像一般地來對待. 就像許多虔誠的偶像崇拜者一樣, 晝夜虔心祈禱偶像, 全心地信靠偶像來滿足他們的慾望, 同樣地, 若是沒有信實, 神也成為我們膜拜的偶像, 我們信靠 神, 只是為了滿足我們的所求所想.
聖經所說的"信心"卻不是這樣. 聖經所說的"信心", 既不是單單信靠 神, 也不是單單對 神信實, 而是既信靠 神又對 神信實. 我們如何信靠 神呢? 這表現在我們不靠自己, 卻將我們所有的需要, 渴望, 憂慮, 重擔...一切的一切都帶到 神面前, 交託在 神的手裡. 但我們如何對 神信實呢? 這表現在我們不以自己為主, 卻是以 神為我們的主, 聽 神的話, 謹守遵行祂的妥拉.
這正是摩西所說,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應許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 (申命記26:17) 的真正意義. 當以色列人"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 他們就要對祂信實, "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 換句話說, 遵行妥拉, 並不是要靠行為得救, 卻是對 神信實.
當以色列人認耶和華 神為他們的 神, 對祂信實, 全然信實的 神更加要對他們信實, "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祂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 (申命記26:18~19). 既然 神是全然信實的, 以色列人因此可以全然信靠 神, 必定按照祂所應許的成就, "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 換句話說, 以色列人不但信靠 神, 並且對 神信實 (表現在遵守妥拉上), 這就是他們對 神的"信心". 舊約其實和新約一樣, 都是"因信稱義".
信實與信靠是聖經所說"信心"不可或缺的一體的兩面, 我們可從一個路加福音的故事看出這一點,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他也必聽從你們。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喫飯呢.豈不對他說、你給我豫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喫喝完了、你纔可以喫喝麼。僕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 (路加福音17:5~10).
當使徒求主耶穌加增他們的信心, 主耶穌首先責備他們對 神的信靠不足, 甚至比一粒芥菜種還不如, "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他也必聽從你們" (路加福音17:6). 接下來, 主耶穌並沒有行個神蹟加增他們的信心, 卻是教導他們加增信心的秘訣: 對 神信實, "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 (路加福音17:10). 主耶穌教導使徒, 不但要盡心盡力作 神一切所吩咐的, 並且不以此居功自傲, 卻要將遵行妥拉視為 神子民應盡的本分. 換句話說, 使徒對 神的信靠不足, 是因為他們對 神不夠信實. 主耶穌因此教導他們, 首先要對 神信實, 然後他們對 神的信靠纔會加增.
信實與信靠是聖經所說的"信心"一體的兩面, 當我們認耶和華 神為我們的 神, 接受主耶穌為我們的主, 讓我們也都追求聖經所說的"信心", 全心全意地信靠 神, 並且全心全意地對 神信實, 聽 神的話, 謹守遵行 神的妥拉. 當日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的話, 其實也同樣適用在今日的我們身上, "耶和華你的 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應許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祂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 (申命記26:16~19).
2020年8月25日 星期二
愛人如己的愛乃是尊重的愛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Ki Tetse "當你出去", 申命記 Deuteronomy 21:10~25:1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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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到"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馬太福音22:36), 主耶穌回答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37~40).
"愛人如己" 是僅次於"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的最大的誡命, 出自利未記,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8). 主耶穌肯定 "愛人如己" 是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是妥拉其他一切 (人與人關係) 誡命的最高準則. 但我們要如何"愛人如己"呢? 其實這剛好是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 所要教導我們的, 妥拉其他一切 (人與人關係) 誡命正是"愛人如己"這條誡命的具體實踐, 教導我們如何"愛人如己".
就拿本週的妥拉經文為例, 比方說,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命記21:10~13).
在古代的近東世界, 戰俘與奴隸一樣, 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可言, 因此戰俘的下場總是很悲慘的, 特別是女戰俘, 她們會遭遇到怎樣不堪的對待, 簡直是不言可喻. 然而妥拉卻禁止以色列人任意對待女戰俘, 不但不可非禮女戰俘, 就算真心愛上女戰俘, "戀慕她", 也需要正式"娶她為妻"才行. 而就算以色列人真心愛上女戰俘, 要娶她為妻, 以色列人還必須給予女戰俘足夠的尊重, 顧及她內心的情感需要, 讓她有充分的時間哀悼她死去的家人, "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 (申命記21:12~13), 然後才可以娶她為妻. 妥拉教導, 即使是對於沒有任何社會地位的女戰俘, 都要給予她們適當的愛與尊重.
此外, 本週的妥拉經文也提到,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申命記23:15~16). 在古代的近東社會, 奴隸是主人的財產, 因此當時的慣例是把逃跑的奴隸送回主人那裏, 但妥拉卻教導以色列人要關愛逃跑的奴隸, 不但要善待他們, "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不可欺負他" (申命記23:15~16), 還要尊重他們, 任由他們自己選擇居住的地方, "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 (申命記23:16).. 妥拉教導要善待逃跑的奴隸, 要愛他們並尊重他們.
另外, 本週的妥拉經文還提到,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申命記24:10~11). 妥拉定規借貸給鄰舍 (以色列人) 不可收取利息,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申命記23:19), 因此肯借錢給鄰舍的人其實已經算是有愛心的人了, 然而妥拉在這裡還定規債主不能逕入借貸的人家裡選取合適的擔保品, 卻要尊重借貸的人, 由他們自己取出擔保品, "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申命記24:11). 妥拉教導, 不但要有愛心, 願意借貸給有需要的人, 還要尊重他們, 不可因為有恩於人而因此輕看他們.
再者, 本週的妥拉經文又提到,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申命記24:19~21). 為什麼 神吩咐以色列人要留下一部分的莊稼, 橄欖, 葡萄在田裡和果園裡, 任憑窮人自己去取, 而不是主動送到他們手上呢? 這同樣是出於對窮人的尊重, 免得他們覺得要靠人施捨而心裡難堪. 妥拉教導不但要愛窮人, 並且要尊重他們.
最後, 本週的妥拉經文提到, "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申命記25:2~3). 即使是該受責打的惡人, 妥拉依然教導要愛他們, 視他們為"你的弟兄", 並且仍然要尊重他們, 刑罰要適當, "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 (申命記25:2), 但不要過分, "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申命記25:3).
不管是女戰俘, 是逃跑的奴隸, 是有需要借貸的鄰舍, 是無依無靠的窮人, 還是罪有應得的惡人, 妥拉都教導我們不但要愛他們, 並且還要尊重他們. 妥拉因此以女戰俘, 逃跑的奴隸, 有需要的鄰舍, 無依無靠的窮人, 以及罪有應得的惡人為例, 教導我們 "愛人如己" 的功課: 真心的愛必須包括尊重在內, "愛人如己"的愛乃是尊重的愛.
2020年8月19日 星期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 神公義的審判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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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教導門徒不要報復, 祂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馬太福音5:38~39). 不明白舊約聖經的弟兄姊妹, 往往因此認為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是舊約聖經沒有恩慈, 不願饒恕的表現, 並且認為在新約裡, 主耶穌廢除了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要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主耶穌的確要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卻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然而祂並沒有廢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怎麼說呢? 讓我們仔細來看舊約聖經當中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在妥拉中,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總共出現了三次, 包括本週的妥拉經文,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申命記19:16~21), 以及出埃及記21章,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埃及記21:22~24), 以及利未記24章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利未記24:20, 22).
如果我們仔細留意這三處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誡命的上下文, 我們會發現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其實是 神給審判官的誡命, 要他們按公義的原則審判, 正如 神指著審判官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申命記16:18). 當審判官"按公義的審判", 他們就因此彰顯了 神的公義.
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其實並不是要廢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卻是要糾正當時的猶太人對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誡命的濫用. 當猶太人將原本 神給審判官的誡命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誤用在個人報復上, 他們等於是把自己當作審判官, 並且將自己的報復合理化. 然而關於個人報復, 妥拉到底是如何教導呢? 妥拉教導人不要報復,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8). 因此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正是解釋了利未記19:18 這一條誡命的精義.
主耶穌並沒有廢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每當審判官願意按照公義的原則審判時, 他們就因此彰顯了 神的公義. 神自己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就如主耶穌說,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神) 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太福音7:2). 因為 神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所以我們可以不用自己作審判官, 就如使徒保羅說,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羅馬書12:19), 也因為 神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按我們所做的報應我們, 所以無論何事, 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 我們也要怎樣待人 (參馬太福音7:12).
2020年8月12日 星期三
進入 神國, 更加要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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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督徒往往被錯誤地教導, 舊約中以色列人靠著行律法 (妥拉) 得救, 然而如此的說法其實並不合乎聖經. 神乃是先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 然後才在西乃山與以色列立約: 神要作以色列的 神, 以色列要作 神的百姓. 並且神在西乃山賜下十誡 - 律法 (妥拉) 的根基, 然後在往後的四十年裡, 不斷地教導以色列人律法 (妥拉) 的誡命, 律例, 典章. 因此以色列人是先得救, 然後才遵行律法 (妥拉), 而不是因遵行律法 (妥拉) 而得救.
不但以色列人得救不是因為他們遵行律法 (妥拉), 就連他們進迦南得地為業, 也不是因為他們遵行律法 (妥拉), 靠著律法 (妥拉) 稱義的緣故, 正如摩西所說,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 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 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申命記9:6~7).
相反地, 儘管以色列人有了律法 (妥拉), 但他們在曠野的四十年間並沒有謹守遵行. 摩西在曠野指著以色列人如此說,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在曠野"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正如士師時代以色列人不守律法 (妥拉) 而恣意犯罪,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記21:25).
因此就像 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出於 神的恩典, 神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同樣也是出於 神的恩典, 而不是因為以色列人遵行律法 (妥拉). 而既然以色列人是因著 神的恩典進迦南, 那他們是不是可以繼續"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呢? 摩西說, "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進迦南後, 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那麼他們當如何行呢? 摩西說, "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但什麼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呢? 律法 (妥拉) 正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也就是摩西在申命記一再苦口婆心地教導以色列人的,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11:25), 更是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須要謹守遵行的,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申命記12:1).
而就像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 不但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反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同樣地, 我們基督徒進入 神國, 不但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我們卻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也就是遵行律法 (妥拉), 正如主耶穌教導我們說,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19~20). 我們基督徒進入 神國, 更加要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謹守遵行律法 (妥拉).
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
耶和華你的 神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Eikev "因為", 申命記 Deuteronomy 7:12~11:25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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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有 神的雲柱和火柱的引領, 以色列人曠野漂流四十年的經歷, 仍然是艱難困苦的. 並且很多時候, 神似乎是相當地被動, 祂眼睜睜地看著以色列人因為沒有食物吃, 沒有水喝而抱怨哭號, 卻沒有任何作為, 往往一直要到以色列人大發怨言到了一個非常嚴重的程度, 甚至要拿石頭打死摩西時, 神才在這時候介入. 既然 神是全知全能的 神, 又是慈愛的天父, 祂為什麼不一早就為以色列人打點預備好了一切, 包括食物和水, 讓以色列人可以輕輕鬆鬆, 歡歡喜喜地走曠野路?
在以色列人曠野旅程的尾聲, 摩西告訴了以色列人為什麼, "耶和華你的 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申命記8:2).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受苦, 沒有食物吃, 沒有水喝, 神卻任憑他們飢餓乾渴, 這並不是 神無能, 也不是 神被動, 而是 神主動要"苦煉"他們. 這裡"苦煉"的希伯來原文 ענה 一般的意思是"苦待, 苦害, 使降卑" (afflict, subdue, humiliate), 比方說, 法老王和埃及人苦害以色列人, "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 (ענה) 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出埃及記1:11). 當然, 神不是像法老王一樣要"苦害"以色列人,目的是轄制他們, 使他們永遠為奴, 神卻是要"苦煉"以色列人, 目的是使他們由軟弱變為剛強, 由原先膽小懦弱的奴隸轉變為大能的勇士. 神的確是慈愛的天父, 但祂絕不是溺愛的父親, 正如摩西對以色列人說, "耶和華你 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 (申命記8:5), 神像父親管教兒子一般管教以色列人. 神的"苦煉"原是父親對兒女的管教.
以色列人在曠野受苦不但是 神的"苦煉", 也是 神的"試驗". 這裡"試驗"的希伯來原文 נסה 與 神當初"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同一個字, "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 (נסה) 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創世記22:1). 就像 神當初"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祂也要照樣"試驗"亞伯拉罕子孫的信心.
而 神"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目的是為了要"知道"亞伯拉罕內心的光景, 正如 神藉著天使對亞伯拉罕所說,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世記22:12). 這裡"知道"的希伯來原文 ידע 和 神"試驗"以色列人, 為要"知道"他們內心的光景是同一個字, "要知道 (ידע) 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申命記8:2). 就像 神當初"試驗"亞伯拉罕, 是要"知道"他的內心, 神也要照樣"試驗"亞伯拉罕的子孫, 以"知道"他們的內心.
神"試驗"以色列人的信心, 其實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就開始了, "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甚麼呢。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裡、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裡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裡試驗 (נסה) 他們" (出埃及記15:24~25),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 (נסה) 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 (出埃及記16:4). 然而以色列人在 神信心的試驗上屢屢失敗, 不肯遵守 神的誡命, 以致"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 (出埃及記16:28).
當以色列人在 神信心的試驗上屢屢失敗, 神是否就因此放棄他們了呢? 當然不是, 就像父親永遠不會放棄他的兒女, 慈愛的天父更加不會放棄祂的兒女, 而是繼續不斷地以愛心與耐心管教他們, 直到他們學會 神要他們學習的功課, 直到他們肯謹守遵行 神的誡命為止, 讓他們"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命記8:3).
我們基督徒信主以後, 不見得總是百事平安, 一帆風順. 當我們走在生活的曠野裡, 我們也難免會受苦, 就像以色列人在曠野受苦一般. 但我們受苦, 並不是因為 神無能, 也不是因為 神被動, 卻是 神要"苦煉"我們, 使我們由軟弱變剛強, 成為 神大能的子民. 而就像 神"試驗"亞伯拉罕和亞伯拉罕的子孫以色列人, 是要"知道"他們內心的光景, 神照樣也要"試驗"我們這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基督徒, 以"知道"我們內心的光景, 是否敬畏 神, 是否肯謹守遵行 神的誡命. 並且就像 神永遠不會放棄以色列人一般, 慈愛的天父也永遠不會放棄我們.
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
不增不減地遵守妥拉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Vaetchanan "我懇求", 申命記 Deuteronomy 3:23~7:11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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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命記中, 摩西並不是單純地重述妥拉 (又稱律法, 指 神的教導與訓誨), 卻是在重述妥拉的同時, 教導並闡明妥拉的精義. 而當摩西開始教導並闡明妥拉的精義時, 他首先說, "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申命記4:1~2).
在這段話中, 摩西教導兩件事: 首先, 我們對 神的話必須"要聽從遵行". 其次, 我們若要忠實地遵守 神的話, 必須對 神的話"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可惜的是, 神的百姓往往不是加添了 神的話, 就是刪減了 神的話.
就著刪減 神的話來說, 很多基督徒宣稱妥拉已經廢除了, 或是妥拉中除了愛 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以外, 其他所有的誡命都廢除了, 我們只要遵守愛 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就好了. 愛 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的確很重要, 因為它們正如主耶穌所說, 是"最大"的誡命 (參馬太福音22:37~40), 然而主耶穌卻也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妥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妥拉)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不但沒有廢掉妥拉, 祂甚至鼓勵我們遵守"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
儘管主耶穌沒有廢掉妥拉, 我們基督徒卻因著教會傳統的教導而廢掉妥拉. 當然, 這並不是說教會傳統都是不好的, 或是所有的基督徒都違反妥拉, 肆意犯罪, 畢竟新約聖經包括了許多妥拉教導. 當敬虔的基督徒忠實地按照新約聖經的教導生活時, 他們不知不覺當中遵守了許多妥拉的誡命. 但新約聖經畢竟不是妥拉本身, 當我們廢掉妥拉, 刪減了 神的話時, 其實受虧損的還是我們自己.
另一方面, 就著加添 神的話而言, 從主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起, 到後來的拉比猶太教, 一直到現代的正統猶太教, 他們在妥拉以上, 又加添了許多人的規條, 稱之為"口傳妥拉", 並宣稱"口傳妥拉"與妥拉有同等的神聖地位, 同樣是 神在西乃山的神聖啟示. 當然, 我不是說猶太傳統都是不好的, 而是當猶太人過度高舉人的傳統, 認為與 神的話有同等的地位, 甚至凌駕在 神的話以上, 這就等同於加添了 神的話. 加添 神的話與刪減 神的話雖然看起來是截然不同的舉動, 卻同樣是不遵守 神的話的表現, 無怪乎主耶穌會憤怒地責備法利賽人說, "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馬可福音7:8)! 猶太傳統有它的價值, 但我們要分清楚傳統是傳統, 妥拉是妥拉, 妥拉不是傳統, 傳統也不是妥拉, 唯有妥拉才是 神的話.
妥拉是 神給我們的教導與訓誨. 當我們願意忠實地遵守妥拉時, 就讓我們不增不減地遵守妥拉, 對妥拉"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申命記4:1~2).
(註: 筆者認為基督徒遵行妥拉不是為了得救, 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 所以我們願意遵守 神的教導與訓誨而生活. 筆者也認為並不是妥拉中的每一條誡命都適用在今日的基督徒身上, 比方說, 割禮就只適用於猶太男子. 但既然主耶穌說妥拉沒有廢除, 我想我們應該仔細思索妥拉中每一條誡命的意義, 並嘗試應用在我們的生活當中, 而不是對妥拉 - 神的教導與訓誨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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