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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律法以下" 究竟是什麼意思?

 


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常常提到 "律法以下", 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是在加拉太書: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拉太書4:4~5)

保羅所說 "律法以下" 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相信很多弟兄姊妹打從一開始信主就被教導說, "律法以下" 就是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因此既然主耶穌把 "律法以下" 的人贖出來, 意味著基督徒從此就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既然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我們自然不用遵行律法, 更不用遵行律法的誡命. 這種解經導致律法已經廢除的觀點的誕生.

然而這樣的解經與新約其他經文有著極為嚴重的衝突. 就拿保羅自己來說, 他說,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保羅一再強調因信稱義, 但他明確地說, 律法並沒有因此廢除. 保羅又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書7:19). 如果保羅主張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那麼他為什麼還要教導基督徒遵守律法的誡命呢?

此外, 使徒約翰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一書3:4),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約翰一書2:1). 約翰要我們基督徒 "不犯罪", 而 "不犯罪" 意味著不能違背律法, 因為 "違背律法就是罪". 但怎樣才能不違背律法呢? 自然就是遵行律法. 如果我們基督徒不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那麼約翰為什麼還要教導我們遵行律法呢?

就連主耶穌也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主耶穌明確地說, 律法沒有廢除. 所以如果有人廢掉律法當中最小的一條誡命, 就算他能進天國, "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人若是遵行律法的誡命, 甚至連最小的一條誡命都謹守遵行, "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既然律法沒有廢除, 並且基督徒仍然應當遵行律法的誡命, 那麼基督徒理所當然仍然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但如果律法沒有廢除, 我們基督徒仍然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仍然應當遵行律法, 守 神的誡命, 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保羅所說 "律法以下" 的意思呢? 其實當保羅說 "律法以下", 他的意思應該是在律法的定罪以下, 這是為什麼他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8:1). 主耶穌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 把我們從律法的定罪以下贖出來, 使我們得著 神兒女的名分, 從此我們 "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如今我們蒙恩得救的基督徒, 自然不在律法的定罪以下, 但我們卻是在律法的定規以下. 律法其實是 神的 "家規". 既然我們成了 神的兒女, 自然要遵守 神的 "家規", 正如福音派神學家巴刻 (J. I. Packer) 所說:

我們若謹記,作為基督徒,我們已被 神稱為義,有 神兒女的身份,我們服事 神不是為了生命,而是出於生命,那麼,我們就不會掉進那些師傅所懼怕的律法主義中;反之,我們會把律法當作是 “家規”,欣然嘗試遵行它,以取悅那位愛我們、拯救我們的天父。

(巴刻, “字裡藏珍” God’s Words: 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2018年8月28日 星期二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因為不准他們說話...正如律法所說的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的一段話具有相當大的爭議性,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哥林多前書14:34~35).

首先, 這似乎和保羅稍早在哥林多前書的話相牴觸,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哥林多前書11:5). 此處保羅明顯允許女人 (或婦女) 在會中禱告或講道 (只要她們蒙頭), 而不是"閉口不言". (註: 中文和合本翻譯為"婦女"或"女人"是同一個希臘字γυνή)

其次, 既然保羅說各樣屬靈恩賜是"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哥林多前書12:11), 難道有婦女得了作先知講道的恩賜, 還禁止她在教會中說話嗎?

更何況,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次肯定婦女在教會服事的角色,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姊妹非比、他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 (羅馬書16:1), "女執事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提摩太前書3:11), "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裡同心.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 (腓立比書4:2~3). 若是婦女不許在會中說話, 還叫她們如何服事?

聖經啟導本因此解釋說, "保羅不是絕對禁止婦女在聚會中發言...他是針對上下文那種混亂情形而說...有些婦女可能在聚會中發問, 妨礙崇拜的進行". 這也是一般我們常聽到的解釋, 使徒保羅乃是針對哥林多教會聚會的混亂情形而說.

但問題來了, 若是保羅只針對哥林多教會, 為什麼他說,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 (哥林多前書14:34)? 並且, 難道只有婦女才會擾亂聚會秩序, 男人就不會嗎? 為什麼保羅單單不准婦女說話?

有人說, 這是保羅還帶著一些律法或猶太傳統的舊包袱, 因為他說,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哥林多前書14:34), 而律法以及猶太傳統是歧視女性的.

持如此見解的人其實並不瞭解律法, 也不瞭解猶太傳統, 而是完全出於他們的猜想. 律法以及使徒時代的猶太傳統, 從來沒有禁止婦女在公開場合發言. 使徒時代的猶太會堂, 座位不分男女, 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發言的權利. 當然, 這並不是說, 當時的猶太人是男女平等的社會. 古代的社會普遍是男尊女卑的社會, 然而律法和猶太傳統從來沒有不准婦女在會中說話. (註: 後來的拉比猶太教大幅提高男性的地位, 但這起碼是主後3~4世紀以後的事了)

既然如此, 為什麼保羅會說, "正如律法所說的"? 其實, 翻作"律法"的希臘字νόμος ("nomos", law) 的原意是"法律", 而羅馬法律正是不准婦女在公開場合發言, 投票 (儘管是公民), 及擔任公職, 以免她們轄管男人. 因此, 保羅所指的"律法", 事實上不是 神的律法 (妥拉), 而是羅馬法律.

使徒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 (羅馬書11:13), 在當時的外邦羅馬世界傳福音和建立教會. 因此他所指的"聖徒的眾教會", 自然指的是以外邦人為主體的外邦教會. 既然是以外邦人為主, 保羅希望這些外邦教會在不違背聖經的大前提下, 能儘量遵守當地的法律和人情風俗, 以免造成其他未信主的外邦人接受福音的攔阻. 這也是他為什麼會特別教導門徒要順服執政掌權的, 要納糧與繳稅的重要原因,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羅馬書13:1), "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羅馬書13:7).

當使徒保羅把聖經和福音信息帶到外邦世界時, 既然聖經說,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世記1:27), 並且福音信息乃是"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3:28), 很明顯地, 男女同樣具有 神的形像, 因此男女在 神面前是平等的, 並且不分男女, 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外邦教會中的姊妹, 領受了如此美好的福音信息, 很自然就會想要推廣到她們生活的其他層面. 既然男女在 神面前是平等的, 就算在社會上仍然不平等, 為什麼在教會中就不能平等, 讓姊妹和弟兄有同等發言的權利? 但如此一來的結果, 造成了女人像男人一樣地在會中發言, 違反了當時的羅馬法律和風俗.

因此, 保羅教導"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哥林多前書14:34~35), 極有可能是保羅為了因應宣教需要, 而因時制宜, 因地制宜所定下的外邦教會的規矩, 目的還是為了讓福音能夠在當時的羅馬世界廣傳.

如今的社會早已不再是當時的羅馬社會, 如今女人和男人在社會的每一層面都享有同等的權利, 男女平等是普遍接受的原則. 現在若還是不許女人在會中發言或是講道, 不但不會便利福音的傳播, 反而會是傳福音的攔阻, 讓未信主的人覺得基督教歧視女性.

保羅是宣教士, 保羅書信是宣教的書信, 因此保羅書信的教導有一些是特別針對當時外邦世界的特殊需要的教導, 如不准婦女在會中發言, 或是婦女蒙頭等, 但這些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過度地高舉保羅書信, 使我們誤將保羅當初因應個別教會特殊需要的指示, 當作古今中外普世教會共通的法則. 我想這不會是使徒保羅所樂見的.

(請參閱保羅書信 - 宣教的書信一文)

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使徒保羅的話, "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提摩太前書4:4), 常常被用來作為食物律已經被廢除的聖經"證據". 就算主耶穌先前沒有廢除食物律, 保羅身為使徒, 他有權柄廢除食物律. 既然使徒保羅已經說了, "凡 神所造的物, 都是好的", 這顯然包括那些聖經先前定規不潔淨的動物, 如豬與蝦蟹, 甚至動物的血, 只要我們基督徒存著感謝的心領受, "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因此保羅廢除了食物律.

如此的解經其實是罔顧聖經上下文的斷章取義的解經, 使徒保羅其實完全沒有廢除食物律的意思. 若我們要明白保羅的意思, 我們必須從經文的上下文去瞭解, 而不能把保羅的一句話單單抽出來作文章.

使徒保羅乃是如此說,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 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提摩太前書4:1~5).

這段經文很清楚的顯示, 保羅是在反駁那些"離棄真道", 去信從"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因而"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的人. 既然使徒保羅稱"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 (提摩太後書3:16), 保羅自然不可能稱聖經中的食物律為"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保羅不是在反對或廢除食物律.

聖經從沒有"禁止嫁娶", 相反地, 嫁娶是 神給人類最早的誡命之一,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記2:24). 類似地, 聖經從沒有"禁戒食物", 神卻是定規哪些是人可喫的食物, "就是 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 (提摩太前書4:3), 並且 神賜飲食給人的目的, 是賜福給人, 讓人在祂面前喫喝快樂,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喫喝快樂" (申命記14:26),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喫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 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 (傳道書8:15).

從第一世紀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 使徒保羅所反駁的對象, 極有可能是源自於希臘哲學 (斯多亞學派) 或諾斯底異端的禁慾主義者. 這些人主張成聖的途徑乃是藉著禁慾來克制肉體的情慾, 因此他們鼓吹獨身 - "禁止嫁娶", 並在飲食上刻苦己身, 甚至禁戒聖經定規可喫的食物 - "禁戒食物". 保羅指著他們所定的規條說,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2:23).

因此保羅所反對的"禁戒食物", 其實是反對禁戒"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食物, 因為這些食物"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 (禱告)、成為聖潔了" (提摩太前書4:5). 這裡"神的道"的希臘原文意思是"神的話", 也就是聖經. 聖經中關於食物的誡命是什麼? 食物律! 保羅的意思是說, 人若存著感謝的心 (謝飯禱告), 領受 神所定規可喫的食物, 那麼這些食物就是聖潔的, "就沒有一樣可棄的".

不單單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 使徒保羅沒有廢除食物律. 事實上, 保羅也沒有這個權柄廢除食物律. 保羅不錯是使徒, 但他身為使徒, 只能傳遞主耶穌的教訓, 而不能修改或違背主耶穌的教訓. 既然主耶穌都已經明明地說了,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保羅身為使徒, 又怎麼可能廢掉食物律的誡命呢?

2018年7月3日 星期二

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在羅馬書中, 使徒保羅警告外邦門徒不可驕傲, 向猶太人誇口,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羅馬書11:17~18, 24).

"好橄欖"明顯指的是以色列, 如先知耶利米說, "從前耶和華給你 (以色列) 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 (耶利米書11:16). 以色列是 神的橄欖樹.

另一方面, "樹"在猶太人的觀念裡常常用來表達家譜 (Family Tree). 整個家族猶如一棵樹, 家族的始祖是樹根, 家族後代的子子孫孫則是樹的枝條與葉子. 這是為什麼彌賽亞 (基督) 身為大衛的子孫, 被稱為大衛"公義的苗裔" (耶利米書23:5). "苗裔"的希伯來原文צֶמַח ("tsemach", branch/shoot), 正是"枝條, 嫩芽"的意思. 彌賽亞這個枝條要從大衛的枝條發出來. 類似地, 先知以賽亞也預言彌賽亞說, "從耶西 (大衛的父親) 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以賽亞書11:1)

因此, 橄欖樹代表以色列, 其實是代表整個以色列民族, 而以色列的彌賽亞正是其中一個枝條, 從大衛的枝條而出. 那麼, 誰是橄欖樹的樹根呢? 既然樹根代表始祖, 橄欖樹的樹根正是以色列的列祖, 也就是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 就像樹根支撐著整棵樹, 以色列的列祖也在 神面前支撐著整個以色列民族, 這是為什麼保羅說, "就著揀選說、他們 (以色列) 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羅馬書11:28).

外邦基督徒因著信靠主耶穌 - 以色列的彌賽亞, 得以嫁接在以色列這棵橄欖樹上. 從這個意義上說, 雖然我們仍然是"野橄欖" - 仍然保有外邦人的身分, 我們還是成了以色列民族的一部分, 成為亞伯拉罕家庭中的一員, 正如保羅所說,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以弗所書2:19). 我們外邦基督徒實在應該體認我們與猶太人乃是兄弟的關係, 彼此有著生命的聯結 - 聯結在以色列這棵橄欖樹上.

我們不但得以聯結在以色列這棵橄欖樹上, 成為橄欖樹的一部分, 以色列的列祖也支撐著我們, 如保羅所說, "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羅馬書11:18). 不但如此, 我們也與猶太人"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羅馬書11:17). 什麼是"橄欖根的肥汁"呢? 既然橄欖樹的樹根是以色列的列祖 - 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 "橄欖根的肥汁"指的乃是"亞伯拉罕的福" (創世記28:4), 也就是 神對於亞伯拉罕的應許與賜福, 這福氣是從亞伯拉罕傳給以撒, 從以撒傳給雅各, 再從雅各傳給以色列的子子孫孫. 而我們因著聯結在以色列這棵橄欖樹上, 也得以承受"亞伯拉罕的福", 正如保羅所說,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3:14).

保羅指著不信主耶穌的猶太人說, "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 (羅馬書11:20). 不信主耶穌的猶太人被 神"從 (以色列) 民中剪除", 正應驗 神藉著摩西所說的話,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 (摩西)、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18~19).

然而"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羅馬書11:29), 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11:25~26). 既然以色列全家得救是 神的心意, 就讓我們這蒙恩的"野橄欖", 幫助那些被折下來"本樹的枝子" (羅馬書11:24) 重新接在以色列這棵橄欖樹上.

2018年5月21日 星期一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信主的道

使徒保羅解釋什麼是"信主的道" (羅馬書10:8),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10:9~10).

"心裡相信, 口裡承認"等同於得救?

基督徒一般認為這是保羅闡釋如何得救, 得救包括"心裡相信 神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 以及"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兩件事. 只要人做到 "心裡相信", "口裡承認" 這兩件事, "就必得救". 我們在帶領福音朋友作決志禱告時, 也常常引用這節經文, 讓他們心裡願意相信, 並且口裡願意承認, 接著我們就恭喜他們, 因為他們已經"得救"了.

然而如果我們願意深入一點去反省, 會發現如此的解釋其實有些問題. 不說別的, "頭腦的信"或"理性的信", 同樣能夠讓我們"心裡相信"和"口裡承認", 難道具備"頭腦的信"或"理性的信"的人也都同樣得救了嗎?

情境化的福音

其實當保羅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10:9~10), 是保羅將福音"情境化"的一個典型的例子, 用來解釋什麼是他所傳"信主的道"的"信".

使徒保羅將福音傳到外邦世界時, 因著猶太文化與希臘文化的根本差異, 必須將福音"情境化", 這是跨文化宣教不可避免的. "信"在希臘文裡是 πίστις ("pistis", faith/belief), 描述人內在心思意念的狀態, 比方說, "我相信明天會下雨", 我的"信"是我內在的心思意念. 保羅很清楚外邦信徒的希臘背景, 知道他們對"信"的認知是人內在的心思意念, 因此保羅用他們能明白的方式來說明"信", 他說, "你若...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因為人心裡相信...".

(請參閱保羅書信 - 宣教的書信一文)

聖經的"信"大過希臘人的"信"

然而聖經所說的"信", 和希臘人的"信"並不是等同的, 希臘人的"信"只占聖經的"信"的一部分, 聖經的"信"大過希臘人的"信". "信"在希伯來文裡是 אֱמוּנָה ("emunah", steadfastness/fidelity/faithfulness), 有"堅定不移/忠實/信實"的意思, 除了包括內在的心思意念外, 其實更強調外在的行為. 比方說, 聖經說 神是信實的神, 但猶太人絕不會認為 神只要心裡把他們當作祂的子民就夠了, 而不用有任何具體的作為, 反之, 猶太人會期望 神因著祂的信實拯救祂的百姓 (我相信基督徒也會如此期望). 而如果把聖經的"信"應用在"我相信明天會下雨"這件事上, 那麼我的"信"除了心裡相信外, 還包括了我明天會帶傘出門. 如果我明天沒有帶傘的話 (沒有行為), 這意味著我其實並沒有聖經所說的"信".

"口裡承認"是聖經的"信"的行為的例子

保羅很清楚聖經的"信"和希臘人的"信"的差距, 聖經的"信"包括心思與行為兩方面, 而希臘人的"信"僅有心思單方面而已, 保羅必須強調聖經的"信"的行為的層面, 所以他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口裡承認...", 作為"信"的行為一個具體的例子, 並且把它放在"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之前. 而保羅所說的"口裡認耶穌為主"或"口裡承認", 指的是公開的承認, 並不隱瞞.

外邦世界在當時羅馬帝國的統治下, 是一個偶像崇拜的世界. 除了猶太人有豁免權可以不拜偶像外, 外邦人沒有不拜偶像的自由. 基督教因為單單敬拜獨一真神, 被羅馬政府視為非法宗教. 若外邦人公開承認耶穌是主, 表明基督徒的身分, 萬一被羅馬政府知道了, 面對的惟一下場就是死刑. 因此保羅所說的"口裡認耶穌為主", 其實是相當勇敢, 甚至預備好殉道的"信"的行為. 但"口裡承認"在今日的文化背景下, 說出來可能無關痛癢, 甚至是一種自我標榜, 不見得能算是"信"的行為的好例子, 除非我們會受到嚴厲的逼迫.

聖經的"信"包括心思與行為

當保羅說"心裡相信", "口裡承認"時, 並不是指兩件事, 而是指聖經的"信"的心思與行為兩個不可分割的層面. 內在的心思與外在的行為合起來, 才是完整的聖經的"信", 如此的"信"才真正是得救的"信", 也才是保羅所傳"信主的道".

(請參閱因信稱義與因信心稱義一文)

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保羅書信 - 宣教的書信

使徒保羅描述帖撒羅尼迦基督徒的話, "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 神, 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 神" (帖撒羅尼迦前書1:9), 很生動地表達了保羅書信的讀者背景. 保羅書信的寫作對象主要是原本活在罪惡當中, 敬拜假神與偶像, 但如今蒙恩得救的外邦基督徒.

保羅書信是保羅外邦宣教事工的一部分, 自從保羅在異象中聽見主耶穌對他說, "你去罷.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裡去" (使徒行傳22:21), 他就一生忠心耿耿地盡他"外邦人的使徒" (羅馬書11:13) 的職分. 使徒行傳是一卷宣教的書, 而使徒行傳的後半段主要記載保羅的外邦宣教事工.

使徒保羅的外邦宣教事工, 可算是基督教最早的跨文化宣教. 保羅這位猶太宣教士, 將 神的救恩與福音真理從原本的聖經與猶太背景, 引進到當時偶像崇拜充斥的希臘羅馬世界. 跨文化宣教的重點之一, 是要在不違背聖經的前提下, 將福音真理針對宣教對象的文化加以"情境化" (contextualize), 讓宣教對象容易明白與接受. 然而因著文化的差異, "情境化"很難將原本的福音真理, 原汁原味地傳遞到不同的文化 (比方說猶太人與希臘人對信心的不同理解). 因此"情境化"的福音, 事實上是一種妥協 (compromise), 在不違背基本真理的地方作出讓步, 目的還是為了讓福音廣傳.

既然保羅是宣教士, 他的書信也正是宣教的書信. 保羅書信將原本在猶太文化下孕育的福音真理, 針對希臘羅馬文化加以"情境化", 來教導外邦教會. 不同的外邦教會面臨不同的問題, 保羅書信也針對個別教會的不同問題給予具體的教導, 責備, 勸勉, 與鼓勵. Everett Ferguson 在 Backgrounds of Early Christianity 一書中指出, 保羅書信的寫作風格採用當時希臘道德哲學的教導方式, 重點並不在於神學 (或哲學) 論述, 而在於說服讀者接受另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 或是針對剛入門的人作進一步的教導, 或是對各種可能的反對提出答辯. 這是保羅書信的本質.

保羅書信是在跨文化的背景下, 傳遞與教導"情境化"的福音真理. 但保羅並不是建立原本福音真理的人. 我們必須弄清楚這個事實, 因為這影響到我們的聖經觀 - 我們如何看待整本聖經.

自從第四, 五世紀以後, 外邦基督徒開始高舉使徒保羅, 不但將保羅書信放在新約聖經的核心地位, 更將之視為解釋整本聖經的基礎, 並將保羅書信"情境化"的福音真理當作原本的福音真理. 當然, 我不是說保羅書信有任何不合真理的地方, 也不是有意要貶低保羅. 然而就像我們不能用英文譯本 King James Version (KJV) 或中文和合本聖經作為解釋原文聖經的基礎一般, 我們也不能用"情境化"的福音真理作為解釋原本的福音真理的基礎. 不管我們如何地尊重與喜愛KJV或和合本, 它們都不能取代聖經原文的地位; 同樣地不管我們如何地敬重與感激保羅, 保羅書信仍然不能作為解釋整本聖經的基礎. 如此的作法乃是本末倒置.

相對於用保羅書信來解釋整本聖經, 其實解經上更正確的作法是用舊約聖經, 福音書, 使徒行傳, 與一般書信來解釋保羅書信. 舊約聖經是使徒時代惟一的聖經, 保羅說,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指的正是舊約聖經. 福音書記錄主耶穌的生平與教導. 一般書信是使徒與長老在原本猶太背景下福音真理的教導. 使徒行傳則提供了保羅書信的歷史背景.

保羅書信是宣教書信, 將福音"情境化", 讓當時在偶像崇拜背景下的外邦人容易接受福音. 然而信主以後的基督徒, 還是必須在舊約聖經, 福音書, 與一般書信多下工夫, 才能更深入明白福音真理, 並且認識福音原本的面貌.

(請參閱回歸基督信仰根源, 從恢復聖經原貌開始一文)

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因信稱義與因信心稱義

多年前我曾經接受一種極有果效, 有步驟的佈道法的訓練. 在佈道的初步階段, 佈道者會詢問福音朋友兩個診斷問題:
  • 假如您今天晚上離開世界,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 假如您今天晚上離開世界, 來到 神面前, 祂問您, "為什麼我要讓你進入我的天堂", 您會如何回答?
除非福音朋友對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因為我信耶穌基督" (原來她 (或他) 是基督徒!), 佈道者接下來就會開始講述福音的內容, "讓我告訴您一個好消息, 怎樣才能真正進天堂..."

首先我要聲明的是, 這個佈道法的確是一個傳福音的良好方法, 不過在它的兩個診斷問題中, 卻隱含一個有問題的假設: 一個人得救與否完全在於她 (或他) 內在的心思意念. 第一個問題問的是, "按您現在的信仰或思想, 是否肯定自己可以上天堂". 第二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因為我信耶穌基督", 既然 神鑒察人的內心, 知道我們是否真心相信耶穌基督, 凡真心相信祂的人就能進天國.

這兩個診斷問題的立意雖好, 可惜不合聖經. 事實上, 聖經從沒有說, 神審判是看人的內心. 啟示錄描述 神的審判,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20:12~13) 啟示錄並沒有說, 人是照他們的內心受審判, 而是說, "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有人說, 啟示錄所說的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是針對非基督徒的, 不適用在基督徒身上. 然而使徒彼得怎麼對基督徒說呢? 他說,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彼得前書1:17). 彼得也說 神審判是按"各人行為", 而不是按"各人內心".

有人說, 彼得所說的還是指非基督徒而言, 使徒保羅說的"基督臺前"的審判, 才適用於基督徒. 那麼讓我們聽聽保羅怎麼說,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5:10) 就算是保羅所說"基督臺前"的審判, 依然是按著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怎麼回事? 我們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3:24) 嗎? 為何審判又和行為有關了? 是的, 我們基督徒的確是"因信稱義". 但聖經所說的"信", 不單包括內在心思意念的"信心", 也包括我們外在的行為舉止.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行為不但是得救的信的一部分, 並且是關鍵的一部分, 雅各因此形容行為是信心的靈魂,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書2:26).

另一方面, 使徒保羅也強調行為的重要性, 他說,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以弗所書4:1). 保羅並沒有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他的行為", 而是說,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3:28). 保羅在羅馬書4章的確提到"行為", 但那指的是遵行律法的行為, 而不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 所以他結論說,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馬書4:13) 保羅指出, 人沒有辦法靠行律法稱義, 而雅各的觀點也和他一致,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2:10). 我們基督徒乃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行律法稱義". 但"因信稱義"並不等同於"因信心稱義", 因為行為是得救的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並且 神是按著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 因為我們的行為是我們真實的信具體的明證. 有行為的信纔是真實的信. 聖經的確提到 神鑒察人心, 但那多半指的是人心裡的惡念, 主耶穌說,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神也鑒察我們的好行為背後的動機是否純正, 主耶穌說,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馬太福音6:5). 然而並沒有所謂的"隱藏的信心"這回事. 雅各形容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 是"鬼魔的信" (雅各書2:19), 並且挑戰那些聲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說,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書2:18).

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因信心稱義". 願我們都省察自己, 是否真有得救的信? 是否有出於信心的行為, 可以證實我們的信是真實的信? 我們是否"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馬太福音3:8)? 我們當明白, 我們的行為不是作給人看的, 而是 神審判我們是否"因信稱義"的憑據.

2018年3月20日 星期二

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1章警戒外邦門徒不可狂傲, 向以色列人誇口, 認為以色列人已經被 神棄絕, 而自己取代了以色列人的地位. 保羅向外邦門徒講論末世的奧秘,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羅馬書11:25~27)

"奧秘"一字的希臘原文為μυστήριον ("musterion", mystery), 其實並不是指什麼深奧不可知的事物, 而是從前隱藏, 但如今顯明出來的事. 新約聖經中的"奧秘", 乃是 神從前隱藏, 但如今顯明出來的旨意.

這裡保羅所引用的聖經經文, 包括了以賽亞書59:20 "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與27:9 "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 以及耶利米書31:33~34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當然, 保羅引用的經文本身並不算是奧秘, 而是先知流傳下來 神的話. 以色列人既然是 神的選民, 並且 神永遠不會棄絕祂的百姓, 因此以色列全家得救本來就是 神不變的心意.

保羅所說的奧秘, 指的是以色列全家得救, 要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外邦基督徒往往嘲笑, 看輕以色列人, 說他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殊不知"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 其實是 神對外邦人的恩典. 為了福音能傳到萬邦, 讓歷世歷代的外邦人有足夠的機會蒙恩得救, 神不惜任憑以色列人硬心, 讓祂自己的子民被人踐踏與欺凌, 正如主耶穌的預言, "他們 (以色列人) 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 (路加福音21:24). 在外邦人的數目尚未添滿, 外邦人的日期尚未滿足以前, 神不會挪開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 不會除去他們的硬心. 以色列人其實是為著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好處才與 神隔絕, 單憑這一點, 我們就應對他們心存由衷的感激與歉意.

外邦人的數目要多少才添滿? 外邦人的日期要到何時才滿足? 以色列要到何時才全家得救? 就像主耶穌所說,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馬太福音24:36). 但那日子似乎近了!

先知撒迦利亞論到末世的預言, 那時以色列人將要住在以色列地, 列國必上來攻擊以色列並圍困耶路撒冷, 而 神將要為以色列爭戰, "因為我必聚集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搶奪、婦女被玷污、城中的民一半被擄去、剩下的民、仍在城中、不致剪除。那時、耶和華必出去與那些國爭戰、好像從前爭戰一樣" (撒迦利亞書14:2~3), "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圍困的時候、向四圍列國的民成為令人昏醉的杯...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馬匹驚惶、使騎馬的顛狂.我必看顧猶大家、使列國的一切馬匹瞎眼...那日、我必定意滅絕來攻擊耶路撒冷各國的民。" (撒迦利亞書12:2, 4, 9) 而以色列將要全家得救, "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 (撒迦利亞書12:10).

先知撒迦利亞的末世預言, 在過去1900年當中, 根本沒有實現的可能, 因為以色列早已亡國, 猶太人離散世界各地, "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 然而1948年以色列奇蹟的復國, 以及1967年以色列人收復耶路撒冷, 讓撒迦利亞的預言, 突然變得不是那麼遙不可及.

更有甚者, 先知耶利米論到末世的預言, 將有大批的猶太人從"北方"回歸以色列,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和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們必住在本地" (耶利米書23:7~8). 以色列復國以後, 從1980年代起, 從俄國陸續回歸以色列的猶太人已經超過了一百萬, 對比於以色列目前的總人口八百萬而言, 這絕對算是大批的人! 並且從俄國回歸的猶太人當中, 有許多的彌賽亞信徒, 帶來目前以色列彌賽亞信徒會堂的大復興!

就當今的中東局勢與全球的趨勢來看, 以色列可以說是四面受敵, 孤立無援. 不但週遭的伊斯蘭國家虎視眈眈, 全世界大多數的國家也都對以色列懷抱敵意, 似乎撒迦利亞的預言"因為我必聚集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就快要應驗了. 令人痛心的是, 許多基督徒因為不明白 神的心意, 或是受錯誤的神學影響, 不僅對以色列漠不關心, 有些人甚至站在與以色列對立的一方, 加入攻擊以色列的行列. 然而 神說, "那日、我必定意滅絕來攻擊耶路撒冷各國的民".

基督徒與以色列人同為 神的子民, 福音的奧秘正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 (與以色列人) 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6), 因此基督徒不應對同為 神子民的以色列人漠不關心甚至敵對迫害. 況且 神稱以色列為祂眼中的瞳人, "耶和華遇見他 (以色列) 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 (申命記32:10), "萬軍之耶和華說、在顯出榮耀之後、差遣我去懲罰那擄掠你們的列國.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 (撒迦利亞書2:8), 我們基督徒更應體貼 神的心意, 保護祂眼中的瞳人. 在這末後的日子, 當列國普遍敵對, 仇視以色列的時刻, 就讓我們與以色列人連為一體, 一同堅定站立!

2018年3月14日 星期三

保羅是否禁戒祭偶像的物?

當我們讀哥林多前書時, 往往覺得使徒保羅似乎不太在意耶路撒冷大會的結論 - 外邦門徒應遵守"禁戒祭偶像的物..." (使徒行傳15:29) 的誡命, 因為他說, "論到喫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喫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喫也無損、喫也無益" (哥林多前書8:4, 7~8). 既然偶像算不得什麼, 祭偶像之物自然也算不得什麼, "不喫也無損、喫也無益", 那麼何必要"禁戒祭偶像的物"呢?

其實不是保羅不尊重耶路撒冷大會的結論, 而是保羅嘗試說服有濃厚偶像崇拜背景與傾向的哥林多教會"禁戒祭偶像的物". 哥林多教會覺得他們有知識, 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 (哥林多前書8:4), 也有"凡事都可行" (哥林多前書10:23) 的自由, 因此他們不用遵守"禁戒祭偶像的物"的誡命.

保羅並沒有否認哥林多教會的知識, 但他呼籲哥林多教會不要憑知識行事, 而要憑愛心行事,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哥林多前書8:1~3); 保羅也沒有否定哥林多教會的自由, 但他呼籲他們不要因此任意而行, 卻要多為他人著想,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哥林多前書8:9~12).

因此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 要因著愛心的緣故而"禁戒祭偶像的物". 他說,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哥林多前書8:13). 保羅教導門徒要出於愛心來遵守誡命, 而這正是遵行律法的正確心態.

但保羅為何又說,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哥林多前書10:25)? 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原來保羅區分"祭偶像之物"與"祭過偶像之物". "祭偶像之物"若是離開了偶像崇拜的環境, 脫離了偶像崇拜的用途 (比方說拿到市場去賣), 雖然是"祭過偶像之物", 仍然不過是一般食物罷了, 並沒有因偶像崇拜而受到"污染", 可以放心地喫,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哥林多前書10:26). 然而"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那人)良心的緣故、不喫" (哥林多前書10:28), 這仍然是基於愛心的原則行事.

"禁戒祭偶像的物"不但是使徒的教導, 更是主耶穌特別看重的. 在啟示錄中, 主耶穌責備別迦摩教會說,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喫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啟示錄2:14), 又責備推雅推喇教會說,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喫祭偶像之物" (啟示錄2:20). 保羅自然不可能違背主耶穌的心意廢掉"禁戒祭偶像的物"的誡命, 而是苦口婆心地勸告哥林多教會的門徒要因著愛心"禁戒祭偶像的物".

保羅關乎"禁戒祭偶像的物"的教導, 對我們中國人來說, 首先我們要避免"在偶像的廟裡坐席", 因為"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哥林多前書10:20~21); 其次若是我們有祭祖或民間信仰的家人, 我們要避免喫家中獻祭的祭物; 再者若是到未信主的朋友家中作客, 就算知道他們有祭祖或民間信仰, 也可以放心用餐, 除非他們特別提及食物是獻過祭的, 那麼我們就要為著他們的緣故不喫. 願我們大家都能出於愛 神愛人的心"禁戒祭偶像的物".

2018年2月16日 星期五

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erumah "奉獻", 出埃及記 Exodus 25:1~27:19 的讀經心得)

使徒保羅責備哥林多的門徒, "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 (哥林多前書3:16) 當我們讀中文聖經時, 我們很容易誤會保羅是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座 神的殿. 然而這裡"神的殿"的希臘原文卻是ναὸς θεοῦ ("naos theou", temple of God), 指的昰單獨一個 神的殿. 神的殿只有一個, 而我們每一個人其實是 神的殿的一部分.

神的殿乃是 神的居所. 當 神和以色列人立下西乃之約後, 神吩咐摩西, "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出埃及記25:8). 既然 神的殿是 神的居所, 理所當然應該全部用最上等的材料來建造了, 不是嗎? 然而 神吩咐摩西說, "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點燈的油、並作膏油和香的香料、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 (出埃及記25:3~7)

建造 神的殿 (此處為會幕) 的材料, 的確有精金, 紅瑪瑙, 與各樣寶石等極為貴重的材料, 但也有像銅, 山羊毛, 染紅的公羊皮, 海狗皮, 皂莢木等尋常不起眼的材料. 那麼是不是只有貴重的材料才重要, 在 神的眼中才有價值呢? 不是的, 不管是貴重的材料還是尋常的材料, 在 神的眼中同樣有價值. 材料本身的貴重與否並不重要, 重要的昰它們是否按照 神的心意被用在 神的殿的建造當中. 精金雖好, 但若沒有皂莢木, 就沒有辦法製作約櫃與陳設餅的桌; 藍色紫色朱紅色線與細麻雖好, 但若沒有染紅的公羊皮與海狗皮, 就缺了會幕的"罩棚的蓋"與"罩棚上的頂蓋" (出埃及記26:14). 建造 神的殿的材料, 沒有一樣是多餘的, 並且每一樣都是不可或缺的. 惟有所有的材料加起來, 並且被用在 神所指定的用途上, 才能建造完整的, 合 神心意的 神的殿.

同樣的, 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是 神的殿 - "基督的身體" (以弗所書4:12) 的一部分, 沒有一個人是多餘的, 並且每一個人都是不可或缺的. 惟有所有的基督徒加起來, 彼此互相配搭服事, 才能建造完整的, 榮耀的"基督的身體". 就像建造 神的殿的材料有貴重的與尋常的, 弟兄姊妹當中也有剛強的與軟弱的, "體面的"與"不體面的", 然而在 神的眼中卻都同樣有價值. 我們體面與否其實並不重要, 重要的昰我們是否按照 神的心意活在 神的命定當中.

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倒被棄絕了

使徒保羅的話,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倒被棄絕了" (哥林多前書9:27) 常常引起弟兄姊妹們的討論: 保羅所說的"被棄絕"是什麼意思? 是失去救恩嗎? 難道連保羅這樣的使徒都有可能失去救恩?

有些人解釋說, 保羅所說的"被棄絕"指的昰失去使徒的資格, 但這樣的解釋與句子本身的上下文不合. 保羅"傳福音給別人", 指的昰別人得著福音 (救恩), 因此相對來說, 保羅"自己反倒被棄絕了", 指的昰保羅自己失去福音 (救恩).

然而如果保羅的意思真是如此, 那麼他豈不是說我們有可能失去救恩嗎? 其實當我們仔細看這段經文前後的上下文, 我們會發現保羅並不是在作神學的論述, 討論基督徒是否會失去救恩, 而是關於基督徒生活的實際教導. 保羅以他自己作為榜樣, 教導門徒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哥林多前書11:1).

因此當保羅說,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倒被棄絕了" (哥林多前書9:27), 他其實是在形容"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重要性. 保羅形容他看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到了一個程度, 彷彿不如此做的話, 就算他傳福音給別人, 他本身還是會失去福音 (救恩). 換句話說, 對保羅而言,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重要性, 幾乎要等同於救恩本身.

既然使徒保羅如此看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我們有必要弄清楚他所說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到底是什麼意思. 顯然保羅不可能主張禁慾主義, 禁慾主義違背保羅的教導,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2:20, 23).

保羅所說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其實最有可能指的昰屬靈操練. 如此的解釋與經文前後的上下文完全吻合. 保羅之前說,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 (像保羅一樣) 、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哥林多前書9:24~25). 如果連在競技場上"較力爭勝的", 都有肉體的操練 - "諸事都有節制", 為的昰得著"能壞的冠冕", 那麼更何況是基督徒, 為了得著"不能壞的冠冕", 豈不更應有屬靈的操練?

屬靈操練雖有屬靈二字, 然而操練的本身卻往往與身體息息相關. 我們的日常生活, 不可能脫離我們的身體而活, 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屬靈操練, 自然與我們的身體有關. 就算是靈修禱告, 也需要身體的配合. 屬靈操練的目的是讓我們的靈, 魂, 體處在一個正確的優先次序下, 讓我們的靈與魂"順著聖靈而行", 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 (加拉太書5:16). 這是為什麼保羅會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當我們的靈, 魂, 體處在正確的優先次序下, 我們就能與 神相交, 不但與 神有甜蜜的團契, 並且能明白 神的心意. 屬靈操練是我們與 神保持親密關係的關鍵.

基督徒若缺乏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 將很難隨從聖靈的引導, 而往往受制於"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約翰一書2:16), 因為正如保羅所說的, "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加拉太書5:17). 因此當保羅一說完"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後, 他馬上用民數記以色列人的失敗作為鑑戒, 說明缺乏屬靈操練的後果, 人將很難抵擋罪惡的誘惑而"貪戀惡事" (哥林多前書10:6), 最後只有"在曠野倒斃" (哥林多前書10:5).

使徒保羅不但自己看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 屬靈操練, 並且他要門徒效法他, 同樣看重屬靈操練, "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哥林多前書9:24; 11:1).

早期基督徒看重屬靈操練, 不但猶太基督徒按照聖經的生活方式本身正是屬靈操練, 就連外邦基督徒也同樣被教導要有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 被多位早期教父引用的基督教重要著作 "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 成書於第一世紀晚期 (大約主後60~70年), 是初代教會為外邦門徒編寫的基督徒生活指南. "十二使徒遺訓"記載了許多當時針對外邦基督徒的屬靈操練的教導, 非常值得今日同樣是外邦基督徒的我們參考. 我計畫接下來撰寫一系列的文章, 陸續為弟兄姊妹介紹.

2018年1月23日 星期二

就當恐懼戰兢, 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使徒保羅對門徒的勸勉,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腓立比書2:12), 大概是所有保羅教導中最被排斥與忽略的部分了.

首先, 保羅要門徒"恐懼戰兢"?! 這是怎麼回事? 保羅不是教導門徒要喜樂嗎, "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 (腓立比書2:18),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 (腓立比書3:1),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腓立比書4:4)? 我們怎能一邊喜樂, 一邊又恐懼戰兢呢?

我個人認為, "恐懼戰兢"最好理解為"存敬畏的心", 雖然照希臘原文直譯的確是"恐懼戰兢". 並且門徒存敬畏的心是為了作成"得救的工夫" (work out the salvation).

但"得救的工夫"可能是這段經文最被排斥的地方了. 保羅豈不是教導,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2:8~9). 既然我們是因信稱義, 而不是出於行為, 為什麼還要作成"得救的工夫"?

原來聖經所說的"得救", 超過我們狹隘的認知. "得救"不只包括我們因信稱義, 得著 神兒女的身分而已, 更包括我們因信稱義以後, 我們的生活與生命的每一方面, 每天不斷地被 神轉化與更新的過程, 使我們越來越像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因此保羅接著說,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腓立比書2:13), 而他稍早也說,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腓立比書1:6).

但如果我們立志行事, 都是 神在我們心裡運行, 為什麼我們自己還要作成"得救的工夫"呢? 這是因為 神給我們自由意志, 讓我們自由選擇是否願意與 神同工, 讓祂的旨意成就在我們的身上, "如同行在天上" (馬太福音6:10).

而既然"得救的工夫"是 神的工, 當我們能與 神同工, 成就祂的旨意, 我們豈不應當存敬畏的心, 來作成"得救的工夫"?

到底什麼是"得救的工夫"呢? 從上下文看, 保羅指的昰效法基督,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腓立比書2:5), 或更確切的說, 是效法基督的順服 神,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 (腓立比書2:12).

而我們要如何作成"得救的工夫", 讓"效法基督"不致淪為空洞的口號? 我相信"得救的工夫"必須落實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屬靈操練上, 包括我們的靈修, 禱告, 禁食, 讀經, 敬拜...等等. 基督徒若要作成"得救的工夫", 必須要在生活中有規律而持續的屬靈操練.

屬靈操練對基督徒的靈命成長是不可或缺的. 歷世歷代以來的基督徒發展出許許多多不同的屬靈操練方式, 而坊間也有許多優良的屬靈操練的書籍. 除此以外, 包括使徒在內的早期基督徒按照聖經的生活方式, 其實已經結合了屬靈操練於日常生活當中, 包括一天三次固定的禱告, 隨時隨地誦讚 神, 守安息日和聖經節期等等, 也很值得我們參考, 盼望將來能一一為弟兄姊妹介紹.

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對於使徒保羅的話,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歌羅西書2:16~17) 我過去一直認為可能是有些猶太基督徒論斷歌羅西教會的外邦信徒沒有遵守聖經食物律和節期, 甚至傷害到他們的信心, 保羅因此勸勉外邦基督徒, 得救的根基乃在於耶穌基督, 而不在乎遵行律法.

當然, 耶穌基督絕對是我們得救唯一的根基, 但這很可能不是保羅說這段話的用意. 為什麼這麼說呢? 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 保羅在歌羅西書2章中, 提到那些論斷歌羅西教會門徒的是"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歌羅西書2:8), 並勸告歌羅西門徒說,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歌羅西書2:20)

然而保羅不可能稱律法為"世上的小學". 保羅對律法的態度, 從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保羅生平可以明確看出. 使徒行傳中, 保羅雖然身為外邦人的使徒, 在外邦世界傳揚福音, 然而若是情況許可, 他還是儘可能地遵守聖經節期, "乃因保羅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免得在亞西亞耽延.他急忙前走、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 (使徒行傳20:16); 此外, 保羅按照律法許了拿細耳人的願, "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使徒行傳18:18). (請參閱保羅 - 拿細耳人?一文) 後來保羅受審時, 他也為自己辯護說, 他從來沒有反對或甘犯律法. (請參閱保羅的受審一文) 保羅本人遵守律法, 也尊重律法.

除此之外, 保羅也明確地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原來體貼肉體、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8:7) 律法既是聖潔的, 又是從 神而來的, 自然不可能是"世上的小學".

那麼保羅所說"世上的小學"指的是什麼呢? 我覺得最有可能的是當時流行的希臘哲學的禁慾主義, 以斯多亞主義 (Stoicism) 為代表, "還有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兩門的學士、與他 (保羅) 爭論" (使徒行傳17:18). 事實上, 保羅在歌羅西書2:8所稱"理學"的希臘原文φιλοσοφία ("philosophia", philosophy) 正是"哲學"的意思. 哲學都是由人構思出來的, 自然是"人間的遺傳" (歌羅西書2:8). 斯多亞主義主張禁慾, 正如同保羅所說"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歌羅西書2:20), 而保羅也指出禁慾對生命的改變缺乏果效,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2:22~23).

如果保羅所說"世上的小學"真是指希臘哲學的禁慾主義, 那麼論斷歌羅西教會門徒的人其實是那些禁慾主義者, 而不是猶太基督徒. 如此一來, 我們對保羅的話,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歌羅西書2:16) 就必須重新加以解釋. 禁慾主義者會論斷門徒什麼事呢? 無非是歌羅西門徒紀念並遵守聖經的節期, 包括月朔與安息日, 並在節期中吃喝快樂. 而保羅不但鼓勵門徒不要容讓禁慾主義者的論斷, 並且指出聖經節期的先知性意義,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歌羅西書2:17), 當門徒守節時, 他們也同時表達出對主耶穌再來的彌賽亞盼望 (Messianic hope).

因此保羅在這裡所教導的, 乃是門徒在基督徒生活上, 包括飲食與聖經節期在內, 都不要被外人論斷, 而要定睛在主耶穌身上, 在基督裡面生根建造.

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使徒保羅的話,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馬書5:13) 常常被人誤解, 認為保羅的意思是說沒有律法就好了, 因為"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就算保羅沒有這樣的意思, 相信這仍是很多弟兄姊妹心中隱藏的想法. 更進一步推論, 因此耶穌基督才要來廢除對我們有害的律法 (雖然新約聖經從來沒這麼說), 使我們專靠祂的恩典而活.

我們專靠主耶穌的恩典而活是不錯的, 但主耶穌並沒有廢除律法, 而是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代贖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 挪去了律法對我們的咒詛. 主耶穌說,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現在請容我解釋為什麼我說很多弟兄姊妹都誤解保羅的話"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馬書5:13) 的意思.

首先, 保羅的前半句話"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只是單純地陳述事實, 沒有什麼問題. 遠在 神降臨西乃山賜下律法給以色列人之前, 人早已犯罪, 事實上, 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就犯了罪, 喫了 神吩咐不可喫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有問題的是保羅的後半句話"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其中"罪也不算罪"是被誰不算為罪呢? 大部分弟兄姊妹都理所當然地認為是 神. 既然 神尚未賜下律法, 人雖然犯罪, 但 神仍然不算他們的罪為罪, 畢竟"不知者無罪"嘛! 如此的想法雖然合情合理, 但卻不合聖經. 事實上, 遠在律法頒布之前, 神早已審判人的罪, 挪亞時代的洪水就是最好的例子,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創世記6:5~7), 神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是另一個例子,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創世記18:20~21).

因此保羅的話"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並不是指 神不算為罪, 不然 神用洪水審判全地和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就不是公義的審判了; 保羅的意思是說沒有律法, 人犯了罪也不自知, 所以人不算罪為罪. 但人犯罪而不自知, 不算為有罪, 是不是就沒事了呢? 不是. 保羅接著說,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羅馬書5:14). 從亞當到摩西之間, 律法還沒有賜下, 人不算罪為罪, 儘管如此, 神依然算人為有罪, 所以人依然要承擔犯罪的後果 - 死, "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

另一方面, 雖然律法還沒有賜下, 但"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馬書1:19~20), 當背負 神榮耀形像的世人犯罪, "虧缺了 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神有權柄施行審判, 這是 神絕對的主權.

那麼在律法賜下之前, 神用什麼作為祂公義審判的標準呢? 當然還是根據律法! 律法是 神永恆的標準, 不只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8), 甚至律法在 神頒布給以色列人之前, 在 神創造天地以前就已存在了 (根據猶太傳統).

律法是 神永恆的話, 而"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馬太福音12:34), 因此律法反映 神的內心, 是 神的自我啟示. 保羅說,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聖潔的律法啟示了聖潔的 神, 是 神公義的表達. 主耶穌不可能廢掉律法, 因為廢掉律法等於廢掉 神的公義, 等同於 神否定祂自己, 套句主耶穌的話, "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分爭、就必敗落" (路加福音11:17). 相反地, 主耶穌來乃是要"成全"律法, 將原本所隱藏的律法精義顯明出來.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使徒保羅勸勉門徒的話,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 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 對大多數基督徒都是耳熟能詳的. 既然"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 是 神的"旨意", 很多弟兄姊妹因而常常操練並反省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作到喜樂, 禱告, 與謝恩.

當然, 神向我們所定的旨意絕不只有這三件事而已, 然而保羅卻特別指出它們來, 突顯出它們的重要性. 這是為什麼呢? 當我們仔細觀察這段經文時, 我們會發現"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其實都是"關係性" (relational) 的誡命. 與誰的關係呢? 乃是我們與 神的關係.

神是我們喜樂的泉源. 約伯記提到, "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 神仰起臉來" (約伯記22:26). 詩篇中也多次提及,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詩篇16:11), "你已將我的哀哭變為跳舞、將我的麻衣脫去、給我披上喜樂" (詩篇30:11), "我就走到 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 神那裡. 神阿、我的 神、我要彈琴稱讚你" (詩篇43:4), "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 神、就是你的 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 (詩篇45:7). 先知哈巴谷甚至說, "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 神喜樂" (哈巴谷書3:17~18). 使徒保羅因此教導門徒,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腓立比書4:4).

神是我們禱告的對象. 我們禱告不是自說自話, 而是與 神說話, "亞伯拉罕禱告 神" (創世記20:7), "摩西離了法老出城、向耶和華舉手禱告" (出埃及記9:33), "大衛禱告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阿" (撒母耳記上23:10), "他禱告 神、 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 神的面. 神又看他為義" (約伯記33:26), "耶和華阿.求你聽我的禱告、留心聽我的呼求" (詩篇39:12). 主耶穌因此教導門徒,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 (馬太福音6:6),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6:9).

和禱告一樣, 神也是我們感謝的對象, 並且是終極的對象, 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 (雅各書1:17). 我們要"凡事謝恩", 因為 神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 (羅馬書8:28). 聖經不斷提醒 神的子民要感謝祂,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 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詩篇50:14), "我要以詩歌讚美 神的名、以感謝稱他為大" (詩篇69:30), "當稱謝進入他的門、當讚美進入他的院.當感謝他、稱頌他的名" (詩篇100:4). 使徒保羅也因此教導門徒,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 神" (以弗所書5:20).

喜樂, 禱告, 和感謝這三件事, 因此都關乎我們與 神的關係. 當我們經常靠 神喜樂, 持續不斷地向 神禱告, 並且凡事感謝 神的恩典, 我們就與 神有著不間斷的交通, 與 神的親密關係也隨之而來. 神何等地渴望與我們建立親密無間的關係. 慈愛的天父巴不得祂的兒女常常來到祂面前, 不但以祂為樂, 向祂說話, 對祂傾心吐意, 並對祂的一切恩典充滿感恩. 地上的父親, 無論再好, 總有無法顧及兒女的時候, 但天上的父親不但每時每刻看顧我們, 也隨時預備好聆聽我們的聲音. 我們都是因著主耶穌的救恩成為 神的兒女, "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因此是 神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定的旨意.


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

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Haazinu "側耳", 申命記 Deuteronomy 32:1~32:52 的讀經心得)

摩西的歌中, 提到以色列將來會離棄 神, "但耶書崙 (正直的人, 指以色列) 漸漸肥胖、粗壯、光潤、踢跳奔跑.便離棄造他的 神、輕看救他的磐石...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 (申命記32:15, 21a), 因此 神說, "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申命記32:21b).

神要用那"不成子民的", "愚昧的國民", 來觸動以色列人的嫉恨. 但誰是那"不成子民的"? 誰是"愚昧的國民"? 使徒保羅說, 是我們這些從前從未尋求 神的外邦人,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麼.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羅馬書10:19~20) 

因著 神的憐憫, 藉由以色列人的失腳, 救恩便臨到我們外邦人, 而這一切事實上都在 神的計畫當中, 保羅又引用先知何西阿的話說,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 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就像 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 神的兒子。』" (羅馬書9:23~26)

我們外邦人本來不是 神的子民, 因此成了 神的子民; 本來不是蒙愛的, 因此成了蒙愛的; 並且我們得以稱為永生 神的兒子.

但我們外邦人是否取代了以色列, 成為 神惟一的子民呢? 不是的, 神以永遠的愛愛以色列, 神對以色列的心意從來沒有改變, 保羅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羅馬書11:28~29) 

我們外邦人與以色列人, 同為 神的子民, 並且我們外邦人蒙恩, 除了我們本身得救外, 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 "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 (以色列人) 發憤" (羅馬書11:11), "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申命記32:21b). 我們外邦人蒙恩得救, 也是 神為了激動以色列人 (猶太人) 發憤, 促使他們回轉歸向祂.

主耶穌是基督, 是彌賽亞, 而彌賽亞 (基督) 的意義正是"猶太人的王". 彌賽亞的希伯來原文מָשִׁיחַ("mashiach", anointed one) 本身的意思固然是"受膏者", 也就是"君王"的代稱. 但除了猶太人以外, 全世界沒有其他國家或民族會稱呼他們的王是"彌賽亞". 而主耶穌自己也承認祂是猶太人的王,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說、你說的是" (馬太福音27:11).

我們外邦基督徒有著 神命定的使命, 要幫助我們的猶太弟兄姊妹認識他們的王, 他們的彌賽亞 (當然主耶穌也同樣是我們的王, 我們的彌賽亞). 外邦基督徒不應對猶太人不聞不問, 更不應迫害, 毀謗, 攻擊他們.

路加提到以外邦門徒為主的安提阿教會,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 (使徒行傳11:26). 這些外邦門徒被稱為基督徒, 作的第一件事是什麼? 是與猶太人劃清界線嗎? 不是! 路加緊接著說, "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內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有了。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送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 (使徒行傳11:27~29) 當時全地都有大饑荒, 但外邦基督徒卻定意奉獻去幫助在猶太的弟兄, 他們看自己與猶太人為一體, 正如保羅所說的, "這 (福音的) 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 (與猶太人) 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弗所書3:6).

惟願我們今日外邦基督徒對猶太人的態度, 與起初一樣.

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Nitzavim/Veyelech "站立/他去", 申命記 Deuteronomy 29:10~31:30 的讀經心得)

當使徒保羅說,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羅馬書10:6~8), 很多註釋書都提到保羅這裡引用了摩西的話,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申命記30:11~14)

摩西的話的用意是要鼓勵以色列人遵行律法, 律法不是困難無法遵守的, 也不是遠在天涯海角遙不可及的; 律法卻是 神賜給祂子民的神聖教導, 讓他們不但可以讀, 可以明白, 並且可以謹守遵行,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申命記30:14).

然而保羅為什麼會引用摩西的話, 並且應用在"信主的道" (羅馬書10:8)上呢? 難道是保羅一時興起, 隨意引用嗎? 不是的. 這是因為使徒保羅不但是猶太人, 並且是猶太拉比, 曾受教於當時以色列的大拉比迦瑪列門下, 而他在羅馬書10:6~8使用了猶太拉比式的釋經方法, 稱為דְרָשׁ ("derash", inquire/seek, "尋找"), 是一種運用類比(analogy) 找出關聯經文並加以詮釋的解經方式.

保羅稍早說,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10:4) 對保羅而言, 既然基督是律法的總結, 因而在某種意義上, 基督也類比於律法. 因此聖經中凡指著律法所說的話, 同樣也可以應用在基督身上. 因而保羅套用申命記30:11~14 摩西鼓勵以色列人遵行律法的話, 來鼓勵人相信耶穌基督. 福音一點也不窒礙難行, 也不是深奧無法理解, 而是人能明白並付諸實行的, "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羅馬書10:8, 參申命記30:14). (註: 這裡"道"的希臘原文ῥῆμα, 正是"話"的意思)

包括保羅在內的聖經作者從來沒有將基督 (或福音) 看作與律法是彼此對立的, 卻是相輔相成的. 律法是 神公義的標準, 律法使人知罪, 引人悔改轉向 神, 信靠耶穌基督得著救恩. 另一方面, 蒙恩得救的基督徒則靠著運行在人裡面的聖靈的大能大力, 打從心裡謹守遵行律法, 讓新約的應許得以成就在我們身上,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 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27).

(關於基督是律法的總結而非終結的討論, 請參閱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一文)

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Terumah "奉獻", 出埃及記 Exodus 25:1~27:19 的讀經心得)

聖所是 神的居所 (מִשְׁכָּן, "mishkkan", dwelling place). 這是一個奇妙, 難以想像的事實. 創造天地的主宰, 無限的 神, 竟然住在平凡, 有限的受造當中. 然而這卻是 神美好的心意, 祂願意和祂的子民同住, 因此他吩咐摩西,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出埃及記25:8).

(請參閱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一文)

在舊約中, 神的子民必須為祂造聖所; 在新約中, 神的子民是祂的聖所.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 "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2). 這裡"神...居住的所在"的希臘原文κατοικητήριον τοῦ θεοῦ ("katoiketerion ton thou", dwelling place of God) 的意思正是"神的居所".

一方面, 我們因著聖靈的內住, 已經是 神的聖所, 如保羅責備哥林多信徒時說,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哥林多前書6:19)  另一方面, 從保羅的教導 "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2), 這裡"同被建造"的希臘原文συνοικοδομεῖσθε ("sunoikodomeisthe", build up together) 是希臘文的現在被動式, 而希臘文法的現在式表示"持續不斷的過程". 這意味我們每天甚至每時每刻仍然在持續被建造成為聖所的過程當中.

由誰建造呢? 一方面, 是 神建造我們成為祂的居所, 我們"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 (主耶穌) 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以弗所書2:20~22), "你們是 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哥林多前書3:9), "他 (主耶穌) 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 (希伯來書3:3). 另一方面, 我們是與 神同工, 建造我們自己成為 神的聖所, 如同使徒保羅勉勵我們,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在他裡面生根建造" (歌羅西書2:6~7).

因此, 我們是參與 神偉大的工程, 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當中建造 神的居所. 既然是 神的工程, 主耶穌和使徒保羅都教導門徒要謹慎建造,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馬太福音7:24~27), "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哥林多前書3:10, 12~15)

神的旨意是要建造我們成為祂榮耀的聖所. 若是我們不參與 神建造的工程, 我們就彷彿是建立在沙土上的房子, 又好比是僅僅立了地基的房子, 連草木禾楷的工程都沒有, 這如何顯明 神的榮耀呢?就像舊約時的以色列人一樣, 我們每人也當積極參與建造聖所的工程. 

如何參與呢? 就像舊約時的以色列人, 各人拿出自己的珍寶, "就是金、銀、銅、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點燈的油、並作膏油和香的香料..." (出埃及記25:3~6), 作為建造聖所的材料, 我們也當"甘心樂意" (出埃及記25:2) 拿出自己的"珍寶", 包括我們的時間, 金錢, 才能或其他資源, 投注在建造我們自己成為 神榮耀聖所的工程.

材料有了, 還需要什麼呢? 建造房屋最重要的是藍圖, 建造聖所也必須根據藍圖 - 神指示的樣式, 因此 神吩咐摩西, "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要謹慎作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出埃及記25:9,40). 聖經是 神給我們建造生命成為 神的聖所的藍圖,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我們不但學習明白聖經, 更重要地, 是在日常生活中遵行聖經的教導.

建造聖所是每天都在進行的工程. 神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建造我們的生命, 成為祂的聖所. 我們將每一天的生活奉獻給 神, 遵祂旨意, 與祂同行, 我們就是與 神同工, 建造我們自己成為祂的居所. 在舊約時, 會幕完工後, "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 (出埃及記40:34) 讓我們也建造自己成為 神榮耀的聖所, 讓神的榮光充滿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中.

2017年2月27日 星期一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使徒保羅的話,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馬書6:14) 常被斷章取義式的引用, 認為律法與恩典是對立的, 甚至是敵對的. 這種錯誤的理解導致我們認為 神的律法是不好的, 是轄制我們的, 而恩典使我們從律法的綑綁下得釋放. 但我們從保羅的話得知, 是我們不好而不是律法不好,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2),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羅馬書8:3). 並且我們不是被律法綑綁, 而是被罪綑綁, 恩典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馬書6:18).

時代論 (Dispensationalism) 對這節經文的解釋也同樣大有問題: 舊約的時代是律法時代, 新約的時代是恩典時代. 就像新約取代舊約, 恩典也取代律法, 所以保羅說, "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種解釋根本就與羅馬書6章的上下文無關, 保羅並沒有在這裡談論救恩歷史 (Salvation History). 這是將釋經者自己的意思, 強加進聖經的錯誤解經 ("Eisegesis").

保羅的意思其實很簡單也很直接: 因著主耶穌的受死, 基督徒如今是在"(主耶穌赦罪的)恩典之下", 而不是在"律法(的定罪)之下", 所以"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從上下文來看, 保羅的目的是要激勵我們行義, 既然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羅馬書6:12~13).

時代論的神學思想本身就潛在著問題. 神的啟示的確是循序漸進的, 將救恩歷史分為不同的階段也沒什麼問題. 然而新的啟示乃是補充或顯明舊的啟示, 而不是如時代論者所認為, 取代了舊的啟示.

主張時代論的人往往傾向於認為新舊約的 神有著完全不同的面貌 (或治理原則). 舊約的 神只講公義 (律法), 新約的 神只講慈愛 (恩典). 這樣的看法基本上認定 神的不同屬性是有衝突的, 是彼此對立的. 然而我們會如此認為, 其實是因著我們有限, 墮落的人性, 無法理解無限的, 完美的 神.

舊約的 神也是新約的 神, 有著同樣不變的面貌. 神透過漸進的啟示, 讓我們能更認識 神, 更看清楚祂的面貌. 舊約的 神同樣是恩典的 神, 新約的 神同樣是公義的 神. 啟示錄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就是將來 神公義的審判. 福音書中主耶穌也常提到 神的忿怒與罪人的結局, "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從舊約到新約, 我們更加認識 神的公義與恩典, 但人始終是靠 神的恩典得救, 而得救以後的人應該行走義路.

若是在舊約下人靠行為得救, 以色列人早在金牛犢事件中就滅亡了, 但 神不但赦免了他們, 並且啟示摩西說, "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埃及記34:6~7)

舊約聖經不斷地描述, 神是那位"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 而不是公義但無憐憫的法官. 如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他、他必不轉臉不顧你們" (歷代志下30:9), "你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 神、並不丟棄他們" (尼希米記9:17), "主阿、你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詩篇86:15),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 (詩篇103:8), "他行了奇事、使人記念.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 (詩篇111:4), "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 (詩篇145:8), "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 神.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 (約珥書2:13), "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 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 (約拿書4:2).

舊約聖經其實不像基督徒認為的, 教導人憑著遵行律法, 靠行為得救.  律法 (תּוֹרָה, "Torah", teaching/instruction) 的意思不是法律, 而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神揀選以色列人成為祂的子民是出於祂的恩典, 神賜下律法給祂的子民以色列人也是出於恩典, 教導他們 神的心意, 使他們活出 神兒女的樣式.

同樣地, 基於舊約聖經的第一世紀猶太教也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 早在主耶穌出生前, 主前二世紀著名的猶太拉比便西拉 (בן סירא, Ben Sira) 說, "有誰呼求祂而被忽略的? 耶和華是有憐憫, 有恩典的 神; 祂赦免罪孽, 在患難中施行拯救" (便西拉智訓Sirach 2:10~11) 主後三世紀另一位著名的猶太拉比阿巴乎 (אבהו, Abbahu) 也說, "悔改的罪人在神國的地位甚至不是完全的義人可比的, 因為經上記著說, '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也歸與近處的人' (以賽亞書57:19). 因此, 首先是'遠處的人' (悔改的罪人), 然後才是'近處的人' (完全的義人)" (巴比倫塔木德 Babylonian Talmud Berakoth 34b).

從舊約到新約, 公義與慈愛始終是 神的屬性, 律法與恩典也是相輔相成. 我們越多認識律法, 越能明白 神的恩典有多大. 我們越多認識 神的恩典, 越能幫助我們遵行律法. 舊約之下人同樣需要悔改, 新約之下人同樣需要行義. 悔改是"因信稱義"的開始, 而行義是"因信稱義"的信心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