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 星期二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因為不准他們說話...正如律法所說的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的一段話具有相當大的爭議性,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哥林多前書14:34~35).

首先, 這似乎和保羅稍早在哥林多前書的話相牴觸,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哥林多前書11:5). 此處保羅明顯允許女人 (或婦女) 在會中禱告或講道 (只要她們蒙頭), 而不是"閉口不言". (註: 中文和合本翻譯為"婦女"或"女人"是同一個希臘字γυνή)

其次, 既然保羅說各樣屬靈恩賜是"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哥林多前書12:11), 難道有婦女得了作先知講道的恩賜, 還禁止她在教會中說話嗎?

更何況,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次肯定婦女在教會服事的角色,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姊妹非比、他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 (羅馬書16:1), "女執事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提摩太前書3:11), "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裡同心.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 (腓立比書4:2~3). 若是婦女不許在會中說話, 還叫她們如何服事?

聖經啟導本因此解釋說, "保羅不是絕對禁止婦女在聚會中發言...他是針對上下文那種混亂情形而說...有些婦女可能在聚會中發問, 妨礙崇拜的進行". 這也是一般我們常聽到的解釋, 使徒保羅乃是針對哥林多教會聚會的混亂情形而說.

但問題來了, 若是保羅只針對哥林多教會, 為什麼他說,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 (哥林多前書14:34)? 並且, 難道只有婦女才會擾亂聚會秩序, 男人就不會嗎? 為什麼保羅單單不准婦女說話?

有人說, 這是保羅還帶著一些律法或猶太傳統的舊包袱, 因為他說,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哥林多前書14:34), 而律法以及猶太傳統是歧視女性的.

持如此見解的人其實並不瞭解律法, 也不瞭解猶太傳統, 而是完全出於他們的猜想. 律法以及使徒時代的猶太傳統, 從來沒有禁止婦女在公開場合發言. 使徒時代的猶太會堂, 座位不分男女, 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發言的權利. 當然, 這並不是說, 當時的猶太人是男女平等的社會. 古代的社會普遍是男尊女卑的社會, 然而律法和猶太傳統從來沒有不准婦女在會中說話. (註: 後來的拉比猶太教大幅提高男性的地位, 但這起碼是主後3~4世紀以後的事了)

既然如此, 為什麼保羅會說, "正如律法所說的"? 其實, 翻作"律法"的希臘字νόμος ("nomos", law) 的原意是"法律", 而羅馬法律正是不准婦女在公開場合發言, 投票 (儘管是公民), 及擔任公職, 以免她們轄管男人. 因此, 保羅所指的"律法", 事實上不是 神的律法 (妥拉), 而是羅馬法律.

使徒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 (羅馬書11:13), 在當時的外邦羅馬世界傳福音和建立教會. 因此他所指的"聖徒的眾教會", 自然指的是以外邦人為主體的外邦教會. 既然是以外邦人為主, 保羅希望這些外邦教會在不違背聖經的大前提下, 能儘量遵守當地的法律和人情風俗, 以免造成其他未信主的外邦人接受福音的攔阻. 這也是他為什麼會特別教導門徒要順服執政掌權的, 要納糧與繳稅的重要原因,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羅馬書13:1), "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羅馬書13:7).

當使徒保羅把聖經和福音信息帶到外邦世界時, 既然聖經說,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世記1:27), 並且福音信息乃是"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3:28), 很明顯地, 男女同樣具有 神的形像, 因此男女在 神面前是平等的, 並且不分男女, 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外邦教會中的姊妹, 領受了如此美好的福音信息, 很自然就會想要推廣到她們生活的其他層面. 既然男女在 神面前是平等的, 就算在社會上仍然不平等, 為什麼在教會中就不能平等, 讓姊妹和弟兄有同等發言的權利? 但如此一來的結果, 造成了女人像男人一樣地在會中發言, 違反了當時的羅馬法律和風俗.

因此, 保羅教導"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哥林多前書14:34~35), 極有可能是保羅為了因應宣教需要, 而因時制宜, 因地制宜所定下的外邦教會的規矩, 目的還是為了讓福音能夠在當時的羅馬世界廣傳.

如今的社會早已不再是當時的羅馬社會, 如今女人和男人在社會的每一層面都享有同等的權利, 男女平等是普遍接受的原則. 現在若還是不許女人在會中發言或是講道, 不但不會便利福音的傳播, 反而會是傳福音的攔阻, 讓未信主的人覺得基督教歧視女性.

保羅是宣教士, 保羅書信是宣教的書信, 因此保羅書信的教導有一些是特別針對當時外邦世界的特殊需要的教導, 如不准婦女在會中發言, 或是婦女蒙頭等, 但這些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過度地高舉保羅書信, 使我們誤將保羅當初因應個別教會特殊需要的指示, 當作古今中外普世教會共通的法則. 我想這不會是使徒保羅所樂見的.

(請參閱保羅書信 - 宣教的書信一文)

2 則留言:

MusicMike 提到...

今日受教了!謝謝分享!願 上帝賜福您的事工!

『既然如此, 為什麼保羅會說, "正如律法所說的"? 其實, 翻作"律法"的希臘字νόμος ("nomos", law) 的原意是"法律", 而羅馬法律正是不准婦女在公開場合發言, 投票 (儘管是公民), 及擔任公職, 以免她們轄管男人. 因此, 保羅所指的"律法", 事實上不是 神的律法 (妥拉), 而是羅馬法律.』

劉展華 提到...

謝謝您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