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是保羅不尊重耶路撒冷大會的結論, 而是保羅嘗試說服有濃厚偶像崇拜背景與傾向的哥林多教會"禁戒祭偶像的物". 哥林多教會覺得他們有知識, 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 (哥林多前書8:4), 也有"凡事都可行" (哥林多前書10:23) 的自由, 因此他們不用遵守"禁戒祭偶像的物"的誡命.
保羅並沒有否認哥林多教會的知識, 但他呼籲哥林多教會不要憑知識行事, 而要憑愛心行事,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哥林多前書8:1~3); 保羅也沒有否定哥林多教會的自由, 但他呼籲他們不要因此任意而行, 卻要多為他人著想,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哥林多前書8:9~12).
因此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 要因著愛心的緣故而"禁戒祭偶像的物". 他說,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哥林多前書8:13). 保羅教導門徒要出於愛心來遵守誡命, 而這正是遵行律法的正確心態.
但保羅為何又說,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哥林多前書10:25)? 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原來保羅區分"祭偶像之物"與"祭過偶像之物". "祭偶像之物"若是離開了偶像崇拜的環境, 脫離了偶像崇拜的用途 (比方說拿到市場去賣), 雖然是"祭過偶像之物", 仍然不過是一般食物罷了, 並沒有因偶像崇拜而受到"污染", 可以放心地喫,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哥林多前書10:26). 然而"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那人)良心的緣故、不喫" (哥林多前書10:28), 這仍然是基於愛心的原則行事.
"禁戒祭偶像的物"不但是使徒的教導, 更是主耶穌特別看重的. 在啟示錄中, 主耶穌責備別迦摩教會說,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喫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啟示錄2:14), 又責備推雅推喇教會說,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喫祭偶像之物" (啟示錄2:20). 保羅自然不可能違背主耶穌的心意廢掉"禁戒祭偶像的物"的誡命, 而是苦口婆心地勸告哥林多教會的門徒要因著愛心"禁戒祭偶像的物".
保羅關乎"禁戒祭偶像的物"的教導, 對我們中國人來說, 首先我們要避免"在偶像的廟裡坐席", 因為"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哥林多前書10:20~21); 其次若是我們有祭祖或民間信仰的家人, 我們要避免喫家中獻祭的祭物; 再者若是到未信主的朋友家中作客, 就算知道他們有祭祖或民間信仰, 也可以放心用餐, 除非他們特別提及食物是獻過祭的, 那麼我們就要為著他們的緣故不喫. 願我們大家都能出於愛 神愛人的心"禁戒祭偶像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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