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 星期二
愛人如己的愛乃是尊重的愛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Ki Tetse "當你出去", 申命記 Deuteronomy 21:10~25:1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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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到"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馬太福音22:36), 主耶穌回答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37~40).
"愛人如己" 是僅次於"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的最大的誡命, 出自利未記,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8). 主耶穌肯定 "愛人如己" 是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是妥拉其他一切 (人與人關係) 誡命的最高準則. 但我們要如何"愛人如己"呢? 其實這剛好是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 所要教導我們的, 妥拉其他一切 (人與人關係) 誡命正是"愛人如己"這條誡命的具體實踐, 教導我們如何"愛人如己".
就拿本週的妥拉經文為例, 比方說,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命記21:10~13).
在古代的近東世界, 戰俘與奴隸一樣, 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可言, 因此戰俘的下場總是很悲慘的, 特別是女戰俘, 她們會遭遇到怎樣不堪的對待, 簡直是不言可喻. 然而妥拉卻禁止以色列人任意對待女戰俘, 不但不可非禮女戰俘, 就算真心愛上女戰俘, "戀慕她", 也需要正式"娶她為妻"才行. 而就算以色列人真心愛上女戰俘, 要娶她為妻, 以色列人還必須給予女戰俘足夠的尊重, 顧及她內心的情感需要, 讓她有充分的時間哀悼她死去的家人, "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 (申命記21:12~13), 然後才可以娶她為妻. 妥拉教導, 即使是對於沒有任何社會地位的女戰俘, 都要給予她們適當的愛與尊重.
此外, 本週的妥拉經文也提到,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申命記23:15~16). 在古代的近東社會, 奴隸是主人的財產, 因此當時的慣例是把逃跑的奴隸送回主人那裏, 但妥拉卻教導以色列人要關愛逃跑的奴隸, 不但要善待他們, "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不可欺負他" (申命記23:15~16), 還要尊重他們, 任由他們自己選擇居住的地方, "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 (申命記23:16).. 妥拉教導要善待逃跑的奴隸, 要愛他們並尊重他們.
另外, 本週的妥拉經文還提到,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申命記24:10~11). 妥拉定規借貸給鄰舍 (以色列人) 不可收取利息,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申命記23:19), 因此肯借錢給鄰舍的人其實已經算是有愛心的人了, 然而妥拉在這裡還定規債主不能逕入借貸的人家裡選取合適的擔保品, 卻要尊重借貸的人, 由他們自己取出擔保品, "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申命記24:11). 妥拉教導, 不但要有愛心, 願意借貸給有需要的人, 還要尊重他們, 不可因為有恩於人而因此輕看他們.
再者, 本週的妥拉經文又提到,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申命記24:19~21). 為什麼 神吩咐以色列人要留下一部分的莊稼, 橄欖, 葡萄在田裡和果園裡, 任憑窮人自己去取, 而不是主動送到他們手上呢? 這同樣是出於對窮人的尊重, 免得他們覺得要靠人施捨而心裡難堪. 妥拉教導不但要愛窮人, 並且要尊重他們.
最後, 本週的妥拉經文提到, "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申命記25:2~3). 即使是該受責打的惡人, 妥拉依然教導要愛他們, 視他們為"你的弟兄", 並且仍然要尊重他們, 刑罰要適當, "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 (申命記25:2), 但不要過分, "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申命記25:3).
不管是女戰俘, 是逃跑的奴隸, 是有需要借貸的鄰舍, 是無依無靠的窮人, 還是罪有應得的惡人, 妥拉都教導我們不但要愛他們, 並且還要尊重他們. 妥拉因此以女戰俘, 逃跑的奴隸, 有需要的鄰舍, 無依無靠的窮人, 以及罪有應得的惡人為例, 教導我們 "愛人如己" 的功課: 真心的愛必須包括尊重在內, "愛人如己"的愛乃是尊重的愛.
2020年8月19日 星期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 神公義的審判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Shoftim "審判官", 申命記 Deuteronomy 16:18~21:9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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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教導門徒不要報復, 祂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馬太福音5:38~39). 不明白舊約聖經的弟兄姊妹, 往往因此認為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是舊約聖經沒有恩慈, 不願饒恕的表現, 並且認為在新約裡, 主耶穌廢除了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要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主耶穌的確要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卻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然而祂並沒有廢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怎麼說呢? 讓我們仔細來看舊約聖經當中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在妥拉中,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總共出現了三次, 包括本週的妥拉經文,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申命記19:16~21), 以及出埃及記21章,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埃及記21:22~24), 以及利未記24章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 (利未記24:20, 22).
如果我們仔細留意這三處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誡命的上下文, 我們會發現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其實是 神給審判官的誡命, 要他們按公義的原則審判, 正如 神指著審判官說,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申命記16:18). 當審判官"按公義的審判", 他們就因此彰顯了 神的公義.
在登山寶訓中, 主耶穌其實並不是要廢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卻是要糾正當時的猶太人對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誡命的濫用. 當猶太人將原本 神給審判官的誡命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誤用在個人報復上, 他們等於是把自己當作審判官, 並且將自己的報復合理化. 然而關於個人報復, 妥拉到底是如何教導呢? 妥拉教導人不要報復,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19:18). 因此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以惡報惡, 要以德報怨, 以善勝惡, 正是解釋了利未記19:18 這一條誡命的精義.
主耶穌並沒有廢掉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誡命, 每當審判官願意按照公義的原則審判時, 他們就因此彰顯了 神的公義. 神自己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就如主耶穌說,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神) 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太福音7:2). 因為 神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所以我們可以不用自己作審判官, 就如使徒保羅說,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羅馬書12:19), 也因為 神必按公義審判,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按我們所做的報應我們, 所以無論何事, 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 我們也要怎樣待人 (參馬太福音7:12).
2020年8月12日 星期三
進入 神國, 更加要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Re'eh "看哪", 申命記 Deuteronomy 11:26~16:17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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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督徒往往被錯誤地教導, 舊約中以色列人靠著行律法 (妥拉) 得救, 然而如此的說法其實並不合乎聖經. 神乃是先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 然後才在西乃山與以色列立約: 神要作以色列的 神, 以色列要作 神的百姓. 並且神在西乃山賜下十誡 - 律法 (妥拉) 的根基, 然後在往後的四十年裡, 不斷地教導以色列人律法 (妥拉) 的誡命, 律例, 典章. 因此以色列人是先得救, 然後才遵行律法 (妥拉), 而不是因遵行律法 (妥拉) 而得救.
不但以色列人得救不是因為他們遵行律法 (妥拉), 就連他們進迦南得地為業, 也不是因為他們遵行律法 (妥拉), 靠著律法 (妥拉) 稱義的緣故, 正如摩西所說,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 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 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申命記9:6~7).
相反地, 儘管以色列人有了律法 (妥拉), 但他們在曠野的四十年間並沒有謹守遵行. 摩西在曠野指著以色列人如此說,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在曠野"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正如士師時代以色列人不守律法 (妥拉) 而恣意犯罪,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記21:25).
因此就像 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出於 神的恩典, 神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同樣也是出於 神的恩典, 而不是因為以色列人遵行律法 (妥拉). 而既然以色列人是因著 神的恩典進迦南, 那他們是不是可以繼續"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呢? 摩西說, "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命記12:8)!
以色列人進迦南後, 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那麼他們當如何行呢? 摩西說, "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但什麼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呢? 律法 (妥拉) 正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也就是摩西在申命記一再苦口婆心地教導以色列人的,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11:25), 更是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須要謹守遵行的,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申命記12:1).
而就像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 不但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反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同樣地, 我們基督徒進入 神國, 不但不可繼續"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8), 我們卻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申命記12:25), 也就是遵行律法 (妥拉), 正如主耶穌教導我們說,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19~20). 我們基督徒進入 神國, 更加要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謹守遵行律法 (妥拉).
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
耶和華你的 神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
(這篇文章是本週Torah Reading - Parashat Eikev "因為", 申命記 Deuteronomy 7:12~11:25 的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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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有 神的雲柱和火柱的引領, 以色列人曠野漂流四十年的經歷, 仍然是艱難困苦的. 並且很多時候, 神似乎是相當地被動, 祂眼睜睜地看著以色列人因為沒有食物吃, 沒有水喝而抱怨哭號, 卻沒有任何作為, 往往一直要到以色列人大發怨言到了一個非常嚴重的程度, 甚至要拿石頭打死摩西時, 神才在這時候介入. 既然 神是全知全能的 神, 又是慈愛的天父, 祂為什麼不一早就為以色列人打點預備好了一切, 包括食物和水, 讓以色列人可以輕輕鬆鬆, 歡歡喜喜地走曠野路?
在以色列人曠野旅程的尾聲, 摩西告訴了以色列人為什麼, "耶和華你的 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申命記8:2).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受苦, 沒有食物吃, 沒有水喝, 神卻任憑他們飢餓乾渴, 這並不是 神無能, 也不是 神被動, 而是 神主動要"苦煉"他們. 這裡"苦煉"的希伯來原文 ענה 一般的意思是"苦待, 苦害, 使降卑" (afflict, subdue, humiliate), 比方說, 法老王和埃及人苦害以色列人, "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 (ענה) 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出埃及記1:11). 當然, 神不是像法老王一樣要"苦害"以色列人,目的是轄制他們, 使他們永遠為奴, 神卻是要"苦煉"以色列人, 目的是使他們由軟弱變為剛強, 由原先膽小懦弱的奴隸轉變為大能的勇士. 神的確是慈愛的天父, 但祂絕不是溺愛的父親, 正如摩西對以色列人說, "耶和華你 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 (申命記8:5), 神像父親管教兒子一般管教以色列人. 神的"苦煉"原是父親對兒女的管教.
以色列人在曠野受苦不但是 神的"苦煉", 也是 神的"試驗". 這裡"試驗"的希伯來原文 נסה 與 神當初"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同一個字, "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 (נסה) 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創世記22:1). 就像 神當初"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祂也要照樣"試驗"亞伯拉罕子孫的信心.
而 神"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目的是為了要"知道"亞伯拉罕內心的光景, 正如 神藉著天使對亞伯拉罕所說,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創世記22:12). 這裡"知道"的希伯來原文 ידע 和 神"試驗"以色列人, 為要"知道"他們內心的光景是同一個字, "要知道 (ידע) 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申命記8:2). 就像 神當初"試驗"亞伯拉罕, 是要"知道"他的內心, 神也要照樣"試驗"亞伯拉罕的子孫, 以"知道"他們的內心.
神"試驗"以色列人的信心, 其實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就開始了, "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甚麼呢。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裡、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裡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裡試驗 (נסה) 他們" (出埃及記15:24~25),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 (נסה) 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 (出埃及記16:4). 然而以色列人在 神信心的試驗上屢屢失敗, 不肯遵守 神的誡命, 以致"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 (出埃及記16:28).
當以色列人在 神信心的試驗上屢屢失敗, 神是否就因此放棄他們了呢? 當然不是, 就像父親永遠不會放棄他的兒女, 慈愛的天父更加不會放棄祂的兒女, 而是繼續不斷地以愛心與耐心管教他們, 直到他們學會 神要他們學習的功課, 直到他們肯謹守遵行 神的誡命為止, 讓他們"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命記8:3).
我們基督徒信主以後, 不見得總是百事平安, 一帆風順. 當我們走在生活的曠野裡, 我們也難免會受苦, 就像以色列人在曠野受苦一般. 但我們受苦, 並不是因為 神無能, 也不是因為 神被動, 卻是 神要"苦煉"我們, 使我們由軟弱變剛強, 成為 神大能的子民. 而就像 神"試驗"亞伯拉罕和亞伯拉罕的子孫以色列人, 是要"知道"他們內心的光景, 神照樣也要"試驗"我們這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基督徒, 以"知道"我們內心的光景, 是否敬畏 神, 是否肯謹守遵行 神的誡命. 並且就像 神永遠不會放棄以色列人一般, 慈愛的天父也永遠不會放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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