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azria/Metzora "她懷孕/痲瘋病人", 利未記 Leviticus 12:1~15:33 的讀經心得)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她的力量若不彀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利未記12:1~4, 6, 8)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痲瘋痊愈了..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利未記14:1~3, 10)
神不僅頒布食物律給以色列人, 也為他們生活中的其他層面制定了各種律例, 例如關於婦女懷孕生產與痲瘋病的規定. 這些律例並非出於道德考量, 而是屬於儀式性的誡命. 比方說, 婦女懷孕生產是一件自然且蒙福的事, 絕不是罪, 因為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然而, 神卻規定產婦在產血不潔的日子裡, 不可觸摸聖物, 也不可進入聖所; 並且在潔淨的日子滿足後, 必須獻上燔祭與贖罪祭, 才能恢復潔淨, 重新參與聖所的敬拜. 同樣地, 痲瘋病人痊癒之後, 也要獻上羊羔, 素祭和油, 才能完成潔淨的禮儀.
神為什麼要設立這些儀式性的誡命呢? 祂的目的是要祂的百姓在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都學習分別為聖, 從而活出聖潔的生命. 換言之, 神的心意是要祂的子民追求生活的全然成聖.
到了主耶穌的時代, 愛 神敬畏 神的猶太人仍然盡心盡力遵守全妥拉 (儘管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妥拉), 包括其中所有的道德性與儀式性誡命. 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就是一個極佳的榜樣. 路加福音記載, 馬利亞 "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他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班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 (路加福音2:21~22, 24). 馬利亞完全遵守了妥拉中有關給男嬰行割禮和產婦潔淨的儀式性誡命.
主耶穌來到世上, 祂是否廢除了妥拉? 沒有! 祂親口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妥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 主耶穌祂如何成全妥拉呢? 祂不僅完全遵行妥拉, 也教導人要遵行, 甚至連最小的一條誡命也不可以忽略. 祂說,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主耶穌言行一致. 例如, 在祂醫治了一位痲瘋病人後, 祂吩咐他說, "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馬太福音8:4). 這說明主耶穌教導人遵守妥拉中有關痲瘋病得潔淨的儀式性誡命.
許多儀式性誡命都與聖殿獻祭息息相關. 外邦人因無資格進入聖殿, 因此這些誡命原本就不適用於外邦人. 而自從主後70年聖殿被毀後, 獻祭制度已經不復存在, 今日的猶太人也無法再遵行這些儀式性誡命.
儘管如此, 儀式性誡命的屬靈意義依然深遠. 神藉著這些誡命提醒祂的子民, 要追求生活的全然成聖, 時時省察自己, 棄絕一切祂所不喜悅的事,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 神、得以成聖" (哥林多後書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