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保羅的受審

要正確解釋保羅書信, 有兩個先決條件. 第一是我們要明白保羅是主耶穌的使徒, 因此保羅的言論不可能和福音書裡主耶穌的教訓相違背. 比方主耶穌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既然主耶穌都明說了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 並且若是自己遵行誡命又教導人遵行的, 在天國將為大, 保羅當然不可能教導律法已經廢掉了. 第二是對保羅書信的解釋, 必須和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保羅行事為人一致.

使徒行傳從第9章開始提到保羅, 從13章以後, 保羅更是書中的主要角色. 整個使徒行傳的後半部可以視為保羅的傳記. 而從使徒行傳22章起, 路加記載了保羅的5次受審. 若是不仔細讀聖經, 我們很可能假設保羅傳福音時因為教導律法已經廢除了, 所以不見容於守律法的猶太人. 保羅因福音受逼迫是不錯的, 然而他真的教導律法已經廢除了嗎?

保羅的第一次受審, 是在耶路撒冷聖殿. 猶太人指控他說, "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蹧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他又帶著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 (使徒行傳21:28) 但從使徒行傳的記載, 我們知道保羅其實沒有帶外邦人進入聖殿, 而他進聖殿的目的, 是為了還拿細耳人的願, 照著律法的規矩行潔淨之禮. 保羅實在是遵行律法的. 而保羅也為自己分訴, "(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裡、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 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使徒行傳22:3)

希臘原文裡, 並沒有"原是"的"". 保羅事實上說, "我(現在)是猶太人", 而不是說他過去是猶太人, 但相信主耶穌後就不再是猶太人而成為基督徒. 此外在保羅的分訴中, 他從來沒有貶低律法, 反而以認識並遵行律法為榮, "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 神".

保羅第二次受審是在耶路撒冷的公會, 受審的原因和前一次相同. 保羅分辯, "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使徒行傳23:6) 保羅強調他是法利賽人, 固然是利用公會中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間的矛盾, 然而從加拉太書所反映的保羅的為人, 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保羅在這裡說謊. 根據希臘原文, 保羅說他現在仍然是法利賽人, 而不是過去是法利賽人. 作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 依然是法利賽人, 按著法利賽傳統的教導遵守律法.

保羅第三次受審是在該撒利亞, 羅馬巡撫腓力斯面前. 猶太人控告他說, "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 (使徒行傳24:5~6) 對此保羅基本上分辯說他並沒有鼓動人生亂,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且靠著 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 (使徒行傳24:14~15) 保羅強調福音和律法與先知書一致, 保羅的福音並沒有廢掉律法.

保羅第四次受審同樣是在該撒利亞, 新的羅馬巡撫非斯都面前, 保羅分訴, "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使徒行傳25:8) 若是保羅鼓吹律法已經廢除或過時了, 他怎能說, "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我都沒有干犯"?

而保羅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受審也是在撒迦利亞, 羅馬巡撫非斯都和亞基帕王面前, 保羅在他的分訴中提到, "然而我蒙 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 (使徒行傳26:22) 保羅所傳的, 乃是根基在眾先知和摩西的話, 也就是律法.

保羅在這五次受審中, 雖然為福音竭力爭辯, 但他從來沒有說過任何反對律法的話. 他的敵人誣蔑他, "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蹧踐我們百姓、和律法" (使徒行傳21:28), 若是他真的認為律法已經廢掉的話, 保羅豈不是會說, "我沒有蹧踐猶太人, 不過無知的人哪! 你們豈不知律法已經被耶穌基督廢除了?"

不但如此, 當保羅後來在羅馬會見當地的猶太領袖時, 他說, "弟兄們、我雖沒有作甚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我們祖宗的規條、卻被鎖綁、從耶路撒冷解在羅馬人的手裡。" (使徒行傳28:17) 這裡"規條"的希臘原文是ἔθος, 意思是"習俗, 傳統", 指的是口傳律法. 保羅非但沒有反對律法, 他甚至沒有反對口傳律法, 也就是當時猶太拉比關於律法的教導. 

如果我們相信保羅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 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他在受審時所說的都是實話. 既然如此, 從保羅自己的話就可以證實, 保羅從來沒有反對或廢除律法. 因此, 任何對保羅書信的解釋, 認為律法已經廢除或過時的說法, 實在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律法是 神的訓誨, 啟示 神永恆的旨意, 教導人如何活出聖潔的生活, 使 神的兒女模成基督的樣式. 

(請參閱掃羅? 保羅?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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